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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读书征文

时间:2023-10-10 07:19:07 征文 我要投稿

(精)三八读书征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跟征文打过交道吧,借助征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征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三八读书征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三八读书征文

三八读书征文1

  晓书是我女儿的名字。女儿出生时是个丑小鸭,我为她取乳名媛媛,寄希望于她会越长越漂亮。两岁半要上幼儿园了,才想起女儿还没有大名,也没有上户口。看着眼前漂亮可人的女儿,老公幸福地说:“名字很关键,你看每天媛媛、媛媛地喊,她真的变漂亮了,我们一定得给她取个像样的大名。 ”我和老公冥思苦索了好几天。我最喜欢的一个字是“书”。老公也深知书本对于我的意义,他说:“就叫晓书吧,晓有懂得的含义,恰好把你的姓也融进去了。”以晓书为名,冠以她爸爸的姓氏,寄托了我和老公最真实的愿望,谈不上望女成凤,只是希望女儿长大了能知书达理,做个平凡快乐的人。值得欣慰的是女儿没有辜负她的名字。她很小就喜欢看书,她在小学一年级的作

  文里写到:……我的童年是幸福的,我有名字,也有好听的小名,可妈妈总是叫我宝贝,爸爸总是把我高高地举着,让我坐在他的肩膀上,那时,爸爸和妈妈都不知道,长大后我能不能成为他们的骄傲。我还清晰地记着我看到此文的欣喜与满足。和同事骄傲地聊起此事,爱好刻章的他,特意为女儿刻了一枚闲章,一个不规则的圆形中间有个方孔,像一枚古钱币,转圈刻着“晓书藏书”四个字,横看是两个“书”字中间一个孔,上下看是“晓”和“藏”之间有个孔,顺时针看和逆时针看都是“晓书藏书”,极其艺术。

  我夸同事设计完美,他说是女儿的名字太艺术了。女儿现在清华读研,还没有毕业,已经找到了很好的工作。她喜欢买书、读书,中学时代她会省出零用钱来买书,一直持续到现在几乎每个月都买三五本书。她最喜欢的礼物是五岁过生日时,我送她的一套《世界童话故事》共八本。这套书让她受益匪浅。她大学期间兼职挣到的第一笔钱,买了五套《世界童话故事》分送给帮助过她的恩师和朋友的孩子们。她如此喜欢书,也许真的因为她叫晓书。

  我出嫁时,母亲送我的嫁妆中,我最喜欢的是一个湘妃竹制作的书架,褐色的竹子上面布满了浅褐色的枣状的斑点,潜意识里我一直把这些如水墨晕染的斑点,想象成黛玉焚稿或者葬花时的泪渍。配上满满一架我精挑细选的已经泛黄的书籍,极富诗意。湘妃竹书架是母亲的最爱,那是她和父亲结婚后,父亲第一次去南方出差带回来的礼物。同时带回来的还有一个藤椅,藤椅的款式和一幅照片上毛泽东坐的藤椅完全一样。在照片中,毛泽东坐在藤椅上聚精会神地读书。父亲至今清晰地记得,两件藤制品整整花去他一个月的工资。从南京火车站上车时,书架顺利上车,藤椅比车门宽,怎么也拿不上火车。列车员急忙领着父亲跑到列车的最后面,从最后一节车厢的.后门拿上车。每每回忆这一幕,父亲都不忘赞赏那位列车员。而母亲也常念叨,那时藤椅就放在书架前面,她每天坐在藤椅上读书,一想到拥有和领袖一样的藤椅,就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今天,湘妃竹书架在我的卧室里依然占据一席重地。虽然它与整套的象牙白欧式家具搭配起来并不完美,但也别有情调,它仍然是我的最爱。等女儿出嫁时,如果她也喜欢它,我会毫不犹豫地当做嫁妆送给她,就像当年母亲送给我一样,我也会像母亲一样,让她从我所有的藏书里选择她喜欢的书籍,装满整个书架。前几天我在网上查阅资料,无意间看到我珍藏的那本拉丁美洲文学丛书《卡斯特罗阿尔维斯诗选》,居然还1959有卖的。照片上的那本书,和我收藏的那本一模一样,都是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年0.96 15出版,定价元,只是现在的卖出价是元。情不自禁地和老公炫耀说,原来我们拥有的藏书也算得上是一笔财富了。我喜欢藏书,某次读博尔赫斯的诗歌和小说入迷,就想买博尔赫斯所有的书。可书店、网上哪里也买不到。和朋友聊天时无意说起,博尔赫斯未获诺贝尔文学奖是此奖项的遗憾,难怪他的书籍难买。没想到朋友某天微信我,说已经买到三种博尔赫斯的书要送给我,却执意不说多少钱从哪里淘到的。

  书友们大都如此,一本书的价值远不是它的定价。

  我享受读书的感觉,现磨一杯咖啡,让室内弥漫浓郁的煮咖啡香味,坐在落地玻璃窗前的沙发上,捧一本书,就会忽略了冬的寂寞、秋的伤感。也会忽略外面嘈杂的世界和雾霾。以书润心,让自己在繁忙之外优雅地生活。

三八读书征文2

  1994年秋天,我读小学四年级。那年秋天我把家里所有我能找到的书都偷偷看完了。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下午放学后我都会在学校里做完所有作业,然后穿过空荡荡的校园到操场上去看秋日傍晚辽阔高远的天空,再想着我妈可能还在地里干活,我爸爸可能还没下班,我奶奶可能还在苹果园里清理掉在地上的烂苹果,我觉得自己特别孤单。那个时候我特别希望能再有一本书打发我的时间,送走我的孤独。

  有一天上午,一个家在镇上的同学带来了一本硬皮彩页的《伊索寓言故事》书,据说这本书是她读研究生的叔叔从南京带来的。这本寓言故事的到来在班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很多同学都想看,于是下课的时候,这个同学的座位前就挤了很多人,黑压压的一片脑袋,你推我挤却围城了密不透风的围墙,这让个子矮小又在外圈的我根本看不见任何一个字,我挤出了人群,默默坐回座位,听着他们或高或低的惊叹、评论,黯然伤神。

  中午放学后,同学们又蜂拥着拿书的蔡同学走了,我坐在座位上眼睛盯着数学作业本,伤心的不能自已。我多想看看那本书上写了什么,但那不是我的。想到书不是我的,我心如刀绞,教室里没有了一个人,看门的高老师来锁教室门,他催我赶紧回家。我拿着书包慢吞吞地走在回家的路上,那些晒在路边高粱箔上的花生和红枣也让我生厌,我排斥着一切。在路边一家农院门口的玉米堆上,我想踢开一只玉米,却差点被绊倒,快到家的时候我撞到了一棵大杨树上,好像沮丧令我特别倒霉。

  回到家,我几乎要哭了,奶奶问我怎么了,我的眼泪瞬间决堤,哽咽着一五一十地说了关于对这本书的渴望。奶奶叹了口气说:“先吃饭吧,吃完饭奶奶给你想办法。 ”我坐在饭桌前,食不知味味同嚼蜡地咀嚼着平时最爱吃的土豆丝,心里想的还是怎么能看到那本书。

  156吃完饭,奶奶带我又去了一趟苹果园,在棵苹果树间来回穿行,当时最好吃的苹果还没完全成熟,颜色不够鲜亮,奶奶在反复比较之后选取了四个最大最好看的交给我,让我带到学校给同学,试试能不能换来那本书。我拿上苹果赶紧跑回学校,先到教室里看了看,蔡同学还没来,我又跑到学校大门口守候,同学们都陆陆续续地来了,她还没来,我开始焦急,站立不住了。抱着装苹果的书包朝她来的方向走,不知道走了多:远,我终于看见她了。从看见她的那一刻起,我就开始扬起一只胳膊大声喊“蔡宁,蔡宁!”她走近了,我拿着苹果凑到她跟前:“宁宁,我给你带来了四个大苹果,是俺家苹果园里最大最红的苹果!你看看!”我边说边用手打开书包,举到她眼前让她看躺在书包里的四个苹果。蔡宁看过苹果耸着肩膀张大嘴巴惊叫了起来:“哎呦!真大!真红!是给我的吗?” “当然了!我奶奶专门给你选的。”我把苹果从书包里往外掏,放进她的书包。她打开书包的.那一刻,看见了自己的《伊索寓言故事》,当然我也看到了,但我没说话,我知道她是个善良的姑娘。果然,蔡宁装下苹果,把书掏出来递给我:“你看吧!我上午看见你没捞着看,你那么爱看书!”我接过书,小心翼翼地放在书包里,又说:“宁宁,你能不能借我看完?我保证明天就还给你。” “行!但是你到学校别拿出来,回家再看,省得他们抢,别撕坏了。” “好!好!好!”我连续说了三声好,怕她不放心,我又赶紧说:“到学校我一定不拿出来!谢谢你宁宁!谢谢你!”协议在校外达成,我心里乐开了花。整个下午都异常兴奋,数学课上回答问题都比平时积极了很多。下课了,同学们都缠着宁宁问她书呢?怎么没带来?我不知道她怎么回答的,但我坐在座位上一动不敢动,生怕我一离开,书会不翼而飞。那本书是我就着秋天丰收的味道以及秋天明亮的月光看完的,很多年后,我依然能够清晰地想起当时在月光下读书的情景。

  :我也常常会想一个问题书真的有如此魔力吗?竟然会让童年的我那么伤神!当然,我不是哲学家,也不是文学家,我自己回答不了这个问题。或者说,我能给出的答案,我自己都不满意。但如果说让我与书断绝往来,这是万万不能的。没有书不会要了我的命,但会让我无所适从。这些年来,我一直有随身背包带书的习惯,这些带在身边的书有时候看,有时根本没时间看,但不管走到哪,我都会带着一本两本。

  或许我也在做这样的梦:若有诗书藏在心岁月从不败美人?

三八读书征文3

  可总觉得……好像遗漏了些什么。

  我一直觉得,世界上的“最美”在且仅在三处:你看见她的地方、你想起她的地方、你写下她的地方。当那些读得懂事、读不懂的事,终成了过去的事——写写与“读书”本身的故事,或许,就是我在找寻的事。

  忘却的诗句关于四岁前能熟背唐诗、宋词、元曲、毛主席诗词这件事,是长大后母亲告诉我的。每每提及,她总是满脸骄傲:“你小时候!我可是一句句让你跟着我读的!那一首首你背的可顺了!”她言之凿凿,我却印象稀疏。然而依旧点头如捣蒜,口颂母亲大人英明盖世,但其实心底并不以为然——因为能脱口而出的篇数,实在是跟那厚厚的几大本对不上。不过,像我们八十年代生人的一代,父母用“赞许鼓励式”教育的可能性,远远低于喊出那句“绝杀”:“你看那谁家的谁谁谁!”——既然夸赞是可遇不可求的,那就索性“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直到年级高了些开始有作文课,我才渐渐信了母亲的话。那时课堂写作,常莫名顺笔冒出些恰合情景的诗词来,起初窃喜不已,私以为是文曲星从天上扔的馅儿饼掉到了我的作文本上。可后来一查,才发现句句皆有出处。如此这般,一路从篇篇范文到高考作文满分,再而四处得奖,最后连电视屏幕上也能见得到名字了——终于,我也变成了“别人家的孩子”;也终于,我彻底信了、懂了母亲的话:无论是读过的书还是历过的事,但凡走过,必留痕迹。即使一时无法想起,但其实永远也不会真正忘记。

  或许这世界于我们而言,一花一木,一山一河,一尘一星均是久别重逢,初见与再遇之间隔着的,不过就是那些曾经熟记却误以为忘却的诗句。

  但有件要紧的事,我倒是真真的想起来了:母亲未必有儿时戏言的那般“盖世英明”,却着实堪当我的“盖世英雄”——这句真理,愿正在看文的你也能想起。讲“恐怖”故事的鲁迅

  记忆中,生平读过的第一篇真正意义上的“文章”,恰是中国第一部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二十多年过去了,我依然清清楚楚的记得:那是一个初冬周末的下午,乌云密布,天很黑,雨很大。

  一个人呆在姥姥家的我,看着高脚书柜里密密麻麻的书,百无聊赖抽出了最下层中薄薄的一本——那是一个八岁孩子唯一能够得到的一层,而那本书脊上写着《呐喊》的书最薄最好抽——书皮上有幅作者的白描画像:一位留着长板寸,唇上有厚厚胡子的先生。旁书二字:鲁迅。翻开首篇一看,哦,日记,还是个狂人的日记。

  窗外雷响,屋内人慌。彼时年幼,字虽都认得,但却并不懂那些“青面獠牙”“油煎心肝”的隐喻,哪知道这是在控诉旧社会吃人的封建礼教,于是越看越怕。当读到“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时,霎时觉得下一秒书页上也会闹鬼似的浮出“吃人”二字来,吓的我触电似的使劲把书胡乱一扔,“通通通通”跑回卧室,跳上床去躲在被窝里哆嗦了好久,只觉的这位“姓鲁”的.叔叔写的恐怖故事好生吓人,颜如玉没看

  到,脸吓绿了到是真的……后来我是怎么从被窝里出来的,书有没有拾回来,第二次再看《狂人日记》是什么时候……诸如此类,统统记不得了。唯这种无法磨灭的儿时情感印象,让我至今对先生依然有着无法化解的距离感。不过有趣的是,在先生弃医从文的10年后,被叫了十年“李大夫”的我也做了同样的事。如此想来,当年那“一吓”竟成了冥冥之中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了……

  无风夜的船可能是始终钟情文字的原因,我印象中有着明媚色彩的老师基本都是文科的。若说有例外的话,那一定是她了——一个浑身散发着人文气质的数学女老师。如今回头再看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她绝对算是青春校园偶像剧女主角的现实版。当时,我们一群小朋友聚在她家里听代数,听着听着我却悄悄瞄上了书柜里最厚的一本书——《穆斯林的葬礼》 。下课后大家一哄而散,只剩我支支吾吾杵在书柜边上晃来晃去,用极具感染力的肢体语言充分演绎了“爱书在心口难开”的矛盾心情。老师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书柜,“扑哧”笑了:拿,想看哪本拿哪本!就在那个无风的夏夜,一艘满帆的玉船划破了月光,停在了我的窗前,甲板上伸出一块长长窄窄的跳板,无声的搭上了我的窗台。我关紧房门,抱紧了怀里的书,光着脚颤颤悠悠的踏了上去。那里没有属于大洋的湿滑、颠簸和海腥味,只有属于历史与生命的沁润微凉,平静的像梦一样,载着我驶离了现实世界……从那本书起,我开启了“浸入式全景阅读”的奇幻旅程,不是见字如面,而是见字“新月”时,我便是新月,见字“雁潮”时,我便是雁潮。譬如试墓那段,虽然是十多年的一读,可我完全记得当时躺在墓穴中的感觉:那潮土腥味,那泥土中散生植物毛根的触感,四周的寂静回响着温吞的心跳,土不时坠落在脸上的微

  痒。外面的隐约响起的吵杂在提醒我,该走了。然而后背的凉却在哭诉着:这是我一生最爱要永久居留的地方,如果能多留一秒,就能替她多暖一分;如果不离开这里,至少在坟墓里我们不用永世相离;如果……如果……不知过了多久,书合上了,可我的心却碎成了那夜银河里无尽的星辰。以至于书都还回去了许久,却还是回不过神,总觉得一梦多年恍如隔世,时光流转我却迟迟未醒。更奇怪的是,现今我竟丝毫想不起这位老师的名字和确切模样,却清楚记得她家客厅尼龙布沙发的上方,挂着一幅四尺国画红梅——那是她同学画的,貌似与她的名字有关。余下的,怕是都遗留在那夜的船上了,船走了,就再也回不来了。而我,却从未下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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