招生启事

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拓新项目”招生简章

时间:2024-08-21 03:06:52 招生启事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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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拓新项目”招生简章

  一、项目介绍

关于2015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拓新项目”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武汉大学法学院源于1926年武昌法科大学。1928年我校命名为武汉大学时,法学院就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八十多年的发展,法学院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重点基地之一,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实力日益增强,教学质量与学术地位持续上升。法学院于2003年获批国家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11个硕士点、6个博士点,1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作为教育部在全国最早开展法律硕士教育的高校之一,武汉大学法学院已经培养了14届法律硕士,为社会各界输送法律硕士人才达3514人次。2010年武汉大学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19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为进一步提高法律硕士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自2013年起我校推出法律硕士“拓新”项目招生选拔方式改革。

  我校2015年法律硕士“拓新”项目将探索“单独划线、初复试成绩各占50%权重”招生选拔方式,旨在吸引具有一定司法实践的优秀生源,突出法律硕士招生对考生的职业性和实践能力的考查。

  二 、招生规模及招生专业

  武汉大学2015年法律硕士“拓新”项目计划招生40人。包括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2个专业。最终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共同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标准。

  (三)大学本科或同等学力毕业后有 2 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四)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可报考法律(非法学);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可报考法律(法学)。

  四、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du.cn)。

  网上确认后需发送主题包含“2015拓新项目”,内容为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的电子邮件至fxy68753628@163.com。

  五、初试及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2015 年 1月

  2.初试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初试方式为笔试,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二)复试

  1.复试时间: 2015 年 3 月— 4 月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2)通过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职业背景、职业素质、思维能力、法律素养等进行考察。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六、录取

  (一)录取办法

  我校单独划定该项目复试分数线。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初试、复试成绩各占50%权重)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政审方能录取。

  (二)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为定向,即学员档案、户口均不转至武汉大学,不参加学校各类奖学金的评定,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七、培养方式及学制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周末授课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学习方式。

  学制为2-3年。

  授课地点:根据考生录取情况进行调整,以武汉大学和武汉大学深圳院为主

  八、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为其颁发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九、学费标准

  法律硕士(非法学)6.6万元/人

  法律硕士(法学)4.4万元/人

  说明:学费可能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十、信息查询及咨询

  (一)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 编:430072

  电话(传真):027-68754125或68754096

  网址: http://www.gs.whu.edu.cn

  (二) 武汉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电话:027-68753766(刘老师) 027-68753767(赵老师)

  传真:027-68752157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法学院337办公室

  网址:http://www.golaw.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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