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全月活动征文
2017安全月活动征文(1)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07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吉安监管政法字[2007]67号)安排,我省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6月10日-30日)举办“安全生产有奖征文活动”。
征文活动的目的是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
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增进广大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了解,促进从业人员更多地了解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征文内容是围绕安全生产月“综合治理,保障平安”活动主题,谈自己对这一活动主题的认识;安全生产如何监管;安全生产现状分析及对策;法律法规如何贯彻落实;企业的安全文化;监管体制机制的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事故的防范;也可以结合自身实际,谈个人或单位在安全生产中体会、经验和教训;或就安全生产工作发表评论、建议。
文章体裁不限,力求观点鲜明,语言流畅,内容充实,贴切实际。
本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
对征文的作品评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各地区、各部门对征文的稿件进行审核,统一邮寄到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727号,邮编:130021 ),投稿者务必在稿件落款处注明姓名、单位、电话、地址、邮编等联系方式,以便对入选的作品与作者联系。
2017安全月活动征文(2)
为配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宣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今年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将由国家电监会主办、本报协办举办“安全生产月”征文活动。
届时本报将开辟“安全生产月”征文专栏,择优刊登优秀来稿。
欢迎广大读者积极参与。
1.征文内容要求: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主题,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行业开展“安全生活月”活动的情况,广泛宣传“安全生活月”活动。
来稿字数要求在2000字以内。
2.征文起止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止。
3.奖项设置:征文结束后,国家电监会安监局与本报组成的评委会,将对刊发的稿件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4.来稿投递方式:来稿请寄中国电力报社总编室。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1号
邮编:10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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