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法律在身边征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征文吧,通过征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征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律在身边征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律在身边征文1
法律是神圣‘神秘,威严,崇高的,它就就像一个守护神,伴随我们身边,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
法律就像空中无数的星星,指引着人们走向光明的道路。
今天,路上是有条不紊,没有一辆车.没有一个人闯红灯,交通十分流畅。我过马路,心里高兴的想:宽敞的马路上,人人都遵守法律,生活的安全有了保障!
当那庄重的法庭上传来法官最后的判定,听见的便是一个人的忏悔,一个人的惊喜。当法庭上坐着一个触犯了法律的罪犯,那么法律一定会严惩,而法律给他的教训,也与会让他开始从新做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从不冤枉好人,这是公正.无私.惩恶扬善的法律。
“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这是千百年前的古人流传下来的至理名言。可见我们千万不能无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认为“现在违反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重要以后不违反就行里”,那你就错了!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误,为什么要等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小恶人而为止”!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标准。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共行的道路吧!
法律在身边征文2
说到法律,想必大家都不陌生,但是每年又有多少青少年触犯了法律呢,法律是威严的,任何人都不能冒犯它。
其实,遵法守法也是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命,我们只有学习法律知识,明确法律赋予的权利,才能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
我国在宪法、民法、经济法、刑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都对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作了具体的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并且将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规定在身权利首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排在消费者九项权利之首;未丰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我们作为一名中学生,就应该遵纪守法,珍惜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
每年都会有许多青少年辍学,其中绝大部分都是自己厌学所导致的,他们不知道,教育能为人一生的'幸福奠定良好的基础。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急剧增加、社会竞争空前激烈的形势下,一个国家的公民只有通过接受教育,才能掌握知识,增长才干,丰富和完善自己,才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享受现代文明,可以改变我们的命运,我们应珍惜受教育的权利。
可见,法律时时在我们身边,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每个人都逃不出,但每个人又都受到了法律的保护。
法律其实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让我们在法律的蓝天下沐浴温暖、祥和的阳光、让世界充满爱!
法律在身边征文3
周五下午我们全校师生在学校音乐厅听了警察叔叔讲了关于如何保护自己、如何防火、如何防震、
如何知法守纪等事宜,警察叔叔讲得非常生动!我感觉到遵守纪律、维持秩序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我
们小学生年纪小,一定要在有事情的时候听老师的话,按老师的`要求去做。这样才能安全、有序。在家
要听爸妈的话,陌生人敲门时要先弄清对方的身份再作决定。我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并且还要
学会保护自己。
法律在身边征文4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能有好的秩序”。社会发展到今天,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离开法律而存在。法律和每个人朝夕相伴、息息相关。事实证明,社会越发达,对于法律的依存度越高,人们的法律素质、法制意识就越高越强。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法制进程的重要时期,作为一个中学生,从小就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觉成为法律的践行者、维护者,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近年来,全球环境进一步恶化,地质灾害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威胁。地震、森林火灾、泥石流、网络犯罪时常发生,如果没有完备的法律保障,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国家就会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茫然失措,人们就会在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危害时束手无策。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在法律中生活,我们在法律下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们在法律的保护下,快乐地学习,幸福地生活。使贫困山区的`孩子们,在祖国温暖的怀抱里,坚守法律赋予的阳光。《中学生守则》,让我们明白了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培养高尚的品德,刻苦学习、快乐生活,远离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地震、消防知识的学习,相关法律的宣传普及,使我学会了在灾难降临之际,如何自救、如何逃离危险,将生命之舟驶向平安的港湾。学习《森林保护法》,我懂得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不再为昔日森林的消失、水土的流失、沙尘暴的袭击痛心疾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颁布,我从中学会了感恩、懂得了敬老爱幼、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懂得了怎样传递文明、怎样做人……
法律是正义之火、文明之花,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有了法律,社会才能进步发展;有了法律,公民的素质才能不断提高;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我真诚地期盼,从现在起,让法律永驻每个人的心中,让法律伴我们健康成长!
法律在身边征文5
“法律”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法律就像纪律一样,时刻在规范着自己的行为。法律是威严的,是崇高的,是不可侵犯的。因为法律的存在,社会井然有序;因为法律的存在,人民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我们从小就通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比如说,上幼儿园时老师教我们的“红灯停,绿灯行”歌谣,还有一些启蒙小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制的教育;长大后又通过了一些电视、报纸宣传受到了更多的法制教育。我们身边就有许多这样的故事,给人启迪给人以反思。
老师给我们讲过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叫小明的学生,他的家庭很富有。爸爸妈妈每天都要给他20元的零花钱,而他也很大方,经常请一些小哥们们吃东西,时间一长,他的这种行为不知怎么被高年级的大哥哥知道了,就刻意接近他。很快他们就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有钱一块儿花,有事一起扛,而且还经常在校外打群架。
就这样过了一段是时间后,一天深夜,这位高年级的大哥哥带着小明跑进了中学生不该进的地方——网吧。大哥哥教他玩了一个网络游戏后,小明感到十分好玩,就同哥哥一直玩到天亮。
第二天上课的时侯,小明每一节课都在浑浑噩噩中度过。在班主任的反复询问下,小明终于承认自己上网了。上午放学后,老师请来了小明的妈妈。妈妈了解后,想与小明沟通,但小明始终不肯。深夜又一次来临,小明无视于老师与家长的劝说,又与大哥哥走进了网吧世界,一玩又是一个通宵。妈妈发现他一下子把零用钱都花光了,就决定不再给他零用钱。可小明为了玩游戏竟然什么都不顾了,等爸爸妈妈睡熟后,偷偷地拿走妈妈放的钱。但那些钱只能让小明和那位大哥哥玩二个月。
两个月后,小明已身无分文,没有办法,就只好到处去偷。他看见一个阿姨正在服装店里看衣服,但包放在了椅子上,小明就一把抓住跑了出去。这使小明很高兴,因为他有钱了,又可以到网吧去玩了。就这样,小明一边偷一边玩,最终警察找到了小明,可是这时他的爸爸妈妈还蒙在鼓里。小明被关进了少年犯管教所。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小明就是因为不慎交友,而后又沉迷于网络,所以才不好好学习,整夜泡在网吧里。久而久之,逐渐恶化,钱少了就开始偷、抢、拐、骗之类的手段,也就走向了犯罪之路。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说脏话,甚至偷窃等坏习惯,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现在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同学,父母长期出门在外,自己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心理变得不够健康不知道尊重爷爷奶奶,不体谅老人生活的艰辛,由于生活艰苦羡慕他人优越的生活条件看到他人有一些好东西,心理就不平衡了。有一个学习优秀的好学生,就是没有养成好习惯,经常偷别人东西,最后发展到违法犯罪。
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如:建国以来,浙江绍兴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迷上赌博和玩游戏,为弄钱绑票索要钱物二万余元,并将9岁的男孩杀死。这个事例告诉我们,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不要到网吧玩游戏,不要跟社会不良青少年混在一起,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一天晚上,某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等待他的法律的严惩。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体现人与社会的公平、公正的社会准则。当今是现实的,有些人群在讨论,先辈留下来的传统美德是否过时,这时就必须用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遵纪守法”从表面上看是一个词。可我会把它拆成两部分来理解:“遵纪”;“守法”。“遵纪”,很容易就做到,遵守校规、班规都是“遵纪”的表现,当然也是自律的表现。但是,“守法”呢?并不容易。“守法”不仅仅应该不触犯法律,而且还包括懂法和知法。如果有了“校规触犯一次没关系,下次注意”的念头,可要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个句子是从小学到大的,现在的放松警惕,就是为以后犯错误埋下种子,慢慢积累,终究会酿成大错。等到酿成大错的时候,就会得到法律的制裁了。何必要等得到法律的制裁那天,还不如把它们现在就“扼杀在摇篮里”。懂法不仅指要知道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识,我认为在必要的时候,要懂得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我们要做一名遵纪、守法、懂法、知法的好公民。
在我们心中,“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代表着公平和威严,如一把无情的利剑,公平有利地挥洒在每一个角落,令犯罪分子心惊胆寒,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它又是正义的化身,能让浪子洗新革面,重获新生。法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周围,如电磁波一样无声无息地编织着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法网恢恢,无论是君臣还是庶民,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将难逃法网;法海无边,对浪子而言,却又回头是岸。
当今社会是法制的社会,全民普法,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们实实在在的追求。“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应将法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我们要用“依法治国”的方略去营造一个社会欣欣向荣、人民安居乐业的伊甸园,去实现祖国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最崇高的理想,去追寻法的真谛。
总之,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们要遵守学校纪律,尊敬老师,关爱身边的同学,同时要依法律己,自己不违法犯罪,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要与法律做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法律在身边征文6
法律,是和我们刚刚降临这个世界上有着不解之缘。作为一个人,必须得遵守法律,法律也给我们提供了多方面的利益。但是,仍然有一些人,不知是受到了什么误导还是根本有这样的心思,完全将法律抛在了脑后,结果走上了罪恶之路。
我想,对那些走上不轨之路,却毫不在意的人,他们就把人生当成了一场游戏。体验了人生风风光光的事以后。就一了百了,一走了之,没任何罪恶感。甚至还向朋友显摆显摆:“你看我做了一些违法的事,你敢吗?”丝毫不替他人着想。
说到这里,我问问你们,是不是嫌弃你上辈子做的好事太多,今生今世想平衡一下吗?你爸爸妈妈把你生下来是为祸人间的吗?你是天煞孤星吗?哪一个当父母的不想然自己的孩子有出息,望子成龙。可你们却违背着良心,做这种惨为人道的事。是不是有点太……太残忍了。
其实,法律的问题处处藏有着隐患,如: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是那些仗着自己比其他同学强壮,在校园的街道里来来往往,看着那个同学不顺眼。立马一脚踹上去,摁住他,使劲的打。打到鼻青脸肿,跪下来求饶,把身上的钱都统统的`交出来善罢干休。其实,当他们走出来,那一脚踹上去的时候,他已经触犯了法律。
我曾经看过几条新闻:就是三个十三岁的小男孩和一个十九岁的大孩子在那里围殴一个十五岁的孩子,那场景惨不忍睹。路人看到后,连忙打110和120,当警车来到之后。他们几个看情况不对,纷纷逃逸。当他们被捕之后,那三个小男孩未满18岁所以释放。令警察和我大跌眼镜的是他们还说:“我就是继续打,你能怎么着”。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完了,他们如果还不知悔改的话,他的这个人生就都毁了。
还有一体新闻就是:一个男子连续触犯了两次法律,结果都被逮捕。当记者采访时,他还一脸笑意,丝毫没有悔改的脸色。笑吟吟地回答着记者的种种问题。
在这里,我给那些已经触犯了法律的人,还依旧在外逃逸的人:请自首吧,想想你的家人吧。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家里有什么困难说出来,我们会帮助你们的,所以请不要在犯错了。
最后给那些有意图要犯法的人一个劝告:不要轻易触及法律的底线,谁都承受不起。心有一丝法律,共创一个美好的校园,一个幸福美满的人生。
法律在身边征文7
明初的靖难之变既造就了一个雄心勃勃的明成祖,也造就了一个跳火自焚的建文帝。其中是非自由评论,这里先按下不提,单说一个在整个事件中贯穿到底的一个人物――方孝孺,从他身上所体现的一些东西。
明初藩王的权利过大,建文帝即位就开始着手削藩之事。而方孝孺作为建文帝所倚重之臣,积极参与其中。这是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国家统治的大事,也是最合宪之事。用现在的话说,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力。此事上关皇位大统,下系社稷福祉。然而燕王朱棣篡逆大统,破坏了立嗣以长以嫡的规矩,用现在的'话讲,就是破坏了宪法。故而在成祖攻破南京城后,方孝孺才会以不奉诏而身死。所以方不是殉于一家一姓一人,而是殉于成宪,是为了维护制度而死。如此看来,方孝孺并非完完全全的所谓的忠孝奇儒,更不是愚忠之人,乃是中国古代为维护制度而献生的典型。
言及制度,不得不说我国古代,尤其是宋代以后的君王制度乃是整个世界封建历史上最完备、最合理的君王制度。皇帝,作为一种国家象征,其的实质权力并不能太大。真正专制的并不是皇帝本人,而是以之为首的整个文官集团。皇帝受到某种与文官集团所达成的成宪的制约,通过皇权与相权的分立,从而达到维护国家统治的目的。皇权如果在某一代皇帝的手中无限大,那么他被推翻就成了必然,而且很大程度上会导致国家的倾覆。
由此可见,我们国家自古便有着完善的宪法制度和深刻的法制意识。而现代的法制意识也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深入人心。所以,那些通过证明中国古代缺乏法制意识从而企图说明现代中国法制意识普及不可能的说法,是完全不值得考虑的。
法律在身边征文8
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故事无处不有,法律有关饮食卫生、有关婚姻家庭、有关劳动经济……我们做为小学生,虽不会违反上述法律,但总有些同学违反道德、纪律、法规……那我就讲几个发生在身边的法律小故事共勉吧!
前几天听表姐讲她们学校有三位同学:张华、李东和王旭经常在一起沉溺于网络游戏,今年九月的一天下午旷课玩游戏。因他们三个人只有两元钱,玩得时间太短,张华说:“我们去学校附近菜地那条小路上截住几位放学的小孩弄点儿钱吧!”其余二人都说:“行”他们拦住了四位小同学,搜其口袋:五角、一元、两块,另一个没有。王旭给了他一个耳光:“下次多带点!”小孩哭了,他们又威胁说:“回家不许告诉家长,谁说了小心挨打,明天每人至少带两元……”然后扬长而去,这样一连两天他们都得逞了,第三天当王旭正得意他们的“劳动成果”时,被隐蔽在菜架旁的一个小孩家长擒住,并叫来他们的老师、家长。后经老师耐心教育,他们三人归还了小朋友的钱,又主动认错、道歉……这个故事提醒我们:如遇见类似勒索事件时,一定要报告老师、家长、让他们帮助解决。
第二个故事是:去年春天的一个星期二下午放学后,张雨和赵强都是值日生,因张雨把拖布上的污水甩到了赵强都是值日生,因张雨把拖布上的'污水甩到了赵强的名牌衣服上,就发生了口角,随之又动起手来,俩人越大越激烈,手脚相交还是不解气,这时张雨随手拿起地上的凳子往赵强头上砸去,原来一声“对不起“就可以解决的小问题,如今却大打出手,多亏被班长拦住没出什么大事,只是鼓起了一个大包,要是第二次凳子落下,恐怕就会头破血流,脑震荡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遇事不要冲动,对同学的过错要宽容,动手致伤残就得赔偿医药费,还伤了和气。
第三个故事是我前几天从网上看到的:一个姓陈的男孩旷课到网吧打游戏,但从没有赢过,一次他旁边的一个男孩嘲笑他,气得那个姓陈的男孩拿出刀子来把那个男孩捅死了,一个青少年的无知却丧失了一个祖国的花朵,真是害人害己啊!
世界的美丽在于人们对规则、法律的遵守。为了让世界变得更美,让我们人人学法、懂法、守法。不论你做得天衣无缝还是无人知晓,但都逃不过法律的法眼。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让我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吧!
法律在身边征文9
法律是国家领导人,办事的标准,做为一个中国公民,知法,守法,懂法是衡量工民合格的标准。据调查报告显示:知法的人占调查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五,而懂法的人却仅占调查总人数的百分之七十五。由此可见,我国公民的法制观念还不是很高,就拿过马路这件生活常识,在有叫警的情况下,绝大多数的人会遵守: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会走人行横道等规则,但还会有一小部分人会闯红灯,跨越街道旁的护拦;在没有交警的情况下,行人出行的情况与前者相反。
事实证明:我国民的素质还有很大的提高空间。我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我国的母法,所有地方上的法律,法规都是宪法治定的';而地方上的法律,法规,是国家对人民的规范。因此,人们应该尽可能地,自觉地,遵守这些规则,而不是去违反它,,把它当成空气,视它不存在。作为一名小学生,自身的学习固然重要,但本身的综合素质也必不可少。因此,学生在学校里除了学习,还要遵守校纪校规。所谓校纪校规,无非就是:校内不准骑车,不准带与学习无关的的东西。这些对我们而言,做到这些并不是很难,所以,我们要认真自觉地遵守它,争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发面发展的小公民。
法律在身边征文10
人类正在迈向信息化时代,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已经进入社会的方方面面;电子商务、电子邮件、远程教育、虚拟大学等等;人们还可以通过网络学习、工作、购物等。网络对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等方面产生着重大的影响。
但是你不能否认:网络是一柄双刃剑,网络上的信息良莠不齐,既有鲜花,也有毒草;既有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信息,又有毒害青少年身心、诱使青少年误入歧途的不良信息。同时,社会上一些不良网吧,受利益驱动,把“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法律抛于脑后。
有些同学,由于长时间上网,产生了巨大的心里变化,心情也是多变的,上网的欲望也大大增加了。有些人可以呆在网吧里十天半个月不出来,由于受到一些网络片段的影响,神智不清,可能会在精神错乱下害了人,当然,他在害别人的同时,也是在害自己,他要为他所做的事情付出一定的代价。有些人,因为上网玩游戏而把钱花光了,就铤而走险,仿照网上看到过的暴力情节,去绑架小学生做人质,然后向他的家长要钱。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些人还是受到了法律的裁决。有些同学常时间上网,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还会导致视力严重下降,有些人会遭到同学的议论,他可能会因此产生情绪,一时做出傻事,毁了自己的前途。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祖国的花朵,不能让我们还没有开放就凋谢在自己的手中,让我们以微笑的面孔去面对一个崭新的未来,因此我觉得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利用网络进行学习。网络是一个知识渊博的机器,如果你能正确地运用它,那你将会收获很多很多。
2.不盲目登陆一些不良网站,自觉抵御网上恶魔的侵袭。
3.要远离一切有关暴力、迷信、恐怖等内容,避免走向牢狱的深渊。
同学们,为避免网络不良信息的侵害,让我们远离一切不文明网络,科学文明上网,使网络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
法律在身边征文11
我们身边的法律我们身边的法律无处不在,其中法律里面有着我们不可磨灭的道德行为。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有许多青少年犯法的故事,前几天我从网上看到了一篇。说一个姓陈的男孩旷课到网吧去打游戏,没有一赢过一次他旁边的一个男孩嘲笑他,气得那个姓陈的男孩拿出刀子来把另一个男孩给捅死了。当警察来问他时他,他还在说:阿!什么!一个青少年的无知却丧失了一个祖国的花朵,至今那个男孩也不知为什么要杀他。
还有一件是:有一天,三人又相约逃课聚集到甲家中。乙说:“今天甲生日,为了给他庆祝,咱们去网吧玩吧。”甲和丙说好。他们把钱凑起来一共才8块。甲灵机一动,他对乙和丙说:“早市快撤了,我们干脆去抢那一些菜农的钱。好吗?”乙丙随即答应说:“好”之后他们看到一个菜农在数钱,甲趁菜农没注意,就一把抢了他的钱,三人撒腿就跑。最后被警察抓住了。例如,有些同学拿别人的东西,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没有足够的证据乱污蔑别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偷看别人的日记、作文,撕毁他人的信件,还有侵犯别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有的同学在黑板上画上别人的肖像,同样违反了法律规定。
有的同学在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截钱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我们学校的某个班级就有2个人偷了人家2个铅笔盒。事情是这样的:
在一个星期五,他们先去的四年级偷了一盒彩笔,他们俩又到中学楼翻窗户进去偷了人家两个铅笔盒,正好被他们的同学看见了当场抓获。老师知道后,让他们回去反思两个星期。这证实了法律是无处不在的,不论你做的天衣无缝但还是逃不过法律的法眼。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以让我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吧!
法律与我们同行,法律与我们作伴。我们生活在这个法律的世界里,是否真正理解法律了呢?对法律的无知,就是在伤害自己。对于林肯说过的“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我深有感触。法律和道德如同一根线,在你剪断法律线是时,道德线也同时收到牵连。要知道,心中牢记法律,道德也逐渐形成了。
法律与道德是支撑这个社会的柱子。破坏这根柱子同时,也在破坏你自己的未来。或许你觉得你自己在遵守法律,但是,在你殴打同学时,已经触犯法律了。虽不满十六周岁不用服刑事责任,但也要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这时,你不仅为你所做的事而受到处罚,还牵连到你的家人。为你的未来添上了阴影,让人们为你的道德而感到鄙视。后悔已成了触犯法律者的代名词。要想让你的世界充满色彩,就要加强自己的“柱子”
法律是人定的,它说不可拆除他人信件阅读,那么你就安静的看自己的信件。它说不可带匕首等利器到公共场所,那么你就带上你的书去公园看。它说不可进入舞厅等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场所,那么就到操场上活动身体。在你遵守的同时,你的道德也在提升。道德能使一个人的未来显得跟美好,要知道“无才有德,可以培养;有才无德,坚决不用。”而那道德的源头也就是法律。
法律的世界时美好的,他总能保护每个人不受伤害。他在支撑整个世界。不要为了一时的快乐而得到一世的痛苦。或许你可以去触犯那些法律。非要去阅读他人的信件,非要携带利器到校园,非要去舞厅消费,非要去殴打别人。若真到了那个地步,我想,那可不是偷阅信件、带利器到校园、殴打他人那么简单了。那可是在危害社会,伤害自身的利益。你大可去找个律师,凭他们的三寸不烂之舌,找法律的缝隙,钻进去,就能脱离责任了。那么这个世界就不在美好,到处都有人喊冤,开始报复社会。确实,也发生过这类事。
没有法律的世界是充满黑暗的。当道德受到伤害时,法律可以来治疗道德,也在修补漏洞。可想而知,法律的的重要性。未成年人更要理解法律的重要性与进入法律的世界。
理想的社会是由法律组成的。法律约束人们,是人们的道德离不开自身。我相信法律能使我们能勇敢地面对未来。
法律在身边征文12
有一次,单位组织户外普法宣传活动,在摆满各式各样宣传书籍的桌子上,我随手拿起一本长方形小册子,很随意地翻开一页:是漫画,一幅简笔画底下配着一行字“请不要怪罪他们……”这书有点意思,于是,我从头看起。书名叫《爱与责任的传承》,第一页是故事《当有一天他们变老时》,内容是以清新的绘画搭配简短插字的形式,讲述了一个人从婴儿起至成年的整个成长过程中,父母在衣食住行方面给予的无微不至关怀,但有一天,你会发现,父母突然变得健忘、啰嗦、行为像个小孩子,他们在慢慢老去,此时,我们能够做的就是陪伴,牵着他们的手,就像“当年他们牵着你一样”。读到这里,我发觉漫画触动我的心了。漫画集后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我还没开始读后面那些像蚂蚁扎堆似的密密麻麻的条款,来告诉自己应该如何对待老人,漫画已经告诉我:尊重与爱就是对于老年人最大的保护,也是我们作为成年人该负起的责任。
在单位,我负责的工作就包含普法宣传,因为所处的位置是在最基层,接触到的都是朴实的群众。刚接手工作时,我总是干劲十足地发书给大家,认为多发几本书就可以将法律知识普及给更多人。然而,几年的工作经历彻底颠覆了我的'想法,受文化程度、环境因素的限制,真正会去读普法书籍的人并不是很多。有一次,我发书给一位大妈,拿着书,她开心地说:“这本书好厚,卖废品时可以多占重。”听得我心里真不是滋味。到底怎么做才能达到普法的效果?从那本普法漫画集我得到些启发:普法,要先“打动”人心,吸引关注。后来,我与同事将购物袋、雨伞、扇子这些实用物品与普法工作进行了有机结合。在一场宣传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的活动中,宣传单被一扫而光。答题时间一到,我们被人群包围,一部分人被告知答题的答案错误时,就拿起宣传单继续学习。“原来,人民调解是这样的呀!”“还可以免费打官司,这么好!”大家一边学习一边讨论。拿一份奖品,学一个知识,有一种意识,我觉得我们的普法活动格外有意义。
今年重阳节前,我3岁的儿子被电视上的公益广告所吸引,看完后问我,重阳节是什么节?我又想起那本漫画集,孩子喜欢看绘本,于是我拿出那本漫画集和他一起读,在他小小的心灵播下一颗种子,把敬老孝亲的理念传递给他,因为,法治意识须从小养成。
法律在身边征文13
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强化法制观念,让法律的种子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让每一个公民都将法律牢记在心。但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中小学校园里,很多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还很淡漠,视法律为儿戏。
我听说过一件事,有一个叫小颖的女孩跟父母来到了南京,她从此就在这儿读书,生活了。在她上高二的时候认识了许多高三的女孩。那些女孩经常和小颖一起出去玩,小颖也结识了另外一些不务正业的男生,小颖开始与这些人一起鬼混了。这些不务正业的家伙们经常不上课,去网吧上网。如果没钱了,就问别的同学借,如果不借就向那些上初中或小学的学生要保护费来去上网。这样一个花季少女变成一个满身罪恶的人了!在那段时间里,由于爸妈工作太忙,也没有管他,所以才使得他受别人的误导,变成这样肮脏的人了。这样的日子又持续了三四个月了,终于还是出事了。
在那个闷热的下午,小颖和三个男孩,两个女孩在一起计划着“飞车抢劫”。第二天,三个男孩租了两辆摩托车,上午用其中一辆,下午用另外一辆。在一天时间里,他们在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总共抢劫了6次,数额高达二十万元。由于事情重大,受害者都报了案,警方调查了好几天,还是杳无音讯。在这几天里,他们6人带钱已经潜逃了。过了两个星期左右,警方在河南、四川、合肥等地把这几个人抓获归案了。他们已经把犯案事实交代过了。法庭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以抢劫罪判处几人全部有期徒刑九年零两个月。记者采访小颖时,小颖的话中全部是懊悔当初的行为,他向记者保证出去后一定好好重新做人。
某中学的三名学生,因犯抢劫罪而被判无期徒刑。他们都还是十三、四岁的一个也只不过是十五岁。他们作案没有任何动机,只是一时的心血来潮。最大的学生说:“我们去抢银行吧!能得到很多的钱。”其他的两个学生起始并不想参与,那个学生说:“放心吧,我还不满18周岁,不会判死刑。”三人便公然抢劫某银行被当场抓获,当法院判决三人无期徒刑时,那个最大的'孩子还得意洋洋地对另外的孩子说:“我说吧,不会判死刑的。”多么无知的话!本应是花一样的年华,却要在监狱里度过,只因不懂法;本应是无忧无虑的年龄,却要在误入歧途,跌入服刑的万丈深渊。法律已经为我们敲响警钟:中小学生要知法,铁窗后怅然流泪,只因不懂法的代价是惨痛的。这三位少年原本可以和我们一样,在同一片蓝天下学习,因他们不懂法,所以付出沉重的代价!
法律和生活是形影不离的,没有法律就没有生活,所以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喔!
法律在身边征文14
警察叔叔今天被老师们邀请到我们的学校。我很高兴,急忙奔向警察叔叔在的.音乐厅,哦,对了,我要告诉你们个秘密哦:警察叔叔和韩老师一起出来。在后面韩老师面带喜色把我叫过去,在我耳边说:你知道吗?我和这个警察叔叔是夫妻关系。我想我脸上的表情一定是很惊讶的,我听到后,悄悄的祝贺了一下韩老师,赶忙快步走开。
警察叔叔给我们讲了一个8岁小姐姐怎么逃脱坏蛋的故事:那位小姐姐被匪徒抓走,这时歹徒不小心捅到了小姐姐,小姐姐全身流血,但没有伤到要害,于是干脆躺在地上。匪徒吓怕了,丢下刀子跑掉了。歹徒一走,小姐姐站了起来,勉强支撑着打了110,警察来了,就把小姐姐给救了。我听着很高兴,觉得这个小姐姐真是我学习的榜样。
法律在身边征文15
湖南电视台曾经报道过,有一个农村的青年,原来读小学时成绩很棒,一直是班里的前几名。他经过自己的努力,考到城里来读初中。他刚开始的成绩也很不错,老师经常表扬他,他也很体贴父母,自己很用功。直到有一天,他路过一个网吧,由于好奇,他走进网吧,“好刺激啊!好好玩啊!”他兴奋地说。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渐渐地,他跟变了个人似的,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经常向朋友借钱上网,很久都不还。后来他的朋友也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就开始骗父母,向父母要钱。后来他的父母知道了,就不再给他钱了,于是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刚开始是偷同学家的钱,后来在公交车上偷钱,被人暴打了一顿,但他仍然不知悔改,进而发展到抢劫,还杀了人,于是被警察叔叔抓走了,走到了一个黑暗的世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有许多案例让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前不久,江西一个中学,一个学生在上楼梯时,推倒同学后造成6人死29人重伤的悲惨结局;今年五一节前,陕西一所高级中学的一个高三级学生,因一件小事与班长发生矛盾,竟然对班长连砍数刀致死,离高考仅仅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了,学校被迫停课,这严重影响了大批学生的学习生活;在广东今日一线节目中报到过一个花季少女父母去世后,与叔叔和婶婶生活在一起,遭遇家庭暴力被打成重伤。群众报警后,她的叔叔被捕了。这个少女认为自己“害”了叔叔,认为没脸活下去而跳河自尽了……这一个个真实的悲剧就发生在校园,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真的让人感到心痛,感到惋惜。
再看看现在的社会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王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还有的人为了不劳而获,怨恨抱复,把法置之度外,甚至还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所以,我们只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避免犯罪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自己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但又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我们的法律意识,不知法、不懂法、不护法,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同学们,朋友们,让我们一起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生活中以法律为准绳,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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