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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25 12:04:29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

  一、安全技术资料包括安全技术文件和施工过程安全记录资料。

  二、安全技术资料应当按照工程局和地方政府要求进行整理、收集、归档,应做到收集及时、内容简洁、项目齐全、结论准确。能真实、可靠、正确反映安全施工的全过程,不得擅自修改、伪造或事后补做。

  三、各单位应定期对项目工程建档归卷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出评定结论。评定结论氛围齐全、基本齐全和不齐全三类,并附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审定表,

  四、安全技术保证资料应专人管理,避免由于保管不理,造成资料丢失。

  五、日常检查验收应按阶段、季节、分项进行,保持资料祥尽。

  六、交工验竣过程中,必须保持资料完整,不得损毁。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2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医院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安全管理,保证医院信息系统运行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是指医院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担信息技术服务且非本医院所属的专业机构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及其它相关信息化建设服务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财力、物力、时间和信息,为达到预定的安全防范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和,称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务安全管理遵循关于安全的所有商业准则及适当的外部法律、法规。

  第二节外包服务范围

  1、外包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等。

  2、咨询服务:

  (1)根据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协助医院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实施方案。

  (2)对医院现有的信息技术基础架构、设备运行状态和应用情况进行诊断和评估,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

  (3)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出备份方案和应急方案。

  (4)其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3、运行维护服务:

  (1)软硬件设备安装、升级服务。

  (2)硬件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3)根据医院业务变化,提供应用系统功能性的需求解决方案及执行服务。

  (4)系统定期巡检和整体性能评估。

  (6)日常业务数据问题的处理服务。

  (7)其它运行维护服务。

  4、技术培训: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

  第三节外包服务安全管理

  1、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应用确保信息安全的技术手段,建立权责明确、覆盖信息化全过程的岗位责任制,对信息化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2、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组织,明确信息化管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3、建立信息建设安全保密制度,与外包服务方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或合同,明确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要求。并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

  4、制定信息化加工过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等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

  5、外包服务方的人员素质、技术与管理水平能够满足拟承担项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安全资质管理。

  6、信息中心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日常信息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服务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安全性监督与评估,采取安全措施对访问实施控制,出现问题应遵照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医院的内部控制要求。

  7、对外包服务的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的安全状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当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应进行重新评估,提出改进意见,直至停止外包服务。

  8、使用外包服务方设备的,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9、在重要安全区域,对外部服务方的每次访问进行风险控制;必要时应外部服务方的访问进行限制。

  第四节附则

  1、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3

  一、项目经理部必须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进行认真会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或设计文件有遗漏而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针对性强、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三、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和规程;必须全面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

  四、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根据需要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并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五、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未获得批准之前,相应工作不得进行。

  六、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及外部环境实际情况的`变动对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进行修订变更。

  七、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修订变更必须依照审批程序及时办理修订审批手续,否则应停止施工作业。

  八、危险性较大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照《危险性较大分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建六局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建六局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制度》的规定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相应组织专家论证工作。

  九、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留存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附件。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4

  1、所有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要组织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并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经审批后,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实施,公司安全部门负责检查实施情况。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重大工程变更,应及时相应补充完善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有针对性。针对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各种施工设备、用电设施、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作业、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等不同条件采取相应的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要全面、具体。安全技术措施贯彻于施工的全过程,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

  4、安全技术措施分为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要根据施工条件、环境等不同条件,遵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以往的施工经验教训,采取不同的措施。对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高空作业及独立悬空作业,槽、罐内作业,脚手架搭拆,危险部位防护处理,地埋管线的开挖坑基等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要有详细的设计依据、计算方法、图纸、文字等要求。

  5、施工现场的临时和附属设施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环境、防火要求,并要加强管理,搞好文安工程。

  6、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没有的不能使用;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检修设备要同时检修防护装置。

  7、脚手架、吊篮、滑轮和安全网,搭设固定后必须经专职人员验收合格,方能使用;使用期间要指定专人维护保养,发现有变形、倾斜、摇晃等情况,要及时加固整理。

  8、施工现场和易燃易爆场所,电器设备和喷砂除锈周围,都要指定专人设置围栏或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9、为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的认真落实,各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情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施工队长、施工员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要严格履行双方签字确认。

  10、喷漆、喷镀、化学预处理,喷砂等有害有毒作业场所,必须采取措施,使尘毒浓度达到iso14001/28001环境/职业健康标准。

  11、采用各种安全技术和施工技术的革新和科研成果,都要经过试验,鉴定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才能使用。

  12、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要防雨防汛、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冬季要防风、防火、防冻、防寒,防止煤气中毒;要防雷、防触电、防坍塌、防雷雨大风。在雨季和大风到来之前,应对临时设施、高空设施和电气设备进行防护加固,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13、施工现场和贮存易燃易爆器材的仓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5

  一、雨期施工阶段及降雨等级划分

  1.雨期施工阶段划分

  根据我国各地区历年实测资料统计,每年6~9月份的平均降雨量,占年平均降雨量的60%-80%左右,因此称6~9月份为雨期(各地区以当地实测资料统计为准,确定当地的雨期施工阶段)。

  2.降雨分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几个等级。

  3.(1)小雨,现象描述为雨能使地面湿润,但不泥泞,一天内降雨量为1~10mm。

  (2)中雨,现象描述为雨降到屋顶上有淅淅声,凹地积水,一天内降雨量为10~25mm。

  (3)大雨,现象描述为降雨如倾盆,落地四溅,平地积水,一天内降雨量为25~50mm。

  (4)暴雨,现象描述为降雨比大雨还猛,能造成山洪暴发,一天内降雨量为50~100mm。

  (5)大暴雨,现象描述为降雨比暴雨还大,或时间长,造成洪涝灾害,一天内降雨量为100~120mm。

  (6)特大暴雨,现象描述为降雨比大暴雨还大,造成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一天内降雨量>200mm。

  二、雨施的特点和重点

  1.严格按照雨季施工有关规定、规程的要求,提前制定切实可行的雨施方案,并严格落实。按照集团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雨期进行地基基础施工的方案由项目部(或分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编制,同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会议纪要”,经项目(或分公司)经理签字同意后,上报公司技术部(电子版)。公司技术部对上报的方案进行审批(三个工作日内);其他工程雨期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或分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编制,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2.各新开工程应尽快形成基坑的挡水及现场排水设施。

  3.加强基坑边坡的支护的设计、施工、验收、监测、移交等工作。

  4.提前做好雨施的宣传、培训、动员工作。

  5.按照雨施方案要求,准备好雨施及防汛的物资、设备、机械、人员、通讯等。

  6.各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制定雨期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组织,保证工程质量。

  三、雨期施工准备及要求

  1.公司雨期施工(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

  公司雨期施工(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电话xxxxxxx;联系人:xxxxx

  2.雨期施工管理流程及各项准备工作

  (1)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雨、汛期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部(分公司)经理任组长,受公司雨期施工、防汛领导小组领导;并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防洪、防汛抢险队。

  (2)各单位要针对所承建工程的特点、施工部位、进度计划编制切实可行的雨期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完成方案审批、备案工作。

  (3)雨期施工前,各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并向工程、质量、安全、物资等有关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技术交底内容提前做好物资、设备、人员等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4)各单位对审批后的雨期施工方案、以及其它相关方案(护坡、外架子等方案)应认真落实,并对雨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和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6月1日前将自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施工管理部。

  (5)施工管理部将组织公司相关部室于6月下旬对重点工程进行雨施工作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检查重点是雨期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雨期施工准备情况、现场实际落实情况等。

  3.雨期施工方案

  雨期施工方案的编制原则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经济合理,有效地减少降雨给施工带来的影响。

  雨期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及雨施情况:简述工程概况,重点阐述雨期施工项目、部位、主要工程量及预计施工时间;

  (3)雨期施工部署:成立雨期施工防汛领导小组,雨期施工流水段划分,劳动力、进度安排等;

  (4)雨期施工准备:雨施的技术准备,包括雨施方案、交底、雨施应急预案的编制、交底等;雨施物资材料的准备,包括抗洪抢险物资、施工物资、机械设备计划等;雨施现场准备,包括现场硬化、排水设施准备等。

  (5)雨期施工主要措施;

  (6)雨期施工质量、安全防护、环保等措施和应急预案;

  (7)附图。主要包括:标明现场防汛物资、设备存放位置、防汛重点控制部位和排水流向的平面图,防汛组织机构流程图及有关计划用表等。

  4.雨施期间应及时向施工管理部询问月、旬天气预报。项目部/分公司设专人每日收听天气预报,根据天气变化合理组织施工。

  四、施工道路及临时设施管理

  1.施工道路与场地

  (1)施工道路应将路基碾压坚实、做好面层及排水沟、排水涵管等设施,确保雨期道路循环通畅,不淹不冲,不陷不滑。

  4.1.2在做施工技术准备时,应根据工程场地地形特点和环境情况,因地制宜地妥善设置综合排水设施,确保及时将积水排出场外。

  4.1.3凡有可能积水的区域,应事先填筑平整。各种构件、大型模板、机具等的存放场地以及现场钢木加工和预制构件的生产场地,应分层碾压密实,严禁积水,防止雨季下沉。

  4.1.4场地排水坡度不应小于3‰,并能防止场地周边地区的水流入。排水沟坡度不应小于5‰。

  4.1.5多个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时,应由总包单位制定统一的总体控制措施,各分包单位严格落实。

  4.2临时设施

  4.2.1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应严格按照各有关规定实施,防汛器材要备齐并按有关规定发放。

  4.2.2雨季施工前,对各类仓库、变电站、配电室、配电箱、机具料棚、食堂、宿舍(包括电气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固补漏。对于危险建筑必须及时处理。

  4.3脚手架

  4.3.1脚手架的设计、搭设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搭设后未经专业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3.2雨期施工前,要对各类架子区域的防洪排水设施进行认真地清理和修复,确保排水有效,不冲不淹,不陷不沉。

  4.3.3雨期施工中,要经常检查各类架子的`根部及与建筑物拉结牢固情况。要及时维护和加固立杆、扫地杆、立柱、抛撑等根部的垫板垫木。确保垫设位置正确,平稳牢固。

  4.3.4要经常检查和及时维修加固各类人行脚手板和斜坡坡道的脚手板及防滑条。确保架板稳固,防滑措施有效。为确保防滑效果,不宜使用钢筋或竹板做防滑条,在斜面上铺设的脚手板,不宜使用钢跳板。

  4.3.5要经常检查和维护调整各类架子的缆风绳拉线。各拉线的紧张度要平衡,拉线地锚区域不得积水。

  4.3.6脚手架、提升井架等超高架子要有妥善的防雷保护设施。

  4.3.7大风大雨后,须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经施工负责人确认后,方可使用。雨期施工期间,要加强对各类架子的沉降量及垂直度的观察测定,做好观测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有关措施予以解决。

  5、雨期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5.1土方与基础工程

  5.1.1在进行土方与基础工程施工时,应尽量安排在雨期以前完成。确需在雨期施工的,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雨期施工方案中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措施。土方开挖前要备好防洪器材和排水机械设备。

  5.1.2要防止基坑(槽)进水泡槽。挖土前要在工作区域四周做好挡水墙、排水沟等截水排水设施,防止区域以外的水流入。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同时做成一定坡势,以利集水外排。基底成型时宜同时在基层做好排水沟、集水井等抽排系统,下雨时及时排除落雨,防止雨水泡槽。

  5.1.3要严防滑坡和边坡塌方。雨期施工中基坑(槽)边坡支护的设计应比常规设计适当从严。应制订详细的边坡和临近构筑物变形监测方案并在基坑支护和基础施工期间认真实施。

  5.1.4边坡开挖后要及时防护,避免雨水冲刷。

  5.1.5基坑挖好后要迅速协调组织好钎探、验槽等工作,尽量减少槽基暴露时间。

  5.1.6灰土垫层地基的施工宜采用小步距流水段,加紧各工序的衔接,灰土打完后应及时进行基础施工并防止雨淋浸泡等。

  5.1.7基础混凝土施工时必须考虑随时准备遮盖挡雨和排出积水。箱形基础、筏形基础的底板上,应在适当位置增设集水坑,以利雨水的排除。

  5.1.8桩基施工前,应将场地平整并碾压密实,四周做好排水沟,防止下雨时造成地表松软,影响成桩质量。桩孔要随钻、随灌混凝土,防止出现灌水塌孔。

  5.1.9回填土应在晴天进行。回填时除按照正常施工的有关规定外,还应严格控制土的含水量,必要时采用翻晒晾干措施。雨天和基槽有积水时不能进行回填。

  5.1.10严格控制坡顶荷载,荷载的大小以及距边坡的距离应符合方案设计要求。

  5.1.11降水工程应加强雨天的观测,绘制地下水位曲线图,与配合单位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5.1.12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应严格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xx]213号)的规定。

  5.2砌筑工程

  5.2.1砌筑工程施工前,要检测各种砌块的含水率。控制砂浆的稠度,受雨冲刷而失浆的砂浆,应重新加灰搅拌后才能使用。砂浆应随拌随用。

  5.2.2每日收工时应妥善覆盖砌体表面,防止突然降雨冲走砂浆,致使砌体倾斜倒塌或影响质量。

  5.2.3刚砌成的砌体若经雨水冲刷,砂浆中胶结料流失较重时,应拆除重砌。

  5.2.4下雨时,禁止露天砌筑作业。在小雨中必须砌筑时,应适当减少砂浆稠度,减少日砌筑高度。

  5.2.5大于1.5m高的底板防水保护墙如与边坡无可靠拉结及有效的排水措施,其背后不得回填土。

  5.3钢筋混凝土工程

  5.3.1因雨期砂石含水率变化幅度较大,混凝土搅拌站要及时测定砂石含水率,并调整水灰比,严格控制坍落度,确保混凝土质量。各项目部现场应加强对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验收。

  5.3.2不宜冒雨露天浇灌混凝土,开盘前应与气象部门联系,掌握天气变化情况,避免遇雨影响混凝土施工质量。

  5.3.3对终凝前的混凝土,应及时覆盖防止受雨冲淋。

  5.3.4合模后如不能及时灌筑混凝土时,应在模板的适当部位预留排水孔,雨后模内积水排除干净后才可浇筑混凝土。

  5.3.5涂刷水溶性脱模剂的模板,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脱落,影响脱模及混凝土表面质量。脱模剂涂刷后经历大雨冲刷或流失严重的,合膜前应重新涂刷脱模剂。

  5.3.6在浇灌混凝土中遇雨不能连续施工时,应按规范规定留置施工缝并覆盖防雨材料,雨后继续施工时,应先对接合部位进行处理后再进行浇筑。

  5.3.7雨期施工期间应加强防风紧固措施。各类模板临时停放,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防风固定。

  5.3.8大模板合模过程中,如遇突然的大风大雨,应将模板固定稳固后再离开。

  5.3.9竹、木模板及方木、支撑构件等用完后码放整齐,下部垫好垫木,阴雨天气及时覆盖塑料布,防止木材变形。

  5.3.10遇大雨大风后,应对模板和支撑重新进行一次校验和加固,防止模板松动或支撑下陷。

  5.3.11钢筋现场储备量应合理,避免长期储存淋雨产生老锈。钢筋在安装前应清除表面淤泥、老锈。

  5.3.12钢筋焊接面不得有水珠,在雨天严禁施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5.4吊装工程

  5.4.1雨期施工前,机械租赁单位应联合使用单位对在使的塔吊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做好记录。若有问题,及时报告并解决。

  5.4.2塔吊使用前必须检查避雷及接地接零保护是否有效,雨后还必须及时检查塔吊路基有无下沉现象,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5.4.3采用履带起重机或轮胎起重机时,要防止停机位置的土基浸水软化。在人工填土上停机作业时,宜采用活动路基箱或枕木等措施,防止吊机起荷作业时,机体或支腿下陷倾斜。

  5.4.4雨中不宜吊装作业和露天焊接作业。

  5.4.5吊装作业期间遇雨时,必须对已就位的构件做好支撑加固,方可收工。

  5.4.6大风大雨后,要进行塔吊基础观测和塔身垂直度的观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5屋面工程

  5.5.1屋面工程施工时,应掌握近期天气预报,严禁在雨中进行防水施工作业。

  5.5.2屋面上铺筑保温层时,应及时做好上部找平层,以防突然降雨淋湿或浸泡保温层。

  5.5.3结构封顶后,未及时进行屋面施工的,应对屋面的预留洞口进行封堵,防止漏水。

  5.6装饰工程

  5.6.1室内装修宜在屋面楼地面工程完成后进行,或采取先做地面,堵严各种孔洞、板缝,防止上层向下漏水。

  5.6.2室外抹灰和饰面砖镶贴应及时注意苫盖,防止突然降雨冲刷。降雨时禁止进行外墙面装修作业。

  5.7水暖、电气工程

  5.7.1在基础工程施工时,应将水暖、电气的穿墙套管或预留洞口及时封闭,防止雨水及泥砂冲入。

  5.7.2地下的水暖、电气工程,在备齐材料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后,再挖沟槽,抓紧施工安装,同时要做好防洪排水设施,防止沟槽灌水。暖沟进户口要设临时挡水封闭。

  5.7.3电气墙体预埋管、盒、箱等,均要随预埋随封闭管口,防止降雨进水,门头、雨罩和挑檐部位的预埋电线管、灯头盒等,均应先做好其本身及其连接节点部分的封闭,再浇灌混凝土,确保使用时管腔内不进水。

  5.7.4通过屋面的暖、卫、煤、电视天线等立管,在施工中要随时做好管口临时遮挡封闭,防止突然降雨灌水。并应及早做好正式防雨防水节点。

  5.7.5高层建筑在结构完成后,要及时做好避雷设施,以保安全。

  5.7.6室内下水与室外管道接通前,应先将室外检查井临时加高围档,防止因室外场坪工程未完降雨而灌入井中冲入室内。

  5.7.7电气安装管内穿线以前,应从上往下对管路吹扫,以防止管内存有积水。

  6、雨期施工物资及设备管理

  6.1材料、构件储存及保管

  6.1.1各种材质的门窗及其配件、细木制品等,宜水平存放,有防雨防晒措施。存放场地应保持干燥,底层要搁置在调平的垫木上。垫木应沿边框和中格部位合理布置。

  6.1.2砂子、豆石、陶粒等松散材料,堆放周围要加以围护,防止被雨水冲散。

  6.1.3水泥、耐水腻子等应存在库房内并垫高20cm,现场堆放的白灰等必须架空20cm以上,阴雨天气用苫布及时覆盖。现场不宜对方过多水泥、白灰,宜根据施工进度分批进场。

  6.1.4彩色石碴要按规格品种分隔围护堆放,下垫上苫,防止水冲流散混杂。

  6.1.5各种石膏板、配筋加气板、各类轻质复合隔墙板材,严禁雨淋、浸水、受潮。

  6.1.6钢筋堆放料场做好排水工作,堆放时应架空,减少钢筋生锈情况。直螺纹丝头必须戴帽,雨天应覆盖塑料布,套筒严禁露天堆放。

  6.2机械设备

  6.2.1现场机械操作棚(如搅拌机、卷扬机、电焊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等),必须搭设牢固,防止漏雨、潲雨和积水。

  6.2.2用电的机械设备要按相应规定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并要经常检查和测试有效性及灵敏性。

  6.2.3塔吊基础要做专业设计,做好排水沟槽,防止积水影响塔基稳定。

  6.2.4塔吊如距高压线较近时,应做三组三角地线,以减弱雨期施工的静电感应。

  6.3电气设备

  6.3.1在雨期施工前,应对现场所有动力及照明线路、供配电电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线路老化、安装不良、瓷瓶裂纹、绝缘降低以及跑漏电等问题,必须及时更换。

  6.3.2配电箱、电闸箱等,要采取防雨、防潮、防淹、防雷等措施,外壳要做接地保护。

  6.3.3现场的脚手架、提升架、外用电梯等,均应设置避雷装置,并要经常检查和遥测。

  6.3.4动力设备的接地线不得与避雷地线共用。接地线如需拆换时,必须先做好新的接地线后再进行。

  6.3.5线路架设及避雷系统敷设时,应掌握气象预报情况,严禁在雷雨天气中作业。

  7、主要安全要求

  7.1各单位编制的雨期施工方案中,各项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贯彻防触电、防坍塌、防雷击、防暴风、防中暑、防食物中毒。并编制雨期施工应急预案。

  7.2雨天施工人员必须配备雨衣、雨靴等相应的防护用品。

  7.3加强教育,防止雷雨天树木、旗杆导雷伤人。

  7.4雨季期间应加强现场排水设施、管线、厕所的维护和清掏,防止积、漫水。消灭积水死角,避免孳生蚊蝇。雨施前应全面检查整修现场排水系统。

  7.5已完结构的楼板预留孔洞应及时封堵,防止雨水逐层漫流。

  7.6临近高压线的工程应定期检查高压线的防护情况,外电架空线安全防护脚手架应高于架空线1.5m,所有导电线路严禁与防护架子相连。施工人员严禁在防护架子下躲雨。

  7.7大风、大雨天气禁止从事露天高空作业。

  7.8防汛物资应明确标识,严禁随意挪用。

  7.9现场应在明显的位置公布天气预报,根据天气情况灵活安排施工任务,避免窝工。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6

  落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体责任,确保工艺技术生产研发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坚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艺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安全管理–PSM(ProcessSafetyManagement)是通过对企业工艺危害和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价和处理,从而避免与企业生产工艺相关的伤害和事故的管理流程,帮助企业识别、了解和把控高卫工艺中的风险,建立一套系统的业务改进机制、企业风险管理的方法以及安全标准,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加以识别和管理。

  4.1生产部门负责工艺技术研发过程中安全评价和安全措施的制定、实施。

  4.2质量等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工艺技术研究过程中相应职能管理范围内的安全制度的制定和监督管理。

  4.3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对生产装置运行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进行工艺安全专业检查,并组织装置开车前的安全检查。

  4.4工艺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工艺规程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制定工艺装置检修计划并监督实施。

  4.5工艺技术部门负责对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技术指导和新装置开车前的安全检查。

  4.6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工艺装置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4.7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工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工艺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和监督执行;负责装置的日常安全运行管理。

  4.8工艺技术部门负责制定工艺安全管理相关培训计划并组织、监督培训计划的实施。

  4.9工艺变更需要由变更部门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由工艺技术、设备、安全等相关部门进行变更审核,由单位负责人进行变更审批,由变更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5.1.1单位设备、线体、岗位必须有工艺规程和生产操作规程及岗位作业指导书。

  5.1.2新设备或新工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及标准由项目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组织编写试行稿,由工艺技术部门负责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实施。

  5.1.3对原设备工艺规整和操作规程的修订由工艺技术部门组织,涉及到部门或人员配合进行。

  5.1.4工艺技术部门对工艺规整和操作规程的实施进行监控,对工序质量偏离控制规范情况及时进行纠正。

  5.2.1.1工艺试验涉及到上新装备时,单位必须坚持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原则;

  5.2.1.2工艺试验前,单位先对试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负责对试验过程中新增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辨识和识别,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2.1.3须对增加的辅助设施制定相应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

  5.2.1.4新增设备、新增危险源和环境因素,须对操作人员进行职业危害安全告知以及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5.2.2对超出设备设计技术要求:工艺试验前,各单位应进行设备安全能力校核,对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提出相应安全措施。设备安全能力校核由生产单位工艺技术部门、设备部门编制、设备部门负责人、工艺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防护措施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两项同时完成后才能开始实施。

  5.2.3对以前从未使用过的新材料(如油、酸、气等):

  5.2.3.1各单位选用的新材料须符合企业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

  5.2.3.2各单位必须了解、掌握选用新材料的安全技术特性,识别安全、环保、消防隐患,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5.2.4调整工艺路线、工艺参数:试验前,各单位要对新工艺路线的可行性进行安全、职业健康论证,确定并制定需要增加的安全防护措施;由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实施。

  5.2.5原、辅材料发生较大变化:试验前,生产单位必须对原、辅材料涉及到的安全、环保因素进行确认,涉及到安全、环保因素的,由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安全、职业健康防护措施,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实施。

  5.3.1.1新装备所在单位必须坚持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原则执行;

  5.3.1.2新装备、新技术实施过程中,要对新增的安全、环保因素须进行确认,由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安全、职业健康防护措施,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实施;

  5.3.1.3新装备试车前,要制定相应的试车规程(包括工艺、安全技术操作和设备使用维护);新装备使用前,由各单位制定相应的《工艺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报工艺技术、安全、设备等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5.3.1.4各单位对新装备、新技术在使用过程中对工厂内存在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发现安全、环保因素的,由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安全、职业健康防护措施,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实施;

  5.3.1.5新装备、新技术试验前,各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并保留记录,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5.3.2.1特种设备(指压力容器(含气瓶)、锅炉、电梯、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和特殊物资(指有害元素和油、酸等)安全使用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的法规要求;

  5.3.2.2特种设备(指压力容器(含气瓶)、锅炉、电梯、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和特殊物资的使用,须由专职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确认设备、物资在安全、正常状态下才能使用;

  5.3.2.3有害元素(如砷、锑、铋等)和油、酸、气等液体的使用:

  1)由各单位工艺技术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才能采购;

  2)使用前,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制定安全使用和管理要求;

  3)使用前,各单位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告知,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5.3.2.4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参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5.4.1各单位员工必须掌握本岗位工艺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1)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包括化学品的物理特性、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毒性、职业接触限值等;

  2)工艺信息:包括工艺流程图、化学反应过程、最大储存量、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等;

  3)设备信息:包括设备材料、设备和管道图纸、电器类别、调节阀系统设计、安全设施(如报警器、联锁)等。

  5.4.2各单位应落实专人对工艺安全信息进行管理,及时更新,保证工艺安全信息随时保持完整、有效、可靠,及时组织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执行。

  5.4.3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各项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企业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及完整性。

  5.4.4各单位应对工艺过程进行危险性分析,主要包括:

  5.4.5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检查和安全条件确认。各单位必须组织进行开车前的安全确认,对单位检修后的开车,由工艺技术部门组织进行开车前的安全确认。

  1)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照不伤害人员为原则,妥善处理,同时向单位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报告。

  2)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报告单位领导、安全、设备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必要时,按岗位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的紧急停车步骤紧急停车。

  5.4.7生产装置泄压系统或排空的危险化学品须用管道引到室外并高出房顶排放或运至安全地点并得到妥善处理;

  5.4.8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工艺参数控制不超过安全限值。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保证工艺参数偏差及时得到纠正,并做好相应记录。各单位应组织工艺运行分析,找出生产工艺运行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改进点,不断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工艺安全可靠性。

  通过对工艺技术变更的控制,对影响工艺安全、质量的5M1E要素(人、机、料、法、环、测)进行管理和控制,使这五个因素在保证安全、质量的范围内合理的变动。

  5.5.1.4变更申请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5.5.1.5申请变更部门将书面变更申请报至变更审核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5.5.1.6审核后报至单位负责人,进行变更审批。

  5.5.1.7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5.5.1.8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5.5.1.9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1)各单位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检查、了解、学习中发现的任何能够对生产的安全、稳定、高效、节能等有益的改进措施,均可向各自的主管领导提交变更申请。

  2)相交领导收到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将变更申请递交至变更所涉及的审核部门。

  3)审核部门收到变更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提事项进行讨论和研究,充分分析变更的可行性性、可靠性与潜在的风险,必要时可进行适当的补充或修改,对于技术上可行、风险上可接受的变更,经相关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4)对于不予采纳的变更,审核部门要及时把不予采纳的理由反馈给变更申请部门。

  5.5.2.2管理变更的程序:管理变更的相关程序按工艺技术变更审核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5.5.2.3变更的验收:凡是涉及工艺、技术的变更、设备设施的变更以及设计变更都需要进行变更验收,评价变更后的效果、影响及存在的各种风险等,

  5.5.2.4由于变更而产生的各项资料均应交工艺管理部门存档。

  5.5.2.5工厂鼓励员工在工作中通过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发现问题,提出相应的变更建议;积极地学习、消化、吸收国内、国外同行业中先进的经验与技术,提出改进和优化现有工艺技术或参数或操作方法的变更意见。并对采纳的部门给予一定奖励。

  5.5.2.6任何员工在未得到许可的条件下,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否则公司将视为违章作业,严肃处理。

  5.6.1.1工艺事故按事故性质可分为工艺质量事故和工艺责任事故两类。

  5.6.1.2因工艺设计错误、上下工序工艺匹配不合理,以及设备陈旧、耐火耐腐蚀材料非正常损坏等造成自身能力下降,在实际运作中长期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称为工艺质量事故。

  5.6.1.3工艺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应努力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工艺质量问题,加紧修、配、改等,确保设备按设定能力运行。

  5.6.1.4因工艺操作失误,巡检不到位、故障处理不及时、技术整改方案落实不力,造成停产、减产或产品质量问题等称为工艺责任事故。一旦出现责任事故,应及时取证,在事故处理后尽快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5.6.1.5工艺事故按事故损失可分为一般工艺事故、重大工艺事故和特大工艺事故。

  1)造成停产或主设备停机1小时以上,一天以内(含1天)为一般工艺事故。

  2)造成生产工艺流程中主设备一天以上,6天以下为重大工艺事故。

  3)造成人员伤亡及造成设备爆炸、火灾、厂房倒塌等为特大工艺事故。

  5.6.1.6凡因工艺事故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的,参照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5.6.1.7一般情况下,工艺事故计算时间是从设备停止运转到开机正常运转时间,停机过程中因备件或其他因素造成的'检修,恢复等待时间扣除。

  5.6.2工艺事故损失的计算:凡因工艺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参照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5.6.3.1各单位设备操作人员、巡检人员应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掌握设备的性能及基本保养知识。

  5.6.3.2工艺技术部门应对工艺或设计缺陷加强整改。

  5.6.4各单位需定期召开工艺安全、质量例会,分析现场出现影响工艺安全、质量方面的各种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实施。

  5.6.5各单位针对工艺事故的原因,制定出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两方面的防范措施。技术措施必须首先落实,再强调管理措施。

  5.6.7制定的防范措施要从实际出发,稳妥可靠。落实防范措施要有负责人、期限和标准要求;在没有落实防范措施前,又无临时可靠的保证措施,不得恢复生产。

  5.6.8.1车间在发生工艺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1)工艺事故出现预兆可能要发生,自己不能确认时,因先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不让事态扩大,同时向工艺技术部门负责人、现场生产管理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汇报,相关负责人立即赶往出事现场,或根据报告情况快速提出处理意见。

  2)事故一旦发生,操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包括按操作程序停机、止料等,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蔓延,若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抢救。

  3)在紧急处理后,立即向工艺技术部门负责人、现场生产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发生部位、时间、已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以及事故有无进一步扩大的危险。

  1)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巡检人员要紧守事故现场,并如实地、毫无隐瞒地在《交接班记录》中详细记录工艺事故发生的部位、时间、已采取的紧急措施及设备目前的状况等,并签上自己的姓名。

  2)现场单位负责人在得到操作人员关于工艺事故的紧急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察看,并决定处理方案,组织处理。

  3)一般事故由现场生产管理部门决定处理方案,并组织力量处理,并上报工艺技术部门。

  4)重大事故应在保护现场的同时,报告工艺技术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查看现场后,研究决定处理方案。

  5)各部门事故处理人员在接到抢修、处理任务的电话、口头或书面通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拖延、推诿,必须全力以赴抢修处理,操作人员必须在抢修现场,主动配合或协助有关人员抢修、处理。

  5.6.8.3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牌,处理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服从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以防止伤亡事故发生。在处理事故过程中没有按安全规程操作而出现伤亡的事故,按集团有关规定处理。

  5.6.9.1事故的责任分析目的在于事故责任者、领导和职工都受到教育,吸取教训,避免同类事故和其他事故的继续发生。

  5.6.9.2事故责任者确定,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参照各类技术参数和规程进行分析,连同有关人员的过失,与促成事故是否有因果关系来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管理责任者。

  5.6.9.3按责任分工和工作态度追究责任者,就是追究在个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负责而造成的事故。

  5.6.9.4按事故隐患来源追究责任者(上一班或几班就已经存在事故隐患,而没有及时处理,应追究这几个班责任);一个隐患涉及多个方面的管理、操作责任的以追究对事故起主导作用的一方为主。

  5.6.9.5按技术规定追究责任,在责任分析中追究属于明显的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

  5.6.9.6因管理者决策错误或工作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力或姑息迁就对发生事故处理不力而使事故重复发生;或因官僚主义,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迫使工作人员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的,由决策者、指挥者或指令者负责。

  5.6.9.7因拆除、毁坏、挪动安全装置、安全警示牌或对安全装置维护管理不当造成事故的,或应检查安全装置而未进行检查造成事故的,或明知安全装置失效而进行操作发生事故的由当事人负责。

  5.6.9.8因配料失误,计量不准,参数显示不正确以及已发现的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整改,又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或在事故后虽有有效的防范措施,但未得到很好的落实,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应由有关管理者负责。发生工艺事故,要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进行严肃认真的处理,处理工艺事故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和职员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一般工艺事故由各单位生产管理部门在一周内组织调查处理,并报工艺技术部门备案。

  2)重大工艺事故由工艺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在8天内组织调查处理,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特大工艺事故由单位负责负责人在20天内组织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5.6.10.2事故调查组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形成完整的事故调查报告,工艺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设备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或工序组号。

  2)事故发生背景、经过、一切原始记录,以及显示报警图表曲线记录等。

  3)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者处理结果。

  5.6.10.3事故责任者确定以后,要分清主次轻重,对主要责任者、直接责任者、管理责任者分别予以处理。

  5.6.10.4事故发生后,对事故处理不力或拖延、懈怠而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责任者,应视同事故责任者一并追究处理。

  5.6.11.1对工艺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扣分考核、通报批评、降级降薪、开除留用、除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7

  1、班组长每日召开班前安全会,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发现施工安全问题和隐患立即处理。

  2、材料储存在具有安全措施并与施工现场有相当安全距离的专用仓库。每种材料在库内储存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3、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区配备足量灭火器,设置禁火标志,在其附近严禁动火。

  4、反腐施工开始,应设立警戒区域并拉好警戒绳、挂设告示牌,通道口设专人值班,禁止非反腐作业人员进入反腐施工区域,进入施工区域不得带任何火源。

  5、作业区配有足量灭火器材且有合格的消防水源,作业时通风有专人负责,保证轴流风机正常运转。

  6、中午停工、晚上下班前班组长必须详细检查现场确保安全,如不作业应封闭出入口或留人值守。

  7、施工区域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未用完材料必须随时清理出现场,不得留存在作业区域。

  8、安全用电

  (1)电源箱放置在吸收塔外部。

  (2)照明电线用橡胶绝缘的软电缆线。

  (3)防爆灯与电源箱之间用整条电缆线,不得有接头或用排插连接。

  (4)电器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9、任何人进入反腐施工区域施工都必须严格执行作业票、动火票制度,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作业区内,严禁在作业区内吸烟。

  11、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加强现场管理,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反腐施工作业区。

  12、为了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有防火灾现场处置方案。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8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应根据工特点进行安全分析、评价、设计、制定对策、按照内外不同要求组织实施。

  2、室外作业主要组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其内容:

  (1)检查作业部门和班组人员是否按照该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如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模板、塔吊、安全网、施工用电、监边洞口等搭设及其防护设施必须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施工完毕后,必须按照拆除方案和有关拆除工程规定进行现场派员安全监护,设立警告标志。

  3、室内作业主要对进行技术分析、决策和信息反馈的研究处理,以及对收集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的检查。其内容:

  (1)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含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网络。

  (2)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3)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安全设施安装任务单及安全设施的验收书。

  (5)现场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教育记录。

  (6)项目经理、特种作业人员的特证情况和验证记录(复印件)。

  (7)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事故隐患整改材料。

  (8)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技术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9)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和事故奖罚与处理记录。

  (10)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11)基础资料的管理必须真实、标准、完善。每份资料要明确时间、地点、填报人,工程完结后合并于工程技术资料。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9

  为保证矿井机电系统安全运行,切实管好、用好小型电器,使小型电器的损耗降到最低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有关,特制定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及职能

  1、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杨村煤矿所有小型电器,主要有:按钮、接线盒、打点器、电铃、照明灯、组合信号等。

  2、职责

  机电科是全矿小型电器管理的主管部门,小型电器管理组(以下简称小电组)是机电科小型电器管理的业务职能组,对全矿小型电器的计划汇总进货验收、领取、发放、调配、现场检查、地面修复、检验、报废等实行统一管理;使用单位对各自的小型电器的使用、维护负全面的管理责任,使用单位必须设一名专(兼)职小型电器管理员报机电科备案,负责本单位小型电器的领取、使用、验收、回收等工作,并建立小型电器领用手册。

  计划编制、采购与库存

  1、小电组根据全矿实际消耗情况,编制小型电器整件或配件的购置计划,由机电科审核、报矿分管领导批准。

  2、新上工程增加的小型电器,使用单位必须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计划报小电组,小电组经核实后,需购置的报计划购置,计划外的小电组不予发放,因此而影响生产的由使用单位负责。

  3、各单位计划编报需经单位负责人和编制人盖章,一式三份,并注明使用地点、规格及数量。

  4、器材科根据小电组申报批准的计划必须按时供货。

  5、小型电器进货后,由器材科组织小电组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小型电器由小电组领回保存。

  6、各类照明灯具由使用单位自行编制计划。

  使用与调配

  1、小电组对新进的、使用中的、检修后的小型电器,进行编号、建账、建卡、挂牌管理,必须做到账、卡、物、牌板四相符。

  2、小型电器在下井前必须进行防爆检查,贴防爆合格证,合格后方准下井。

  3、各单位需用小型电器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到小电组办理领用手续。申请应注明所需电器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使用地点等,小型电器的正常使用,一律实行交旧换新,特殊情况下,可先领新后交旧,但交旧时间不得超过2天。

  4、凡井下撤除不使用的(或更换下来的)小型电器,使用单位必须在三日内回收上井,交还小电组,并办理相应的手续,每拖延一天按原值6%罚款。凡因回收不及时造成损坏和丢失的,按原值100%给予赔偿。

  5、使用中的'小型电器,使用单位要加强维护和管理,保持完好,杜绝失爆,并不得私自转让。因维修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坏和丢失的,按原值的100%给予赔偿。

  6、凡交回小电组的小型电器,零部件必须齐全,否则按其轻重给予处罚。

  7、新施工安装或使用中的小型电器需单位之间移交时,小电组参与移交验收,并办理相应的手续,否则按原单位使用对待。

  检修

  1、使用中的小型电器由各单位自行检修维护。

  2、回收上井的小型电器由小电组进行检修,小电组要对收回的小型电器及时进行修复,并确保检修质量,以保证生产的需要。

  检查

  小电组对井下小型电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每月一次,检查监督小型电器的使用情况,井下小型电器必须保持完好,杜绝失爆,每检查出一处失爆,罚使用单位200元。各单位小型电器完好率要达到95%以上(含95%)。检查结果,小电组应及时下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加倍处罚。

  其它规定

  1、小型电器(包括配件)购置费用由机电科纳入矿井材料消耗计划。

  2、小型电器的年消耗量,严格控制在矿规定的计划内,对超出或节资部分,按矿规定给予奖励或处罚。

  3、小型电器所罚款项全部用于奖励在矿井小型电器管理工作中的优秀单位或个人。

  4、罚款或奖励款项由小电组汇同财务科办理有关手续。

  附则

  1、本管理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2、本管理办法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0

  1.目的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作业指导书是指导现场施工作业的操作性文件,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各项控制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为了确保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有计划、有组织、优质高效的顺利完成,根据科学管理、合理组织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建设所有相关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指导书的编报与审批。

  3.职责

  3.1承包商:

  1)施工承包商、调试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承包范围内的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试运、调试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并严格按照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调试、试运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2)施工承包商进场后,应在半个月内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提交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编制目录,并会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确定报验范围、审批级别。

  3)根据三方确定的报审级别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的编制、报验。

  4)对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的涉及重大人身安全及机械设备安全的项目,施工承包商还应组织专家论证会,并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及有关单位参加。

  3.2监理公司:

  1)施工承包商提交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编制目录后,会同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讨论确定报审范围及审批级别。

  2)应施工承包商邀请参加施工技术措施专家论证会。

  3)负责对施工承包商编制的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试运、调试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核,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3.3建设单位三期办负责对承包商编制的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试运、调试措施、临时用电方案)进行审批,并监督其实施。

  4.规定

  4.1定义

  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石方爆破、煤仓煤斗吊装、锅炉大板梁吊装、锅炉受热面“四管”安装、锅炉炉顶密封、锅炉水压试验、化学清洗、发电机定子吊装、蒸汽吹管、主变压器吊罩检查、厂用电受电等国家强制性条文要求的,以及各施工承包商质量保证文件中规定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

  4.2编制

  4.2.1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应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范规定的`原则、依据和主要内容,结合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条件和施工承包商的自身条件进行编制,同时应符合施工承包商各自制定的质量保证文件的规定以及施工组织总设计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具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承包商在编制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组织、管理、安全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确保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在技术上可行,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和现场管理,以及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施工周期。

  2)符合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单位配合施工承包商做部分核算或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依据,并征得设计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及国外设备资料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2.2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4.2.2.1 编制依据。

  4.2.2.2工程概况,包括设计与设备特点、工艺要求、主要工程量等。

  4.2.2.3作业人员配备,特殊作业人员的资质和要求。

  4.2.2.4主要施工机械及工器具。

  4.2.2.5施工准备。

  4.2.2.6作业程序。

  4.2.2.7作业方法、工艺要求及质量标准。

  4.2.2.8工序交接及成品保护措施。

  4.2.2.9职业健康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环境管理。现场施工重要危险源控制点及预防措施。

  4.3编制时间

  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由施工承包商在该项目工程开工前二十天编制完成;单位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由施工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十天编制完成,并经其质量保证管理体系规定的各级责任人审查批准。

  4.4会审

  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的会审由监理公司组织,总监或副总监主持。参加单位有: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和编制该措施的施工/调试承包商等。

  4.5审批

  4.5.1会审组织单位负责重大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会审会议记录,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经参会人员会签并经建设单位审核后,下发承包商执行。

  4.5.2其他施工/技术方案及单位工程作业指导书由监理公司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签字批准后由施工承包商实施。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1

  车辆技术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营运客运车辆的技术管理,完好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禁带病车运行,确保运输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营运车辆总的管理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合理改造、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二、营运的车辆应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xx)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xx)等有关规定,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有效。

  三、公司按规定设置专门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确保营运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四、从事营运的客车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三级以上;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车辆应符合部颁《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xx)规定的高、中级客车,车辆状况达到二级车标准,禁止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老旧车辆或达到报废车辆参加营运。

  五、车辆应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8344—20xx)要求进行—级、二、三级维护,车辆的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或客车厂家保养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

  六、加强车辆维护保养管理,确保营运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

  (一)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

  (二)一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三)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七、车辆的一、二级、三级维护应在公司属下的汽车修理厂进行定点维护,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修理厂进行维护,严禁到无资质修理厂维护修理或私自更改车辆配置。

  八、修理厂必须认真进行维护作业,确保维护质量,并建立车辆维修技术档案,一车一档。车辆维护后,应将车辆维护的级别、项目等填入车辆技术档案,并签发合格证。

  九、客运车辆必须严格按核定的线路、站点运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越线行驶。

  十、营运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方可参加营运,按规定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车内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的配备齐全有效,安全出口通道畅通;应急门、应急顶窗开开启装置有效,开启顺畅。并在车内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行驶区间和线路、经批准的`停靠站点。

  十一、公司必须在营运客车车厢内前部、中部、后部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车牌号码、核定载客人数和投诉举报座机、手机电话,方便旅客监督举报。

  十二、建立健全客车报班安全例检的管理制度,严格按《汽车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办法》、《汽车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技术规范》做好车辆安检工作,确保每台车回场必检,合格才能报班,保障车辆行车安全。

  十三、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营运车辆的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其内容主要包括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车发票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车辆购置税复印件、保险、车辆技术状况检测及等级评定资料、行驶里程记录和车辆维修记录以及肇事记录等情况。

  技术档案应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十四、加强对驾驶员驾驶技能培训,提高驾驶员技术水平,规范驾驶操作,制订车辆修理费、轮胎消耗和燃油消耗额定考核指标并进行定期考核,降低车辆运输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十五、营运车辆必须按国家交警、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将车辆送线检测审验,经检测审验合格后方能继续投入营运,严禁年审超期的车辆参加营运。

  十六、公司建立营运车辆牌证统一管理、派车单制度,明确规定牌证统一管理、派车的组织管理部门,派车单的内容包括了:由公司填写的车辆、客运驾驶人、线路基本信息,始发点(站)、中途停靠点(站)、终点(站),批准签发人。由客运驾驶人填写的旅客人数,运行距离和时间,途中休息时间,天气和道路状况,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事故等。

  十七、运行车辆的行驶证、营运证、线路牌等手续在行车时由当班司机保管,收班后或车辆报停的车辆牌证必须交由公司统一保管。车辆在每日收车后,应回单位的停车场或单位指定的其它场地统一停放。

  十八、所有参加营运的客车均应按规定强制参加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十九、经长期使用,技术性能变坏、消耗增加、维修费高、经济效益差、安全性能不可靠的老旧汽车,必须执行强行报废。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达不到安全运行标准,经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或达到国家规定的汽车报废标准的车辆必须交回公司统一报废,严禁报废车上路运行或私自倒卖报废车辆。

  二十、建立车辆报废台账资料,车辆的报废必须交由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回收,并及时办理车辆注销登记手续。车辆报废相关材料应至少保存3年。

  二十一、公司所有营运客车必须安装符合行业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应安装符合标准且具有视频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或监控端,并有效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2

  特种设备平安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管好设备和基础工作,必需仔细做好。

  1、有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平安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2、特种设备要有平安技术档案,并应逐台分离建档,平安技术档案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实、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特种设备使用证、注册注册记下表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情况记录;

  特种设备及其平安附件、平安庇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设备重大修理修、改造的有关技术文件;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平安技术档案必需齐、干净、规格化,准时收拾填写。

  4、公司档案保管员负责保管和供给公司图纸、技术资料。

  5、设备迁移或报废,其档案均随设备调拨,设备报废后,首先向质监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然后档案由公司档案保管员封存。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3

  为了搞好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促进文明生产,确实做到“科学管理、事事规范、件件标准”对设备使用单位执行“谁使用、谁维护、谁包机、谁负责”的规定,特对井下设备贴挂标识做统一规定:

  一、标识类别:

  设备包机牌、五小电器包机牌、电缆去向牌、防爆合格证,各种图、牌板。

  二、标识内容:

  (一)设备包机牌:安装地点,使用时间,使用单位,包机人,规格型号,电压、容量,负荷名称,短路电流,设备编号,整定电流。

  (二)五小电器包机牌:名称,编号,使用单位,包机人。

  (三)电缆去向牌:来自,去向,型号,规格,编号,长度,电压,单位,包机人。

  4、防爆合格证:名称,编号,检验员,发证日期。

  三、领取:

  (一)包机牌在设备、五小电器、电缆下井安装后,经机电管理部防爆检员验收合格后,由设备使用单位机电队长到机电管理部防爆组领取并签字。

  (二)防爆合格证在设备入井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后,由防爆检查员负责填写、粘贴合格证,盖章生效。

  四、贴挂标准:

  (一)巷道:

  各综采、综掘、硐室内应按标准挂有配电系统图,五制一规程牌板,配电系统图应随设备变更而更改。

  (二)包机牌:

  1、 一般机电设备(80开关、120开关、315开关、综保开关等)。

  包机牌统一贴在开关手把的上方。

  2、 移变:

  包机牌统一贴在低压开关行人侧。

  3、 绞车电机、溜子电机、风机电机:

  包机牌统一贴在电护罩前侧面上。

  4、 综掘机、采煤机:

  包机牌统一贴在控制开关面上。

  5、 五小电器:(二通、三通、四通、电铃、双按、三按等)

  负机牌统一贴在电器左侧中间。

  (三)电缆去向牌:

  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在拐弯外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的.接线盒两端都应有电缆去向牌。

  (四)防爆合格证:

  1、防爆合格证贴在设备、五小下面防爆大盖内中间处。

  2、各类电机的防爆合格证贴在接线盒上盖内中间处。

  3、防爆灯防爆合格证贴在上盖接线盒上面。

  4、馈电开关、风机专用开关、防爆证应贴在开关上腔盖中间处。

  5、高压连接器防爆合格证贴在处壳中间处。

  五、要求:

  (一)填写字迹要工整、规范,不得有漏项、不得涂改。

  (二)设备移交或包机人变更后,包机单位应及时更换包机牌(不能超过二天)。

  (三)包机牌如有破损,各包机单位应及时领取更换。

  (四)包机牌、去向牌统一在每年的更换一次。

  (五)发现包机牌、去向牌破损、涂改未按规定更换、填写,每台(次)罚款20元。发现防爆合格证涂改,未按规定贴挂,每台(次)罚款50元。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4

  1目的和范围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规定了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安全技术档案的管理制度

  3.1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b)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c)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d)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e)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f)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3.2安全管理员及档案管理员应认真贯彻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3电梯安全管理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做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4电梯安全管理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安全管理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做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3.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安全管理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5

  一、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向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的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防止一般化。

  二、施工现场道路,上下水及采暖管道,电气线路,材料堆放,临时和附属设施的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等要求,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三、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安全、有效,没有的。部能使用,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检修机械设备要同时检修防护装置。

  四、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安全网设施搭完后必须经工厂验收合格,方能使用,使用期间要指定专人维护保养,发现有变形、倾斜、摇晃等情况要及时加固。

  五、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四周都要指定专人设置围栏、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六、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两个以上的施工工队或两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交底。

  七、砼搅拌站、木工车间、沥青加工点及喷漆作业场所等,都要采取措施,限期使尘毒、浓度达到国家标准。

  八、采用各种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的.革新和料研成果,都要经过试验、鉴定和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才能使用。

  九、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止煤气中毒,雨季和台风到来之前,应对临时设施和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十、施工现场和木工加工厂(车间)和贮存易燃易爆器材的仓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十一、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厂和车间都应采取有利于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的先进工艺和技术,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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