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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30 12:30:44 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一、总则

  火灾时刻对酒店构成巨的威胁,目前,国内外酒店对消防工作越来越重视。我们酒店投入了量的资金,购买了火灾报警系统。这对酒店消防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酒店的消防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为了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根据酒店的现实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消防机构

  1.消防领导组的人员组成

  组长:总经理

  成员:各部门第一负责人

  2.三级防火责任人的确定

  酒店任命三级防火责任人,一级为领班,负责每日检查班组岗位防火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二级为主管,负责重点检查班组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三级为部门经理,负责抽查和定期全面检查部门防火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完成质量。

  三、职责

  1.酒店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②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③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④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及时处理义务消防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⑤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⑥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⑦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酒店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①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②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③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④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⑤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⑥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⑦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⑨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问题。

  3.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①部门负责人在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掌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

  ②将消防工作与本部门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具体落实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中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

  ③在员工中普及和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技能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培训工作,具体负责对新员工和调换工种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④组织员工学习和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教育员工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火灾事故处理预案。

  ⑤具体组织实施对本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整好用。

  ⑥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具体组织本部门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⑦定期向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问题。

  ⑧对本部门员工违消防安全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落实对员工的奖惩工作。

  4.主管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①在本部门安全消防责任人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②对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员工学习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执行。

  ③组织开展本岗位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工作。

  ④熟悉本岗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消防措施的分布和使用方法,维护好各种消防设备。

  ⑤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积极组织员工扑救火灾,做好疏散人员工作,并保护好现场。

  ⑥积极参加酒店组织的各项消防安全培训活动。

  ⑦负责督导领班及员工履行其消防安全职责,检查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领导本岗位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活动。

  ⑧在消防、保卫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协助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5.领班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①在主管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对下属员工进行岗位消防安全教育。

  ②负责将各项防火安全工作落实到各个员工,并经常检查、督促执行。

  ③负责对本岗位的火源、电源的管理。

  ④负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检查,保持通道畅通,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同时报告上级领导。

  ⑤负责对本岗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⑥积极参加酒店组织的各类消防培训活动。

  ⑦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灾及疏散人员工作,保护好火灾现场。

  6.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①学习消防安全知识,认真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熟练掌握工作岗位消防安全要求。

  ②坚守岗位,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发现火灾应立即报告,并积极参加扑救。

  ③班前、班后认真检查岗位上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自己不能消除的应立即报告。

  ④爱护、保养好本岗位的消防设施、器材。

  ⑤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熟练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知本岗位的火灾危险和防火措施,提高消防安全业务技能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⑥熟悉安全疏散通道和设施,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

  7.电工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①严格遵守用电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②努力学习技术,熟练掌握供电方式状态、线路走向及所管辖设备的原理、技术性能和实际操作。

  ③认真学习掌握电器知识和国家有关电器规范、操作教程,持证上岗。

  ④熟练掌握消防灭火器材,严格执行电器安全操作规程和电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⑤电工有权拒绝安装不符合规定的电器设备或者在不符合的场所安装电器设备。

  ⑥一般的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8.仓库保管员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仓库保管员除遵守单位一般消防管理规定之外,还必须做到:

  ①认真学习国家有关仓库防火的规章制度,执行消防安全规定。

  ②熟知所管仓库贮存物品的理化性质,灭火方法及危害性。

  ③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④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要到“五不准”、“五留距”、“一整齐”。即:在仓库内不准设火炉,不准乱拉乱搭电线,不准吸烟,不准点油灯,不准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货物堆放要留墙距、柱距、堆垛、顶距、灯距;堆放要整齐划一。

  ⑤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高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容器,不准穿带钉的鞋进入库内,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静电导除装置。

  ⑥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的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遇水容易燃烧、的危险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易积水的地点。

  ⑦严格用电、火管理,每日要三查,一查关闭门、窗情况;二查电源、火源,消除易燃物情况;三查货物堆垛及仓库周围有无异常现象。

  ⑧根据存放货物的不同性质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定人定期检查、更新。

  四、消防要求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灭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酒店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

  五、防火管理消防日常管理

  1.不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果要动火都必须要告知保安部消防控制中心,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7、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平安、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设置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组长:何卡林校长;副组长:赵永平主任;

  2、乐观协作、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看法和建议,准时实行措施进行整改。

  3、建立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大事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大事,马上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4、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缘由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老师、同学未受教育不过。

  二、学校食堂、饮食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一)必需具备的条件: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必需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干净。

  2、操作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制做凉莱,符合规范要求。

  3、食品选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选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每个经营户必需有冰箱或冰柜一台。库房干净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符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剂符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食品。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分开使用,定位保洁。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需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饮具消毒并娴熟把握操作规程。

  6、环境卫生:环境干净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干净卫生,摆台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顾客自取味料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常常检查有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二)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需分开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需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特别或变质食物。

  三、学校副食品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经营户必需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

  2、定型包装食品必需索证。

  3、食品陈设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15公分。

  4、三防措施及废弃物存放符合规定,不污染环境和食品。

  5、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的食品)。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一、食堂(餐厅)是满足师生生活需要、事关师生饮食卫生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场所,必须依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严格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品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无健康许可证者不准上岗。从业人员出现各种传染性病症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必须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洁。

  三、食堂要有布局合理、相对独立的.更衣室、操作间、售菜间、储藏室、清洗池和餐厅,并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厨房设置和设施做到“三分开、一方便”,即生熟分开、副食品与调味品分开储藏、烹饪间与烧火间分开,炊事员流水操作比较方便。

  五、食堂操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六、食堂储藏间要做到防潮、防蛀、防霉,物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七、餐厅内要做到纱门、纱窗齐备,餐桌、餐凳摆放整齐,每天定时清洗打扫,确保通风透光,空气新鲜无异味。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不使用一次性餐具。

  八、食堂要严把食品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索要证明,主副食品要有质量安全标志,严禁采购过期、变质食品。

  九、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严禁向学生出售污染、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可能影响师生健康的食物。严禁制作凉拌食品,食品要48小时留样,以便查验。

  十、食堂要按周制定食谱、菜谱,力求做到营养搭配合理,饭菜品种齐全,确保饭菜质优价廉,味道鲜美可口。

  十一、食堂要严格财务管理,采购食品要验收登记,要定期公布菜单和价格,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同类物品的市场价格,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十二、学生用餐要自觉遵守纪律,购买饭菜有序排队。爱惜粮食,爱护环境卫生。

  十三、学校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措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一、当前农村食品安全现状令人担忧

  一是过量使用农药,农产品源头污染严重。初级农产品普遍存在过量使用农药和不按休药期用药现象,造成农产品的药物残留量严重超标。二是农村食品生产、销售、消费形势严峻。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馆“散、乱、差”。但却占据了农村广大的消费市场,消费对象主要是农民,尤其是农村学生和农村儿童占绝大多数,存在着多而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三是由于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弱和消费水平低等因素,加上自身素质差,缺乏基本卫生常识,往往是为图便宜、省钞票,而对食品质量不计较或很少计较,使得“问题食品”在农村市场泛滥,严重威胁自身安全。四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监管体制不健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资源匮乏和执法力度软弱等现实差距,随着城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的加大,非法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企业纷纷向农村转移,假冒伪劣食品由城市流向农村的趋势明显。五是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难度大。个别群众拒绝申报,逃避监管。

  二、建立适合农村食品安全实际的管理长效机制

  农村食品安全出现以上问题,关键在于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健全,权责不明晰,监管出空白,食品安全知识普及不够等。为此,我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一)、延伸农村食品安全管理的链条。

  乡镇政府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要切实负起总责来,扎扎实实地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并抓出成效。首先是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组织机构。建立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本乡镇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专项整治活动。其次是组建乡镇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队伍。建立农村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兼职队伍,以及充分发挥乡镇农技站、工商所、畜牧兽医站等专业队伍的作用,在乡镇建立一支专兼并举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队伍。

  (二)、建立权责明晰的农村食品安全运行机制。

  一是制定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保证人员到位、精力到位、监管到位。各乡镇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承担全面监管职责,乡镇要将食品安全纳入对相关部门和村(社区)的年度目标考核进行管理。二是确保农村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投入。乡镇要将农村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列入年初财政预算,确保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办公、办案等经费。

  (三)、加大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一是加强城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组织开展重点时期、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时,借助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专业队伍的监管力量、技术水平和检测能力,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专项整治效率,加大查处力度,增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的震慑力。二是针对农村食品安全现状,有计划地开展以儿童食品、粮食加工、私屠乱宰、豆制品奶制品和蔬菜农残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四)、积极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新举措。

  努力探索对广大农村地区的食品生产的小企业、小作坊等这些既具我国农村“特色”,又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同时还存在问题不少的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监管中行之有效的思路。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从市场监管向产地监管前移,从销区监管向产区监管前移,从消费终端监管向生产源头监管前移。

  (五)、切实加快农村食品供应网络建设步伐。

  充分发挥现代流通优势,发展面向农村的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推进大型食品流通企业或生产企业参与改造农村食品经营网点工作,逐步实现农村食品供应乡镇有连锁超市,较大村有连锁便民店,培育一批立足县城,辐射乡镇和主要行政村的连锁企业。努力构建新型的农村食品供应网络,使农村食品流通连锁化、网络化、规范化,把市场准入制度与“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同步推进,从生产和流通的源头把好农村食品质量安全质量关。

  (六)、大力实施绿色食品战略工程。

  从源头抓起,切实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大力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菜篮子”和“米袋子”的需要。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规范种植、养殖行为,从源头防止农产品污染。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认证,全面加快认证农产品发展,强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和管理,大力推进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扩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一)食品选购

  1、制定食品选购规划。确定选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规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仔细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殊是消失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货发票等材料,采纳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展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对供货商供应的食品进展检测并做好具体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状况具体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可不单独设立仓库进展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具体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具体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根据食品贮存的要求进展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纳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说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具体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状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具体记录购置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展查验。发觉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状况,要马上进展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洁净干净,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设置待召回(退回、销毁)食品存放区域并明示。变质食品设立特地的容器进展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9、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

  10、贮存冷藏、冷冻等有温度要求的食品,有满意其温度要求的设备设施;

  (三)食品运输

  1、食品运输必需采纳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用运输工具,运输车厢的内仓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应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设备或车辆。

  2、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3、在装卸所选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4、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纳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展查验。销售人员要根据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留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马上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展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需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需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状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治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觉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马上停顿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准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顿经营和通知状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治理人员应当进展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状况要准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商定的,根据商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根据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展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特地的档案进展保管,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个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重申以下管理意见。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

  1、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

  全面责任;安保主任和后勤主任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2、全校师生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安全意识,形成“学校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

  3、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校校舍、设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情况紧急或其他情况下,也可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根据“谁管理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生人身及学生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德育处报告。德育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2、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3、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三、整改措施落实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4、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每月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6、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7、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四、处罚与奖励

  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2、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一、 目的

  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确保与食品有直接接触的人员不患有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保证食品卫生与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员工健康管理

  1、员工卫生知识培训与体检

  1.1公司每年统一组织一次体检,凡有可能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的在职人员(包括生产部、品管部、研发部、销售部等直接接触食品或生产设备的人员)都必须参加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继续上岗。

  1.2.凡患有细菌性痢疾或痢疾带菌者,伤寒或伤寒带菌者,病毒性肝炎或带毒者,活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或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有接触食品的人员,为健康状况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有可能与食品直接的工作,如原从事与食品直接接触工作的,必须调离工作岗位;员工如患有或发现患这类疾病时必须及时向主管人报告。

  2、工作过程中出现疾病或负伤的情况处理。

  所有在工作中要接触食品或生产设备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生病或受伤应及时向主管报告,由主管批假治疗。禁止带病带伤生产。

  3、健康档案的建立与保存

  3.1有可能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按部门、班组进行分类存放,保证每一在册有接触食品的生人员有相应的健康证明材料。健康证明材料存放两年以上的可以销毁。

  3.2.按部门或班组建立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的《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详细填写员的'健康状况,对患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伤患的员工,还需注意处理措施。《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保存期为两年,超过保存期的可以销毁。

  3.3.非生产检验人员或不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亦按部门建立好相应的《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健康证明材料可以是《健康证》以外的相关医疗部门发放的健康材料。

  4、费用报销

  4.1.凡在体检当月工作未满一年者,当期体检费用需从工资中扣除,工作满一年后,公司将全额无息退还。

  4.2.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体检费用由公司支付。 附:《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选购、进货关,特殊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选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输渠道。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输。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马上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存贮制度

  1、食品储存有特地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2、库房四周保证无污染源。

  3、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准时处理。

  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力量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殊是外观与食品相像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肯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需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与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同学必需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看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实行特别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痛苦;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

  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二)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三)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四)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对超过保质期或者、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二、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枯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三、食品卫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防止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三)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陈列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

  (八)发现问题,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

  (九)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四、从业人员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

  (一)制定培训方案,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前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五)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前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

  一、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1、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有关要求。

  2、采购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和食品等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核查。 3、采购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4、食品进货查验应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经办人等内容,并留存购物凭证(发票、收据或进货清单等),与所索取的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应一并保管,建立采购记录台账,以备查验。

  5、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整理查验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7、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来源不明的食品,不得采购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

  8、不得采购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五病调离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检查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证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检查,不得使用过期健康证明。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五病”调离率100%。

  4.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5、定其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凉菜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凉菜制作应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非直接入口的食品、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凉菜间。 2.凉菜间工作人员要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在预进间二次更衣,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配有流水洗手并严格消毒。 3.凉菜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有独立的空调设施;室内配有脚踏式污物桶、紫外线杀菌灯、冷藏等设施,每次使用前要进行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以上;有完好的防蝇、防尘设施。 4.凉菜间的刀具、案板、容器、加工设备等用具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须洗净消毒,未经洗净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6.加工熟食卤菜要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熟食卤菜要在另间加工,加工后进凉菜间改刀配制,剩余的存放在熟食冰箱内。

  7.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不能再做凉菜供应。

  8.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服务员直接进入凉菜间端菜。

  9.加工结束后,将剩余食品冷藏,及时清理室内卫生,保持清洁状态。

  四、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餐用具使用前应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用具,不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具。

  2、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间或专用区域,配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餐具清洗水池应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或冲洗拖布。

  3、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4、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5、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专用密闭保洁柜内保存备用。

  6、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7、盛放已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识,保洁柜应经常擦洗消毒,不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要分开存放。 8、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并做好消毒记录。五、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预防食物中毒制度

  1、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水产品、西式糕点、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3、食品原料来源应合法安全,不得加工或者使用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4、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5、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生吃的蔬菜水果应清洗干净去皮后食用。

  6、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煮熟焖透,有效预防高温季节细菌性食物中毒。

  7、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出售间,注意炊事人员的思想建设,及时化解矛盾,以免发生过激行为。

  8、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9、食堂内不得有员工住宿、午休房间。

  10、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七、食品留样制度

  1、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并由专人负责。 2、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3、食品留样应避免污染,加贴标签标明留样时间和餐次,待样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冰箱(0—10℃)内,同时做好留样记录,如实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时间及餐次、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4、留样期间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所留样品,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检验。

  5、食品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动留样冰箱应上锁。八、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

  1、应按专间要求设置配餐间,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用的通过式预进间,配餐环境卫生整洁。

  2、专间应配置与售餐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台架,配备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

  3、应配置与配餐间相适应的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开灯消毒。

  4、配餐间应由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不可随意进出。不得存放无关杂物和个人物品。

  5、工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

  6、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销售,盛放成品饭菜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上。

  7、售饭菜窗口要能够开合,严禁开放式,传递食品需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8、配餐完毕后,清理配餐间卫生,保持配餐台、地面清洁,做好餐用具清洗、洗消毒工作。

  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

  1.避免污染。即避免熟食品受到各种病原菌的污染。如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经常性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还应消毒手部;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2.控制温度。即控制适当的温度以保证杀灭食品中的病原菌或防止病原菌的生长繁殖。如加热食品应使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使食品温度保持在60℃以上,或者及时冷藏,把温度控制在10℃以下。

  3.控制时间。即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不给病原菌生长繁殖的机会。熟食品应尽量当餐食用;食品原料应尽快使用完。

  4.清洗和消毒。这是防止食品受到污染的主要措施。接触食品的所有物品应清洗干净,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还应在清洗的基础上进行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进行清洗消毒。

  5.控制加工量。食品的加工量应与加工条件相吻合。食品加工量超过加工场所和设备的承受能力时,难以做到按食品安全要求加工,极易造成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

  7.蔬菜粗加工时以食品洗涤剂(洗洁精)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冲净,烹饪前再经烫泡1分钟,可有效去除蔬菜表面的大部分农药。

  8.烧煮生豆浆时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左右,可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彻底分解破坏。应注意豆浆加热至80℃时,会有许多泡沫上浮,出现“假沸”现象。 9.四季豆引起的食物中毒。烹饪时先将四季豆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符合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要求等)。

  二、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孽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四、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定期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处理。

  五、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加工经营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杀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健康证明有效期一年。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应对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询问或者检查(晨检),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六、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不符合使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二、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监督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

  三、食品添加剂要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五专管理)。

  四、使用添加剂采用精确计量工具称量,有使用记录。

  五、食品添加剂贮存专柜应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并上锁。

  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要主动将使用的添加剂种类报食药监部门备案。在经营场所醒目处向消费者公示。

  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的大小和数量满足加工经营需要。

  二、清洗消毒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洗池、清洁用具清洗池分开,并有明显用途标识。

  三、用化学消毒的,至少3个专用池,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至少2个专用水池。

  四、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刮掉餐用具表面上的食物残渣,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用具表面,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采用洗碗机清洗的,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清洗。

  五、采用热力消毒的,消毒时间和温度应符合要求;采用化学消毒,消毒液浓度和消毒时间应符合要求。

  六、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及时放入密闭的餐用具保洁设施内。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有相关许可证明,质量符合要求,存放在专用设施内。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不得回收加工餐厨废弃物中的废弃食用油脂。

  三、餐厨废弃物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四、餐厨废弃物应交有收运许可资质的单位收运并签订收运合同,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五、应对每天(次)餐厨废弃物的收运情况做好记录。

  六、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实施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

  二、负责实施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三、负责实施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理;

  四、负责实施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和学习培训管理;

  五、负责实施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六、负责实施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

  七、负责实施餐厨垃圾处理管理。

  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一、切实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操作经营行为,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处置,积极救治患者,防止事故扩大。

  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渝北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渝北区卫生局和区教委报告,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四、应当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食品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

  一、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时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包括鲜(冻)畜禽肉类及制品、水产品、粮食及制品、速冻食品、食用油脂、熟肉制品、调味品、乳及乳制品、酒类、饮料、罐头、食品添加剂,集中消毒餐饮具等类产品。

  二、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长期定点采购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经营资质、产品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索取、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 留存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

  三、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批次出厂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四、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五、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六、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七、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供餐、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加工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的详细要求。

  一、采购验收操作规程要求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二)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三)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四)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二、运输操作规程要求

  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需冷藏或热藏条件的食品时应分别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保温设施。

  三、贮存操作规程要求

  (一)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1.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4.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四、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规程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六)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1.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4.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时间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5.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五、烹调操作规程要求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销售。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四)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于90分钟冷内却至10℃以下或四小时内冷却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贴标签。

  (六)用于烹饪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并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七)菜点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

  六、备餐及供餐操作规程要求

  (一)操作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清洗、消毒手部,工作时应戴口罩。

  (二)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三)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

  (五)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不得反复使用。

  (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七、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程要求

  (一)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二)餐饮器具使用前应按《餐饮器具清洗消毒推荐方法》的规定洗净并消毒。

  (三)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四)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五)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八)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

  八、留样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聚餐,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食品应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食品应包括所以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

  (四)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五)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是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记录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记录。

  (二)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三)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四)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

  十、投诉受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对师学及家长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与投诉,应立即追查原因,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

  (二)学校食堂接师生投诉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食品时,应及时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备餐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

  一、设有专用洗刷水池,盛放生、熟、荤、素食品的用具要严格分开,摆放整齐。加工生、熟食品的菜墩、刀用具要有明确标志;要经常消毒,保持用具整洁、干净,做到清洁卫生、专人负责,使用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完全无害。

  二、操作台、货物架、售货台、各类粥车、汤桶、淘米桶、洗碗盆等要保持清洁无灰尘、无油污;洗菜池、盆、筐等要无泥沙、无脏垢、无异味。

  三、盛装食品所用盆、盘等餐具和生产加工用具要生熟分开,各种容器均保持干净、清洁,不得直接落地放置。

  四、冰箱、冰柜、冷库要分类存放、生熟分开,有明确标志,保持清洁无异味,箱、柜、库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发现有腐烂、变质、超期储存的食品要及时处理;冷藏设备必须保证运转正常,且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超过lcm,冷藏的温度不超过10℃,冷冻温度不超过-1℃。

  五、公用餐具和用具做到每餐必须消毒,消毒时间每次不低于30分钟,出售食品必须用售货工具;餐具的消毒首选煮沸消毒100℃10分钟、蒸汽消毒100℃15分钟,也可用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用净水冲洗干净。

  六、对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清洗干净,保持干燥,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清洗消毒程序:必须严格按“一洗、二漂、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消毒完毕的用具应当立即放于清洁的厨柜内保洁,餐具、用具可用电子消毒柜消毒,容积大的.用具可用含氯消毒剂消毒。

  七、厨房用具(砧板等)和餐具每餐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清洗后存放在保洁橱内或有盖保洁柜中。

  八、严格按照各室功能和食品加工流程:生进、熟出进行操作,烧煮好的食品从传递窗口进入备餐间。

  九、每天做好厨房、副食品仓库等场所的灭蝇、灭蚊、防蝉螂、防鼠和消毒工作,各餐间消毒灯定员定时开关,随手关闭备餐间门窗,防止蚊蝇叮咬食物和掉入菜中。

  十、严格执行“五四”制度:(四不制度、四隔离制度、四过关制度、四定制度和四勤制度);厨房、备餐问时刻保持无苍蝇存在。

  十一、防止因操作不慎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主厨(上灶烧煮人员)负责液化总阀的关闭仟务,炉灶用后及时关闭,每天下班后仔细检查,并建立交接班记录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

  一、食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与工作和暂时参与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小学食堂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导和培训方案组织从业人员参与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导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离举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规矩、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只是、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食堂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只是培训档案将培训时光、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

  本公司自愿按照下列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1、认真履行食品生产销售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食品安全负责。

  2、持有效的证照经营;

  3、在销售产品时,提供国家规定的企业应提供的系列证明;

  4、建立并执行食品原辅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5、本企业负责查验原辅料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第三方检验证明和产品出厂检验证明等,并索取进货发票;

  6、建立和登记进货台账;

  7、生产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在显著位置标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质量(品质)等级等;

  8、原辅料严格按规定进行分类分开存放,并挂牌管理。

  9、对原辅料及产品进行预警管理,发现不合格或将至保质期时提前警示;

  10、不采购经感官鉴别已经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原辅料;

  11、不采购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原辅料;

  12、不生产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产品;

  15、不生产销售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食品。

  不合格食品管理及食品召回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守法经营,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制度,是指对生产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它安全卫生隐患的产品,采取停止销售,根据批次召回的管理制度。

三、经自查,发现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的,本公司停止生产销售:

  1、原辅料及成品的包装破损和运输途中被污染的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产品;

  2、原辅料或成品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

  3、使用感官鉴别已经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原辅料或成品含有以上不合格检测项;

  4、使用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原辅料或成品检测含有以上不合格项;

  5、无标签的预包装产品;

  6、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企业生产标准规定内容的;

  7、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8、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原辅料;

  9、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产品;

  10、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产品;

  1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 -的产品;

  12、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或经法定机构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食品。

  四、本公司员工发现所生产销售的产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项时,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2)将已销售经销商的产品通知撤出市场,追回产品,并向相关管理机关报告。

  (3)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五、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产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并将不合格产品追回和销毁。

  六、本企业与供货商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必须订立供货方原辅料质量保证条款以及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货和赔偿等条款。

  原辅料及成品查验记录制度

  一、为了加强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本企业为加强食品安全的自律制度,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三、本公司应向原辅料的供货商索取证明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第三方检验及产品自检等)。

  在进货检查验收时,如发现供货商的有效证件失效,应督促其及时补回,否则不与其交易。每次交易时应索取证明该批次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备有关部门查阅。

  四、本公司原辅料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帐必须每次交易进行登记。

  五、原辅料进货台帐登记的内容:

  (1)进货时间;

  (2)物品名称;

  (3)物品的数量、规格及品种;

  (4)生产者厂名、地址、联系方式;

  (5)物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情况;

  (6)物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标准代号;

  (7)登记人签名;

  六、产品销售台帐登记的内容:

  1、产品出库时间;

  2、产品类别及名称;

  3、产品的数量、规格及品种;

  4、购货方名称及联系方式等。

  七、本企业的原辅料进货台帐和产品销售台帐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以备接受检查。

  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检查、监测本企业食品质量的相关情况,应如实记录,列入台帐登记内容:

  1、产品质量检查和检验、监测结果;

  2、不合格的产品质量情况;

  3、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产品情况;

  4、其他需要登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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