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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4 12:03:28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安全管理制度1

  1.全校师生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的安全,对违反本规定者要及时进行劝阻,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对情节恶劣者要及时报告学校,由相关部门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2.进入校园范围的所有人员和一切车辆必须服从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人员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问,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员,听从指挥。

  3.爱护校园内的设备和设施,教学楼的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风扇、日光灯、讲台等一切公物,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或移作它用;开关门窗要轻,严禁用脚踢门,无故损坏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人员离开时要自觉关水、关电、关门、关窗。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班级、办公室教学时间不得在教学楼内进行文娱活动。

  6.非本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

  7.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特别是水电、消防设施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装。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校园,如确系教学需要,当事人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

  9.严禁在教学楼内生火、烹饪或私自接拉电线及装接电器;除门卫及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内住宿及过夜。

  10.不得在校园内外打闹、喧哗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设备,以免影响他人。

  11.任何班级和办公室不得在教学楼进出通道上堆放杂物,后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各通道畅通。

  12.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安全管理制度2

  1、坚持昼夜接诊,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能出诊,不得脱岗,也不得随便找人顶替。

  2、医院实行轮流值班,值班人员不但负责病人的接诊工作,还要负责医院的安全和室内清洁卫生,谁值班谁负责。

  3、值班人员如有急诊危重病人需要抢救时,须向科主任及时汇报,及时抢救,如不向科主任汇报私自处理造成后果的,由值班人员负责。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4、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

  5、值班人员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交接班内容: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手术后三天之内的病人。

  6、每天晚18:00-20:00,值班医师应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每天早晨值班医师须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责任医师报告,并须交待清楚危重病员情况和尚需要处理情况。

安全管理制度3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叉车驾驶人员。

  三、职责

  叉车驾驶员对本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生产部、安全管理部负责本管理制度实施的监督。

  四、安全使用规定

  (一)资格要求

  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没有安全管理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或被其他部门、人员使用叉车。

  (二)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三)驾驶规定

  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钥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领导委托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13、严禁超载、超速、超宽行驶。

  (四)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

  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安全管理制度4

  空调机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确保空调设备安全运行,保障学校正常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空调机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溴冷机的'制冷原理,结构及操作规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二.做好空调机的维护和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防止产生故障或不安全苗头,确保学校冷气供给。

  三.加强对设备运行情况的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详细记录,无法处理,

  应报告。

  四.做好班前、班后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处理整改,并报告。

  五.严禁在空调设备周围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在机房内堆放可燃废物,防止自燃而引起火灾。

  六.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严禁喝酒上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七.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保持整洁好用,严禁器材周围堆放物品。

  八.保持机房整洁,经常性消除设备上的粉尘、污物。

安全管理制度5

  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其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施责任

  1、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责任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4、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作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二、项目安全员安全教育与训练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2、安全教育、训练。

  3、全教育的内容碎实际需要而确定。

  a、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

  b、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c、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干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

  d、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a、教育内容全面,突出重点,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b、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习惯;

  c、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

  d、告诉受教育者怎样做才能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e、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三、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三种。

  四、安全管理要点:

  1、装饰工程施工多发事故:

  a、火灾;

  b、触电;

  c、物体打击;

  d、机械伤害;

  e、高处坠落。

  2、安全用火要求及防火措施:

  a、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日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培训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保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保卫、防火工作档案;

  b、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c、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d、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e、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建,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f、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g、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现场明火管理:

  1、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使用明火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使用无齿锯,需开具用火许可证;

  2、电、气焊工作人员均应受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随身携带灭火器具;

  3、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4、油漆施工注意通风,严禁烟火,防止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防止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的措施:

  1、止物体打击事故的措施:

  a、进入现场的人员戴安全帽;

  b、高空作业的人员应有工具袋,零件、螺栓、螺母随手放入工具袋,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2、防止机械伤害事故要点

  a、圆锯的传动部分应装防护罩。

  b、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需装不少于108°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剩余不足25

安全管理制度6

  一、仓库是商品和物资保管存放重地,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二、因业务、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仓。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三、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手提袋等物进仓。

  四、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其他部门员工更不准围聚闲聊,不准带亲友到仓库范围参观。

  五、仓库范围不得生火,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批准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七、任何人员,除验收需要外,不准把仓库商品物资试用试看。

  八、仓库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接受保安部的检查、监督。

安全管理制度7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社会各单位内部全体人员在消防安全方面应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它竖家消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社会各单位的延伸和具体化。

  根据部六十一号令第七条要求社会各单位为了使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落到实处,必须结合本单位的规模和特点,制定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使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盲目管理。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体上包括总则、组织领导体系、逐级消防责任制度、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几部分内容。

  一、总则

  总则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政方针方面的制度。总则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本单位内部的消防工作方针;

  2.明确指出本规章制度的制定依据、制定目的以及适用范围;

  3.制定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措施,明确指出在本单位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4.明确规定消防安全工作是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确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五同时”管理规定的地位、作用以及具体运作程序和方法等。

  二、组织领导体系

  组织领导体系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有关人事安排方面的制度。组织领导体系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防火安全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主任(或组长)以及成员的名单;

  2.确定本单位消防保卫部门(或安全技术部门)和负责人以及专兼职消防安全保卫人员的名单;

  3.确定本单位下属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员的名单;

  4.确定单位下属班组或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员的名单;

  5.确定义务消防队以及专职消防队的'领导和成员的名单等。

  三、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对各级领导、各级组织和全体职工规定消防安全职责方面的制度。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应当包括各级领导和各级组织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还应当包括全体职工的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防火安全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机构及其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2.规定消防保卫部门或安全技术部门领导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3.规定单位下属部门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员的职责;

  4.规定单位义务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的领导以及成员的职责;

  5.规定全体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消防安全职责。

  防火责任制度还应当同本单位的经济承包制度以及奖惩制度结合起来,使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工作优劣状况同经济利益和荣誉直接挂钩,把本单位每个人承担的消防安全工作职权、工作义务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安全管理制度8

  1目的

  规范石化公司所辖区域内各种动火管理,明确和落实动火职责和责任,保证生产维护动火和施工动火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2.1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范围内各种临时动火作业的管理过程,新建项目参照执行。

  2.2动火作业的范围:

  2.1.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电钻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1.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2.1.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2.1.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2.1.5使用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3编制依据

  AQ3022-20xx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7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SH3505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4释义

  4.1特级动火作业

  4.1.1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的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作业管理;

  4.1.2在20:00至次日8:00期间的一级动火作业;

  4.1.3在运行的液化气球罐区防火堤内的动火作业;

  4.1.4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的动火作业。

  4.2一级动火作业

  4.2.1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

  4.2.2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机房(区);

  4.2.3各类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充装站及可燃液体罐区防火堤内、液态烃罐区封闭管理区内;

  4.2.4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洗槽站;

  4.2.5工业污水处理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含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米以内的区域);

  4.2.6切出运行,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的系统工艺设备管线;

  4.2.7危险化学品库和空分的纯氧系统等动火作业;

  4.2.8厂区内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3二级动火作业

  4.3.1停工检修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置;

  4.3.2厂区外的系统管网;

  4.3.3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大修油罐的罐内大修和喷砂防腐作业;

  4.3.4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装置或系统拆除的,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地点的设备和管线;

  4.3.5生产装置区、罐区内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绿化带等;

  4.3.6铁路作业站、固体产品站台、仓库、车库、木材加工厂房等禁火区;

  4.4三级动火作业

  除特级、一级、二级动火范围以外的其他各类临时动火。

  4.5固定动火区

  除特级、一级、二级动火范围以外没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划出的固定动火作业区。在二级以上动火区域内,不应设固定动火区。

  4.6“三不动火”

  即没有经批准的火票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没有落实不动火。

  4.7五大纪律

  指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和施工纪律。

  4.8 《动火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动火票”。

  5职责

  5.1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细则,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负责特级动火作业方案的审核。

  5.2化验中心负责安全动火的采样分析,并对分析检测数据准确性负责。

  5.3所属各单位按照本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

  5.4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4.1作业人员职责

  a)动火作业人员(电焊、气割工)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动火作业;

  b)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

  c)动火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获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d)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e)动火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火种,在切断电源和气源后方可离开现场。

  5.4.2监护人员职责

  a)动火监护人应持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对动火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制定的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制止作业;

  b)动火监护人应佩戴看火专用标志,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c)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票不相符合,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

  d)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或违反“五大纪律”的,有权收回动火票,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e)动火作业完成后,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

  5.4.3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a)负责动火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及特殊工种资质审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作业完成后,负责完工验收;

  b)负责动火分析申请。

  5.4.4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或领导职责

  负责施工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审查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执行;负责在动火票上签署意见(特级动火票必须由施工单位领导签署)。

  5.4.5申请单位负责人或领导

  5.火2收。必须到现场了解动火作业地点及周围环境情况,审查动火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特级动火票必须由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批)

  6要求

  6.1管理原则

  6.1 。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票,作业涉及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其他危险作业时,还需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6.1.2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动火作业,确因生产需要进行动火的需要提高一个动火等级。

  6.1.3特级、一级动火票有效期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票有效期不超过72小时,但每天作业前应对条件进行确认;三级动火票有效期不超过120小时,但每天作业前应对条件进行确认;固定动火票有效期不超过1个月。

  6.1.4动火作业涉及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其他危险作业时,还需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6.1.5特级动火作业需编制作业方案,作业方案应经过施工单位和申请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报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审核备案。

  6.2管理内容

  6.2.1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a)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b)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特级动火处理。

  c)盲断点的.选取应本着与作业点最近的原则,液体物料宜用水洗或低压蒸汽清洗,氮气置换要选好置换路径,不留死角;应尽量避免直接向大气释放置换气体,不得已时,应选好放空点,避免对人员造成伤害。

  d)动火作业前,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e)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f)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

  g)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h)在铁路沿线(25 m以内)进行动火作业时,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i)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j)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k)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l)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m)电焊机回路线应直接接于焊接本体,严禁搭接在具有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或管道上,二次线(把线)绝缘必须良好。

  n)动火过程中能够对空的人孔、手孔、法兰连接、低排或高排应全部打开。

  o)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当作业内容或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待采取安全措施后,且化验分析合格方可继续动火。

  p)一张动火票只限用于一处动火点(一般情况10米作业范围内同一平面且同一作业内容的动火可以作为一处动火点),不得用以多处动火点;需要同时进行多处动火作业的,每一处动火点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动火票。全面停工检修期间15米范围内不影响视线时可按照一处动火处理。

  q)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6.2.2特级动火管理

  特级动火作业在符合6.2.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b)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c)动火作业前,所属单位应通知生产调度及有关部门,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d)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e)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6.2.3在受限空间内动火,除遵守上述安全措施外,还要执行以下规定:

  a)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时,不允许同时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

  b)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时,使用的电气设备、照明等,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同时必须进行强制通风,监护人佩带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随时进行监测,当可燃气体报警仪报警时,必须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

  6.2.4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a)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b)动火前必须进行气体取样分析,特级、一、二、三级动火作业在作业前1小时内,申请单位向化验中心提出委托,化验中心对动火部位和环境进行动火分析,分析人在分析结果上签字。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应选择足够的检测点以确保动火分析的样品具有代表性,确保测试点符合检测要求,装置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护。尤其是在可能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管线上动火的,必须对设备管线内部的气体进行有效的分析。

  c)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米。

  d)收到动火分析结果后超过30分钟未动火,应重新分析。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e)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f)一级动火时限已到,还需要继续动火的,在重新办理动火票前,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g)一、二级动火作业过程中,每隔4小时由专业分析人员测爆分析一次,分析报告单粘贴在动火票第一联上。(凡是由于不足四小时就结束的作业而没有进行第二次分析的,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要在动火票第一联上写明施工结束时间并签字)。

  h)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7工作程序

  参见HSE-01-04-25《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细则》。

  8附则

  本细则由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9附件

  HSE-01-04-26-C01 《特级动火安全作业票》(保存期为1年)

  HSE-01-04-26-C02 《一级动火安全作业票》(保存期为1年)

  HSE-01-04-26-C03 《二级动火安全作业票》(保存期为1年)

  HSE-01-04-26-C04 《三级动火安全作业票》(保存期为1年)

  HSE-01-04-26-C05 《固定动火安全作业票》(保存期为1年)

安全管理制度9

  1、项目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小组组长,施工队队长、安质工程师为副组长,各施工队安全员为组员,协助项目经理监督、检查日常安全生产。

  2、经理部及各施工队必须经常性的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知识、文件,每月至少一次,并做好文字记录。

  3、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项目经理、安质工程师和各施工队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的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防机械伤人、防触电、防火灾、防洪、爆破物品等。特别是本工程位于林区施工,应非常注意防火。进场施工人员严禁吸烟,严禁在林区明火,防止引起森林火灾。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5、进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安全纪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子上班作业,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爆破警戒区。

  6、施工各现场必须设置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7、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有关领导,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项目部将对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事故责任人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罚,对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处以50~100无的.罚款。对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直接追究肇事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追究施工队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五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九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十三条发生事故者,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处罚。

安全管理制度11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安全须知》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地成长,全面推进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尽快把我校办成秩序井然,质量一流的高品位学校,特拟订下列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出操、集会管理制度

  1、集合铃声响后,学生应立即在教室外排成路纵队,在教师带领下按指定楼道上、下楼。

  2、同层学生一起下楼,做到安静、整齐,勿前推后挤。走到操扬后,按指定地点站立,由班长或体育委员整好队。

  3、全体学生做操时必须按口令,动作规范准备。做操完毕,各班应按队列顺序回教室(上楼走法同下楼)。

  4、若集会,在广播操队形的基础上,向前向中间靠拢。散会时,按队列顺序依次出场,不得拥挤。

  5、值日、值周教师在出操、集会过程中应监督、巡查,班主任应跟随本班学生队伍上下楼梯,对学生加强管理和服务。

  二、学生上学、放学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值周教师必须提前30分到校,和监督岗的学生一起在校门口迎接学生的到来,并且负责检查学生佩戴校牌,红领巾等情况。

  2、放午学铃响,即由任课教师组织排队,分走读、午膳两队,按规定路线下楼(同上)。午膳生在前,走读生在后。下到操场后,午膳生到食堂领饭,然后按原路返回就餐;

  3、值日老师和监督岗学生要加强对就膳秩序的管理,对不按规定排队依次取饭的学生要批评教育,认真记载;值周教师每天要准时检查记录排队放学情况,并将违规情况及时反馈各班。

  4、下午放学铃响后,学生在任课教师带领下排队下楼(同上)并由教师送出校门。

  三、学生课间活动管理制度

  1、抓紧做好课前一切准备,自觉维护课间秩序,不讲粗话,不玩教具,不打牌下棋,不在教室内外追逐,特别是拐弯处不急跑。

  2、课间十分钟全体学生(中午时间午膳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严禁剧烈运动,不得擅自去打乒乓球,打篮球(中午除外),不做危险性游戏,违者轻则班主任批评教育,重则全校通报批评。

  3、值日教师和监督岗学生应各尽其职,经常巡查,坚决杜绝攀爬走廊护墙,沿楼梯栏杆下滑等危险性行为的发生。

  四、室外活动课管理制度

  1、上体育课大多是全身性运动,活动量大,还要运用很多体育器械,因此,课前老师必须检查学生的穿戴,要求学生穿运动鞋,不带小刀、钩针等容易伤害学生身体的物品。

  2、体育老师必须按教材内容,认真备课,准备器材,备课中考虑到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开始部分组织学生做好准备活动。活动时,根据训练内容,采用不同的安全保护方法,如进行单、双杠和跳高训练,器械下面必须备好海绵垫子;进行投掷训练时,要求学生必须按老师的口令行动,不得有丝毫的马虎,对于难度较大的动作,必须先示范,提醒学生注意安全。结束部分要做整理运动,整队、点名,确保安全。

  3、课外活动课,班主任应带领学生到指定地点,根据学校安排有秩序地组织活动,并来回巡视,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的行为和动作。

  (一)教师备课制度

  1、根据《江苏省家庭教育纲要(试行)和教学计划要求进行认真备课以《家长学校教材》为主,参阅其他资料。

  2、备课时应有针对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备课记录。

  3、备课内容详细,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内容选择要恰当。

  4、合理安排备课时间,不能同学生教育时间冲突。

  5、备课记录具备授课时间、授课的要求、授课人、授课时间评价等项目。

  6、积极编制家教宣传材料,及时更换家长园地等宣传栏。

  (二)考核奖惩制度、

  1、教师应按计划认真教学活动,积极做好家校联系,如未开展一次扣0.5分。

  2、教师认真按时整理好教学活动、家校联系活动的资料,并及时归档,每缺一项扣0.5分。

  3、对教师工作成绩优秀的,每年要加0.5―1分。

  4、学员出勤率低于90%,成绩低于80分,不得参加优秀学员评比。

  (三)家访制度

  1、家访工作应跟学校教育组合起来,及时沟通家校之间的.联系,共同教育好孩子。

  2、家访工作每学期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另外遇到特殊情况的,还需进行随机家访。

  3、家访要认真准备,对学生有客观的分析。家访应有目的性,通过家访要解决具体问题。

  4、家访工作应有记录,尤其是特殊学生、事件的家访。

  (四)信息反馈制度

  1、每次授课后,教师们要积极收集学员们的意见并及时整理。

  2、认真做好家校联系栏的信息交流工作,并有资料记录。

  3、学员们要积极配合,将自己的想法及时反映给教师们,从而促进相互的交流。

  (五)优秀学员评比制度

  1、认真遵守学员守则及《家长教育行为规范》,每年出勤率达90%以上,考试成绩为80分以上者。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支持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

  3、家庭教育有起色。

  4、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家长评选票数最高,可评为优秀学员。

  5、每学年中,每个年级组各评一名优秀学员。

安全管理制度12

  1.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1.1总则:为了切实有效的保证公司信息安全,提高信息系统为公司生产经营的服务能力,特制定交互式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设定管理部门及专业管理人员对公司整体信息安全进行管理,以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

  1.1.1建立文件化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应包括:

  a)安全岗位管理制度;

  b)系统操作权限管理;

  c)安全培训制度;

  d)用户管理制度;

  e)新服务、新功能安全评估;

  f)用户投诉举报处理;

  g)信息发布审核、合法资质查验和公共信息巡查;

  h)个人电子信息安全保护;

  i)安全事件的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j)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行政审批文件。

  1.1.2安全管理制度应经过管理层批准,并向所有员工宣贯

  2.机构要求

  2.1法律责任

  2.1.1互联网交互式服务提供者应是一个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或个人。

  2.1.2互联网交互式服务提供者从事的信息服务有行政许可的应取得相应许可。 3.人员安全管理

  3.1安全岗位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岗位管理制度,明确主办人、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岗位管理制度应包括保密管理。

  3.2关键岗位人员

  3.2.1关键岗位人员任用之前的背景核查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和对应的业务要求来执行,包括:1.个人身份核查:2.个人履历的核查:

  3.学历、学位、专业资质证明:

  4.从事关键岗位所必须的能力

  3.2.2应与关键岗位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3.3安全培训

  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包括:

  1.上岗前的培训;

  2.安全制度及其修订后的培训;

  3.法律、法规的发展保持同步的继续培训。

  应严格规范人员离岗过程:

  a)及时终止离岗员工的所有访问权限;

  b)关键岗位人员须承诺调离后的保密义务后方可离开;

  c)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的人员变动应通报公安机关。 3.4人员离岗

  应严格规范人员离岗过程:

  a)及时终止离岗员工的所有访问权限;

  b)关键岗位人员须承诺调离后的保密义务后方可离开;

  c)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的人员变动应通报公安机关。

  4.访问控制管理

  4.1访问管理制度

  建立包括物理的和逻辑的系统访问权限管理制度。

  4.2权限分配

  按以下原则根据人员职责分配不同的访问权限:

  a)角色分离,如访问请求、访问授权、访问管理;

  b )满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权限;

  c)未经明确允许,则一律禁止。

  4.3特殊权限限制和控制特殊访问权限的分配和使用:

  a)标识出每个系统或程序的特殊权限;

  b)按照“按需使用”、“一事一议”的原则分配特殊权限;

  c)记录特殊权限的授权与使用过程;

  d)特殊访问权限的分配需要管理层的批准。

  注:特殊权限是系统超级用户、数据库管理等系统管理权限。

  4.4权限的检查

  定期对访问权限进行检查,对特殊访问权限的授权情况应在更频繁的时间间隔内进行检查,如发现不恰当的权限设置,应及时予以调整。

  5网络与主机系统的安全

  5.1 网络与主机系统的安全

  应维护使用的网络与主机系统的安全,包括:

  a)实施计算机病毒等恶意代码的预防、检测和系统被破坏后的恢复措施;

  b)实施7×24h网络入侵行为的预防、检测与响应措施;

  c)适用时,对重要文件的完整性进行检测,并具备文件完整性受到破坏后的恢复措施;

  d)对系统的脆弱性进行评估,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理相关的风险。注:系统脆弱性评估包括采用安全扫描、渗透测试等多种方式。

  5.2备份5.2.1

  应建立备份策略,有足够的备份设施,确保必要的信息和软件在灾难或介质故障时可以恢复。

  5.2.2 网络基础服务(登录、消息发布等)应具备容灾能力。

  5.3安全审计

  5.3.1应记录用户活动、异常情况、故障和安全事件的日志。

  5.3.2审计日志内容应包括:

  a)用户注册相关信息,包括:

  1)用户唯一标识;

  2)用户名称及修改记录;

  3)身份信息,如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

  4 )注册时间、IP地址及端口号;

  5)电子邮箱地址和于机号码;

  6 )用户备注信息;7 )用户其他信息。

  b )群组、频道相关信息,包括:

  1)创建时间、创建人、创建人IP地址及端口号;

  2 )删除时间、删除人、删除人IP地址及端口号;

  3 )群组组织结构;

  4 )群组成员列表。

  c)用户登录信息,包括:

  1)用户唯一标识;2 )登录时间;3 )退出时间;4 ) IP地址及端口号。

  d )用户信息发布日志,包括:1)用户唯一标识;2 )信息标识;3)信息发布时间;4 ) IP地址及端口号;5 )信息标题或摘要,包括图片摘要 。

  e)用户行为,包括:1 )进出群组或频道;2 )修改、删除所发信息;3 )上传、下载文件。

  5.3.3应确保审计日志内容的可溯源性,即可追溯到真实的用户ID、网络地址和协议。电子邮件、短信息、网络电话、即时消息、网络聊天等网络消息服务提供者应能防范伪造、隐匿发送者真实标记的消息的措施;涉及地址转换技术的服务,如移动上网、网络代理、内容分发等应审计转换前后的地址与端口信息;涉及短网址服务的,应审计原始URL与短UR L之间的映射关系。

  5.3.4应保护审计日志,保证无法单独中断审计进程,防止删除、修改或覆盖审计日志。

  5.3.5应能够根据公安机关要求留存具备指定信息访问日志的留存功能。

  审计日志保存周期

  a )应永久保留用户注册信息、好友列表及历史变更记录,永久记录聊天室(频道、群组)注册信息、成员列表以及历史变更记录;

  b)系统维护日志信息保存12个月以上;

  c)应留存用户日志信息12个月以上;

  d )对用户发布的.信息内容保存6个月以上;

  e)已下线的系统的日志保存周期也应符合以上规定。

  6应用安全

  6.1用户管理

  6.1.1向用户宣传法律法规,应在用户注册时,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6.1.2建立用户管理制度,包括:

  a )用户实名登记真实身份信息,并对用户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有效核验,有校核验方法可追溯到用户登记的真实身份,如:1)身份证与姓名实名验证服务:2)有效的银行卡:3)合法、有效的数字证书:4)已确认真实身份的网络服务的注册用户:5)经电信运营商接入实名认证的用户。(如某网站采用已经实名认证的第三方账号登陆,可认为该网站的用户已进行有效核验。)

  b )应对用户注册的账号、头像和备注等信息进行审核,禁止使用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的内容:

  c )建立用户黑名单制度,对网站自行发现以及公安机关通报的多次、大量发送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用户纳应入黑名单管理。

  6.1.3当用户利用互联网从事的服务需要行政许可时,应查验其合法资质,查验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a )核对行政许可文件:b )通过行政许可主管部门的公开信息: c )通过行政许可主管部门的验证电话、验证平台。

  6.2违法有害信息防范和处置

  6.2.1公司采取管理与技术措施,及时发现和停止违法有害信息发布。

  6.2.2公司采用人工或自动化方式,对发布的信息逐条审核。

  采取技术措施过滤违法有害信息,包括且不限于:a )基于关键词的文字信息屏蔽过滤;b)基于样本数据特征值的文件屏蔽过滤;c)基于URL的屏蔽过滤。

  6.2.3应采取技术措施对违法有害信息的来源实施控制,防止继续传播。

  注:违法有害信息来源控制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封禁特定帐号、禁止新建帐号、禁止分享、禁止留言及回复、控制特定发布来源、控制特定地区或指定IP帐号登陆、禁止客户端推送、切断与第三方应用的互联互通等。

  6.2.4公司建立7*24h信息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有害信息。

  6.2.5建立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异常情况报告、安全提示和案件调差配合制度,包括:

  a)对发现的违法有害信息,立即停止发布传输,保留相关证据(包括用户注册信息、用户登录信息、用户发布信息等记录),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

  b)对于煽动非法聚集、策划恐怖活动、扬言实施个人极端暴力行为等重要情况或重大紧急事件立即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6.2.6与公安机关建立7*24h违法有害信息快速处置工作机制,有明确URL的单条违法有害信息和特定文本、图片、视频、链接等信息的源头及分享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应能再5min之内删除,相关的屏蔽过滤措施应在10min内生效。 6.3破坏性程序防范

  6.3.1实施破坏性程序的发现和停止发布措施、并保留发现的破坏性程序的相关证据。

  6.3.2对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包括应用软件商店),检查用户发布的软件是否是计算机病毒等恶意代码。

  7个人电子信息保护

  7.1.1制定明确、清楚的个人电子信息处置规则,并且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在用户注册时,在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中明示收集与使用个人电子信息的目的、范围与方式。

  7.1.2湖南凯美医疗网站仅收集为实现正当商业目的和提供网络服务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收集个人电子信息时,取得用户的明确授权同意;公司在姜个人电子信息交给第三方处理时,处理方符合本制度标准的要求,并取得用户明确授权同意;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1.3公司在修改个人电子信息处理时,应告知用户,并取得其同意。

  7.2技术措施

  公司建立覆盖个人电子信息处理的各个环节的安全保护制度和技术措施,防止个人电子信息泄露、损毁、丢失,包括:

  a )采用加密方式保存用户密码等重要信息

  b )审计内部员工对涉及个人电子信息的所有操作,并对审计进行分析,预防内部员工故意泄露

  c )审计个人电子信息上载、存储或传输,作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查询依据

  d )建立程序来控制对涉及个人电子信息的系统和服务的访问权的分配。这些程序涵盖用户访问生存周期内的各个阶段,从新用户初始注册到不再需要访问信息系统和服务的用户的最终撤销

  e )系统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覆盖个人电子信息处理的各个环节,防止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窃取信息,降低个人电子信息泄露的风险

  7.3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的处理

  a)当发现个人电子信息泄露时间后,应:

  b )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信息继续泄露

  c )24小时内告知用户,根据用户初始注册信息重新激活账户,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立即告属地公安机关

  8安全事件管理

  8.1安全时间管理制度

  8.1.1建立安全事件的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确保快速有效和有序地响应安全事件.

  8.1.2安全事件包括违法有害信息、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异常情况及突发公共事件。

  8.2应急预案

  制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向属地公安机关宝贝,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8.3突发公共事件处理

  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互联网交互式服务提供者应建立相应处置机制,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投入相应的人力与技术措施开展处置工作:

  a)I级:应投入安全管理等部门80%甚至全部人力开展处置工作;

  b)II级:应投入安全管理等部门50% -80%的人力开展处置工作;

  c)III级:应投入安全管理等部门30%-50%的人力开展处置工作;

  d)IV级:应投入安全管理等部门30%的人力开展处置工作。

  8.4技术接口

  公司网站所设技术接口为公安机关提供的符合国家及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技术接口,能确保实时,有效地提供相关证据。

安全管理制度13

  为了加强化工仓库安全管理、消防管理,保护仓储免遭火灾危害。根据公安部第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

  1.安全职责

  1).化工仓库安全与消防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化工仓库消防与安全由化工厂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3).化工仓库安全管理由厂负责人指定人员担任或兼任,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行管理。

  4).仓储管理员(库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相关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5).仓储管理员(库管员)须经培训通过,持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2.仓储管理

  1).严格按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化工厂《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化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第34、35条中的规定条款执行仓储管理。

  2).属于危险化学品范畴的物料,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适宜采取遮阳、降温措施。

  3).化工仓库物品存储应当分类、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宜超过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体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5米。物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4).危险化学品和一般化学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健康危害、急救措施、仓储安全和灭火方法。

  5).易自然、易水解、易挥发的物料,必须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存储,并安装专用的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空气中的爆炸混合物含量→不超标、空气湿度→干燥和仓储温度→阴凉。

  6).物料出入库须严格按照《化工厂原材料出入库及验收控制程序》中的条款执行,指派专人负责检查,专人监察,确定无安全隐患、无消防隐患后,方可准予入库。

  7).储存物料的容器或包装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料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现象。

  8).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油布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进行处理。

  9).存储化学品的库房不得设置办公室和休息室。

  3.装卸物料

  1).进入化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人员机动车辆出入厂区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防护服和工作鞋、戴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2).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库区及其周边,不得允许机动车辆靠近。化工厂叉车进入危险库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3).各类机动车辆装卸物料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装运道槽内停放和修理。

  4).装卸危险化学品时,特别是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要采取消除静电的安全措施。

  5).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4.消防安全

  1).仓库内、露天库区的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其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2).仓库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护、保养、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3).库区的消防通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严禁堆放物品。

  5.防火防爆

  1).库区(仓库内、露天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防爆标志。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区的工作人员,必须实行出入登记,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火柴、打火机、香烟、手机)入内。

  2).库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在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经化工厂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方能动火。

  3).库区及周边30米以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使用明火、吸烟等。

  6.电器与照明、通风设施

  1).库区的电气装置、照明、通风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放置危险化学品的库区,其电气装置、照明、通风设施必须符合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规定。

  3).存储危险化学品特别是不易受高温照射的区域,其室内照明不得使用瓦数大于60瓦的灯泡。灯泡必须做防火、防爆处理。损坏或熄灭不可用时,必须及时更换。

  4).库区应按《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的规定设置通风设施,保证库区通风、干燥、阴凉。

  7.支持文件

  1).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2).化工原材料出入库及验收控制程序

  3).人员机动车辆出入厂区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14

  1、仓库安全员主要负责库房上下班、加班时的开门、关门,照明、电气等电源的开关等工作。

  2、 仓库安全员由各仓库管理人员担任,如遇请假,需交由其他库房人员代执行,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负责,指定的.值班人员履行安全员一切职责,临时安全员需要报主管审批。

  3、 仓库安全员每天早上9:00对门、窗、架柜、库房设施等完好性的例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4、 检查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物料的摆放是否合理,发现不合格项要马上处理。

  5、 下班时,检查门、窗等是否关闭、上锁,办公设备、照明、电气等电源是否关闭。

  6 、《仓库安全自检表》要求每天早晚各登记一次,要放在仓库进门处附近位置,库房主管、组长对表的填写进行监督与检查。

  7、非仓库管理人员严禁进入仓库储存区域。

  8、物料人员在库房物料交接区域内与仓管人员进行物料交接。

  9、送货人员在卸货区域内与仓管人员进行物料交接。

  10、对必须进入仓库物料储存区的相关业务人员,经库房同意后、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由仓库人员陪同后方可进入,严禁携带与物料无关的物品进入,离开时在登记表中登记“离开时间”,如有携带物品,要接受仓库人员的检查。

  11、对物料进行筛选、维修的供应商指派人员,在指定的接待区域进行,不得进行库房物料储存区域内。

  12、清洁人员只能在正常工作时间进入仓库区域。

  13、进入仓库区域的外来人员有义务接受仓库员工的监督与检查。

  14、仓库主管、组长是库区安全检查的负责人,每天都要对库区安全性进行抽查。 16发生安全事件,安全员和仓库组长为第一责任处理人;对重大安全事件,责任人在知情后应马上报部门主管处理,并保护好现场。

安全管理制度15

  ⑴本工程线路经过林区的地段多,塔位边灌木及杂草丛生,春、秋季风干物燥,稍不注意就很容易造成火灾,防止火灾是本工程的.安全施工控制重点。

  ⑵在作业指导书中制定具体的防火安全措施,将措施落实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做到层层把关,人人负责。

  ⑶施工进点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签订防火责任保证书。

  ⑷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区施工,在林区作业严禁吸烟、用火。

  ⑸加强防火安全检查,由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长,对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检查,违反规定者,从重处罚。

  ⑹在林区内的各施工作业点至少须配备2只灭火器,作业结束时,由工作负责人检查作业场地四周50米范围内的起火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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