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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大赛征文
诗词大赛征文【1】
《中华诗词》杂志社、宁明县人民*府、中共宁明县委宣传部、宁明县诗词楹联学会为弘扬国粹,运用诗词讴歌宁明县的自然风光、悠久历史和改革开放业绩,特举办全国诗词大赛。
一、征稿内容:
宁明县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世界遗产)及其他名胜古迹、自然风光、民俗风情、改革开放之建设成就等。
二、作品要求:
符合格律,新旧声不限,但不能混用;用典必须注明出处;必须是未曾公开发表的自创诗词。
三、征稿时间:
自即日起至20XX年 12月 31日。
四、评选奖励:
大赛采用匿名编号三级评选法,首先由宁明县诗词楹联学会进行初评,其次由广西诗词学会进行复评,入围作品最后由中华诗词社终评,定出获奖名单。奖励设置一等奖2名,各3000元;二等奖4名,各1000元;三等奖8名,各500元;优秀奖30名,各200元。
五、其他事项:
1、每位作者参赛作品限3首以内,纸质来稿须用A4纸正楷打印,一纸一首,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详细通联地址、联系电话;另一份为匿名。电子邮件的稿件亦按以上要求发稿。
2、来稿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征稿”字样,电子稿件需同上注明。
邮寄地址:广西宁明县老干局,邮编:532500;
电子邮箱:****@126.com。
联系电话:13907**** , 1339****。
3、来稿以发送地邮戳和接收电子稿日期为准。面向海内外各地诗词爱好者征稿。
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华诗词》杂志社、宁明县人民*府
承办单位:中共宁明县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宁明县诗词楹联学会
诗词大赛征文【2】
科学精神是人类文明中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是人们在长期的科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共同信念、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的总称。它一方面是科学家在科学领域内取得成功的保证;另一方面,又逐渐地渗入大众的意识深层,是有坚持力、不怕困难、不辞辛劳、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精神。
“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为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培育和践行创新文化,中国科学报社、中国科学院文联、《人民文学》杂志社与浙江联合出版集团联合主办“科学精神与中国精神”诗歌大赛征文活动,自即日起面向全国征集诗歌作品。
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突出”科学精神与中国精神“主题。要求内容健康,格调清新,文字平易质朴,感情真挚饱满,艺术感染力较强。
2.作品体裁:新诗、旧体诗词皆可。
3.篇幅要求:参赛者须以新诗或旧体诗词参赛,每人参赛诗歌作品不超过2首,旧体诗词每首不超过20行,新诗每首不超过40行。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邮箱、通信地址及邮编。
4.要求最新原创,必须是未在正式出版物以及网络上发表过的作品。
5. 本次参赛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奖项设置
一等奖10名
二等奖15名
三等奖20名
另特邀知名科学家、诗人为大赛赐稿,不参与评奖。
时间要求
1.征稿时间:20XX年10月30日~20XX年12月10日
2.颁奖时间:20XX年1月中下旬
作品评选
主办方将聘请国内著名诗人、诗评家、科学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评选,评选结果将在《中国科学报》上公布。
媒体宣传
中国科学报社将对大奖赛进行报道,《中国科学报·周末版》《人民文学》将刊登获奖作品,精选作品将由浙江教育出版社结集出版。
投稿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一条乙3号 509室 收
邮编:100190
投稿邮箱:****@stimes.cn
联系人:****
联系电话:010-**** 010-6****
诗词大赛征文【3】
刚刚结束的市第十二次党代*,是在我市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提出了“全面振兴钢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建成高质量的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对全市各界包括广大文学艺术爱好者提出了重要期许。会议吹响了“振兴钢都”的进军号,激励全市人民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实现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发展。
为深入贯彻市十二次党代*精神,市文联决定,由鞍山市诗词学会会同千山诗社、冰天诗社、古岩诗社、鞍钢诗词楹联学会、台安县诗词学会、鞍山师范学院国学研究中心等市、县(区)各诗词团体和研究机构,举办一次全市范围内的“魅力钢都”诗词征文大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 主管部门:鞍山市文联
二, 主办单位:鞍山市诗词学会
三, 协办单位:千山诗社、冰天诗社、古岩诗社、鞍钢诗词楹联学会、台安县诗词学会、鞍山师范学院国学研究中心
四, 征文内容:深入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精神,以“全面振兴钢都”为核心,充分发挥中华诗词的影响力,围绕“魅力钢都”这个主题,追忆钢都历史,歌咏钢都现实,展望钢都未来,致力于宣传推介“五个鞍山”建设的美好前景,用传统文化的力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贡献。
五, 征文形式和要求:
1. 格律诗:五绝、五律、七绝、七律、古风(包括诗经体、离骚体等);
2. 词曲:小令和中调(不超过90字);
3. 应征作品必须准确把握市第十二次党代*的精神,立足于为“全面振兴钢都”添砖加瓦,加油鼓劲,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4. 应征作品必须符合格律诗词的基本要求,新旧韵均可(但不能混用)。
六, 征文时间及评奖
1. 征文时间为两个月,自20XX年10月20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
2. 来稿请用电子版形式,发往鞍山市诗词学会官方邮箱:
****@163.com。请注明“魅力钢都征文作品”。
3. 由市文联主持成立征文活动评审专家组,邀请辽宁省诗词学会及省内有关专家学者担任评委,由鞍山市诗词学会主持具体评审事宜。
4. 从应征作品中评选出特别奖、一二三等奖、佳作(入围)奖各若干名,由市文联和市诗词学会颁发获奖证书,并予以奖励(各奖级不能兼得)。
5. 获奖作品将在《千华诗词》(出版征文专号)《鞍山文艺》《鞍山日报》《古岩》《台安文艺》等本市各媒体上发表,并择优推荐至《中华诗词》《辽宁诗词》《诗词月刊》等省和国家级诗词刊物发表。
6. 将于20XX年春节前召开颁奖大会,公布评选结果,并对获奖者予以奖励。
七, 组织领导
1. 成立组织委员会:
主任:温和(鞍山市文联主席)
副主任:
王延绵(辽宁省诗词学会副会长、鞍山市诗词学会会长)
李宏伟(鞍山市文联副主席)
成员:
李国征(鞍山市诗词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李硕(鞍山市文联组联部部长)
周林(千山诗社副社长)
古法(冰天诗社社长)
陈际腾(古岩诗社社长)
刘盛超(鞍钢诗词楹联学会主席)
宗占智(台安县诗词学会会长)
金宝(鞍山师范学院国学研究中心主任)
2. 成立评委会(人员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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