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10-11 12:04:42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

  一、体育场地(场馆)、器材的安全与保护

  (1)学校的运动场地(场馆)、器材是学校的财产,要合理分配和使用;做到人人爱护、人人保护公有财产和设施。

  (2)增强对体育场馆、器材的保护意识,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在各运动场馆、器材室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

  (3)切实做好用电、用水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本着安全、节约、合理的原则使用。

  (4)定期检查体育场地、器材、器械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及时解决。

  (5)做到体育场地专人专管,保证场地、场馆器械的安全,保证器材的合理使用

  二、体育运动安全

  (1)体育教学必须以学生“健康第一”为原则,必须做到安全第一

  (2)教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要重视安全教育,加强防范措施。教师要科学安排教学全过程,对教学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要有前瞻性,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上锻炼课时年级组长、班主任应到场监督)

  (3)教学中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常规,加强安全教育,严禁学生违规上课。

  (4)教育学生重视自我保护,教会学生自我保护的方法。

  (5)体育教学活动,必须在教师的指导、帮助和保护下进行,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采取积极的安全保护措施。

  (6)对待伤病的学生和例假期间的女学生,教师应遵循量力而行的原则,要求其适度参加体育锻炼,对确实不能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要认真履行有关规定。

  (7)上课前,教师必须认真检查上课所使用的场地、器材,排除安全隐患。

  (8)加强课堂组织纪律性教育,维持好课堂秩序,制止危险行为。

  (9)课后对课间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2

  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可制毒等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确保管理到位,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必须落实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态度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2、剧毒、易腐蚀和易制毒药品必须实行专柜存放,至少

  3人加锁保管。易燃、易爆药品要存放地下室或地窑,并要完善各项防范措施。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花、带电作业。

  3、剧毒、易腐蚀和易制毒药品的名称、数量,除学校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掌握外,对其它人员一律保密。

  4、管理人员必须将各类危险化学药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5、管理人员必须将危险化学药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领用剧毒、易腐蚀和易制毒化学药品,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手续。用剩要全部收回、入帐。

  6、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危险化学药品的`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暴晒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7、学校要做好危险化学药品存放室的防火、防盗工作,要按照规定配备防火、防盗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8、购买易制毒化学药品,学校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区教仪站,由区教仪站统一报区公安局审批备案,再集中购买。

  9、危险化学药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学校主管领导签字,方可作报废处理。

  10、实验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要按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严禁随地倒放。

  11、学校领导对校内各类危险化学药品要定期检查、清点,如有可疑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学校发生危险化学药品被盗、丢失事件应迅速上报,并通知公安部门查处。

  12、对玩忽职守,不严格手续,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3

  在每天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课间活动能够起到放松、调节和适当休息的。作用。为了把我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下课后要轻步走出教室,参加课间轻松愉快的活动,未经许可,不得进办公室,不在办公室周转喧哗,不随意串班。

  2、各班值日生在预备铃之前,应主动认真地将黑板擦干净,把讲台整理好。

  3、课间休息不追赶打闹、起哄、搬动桌椅、乱写乱画。

  4、上下楼梯靠右慢行,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不并步,不跳步。

  5、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下楼道和上厕所不滑栏杆、不拥挤,不做其它各种危险性游戏。禁止学生扔石子、攀爬花坛、教室窗台和教室内桌椅。

  6、课间应抓紧做好下节课的准备工作,预备铃响后迅速进入教室。

  7、严禁学生课间擅自出校园。出校园必须有班主任批条,否则门卫不得放行。

  8、值周领导、执行校长、值周班级、班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并做好记录。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加强教育。

  9、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10、不玩各种电器开关、插头等,发现破损应马上报告老师,不要私自触碰。

  11、课间玩耍要文明,不欺侮弱小同学,不骂人,说脏话。

  12、课间活动不声喧哗,轻生细语,说普通话。

  13、课间活动同学间不相互打闹,不相互推来推去。

  14、学校举行型校内活动,各班任课老师要认真组织,消除安全隐患。

  15、开展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老师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16、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品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我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措施,规范安全管理,有效地防止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健康检查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二、食堂内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灭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的滋生条件。

  三、食品加工储存、销售、陈列和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维护、清洗消毒。冷藏冷冻设备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设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四、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的食品不能食用应及时销毁。

  五、超过保质期及其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不能使用。

  六、储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毒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七、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离地离墙标准为20公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八、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九、物资进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十一、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5

  一、实行学校、班级、家长三位一体的学生安全责任制,做到各负其责,时时有人负责;值周教师和行政值周负责午间执勤时间内的安全;任课教师负责上课时间内安全;班主任负责午自习结束到第一节课这段时间的学生安全;家长全权负责上学和放学路上期间的安全;学校内安全也应负责一部分安全教育责任。

  二、禁止学生翻围墙、校门、栏杆、篮球架;禁止学生爬窗台、在走廊上和楼梯间追打闹;禁止行课期间关闭楼门,堵塞学生畅通;禁止学生携带刀、棍和其它尖锐物品到公共场所活动和参加体育课,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应教育学生用完刀具应及时放回文具盒;禁止学生在岩边坎上玩耍,禁止学生夏天无大人带领独自下河塘洗冷水澡;禁止路上爬车、拦车。发现违犯禁令的学生,班主任必须严加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班主任通知家长,借助学校和家长的力量,共同解决。

  三、定期跟家长(监护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承担安全责任。

  四、应经常教育学生上楼下楼要缓步走,遇到同学摔倒要及时扶起,以免踩伤。实行值周教师和监督岗中午执勤制,负责在校学生和教师安静地午休及学生安全,特别要留意教学楼背面的池塘。

  五、每期开学、期中、期末、总务处负责认真检查中心校栏杆、房屋、厕所等地方有无险情,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长,及时采取措施排除解决;村级学校由主教负责检查上报,不能使用的,及时做好疏导工作,校长督促检查,凡因未履行安全职责,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执勤时间一过,班主任应及时到教室和周围走动观察,注意学生的活动,发现危险造成学生安全事故,追究班主任责任。集会、升旗仪式、各种活动,班主任和有关人员听见信号必须立即到场,维护学生下楼秩序,协助兼职体育教师整队,维护会场安静。

  七、实行行政值周安全管理负责制,当周行政人员,负责当周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八、学校领导要经常组织教工学习上级安全文件、规定、通知等,以增强全体教工的安全工作意识,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日常安全工作做到周围安排,周周都强调,绷紧安全弦。

  九、村校安全工作、村校校长参照本规定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倘若既无安全制度,又无防范措施,出现事故,追究村校校长责任。

  十、加强学校校舍和教师安全工作,大校门由门卫全天站岗,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实行门卫按时关锁门和教学楼门制,节假日轮流护校制,保证校产安全不受损,校舍和教工综治安全工作,由副校长工会主席负责组织具体抓,一抓到底。学生在校期间,一旦发生意外伤害,责任人应主动与班主任联系,立即护送到医院救治,避免势态扩展,倘若不理不问,造成大事,学校将从严处理。

  十一、处罚规定。在校时间出现学生伤害,视其伤害程度和责任人和尽责程度进行不同处理。伤害较轻,但又必须进医院治,责任人在岗,态度积极者,免于经济和校纪处分;如果责任人不在岗而造成的,罚责任人10元,学校大会点名批评。伤害严重(以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费为准),责任人在岗,态度积极者,按保险公司解决的.费用的2%罚责任人,6元起10元止。如果责任人不在岗,处罚50元,学校点名批评,并作校纪记过,(当年取消评优选好资格)。凡校舍设施发现危险,后勤及时按学校意见加强排除因拖拉松散,排除不力,造成事故,按本条不在岗追究责任。

  十二、关锁校门,教学校门和查看实验室,办公室等非教学室是值周教师的职责,检查值周教师的值周工作,是行政值周的职责,应该认真履行,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凡因值周教师失职,行政值周也未检查,造成校产被资或其它事故的根据情况分别罚值周和行政值周50%的损失费。

  十三、课间十分钟,全校教师人人有责,一旦发生意外伤害,每个教师都有责任进行解决和处理,需进医院,谁发现谁立即送医院救治,切不可袖手旁观。放晚学后,班主任应催促离其校回家,以减少在校事故机会。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6

  1、学校领导要把饮食安全卫生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范围,明确饮食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督查其认真履行职责。

  2、每学期初,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员都必须对饮食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体检,同时对其进行学生营养、饮食卫生法律知识培训一次。

  3、管理员要每周到校食堂进行食品质量检查,对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其是否依照国家部门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工作,指导、指令其不违法经营,并将情况按时反馈给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小组。

  4、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督查小组要经常性开展工作,如发现有不良情况要向管理小组反馈,保证师生利益和健康。

  5、主管领导要定期深入查看从业人员经营情况,加强动态管理,严控其学生食品原料采购关、消毒关,加工烹调关、储存关等,跟踪督查,限令整改,并要有整改记录。

  6、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营业执照。层层落实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合同书,要求负责人将《学校食堂卫生基本要求》落实情况作为管理重点。

  7、政教处配合管理小组对学生餐厅和食堂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卫生检查监督。包含卫生设施、从业人员卫生、食品卫生管理等方面。餐厅、食堂场所等环境要组织人员每天打扫并注意保洁、通风。

  8、实行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事物中毒或疑似事物中毒应及时报告教育局和启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救治工作。

  9、实行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0、炊事人员从事饮菜加工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工作服,佩带健康证。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7

  为加强学校大型活动的组织领导,规范管理,确保大型活动正常、安全、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大型活动包含校内活动和校外活动两大类。校内活动指由学校组织开展的在校内举办的参加人数较多的集会、培训、运动会、文艺演出、军训、家长会、开放周等活动。校外活动指由学校组织开展的到学校以外的`地方举办的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社会实践、军事训练、实训实习、参观考察、春游踏青、夏(冬)令营及其他学生人数较多的活动。

  2、学校大型活动必须实行备案审批制度。组织校内大型活动要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主办部门要有方案、安全措施、突发事故处置预案,报校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组织校外大型活动必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审批,审批请示包括安全预案、活动方案,用车申请、安全责任书及主要责任人等,批准后报安管科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学校大型活动不申报或申报未批准的,一律不能组织。对不申报或申报未批准而擅自举办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举办人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学校大型活动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人对活动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4、活动组织者负责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准备工作,明确职责分工。活动前要制定专项活动方案和详尽的安全应急预案,并在活动后及时总结,积累经验,以利今后类似活动的开展。

  5、活动前要对活动的场所、路线、交通工具、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举办活动的场所的火、电、气、水和设施、设备、用具、用品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6、活动前要对学生进行专项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常识。

  7、活动过程中,要落实职责分工,安排专人带队和管理。要严格执行活动纪律,加强活动监管,不允许学生分散行动、任意延伸行程和改变活动地点,不得安排到有潜在危险的地方活动。

  8、在召开家长会或组织家长开放日等家长集体活动时,要尽量避开学生在校时段。入校时要对家长身份进行识别,防止外人混入校园。组织活动时,学校要安排人员在校门口和校内执勤,引导家长按规定路线有序进入会场,不能在校内随意走动。

  9、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商业性广告宣传活动。

  10、活动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组织者和相关人员要立即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11、凡是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瞒报、漏报的,要严肃处理。对因违反大型活动管理制度、规定而造成的各类事故,视情节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并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处理。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8

  一、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经常向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人身自卫教育,使学生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二、实行昼夜巡视24小时值班制,杜绝空岗缺岗现象,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

  三、值班时必须着装整齐、保持形象,做到礼貌待人,树立学校文明管理的`良好形象。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到校门口值勤。学生下课时或午间要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自己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协调。

  四、对外来车辆必须如实登记,并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门前严禁停放车辆和摆摊设点,确保校门前畅通无阻。

  五、严禁小商小贩、推销员和废品收购者等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一经发现,立即请出校园;严禁学生将盒饭、甘蔗、瓜子、零食等有外包装食品带进校园,严禁学生爬墙外出或通过学校围墙栅栏购买食品,对违规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晚上11:30后须认真巡视一遍校园,及时关锁门窗关闭水电,清理滞留人员,消除安全隐患,如有困难及时告知相关人员。

  七、认真做好个人卫生,保安值班室每天早中晚须清扫三遍,确保卫生达标。做好书、报刊、信件的收发工作,不遗失,不错漏。

  八、保安值班室是保安工作和休息场所 ,严禁闲杂人员在保安室谈笑打闹和无故逗留,严禁在保安室打牌、下棋、喝酒、打电脑、干私活等,确保保安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九、与公安部门配合,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勇于跟坏人坏事和有损学校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及时果断地处理校园内和学校周边的突出偶发事件。如有困难,学生纠纷交德育处处理,老师纠纷报工会处理,外来人员寻衅滋事报保卫科和派出所处理。

  十、凡在值班工作中作出成绩者,学校给予表扬;凡因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失职而导致发生案件造成损失者,按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给予扣发当月全工资或辞退,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9

  1、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

  2、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3、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

  4、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5、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6、雷电时,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7、若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8、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9、发生雷雨天气时,学校防雷领导小组及各个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雷工作。

  10、双休日、节假日,在离校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离校后发生雷雨天气,学校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11、学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组长为各室的防雷负责人,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0

  1、门卫人员承担着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职责,必须时刻提高警惕,认真履行岗位责任,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严格落实来客审查登记制度。从严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查验有关证件并做好登记。所有外来人员进校前须进行盘查,并提醒来访者按以下途径联系:属上级检查联系工作的同志必须由学校有关领导接洽后方可进入,属学生家长来访必须由相应班主任接洽后方可进入(上课期间一般不得进入校内),属教职工来客必须由教职工接洽后方可进入,属给学校配货的供货商必须由总务处接洽后方可进入,属其他商业来访,一律由相关校长视情况接洽后方可进入。所有外来人员进校前必须按规定登记后方可进入。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政教处。如发现门卫不按规定执行一次扣款5元,造成后果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门卫人员必须盘查并作好登记。学校物品出门必须持有总务处出具的出门证或校级领导联系后方可放行,教师私人物品出门须由教师接洽后方可放行。对可疑物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实来源无误后方可放行。如发现门卫不按规定执行一次按可疑物资折值扣款。

  5、学生家长必须经联系到相关班主任并获得同意后方能在班主任陪同下与学生会面,会见学生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正在上课,必须先在外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并必须制止在校门口随意摆摊设点,发现一次不制止扣款5元。

  7、门卫人员须做好校内巡逻工作,确保学校设备设施和花草树木安全,晚上放学后在规定时间内督促检查教学楼上学生及时就寢,检查教师办公楼、教学楼上各室门的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等。并做好值班记录,政教处一周一统计一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搞好整改。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值日领导汇报。

  8.上班期间,值班老师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可以做其它与值班无关的事(含看电视),不可以擅自离开岗位。上岗期间渎职离开岗位,发生事故要追究其责任,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发现一次扣款5元。

  9. 遇到学生生病去医院治疗,要有家长的请假条和家长来接学生,才可以同意学生离开学校。没有家长写的请假条,没有家长接的学生,不可以开门让学生离开学校。发现学生违反学校规定,值班人员须马上通知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教育。发现门卫随意私放学生进出一次扣款5元。

  10.门卫上班时限:每周日下午1:00-----周五下午放学止(如遇到特殊情况只要有学生在校活动除外),法定节假日必须有人24小时值班,并经常在校园内巡视,学校发值日补贴,发现一次不按要求到岗的扣款30元。

  11.门卫报警程序:校园里发生可疑人员或有暴力事件发生,按照信息传递制度须及时报告政教主任处理,政教主任再报告分管安全校长;若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学校随后启动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12. 门卫开关门时间:有学生在校期间:早晨在起床钟响前10分钟开门,晚上下自习熄灯号响后20分钟关门;其他时间:冬季早晨6:30(夏季早晨6:00)开门、冬季晚上10:00(夏季晚上10:30)关门。违反一次扣款5元。晚上遇到急诊病人可灵活处置!

  13.门卫人员必须按以下要求上岗:一是佩戴值勤证;二是穿制服上岗;二者最低须选其一,发现一项都没落实的一次扣款5元。

  15.门卫必须按时做好校门口和门卫室里的清洁卫生,不得让闲杂人员随意进入门卫室。发现一次扣款5元。

  16.为了便于联系,所有教职工应提供最新联络方式,若号码变化应自行尽快到门卫室更改;学校配备警械须搞好保管,不得遗失或外借,否则按损失扣款。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充分发挥门卫的'作用,确保师生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师生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特制订本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门卫24小时坚守岗位,如有事须请假,代岗人员自行安排。周末白天由学校行政成员轮流值班。星期五和星期六的晚上由门卫值班,下午5点前到校。星期日下午3点前门卫必须到岗。

  2、在工作期间,门卫室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车辆出入校门必须问明原因。非因工作关系,自行车、机动车一律停在校外两侧,不得放入校内。

  4、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按时开门、关门,坚守岗位。

  5、外来人员入校必须问清来龙去脉,严格履行入校登记手续。坚决杜绝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6、学生出入校门须凭走读证或班主任签字的、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否则,一律不准放行。学生外出引发安全事故,追究门卫责任。

  7、坚决禁止捡破烂人员入校。

  8、门卫负责打扫校门口卫生,保证清洁无垃圾。

  9、学校出现失盗情况,如跟门卫失职有关,将视性质轻重予以罚款。

  10、门卫每月报酬与工作绩效挂钩。如出现工作失误,将从中扣除处罚金额。吃喝等生活费自理。

  11、门卫必须保证态度良好、身体健康,如尽责不够或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学校有权辞退。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1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二、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五、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中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六、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后堂大厅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七、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八、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九、物资进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十一、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学校和幼儿园应该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班主任老师和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安全教育

  第四条:学校和幼儿园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九条:公路沿线的学生应该建立学校放学路队制度和小黄帽路队制度,使学生在公路上行走时佩戴小黄帽或有明显黄色标志的帽子,确保学生的安全。

  第十条:学校和幼儿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关于未成年人不得乘坐摩托车后座以及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的规定。同时,学校和幼儿园也应当告知学生家长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乘坐摩托车或骑自行车上下学。如果发现学生有此类行为,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并告知家长。

  第十一条:学校和幼儿园严禁将校园、操场等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二条:如果学校和幼儿园要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或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十三条:学校和幼儿园应当积极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落实保障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第十五条: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第四章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严格实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个人,将予以表彰;对于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或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如果发生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种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责任落实到专人,任务落实到部门,与岗位职责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第二章 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 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六条 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㈠建立与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

  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

  ㈢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工作。

  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情况。

  ㈤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㈥定期排查、消除校园校舍安全隐患,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㈧加强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㈨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必须包含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进行。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与任何商业性活动。

  ㈩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十一)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受伤害者的父母(监护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学校应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或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章 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七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以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列入教育计划,安排教学课时,并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班主任和全体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第八条 学校要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灾、防病和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形成制度。

  第九条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应重视学生心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安全事故消防在萌芽状态。

  第十条 结合“普法”教育活动,利用电影、电视、广播、报纸、网络、黑板报和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教育,重点是安全工作的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

  第十一条 学校应创造条件,开设安全教育演缗课,并建立安全教育演练基地,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

  第十二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生活、管理、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把安全规范操作作为对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三条 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和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 学校内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具体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中,其它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 做好校园内治安保卫工作,建立校园综合治安管理体系,加强门卫和巡逻制度。学校一旦发现校园周边有治安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学校要与家庭、社区以及全社会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树立安全意识,努力做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工作。改善环境与条件,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有健康情况证明的器质性疾病学生应予以照顾。

  第十八条 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九条 学校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 学校要经常性教育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众指导,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卫生,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一条 班级组织的集体课外活动,必须经学校同意,按学校规定进行。学校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措施审查,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第二十二条 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时,在场师生员工救助的同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在校园内的,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害和损失。

  第四章 安全事故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事故,学校或教师应承担责任。

  ㈠学校使用的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或本省安全标准的。

  ㈡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㈢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采取必要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

  ㈣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和本省卫生、安全标准的。

  ㈤学校知识或应当知道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㈥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㈦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㈧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㈩前列情形之外其他原因造成学生伤害的,依法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学生父母(监护人)的过错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学生的父母(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承担责任。由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完全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全部责任;部分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4

  学校全体教职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安全措施,责任到人,实行人人有责,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责任追究,工作奖惩制度。

  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管理不善的责任人给予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安全包括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务安全。

  一、学校校长:

  对学校安全负总责。整体负责:安全文件的传达,学校安全教育,主持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巡查指导,处理应急、突发安全事件。

  二、分管校长、后勤主任、安全办主任:

  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安全值班工作,房屋、设施的安全,房屋设施使用安全,学生在校住宿、饮食安全。注意做到职责分工清楚,责任到人,经常对相关人员教育、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相关安全工作负责。

  三、分管教学校长及教导主任安全方面职责: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教师进行工作安全教育。对教师在工作及学生学习期间的安全负责。

  四、政教主任,安全办主任工作职责: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注意相关活动中的安全,组织保卫人员及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相关安全工作负责。

  五、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对本班学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进行全面教育、指导、检查。做到学习宣传学校安全工作精神,组织学生进行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学习、签字与实施。做深做细学生安全的周教育、月教育、学期教育、节假日安全教育。全面关心爱护学生,对本班学生安全工作负责。

  六、保卫人员职责:

  坚守岗位,按学校有关工作职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注意留档。做好校园内学生安全方面的巡查,对做得不好的进行处理与教育。对外来人员进行查问或登记,防止不法分子、不法商贩入校。督促做好安全值班记录,保存好安全工作材料。

  七、学校全体教职工都有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议的责任,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都有对发现的学生不安全行为制止教育的责任。全体教职工在自己上课期间,其他活动或其他工作期间,对学生负有监护、管理教育等责任。

  八、所有各科室职能人员对本科室财物,班主任对班级财务,教研组长对教研组财物,住校教师对所使用学校财物都具有保管、正常使用、防止丢损的职责。

  九、安全方面的主要内容事项:

  1、房舍、设施工具保持完好,正确使用。

  2、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知识教育,严把学校食堂消毒措施关和进货渠道关,防止食物中毒。

  3、对体育课、实验课、劳动课、活动课等进行安全管理与教育。

  4、集体活动相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

  5、交通、游水安全教育。

  6、严禁学生携带刀具、爆炸品和其他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7、严禁学生上、下楼拥挤、起哄,禁止攀高、追逐、打闹等。

  8、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9、学校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并与评先树优等挂钩。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假期及夜间值班职责及奖惩办法

  一、值班人员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搞好站岗巡逻护校工作(包括教学区、宿舍区、实验区等)。

  二、在值班期间,要注意发现不安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对发生的治安事件及时上报同时保护好现场。

  三、严禁值班期间喝酒,严格交接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

  四、换岗时,调岗的双方必须得到领导同意,否则按空岗对待,空岗一次罚款20元,并承担空岗而造成的损失;夜间值班人员空岗1次罚款50元。

  五、认真履行职责,未出现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5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要求: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学校及幼儿园,由于学生是特殊群体,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主要指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包括外出活动用餐)的卫生管理,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二、成立组织机构: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三、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1、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后勤的谌兵为直接责任人,食堂负责人吴燕为具体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后勤的谌兵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2、后勤部门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3、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4、班主任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6、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并及时向校领导、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7、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8、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A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后果、人员伤亡;

  B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C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D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吴燕的责任:

  A不主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B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C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D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E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F卫生许可证不及时更换的;

  G员工上岗不持有效健康证的;

  H未对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测验、考核的;

  I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的责任:

  A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B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采购进给食堂的:

  C把烂变质、不合格产品采购进食堂的。

  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谌兵的责任:

  A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B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C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的责任:

  A使用、加工、出售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B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造成不良后果的;

  C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D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E不按照食品卫生法及卫生“五四”要求进行验收、加工的。

  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违以上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处以经济罚款,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教育局,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08-22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07-18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09-04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08-04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范本09-12

学校午间安全管理制度06-21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08-20

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制度09-26

学校运动安全管理制度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