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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压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时间:2022-06-14 18:21:08 制度 我要投稿

冲压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冲压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冲压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冲压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适用的设备:机械压力机、冷挤压压力机、剪板机、板料折弯压力机。

  第三条整机的安全要求:

  (一)床身、滑块、防护罩、安全设施等外露部分,不得有锐利的边缘;

  (二)外露的飞轮、皮带轮、传动皮带、齿轮等旋转部分,要用防护罩遮住;

  (三)设备应良好接地,以防触电;

  (四)设备上应有合适的局部照明,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计移动式或固定式;

  (五)设备,特别是中大型设备上一般要设置安全支柱,以防在模具调整时滑块下滑或误开设备。安全支柱要与设备的主传动控制联锁,其强度应能支承滑块和上模的重量;

  (六)高大设备的最高处应设有红色指示灯显示,并涂以黄黑相间的条纹,以防天车误碰;

  (七)带有气动摩擦离合器或寸动刚性离合器的`设备,应标定实际的急停时间。实际的急停时间是指曲轮转到90°左右处,接通急停按钮后至滑块完全停止的时间。

  第四条安全装置的要求:

  1、在滑块运行期间(或滑块下行程期间),人体的某一部分应不会进入危险区。如固定栅栏式,活动栅栏式等安全装置;

  2、当操作者的双手脱离起动离合器的操纵按钮或操纵手柄后,伸进危险区之前,滑块应能停止下行程或已超过下死点。如双手按钮式、双手柄式等安全装置;

  3、在滑块下行程期间,当人体的某一部分进入危险区之前,滑块应能停止或已超过下死点。如光线式、感应式、刻板式等安全装置;

  4、在滑块下行程期间,能够把进入危险区的人体某一部分推出来,或能够把进入危险区的操作者手臂拉出来,如推手式、拉手式等安全装置。

  第五条模具的安全要求:

  1、各外露边缘应为圆角;

  2、要使模具搬移和安装方便;

  3、导柱末端不许外露;

  4、要有适应的挡销、顶件器和卸料板等;

  5、尽可能避免操作者的手、手指进入上下模具空间。

  第六条冲压工人,要经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才允许独立操作冲压设备。

  第七条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设备、模具设计人员,模具调整、安装工人要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冲压车间劳动条件要求:

  (一)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下列数值:地面的垂直照度为20lx;冲压机械工作台面高度的水平照度为60lx。

  (二)工作环境的噪声应符合标准。

  第九条发生下列情况时,要停机检查修理:

  (一)听到设备有不正常的敲击声;

  (二)在单次行程操作时,发现有连冲现象;

  (三)坯料卡死在冲模上,或发现废品;

  (四)照明熄灭;

  (五)安全防护装置不正常。

  第十条在下列情况下,要停机并把脚踏板移到空挡处或锁住:

  (一)暂时离开;

  (二)发现不正常;

  (三)由于停电而电动机停止运转;

  (四)清理模具。

  第十一条只有确认离合器在工作的分离位置时,才可接通设备的主电动机,但是仍不允许任何人和操作者靠近冲模,以防设备发生偶然冲击,造成事故。

  第十二条生产单位要建立各种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冲压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交接班制度;

  (三)岗位责任制度;

  (四)设备、模具、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制度;

  (五)设备和人身事故的登记、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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