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与法同行的征文
【1】法律征文:在学习中懂法
假期,认真看了法律连连看,收获挺多。
法律是什么?法律,是一双惩恶扬善的火眼金睛,明辨是非;法律,是做人道德的一根准绳,衡量对错。
任何一位公民,只要你触犯法律,必将受到受到的严惩。
但是,有许许多多的青少年却对法律不理不睬,十分轻视。
我们作为学生,务必从小就有良好的法律意识,让违法乱纪,无视法律远离我们的成长道路。
我以前在电视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13岁的男孩费小林是江苏省一个小村庄的村民。
由于父母年迈,家庭贫困,他没有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
自小就被父母骄纵的他,为了上网,吃喝玩乐,从六岁开始就偷家里的钱。
小学六年级辍学后,更加无人管教,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泥潭。
一天,电视台播放了一则绑架勒索案,绑架者绑架并杀害一个有钱孩子,敲诈勒索19万美金。
这则案例带给费小林“灵感”为了搞钱,他开始预谋……过了不久,费小林用欺骗的手法,将同村小伙伴小龙骗到村西杨树林,用绳子勒小龙颈部致其死亡,并挖地埋尸,然后携带小龙部分衣物离开,准备伺机想小龙父母实施敲诈。
最终小龙因为触犯法律而遭到严惩。
不但毁掉了自我的完美前途,也毁掉了一个家庭的完美前景。
其实,犯罪如一洼深深的泥潭,如果陷进去,就只会越陷越深,最后被淹没。
犯罪也如一朵带刺的玫瑰,虽然妖艳迷人,香气扑鼻,但却会让我们流血受伤。
犯罪后难逃法网。
扼杀生命,最后换来坐牢沦为囚犯,甚至一命换一命判为死刑……所以,我们知法、懂法、用法的好习惯要从小养成。
和法律交朋友,与犯罪做斗争。
让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作我们的保护伞,让法律永存。
创出属于自我的一片广阔蓝天!!让法律伴我们成长!!
【2】法律征文: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法律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
作为一个公民,如果违法乱纪,就会害人害己。
就拿我在报纸上看到的一件事情来说吧!2008 年11月26日,上海袭警案的罪犯杨佳被执行注射死刑,结束了他短暂而又罪恶的生命。
原先,2008 年7月1日,杨佳携带尖刀等作案工具闯入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持刀捅刺、砍击楼内数名公安民警及保安人员,造成6名民警死亡、2名民警轻伤、1名民警和1名保安人员轻微伤。
杨佳的事例给我们敲响了法律的警钟:一个人如果违法犯罪,危害他人,那么自我也必须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因此,我们必须要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由此,我想到了电影《少年犯》,电影中那些豆蔻年华的孩子堕落犯罪,成为少年犯被关进了监狱,在监狱的思想改造过程中他们经历了艰难挫折。
电影十分感人,又发人深省:到底是什么原因是孩子们走上了这样的人生之路?同样是孩子,我们就应从他们身上吸取什么样的教训?
邓小平爷爷以前说过: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
的确,我们此刻还是学生,是未成年人,很多学生法制和纪律观念淡薄,有的学生喜欢小偷小摸,有的学生常常打架,有的学生甚至去“克米”,“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如果不认识到这是违法行为,不及时改正的话,他们的将来就令人担忧了。
再说,懂得了法律知识,还能保护自我,当我们遇到了违法犯罪的事情时,就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我的权利,为自我的健康成长打下厚实的基础。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花朵,将来要挑起建设祖国的重任,为了我们完美的未来,为了祖国更加繁荣富强的明天,让我们都来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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