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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征文

时间:2024-09-25 19:16:51 征文 我要投稿

法制宣传征文范文(通用13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征文吧,借助征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写征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宣传征文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制宣传征文范文(通用13篇)

  法制宣传征文 1

  岁月的变迁,时代的发展,21世纪已经到来。21世纪,是一个科技发展的时代,更是一个全面普法的时代。法律这张大网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是这个时代的未来,是21世纪建设国家的主力军,所以我们更要从小知法、懂法、守法,提高法律素养,从而使我们辨别是非,保护自我,远离犯罪,使我们健康成长的同时,增长道德修养。

  知法可使我们辨别是非,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对身边的`一切充满了好奇,往往就因为好奇,没有足够的辨别能力,使我们陷入危险中,知法,我们便可以通过法律来判断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什么是恶,什么是丑,什么应该做,什么不该做。

  当你做到了知法,你便不会那么容易被外界的东西所迷惑,诱惑了,但仅仅做到知法仍还不够,在知法的同时,更要懂法。

  所谓“懂’并不只是了解,明白,而是要会使用法律所带给我们的权利,当我们的生命或是钱财受到威胁时,我们便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去保护自己不受危害,当然这也并不是指滥用法律权力,而是在适当的范围内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最后我们还应该守法,当你做到知法了,却不能守法,反而去以身试法,那么等于什么也没做。守法是在了解法律的基础上做到远离犯罪,不去触犯法律,安分守己,不做犯法之事,做好我们青少年应做的事——努力学习,报效祖国,不去接触犯罪有关的东西。

  法律关系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只有知法、懂法、守法,才能生活得无忧无虑,安安全全。反之,一个人连法律都不懂,自然就要触犯法律,三天两头往警局里,这样的人又怎么会生活的好呢?更何况一个人连法律都不懂,那他就是一个真正”文盲”!

  知法,辨别是非;懂法,保护自我;守法,远离犯罪。

  学法,知可为与不可为;用法,行应为而勿妄为。

  普法先行,关爱明天。

  法制宣传征文 2

  “你知道法律是什么,它又有哪些内容呢?”突然爸爸这样问我。我瞬间低下头,心里想到:学校里,电视里,身边处处有法律的声音,可是爸爸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都弄得我尴尬之极。于是,我决定好好学习一番。

  走到教室,无意中发现图书角放着一本《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便随手的翻开了,里面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里边都是一些就发生在我们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很多主人公都是和我同龄的,但在他们身上发生的事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有句名言这样说道:“学法,只可为与不可为;用法,行应为而勿妄为。”可是,有个14岁的初二学生,却因为同学不借他玩小刀发生冲突,并捅了同学数刀导致死亡。事后,他对公安人员称:“我学过法律,我还未满16周岁,不用负刑事责任。”公安人员回答道:“但是法律还有规定,如果已满14周岁,实施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看了这个故事,我深有体会。在生活中,同学们总喜欢用“我还没满18岁,我还未成年”这类话敷衍我们所犯下的错误,可是我们却不知道,年满14岁的我们一旦犯大错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这也从一方面透露出,我国对于中小学生的法律教育是远远不够的。然而,我也认为导致这样不负责任,不想后果的做法的也有家庭的因素,现在的我们多是独生子女,在家,我们是老大,连父母对我们都是百依百顺,我们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当出门在外,我们总想着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从而不顾他人的想法,也由此引发了冲突,所以普法教育,也应该从小做起。

  这也让我联想到了我们校园里的很多事。比如,有高年级的同学问低年级学生借钱,可是低年级学生不答应,并说要去告诉老师,这样高年级的同学既害怕,又不甘心,所以就以武力恐吓,而另一个同学却总很天真的认为“人家不敢”,便是态度嚣张,就这样,悲剧就发生了,结果自然是两败俱伤,对谁都没好处。而如果高年级学生知道这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也许就不会发生这件事了;当然,如果那个低年级学生能够冷静一些,先把钱给他,然后再告诉老师的话,就不会酿成这样的惨剧了。

  所以,为了不让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我们要多向周围的中小学生,宣传法律,普及法律。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我们应该遵纪守法,让法律成为我们生活中美丽的乐章,而不是恐怖的教训或恶魔般的惩罚。

  就让我们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法制宣传征文 3

  在我国第二个宪法日到来之际,我们学校举办了“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守法公民”主题教育,集体晨读宪法,学习宪法知识。

  追朔宪法的历史,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4部宪法,即1949年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后来又以修正案的方式经过了1988年、1993年、和4次修改。开始,我国将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为重点的广泛的普法活动。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国家宪法日的设定,有利于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自古以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正所谓没有规定不成方圆,无论是上至国家还是下至个人,都应该有一定的规定来约束行为,否则便会出现肆虐张狂的人,把国泰民安的国家搅得一团糟。

  正因为法律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我们高中生就更应该遵守纪律,不应该以身试法,带来严重的后果。

  遵守纪律应以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遵纪守法不是一向夸大的号召,不是一纸空文,而应落实到实际的行动中去,切实从细微的小事做起。

  “爱护公物”,“不随地吐痰”,“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市民,不摘花草树木”,“保护地球,爱护环境”这些都不是空空的`标语,而是要我们以自己为出发点付出实际努力的。随手捡起地上的一张纸屑,拧紧打开的水龙头,为干渴的鲜花浇一点水,这些都是我们中学生力所能及的事,举手之劳,却可以创造出一个更和谐的世界。

  作为祖国明天的栋梁,我们要以此次宪法日为契机,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做到遵纪守法。遵纪守法是我们高中生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既是珍爱自己,又是关心别人,更是为了一个更加繁荣昌盛的祖国和一个更加和谐美满的世界。

  法制宣传征文 4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这次读了《普法教育》,更是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这书上的故事,都让我受益匪浅。自从读了《普法教育》后,我才深深地体会到普法的重要性。

  其中,一个关于“安全”题材的文章让我颇有感触,文中讲道:中学生小明因为显示自己的骑车技术高超,以“S”形在马路上穿行,又和同学飙车,最终被一辆面包车狠撞了一下,用去医疗费15000多元。

  虽然没有出现生命危险,但是却造成了永远的遗憾,而引起这次事故的,正是中学生的爱表现的心理。

  虽然我们已经到了可以汽车上路的年龄,但是在骑车时,一定要注意安全行驶,做到开开心心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更有普法警言讲道:

  一人出行,全家牵挂,遵守交通法,

  平安回来,全家放心,和谐小家园。

  是啊,生命只有一次,如果我们不珍惜,而是以太随便的方式看待生命,那他将大错特错生命是伟大的,生命是崇高的,没有人轻易放弃生命。每个人心中饱含这对生命的渴望,身体健全的.人如此,身体不便的人同样如此。健康的人为父母给予的一副好身体而努力,有缺陷的人为了生命的执着而努力。

  蒙田曾说:“我们的生命收到自然的厚赐,他是优越无比的。”生命是宝贵的,失去了生命,我们将变得一无所有。但很多活着的人总不珍惜活的权利,他们随意对待自己甚至肆意践踏别人的生命:巴以冲突,美军“虐囚”,房屋倒塌,失恋轻生,上网猝死……这些时间警示着我们:生命,多么可贵,生命又是多么值得珍惜!

  《普法教育》,这具有重大意义的读本,没有论语那么难以理解,它正是告诉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们一些法律的知识,行为的常识,安全自护的意识……而这些生活中平平常常的细节,往往向我们揭示了法律的重要性。

  读《普法教育》,我理解到的,不止是浅显易懂的教育知识,它更是对生命的看法与理解,它让枯燥的生活变得有趣,让简单的生活变得充实,读它,不仅仅是在读一本教育读本,就如高尔基所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而这本书,正是将这个众所周知的道理,传给我们这些缺乏法律知识的孩子们,在阅读中感悟真理,在实践中履行职责,这才是这本书的真谛。

  法制宣传征文 5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很幸运,生在这个法制的社会,我无法想象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法律的存在会是怎样的混乱。就好比世界上没有了红绿灯,那会造成十字路口堵塞,更可怕的是,也许还会发生大型的交通事故,过马路的行人和来往的汽车全都混在马路中,整个交通面临瘫痪,这样的后果谁能承受?这样的损失谁能补偿?正如交通中必不可少的红绿灯一样,法律是一个社会所必不可少的。所以说,法律是一个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正是因为法律,我们的自由才能得到保障。所以说,法律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保障。

  很多同学都认为未成年人就是犯罪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可是要知道,我国《刑法》第十七条中就指出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罪时,也应当付刑事责任。也许那些事,我们不会做,但是不代表我们不会做违法的事。就拿吸烟来说吧,《中小学生守则》规定中小学生不允许吸烟的,但有的同学还是会明知故犯。他们觉得吸烟只是个人的问题,又没违法犯罪,却不知道这正是一种不良行为。俗话说“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今天,你无法抵抗烟的诱惑;那明天,你就可能无法抵抗毒品的诱惑,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正是因为有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才不会误入歧途。

  我曾听过这么一个故事: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最公正的天平,不会因为任何因素而偏向一方。爱冲动是一种性格缺陷,青少年学生更是由于心理不稳定容易冲动,有时酿成大错。沉痛的教训告诉我们:青少年学生、学校、家庭都要重视加强道德、心理素质修养,遇事冷静,才能更健康成长。

  每一类法律都在人们的生活中改善,每一类法律都有自己的作用,也因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实现。所以说,法律是每一个公民维护权益的武器。我们更应该学法,守法,用法律来捍卫我们自己的权益。

  法制宣传征文 6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但是由于我们正处于人生的花季,懵懂的我们还不能完全分辨是非,缺乏法律的知识,更易走入弯路,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学校开展了普法教育,让我们法律有着进一步的了解。

  在这次普法教育中,我偶幸接触到了一本书——《普法教育读本》,这本书使我更加明白,自己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21世界科技发展的主力军,他也是我对法律的启蒙老师,这本书图文并茂,以青少年主要成长环境即家庭、学校、社会为背景,围绕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安全自护、行为规范、犯罪预防等方面的一个个话题,向我们传授了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的法律和生活常识。

  在实际生活中,这本书也“起到了一个很好的作用”,有一次周六妈妈带我一起去超市购买日常所需的`生活用品,还帮我买了一件运动服,我非常喜欢,在收银台付账后准备离开时,超市的报警器突然想起,商场的服务人员迅速拦住我跟妈妈,经一番检查后,没有发现异常情况,然而报警器却依然响个不停,工作人员将我跟妈妈带到收银台,随即引来很多围观的人,我跟妈妈都非常气愤,妈妈说:“我们就买了一件运动服,已经付过钱了,没有拿任何东西。”工作人员又将我跟妈妈带到工作室,继续盘查质问。在此压力下,妈妈气愤的摘下帽子,解开衣服,打开手袋,让市场工作人员查看,并伤心落泪,事实证明,我们并非拿了什么东西,而是衣服上的商标为清除,最后工作人员将我们放行,我跟妈妈事后觉得人格受得了侮辱,名誉受到了侵害,便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场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最终我们依靠法律得到了属于自己的合法权利,

  所以我们21世纪的青少年要学习法律知识,重视法律知识,不然我们定将跟不上时代的步伐。

  法制宣传征文 7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从而法律变诞生了。它告诫我们不准破坏森林,要维护国家的环境;告诫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除了一场场交通事故,使世界和平;告诫了我们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使人们成为了一个个品德高尚、行为端庄的小公民……“法律”,这个神圣的称呼,它像古时候的包拯一样“大公无私”;像正义的化生一样,为一位位弱者讨回公道;像一架天平一样,决不会向另一边倾斜……正气凛然的它,肩负着维护和平的重任,为社会驱逐邪恶,让国家在安定中发展。时刻扮演着当一个守护神的角色,伴随在我们身边,保护着我们;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着无知的人们走向光明的大道;像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的秩序,不能破坏它。如果我们尊重法律,那么法律也会尊重我们。

  《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的。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使用这个武器来保护我们,那么,它给我们带来的'将是严肃的惩罚!今天,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祖国的花朵,将来的栋梁,应该从小就要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应该知法,懂法,守法。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可谓是“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尤其是在大城市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多么惊人的数目呀!从危险上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有一个17岁的学生,因为父母关系不和,而心情郁闷,整天不去学校,在外面遇到了许多游手好闲的人,与他们混在一起,养成了赌博的坏习惯,后来因为没钱,走上了邪恶之路,绑架了一名9岁儿童,还多次抢劫他人钱财。最后受到了法律惩罚!17岁的一个孩子,眼看着快成为一个活泼开朗的小伙子了,却因一时之念,走向了歪路!这不仅仅是他的错,虽然他单纯,思想不成熟,但他还有一颗上进心在支持他坚持正义,然而,父母的关系不和,把他最后的唯一支撑的力量给毁灭了,使他从正义之路走向了深渊,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从中可以看出,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正义的心,还要守法,不可以侵犯法律,还要学会开朗乐观地面对世界,不可以消沉沮丧!同时,父母也要为孩子的成长带来有益的帮助,而不是去破坏。

  法律是神圣的,没有了法律,我们就不能公平公正地处理一些纠纷和矛盾;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不会如此美好幸福;没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会一次次重演;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法律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种修养,一种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则。我们每位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是公平的,无论对于谁,是老人还是小孩,只要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已有的制裁,这对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意义,尤其在正义的一面。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怀着正义之心,我相信无论遇到什么,法律都会其余你无限的勇气和力量,关键是我们要用心去对待他,要走近它,去了解它!

  让我们捧着一颗真挚的心,去和法律交朋友,和祖国交朋友,和未来交朋友,让法律伴随我们每个人的心田,使每个人都为拥有法律而骄傲!

  法制宣传征文 8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

  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制宣传征文 9

  生活中,存在着无数危险,虽然这个世界上好人占多数,但是坏人并不是不存在的,上个街,就会被人偷钱包,回到家,又会发现自己家的门被撬了,这种事,经常会发生。所以,我们应该学习好法律,遇到事可以正确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最近拿到一本书,叫《普法教育读本》,这本书通过鲜活的案例告诉我们法律,教我们如何处理事情,我认为这本书里面所分的五部分,每一部分都紧扣我们的`生活,每一篇都是我们生活中随时可能发生的事。

  例如:不能随意约见网友

  在这个时代,网络已经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东西,有事直接在QQ上聊天,不用见面,不用打电话。网络给人们带来了方便和快捷,但是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有些人沉迷于网络,虽然现在的电脑有液晶的,可以减少电脑的辐射,但长期在电脑面前,还是会影响自己的身心健康,所以请不要沉迷网络,而且网络是十分危险的,网络的世界是虚拟的,什么样的人都有。

  曾经在报纸看到一则新闻:家里做啤酒生意、有好几辆车……17岁少年李某在网上向网友炫富,称自己从不缺零花钱。而他的网友杜正平正缺钱用,于是约李某出来,杜正平和老乡夏智灵合谋绑架李某,然后向其家长索要50万元钞票,并指定其乘坐火车在简阳站从窗户扔出。但是没有拿到赎金,正在网吧查看列车时刻表的杜正平和夏智灵就被警方抓获。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对于自己所不熟悉的人,不能把自己的照片、住址、电话告诉对方,以免对方利用这些,金信骚扰,如果对方要求见面,可以约在自己熟悉的地方,一旦发生什么事,便于逃跑,如果对方要求汇钱,更要谨慎加谨慎,确定自己的钱汇过去后,不会“打水漂”。当然,在网上认识的人也并非都是坏人,也有可能是好人,真心想和你做朋友,所以你也不能“一棒子打死一群人”。总而言之,我们要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

  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要阅读属于自己年龄的网页。

  遵纪守法,从小做起,为我们以后的人生打下结实的基础。

  法制宣传征文 10

  今天是法制宣传日,下午老师让我们把椅子搬到操场上,只见一条横联上写着“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科学发展”18个醒目的大字。2时14分校长宣布活动开始,活动第一项:升国旗。在国歌声中,国旗冉冉升起,我们注视着,庄严地唱着国歌;第二项:宣誓。我们大声说着我们对法治的信心和自已也要维护法律的决心;第三项:遵纪守法签名。为我胶讲课的是派出所指导员和法制副校长,先是指导员给我们讲了几个未成年人的案例。一个是东至胜利一家三口被人杀死在家里,二老一小,他是偷钱时被人发现,于是杀人灭口,拿了100元便离开了。

  经过警犬等破案工具,终于发现了蛛丝马迹,将其抓获,判了无期,他才17岁呀。还有一个孩子因为想上网却没有钱便去偷,偷走了一些MP3,MP4一共两千元,而他又低价贱卖给同学,结果不仅是他犯法,买他的东西的同学也跟着犯法。

  还有一位同学在学前班的`时候偷别人的橡皮、笔,六年级的时候竟然偷走了一头牛,后来胆子越来越大,终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抢劫、欧打、包庇等行为都是不允许的,我们一定要记住“八荣八耻”,遇到危险时,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击退敌人。我胶一定不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啊。

  法制宣传征文 11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离不开“法”。法可以使人不干蠢事;使干了蠢事的人接受教育,吸取教训,从此不干蠢事;可有了法,有些人还是会干害人害己的事。

  就象酒后开车,有一天上有3个人去亲戚家里喝喜酒,他知道开车不能喝酒的,可因为自己太高兴了,忘记了有这回事,就和自己一同去的好友痛痛快快的喝了一场,在当天晚上大约9点多点的时候,客人都送走了,他们3个人也就回去了,当他们的车开到一座大桥下面的时候,不知道怎么了,司机感到头晕,就晃了晃几下,这不晃不要紧,可这一晃却没看清楚前面的路,只听见砰的一声,车头就撞到了桥墩的一根柱子上面去了,这喝酒伤身,如果又撞到了人,不就是害人害己吗?

  闯红灯也是一样。在一天中午,一个小孩子要去商店去买东西,他等了一会儿灯还没有变绿,可他又想马上去买东西,这怎么办呢?他就不管红灯还是绿灯,就冲了过去,他正好走到一半的时候,喇叭发出震耳欲聋的“滴滴滴”声可这小孩子见有辆车开了过来,就被吓的手忙脚乱,他的`脑子里面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赶紧跑过去,可还没等他开始跑,车子就撞了上来,闯红灯事虽然小,可万一正好有车过来就是大事了!

  大家行动起来,遵守法律,这样我们的明天才会多一份快乐,少一份悲伤,我们的明天才会更加的美好,更加多姿多彩!

  法制宣传征文 12

  阳光不能摆脱影子独行,人类必须靠严格的法治来束缚感性。从巴比伦时代升起在天际的名叫法制的星,古人仰望,今人探索,白云苍狗,风云变迁,它的轨道在时间的蜿蜒中无限地接近最平凡的土地,甚至今天,我一个高中生,也可以在纸上浅谈自己心中的法制。

  发质也许不是一个以我那微薄的阅历可以信手拈来的话题,但在我曾有幸探寻的书海一隅中,也许有法制的一个侧影。

  公元前1800年,一群来自古巴比伦宫廷的奴隶在烈日下磨平一块即将创造历史的石头的棱角,他们用粗糙的手指紧捏石刀,在石面上刻下一个个昭示着人类历史里程碑,却也昭示着他们悲惨命运的微凹符号。如今,它静静地立在大英博物馆的玻璃展橱里,柔和的彩灯下,它还留存着两河流域阳光炙烤的痕迹,但石面不再剥落呛鼻的石灰,奴隶滚烫的汗水也已经风干,唯一留下的,是它肃穆的黑,以及讲解员口中它身负的早已不是秘密的文字。《汉谟拉比法典》几千年后,人们这样称呼它,不是以那将它扛出高山,将它打磨成现在模样的人们,而是以那个遥居宫廷,早已陌生了两河的阳光的王来命名。在法制出现的最初一段时期里,人们说:“仁义恩厚,此人主之芒刃也,权势法制,此人主之刀斧也。”无论是仁厚,或者是严酷,那时的法治都只做、是统治者手中可以歌唱也可以喋血的傀儡。它离真正生活着的人们那么远,离我心中的法制,更是遥不可及了。

  历史在前进,社会在发展,人心在觉醒,法制的完善与延续还真是没有尽头。几千年后,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上,一张令箭,掷地有声,我未曾亲睹包公风采,但我相信,那一刻这个流芳百世的英杰黝黑的面孔必然是严肃的,沉静的,满是对法制的敬畏,敬仰。亲侄儿的血溅在公堂的牌匾上,长嫂在啼血。大义灭亲的故事之所以能被传唱千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的法制观念发生了极大的转变:“法治不议,则民不相私。”正义是唯一的信条。然而,从小受最主流的传统教育熏陶的我,一向最仰慕包青天刚正不阿清名的我,今天行文至此,居然也像那些批评家,那些诟病包拯的人一样迟疑了。

  不是每个人都有包拯一样的抱负和胸襟,人毕竟是感性的动物,法制的`最终目的,是法治,法治治下的,是人。然而,绝对公正的法制,却在违背着人的本性,淡化着天理伦常,在逼迫着人们在良心和正义之间抉择。这就是真正的法制吗?

  我听说近些年来,法律作出了修改,允许了“亲亲相隐”,这是何等的创举。

  我很庆幸自己是活在当下的,在这个法制逐步健全的社会里,法制在以更近合人性的方式渗透着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以更仁厚的方式对待恪守道德与法规的人们,在以更强硬的态度捍卫着正义和底线,在以更合理的条款制裁着心存恶念的凶徒。

  但愿每一个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心中都能存有法制的光芒,在天长日久的民族进步和社会更方面矛盾的磨合中,凝聚成最明亮的启明星,永耀中华!

  法制宣传征文 13

  “亲爱的同学们,敬爱的老师们,欢迎来到七(7)班的主题班会,俗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法制是我们生活中的一根弦,这根弦时时刻刻都被绷得紧紧的,一秒都不能放松,所以今天我们主题班会的内容就是法制在我心。”回想到初一时举办的主题班会,那些情景和片段仿佛就在昨天。是啊,法制一直在我们身边,它就像一台监控摄像一直监视着我们的生活,只是哪里做错了,会向我们指出罢了。

  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所以我们青少年应该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乃至于祖国的希望。

  记得当时主题班会所编排的小品就是很好的例子,那个男孩,因为很早之前父母离异,男孩就跟着父亲,父亲因为要支撑起家庭的经济收入和支出,并没有花太多的精力来照顾和关心他,因为在父亲的.眼里男孩一直是一个很乖巧的小孩,没有让他操心。但是随着青春期的到来,以及那所谓的的叛逆。男孩在父亲不在家时出去溜达,正巧经过一家网吧,看着手表上的时间还早,就怀着好奇心进入了网吧,之后沉迷在那网络的游戏世界,不堪入目。

  后来,父亲在上班的时候听到学校老师打来的电话,说他的孩子因为殴打他人,勒索钱财。当时的父亲很是吃惊,便连忙到学校,得知事情的起因经过,父亲当时也对自己进行了反思,和男孩进行了沟通,化解了之间的矛盾。

  但是。这个社会有回头是岸的,当然也有一意孤行的。女孩以前是一个成绩很有优异的学生,因为遭到了校园暴力,敲诈勒索,对方强迫她不准说出去,内心极度恐惧以至于不敢告诉老师和家长,因为有一次的失误让这个女孩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而那些殴打她的人也都有了牢狱之灾。他们当时录口供时,对方声称因为没有重视学业,所以导致没有钱去网吧,看她不敢反抗,就对她进行了勒索,没有想到会这样。

  好一个没有想到,法制的公平的,公正的,即使你再无意,拥有再多的理由,错了就是错了,无法改变的事实。既然错了,就应该接受惩罚。在守法的公民眼里,法制就是这般的公平,在那些拥有牢狱之灾的人眼里,法制便是残酷,强大的。

  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不去做它,因为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应该从生活的点点滴滴做起,做一个守法的好少年,内心铭记着法律,铭记法律的法制,铭记法制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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