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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成师”师生摄影作品征集启事
摄影作品,是通过摄影师或业余爱好者通过灵感,摄影技术等对自然、人物等客观事物进行描绘、供人欣赏的艺术作品。摄影作品包括婚纱照作品、艺术照作品、儿童照作品、广告作品、孕妇照作品、全家福作品等。
“魅力成师”师生摄影作品征集启事
成都师范学院
为形象展示成师新风貌,宣传“魅力成师”,强化师生和校友对学校的认同,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弘扬学校优良传统,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成都师范学院校园风景摄影作品。欢迎广大师生踊跃投稿,学校将从投稿作品中遴选优秀作品在学校官微网上予以展示,部分优秀作品还将成为2017届毕业生暨校友邮政纪念明信片的素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成都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校友办公室)、美术学院
二、征集内容
在成都师范学院拍摄的能反映“魅力成师”的校园风光、校园建筑、校园景观摄影作品。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者应保证递交的摄影作品均为本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作者应对作品的合法性负责,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2、单幅照片提供容量2M以上JPG格式的原片,不限彩色、黑白,每位作者可提供多张作品。摄影作品须提供电子格式,彩色、黑白均可。
3、须以作品标题(不超过10个汉字)为文件名,如“图书馆.jpg”,另附Word文档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单位(系院、专业、年班级)、身份、电话联系方式。投稿作品文件大小不低于2MB。
四、征集时间
2017年5月11日——18日
五、征稿对象
成都师范学院全体师生员工。
六、投稿方式
以电子版JPG格式投送到5892689@QQ.COM,多张作品需打包投送。
七、作品认定
本次征集作品将由校内专家担任评委认定。
八、其它事宜
1、主办单位有权组织设计团队对录用作品进行后期、美化后作为明信片的稿图。
2、主办方有权使用所有入选作品,并用于以宣传成都师范学院为目的的出版、展览、演示等。
3、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不支付稿酬,学校授予作者录用证书。征集的作品严禁一切商业用途。
九、凡报送作品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主办单位具有本次摄影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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