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通化“市标、市歌、市树、市花”公开征集
更好地挖掘整合城市形象元素,展示通化市独特的地域特点、文化底蕴和产业特征,打造通化个性城市“名片”,提升通化城市品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通化市“市标、市歌、市树、市花”。
一、征集主线
围绕“真诚包容、勇于担当、重行务实、创业自强”城市精神和“药·济天下 酒·香万家”城市形象宣传语开展征集。
二、征集内容
(一)市标
1.作品主题:
(1)突显通化城市特色,体现通化城市形象特征;
(2)体现通化历史文化内涵,展示通化城市精神;
2.设计要求:
(1)造型美观,简洁明快,色调和谐,鲜明生动;
(2)具有较强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便于识别、制作、记忆和推广。
(二)市歌
市歌征集包括市歌歌词和市歌作曲创作征集。
1.歌词要求:
(1)突出时代精神,紧扣主题,充分展示通化人自信、昂扬、自豪、积极向上的时代风貌;
(2)内容要融合通化历史文化内涵,突显通化长白山地域文化风格和特色;
(3)立意深刻,语言生动,短小精悍,深入浅出,朗朗上口,易懂易记;
2.作曲要求:
(1)主题突出,旋律流畅,优美动听,富有时代气息;
(2)具有较强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突出长白山地域特色;
(3)曲风轻快,曲调简单,体裁多样,易于传唱和普及;
(4)歌曲长度不超过4分钟,独唱、合唱等演唱形式均可。
(三)市树、市花
1.物种要具有代表性,有地方特色和象征意义;
2.适应通化气候、地理等自然条件,形态美观,抗逆性强,病虫害少,种养方便,品质优良,适宜本地普及与推广,有一定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3.有一定的文化内涵,具有很强的观赏价值,品种、形态、色彩等特性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4.能够反映通化人民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能够代表通化的城市形象,增强人们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市标
1.评选
(1)专家评审:由通化城市形象标识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并根据应征作品情况评选出入围作品;
(2)公众展评:入围作品编号在“通化新闻网”展示,并接受网络投票。同时,采取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等形式对入围作品征求意见;
(3)推荐标识:评审小组根据公众展评意见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十佳作品,再择优推荐通化城市形象标识;
(4)上报审定:将推荐的形象标识按程序上报审定,并最终确定城市标识。
2.奖励
入选奖:作品1件,奖金50000元(含税)人民币;
最佳入围奖:作品10件,每件作品奖金5000元(含税)人民币;
市标奖励遵循不重复奖励原则,奖金就高不就低,并由市委宣传部对获奖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二)市歌
1.评选
(1)9月15日前征集歌词,专家评审确定15首入选歌词;10月30日前,根据入选歌词征集曲谱;
(2)征集作品经专家评审,最终选出入围作品15首,并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进行评审,选出“唱响通化”五大金曲;
(3)通过媒体展示五大金曲,征求市民意见,并进行推广;
(4)组织专家评审组和领导小组,结合传唱实际,最终确定通化市歌入围作品。
2.奖励
入选奖:作品1件,奖金40000元(含税)人民币;
五大金曲奖:作品5件,每件作品奖金6000元(含税)人民币;
入围奖:作品15件,每件作品奖金2000元人民币;
市歌奖金按词曲作者5:5比例分配,多名作者共同创作一首歌曲的,按一首歌曲对待,不按人数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市树、市花
1.评选
(1)初级评审:由各征集小组按照征集情况组织初评,每个种类推选出5-8个作品或品种作为初选入围名单,并向组委会办公室呈报评选结果。
(2)征求意见: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初评结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组委会办公室将各方面意见收集汇总后,形成初选报告。
(3)专家评审:结合初选报告,由组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专家研究筛选(每个类别评选3个作品或品种),形成评审意见,并提交组委会。
(4)终审评定:由组委会将专家评审意见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并最终确定评选结果。
2.奖励
入选奖:市树、市花入选奖各1名,各奖励现金5000元(含税)人民币。入选奖在公证处公证下,在同类品种推荐者中以公开摇奖方式产生。
参与奖:10名,对热情参与投票、积极献言献策的广大市民,以公开摇奖方式产生10名热心参与奖,各奖励现金2000元。
四、征集须知
(一)市标应征作者要填写“通化城市形象标识应征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应),应征作品应包含通化城市标识的图形部分、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和设计说明。如邮寄应征,需提供A4纸规格彩色打印稿(或手绘稿),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稿;电子邮件方式应征应提供JPG(JPEG)格式设计方案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不小于300像素。
(二)市歌采取词曲分别征集,有条件的作者可以词曲同时应征。
(三)市树、市花的推荐介绍表述要完整、准确,每人限推荐3个品种。推荐应尽量避免与其他城市市树、市花雷同。
(四)市标、市歌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并且此前从未发表,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如有侵权,由作者本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五)所有来稿(含音像制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市标、市歌著作权全部归主办单位所有(市歌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再创作,并进行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和使用。
(七)所有参与活动者应详细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八)本次征集活动于2015年7月17日始至2015年11月30日止。
(九)详细征集方案、参选规则及奖励办法请登录通化新闻网、通化市政府网、通化发布政务微博、微信了解。
(十)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中共通化市委宣传部所有。
五、参与方式
所有应征作品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投寄,投寄时请注明参与活动类型。
(1)市标
联系人:丑福星
联系电话:0435-3213162
电子邮箱:thwmb6@163.com
邮寄地址:吉林省通化市秀泉路702号通化市文明办
邮政编码:134001
(2)市歌
联系人:王化来 刘洪俊 林丽
联系电话:0435-32128803213212
电子邮箱:th3212880@163.com
邮寄地址:吉林省通化市秀泉路702号通化市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发展科
邮政编码:134001
(3)市树
联系人:于广志
联系电话:0435-3200017
电子邮箱:thsszjhd@163.com
邮寄地址:吉林省通化市秀泉路702号通化市林业局营林科
邮政编码:134001
(4)市花
联系人:解曼
联系电话:0435-3616968
电子邮箱:thshzjhd@163.com
邮寄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滨江路2829号 通化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中心
邮政编码:134001
通化市“市标、市歌、市树、市花”征集委员会
2015年7月16日
【通化“市标、市歌、市树、市花”公开征集】相关文章:
扬州市市民公约征集启事07-13
梅州市旅游宣传口号征集启事09-14
《文昌市志》人物资料征集启事10-20
无锡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法06-17
哈尔滨市2015年人民建议的征集启事08-10
无锡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法08-12
首届张家口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征集启事09-17
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10-07
最新南宁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办法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