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协议(通用15篇)
在当下社会,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知识产权协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知识产权协议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双方就双方有关_________卡拉ok制作大奖赛参赛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责任
1.1_________卡拉ok制作大奖赛,由_________主办,_________承办,规则制定及解释权属于_________。
1.2甲方负责提供其具有知识产权的软件工具及使用说明,并在预先通知的时间地点向乙方提供集中培训。乙方可自愿到场接受培训。
1.3乙方自愿参加本次_________卡拉ok制作大奖赛,并服从大赛规则。
1.4乙方自行解决其他有关素材,包括声音文件,歌词和_____。乙方保证素材的选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1.5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工具制作的所有作品属于甲方所有,其中包括乙方提交了的.参赛作品和没有提交的作废作品。
2.保密条款
2.1本条款适用于以下情况:乙方以各种形式(原始或经修改的形式)或方式(例如书面文件、口头讨论、录音或其他电子记录媒介、或直接观看方式)向其关联人(包括同学,朋友,老师,校系办公人员,家人等)透露甲方尚未以非保密方式公布的信息(例如产品、设计和规格、研究成果、发明、公式、硬件config、过程、软件、数据、程序和专有知识),乙方代表本方及其相应的关联人对所有保密信息(包括以上信息及其基础上的分析,编排,研究及其他演生材料),同意根据本条款规定,对有关方在本协议签定前后的行为承担保密义务。
2.2乙方对于甲方在合作过程中向其透露的技术和商务等方面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均应承担保密责任,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3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将载有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甲方要求归还甲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3.其他
3.1本意向书的订立、执行、解释及_____均应适用_____法律。
3.2本意向书以中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协议2
甲方:
乙方:
劳动合同编号:
鉴于乙方受雇于甲方,并在甲方取得相应报酬,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协商知识产权归属的有关事项,双方均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双方确认,乙方在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工作信息等产生的如:教案、书籍、杂志、作品、发明创造以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等,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使用这些教案、书籍、杂志、作品、发明创造以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经营或向第三者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
二、教案、书籍、杂志、作品、发明创造以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等,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人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三、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与乙方的聘用期相同。但本协议约定甲方行使权利期限超过乙方聘用期的,依然有效。
四、乙方不得妨碍、阻止或干扰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协议使用、转让相关知识产权。
五、乙方保证在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无条件返还属于甲方及其甲方所属单位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文件、资料(包括:教材、书籍等)报告、企划方案、软盘、图纸及其复印件和拷贝,并保证不自行保留或交给非甲方指定人员及任何第三人,不论该项研究开发处于何种阶段。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视为违约。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下:
(1)造成实际损失的,赔偿实际损失;
(2)未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3、侵害甲方权益的,同时承担侵权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甲方管理规定办理。甲方有权解释和修改管理规定,涉及乙方义务时,甲方应当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乙方确认:本协议签署前已经仔细审阅甲方管理规定和本协议内容,并了解本协议中的名词概念和内涵,知悉本协议签署后的法律后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协议3
员工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关键词语的定义
本协议中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职务开发成果、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第二条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第三条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第四条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广告设计、产品设计图纸等。
第五条职务开发成果
所谓职务开发成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设计、工模具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
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
商标设计、标识设计等;
虽不属于自己职务范围但属于甲方业务范围的所有上述研究、开发结果,以及对甲方现有研究、开发结果的改进。
第六条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间了解到的、或者乙方为履行自己的职责开发出来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关于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思之中的产品设计、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和图纸,以及模型、样品、源程序、目标程序等;
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服务项目的信息和资料;
甲方现有的或者正在开发之中的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
甲方的业务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情况、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和客户的名单等业务活动信息;
按照法律和协议,甲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构思之中的产品设计、源程序及相关技术文档、关键性算法、经验公式、实验数据等。
第八条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产品推销计划和市场占有情况、产品的社会购买力情况、产品的区域性分布情况、客户名册、财务资料、广告计划、原材料价格、销售渠道、投资计划、定价方法、甲方其它重大经营信息和决策等。
二、职务开发成果的权利归属
乙方作出的所有职务开发成果应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报告。
乙方作出的职务开发成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
发明或者设计在国内和国外申请专利的权利;
计算机软件、商标、标识设计和广告设计的著作权;
对商业秘密的权利,对商品名称和商标的专用权等。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为取得和保持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为,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认甲方的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乙方同意在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时,决不把有关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同意,对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并未使用甲方的'设备、资源或商业秘密,完全用自己的时间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有关权利,属于乙方自己。不过,乙方同意在以下情况下将该研究、开发成果以甲方认为适当的价格转让给甲方:
该研究、开发成果同甲方的业务密切相关;
该研究、开发成果是在职务开发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三、原有知识产权及有关义务的说明
第十四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书面说明以下情况:
乙方在此之前已经拥有的各项专利技术、著作权和商业秘密(乙方可以不透露这些商业秘密的实质内容);
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透露这些商业秘密的实质内容);
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许诺在一定时期、一定工作领域内不得从事的活动。
此项书面说明列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五条如因乙方未说明上述事项而产生的一切商业或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商业秘密的保护
第十六条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之后,除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职务或者执行国家法律的规定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不得为其它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不得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无论这些商业秘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开发出来的。
五、限制竞争性行为
第十七条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不得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不得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不得向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是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界聘用。
六、聘用期终止后的义务
第十八条当聘用期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办妥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乙方在聘用期终止后应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已成为公众所知。
七、无抵触性协议保证
第二十条乙方声明并保证:接受甲方聘用并签署本协议(包括附件),并没有违反自己曾签署过的其它合同或者协议。
八、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无论甲方还是乙方,若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将承担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于这种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的金额按乙方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标准计算。
九、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在双方共同签字(每页)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协议4
本《保密、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业禁止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签署: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根据其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受雇于甲方,担任_________职务。甲方和乙方为明确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间与保密、知识产权保护及竞业禁止有关的事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定义
第一条定义
1.1 "成果"指所有可取得或不可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发现、设计、工序、公式、代码、革新、开发、改进,可取得或不可取得著作权的各种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文章、报告、制图、图纸、蓝图、广告、营销材料、标识等),技术诀窍以及商业秘密。
1.2 "甲方业务"指________。
1.3 "甲方拥有的成果"指甲方自行开发、受让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获得所有权的任何成果、依据本协议规定拥有的职务成果以及乙方根据本协议第5.2条转让给甲方的其他所有成果。
1.4 "聘用期间"指乙方受聘于甲方(包括甲方的关联公司)的全部期间。
1.5 "商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商标。
1.6 "著作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著作权。
1.7 "专利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专利权。
1.8 "职务成果"指聘用期间以及乙方在因任何原因离开甲方后一(1)年内单独或与其他人共同设想、创作、开发、实施或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的并至少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所有成果:
(1)涉及甲方业务任何方面的;
(2)按照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职务作品、职务发明创造或其他职务技术成果的。
第二章保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
聘用期间,乙方应当对其在甲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方式获取、获知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1乙方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的保密信息;不得将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获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泄露,包括:
(1)将保密信息有偿或无偿提供给不应获知保密信息的公司内部或外部的其他人;
(2)未经公司批准,将保密信息公开发表,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
(3)在学术会议、展览会中展示;通过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公开传播;将保密信息进行商标、专利申请或著作权登记;
(4)在非办公场所谈论保密信息,致使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
(5)其他泄露保密信息的行为。
2.2乙方应在工作中根据工作任务及工作内容的性质对保密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在保密信息载体中标注机密或绝密字样;在传递保密信息时向接收者告知该信息为保密信息;在保密信息中采取设置密码、加锁等方式进行保密;
(2)在本职工作范围内掌握的保密信息仅由本人和相关主管领导、有业务合作的本部门人员、其他业务部门人员、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知悉。不得向与其业务无关的公司内部、外部人员透露、泄漏公司的保密信息;
(3)非工作需要,不得利用移动存储设备、网络途径复制、传输公司的保密信息;
(4)定期将保密信息做资料备份工作,防止因系统、网络问题丢失保密信息;乙方因未及时采取备份工作导致公司保密信息丢失、不可重现,应承担丢失保密信息责任;
(5)在对外合作、代理、交易时如涉及保密信息的使用或提供,应当事先经管理信息管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批准后,应当与对方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并在保密协议签署后方可提供相关保密信息;
(6)未经他人许可,不得私自开启他人电脑、阅读他人业务文档、文件;不得擅自复制他人文档、文件,但公司出于管理核查、网络安全等需要使用的除外;
(7)对公司研发、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以纸质、电子形式表现的公司产品、信息等文档保密内容(包括文件、文稿、图片、法律文件等),乙方均应当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漏;
(8)公司公布的《保密制度》规定的其他保密措施。
2.3乙方无论何时发现保密信息泄露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积极采取措施预防损失的发生,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2.4乙方离职时,应将掌握的全部保密信息及载体按本协议及甲方保密制度相关约定或规定进行清除或向甲方移交,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保留、备份或复制。离职员工应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对在职期限内获知的保密信息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条保密信息范围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
3.1技术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技术信息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研发计划、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文档、方案;产品创意、设计;产品开发技术文档、产品开发路线图、程序源代码及运行码、产品许可证生成程序源代码及运行码、用户操作手册、产品安装手册、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测试用例、样品等;工业配方、制作工艺、试验记录、试验方式、工艺流程等;公司商标申请、专利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计划、方案、内容。
3.2经营信息包括:管理诀窍、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等。经营信息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并购、投资、上市、投标计划、方案;产品营销策略、计划、方案;产品销售渠道名单、方案;产品市场推广计划、创意;产品货源情报;客户名称、客户联系信息、合作信息等。
3.3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还包括:本公司与第三方合作中向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他本公司声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标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4甲方的其他保密信息包括:
(1)公司人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架构、员工名单、数量、联系方式、岗位职责、人事调整信息、股权激励方案、股权分配信息等;
(2)公司财务信息:员工薪资信息、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财务账目信息等;
(3)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以及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4)公司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5)其他本公司声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标识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知识产权保护
第四条成果披露
乙方同意在任何成果产生后均应立即(但无论如何不迟于该等成果产生后的30日)全部向甲方披露。
第五条对成果的权利
5.1所有职务成果均为甲方单独拥有的财产,而且职务成果的全部著作权、就职务成果的全部专利申请权和被授予的全部专利权以及职务成果的其他所有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在世界各地均归属于甲方。
5.2除职务成果以外,对于乙方在聘用期间拥有任何权益(包括所有权和其他权益)的任何成果,乙方在此将该等权益以合理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甲方。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在其中拥有任何权益的所有成果均适用本协议的规定,乙方特此免除甲方及其继任者、受让人、关联公司、被许可人、董事、职工及代理人(以下统称"关联人")因甲方或其任何关联人使用或披露该等成果而对乙方承担的任何责任。
5.3尽管有第5.2条的规定,若乙方可提供足够的书面证据,则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向甲方转让同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任何成果:
(1)乙方没有使用甲方的任何成果、设备、物品、设施或商业秘密并完全利用自己的时间所创造的;
(2)在任何方面均与甲方业务无关的;
(3)不是因乙方为甲方完成任何工作所产生的。
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向甲方披露应被认定为乙方财产而不适用本协议规定的所有成果的证明文件,而无论该等成果是乙方单独还是与其他人共同创造的,也无论该等成果是在受雇前还是聘用期间创造的,甲方应就该等证明文件承担保密责任。
5.4乙方进一步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的以外,乙方无权利且不得直接或间接:
(1)复制、改变、修改、翻译、生产、营销、出版(发布)、发行、销售、许可或分许可、转让、租赁、传送、传播、展示或使用甲方拥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复制品;
(2)将甲方拥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复制品用于创作派生成果、提供电子方式的访问或阅读或存入计算机储存器;
(3)在中国或其他国家、地区申请(或申请注册)甲方拥有的成果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专利权、著作权、商标、其他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
(4)引起其他人的任何上述行为。
5.5如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拥有的成果的若干权利(在本第5.5条中简称为"该等权利")必须归属于乙方且不允许合同当事人就归属问题另行约定,则本协议双方同意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等权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以转让的,则乙方应在最大的程度上向甲方以适用法律所允许的最低价格转让该等权利。
(2)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不能将该等权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转让给甲方,或该转让须由政府部门批准而未能获得批准,则乙方在此自动将该等权利中不能转让部分许可给甲方,以便甲方及其继任者拥有甲方拥有的成果(及其修改成果和派生成果)的全部使用权和实施权。本第(2)项所规定的权利许可应为不收费、不可撤销、独占性(排除乙方本人及所有第三方)、全球性和可转让的,甲方亦有转许可权。
(3)乙方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行使无法按照以上规定转让或许可给甲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拥有的成果的署名权及其他人身权),但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5.6乙方承诺,乙方在雇用关系终止后1年内向第三方披露的或在由其本人或由他人代表所提出的专利或著作权申请中所述的任何成果,应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被视为甲方拥有的成果,但乙方证明该成果同时符合第5.3条规定的三个条件的除外。
第四章竞业禁止
第六条竞业禁止期间
在聘用期间及在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论任何原因)(下称"停聘日")2年("竞业禁止期间")内,除非得到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开展业务的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参与、进行或牵涉进任何在任何方面与甲方业务相竞争或相似的业务或甲方业务的上下游业务;但是这不得妨碍其对在任何股票交易市场挂牌的股票的持有(无论是直接持有或通过指定人持有),只要此持有不超过任何一个公司所发行的任何种类的股票或股份中的5%。
第七条全职工作和竞业禁止
7.1乙方承诺,在被甲方聘用期间,将以其全部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甲方的业务,并尽其最大努力为甲方拓展业务、扩大利益,而不会参与任何甲方业务的竞争、上下游业务或其他业务;
7.2在被甲方聘用期间及竞业禁止期间内,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代表任何其他个人或公司,乙方不应:
(1)在开发、研究、生产、销售或维护与甲方业务相同或者与甲方业务具有竞争关系或从事甲方业务的上下游业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为这些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
(2)就甲方届时开展的任何一类的业务而言,唆使、介入或试图诱使其已知晓在竞业禁止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为甲方的重要顾客、客户、供货商、代理、分销商、或职工(但不包括低职位的职工)、顾问的任何个人脱离甲方;
(3)干扰甲方供应产品、货物或服务的持续性,或破坏上述任何供应的条件;
(4)无论是作为任何其他人的委托人、代理人、股东、董事、合伙人或职工实施、进行、参与或牵涉进任何涉及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任何其他由甲方在相关时间内进行服务、销售或供应的区域内的顾客销售或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业务或活动,并与甲方正在或在竞业禁止期间内曾经开展的业务相竞争的业务,或该等业务为甲方业务的上下游业务。
7.3自停聘日起,乙方不得声称自己仍然:
(1)为甲方的雇员或董事,或者有权以甲方的名义行事;或者
(2)除其所持有的甲方任何股份外,与任何甲方的业务或事务存在利益关系;或者
(3)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由甲方使用的任何名称、标志或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可能与甲方之名称、标志、其他知识产权相混淆的名称或标志。
7.4除非乙方在为尽其对甲方的职责而合理必要的限度内,乙方不得在其作为职工、董事、股东或以其他方式与甲方存在利益关系的期间内或者其后的任何时间内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披露或与其他任何人交换有关甲方的事务、业务、方法、流程、制度、计划或研发或者其顾客、客户或供货商的任何信息,以及其他能被合理视为甲方或其顾客、客户、供货商的机密的信息(但法律要求其加以披露的信息或在相关时间内并非由于其错误披露的原因而已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不包括在内),并将尽其最大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对任何此类信息的公布或披露。
7.5向乙方提供的任何业务活动的扩充、发展或进步或者适当机遇都只能通过甲方或其全资子公司(如适用)进行或实施(除非甲方另行同意)。
第八条竞业禁止补偿金
8.1在乙方遵守前述第六条与第七条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该补偿金将于竞业禁止期间按月向乙方支付。每月的竞业禁止补偿金金额为乙方在甲方任职的最后一个月的月收入的【20】%。首期补偿金应于停聘日支付,其余各期应于甲方每月发薪日支付。若甲方迟延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超过1个月,乙方可在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履行在本协议第7.2条下的义务。
8.2为避免歧义,乙方确认竞业禁止补偿金并不构成甲方的义务。如果甲方于停聘日(具体日期由双方共同确认或通过仲裁机构或法院生效文书确认后起算。在确认之前,乙方仍负有该等信息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前1个月或竞业禁止期间内每月付款日前1个月通知乙方停止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则自该等停聘日/付款日起,乙方被免予承担其在本协议第7.2条下的义务。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其免于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期间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或任何其他补偿金。
第五章其他事项
第九条承诺和保证
9.1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未曾与其他人达成过可能妨碍乙方全面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任何协议。
9.2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未曾、将不会在未经其原用人单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单位的任何专有或保密信息带入到其工作中,也不会用于完成其在甲方的工作。乙方同意不向甲方披露任何以前工作单位的任何商业秘密。乙方进一步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受雇于甲方并不会导致其不履行其对任何其他人的义务或披露任何其他人的任何秘密。
9.3乙方向甲方承诺,于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未与其原用人单位签署竞业禁止协议或该等竞业禁止协议已经失效。
9.4如果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方可生效或为履行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需要办理批准或其他手续,则乙方承诺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9.5乙方承诺,在聘用期间及停聘日后的任何时间,将无偿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协助(但合理的必要成本由甲方予以补偿),以保护甲方对所有甲方拥有的成果的权益。这些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申请或维持任何专利或著作权过程中或甲方在世界各地进行的与任何甲方拥有的成果有关的任何诉讼或法律程序过程中签订所需的文件并在必要时作证。
9.6乙方承诺,如果其离职,其将通知新雇主其在劳动合同和/或本协议项下须继续履行的义务,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向其新雇主发出该等通知。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乙方违反本第四章任何规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将归甲方所有,且乙方应向甲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补偿金,并向甲方赔偿数额等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补偿金的5倍的违约赔偿金。如果所赔偿的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则甲方将有权就其间的差额向乙方追偿。损害赔偿的支付,不得影响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享有的其他救济权利。
10.2除上述10.1条的规定以外,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全部收益或利益均将归甲方所有,且应赔偿甲方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可预期收益的损失。该等赔偿的支付,不影响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享有的其他救济权利。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接受仲裁裁决的结果,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十二条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及份数
13.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所有对本协议的修改均需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13.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保密、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业禁止协议》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
日期:
知识产权协议5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业务资源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特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均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定义
1、职务成果
所谓职务成果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为履行本职工作、完成甲方交付的任务以及利用甲方资金、设备、资料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所有劳动成果。
2、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从事工作期间知悉的、或者因乙方履行职务而产生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技术指标、数据库、产品图纸、作业蓝图、设计图(含草图)、样品、制造工艺、制造技术、技术数据、科研成果、公司未对外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专有技术、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电函等等;
2)甲方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管理诀窍、公司发展计划、资本运作情况、新产品及服务项目开发情况、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现有客户及可能客户的名单与需求、营销计划、采购资料、产品服务定价及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等;
3)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开的财务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资薪酬信息、内部业务规程、物流资料、会议纪要等所有内部资料,以及其它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项;
4)甲乙双方附件或者补充协议约定的其他相关保密信息;
5)其他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该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对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密等防范措施;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注保密标志;对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对涉密信息所在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保密要求;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第二条职务开发成果的权利归属
1、乙方同意,自己完成的所有职务开发成果应立即向甲方报告。
2、乙方理解并同意,任何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均属于甲方。
3、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持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乙方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4、乙方同意,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的任何信息。
5、甲、乙双方同意,对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非执行甲方任务,未使用甲方的资金、设备、资源或商业秘密,且完全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即非职务开发成果,其知识产权及有关权利归乙方所有,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1)该研究、开发成果同甲方的业务密切相关;
2)该研究、开发成果是在甲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基础上形成的;
3)实际上或者甲方可以论证该研究、开发成果抢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
6、乙方欲主张对非职务开发成果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开发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向甲方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开发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经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7、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及劳动合同终止后,均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
第三条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甲方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护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刺探与本职工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3、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确实因业务需要,需将甲方商业秘密介绍给第三人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进行披露,在必要时应根据甲方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甲方的要求与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4、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禁止一切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者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甲方商业秘密向第三人公布;
6、乙方对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商业秘密载体应妥善保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不得复制或私自带出公司,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将甲方的产品业务(包括产品的相关信息、设计资料、图象、照片、动画、音乐、文字及相关使用资料、宣传资料)进行复制、演示、编辑、注释、翻译等;
7、劳动合同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后,乙方不得利用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掌握的客户信息自行或者通过新单位与甲方原有客户或潜在客户进行交易;
8、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样品、模型、录音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
9、劳动合同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持有或保管的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未经允许不得复印或复制,并办妥交接手续;当记录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后,该载体归乙方所有;
10、劳动合同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严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11、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12、如发现甲方秘密被泄露或者由于乙方过失泄露甲方秘密,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13、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且本协议没有约定之处,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义务。
第四条保密期限
乙方同意在下述期限内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
1、劳动合同期限内;
2、劳动合同终止后年内;
3、如果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五年后甲方商业秘密仍然未成为公知信息的,乙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五条原有知识产权及有关义务的说明及保证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书面说明以下情况:
1)乙方此前已经拥有的各项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不涉及上述各项知识产权的实质内容);并申明相应的权利状况,包括已提出相关申请、已获得注册在案、尚未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等;本项所述的权利并不因乙方签署本协议而当然移转予甲方;
2)乙方按照法律或协议仍应向第三方承担的保密义务。乙方有义务将该项内容界定清楚,以避免在甲方的工作与该项义务发生冲突;
3)如果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已向任何第三方承诺在一定时期、一定工作领域内不得从事某些活动,乙方应就此向甲方作出充分的说明。
此项说明书列为本协议的附件。
如因乙方未说明上述各项情况而产生的一切商业或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保证,非经乙方前雇主的书面授权,就乙方在甲方的职务行为,绝不引用或使用任何专属于乙方前雇主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信息,并不将所掌握的他人的知识产权信息和商业秘密信息揭露予甲方或唆使甲方使用。乙方违反本款约定而产生的一切商业或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声明并保证,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签署本协议,没有违反自己曾签署过的任何其他合同或者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者所做出的说明及保证是虚假的,即构成违约。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如下:
1)乙方违反本协议关于权利归属的约定,擅自注册、行使本应由甲方享有的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第4款约定的报告、协助义务的,延误或妨碍甲方取得或保持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3)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的保密义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4)乙方违反对管理信息的保密义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2、如果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和制止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根据甲方管理制度的规定,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属于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视情节给予乙方相应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严重警告及相应的经济处罚。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是《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劳动合同》为准。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知识产权协议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确保在讨论、设计和加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不泄露,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涉及保密的内容:
1.所需加工的图纸信息;
2.相互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
3.加工过程中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二、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需要乙方加工的内容和加工要求,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加工;
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U盘等)向乙方提供图纸时,需进行登记或备案;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注明保密的技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与本相关工作无关的任何第三方;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仅将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用于甲方的产品。
2.乙方对从甲方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3.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
4.项目完成后,所有相关图纸资料,加工的报废品,样品,半成品,成品都需全部交给甲方,乙方不保留任何与甲方产品有关的资料与实物。
5.乙方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本协议的履行;
6.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四、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产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法院仲裁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知识产权协议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志设计知识产权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将设计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logo知识产权转让给甲方,转让后该logo的所有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双方就此logo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为甲方设计的logo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尽快安排该logo的商标注册事宜(为期2个月,以乙方设计的logo交付甲方,甲方签字确认之日计)。
甲方如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碰到被商标事务所退回而不能注册的'情况,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
若乙方为甲方设计的logo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如发生该logo和其他公司接近和类似的情况而导致不能使用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担任何因侵权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若因logo未注册成功所造成的诸如画册、vi手册及vi前期应用等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
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知识产权协议8
甲方:
乙方:
在乙方为甲方代理专利申请过程中,为了保护涉及的甲方的专有信息(本协议第二条所定义的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专有信息所有人:
二、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与甲方专利申请有关的,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和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子版的、磁盘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资料、技术方法、仪器设备或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1)对于书面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乙方时必须表明“专有”或“秘密”。
(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乙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并进行书面记录。
三、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专有信息,乙方在此承诺:
1、严格保守专有信息,并采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专有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专有信息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许诺使用。
3、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专有信息的本方员工、代理人等签订保密协议,该保密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同样严格。
4、除专利申请已经提交专利局并被专利局公布或公告外,乙方及其专利代理人对专有信息负有严格保守秘密的责任。
5、保证机构内部的其他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所接触到的甲方交付给乙方的专有信息。否则,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复制、仿造或修改甲方提供之专有信息作为己用或提供于他人。
四、乙方不承担保密责任的例外情况
1、甲方已公开泄露的该专有信息。
2、该专有信息已经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开。
3、乙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专利局审查、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发生的,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甲方应明确书面指示乙方如何操作,其操作后果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五、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律师费和所有损失或损害费用及预期利益。
若乙方因其违约行为而获利的,则乙方应将其获利全部偿付给甲方。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完成本协议约定之事项止。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协议9
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_____”),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_____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_____,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2 一方:是指加入本_____,签署本协议的任何一个_____成员。
1.4 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_____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 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_____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_____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 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_____成员提交到本_____的,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 知识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_____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 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许可方: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可方)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 许可范围
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_____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_____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 经过_____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_____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_____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_____成员共同享有。
3.3 _____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_____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_____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_____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_____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_____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5 倡导性建议被_____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_____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 一旦被_____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可方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方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可方自行决定。
3.8 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
3.9 对于_____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_____成员的合法权利。
3.10 许可方向被许可方的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3.11 各方同意将在本_____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_____,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
第四条 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第五条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3 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费用
6.1 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可方没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6.2 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6.3 _____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_____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
第七条 通知
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条 _____及适用法律
8.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_____,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按照申请_____时该_____委员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地点在____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_____的各方均有约束力。
8.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自本_____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据_________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协议。
9.2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或_____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可方的所有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可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许可方的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可方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
9.3 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协议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承担本协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根据本_____的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加入本协议。
9.5 一方退出本_____的,同时退出本协议。
9.6 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_____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订约方(签章):_________订约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协议10
甲方:
乙方:
甲方受乙方委托设计乙方厂房及办公楼现场视频监控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对厂房及办公楼的现场视频监控进行初步设计,设计方案经甲方中标后,乙方选择使用。
为保护甲方知识产权不受侵犯,明确甲乙双方在甲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发生纠纷。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所称“知识产权”,是指甲方为乙方提供设计的`视频监控方案。(学生打架调解协议书)
二、所称“知识产权”包括:视频点位、设备型号、安装路径及安装方法、设备价格、工程费等。
三、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哈尔滨智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或持有。乙方在招标后,如甲方未中标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设计的视频监控方案,如乙方需要使用甲方为其设计的方案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提供有偿使用和设计费人民币 。
四、乙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侵犯上述“知识产权”,如乙方在招标过程中或招标后将甲方的方案泄露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
五、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继续使用上述“知识产权”,更无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乙方不得将上述“知识产权”作为自有知识产权使用。
六、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中标后乙方只能限于其自身使用,乙方无权转许可第三人(方)使用,并只能用于合同规定的范围。
七、上述“知识产权”依法应当保密的(如视频点位、设备型号、安装路径、安装方法、设备价格、工程费等等),乙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方)直接或间接披露、公开或传授。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上报时,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甲方。
八、乙方组织涉密人员与甲方签订保密承诺书。
九、违反本协议规定,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甲方还将要求追究乙方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一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知识产权协议11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及履行地: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相应合作合同,为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使用权限:
(一)根据双方所签合作协议,乙方视情况可使用甲方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以下知识产权的一种或数种:
1、商标权:主合同期限内使用“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号:1523735],以下简称合同商标;
2、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所涉及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产品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性能指标、技术配方、技术决窍、工艺流程、检验方法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定价、市场分析、对竞争对手的分析、广告策略、客户资料和名单等。
二、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商标权的保护: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美的集团《商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正确使用合同商标,有健全的商标管理制度,合同商标标识由甲方同意的厂家负责印刷(费用由乙方支付)。
2、对使用合同商标的产品,乙方有生产权,仅向甲方出售,无权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销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许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标,不得将合同商标标识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扩大合同商标的使用范围。
4、主合同期满,乙方无权使用合同商标进行生产、销售,并应销毁原有合同商标专用的.模具、样板、菲林片等生产工具(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无权将甲方或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在全球任何地点进行注册。
(二)对专利权的保护:
1、对于甲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将其申请专利;对乙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为防止第三方将该技术申请专利,甲方有权敦促乙方尽快将其申请专利,乙方不答复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提出有效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该专利的申请权给甲方,甲方有权指定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申请,但对于取得的专利权,乙方有无偿使用的权利,如转让,乙方有优先的受让权。
2、未经约定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专利号印在为自己或他人生产、使用、销售的产品上。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
1、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许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现泄密事件(包括主动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护不当为第三方获知)。
2、乙方应有健全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与相关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载体的复制、借阅、分发、回收、销毁等,应严格实行登记、追踪等相关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全部交还给甲方。
4、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途径与手段探听、窃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业秘密。
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样板、菲林等生产工具,在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将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复制品全部交还给甲方。
(四)未经协议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及第三方生产、销售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产品;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识产权的任何模具,工装等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使用;不得将相应的产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装生产的零配件转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标权、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供线索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工商、司法机关查处侵权行为。
三、不侵权保证
(一)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设计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使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四、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商标标识流失等不良后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采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对此负责,并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三)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未及时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如数交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仍须履行甲方限期交还上述资料的义务。
(四)乙方运用甲方提供的商标、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为自己或他人生产、销售产品(包括许诺销售)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如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此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润、市场份额的丧失、品牌损失、重新开拓市场的费用等。
(五)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将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许可、提供、泄露给第三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计算与上述第(四)项同。
(六)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同时终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五、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所签订之主合同相同,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所签主合同不论以任何原因终止或被解除,则本协议也将自行终止。
六、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承担的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可另行协商,或以《合同法》及有关法律为准。
八、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双方所签的主合同生效条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协议12
甲方:
乙方:
为保护乙方知识产权不受侵犯,明确甲乙双方在乙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发生纠纷。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所称“知识产权”包括:企业名称和标识、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版权、计算机软件和企业商业秘密等。
2、甲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侵犯上述“知识产权”或乙方所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识产权。
3、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无权继续使用上述“知识产权”,更无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4、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可以许可甲方使用其“知识产权”,双方应另行签订许可协议。许可使用的,甲方只能限于其自身使用,甲方无权转许可第三人(方)使用,并只能用于合同规定的范围。
特殊情况下,乙方同意转让“知识产权”的,双方另行签订转让协议。
5、上述“知识产权”依法应当保密的(如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源代码、企业商业秘密等),无论是否许可甲方继续使用,甲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方)直接或间接披露、公开或传授。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披露时,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6、违反本协议规定,侵犯乙方知识产权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乙方还将要求追究甲方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7、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知识产权协议1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战略合作共识如下:
第一条服务范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及科研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
(1)为辖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科研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申请注册,专利无效诉讼和侵权诉讼,商标异议,专利信息利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科研项目及管理的制度建设。
(2)定期为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研发管理培训,逐步完善企业研发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3)定期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科技研发,专利、商标、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各种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政策、知识和重要案例等信息;
(4)为企业提供科研管理咨询服务,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级科技专项立项政策咨询辅导等。
第二条、甲方责任义务
1、搜集、调研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所遇到的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组织相关培训与知识讲座。
2、努力为乙方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第三条、乙方责任义务
1、对园区企业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2、及时为园区委托企业办理专利申请,并在企业提交技术交底书和其他所需申请文件并交付申请费用的情况下,完成专利申请的申报工作。在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后应及时通知委托企业领取。
3、定期组织专家为园区内企业进行关于建立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讲座,内容包括:专利法相关知识,专利申请材料的.准备,如何利用专利文献确定新产品的研发方向,专利申请的策略,如何利用专利群进行专利侵权诉讼等,具体讲课内容可根据园区内企业的要求与甲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
(1)甲方应制定年度市场开发计划,积极利用自身优势迅速开展工作;
(2)对需要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甲方应以书面指令信函(信件、传真或者电邮)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令信函后,迅速指派相关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告甲方;
(3)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服务标准开展工作,及时准确的收集传递客户信息及技术资料,依法保障客户的基本权益;
(4)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事务,并应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服务人员数量和时间;
(5)乙方应及时完成服务项目的相关事宜并保证质量,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
(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建议改善工作;
(7)甲方指定;乙方指定作为甲乙方双方合作事项代理人,负责甲乙双方的业务往来工作。
第五条保密责任
本合同期内,所涉及本合同条款内容、客户技术情报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透露。
如因甲方未尽保密责任,造成客户专有技术等技术秘密外泄,形成企业损失,乙方在承担责任的前提下有权追溯甲方的相关责任。
第六条费用结算
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开展工作并与客户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甲方按乙方要求将客户相关资料和费用打到指定邮箱和账号,甲乙双方按:比例分配代理费或相关服务费(官费除外)。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知识产权协议14
甲方(作者):
乙方:编辑部
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是论文(以下简称“该论文”)
(1)唯一的
(2)作者之一以及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译权;
(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4)网络传播权;
(5)发行权。
4、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该论文后第5年的某月某日。适用地域:世界各地。
5、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数额为人民币元。
7、该论文在乙方编编辑出版的(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金额另行通知)并赠送样刊。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
9、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
乙方: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知识产权协议15
为贯彻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部门决定加强合作,积极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全面合作与发展,为增强区域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服务。现经各方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制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的宗旨,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和特色,在知识产权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的水平,打破地区保护,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产业及技术转移,增进地区间投资增长,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共同发展。
第二条 合作原则
自愿参与。各方自愿合作,参与本协议全部或部分合作项目。
开放公平。各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发展的平等地位和权利,坚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视性,打破地区封锁,促进区域开放。
互动互补。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资源共享,加强优势集成与互补。
依法行政。坚持一国两制方针和依法行政原则,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第三条 合作要求
各方应主动创造合作条件,落实合作措施,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优势互补,协商解决相互关联的重大知识产权问题。
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提升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第四条 合作内容
政策研讨。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人才优势,加强调研及学术交流与合作,实时研究政府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共性问题、难点和热点问题及战略性问题,探索有效的解决渠道和措施,提高政府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宣传与培训。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培训课程和教材等方面资源和信息的共享,培养满足区域发展要求的知识产权人才,提高区域知识产权意识。
中介与信息服务。消除地区障碍,加强规范和管理,统一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准入标准和从业纪律,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及服务质量;加强中介人才交流与合作,促进中介市场规范和繁荣发展;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众服务领域的合作,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切实提高信息服务和公众信息利用水平。
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定期交流与考察学习机制,及时交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成功经验,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区域技术创新水平。
知识产权保护。九省间打破地方保护,加强区域内知识产权执法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形成统一、有效、规范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整体提高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专利技术转移与产业化。建立区域专利技术转移促进机制,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及区域间的合作与转移,充分发展各方的产业优势,促进产业优势互补,构建区域产业发展链条,提高泛珠三角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第五条 合作机制
为保证有效开展合作,各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议成员由协议各方省级知识产权协调机构及相关专利、商标、版权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研究决定合作重大事宜,必要时可召开临时联席会议。会议由协议各方轮流召集和主持,每届会议确定下届会议的主办方、时间和地点。会议设会议主席,由当年主持会议的省知识产权负责人担任。
建立联络员制度。各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络、沟通和协调工作。联络员应加强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畅通各成员单位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合作项目的顺利完成。
建立专题工作小组制度。根据每年联席会议确定的合作项目,成立相应的专题工作小组,开展具体的专项合作工作。专题工作小组成员由协议各方指定,对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制订合作计划,提出工作措施,落实合作事项,并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合作项目落实情况。
第六条 联席会议视合作情况,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修订。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九份,签署各方各执一份,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广州签署,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各成员方代表签字。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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