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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29 23:40:34 雪桃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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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防汛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学校防汛制度是确保防汛期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准确,畅通传递,做好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准备的小学防汛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小学防汛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小学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1

  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和暑假学校安全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水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水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防汛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学校防汛安全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防汛安全组织

  1、成立防汛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学校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防汛安全工作。

  2、防汛的具体工作归总务处,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校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

  3、学校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防汛责任制,层层确立防汛安全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防汛安全规章制度

  1、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以及教室等都应制定相应的防汛安全制度。

  2、建立好各种防汛安全记录。

  3、定期组织全校教师、学生进行防汛安全知识的学习与培训。

  4、经常组织防汛巡查、校舍安全检查。

  三、加强防汛安全设施的配置与维护

  1、加强学校排水沟的清理与整理,保证排水沟畅通无阻。

  2、清除校园内杂草,使汛期到来时校园内排水顺畅、不积水。

  3、教室、楼道、实验室、办公室等,应达到消防要求。

  4、学校周边井、沟、湾、河、池塘等危险地方,应加强安全设施,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小学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2

  进入5月份以来,一些地区连续出现大范围强降雨,部分地区受灾严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11号)。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今年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建立汛期学校安全“一把手”负责制、责任岗位制度、信息通报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气象、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要特别注意防范洪水、台风、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二、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治理。

  一是对学校周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与气象、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地质灾害清查和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监测,农村山区学校要加强对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的山体及河道进行检查。

  二是对学校校舍进行全面排查。要对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校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特别是受地震、台风、暴雨、洪水严重影响,泡水、浸水、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的校舍,必须经过权威部门鉴定,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使用。

  三是对学校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加强防汛施工管理,特别是对水电线路、配电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对因排除学校地质危害、校舍安全隐患工作所引起的学校师生学习、生活不便的问题,各地要妥善安排。

  三、强化应急管理和搞好应急处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汛期预警体系和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加强防汛安全演练。遇有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可适当调整上放学时间等措施。在险情发生时,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要各司其责,责任到人,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寄宿制学校要有专门人员在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值班制度,及时报告险情,以及将学生组织疏散到安全地带。各校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四、切实加强汛期安全教育

  要加强防灾减灾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力度,利用班会、广播、板报、安全教育课、印发小册子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要高度重视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加强暑期安全教育,通过有效方式进一步提醒学生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

  小学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学校防汛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岗位责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加强值班工作,遇到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领导要在岗;学校值班电话、值日领导电话、校长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2、学校进行制度性的安全排查,侧重进行校舍、设施的安全状况和学生违纪行为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3、学校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遇到台风、大雨等直接影响学生上学的恶劣天气时,要提前与教育局联系,经教育局同意,及时发出停课通知,学生在校时有大雨,学校要提前与教育局取得联系,经同意可以提前放学;放学时遇到台风大雨,或通知家长接送,或将学生暂时留校看护,严禁冒大风大雨放学。

  说明: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综合性的.系统科学。安全管理的对象是生产中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可以下载修改后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4、学校建立包括各种应急、上级各部门、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以及与学校相关的交通部门等组成的应急通讯网络

  5、强化班主任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的意识和责任。班主任严格落实相关工作:班主任必须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的家庭电话;调查和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家庭周边的地势环境状况与危险隐患,与家长沟通,对家长提醒到位;要对学生认真进行自护自救、联系、报警等常识教育;班级要认真做好学生防台防汛应急组织落实工作,每一个学生必须在组织中,杜绝失控,发生汛情时,一切行动听指挥。

  6、发生险情和意外时,人人必须一切行动听指挥,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7、责任追究。发生安全意外事故,学校将根据事故的事实以及相关责任人的履行安全岗位工作职责的状况进行责任追究。

  小学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4

  一、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和普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各种设施,要逐项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要制定稳妥应急方案。

  二、汛前对防汛队伍进行培训,危险救护人员要掌握一定的危险救护知识和技能。

  三、在接受紧急防汛通知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畅通。

  四、在接到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防汛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实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六、在汛期,做好上学放学路途防汛防洪宣传教育活动。汛期内,要求家长护送学生上学返家,若有特殊情况可由家长申请学校就近安排教师护送到亲属家中。

  七、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救灾纪律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理或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使学校财产、师生人身造成损失和伤害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学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5

  一、前期准备

  1.协调相关部门:在物业防汛保障中,除了物业公司自身的防汛措施外,还需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联动,确保防汛措施全面、有力。

  2.确保基础设施完善:物业公司应检查小区的排水设施、防水堤坝、电力设备等基础设施是否完善,做好维护和修缮工作。

  3.救援人员培训:物业公司应组织员工进行防汛应急知识和救援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应对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救援效果和救援速度。

  4.开展防汛宣传:物业公司应针对居民群众普及防汛知识,使居民掌握防灾避险方式,增强居民自我保护能力。

  5.准备防汛器材和物资:防护用品、应急灯具、充气艇、紧急草席、手电筒等防汛器材和物资需提前准备好,确保防汛物资齐备。

  二、排水防范

  1.清理雨水管道:物业公司应定期清理小区道路、雨水管道、下水井等雨水设施,保证畅通,防止道路积水引发水灾。

  2.全面扫清:物业公司应组织清理小区内河渠、低洼地段等,尽量减少积水现象,减轻洪涝灾害对居民的影响。

  3.清理污泥沉淀设施:对于河渠、池塘等水域,物业公司应定期清理沉积的沙泥等杂物,确保水流畅通。

  4.协调政府部门:在消除小区内积水的同时,物业公司也应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共同加强对外汇水的防范和管理。

  三、安全移民

  1.高危区域预警:物业公司应设置高危区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居民加强防范措施,并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汛行动。

  2.转移受灾居民:在灾害发生时,物业公司应及时协调救援力量,安排受灾居民进行转移,确保人民群众安全。

  3.安置临时安置点:物业公司应确定合适的临时安置点,确保受灾群众舒适和安全。安置点应注意安全和卫生,配备充足的食品和饮用水等必要物资,及时提供咨询和帮助。

  四、防范电力故障

  1.检测电力设备:物业公司应加强电力设备的`检测与维护,确保电力设备正常运行,防止电力设备故障影响灾害救援工作。

  2.筹备应急电源:为应对突发情况,物业公司应准备应急发电设备,确保在电力中断的情况下保证救援工作的正常进行。

  3.协调电力公司:在遇到电力设备故障时,物业公司应及时协调电力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电力维修服务。

  五、文明救援

  1.协调合作:在防汛救援工作中,物业公司应协调救援队伍、公共安全部门和居民自救组织等多方力量,形成合力,全面开展防汛救援的工作。

  2.规范救援:物业公司应根据职责,制定规范和科学的救援流程,规范救援行动,确保救援行动高效、顺畅。

  3.文明救援:物业公司应始终坚持“人命至上”的原则,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推行文明救援理念。

  六、灾后恢复

  1.灾后恢复计划:灾后恢复工作是物业防汛保障的重要一环,物业公司应拟定灾后恢复计划加快恢复受灾地区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2.紧急处理工作:在灾后恢复工作中,物业公司应优先确定灾情,及时做出应对措施,保证恢复行动的准确、迅速。

  3.建立防灾基金:为了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物业公司应建立一定规模的防灾基金,用于需要时的紧急救援和提高防灾能力。

  综上所述,对于物业防汛保障措施,既需要前期充分准备,又需要在发生灾害时快速应对。物业公司应不断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准,通过规范化管理、加强培训和完善制度等措施保证防汛救援工作的高效性和可持续性。

  小学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洪度汛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年的防洪度汛工作,确保度汛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做好今年防洪度汛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把握形势,切实增强防洪度汛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已进入主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xx年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较常年同期偏多。由于前期严重干旱,主汛期6月上旬、下旬、7月至8月降水量偏多,降雨分布不均,单点性、突发性大雨、暴雨、冰雹、雷雨等强对流天气,局部洪涝灾害较常年突出,洪涝、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较常年偏重,防汛抗旱形势异常严峻。认真做好防汛工作,对于巩固和发展全县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今年防汛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严重山洪灾害,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牢牢把握防汛工作的主动权,夺取今年防汛工作的全面胜利。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供水安全为重点,逐步推进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洪向全面抗洪转变。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防大汛、抗大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山地灾害损失。

  二、今年防洪度汛的主要目标

  今年防洪度汛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江河、中小型水库、重点工程设施、重点水电站、乡镇集镇及主要交通干线的防洪安全,着力保障中小河流、中小型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做到万无一失,确保不垮一库一坝一塘一堤;确保城乡人民生活用水安全,努力满足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需要;努力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突出工作重点,扎扎实实地做好今年的防洪度汛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防汛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到人,落实到防汛抗旱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主动抓,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把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好抓实。要及时修订和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建立和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工作责任制,针对本乡镇、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真正把防汛责任制落实到防汛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实行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防汛安全责任,把防汛措施落实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指挥到位,确保防汛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各乡镇主要领导要对本辖区内的防汛安全负总责,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认真分析、研究、解决防汛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确保不垮一库、一塘、一堤、一坝,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一旦出现险情,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对因领导不力、工作疏忽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同时,各乡镇、县水利局要加强对库、塘、坝、堤防汛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逐库、逐塘、逐坝、逐堤明确安全监督责任人和监督内容,并跟踪督办内容。对履行职责不力,整改不及时的防汛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二)完善预案,强化队伍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汛预案的建立,要把防汛预案作为防汛工作的一项重大措施抓紧抓好。各种水库、河道、滑坡和泥石流易发地带都必须建立预案,要切实做到每一个水库、每一条河道、每一个滑坡泥石流易发地带都有相应的预案。其次,要提高预案的质量,预案要细,要有操作性,要做到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迅速启动预案,就能有组织的抢险救灾。真正建立起完备的突发防汛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在抓好防汛预案建设的同时,要高度重视防汛队伍建设,要建立以官兵、民兵、各级干部为主的防汛队伍。同时,要做好防汛队伍培训工作,并落实好具体措施,确保防汛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快建设,确保安全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完成水毁工程的修复和防汛应急工程建设,确保安全度汛。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抓紧病险工程除险加固、河道险工险段的加固,尽快恢复和提高现有防洪工程的设防标准。在建工程、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要制定周密方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排除隐患。

  第一,要对病险水库、受损坝堤等进行修复、除险加固。

  第二,搞好河道、沟堰等工程的清淤除障。

  第三,搞好山洪排洪坝等设施建设。第四,着力抓好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要做好水库的调度工作,始终把确保水库安全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水库在防洪中的作用,特别是一些防洪位置重要的水库,要根据水库下游防洪堤的行洪能力需要,适当调整水库运行指标,汛期尽可能多预留防洪库容,提高调蓄洪水的能力。要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确保重点中型水库、一般中型和小型水库及坝塘在设防标准内不垮坝,做到科学防控,统一调度,全力抢护,及时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水库防洪与兴利综合效益的充分发挥。要按照国家防总确定的水库安全度汛工作标准,及早部署,争取主动,落实各项度汛措施,确保水库安全度汛。水电站要制订防洪调度方案、防洪应急预案、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突发事故报告制度等措施。要切实加强对山洪灾害的监测,制订和完善防、抢、撤、救预案,落实群测群防山洪灾害的防御措施,尽力避免人员伤亡。

  要进一步加强城镇防洪工作,确保安全。要抓好城镇防洪堤的除险加固,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随时准备抢险护堤。城镇内部的排水沟渠和管网,要抓紧清淤除障,确保排水顺畅。桥涵和低洼地带,要安排做好排查措施。地处低洼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要准备好挡土袋等防洪自保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四)加强检查,消除隐患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切实抓好汛前、汛中、汛后检查。检查时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堤坝、水库、河道、涵闸、水电站和重点滑坡泥石流、山体破碎区域的检查,做到不走过场,不漏一坝、一堤、一库、一站,确保安全不留隐患,工作不留死角。县水利局要再次组织专人对河道、各种水库、水电站、滑坡泥石流易发地带防汛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第一,汛前检查。主要检查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隧洞和输水涵洞、闸门启闭设施、应急公路、应急通讯、抢险物资的储备、预案的制定、防汛措施、各种制度的完善;上年水毁河堤的修复,险工险段的除险、加固,河道和河道两岸违章建筑物的清理;滑坡泥石流地段的预防措施及人员落实等;水电站取水坝、动力渠道、压力前池、厂房等防汛预防措施及人员落实等;

  第二,汛中检查。主要检查预案、措施的落实情况,物资就位情况,值班情况,各种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等。

  第三,汛后检查。汛期结束后,各乡镇、县水利局要派出专人对所有水利工程、滑坡泥石流地段进行排查,对水毁工程、病险工程、河堤等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提出整改措施,为下年防汛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五)抓好监测,强化报告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汛情,落实监测责任人,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因监测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一,加强滑坡泥石流易发地带的监测。各乡镇、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落实专人开展监测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第二,要加强雨情监测。气象部门要认真抓好汛期天气预报工作,及时向县委、政府和县抗汛抗旱指挥部上报天气预报情况,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三,加强水库监测。按照管理权限,县水利局和各乡镇要对所管辖的水库加强监测,定期、及时上报蓄水和水位情况,遇到险情,要及时处理。

  第四,加强水电站蓄水工程监测。电力公司、各水电站要切实搞好取水坝等重点地段的监测,遇到险情及时处理。县水利局要结合防汛安全责任制的检查,加强对专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督促,使防汛度汛安全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不断完善防汛度汛安全监管体制,把防汛度汛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巡查制度,落实查险人员,巡查范围,每次检查后必须进行登记,建档立卡备查。汛期查出的险情,要做到领导到位、技术人员到位、防汛队伍到位、物资器材到位,采取措施除险。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易发地区要制定完善的预防撤退、抢护、救灾预案,并落实到乡、村、组、户,加强对山区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应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的识别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

  (六)坚持值班,畅通信息

  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安全度汛为目标,按照防汛工作万无一失的要求,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长备不懈,严防死守,做到组织、责任、预案、队伍、物资五落实,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对各乡镇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办、政府办。对擅自离岗,不坚守岗位的乡镇要在全县通报。同时,要切实做好灾情上报工作,对发生的各种灾情,隐瞒不报、漏报、缺报、逾期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防汛抗旱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级各部门,各个环节都要有具体部门和单位负责,专人管理。要建立整体协调、责任清晰、任务明确、分工合理的组织体系。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主动工作,有序配合,整体作战,形成合力,避免小灾大动,大灾盲动的现象,真正把防汛工作落到实处,决不允许失职、渎职现象的发生。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服从大局,坚决杜绝相互推诿扯皮,贻误时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切实抓好防汛日常工作,加强检查督促,搞好防汛工作的情况收集、分析汇总和上报等工作,指导乡镇、部门拟定防汛预案、措施,搞好防汛物资的调配、管理、监督使用等工作,及时收集整理防汛情况,为防汛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决策依据。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防汛工作负总责,搞好汛情监测,防汛工程建设,防汛预案、措施的拟定,做好防汛抢险物资的调运、储备等工作,落实责任制,坚持值班制度,做到群测群防。县水利局要拟定出全县防汛抢险救灾的方案和措施,协调解决好水毁工程恢复经费和物资,搞好河道、水库的调度运行,组织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好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农业局要配合防汛抗旱办公室搞好防汛抢险灾情情况的收集,组织好农用物资供应,负责对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物资、供销部门要负责做好防汛抢险各种物资的准备、储存、供应等工作。交通部门要负责组织抢修公路、桥涵,确保道路畅通,做好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等工作。民政部门要对受灾地区进行评估,落实好灾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重建家园工作,指导灾区恢复生产自救,组织落实安扶等工作。气象部门要负责提供防汛长、中、短期天气预报、气象情况,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资料,为防汛抢险提供决策依据。其它部门也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搞好相关工作。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扎扎实实、高度负责地做好今年防汛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八)加大宣传,增强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利用会议、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防汛条例》及防汛度汛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水患灾害的认识,提高防汛度汛安全技能,增强全民防汛度汛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做到群测群防。各乡镇要在滑坡泥石流易发地段设立标志、警示牌。要求各乡镇要在乡政府所在地书写至少两条永久性标语。

  (九)强化准备,确保物资

  我县的自然灾害频繁,防汛抗旱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县水利局和各乡镇要抓紧补充储备防汛抗旱抢险物资,按要求备足到位。特别要针对重点河堤、重点水库、重点塘坝等的防汛需要,切实做好挡土袋、沙石等物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能及时、快速处置,确保安全渡汛。

  小学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7

  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和暑假学校安全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水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水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防汛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学校防汛安全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防汛安全组织

  1、成立防汛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学校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防汛安全工作。

  2、防汛的`具体工作归总务处,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校的防汛安全工作。

  3、学校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防汛责任制,层层确立防汛安全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防汛安全规章制度

  1、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以及教室等都应制定相应的防汛安全制度。

  2、建立好各种防汛安全记录。

  3、定期组织全校教师、学生进行防汛安全知识的学习与。

  4、经常组织防汛巡查、校舍安全检查。

  三、加强防汛安全设施的配置与维护

  1、加强学校排水沟的清理与,保证排水沟畅通无阻。

  2、清除校园内杂草,使汛期到来时校园内排水顺畅、不积水。

  3、教室、楼道、实验室、办公室等,应达到消防要求。

  4、学校周边井、沟、湾、河、池塘等危险地方,应加强安全设施,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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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的需要,规范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用和经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防汛抗旱物资(以下简称中央物资),是指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由水利部负责购置、储备和管理,用于支持遭受严重洪涝干旱灾害地区开展防汛抢险、抗旱减灾、救助受洪灾旱灾威胁群众应急需要的各类物资。

  第三条中央物资管理坚持“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的原则。中央物资的有关技术标准由水利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中央物资购置、补充、更新经费和储备管理费,属于中央财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章储备定额、品种

  第五条中央物资储备定额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根据全国抗洪抢险、抗旱减灾的需要确定。

  储备定额的调整,由水利部商财政部后报国家防总批准。

  第六条中央物资品种包括防汛物资和抗旱物资。

  (一)防汛物资。包括编织袋、复膜编织布、防管涌土工滤垫、围井围板、快速膨胀堵漏袋、橡胶子堤、吸水速凝挡水子堤、钢丝网兜、铅丝网片、橡皮舟、冲锋舟、嵌入组合式防汛抢险舟(艇)、救生衣、管涌检测仪、液压抛石机、抢险照明车、应急灯、打桩机、汽柴油发动机、救生器材等。

  (二)抗旱物资。包括大功率水泵、深井泵、汽柴油发电机组、输水管、找水物探设备、打井机、洗井机、移动浇灌、喷滴灌节水设备和固定式拉水车、移动净水设备、储水罐等。

  第七条中央物资属国家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国家防总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第三章储备管理

  第八条物资储备由水利部或已授权的代储单位与仓库签订代储合同。

  第九条水利部负责储备管理,其职责:

  (一)制定储备管理制度,对代储单位和仓库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定期检查中央物资的保管养护情况;

  (三)监督仓库按规定管理、使用储备管理费,定期检查储备管理费的使用情况;

  (四)负责中央物资的调用管理;

  (五)负责调出的中央物资按期归还和补充;

  (六)负责向财政部报送中央物资储备、调用、补充和更新计划及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条代储单位负责协助水利部做好储备管理工作,其职责:

  (一)负责中央物资入库验收工作;

  (二)负责对仓库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三)负责组织协调紧急调运中央物资工作;

  (四)根据授权和仓库签订代储合同。

  第十一条仓库负责储备日常管理,其职责:

  (一)定期向水利部和代储单位报送中央物资储备管理情况;

  (二)严格执行调度命令,负责中央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

  (三)按照中央物资不同的特性和储备要求,加强仓库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中央物资储备管理水平;

  (四)参加中央物资的入库验收,负责清点、检查中央物资的接收入库;

  (五)每年年底,向水利部和代储单位报告中央物资调用和库存情况。

  第四章调用

  第十二条中央物资用于大江大河(湖)及其重要支流、重要防洪设施抗洪抢险、防汛救灾、以及严重干旱地区抗旱减灾的需要。

  第十三条防汛抗旱救灾需要的物资,首先由地方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自行解决。确因遭受严重水旱灾害并符合第十二条规定,需要调用中央物资的,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向国家防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调用。若情况紧急,也可先电话报批,后补手续。申请的内容包括调用中央物资的品名、用途、数量、运往地点、时间要求等。

  第十四条代储单位接到国家防总调令后,应当立即组织仓库发货,由仓库快速将中央物资运抵指定地点,并及时向国家防总、水利部反馈调运情况。

  第十五条调用中央物资所发生的调运费用,由申请单位直接与调出物资的仓库结算。

  第十六条申请单位要做好中央物资的接收工作。防汛抢险或者抗旱减灾工作结束后,未动用或可回收的中央物资,由申请单位负责回收,经修复保养后,返还调出物资的仓库存储。已消耗的或使用后没有修复价值的中央物资,由申请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重新购置返还给指定的仓库储备。

  第十七条国家防总启动Ⅰ级或Ⅱ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级别时,地方应对该响应级别申请调用并已消耗或使用后没有修复价值的中央物资,可申请核销。

  第十八条水利部直属流域机构(以下简称“流域机构”)申请用于中央直属工程的中央物资,未动用或可回收的,由流域机构负责回收,经修复保养后,返还调出的仓库存储。已消耗或使用后没有修复价值的'中央物资,可申请核销。

  第十九条符合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可申请核销,以及因储存年限到期或非人为破损需要报废的中央物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核销或报废。

  (一)对因储存年限到期或非人为破损需报废的中央物资,仓库要组织清产核资,及时专题报告水利部,说明原因和具体处理意见。由水利部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s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报废手续。

  (二)申请核销中央物资,申请单位、流域机构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条申请核销中央物资,在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后,由申请单位、流域机构随同申请文件一并报水利部。水利部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核销手续。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物资的核销,由水利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物资的核销,由水利部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财政部备案。

  中央物资报废处置或核销的残值收入,全部上缴中央国库,纳入预算。

  第五章补充、更新购置费和储备管理费

  第二十一条中央物资补充、更新购置费是指按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对经批准报废或核销的物资进行补充、更新所需要的经费。

  第二十二条中央物资补充、更新购置费由财政部根据国家防总批准的储备定额、物资价格及物资运往仓库运费确定。

  水利部应在中央物资达到储备期限的当年,向财政部申报补充、更新购置费预算建议。财政部审核后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拨付补充、更新购置费。水利部应及时完成中央物资补充、更新工作。

  第二十三条因管理不善或人为因素导致毁损的中央物资,其补充、更新购置费由仓库负责。

  第二十四条中央物资的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中央物资的验收,应当按照防汛抗旱物资验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中央物资的年储备管理费,按储备物资价值的百分之八计算。上年度物资储备管理费,在次年的第一季度,由财政部根据水利部报送的预算建议审核后拨付。

  储备管理费的使用范围应在签订的合同中明确。

  第二十七条各仓库要加强储备管理费的使用管理,专账收支,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在次年4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储备管理费使用情况和财务决算报水利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水利部应在每年5月底前向财政部报送中央物资储备、调用、补充、更新情况及经费安排使用、结余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中央物资储备、调用、补充、更新及经费管理工作,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存在财政违法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水利部颁发的《中央级防汛物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小学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物业安全,有效应对汛期和风险,制定本物业防汛防风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物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业主、租户、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 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综合管理,确保人员、设施及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 汛期安全管理

  第四条 物业应制定防汛预案,明确预警机制及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条 物业应开展防汛巡查,及时排查低洼地区、排水设施等隐患,确保防汛措施的有效性。

  第六条 物业应做好雨水排放、防涝设施的清理和维护工作,确保排水通畅。

  第七条 物业应加强对重要设施的保护,采取防水、防漏措施,避免设备受损或影响正常运行。

  第三章 风险防控

  第八条 物业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评估物业内存在的各类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 物业应制定防风预案,明确防风措施及应对措施。

  第十条 物业应做好日常巡查工作,确保屋顶、窗户、外墙等建筑物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固性。

  第十一条 物业应加强外墙及阳台防护网的维护和更新,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 物业应设立风力监测系统,并做好实时监测工作,及时预警。

  第十三条 物业应加强对危险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存放安全。

  第四章 紧急应对措施

  第十四条 物业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应急工作。

  第十五条 物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及应对措施,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 物业应定期组织防汛防风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变能力。

  第十七条 物业应与相关单位建立联络网络,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便于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协同工作。

  第十八条 物业应做好事故报告和事故处理工作,及时整理事故信息,开展事故分析和总结,以提升后续应急工作的效能。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物业应定期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 物业应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物业应做好相关档案的管理,保存相关资料,以备审计和核查之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物业所有。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小学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10

  1、目的:

  为确保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生产作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防台防汛安全管理。

  3、防台防汛重点部位:

  1、泵房、配电房及集装箱堆场内电控柜等设备设施。

  2、码头的机械设备。

  4、启动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1、码头日常的防台防汛工作,由码头应急小组负责。

  2、特殊情况下,防台防汛小组成员应昼夜值班指挥防台防汛工作。

  5、汛期检查:

  1、汛期前,应急小组对下列部位进行全面检查:

  (1)集装箱防风带是否绑扎好;

  (2)堆场下水道是否有堵塞;

  (3)码头配电箱是否已断电,且锁好箱;

  (4)正面吊、堆高机、叉车等机械是否摆放安全;

  (5)正面吊、堆高机等大型机械是否已做好防护;

  (6)门机是否已做防风措施;

  (7)船舶是否已离港避风;

  (8)办公楼、查验平台各办公室门窗是否关好;

  2、检查出的问题及隐患由应急小组及时汇总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

  6、汛期物资准备:

  (1)准备足够的`沙石并装好备用;

  (2)准备铁铲、镐头等工具,以做疏通之用;

  (3)准备绳索、家具,以备加固捆—绑用;

  (4)准备安全带、救生圈等,以备抢险抢救用;

  (5)准备检修工具,以做抢修之用。

  7、恶劣气候下的操作:

  1、雷雨时停止装卸船作业。

  2、强风时:

  (1)六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登高作业。

  (2)必要时,人员应根据公司命令撤离码头现场。

  3、暴雨时认真检查排水疏通情况,发现堵塞应及时排除。认真检查配电房是否进水,必要时联系停电。地位房屋应在门口堵上沙袋以防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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