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征文(精选24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征文吧,征文的结尾要或紧扣开头,首尾呼应,或重申观点,再次点题,或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等。写征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制征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制征文 1
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在练字时姥爷曾提醒我注意“手法”,妹妹学习吹笛子时姥姥提醒她注意“指法”,就是奶奶扭秧歌锻炼身体还要注意“身法”,叔叔犯错时爷爷老是提醒他不要“违法”。为什么那么多事情都离不开这个“法”字呢?“法”究竟是什么?在老师的指点下,我成了《法治柳江》的忠实观众,这是一场持续不断的普法盛宴,这是一个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的平台。在节目短暂的十多分钟里,让我了解了法律,增强了法律意识,让我倾听了大家对法律的心声,也让我明白了依法治县的重要性。
政府:在普法路上前行
“加强普法教育”,这是县政府的法治强音。对于一个县来说,加强普法教育,就能预防更多的人走上犯罪道路;对于法治部门来说,知法守法的人多了,就能降低犯罪率;对于广大群众来说,降低犯罪率,就能安居乐业。每个人都安居乐业了,也就构造了和谐宜居的美好柳江。
因此,近几年来柳江县政府加大了普法宣传的力度,法治宣传大篷车开进了中小学校园;县组织开展“构建法治柳江,旁听庭审”活动;各种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也深入开展到各个社区。特别是今年的7月4日,柳江电视台正式推出柳江县第一档法治电视栏目——《法治柳江》该栏目以“讲述人文法理,创建平安柳江”为宗旨,向群众讲述身边的法律事件。这使得政府的普法工作开展得那是如火如荼啊!上个月,我有幸采访了《法治柳江》栏目的记者。针对目前县政府的普法工作,她们是这么认为的:“柳江目前还在普法路上,由于人口流动性大、复杂化,要想真正实现法治还是有一定困难的,但是今天的普法也是为明天的法治奠定坚实的基础。”是啊,普法乃法治之本,虽然现在柳江还走在普法的道路上,但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会看到法治柳江的新貌!
民声:法治小分队,您的利益我保护
每次踏入农贸市场,人头攒动,熙熙攘攘,好不热闹。沿途吆喝的小商小贩一声盖过一声,人们讨价还价的声音更是一浪高过一浪。本是一番热闹非凡的景象,谁知却被小偷当作是“行偷”的最佳时机,嘈杂的声音和拥挤的人群正好能掩人耳目。就在今年春节来临之际,妈妈和我来到农贸市场购置年货,我亲眼目睹一个小偷把细长的镊子悄悄伸进一妇女的口袋,企图夹她的钱。我立刻提醒这位妇女,她立刻捂住了口袋。那小偷白了我一眼,意思是你这小丫头管什么闲事啊,然后随着人流消失了。虽然小偷的奸计未遂,但我却对农贸市场混乱无章的治安管理真是“望洋兴叹”。
可是,最近我与妈妈再次进入农贸市场买衣服时,市场仍是一副热闹非凡的景象,唯一不同的是,许多商家人不在,货却大胆地摆放着。我好奇地问了附近的摊主:“这样放货,难道你们不怕有小偷明目张胆地拿走啊?”那位摊主冲我微笑地摆摆手:“有了法治小分队,我的东西就再也没被偷过,还怕什么小偷啊!就是‘神偷’见了他们都逃之夭夭了。”正当我想法治小分队是一支什么样的队伍时,听到有人说:“准备到中秋节了,大家要注意保管好货物和身上的财物,千万不要让小偷有机可乘啊!”我急忙转身,一探究竟,摊主告诉我说话的高个子伯伯正是法治小分队的队长。随行的还有十几个身穿黄马甲的队员,他们的表情都非常的严肃。我自然不会放过这个采访的好机会,热情的与队长攀谈起来。
他介绍说,这个队伍是他们自发组建的,队员是附近的居民。目的是为了提醒广大群众保管好身上的.财物,并且巡逻维护治安,一旦发现小偷,立即上报给有关部门。他们励志要还农贸市场一个稳定的治安,给大家一个安心的购物环境。看着队长伯伯坚定的眼神,我仿佛听到他们在齐声呐喊:“我们是法治小分队,您的利益我保护!”。俗话说: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当一支民众队伍也加入法治工作之中,那么政府的工作就成功了一半。法治,靠的是政府的宣传与群众的配合,二者结合,才能将法治工作进行到底。
中学生:离法治亦远亦近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觉得我们这一特殊的群体离法治是亦远亦近的。远在于我们还未真正踏入社会,对法律的接触并不多。而近在于,把我们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是再好不过的。随着青少年犯罪率正在逐年提高,普法能够很好地控制此种情况。以前有很多人都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误入歧途的,现如今教育水平已大大提高,普法也成为了素质教育的重点之一。
记得政治老师曾做过一次调查:如果看到小偷正在偷别人的东西,你会举报他吗?结果有一半以上的同学选择的是“不予理睬”。这个小小的问题却折射出一个严峻的事态:我们青少年所缺少的是一份担当。我们都畏惧于举报小偷,生怕他们事后找我们的麻烦。殊不知,这样反而包庇了他们,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可能会对治安带来更大的危害,最终也会危及到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正义总能战胜邪恶,做贼心虚,我们举报他们也是“为民除害”,好事一桩。
法治其实可以离我们很远很远,也可以离我们很近很近。当你收看《法治柳江》时,当你进行法律咨询时,当你支持县政府的法治工作向身边的人普法时,你能用心感受到法治无时无刻不陪伴在我们身边,它离我们是如此的近。
我们行走在普法路上,看到的是法治柳江的新面貌,那是我们心中的向往,更是我们共同努力的方向——普法以知,以法治之。让我们携手共创法治柳江,共创美好柳江!
法制征文 2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从小妈妈就教育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起初我懵懵懂懂的,一点也不明白这句话的意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有些理解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了。
有一次,天气晴朗,我和爸爸、妈妈欢欢喜喜地在小区里散步,小区的路面被清洁工人清扫得干干净净,我们享受着大自然赋予我们的阳光和清新的空气。走了一会,我感觉有些口渴,于是妈妈递给了我一个橘子,我三下五除二便将一个橘子收入腹中,顺手将橘子皮抛在了路边。桔黄色的橘子皮孤零零地躺在路上十分刺眼,妈妈回过头看了一眼橘子皮,又看了看我,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她停下了脚步。我先是莫名其妙地盯着她,最后顺着她的眼光看到了被我遗弃在路边的橘子皮,我的脸刷地红了,我快速走过去弯下腰捡起橘子皮丢向路边的垃圾桶。妈妈脸上又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她轻声对我说:“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可是如果人人都乱丢垃圾,不遵守社区公共道德,小区会变成什么样呢?”
在学校里,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走出学校我们才能更好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当上课铃打响时,如果有同学还三三两两地慢慢走进教室,势必影响老师的'正常教学和大多数同学的正常学习;中午午休时间,如果有的同学大声说话、打闹嬉戏,一定会影响其他同学的正常休息,扰乱寝室的秩序;不听老师劝阻将零食带到学校,不仅违反了学校的规定,而且吃零食还会影响自己的身体健康。总之,所有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事情却会对我们的成长造成不利的影响,甚至会扭曲我们的价值观。
古人说得好:“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丧身。”不可轻视小事情,不要因为善事影响小就不去做,也不要因为恶事影响小而去做。我们要从小培养良好的品质,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做一个合法的小公民,法制就在我心中。
法制征文 3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为开端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我经常去书店看一些关于法律的书籍,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也不能做。还能了解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都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就必定是严重的,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我曾经就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年轻人去公园游玩,可是由于他的到来却让2、3只珍贵的狗熊惨遭厄运。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这个年轻人每次去公园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化学的物质,而这些化学的物质却恰恰让狗熊导致死亡。终于有一次他被警方逮住了。
警方问他:“你为什么要杀死那些狗熊,难道你不知道这些动物很珍贵吗?”
年轻人答到:“我喜欢它们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杀死它们呢!”
警方很疑惑:“那你为什么要带化学物质去杀死他们呢?”
年轻人回答:“我只是想知道那些化学物质对狗熊会不会引起伤害,可是哪里知道……”
警方更加疑惑了:“那你事前就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吗?”
年轻人低下了脑袋:“犯法?唉!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不会这样做了。我的前程啊!唉……”
看看,这是一个多么年轻的小伙子啊!就是因为对法律一无所知,才会犯下如此的滔天巨祸,才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由此可见,不懂得法律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 就是因为它的重要,所以才更要守法。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前面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龄人的话仍让我吃惊。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贪脏法,金钱获得了很多,但等待他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他们破坏了社会治安,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那想将来的社会会是怎样的呢?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到污染的孩子们,又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自私与无知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言!
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几个简单的字眼,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无视它。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认为违反法律是件小事,可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社会的一员,应该从每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少年!
法制征文 4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建设伟大社会的主人的接班人和生力军,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成长为有知识、有文化、有道德、有素质的一代,心使加强普法教育。
社会生活中、学校中、总是有那么一两个违背校规班纪的学生,而且性质还比较恶劣!我们这个年龄,应该是花哨的、无忧无虑的,但为什么又有几个非要遭受处罚呢?
让我说,应该就是有些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太贫脊,才足以导致了这么多最最不该发生的事。
所以,要想避免出现这些“校园乱动”就必须从抓起青少年的自身起,你们知道吗?通过调查研究发现,目前,在我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是在普法教育的形势上,缺乏深入性。二是在普法教育的形势上,主要以学校为主,家庭和社会的积极性不高。
由此可见,我们不便要从学校抓起,还要从家庭和社会等多方面的落实。加大普法的频率,使之成为一项好的、有效的措施。
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还要加大对社会不良人员的.打出力度,避免对青少年造成一良的影响。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作为一名青少年,我们一定要从小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切身体会,做到自学遵法、普法先行!
法,你一如巍峨青山的庄严;你亦如古老长城的宏伟;你更如凡尔赛宫殿的辉煌与肃穆;你……
从青天衙门到人民法院,从古至今,不变的是法,不变的是刑。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一般限于宪法、法律。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法律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当我们驻足回望历史时。我们会发现每一个朝代的兴衰都与律法息息相关。正如古代至圣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以仁为本,这也是我们当代人所追求的思想。仁是思想核心,是法的基础,而法就是仁的外在表现,二者相辅相成。从而实现“创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的目标!法律是人类社会实践智慧的结晶,是为了维护人类正义道德和利益而制定的。就我们个人而言,我们的生活中时刻与法律打交道,往往我们却忽略了它的存在,这是我们法律意识薄弱的体现。比如我们在商场中购买物品时,遇到一些不合格产品,常常有类似于“算了,就当买个教训吧!”的想法,而不是去拨12315这个即熟悉又陌生的号码来捍卫自己的消费权益。不由得感叹道,我们公民实在缺乏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也许,这是我们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但我们也可以看到商家们对法律存在钻空的恶劣思想。
做为当代的少年,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的认知,积极捍卫法律尊严,以身作则,努力成为一个“四有”青少年!
法制征文 5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带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是一样的,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力才得到了应有的保障。
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有了它,我们的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总而言之,法律是人民安全的保障,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规范。知法、学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并且每个人都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来捍卫自己合法的'权益,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公民。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即便是很小的事情都会用到法律。例如:在马路上靠右行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在十字路口听从交警的指挥……这些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事情,但是却都与法律有关系,这就证明法律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深入地思考这些问题而已。作为小学生,我们虽然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但是起码我们知道,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一名遵纪守法,热爱学习的。好孩子。
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这些都是优秀品质,我们每个学生都知道,但是能把这几点做好却很不容易。一些同学平时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慢慢地养成了不良习惯,长大后就很容易违法乱纪,使自己误入歧途,深陷囹圄。因此别忽视了小事,一些不经意的小事也许就是你步入歧途的导火索,会让你走向不轨的道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教训。
同学们,让我们知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永驻我们心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那样我们的前途将会一片光明。
法制征文 6
社会是由人集合而成的,社会活动是人的活动。如果我们的社会有规则,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井然有序;反之,社会就会混乱不堪。所以,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而法律就是众多规则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说起法律,人们一般都会想起“某某罪犯因抢劫杀人而被判刑”之类的事件,其实这只是一部分。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李某等三人在电影院观看电影时,起哄、打闹、吹口哨,影院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他们就是不听,后来,工作人员找来了民警将这三人带走。公安机关给予三人警告处罚。上述事件中,李某等三人的行为就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一位年近六旬的'张婆婆和自己的老伴一起来到一家商场打算为她的六十大寿买件新衣裳。正当两位老人挑选衣服时,旁边的一位小男孩突然呕吐起来,许多人见状都掩鼻而过。这时,张婆婆突然失控跌倒,原因是她不小心踩到了呕吐物上滑到的。张婆婆有多年的风湿病,再这么一摔,到医院一查可不得了:右腿粉碎性骨折,做手术需要6万多元。做律师的儿子知道这事后,要求母亲走法律程序。张婆婆后来打听到小男孩父母因给儿子治白血病早已负债累累,让他们赔偿更是雪上加霜,但张婆婆还是将小男孩的父母与商场告上法庭,结果是:小男孩父母被要求赔偿手术费3万元,商场则不需赔偿。这让张婆婆觉得不太公平,并再次起诉,但结果是维持原判。张婆婆第三次起诉终于成功了,理由是出事地点是在商场内,且商场员工没能及时将呕吐物清理掉。这样,商场也被判决赔偿手术费3万元。这起事件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因此,作为社会公民的我们每个人都应遵纪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利和利益。
法制征文 7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们是高中生,是二十一世纪这个法治社会的高中生,我们应该重视法律,并将法律时时刻刻牢记在心。我们要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肩负着现代化国家的神圣使命!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高中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比如说:“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教师再骂“笨死了”将受惩处,教师不能在校内吸烟,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父母外出要委托“代家长”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再走丢小孩监护单位要担责,新法实施需要相关法规展开。”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法律引领我成长。
法制征文 8
“真讨厌,整天就知道法律,法律,还树立什么法制观念,真烦人。”刚刚结束一天的课程的我,此刻正在路边发牢骚,唉,班主任一天不停的给我们讲什么法律,打了下课铃十多分钟后,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教室,临走还不忘说句:放学要遵守交通规则。想一想就火冒三丈,一脚把路边的石子儿踢飞了。“唉哟!”不好,准是踢着别人了,我跑过去一看,嘿,这不是我们班有名的“韩非子”嘛,我笑着说:“韩非子”今天怎么不在家背书了?怎么和我这个爱偷懒的家伙一样四处溜达?
“我还不了解你,准是书店又进新书了,否则你怎么放弃看电视的美好时光而溜出来?”这个“韩非子”心思果然缜密,只好和她一起去了。唉,真不想带她去,她这个人什么都好,就只有一样—十分热爱法律,总是动不动就给我上课。
书店离这还有些距离,我们回家骑自行车一起去。虽然本人极爱看书,但从不看关于法律的书,我压根就认为我和地法律根本没关系,到了下班的时间,加上周围路口又多,性急的我当然没有耐心。我正飞速急驰在马路上,听见耳旁风声呼啸,当然还有心中的喜悦,让我心旷神怡。这时,一阵刺耳的喇叭声穿过我的耳朵,这小司机可真狂,怒火三丈的我,与那司机开始进行激烈的角逐,至于“韩非子”早不知道让我“扔”哪儿去了。
我一会儿“漂移”一会“加速”,玩得不亦乐乎,可人家小司机却根本没把我当回事儿。经过一个路口,人家一拐弯,跑了。而我却直接扑倒在地,好好地拥抱了一下大地母亲。接着就听见“韩非子”响彻云天的叫喊。
把我扶起来之后,当然在她扶我的时候我就意识到了,“韩非子”果不其然的对我进行长篇大论式的攻击:“你这么大的人,怎么不长记性,老师说过多少次了,在马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逞一时之勇。平时让你多看些法律书籍你从来不看,现在吃亏吧。还有上一次,那张你捡得一百块,是假钞,被人家警察批评了一顿你还不长记性。还有上次,也是和别人赛车,你怎么这么没有法律意识,你再不看重法律,我看你还不一定惹出什么事……”
虽然,我不喜欢“韩非子”长篇大论的`教育我,但我也明白了她的真正意图。希望我以积极的心态去看待法律。我现在才正直发现法律其实体现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渗透着我们的生活,正是有法律的存在,才有如此和谐美好的社会,才是我们的健康成长。
感谢你,“韩非子”是你让我对法律有了新的更深的理解。感谢你,法律,是你让我的生活更美好。
法制征文 9
校园曾带给我们成功的喜悦,失败的教训。在这个学习与游戏共存的快乐天堂中,却有很多坠入地狱的“黑洞”!据了解,我国每年约有1.6万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面对这样一个庞大的数字,我们是不是该引起重视?“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这是每一个学生、老师、家长所期望的',校园安全也成为了我们长久关注的话题。那么,校园经常会发生哪些危险事件呢?如何才能预防这些危险事件的发生呢?让我们一起来瞧瞧。
案例一:丰镇市二中是市属重点中学,初中三个年级有19个班,1563名学生,9月23日晚自习结束后,1500多名学生在没有任何照明的条件下,蜂拥下楼。不料,接近一楼的最后四五个台阶处,楼梯护栏突然坍塌,前面的学生纷纷扑倒在地,后面的学生看不清,依然往前涌,最终酿成惨案。
案例二:因一点小矛盾,阿红与安洁发生吵架,2月17日那天,怀恨在心的安洁将阿红骗到阿华家中,用围巾将阿红勒死,并肢解,然后弃尸野外。像这样震撼人心的事故报告几屋子都装不完吧!
对于校园安全,我有以下几个建议:1、学生上课遵守纪律,要听从老师指挥,体育课要在老师的陪同下使用体育器材。2、上下楼梯不要奔跑、滑栏杆、跳阶梯。3、不喝生水,不买无证小摊的食品,不吃过期食品。4、放学回家要按时离校直接回家,不要在教室、街头逗留 。5、上学、放学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看清来往车辆,走人行横道。学生乘车要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摩托车、三轮车等,不乘坐超载车辆。6、遵守校规、法律,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误入歧途。
是的,上帝是吝啬的,也是公平的,他只给了我们一次生命,唯一一次,失去了,就别想在要回来。青少年的生命是娇嫩的花朵,但不要让他过早凋零;青少年的生命是玻璃做的饰品,但不要让他还没使用就破碎;青少年的生命是刚出生的雏鹰,但不要让他还没展翅就已经夭折。“生命”多么富有灵气的词语,“安全”一个被人们强调的课题,校园安全不可忽略,生命价值不可低估,让校园安全伴我成长!
法制征文 10
“法律”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
我们从小就通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比如说,上幼儿园时老师教我们的“红灯停,绿灯行”歌谣,还有一些启蒙小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制的教育;长大后又通过了一些电视、报纸宣传受到了的`法制教育。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
“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说脏话,甚至偷窃等坏习惯,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
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
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
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迷上赌博和玩游戏,为弄钱绑票索要钱物二万余元,并将9岁的男孩杀死。
这个事例告诉我们,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不要到网吧玩游戏,不要跟社会不良青少年混在一起,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
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总之,作为一个小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
要与法律做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法制征文 11
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冲犯了法律,你便会碰到法律的制裁。可是有一些人却还要违纪。为什么呢?那还不是由于自己的好奇心太强和自己的控制力不够,最后让自己吃亏,走了绝路。才后悔莫及。
当我看到一个15岁的少年由于吸食毒品,而杀人抢劫,最后被永远的囚禁在高墙下后悔。曾是学校的一名三好学生,爸爸妈妈谈起小学时的他,满脸笑容。爸爸说:“这孩子,下象棋,我可赢不了他。”妈妈说:“他的心比女孩子的心更细,小学时,次次数学都是班上的第一名。”这样聪颖、优秀的孩子,让人怎能够把他和一个杀人犯联系在一起呢?他也试过戒掉毒瘾,可他面对那美丽的诱惑时,又无从选择。最后,他结束了自己美好的青春!
在我们身边,一些人总是犯错误,法律纪律看法冷淡,屡教不改。以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这就告诉了我们:若是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优秀的行为习惯,没有优秀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行是是给你自己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化你的心灵。若是此时你不够悔过自新,而连续发展下去的话,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里根深蒂固,而且会变得更加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后等待你的,就只有周围墙壁了。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为了我们中学生防范自己碰到伤害的`必要措施。
当我看到这一幕的又一幕,我恼恨那些披着美丽表面的“毒蘑菇”,可是同学们,回头问问自己,在摘下“毒蘑菇”从前为什么不去思虑一下结果呢?为什么不会勇敢地说一声“不”呢?自制是一个人内在的强大力量,能够控制自己情绪的人,向来保持理智,才能成就事业。学会拒绝,学会说“不”,莫让你美好的青春失去!
法制征文 12
是什么原因使青少年踏入一个又一个黑深的陷阱,让青少年无法脱离犯罪的魔爪。这里就有两个真实的故事,值得我们思考。
在某中学内有一名高中学生小华,平时爸爸妈妈对他很严格,一分零花钱也不给他,并且每次考试都要求他考高分。他恨自己的父亲不给他零花钱,又抱怨父亲对他太严格。
于是,小华就开始了犯罪行为。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百导教育,在学校里学生的居住区,小华悄悄偷了某位同学200元钱。父亲知道了这件事后大发雷霆,决定要狠狠惩罚他。可没想到,儿子被父亲逼的离家出走,开始大胆的到居民家去偷钱。最后,小华在一次偷窃中被警察抓住,被判有期徒刑3年。
其实,青少年犯罪有很多就是因为金钱的缘故。
某初中同学明明,平时在父亲的溺爱下花钱大手大脚。最近花钱如流水的他迷恋上了网络,还经常请客带同学们去网吧。在他眼里,家里有钱。因此,当父母知道他迷恋上网,控制了他的`经济来源后,他就受不了了,想出一个绑架自己的闹剧来吓父母,向父母开口索要金额十万元之多。
从这两位同学的犯罪过程中可以看出,他们对于法律知识非常无知。确实,青少年为何犯罪呢?无非是为了金钱,为了报复,或为了其它利益。
著名诗人但丁说过:“人不能像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而法律是人类一切知识的结晶。”我想作为新世纪的少年,我们应该多学习法律知识,尤其是那些和自己有密切关系的法律知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这些法律对我们青少年起着时时保护和监督的作用。
同学们,“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让我们抵住一切诱惑,堂堂正正做人,安安心心过日子,相信我们的国家会越来越强大的。
法制征文 13
说到法,我们人人都能谈论一番,各种法律条令多得数不胜数,但我们有谁知道何为法?
打开新华字典,法的概念一目了然,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纵览四周,法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看,如今家庭暴力已不再是问题,各种法律条令相继出炉。再看,在学校老师打骂学生的行为极为少见,再看看,社会上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日渐减少,这一切可得归功于法律呀!
来看几个具体的例子吧!就拿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说起。一个品学兼优,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的学生,一天他进了网吧,从此沉溺于游戏、暴力和色情等内容的网站,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他偷钱抢钱,甚至为了钱而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奶奶,而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
前几天《今日说法》栏目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俗话说: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就拿这个例子来说一点儿不假。儿子娶了媳妇,天天让老人做饭、刷碗、下地干活,总之一切能干的家务活老人是全揽,儿子儿媳有时还殴打老人,只因为心情不爽或做的.菜咸了或没按时做饭。“虎毒不食子”啊,老人能忍的都忍过去了,继续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好心的村长得知后,拉起老人直奔法院,一张诉状告到法院,经过法院调查审理,儿子儿媳得到了法律的制裁,老人运用法律武器
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实法就在我们每个人身边,在学校里,在家庭里,在社会上,甚至遍布每一个角落。
当老师体罚学生时,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儿女不孝时,当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我们都可以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制止这些行为,虽然社会上还经常出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社会上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尽管某些法律条令还需进一步完善,但我想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提高自己的文化科学知识,增强我们的维权意识。我们就一定可以构建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
法制征文 14
一谈到法律,总会给人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正是由于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这个社会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法是划分好与坏、对与错、善与恶的准绳,是衡量公民道德的'重要标准。
我曾听过一个
故事
,说的是一个孩子到别人家去玩,看到别人家有一个非常精致美丽的小玩具,临走时,他把玩具偷偷放入自己的口袋。回家后,妈妈只说了他几句,就没深管了。他也没有意识到这个错误的严重。到了后来,他的野心越来越大,总想不劳而获,偷的东西也越来越贵重,越多样,以至最后发展到无恶不作的地步。在一次抢劫中,被警察现场逮捕,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此时的他是伤心不已追悔莫及,但一切都已是不可能再挽回的了,等待他的是漫长的铁窗生涯。“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说得一点也没错。
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自我保护能力也是生存所需要的重要能力,而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就是我们成长中的守护天使。因为从我们出生那一刻开始,法律就与我们同行。
法律是导航仪,引领我们在无边的海岸中找到正确的方向;法律是明灯,照亮内心的黑暗,指向光明的地方。
有这么一个例子,某市一小学二年级数学教师马某,因该班学生刘某未完成家庭作业,非常生气,把学生刘某叫到办公室训话,他越说越着急,顺手拿起在其旁边的热炉钩子将刘某脸部烫伤有三处之多。马某体罚学生的恶劣行为,在当地造成极坏的影响,教师马某后来被学校开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维护了学生作为未成年人的权利。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开始,让我们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制征文 15
法律,人人都熟悉的词,人人都知道,法律不能犯,也不敢犯。不管是个人还是集体。我也不往远扯,就说说这关于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人们说学校是我们的温室,在温室里没有风吹雨打,但有些问题却普遍存在。先说说老师,未成年人保护法早就明确规定了,:“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可现如今,老师打学生成了家常便饭,教育学生时,不是打就是骂,骂的时候也不管好听不好听。说不对,打;背不对,打;没写完,还打;有人会说了,那你不会说对,背对,写好吗?但,老师们的要求太高,就算不高,也太不人性化啦,换位思考一下,老师,您行吗?有人又说:“你肯定学习不好”没错,我学习也不是顶呱呱,但好学生也是靠老师教育的呀,或者打出来的。又有人曰:“学习好不就行啦,打打上几下。”天哪!都是人啊,打也不是个办法,要教育。打不是教育,教育也不是打。当然,我也不是说老师不要管学生,还是要管,是要正确的管。不仅违法,还伤和气,我们也不好受。(注:这里说的老师,不包括没有以上行为的老师)
再说说社会上的。
首先是网吧,众所周知,法律规定网吧是不可以准许未成年人入内的。可我看到的听到的并不是如此。网吧同学们是想进就进,永远也不会受到阻拦,有的同学甚至在那里过夜,网吧老板却视而不见。这可是严重的`危害了我们未成年人啊!
再次,对于那些经销商们,法律也是不准许将烟酒卖给未成年人的,可是现在,不仅是那些看起来像成年人的未成年人,到那里买;就算是一位各自低矮的小盆友去买,老板都会卖给的。如果是给大人买还好,如果是自己喝呢?也是会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啊!难道他们就会给自己家的孩子喝酒抽烟吗?
再过几年我们就成年了,真想在这之前,感受一下法律带给我们的保护。
法制征文 16
犯罪,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不好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联。”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8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撅水、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和爆炸。”
那么青少年犯罪有那些原因呢?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潜质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我们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潜质: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潜质。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应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就应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用心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忙。
让我们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法制征文 17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从而法律变诞生了。它告诫我们不准破坏森林,要维护国家的环境;告诫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除了一场场交通事故,使世界和平;告诫了我们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使人们成为了一个个品德高尚、行为端庄的小公民……
“法律”,这个神圣的称呼,它像古时候的包拯一样“大公无私”;像正义的化生一样,为一位位弱者讨回公道;像一架天平一样,决不会向另一边倾斜……正气凛然的它,肩负着维护和平的重任,为社会驱逐邪恶,让国家在安定中发展。时刻扮演着当一个守护神的角色,伴随在我们身边,保护着我们;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着无知的人们走向光明的大道;像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的秩序,不能破坏它。如果我们尊重法律,那么法律也会尊重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的。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使用这个武器来保护我们,那么,它给我们带来的将是严肃的惩罚!今天,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祖国的花朵,将来的栋梁,应该从小就要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应该知法,懂法,守法。
法律是神圣的,没有了法律,我们就不能公平公正地处理一些纠纷和矛盾;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不会如此美好幸福;没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会一次次重演;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法律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种修养,一种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则。我们每位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让我们捧着一颗真挚的心,去和法律交朋友,和祖国交朋友,和未来交朋友,让法律伴随我们每个人的心田,使每个人都为拥有法律而骄傲!
法制征文 18
“法律”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
我们从小就通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比如说,上幼儿园时老师教我们的“红灯停,绿灯行”歌谣,还有一些启蒙小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制的教育;长大后又通过了一些电视、报纸宣传受到了的法制教育。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
“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说脏话,甚至偷窃等坏习惯,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
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
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
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迷上赌博和玩游戏,为弄钱绑票索要钱物二万余元,并将9岁的'男孩杀死。
这个事例告诉我们,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不要到网吧玩游戏,不要跟社会不良青少年混在一起,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
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总之,作为一个小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
要与法律做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法制征文 19
大家知道:法律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法律和道德是互相促进,互相补充的。提到“法律”这个词,就会给人以一种权威、崇高、神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习惯、道德一样,都给人们做着榜样。
法律是神圣、神秘、威严、崇高的,它就像一个守护神,伴随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保护着善良的人们;法律,就像天空中无数的星星,指引着人们走向光明的道路;法律,就像齐天大圣,用它那双火眼金睛来明辨是非,扶善惩恶。
现在我们生活的社会,有许多社会上的年轻人进网吧。虽然,他们的父母有管过、批评过,但他们还是执迷不悟,觉得没关系。有些人把家里的'钱花光了,就抱着侥幸的心理出去抢劫、赌博、和别人同伙贩卖。可他们有没有想过,过着这样提心吊胆的生活,是迟早有一天会被法律制裁的。
我们要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法公民,要用行动去证明:严格要求自己,在校遵守法律法则,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树立法律意识,学习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识别是非能力,学会拒绝不良诱惑,许多青少年因为法制观念不强,抵御诱惑能力差,最终误入歧途,悔之晚矣。我们要以此为戒,让那一些些触目惊心的画叫他同学和老师请假一星期。其实,奶奶根本就没有病。李力在这星期里认识了社会上品行不良的人,并与其“哥们”相称。从此以后经常和他们在一起抽烟,喝酒,赌博,看黄色录像等等。
有一天他的一个哥们对他说:“我看小刚这人不顺眼,你去教训教训他”,李力为了表明自己的所谓“义气”就说:“为了朋友我可以两肋插刀。”当晚,李力在小刚回家的路上对小刚一顿暴打,看见有人来才仓皇逃跑。
从此李力打架斗殴,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我们青少年分辨是非的能力弱,很容易被引诱而误入歧途,我们绝不能向李力学习,当然更不能和品行不良的人交朋友,我们一定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法制征文 20
我国有句古话叫“无规矩不成方圆”,而苏澈的这句“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时刻提醒着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法律像一把大伞,保护着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法律像坚强的战士,时刻为光明战斗;法律像一把利剑,捅破黑暗的犯罪组织。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更应该学法、知法、守法,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我从学校每周的普法教育上学到了不少法律常识,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也知道了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在校内,遵守学校和课堂纪律;在校外,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不仅守法,更要时刻做一个讲道德的青少年。
“勿以恶小而为之”,大的恶行往往从小恶引起。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出现意见不同、出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这样小小的摩擦就变成了故意伤害罪。学校里还有一个不好的现象就是偷窃。这种现象,很多学校时有发生,隔三差五,便有丢钢笔的,丢橡皮擦的,丢书的……俗话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以后成年了,偷窃了别人贵重的东西,那就构成了偷窃罪。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我们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让我们共同努力吧,让守法成为一种修养、一种品格、一种文化,成为我们每个人的一种习惯!
法制征文 21
星期一下午第二节课,同学们端着椅子来到操场上听夏科长的法制讲座。
在我们的一生中会面临很多选择,当你正在为他而不知道怎么办时,你会怎么做?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因为不能判断是非而选错了路。
首先,夏科长给我们讲了举行“法制讲座”的原因是最近几年未成年儿童犯法的人数正在不断增多,导致这些人犯法的原因是他们还不知道那些事是犯法的,其他人看见了也不制止他们。
接着,夏科长开始讲述一些案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案例是这样的:有一个人因为摔了一跤,脑子出了点毛病,到了十六岁便不去上学,也不出门,整天呆在家里看电视。有一次,他从电视上看见了消防车灭火,他非常喜欢消防车,但是电视里又不经常放,他就想要亲眼看见消防车。这个念头越来越强烈。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了,就走出家门,那时候每户人家门前都堆着很多干草,他就点燃了那些干草,但是村里的人自己把火扑灭了,他没能看见消防车。第二次,他把火放的更大了,还烧爆炸了一台洗衣机,他如愿以偿地看见了消防车。警察来抓了他,其中的一位就问他:“你为什么不跟父母说你想看消防车呢?或许他们会带你去消防大队看的。”他说:“我平时从来不和父母沟通,所以不会跟他们说。”听完了这个案例,我想:我们一定要多和父母交流、沟通,有什么事不能埋藏在心里,要跟父母说,或许父母能够帮助你解决。
最后,夏警长又讲了未成年人要做到的十点要求和三要、三不要,便结束了“法制讲座”。听完了这次法制讲座,我思绪万千,俗话说的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我们不能从小就养成小偷小摸的.习惯,那样长大了便改不了了,遇到什么事情要跟父母商量,不能用偷抢等犯法的事情解决。看到有人做犯法的事情要及时制止并告诉他们那样做的后果,做事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不能进入非法经营的场所,多宣传法律知识,使我们的社会更和谐。
法制征文 22
人们常说:“大地母亲的肺是湿地,大地母亲的胃是森林,大地母亲的血液是海洋。”它控制着万物的生长,那么掌管着人类和平的又是什么呢?对,就是法制。
小时候,我不知道“法制”是什么,总觉得它庄严而神圣,进入小学生涯后我才知道什么叫法律,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是在知法、懂法的过程中来尊法、守法,这是个循序渐近的过程。
记得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因为起得晚,家离学校又很远,且离上课时间只差十多分钟。是爸爸开车送我去,可在路上要是爸爸以四十五码的速度加快到八十码的话,我可能不会迟到,倒霉的是又遇到该死的红灯,而我们的`车就在前面,开过去又没人看见,我就叫爸爸开过去,可爸爸当时不说话,还是一动不动,直到绿灯亮了车才动。到了学校门口时,车停了,爸爸没立即开车门,而扭过头对我说:“小榕,你知道吗?每年死于车祸的人数高达十多万人咧,要是只图节约时间,那所有开车的人都这样想的话,每天要发生多少交通事故。”今天爸爸给我上了一堂交通法规课,让我知道无论是开车的,还是行人都要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
还有一件事是:前不久,在安顺实验中学就发生了这样一件骇人听闻的事件:三个中学生绑架了一个男孩。由于该男孩家里比较富裕,在外面过于铺张浪费,三个中学生因妒忌而成恨,在妇幼保健站门口绑架了他,而且残酷的把他杀害。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父母对儿子的悲痛思念,上演了一场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通过这个事例,我觉得中小学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更应该学法、守法和爱法。
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每个人都应该培养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树立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分辨是非和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法制征文 23
法制名言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们社会法治建设的基石和核心原则。它意味着不论贫富、职务高低,每个人都应当在法律面前享有公平和公正的待遇。这个法制名言将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加以详细展示。
故事发生在一个小城市里,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小明因为学校附近的施工地坍塌事故导致受伤。他的家人带着伤心和愤怒,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追求公正。他们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并聘请了一位优秀的律师为他们争取权益。
法庭上,小明家人的律师详细陈述了事故的经过和严重性,强调了施工方的过失和责任。律师还提供了大量证据来支持他们的诉求,并要求对施工方进行赔偿。与此同时,施工方的律师也为其辩护,并试图减轻其责任,甚至来攻击小明和他的家人。
然而,在法庭上,法官始终保持着公正和中立的立场。他认真听取双方观点,并对证据进行严密的'审查。法官知道,无论是个人的财富还是社会地位,都不能影响对待案件的公正判决。在多次开庭和深入调查后,法官最终作出了公正的判决:施工方需为小明及其家人支付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赔偿等。
这个真实案例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法制名言深刻告诉我们,在法律面前,无论是谁,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无论是有权有势的施工方,还是普通人家的小明,大家都应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和对待。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看到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价值。只有建立起一个公正且公平的法律体系,才能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而这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法制名言。
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牢记这个法制名言,遵守法律,在法律面前实现真正的平等。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公正、平等,每个人都能在法治的保护下安享和谐。
法制征文 24
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花朵,现在我门对律法却一点都不知道,父母也从来没有百分之百的教过我们。由于现在的子女大多数都是什么独生子啦、独生女啦,父母更是把他们视为掌上明珠,不敢打,不敢骂,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但这种溺爱,反而会让青少年产生犯罪、犯法心里,从而影响了他们的一生。 因为父母教育不当而引发悲剧的已经不在多数,以下便是一个案例: 一天晚上,一所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岁的青年,被杀者也是他的同乡同窗。
该校初一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陈志明打了刘小乐一耳光,刘小乐已经失去了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以上的凶手,连14岁都不到,就犯下了如此滔天大罪,想必他肯定是悔不当初啊!可是在我们谴责凶手的同时,也不要忘了两个人,他们也与这场案子脱不了干系,他们,就是凶手的父母。如果他们天天与凶手进行心理上的沟通,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吗?被害者还会这么无辜的死去吗?其实凶手也是受害人,害了他的就是他的父母。 不同的人对待同一个事,定会有不同的想法。有的人看了以上的例子后,刻骨铭心,一定会注意的。有的人看了以后却认为,我是未成年人,犯一点小罪没什么大不了的顶多关上几天而已。错!大错特错!就因为你是未成年人,所以必须要注意。你小偷小摸的行为会让你的`一生都在黑暗中度过,永远见不到四季的阳光,阳光也照不到你的脸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错误,即使再小,但如果你一直犯,小错误也会演变成大错误;一个好事,哪怕只做了一件小小的事,也会让到家因为你而头来赞许的目光,大家就会向你学习,犯法的事情还会有吗?世界上如果没有犯罪的事情,阳光会多么灿烂,青少年将会多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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