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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有关标识的征集启事
标识的本质在于它的功用性。虽然具有观赏价值,但标识主要不是为了供人观赏,而是为了实用。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具有法律效力的标识尤其兼有维护权益的特殊使命。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有关标识的征集启事
2018年8月,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和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的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将在乌兰察布市举行。为了更好地宣传这一内蒙古自治区最高水平的综合性体育盛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会旗、会徽、会歌、吉祥物、主题口号和火炬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会旗、会徽、会歌、吉祥物、主题口号和火炬设计方案。
二、征集要求
1.会徽、会旗:充分体现“更高、更快、更强”的体育精神和内蒙古地区的文化底蕴;构图新颖、简洁大方、色彩明快,同时要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
2.会歌:内涵深刻、主题鲜明、旋律优美、通俗易唱;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和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体裁不限,但必须是原创。
3.吉祥物:要体现地域文化特征,构思新颖、造型简洁;充分表达乌兰察布人民对八方宾客的热烈欢迎之情和良好祝愿;作者要结合创作理念为作品命名。
4.主题口号:要求主题深刻、简洁凝练、寓意深远。
5.火炬设计方案:要求充分体现时代特征、体育特色和“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充分展示内蒙古和乌兰察布独特文化底蕴,达到思想性、艺术性、欣赏性、时代性、传播性的高度统一。
三、征集时间
自征集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截止(以邮戳或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四、应征作品提交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如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自负。
2.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提交,作品采取A4纸张,全色版本。同时,设计者应提供设计创意说明和标准设计图稿,应征作品要邮寄彩色、黑白设计稿各一套,并发送原图电子版。
3.所有来稿需提供作者资料一份,具体包括:作者的姓名(单位、团体名称)、个人(单位、团体)简介、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个人(单位、团体)有效证件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4.会歌创作者应提供作品的音响资料一份(CD、VCD、DVD等形式均可)、歌谱10份(歌谱是指曲谱和歌词的组合,曲谱应以简谱或五线谱形式提供)和作者简介(或单位简介)一份。
5.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文件等概不退还。一经选用,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归“十四运”筹委会(组委会)所有。筹委会(组委会)有权决定入选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作品作者均不得在作品上署名。届时,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额外报酬和费用。
6.所有应征者寄送的作品、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五、评选、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筹备工作委员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报主办单位同意备案后,确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会旗、会徽、会歌、吉祥物、主题口号和火炬设计方案的最终获选作品。评审结果在中央及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媒体上公布。
颁发奖金:
各项作品均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其中,会旗、会徽、会歌、吉祥物和火炬设计方案金奖5000元,银奖3000元,铜奖1000元。主题口号金奖2000元,银奖1000元,铜奖500元。
颁发证书。
获得奖金者按相关法律规定自行纳税。
六、投稿方式
来稿邮寄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新区察哈尔西街党政大楼933室:第十四届运动会筹委会宣传文化组,邮编:012000;
联 系 人:帅宇琰 张文斌
联系电话:0474—8320065
手 机:18747498866
电子邮箱:376207302@qq.com
七、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筹备委员会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筹委会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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