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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疏散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8 09:25:32 诗琳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精选15篇)

  现如今,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疏散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 1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而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管辖内的所有生产、办公、生活场所(员工集体宿舍、食堂等)和没有签定消防安全协议的出租房屋建筑及场地。

  二、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要求

  第三条疏散出口;

  1、当一个厅室或房间面积不大于60㎡时,可设一个疏散出口,当大于60㎡时,每个厅室或房间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

  2、房间内最远点与最近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第四条疏散门;

  1、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平移门、卷帘门及旋转门;

  2、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6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多时,可向内开启。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及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障碍物。

  第五条疏散走道;

  1、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2、疏散走道与其它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3、疏散走道的地面、顶棚及隔墙等不应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严禁采用燃烧后产生剧毒气体的材料进行装饰或装修。

  第六条疏散楼梯;

  1、疏散楼梯应便于人员疏散,踏步布置均匀通畅,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不应敷设空调风管和易燃、可燃液体管道及可燃气体管道;

  3、疏散楼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楼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其首层应能直通室外。

  第七条安全出口;

  1、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内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层数不超过3层,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但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2、除特殊情况外,人员密集场所的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不应设置防盗窗,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应设置辅助疏散器具。

  第八条安全疏散标识;

  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米,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米,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米。设置在地面上的应急标志灯,应保证视角连续,且间距不应大于5米;

  3、内走廊型的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其疏散走道及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线或间距不大于4m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4、设置在疏散走道两侧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线应保持连续,设置在疏散路线地面上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嵌入式,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的激发光源或自然采光量应达到规定要求。

  第九条应急照明灯;

  1、安全出口和面积不大于60㎡房间的疏散门的正上方“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没有连续不断的应急灯光的,应安装应急照明灯;

  2、疏散路线上的楼梯间每层都必须安装应急照明灯;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

  第十条分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分公司安全技术室,管理责任人为其所在班组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安全生产部,公司机关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人为安全生产部安全员。

  第十二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4、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5、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6、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卷帘门,否则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7、举办会议、考试、表演等大型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第十三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应每天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清晰、有效、没被遮挡,发生损坏时应及时向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汇报,以安排维修、更换和整改。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对整改质量负有监督和验收的责任。

  第十四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每月应组织一次检查,进行一次疏散设施实验检测,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应急灯均以放电状态出厂,使用前必须进行20小时的充电,才可进行放电。使用中的应急灯具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查,每半个月或一个月通过连续开关试验,以检查电路转换及电池的应急功能,并进行放电,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四、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 3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 4

  为了确保公寓楼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在用电、防火、安全疏散管理上强制执行以下制度;

  1、建立以生活指导为责任人的管理模式。生活指导负责按时送电、关电;检查防火设施;确保消防措施和安全疏散的措施的落实。

  2、用电管理必须做到;

  ⑴上午7;00—11;30切断各宿舍插座照明电源;

  ⑵熄灯时间后切断各宿舍插座、照明电源,但必须开亮楼梯口和走廊照明灯;

  ⑶每天检查宿舍内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到宿舍内不得设置临时插座、接线板。小型台灯要安全、可靠。寝室内不得使用电水壶、热得快、电吹风、充电照明灯等电器。

  3、防火和安全疏散措施;

  ⑴每楼层的'走廊口设置两组,每组两只1211灭火器。要教育学生会用灭火器,爱护灭火器,不能拿生命当玩戏;

  ⑵各楼梯间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装置;

  ⑶防火门应每时处于常闭状态;

  ⑷学生在公寓楼的这段时间内,所有的大门不得上锁。

  ⑸要确保应急照明灯使用正常,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门的顶部、疏散走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上。发现损坏,立即整改。

  ⑹夜间、大门口和四楼楼梯口必须有导护老师值班,不得离岗,随时应急突发事件。

  4、奖惩制度;

  若全学年安全合格,对工作负责,热爱学生,管理到位的生活指导及其它工作人员每学年发给安全奖。若在各次检查中发现不执行制度,并且不及时整改的当月扣除部分工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和经济处罚。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 5

  一、酒店内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二、酒店内严禁下列行为;

  1、堵塞或占用疏散通道。

  2、在楼道内堆放杂物。

  3、在安全通道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5、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三、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不得设置门槛、台阶和影响疏散的遮挡物,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严紧阻塞安全出口。

  四、对有违反本规定行为予以劝阻不听的,由酒店保安队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 6

  学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4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维护安全疏散设施。

  (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三)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和警示文字和符号。

  (四)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五)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六)学生住宿房间的外窗不应设置影响安全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栅栏等障碍物。

  (七)学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情况要有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 7

  (一)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二)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三)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四)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五)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六)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七)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八)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九)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十)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十一)在娱乐场所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 8

  安全疏散设施是酒店重要的消防安全设备,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运转,是维护我们酒店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认真执行以下规定;

  1、 要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各员工严禁下列行为,违者予以通报批评或罚款等处罚;

  (一) 占用疏散通道;

  (二)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 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3、 酒店下列场所或部位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符合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

  (1)疏散走道、疏散门;

  (2)楼梯、电梯及其前室;

  (3)配电室、消防控制室。

  4、 消防疏散设施、设备应当指定专人管理。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装置,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必须委托专业维修公司定期测试和维修保养。

  5、 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不得改作他用。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应当报酒店消防队科备案。

  6、 员工宿舍楼应配备救生绳、楼梯等逃生自救工具,并由专人管理。

  7、酒店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有关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 9

  为了确保小区疏散设施的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疏散,制定本制度。

  1、疏散设施指消防安全如下设施,场地;

  (1)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电梯前室;

  (2)消防电梯,防火门,卷帘;

  (3)安全出口指示灯具,标志,疏散示意图;

  (4)消防安全道路,回车场地等;

  (5)防排烟设施。

  2、应确保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畅通,不得封闭,封锁,遮挡楼梯间,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电梯前室,楼梯间内堆放物品或增建设施;不得减小上述设施的原设计要求。

  3、应确保常闭式防火门,防火卷帘处于预定状态,不得在上述部位下方或周围堆放物品,不得支卡,更改,封锁防火门。

  4、非紧急情况下不得通过紧急按钮启用消防电梯,并确保消防电梯完好,有效。

  5、定期对消防指示标志进行维护,检查,确保有效,完好。

  6、不得封闭,封堵,拆除,更改自然排烟窗,送风,排烟口等设施,并应确保完好,有效。

  7、应确保消防道路上方4米,水平方向4米内畅通,不得堆放物品,停放车辆,架设线路等;应确保回车场地道路及场地畅通,满面积,不得在场地上搭设建筑,挖坑,作业。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 10

  第一条;安全疏散管理制度由保安部门负责,部门队长为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建立此制度。

  第二条;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第三条;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四条;常闭式防火门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的防火门,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需完好有效。

  第五条;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第六条;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第七条;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置换,填写隐患整改通知。

  第八条;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任何妨碍通行的设备。

  第九条;各楼层安全疏散指示保持清晰明显,包厢内逃生导向图保持正确,张贴明显处

  第十条;场所人数不可超过1600人,达到限制后需暂停和限制进入人员。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 11

  第一条

  本制度中的.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等。

  第二条

  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疏散设施。

  第三条

  防火门、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等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检查辖区内的安全疏散设施,工程部负责日常测试和维护。并遵守以下规定;

  1.禁止在疏散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2.在营业、工作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

  3.常闭式防火门开启后,应随手关闭;

  4.不得随意遮挡、挪用、损坏应急照明灯具及疏散指示标志;

  5.严禁随意操作防火卷帘等设施。

  第五条

  每日防火巡查应检查安全疏散设施,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等,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第六条

  工程部每季度对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防火卷帘的功能进行测试,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完整好用。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 12

  一、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二、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在各楼层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四、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五、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六、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七、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八、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完好有效。

  九、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十、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十一、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如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 13

  1、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疏散设施。

  2、单位必须购置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等合格的'疏散设施。

  3、各部门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安全疏散设施,并遵守以下规定:禁止在疏散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设备、安装栅栏等,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对常闭型防火门开启后,应随手关闭;不得随意遮挡挪动、试验应急灯及疏散指示标志;不得随意操作防火卷帘等设施。

  4、安全疏散设施应作为防火检(巡)查的重要内容。

  5、班组应每日、部门应每周对辖区的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的在位情况,防火门的关闭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6、单位应每月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抽查),对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灯、防火卷帘的功能进行试验,发现问题按程序督促整改,保证疏散设施完整好用。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 14

  一、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楼梯间;

  二、正常工作期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三、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防火门请保持关闭”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四、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五、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六、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七、安全出口、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八、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九、各楼层客房内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十、安全疏散设施发生故障要及时维修,并在《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上明确登记。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 15

  1、校园必须具备并完善下列安全疏散设施,包括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

  2、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由总务处领导牵头主抓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工作。以下建立安全疏散设施分管责任制,由使用或管理该建筑物的处室,对其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

  3、安全疏散设施的日常检查管理和维护管理包括;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堆放障碍物;严禁在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严禁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4、对违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行为,将按上级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追究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的责任。

  5、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疏散”演练,熟悉通道,熟认标志,熟悉操作,做到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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