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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中之利 君子所贵-颜元功利观解析

时间:2022-10-08 22:27:34 哲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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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中之利 君子所贵-颜元功利观解析

  摘要:颜元,字习斋,明末清初颇具影响的实学家、教育家。在哲学层面,主张“气质一元”论;功利观上,提倡“正宜谋利,明道计功”。颜元传承前人的功利思想,并进一步融合了个人的义利观,大力弘扬合义之利,肯定合理之理对个人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进而提出义与利不可分割,利是“义中之利”的观点。颜元的义利观不仅在其所处的时代产生重大影响,对当代人们有关义与利的辨析与研讨亦有深刻启迪与借鉴意义。其观点使人们更加理性地看待义与利,更加合理地追求利。义利并非对立,而似一枚硬币的两面,有对立,有矛盾,但终究是统而为一的。

  论文关键词:义,利,个人功利,社会功利

  颜元的义利观的基本思想是义利统一,针对宋明理学的禁欲思想颜元肯定人欲合理,并以此为前提,提出“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的利义统一观。这一大胆论断的提出,反映了明末清初社会的剧变促使启蒙学者在道德领域发生的深刻变化及社会发展的需要,具有近代启蒙意义,同时“是对北宋以来功利论反道义论斗争的总结”。[1]颜元的义利观主要源于王安石、陈亮等人的功利论,是对前人思想的前后相继。在此,有必要首先厘清颜元对王安石、陈亮功利思想的承接关系。

  一、承接王安石、陈亮的功利论

  颜元的功利论反映了其所处时代对于合理利益给予肯定的要求,追其功利论思想本源则始于对前人功利论的继承和发展。主要是王安石、陈亮的功利论为颜元所接受。

  王安石为北宋改革家,学术上自成一派,人称荆公新学。此学派提出“理财乃所谓义”,给义赋予新的价值,认为求利本身就含有合乎义的内容。王安石与其同派学人李一样,承认道德价值(义)必以物欲价值(利)为先在条件,即衣食足而知礼义廉耻;相反,物欲若不能满足人的需要,贪鄙无道的行为就会产生。

  王安石进一步从国家富强的角度提出善理天下之财就是仁义;从个人人性而论,求利之心是无法否认的事实,也就是说,在义与利的关系上,他提出了“理财乃所谓义”的观点,从而给“义”以新的价值规定。他说:“孟子所言利者,为利吾国,利吾身耳。……野有饿则发之,是所谓政事。政事所以理财,理财所谓义也。一部《周礼》理财占其半,周公岂为利哉?”[2]理财是公利,所以是“义”。王安石指出孟子反对的是一国一身的“私利”,而对于天下百姓“言利”则是“政事”所重之利,乃为“公利”,这是《周礼》的重心所在,也是孔子“因民之乃为公利”,这种“利”与“义”是统一的。王安石说:“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3]、“利者义之和,义固所以为利也”[4],由此表明其以天下、国家为出发点的经世经济伦理观。

  颜元正是从功利论的角度对王安石大加推崇,在一次与友人王法乾论辩中颜元称赞王安石道:“荆公,赵家社稷生民之安石;仆,孔门道脉学宗之安石也”(《朱子语类评》,《颜元集》,页313)。颜元青年时作《王道论》即有志于社会改革,所以从其自成一家学派之后,转向事功经世致用之实学的他对王安石、陈亮等功利论思想家尤为推崇,并从中借鉴很多观点而形成自己的义利观。对王安石的功绩他倍加赞许“介甫吾所推服,为宋朝第一有用宰相”(《朱子语类评》,《颜元集》,页288)。“吾许公为三代后第一人,殆不误矣”(《朱子语类评》,《颜元集》,页312)。“以真忠、真义、大功、大劳,廉洁、干济之宰相,当时被腐固书生乱其政,使大功不成;后世被悖谬书生坏其名,使沈冤不雪;岂惟公之不幸,宋之不幸哉!天地气运不幸,百世生民之不幸也。予有《宰相辩》《宋史评》,力为乾坤翻此大案”(《朱子语类评》,《颜元集》,页264)。颜元从功利论来肯定王安石,以“第一有用”“大功大劳”等语表明他对宋代历史所作的功利论的反思,“突破了儒家传统的以道德价值判断来解释历史的心理定势与思维模式。”[5]通过对社会产生的实功、实效、实际有用的价值作为其评判标准。同时,这也是时代观念转型的表现,是早期启蒙思想特征之一。他们“高声价,系重望”,正是为了被人“奉为大儒”“仰为君子”。也就是说,他们这些贤人君子正谊、明道的本质目的亦是获得世人尊重,最终归结还是一个“利”字,“功”字而已。“见夫闭目静坐、谈性天、集语录、注解经书者称道德矣,汉、唐某某、宋、明某某、从祀孔庙,丁祀春秋矣,大者某派宗主,小者某派传人,高声价,系重望,群然奉为大儒、仰为君子者,无不从此途出也”(《习斋记余》卷九《题礼观于乡二章》,《颜元集》,页554-555)。人具有道德意志,道德情感,无论是作为社会存在还是对于自身发展,在合宜合理合乎社会要求的前提下,求为己之利,不仅是应该而且是社会、国家应予以肯定和保护的。

  概言之,颜元的“利”的有三层含义:首先,利是人的基本生存需要,耕种荷网是为获得维持人的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利益;其次,利又是义之和,即在利的基础上才能发展出“义”,正所谓仓实而知礼节,经济基础有了保障,精神层面才会有发展,否则文明无从说起;再次,颜元又说“义中之利”,看似与前所言有矛盾之处,其实不然,颜元这里针对个人功利观所作的结论是指符合道义的利,是蕴于利中合于义的利,是君子所爱、所求的。人有向更好生活发展的欲求,这使得人不会仅仅停留于满足基本生存之利,而是去追求更多的利,使生活更加殷实、富足,进而社会才能不断进步。在逐利过程中,势必引起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摩擦,于是会出现不义之财,或者不道德的牟利行为,为了规范人的求利行为,我们崇尚的利必然是“义中之利”,这才是颜元提出此论点的本然之目的。

  颜元对功利论的强调并未走向极端,他认为真正的功利或最大的功利应该是社会的功利,即“富天下”“强天下”以“安天下”的社会功利观,即“行道所必用”。[13]

  二、“富天下”“强天下”“安天下”的社会功利观

  颜元提出富强天下的纲领:“如天不废予,将以七字富天下:垦荒、均田、兴水利;以六字强天下:人皆兵、官皆将;以九字安天下:举人材,正大经,兴礼乐”(《颜习斋先生年谱》卷下,《颜元集》,页763)。均田为颜元尤为重视。所谓均田,就是耕者有其田。在封建土地私有制下,“均田”意味着“夺富之田”,面对这种矛盾,颜元说:“谓人众而地寡耳。岂不思天地间田宜天地间人共享之,若顺彼富民之心,即尽万人之产而给一人,所不厌也。王道之顺人情,固如是乎”(《存治编》,《颜元集》,页103)?这就是说,“均田”的合理性存在于土地作为自然之所赐。从人性的角度讲,人有自利的倾向,即使将天下所有的土地给一个人,他也是不会嫌多的。既然如此,就应让每个人实现对土地的占有,这是实现个人合宜合理之利的重要表现之一。在颜元所处的时代,虽然商品经济有一定发展,但大多数人仍未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土地是人们衣食基本之源。“对土地的占有,不仅是人性本然欲求的满足,更是人生存的物质基础之基础。”[14]从王道角度讲,百姓皆为“王者”的“子民”,土地分配的不均违背了中国宗法的伦理的观念,“为父母者,使一子富而诸子贫,可乎”(同上)?从社会分工角度讲,“古之民四,而农以一养其三;今之民十,而农以一养其九”(同上)。农民没有土地却又要养活这么多人,从社会分工上讲是不合理的。同时,没有田地,就失去了道德教化的物质基础,“田不均,则教养诸政俱无措施处”(《颜习斋言行录》卷下《三代第九》,《颜元集》,页654)。教、养必须通过“均田”保障人们拥有进行道德教化的物质条件。颜元指出,宋朝衰弱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不务“经济实用”,他说:“宋人但见料理边疆,便指为多事;见理财,便指为聚敛;见心计材武,便憎恶斥为小人,此风不变,乾坤无宁日也”(《颜习斋年谱》卷下,《颜元集》,页781)!经济的富足还需要有军事上的保证,其强天下的思想主要是指“兵”,即颜元提出的“人皆兵”、“官皆将”“文武合一”。颜元强调,宋明衰败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重文轻武,统治者为巩固自身政权剥削武官权力,导致国防羸弱,人人沉迷于通过八股取士走上仕途,而真正能保卫国家的兵将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国防的积贫积弱必然引起国家安全隐患,因此,文武兼备、身强体健是培养经世致用人才的重要内容之一,“兵学、才武,圣教之所先,经世大务也”(《颜习斋言行录》卷下《教及门第十四》,《颜元集》,页672)。

  天下之富,国家之强,最终目的是天下之安。天下的安定是以这两个因素为前提,但“安天下”自身又含有丰富的内涵,其中最主要的思想是“礼乐”。颜元作为一代儒者,以天下为己任,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的鸿志大略由此可见。他说:

  盖天下无治乱,视礼为治乱而已矣;家国无兴衰,视礼为兴衰而已矣。故国尚礼则国昌,家尚礼则家大,身有礼则身修,心有礼则心泰。(《习斋记余》卷一《代族人贺心叔仲子吉人入序》,《颜元集》,页410)

  习礼、习乐不仅有利于国家社稷,而且使人活血脉,壮筋骨,锻炼意志,调理性请。颜元说:“吾辈若复孔门之学,习礼则周旋跪拜,习乐则文舞、武舞,习御则挽强、把辔,活血脉,壮筋骨,‘利用’也,‘正德’也,而实所以‘厚生’矣”(《颜习斋言行录》卷上《吾辈第八》,《颜元集》,页648)。

  倘若说北宋时期王安石的功利主义在一定程度上还只是一种儒家学说的概念和范畴之内的变异,并因而带有“义利”调和的色彩,至南宋的陈亮,其功利论则与代表儒家道义论的理学经济伦理思想相对立。[6]陈亮的功利论的特点是更加明确地言利,更加重视一切经济行为和措施的实效性和有用性。在义与利的关系上,从人欲为道德之基础出发,提出维护道德不能脱离国计民生,道德实践不能徒事空谈而要通过实事实功来体现。他说:“道之在天下,平施于日用之间,……而其所谓平施于日用之间者,与生俱生,固不可得而离也。”(《六经发题·诗》,《陈亮集》卷十)[7]作为国计民生的“事”是与“道”不可得而离地融为一体的。颜元对陈亮的事功之学十分钦佩,尤其强调社会的功利效用:

  陈同甫谓人才以用而见其能否,安坐而能者不足恃;兵食以用而见其盈虚,安坐以盈者不足恃。吾谓德性以用而见其醇驳,口笔之醇者不足恃;学问以用而见其得失,口笔之得者不足恃。(《颜习斋先生年谱》卷上,《颜元集》,页747)

  颜元提倡实习、实用,多是发挥陈亮的见解,强调人才以用为其是否有价值的试金石。同时,陈亮主张道德必须籍功利来实现其价值,其表现的最高境界是“不使当道有弃物而道旁有不厌于心者”。(《又乙四春书之二(与朱元晦)》,《陈亮集》卷二十八)[8]其目的是开辟出天下事业的全新局面,使天下之“公利”有切实普遍的增进。颜元所提出“富天下”、“强天下”、“安天下”的社会功利观与陈亮的这一思想多有契合之处。

  针对朱熹对董仲舒“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之说的大加肯定,并强调道德的纯粹性不容许掺杂功利的谋求。陈亮认为“心主于仁”之前提下的功利即是可欲的对象,既以其为对象,则不谋利所导致的不仅是实际事功的失败,且是道德上的失败。他以“君子之射”为喻而论云:“不失其驰,舍矢如破,君子不必于得禽也,而非恶于得禽也。范我驰驱而能发必命中者,君子之射也,岂有持弓矢审固而甘于空返者乎?御者以正,而射者以手亲眼便为能,则两不相值而终日不获一矣。射者以手亲眼便为能,而御者委曲驰聚以从之,则一朝而获十矣。非正御之不获一,射者之不以正也。以正御逢正射,则‘不失其驰’而‘舍矢如破’,何往而不中哉!孟子之论不明久矣,往往返用为迂阔不切事情者之地。”(《又乙四春书之二(与朱元晦)》,《陈亮集》卷二十八)[9]在他看来,本于天下之公而谋天下之利在道德上是正当的,故君子“非恶于得禽”。以天下为志,本天下之仁,兼其本领宏阔,工夫至到,便就“以正御逢,正射得禽多多而益善。[10]

  颜元与此相仿,曾以“撒网得鱼”做过类似比喻,他说:“世有耕种而不谋收获者乎?世有荷网持钩而不计得鱼者乎”(《颜习斋先生言行录》卷下《教及门第十四》,《颜元集》页671)?即世上没有完全不计功利的行为,这种目的性明确的行为是应予以肯定和发扬的。由此,颜元在继承前人功利论的基础上进一步阐释了其“明道计功、正谊谋利”的功利观。

  三、“义中之利,君子所贵”的个人功利观

  颜元所提倡的义利观既有先秦儒家道义论的痕迹,又有墨家功利论的踪影,他所反对的是后儒完全不计功谋利的观点,颜元经济伦理思想中的利是与义相一致的,即实际利益与道德原则相结合,主张谋利、计功是人的本性,否认功利则是违反人性的。同时以《尚书》、《周易》等典籍为据,证实人们对功利效益的向往的正当性:

  以义为利,圣贤平正道理也。尧、舜“利用”,《尚书》明与“正德”、“厚生”并为三事。利贞、利用安身,利用刑人,无不利。利者,义之和也。《易》之言“利”更多,孟子极驳“利”字,恶夫捂克聚敛者耳。其实,义中之利,君子所贵也。后儒乃云“正其谊不谋其利”,过矣!宋人喜道之,以文其空疏无用之学。予尝矫其偏,改云:“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四书正误》卷一,《颜元集》,页163)

  “以义为利”,是将义纳入了利的范畴进行思考与表述,因此,说“利者,义之和也”,所得之利乃是包含着义在内的综合体;同时,义中又有利,“义中之利”是君子所贵,这样,义与利统为一体。可见,二者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而是有着内在统一性的,应将义与利作为地位相等的概念进行理解与诠释。“义”原作“”,[11]从羊从我,而“我”字从“手”从“戈”。“戈”是古代兵器,羊是古人重要的衣食来源之一,并曾一度被当作商品交换的中介使用。由此,的本来含义就是手执兵器守护本人或部落的“羊”——财富。同时,义在《说文》中有:“义,己之威仪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说:“古者威仪字作义,今仁义字用之。仪者,度也,今威仪字用之。谊者,人所宜也,今情谊字用之。”“义为古文威仪字,谊为古文仁义字。”这就是说,“义”字的古义为“自己的威仪”,而相当于仁义的“义”只是“谊”字,“谊”就是“人所宜也。”因为“古经传写既久,肴杂难辨,”后人一般都将“义”释为“宜”,“义”字的古义反而不彰了。[12]另一说法是,谊,本作义,《中庸》有“义者,宜也”的说法,把“义”作“宜”为儒学通义,义与谊相通,谊为适宜,合宜之义。颜元所阐释的义与利的地位是同等重要的,但要强调的是,此处的利是“义中之利”,即合宜,合乎人伦日常的利益,并非违反道德伦常的不义之利。正如孔子所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里的道就是义,而所爱、所贵之财是符合道义的正当财富。颜元在与郝公函的对话中,更加详述了自己的上述观点,兹录于下:

  郝公函问:“董子‘正谊明道’二句,似即‘谋道不谋食’之旨,先生不取,何也?”曰:“世有耕种而不谋获者乎?世有荷网持钩而不计得鱼者乎?抑将恭而不望其不侮,宽而不计其得众乎?”……惟吾夫子“先难后获”、“先事后得”、“敬事后食”三“后”字无弊。盖“正谊”便谋利,“明道”便计功,是欲速,是助长;全不谋利计功,是空寂,是腐儒。(《颜习斋先生言行录》卷下《教及门第十四》,《颜元集》,页671)

  道德和利益是不可分离地联系在一起的,实行道德是维系社会利益的条件,也使行德的人看到并感受到行德所带来的精神和物质上回报。每个人的付出都是为了有所收获,有所获得,这是人之常情,事之常理。道德是经济基础上的花朵,没有经济基础的道德是空谈、是梦呓。人们春耕夏种正是为了秋收冬藏,而撒网、放钩正是为了得鱼。这是通过正当方式获得的利益,是赋于义中的利,是无可厚非的,更不应去压制的。同时,颜元揭露那些遵奉程朱理学的文人空喊不计功利,其实恰恰相反,他们实际是在更加巧妙的追私逐利,他说这些人“名为道学,而实餍时文,以射名利,……徒事讲说,以广徒类”(《习斋先生言行录》卷上《学人》,《颜元集》,页636)颜元的社会功利观以富天下、强天下为内容,以安天下为最终目的。同时,他所提倡的这一理想并非只是理论的空架,真正实现这一理想要有真正能经世致用的人才。因此,颜元对人才的评判也是从其功利论的角度出发,人才必是能对社会国家做出实际贡献的人。这一方面反映了其所处的清初社会经济发展对经世人才的渴求,另一方面也体现了颜元经世致用的实学思想又一重要内容,即培养“旋乾坤,利济苍生”的有用之人。

  四、“旋乾坤,利济苍生”的经世致用人才观

  以能否利国家、利天下为价值标准来评判人才、圣贤是颜元功利思想又一重要内容。他说:“人必能旋乾坤,利济苍生,方是圣贤”(《习斋先生言行录》卷下《教门第十四》,《颜元集》,页673)。所谓圣贤,不是“只悬空闲说,不向着实处看”的“文墨之人”,而是“建经世济民之勋,成辅世长民之烈,扶世运、奠生民”(《习斋记余》卷三《与上蔡张仲诚书》,《颜元集》,页433)的于世有用之才。这样的“人才”既具有“为生民办事”(《颜习斋先生年谱》卷下,《颜元集》,页792)的高尚德性,又有“文足以附众,武足以威敌”的真才实学。

  颜元强调学者、圣贤、仁人智士应具有“经济生民”、“扶世运、奠生民”、“泽被苍生”的使命感,这“绝不是外力所决定的社会义务,而是出自内在自我需求。”[15]颜元将这种社会责任感其称为“吾儒分内事”,“天下事皆吾儒分内事;儒者不费力,谁费力乎”(《存学编》卷二,《颜元集》,页68)!同时他又说道:

  天之生人,有一身之人,有十人之人,有百人之人,有千人万人之人;人之治事,有一世之事,有数世之事,有百世千古之事。以有一身为事者,命之曰匹夫。上此则十人、百人为其事,以至于天下,千古为其事者,不毕其事不安也。故曰宇宙内事,皆吾分内事。(《颜习斋先生言行录》卷上《言卜第四》,《颜元集》,页633)

  作为清初之际倡导实用的启蒙学者颜元有其自己一套富国强民的蓝图,并将“宇宙内事”都归为“吾分内事”,这与其个人经历、学术修养及所处的社会环境固然有关,但更与其所具有的使命感与社会责任感分不开。国家的富强、天下的强大要靠能“旋乾坤、利济苍生”的有用之人来实现。

  五、结语:

  颜元的功利论以义为利,以理导欲,重功利、重实用,在中国古代义利观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16]其思想既是对前人功利观的继承与发展,对于近代及当代义利思想亦有深刻的影响与有益的启发作用。其思想自始至终贯彻着一个“用”字,即“实用”、“有用”。

  首先,在个人功利观上,对于个人应得之利,应受之益给与充分肯定与推崇。所劳之成果对于个人生活有益、有用,所做之事情不是突然空谈妄想,而是实实在在的现实利益。人在满足基本生活诉求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发展。而个人的自我实现,对于社会是另一层面的有用。

  其次,扩展到社会层面,颜元以更广阔的视域阐释其功利观的含义。认为实现个人正当合理的利益并非局限于狭隘的个人私利,而是以实现天下富强,国家太平为终极理想目标。通过个人对于私利的追求来实现社会物质丰富与经济发展。这样,人才的重要作用就凸显出来。

  因此,最终实现国富的目标还是需要经世致用的人才。有用之才因时代而不同,而社会又是多元化的,对于一个有用之才,不仅指利的方面所带来的价值,而且关涉到义的层面的完善。颜元对于人才的培养与运用上更加强调利义并重。

  义与利就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不可分割,凡是涉及义的事情,都会有利的存在,即所谓义中之利;而但凡有关利的问题,也必然含有义的因素。关键是如何正确看待义与利的关系,合理之利便是义,合义之事含有利。

  BenefitofRighteousnessisCherishedbyGentlemen

  ——AnalysisonYanYuan’sUtilitarianView

  YangFan

  (DepartmentofSocialScience,HebeiCollegeofFinance,Hebei071051;DepartmentofPhilosophy,NanjingUniversity,Nanjing210093)

  参考文献

  1 朱贻庭. 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M].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3. 488

  2 王安石. 答曾公立书. 王文公文集[M]:卷八.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74.

  3 王安石. 答司马谏议书. 王文公文集[M]:卷八.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74.

  4 李 焘. 续通鉴长篇[M]:卷二百一十九,熙宁四年正月.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6.

  5 朱义禄. 颜元 李评传[M].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93

  6 唐凯麟、陈科华. 中国古代经济伦理思想史[M].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4. 344-345

  7 转引自黄平 刘宏章. 陈亮评传[M].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1996. 142

  8 转引自黄平 刘宏章. 陈亮评传[M].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1996. 314

  9 转引自黄平 刘宏章. 陈亮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314

  10 转引自黄平 刘宏章 .陈亮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315

  11 许慎 撰、段玉裁 注. 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633

  12 参照黄俊杰. 孟学思想史论[M]:卷一. 台湾:台湾东大图书公司,1991.143

  13 参见王次亭问孔、孟作用。先生曰:“孔子神化,其锤乾坤处真不可测。如七日诛少正卯,七日焉能便诛得朝中大闻人,三月堕三都,三月焉能便慑服得四、五世积成大奸,使之拱手听从?万不敢望。孟子王道手段窃有一二不愿学处,如‘善战’、‘辟草莱’之才,自是行道所必用。(《习斋先生言行录》卷下《王次亭第十二》,《颜元集》,页663)

  14 参照唐凯麟、陈科华. 中国古代经济伦理思想史[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411

  15 朱义禄. 颜元 李评传[M].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107

  16 参照张国钧. 先利后义——中国人的义利观[M].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1999. 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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