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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25 13:38:26 海洁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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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1

  一、 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二、 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三、 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

  四、 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五、 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六、 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统一标识,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

  七、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2

  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 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 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在医务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的处置同(4)。

  6. 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处置同(4)。

  7.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标本及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9.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制度

  1. 科室应当设立固定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或交接地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及文字说明(附2)。

  2. 严格区分一般废弃物、生活垃圾(黑色塑料袋)、医用固体废弃物(黄色塑料袋)及医用锐利废弃物(防水、耐刺坚固容器),分别放置,严格管理。

  3.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4.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6. 医疗废物运出后,及时对暂存地点及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7.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对外交接、登记制度

  1.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2.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3.对交接医疗废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求尽快解决。

  病理科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科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等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

  1.有定期对取材室、切片室等进行甲醛、二甲苯浓度的检测报告,保证有害气体浓度在规定许可的范围

  2.病理科工作中产生的废弃二甲苯、甲醛等液体,必须统一回收,严禁随意倾倒入下水道

  3.未固定病理标本取材应在p2级实验室中进行,严格区分污染区、非污染区,应有单独的洗手池和溅眼喷淋设备

  4.有完善的易燃品、剧毒化学品的登记和管理规范

  5.病理科工作人员应有接触有害品职务补贴,并定期做职业病体检

  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3

  1、院感科负责医疗废物处监控,xx负责医疗废物暂贮、管理、消毒、交接等具体工作。

  2、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做好医疗废物处珞的'登记,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珞方法、最终去向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4、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

  5、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

  6、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存档、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要及时上报。

  7、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资料保存5年。

  8、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珞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监控损害。

  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4

  为加强员工自我防护和安全意识,提高医疗废物处理人员个人防护能力,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处理人员个人防护制度,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

  1、管理部门为医疗废物处理工作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工作服、防水围裙、橡胶手套、防水靴、口罩、帽子等)

  2、对医疗废物处理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3、配置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4、任何在医院内的医疗垃圾都被认为有传染性,因此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垃圾的'过程中必须着工作服、佩戴橡胶手套、口罩;工作结束后认真洗手,更换衣服。

  5、从垃圾桶内拿出垃圾袋时要拿垃圾袋的上部,不要拿垃圾袋的侧部,防止扎伤自己,装车时垃圾袋尽量不要超出车的边缘,防止在运送过程中碰及到他人。

  6、对于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的过程中,必须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发生刺伤、擦伤等职业暴露时按职业暴露要求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根据种类与受伤害程度,采取相应应急措施,跟踪随访。

  7、后勤处与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疗废物处理人员安全防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5

  为了贯彻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家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国家环保局《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技术规范》,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医疗废物在收集、运送、贮存和处理过程中的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一、执行四级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主管院长为第一责任人,院感科(预防科)为监管部门,检查指导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和处理工作,各相关科室分类收集、暂存医疗废物,后勤科制定专人收集、运送医疗垃圾到指定地点。

  二、各相关科室收集、暂存医疗废物,放置于特殊标识贮存袋或盒内,盛装容器达3/4满时封闭容器口,暂存医疗废物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三、后勤设专人管理、收集、运送医疗垃圾,每日至少2次,增加次数不限,收集、运送医疗垃圾前与要有交接手续,签字或盖章为准,交接手续保存三年。

  四、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医疗垃圾严禁混入生活垃圾中,传染病区所有垃圾按医疗垃圾处理,且双层包裹。检验科血制品医疗垃圾要高压灭菌处理后,双层包裹交出。

  五、任何人不得买卖医疗垃圾。

  六、我院医疗垃圾一律交给阜新优艺实业公司,做无害化处理。

  七、全院相关人员每年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次,做到全员知晓。

  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6

  一、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二、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等。

  三、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洁和消毒。

  四、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损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禁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六、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时贮存处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七、在收集、运送、暂存医疗废物的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八、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九、感染管理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7

  1、各科室对在诊疗、护理、免疫等医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要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时分类收集,禁止在病房和工作部位随意丢弃。

  2、收集部位要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3、收集医疗废物要使用符合要求的容器和收集袋。

  4、容器上必须有明显的中文警示标识,每天清洁并用化学消毒剂消毒;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容器外表面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

  5、放入包装袋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6、盛装的`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达到包装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密、结实。

  7、包装袋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袋。

  8、应指定专人,根据废物的产生情况,于每天按规定时间将本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按规定路线运送至指定地点。

  9、做好数量或者重量的交接、登记、签字,登记内容包括科室名称、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双方签字等。

  10、定期组织学习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省市及医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8

  一、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二、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三、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四、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五、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可疑致癌性药物,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9

  一、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设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

  二、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院产生的废物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两类,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三、严格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分类,生活垃圾用黑色垃圾袋包装,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用黄色垃圾袋包装,损伤性废物用利器盒包装,放射性废物用红色垃圾袋包装,同时设有警示标识和记录标签。

  四、隔离的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如包装物或容器的外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五、各科室按要求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按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运送医疗废物。运送的医疗废物必须密封包扎,确保无破损、渗漏。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均统一运送医疗垃圾中转站集中存放,并进行交接登记。

  六、医院设立垃圾中转站,中转站为密封式,具有防鼠、防蝇、防盗功能,设专人负责。所有垃圾日产日清,医疗废物交具环保资质的垃圾焚化厂作无害化处理。设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联单和记录。

  七、任何人都不得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八、医院对新上岗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的岗前培训,定期对在职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知识进行培训。

  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10

  1、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防目镜等)后方可进入工作场地,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类收集,和接收产生地的医疗废物交接时要过秤,按科室逐类登记,并分类封扎,挂放警示标识。

  3、负责医疗废物收集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警示标签: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并注明产生科室或部门、收集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5、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6、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等。

  7、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8、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9、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处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10、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11、每月将医疗废物按科室分类汇总统计表,报送院感科备案。

  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11

  ①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反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②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③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④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⑤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尘的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封闭。其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根据消毒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后才能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⑥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⑦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⑧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⑨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⑩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12

  1、成立管理小组,相关专人(兼职)人员负责收集和处理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相关科室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登记表。登记核对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3、一次性卫生医疗用品使用后立即毁形。

  4、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经消毒后统一由石家庄市焚化站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在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5、除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医疗废物外,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6、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运送的'专用工具、容器要防渗漏、防遗撒、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容器有警示标识。

  7、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8、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在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

  9、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实验室的废物处置按《实验室废物处理操作规程》执行。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13

  1、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防目镜等)后方可进入工作场地,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类收集,和接收产生地的医疗废物交接时要过秤,按科室逐类登记,并分类封扎,挂放警示标识。

  3、负责医疗废物收集的`分类登记,包括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和处理者签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警示标签: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破坏性废物、药物废物和化学废物,并标明产生部门或部门、收集日期、类别和需要的特殊说明。

  5、医疗废物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临时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

  6、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等。

  7、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8、医疗废物移交后,临时贮存场所和设施应当及时消毒和清洗。

  9、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换衣服,勤洗澡,勤消毒。

  10、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11、每月按科室分类汇总统计医疗废物,报医院科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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