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转让合同范文汇总八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转让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转让合同 篇1
甲方:xx
乙方:xx
身份证号码: xxx
丙方:xxx
身份正号码: xxx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原租用甲方:原富怡厂(石吉路5号),面积1000平方米,转让给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甲乙同意乙方将原乙方租用的位于吉坑村石吉路5号转让给丙方,原甲,乙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合同自20xx年xx月xx日起由丙方履行。20xx年5月1日之前应上交给吉坑居民小组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自20xx年xx月xx日起,应交费用由丙方缴纳。
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此地块上的所有建筑物一并转让给丙方,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用等,有关此地块之上所有建筑物的.赔偿归丙方,与甲,乙方无关。
3 原甲,乙双方签订的《租地协议书》作为本协议附件。
4 租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
5 租期为20年,由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6 租地租金为20xx年xx月xx日至x月x日每月每平方米2。50元人民币计,每月2500元。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每月每平方米3元人民币计,每月3000元。
7 乙方应每月30日前向甲方上缴当月租金,超过半年不付,甲方有权将建筑及土地收回。
8 乙方的一切建筑必须符合国家的所有规定,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9 合同期内,国家的税收和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负担,如遇国家征用该段土地,乙方无条件服从,不动产补偿归乙方,土地补偿归甲方。
10 合同期满不动产无偿归甲方所有,如乙方有意续租,在相同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
11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丙方:
签订日期:
转让合同 篇2
一、引言
近年来,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随之而来的城市房地产行业迅速崛起、房价飞涨,一些居民对昂贵的城市房价望而却步,因此纷纷购买价格相对较低的小产权房。但是,由于法律对小产权房转让行为无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务过程中学者们对转让合同效力与责任等问题产生重大分歧。本文则是在通过对国家现有法律的有关规定及学者观点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小产权房转让的合同效力与责任做一个比较全面的分析。
二、小产权房的概念
我国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但这种所有权是有限的,体现在农村土地的买卖必须经过地方政府批准,这就限制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直接流转。而地方政府通常为获取高额的利润将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高价拍卖给开发商,而此时,作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农民不愿意利益只被政府垄断,而是私下联系开发商在集体所有土地上盖房进行售卖,所得远远大于政府的征地补偿。这就是小产权房出现的根源。而这种未经规划、也未缴纳相关费用就在农村集体所有地上建造并销售的房子,就是人们约定俗成的“小产权房”。由此也不难看出,“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内涵与外延十分模糊,并且它的存在还是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的一种挑衅。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对小产权房有相关定义,小产权房是指在未经规划、未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书,其获得产权不是完整合法的产权。[1]除此之外,该且该类房屋的交易合同在房管局也不会备案。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小产权房虽然产权不完整,并且风险隐患大,但它以低廉的价格迎合了工薪阶层的现实生活需要,因此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这些模糊不清相互冲突的法律规定进一步导致了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小产权房也在合法与非法之间打擦边球。
三、小产权房转让的合同效力
( 一) 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合同的`效力
从目前学者对小产权房的理论研究来看,对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目前学界有三种观点: 有效说、无效说和部分有效说。[2]笔者赞同认定转让合同为有效,理由如下:
第一,公平正义原则。国家规定农村土地由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一种保护倾向。农村宅用地制度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对其集体内部成员的一项福利性措施,向外流转违反公平原则,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但在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并不会造成集体资产的一种流失,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处理自己合法有效财产的权利,既保障了交易自由,又没有违背制度设计的初衷。
第 二,增加农民的收益。小产权房本身存在的产权不完整,交易风险大等特点决定了要对小产权房的交易进行严格管理。要有不慎,其无须交易会导致房地产交易的混乱及管理困难,各方利益保护处于失控状态。但是,从另外一角度来看,禁止小产权房在集体组织内部之间的买卖违反了公平的原则,目前农民可以占有和使用土地,却没有相应的处分权,造成他们无法像城镇居民那样获得房屋升值所带来的利益,这势必会造成农民利益的损失。因此,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交易行为有效,在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一种有序规范交易,这些成员都能收获房产所带来的利益,增加农民的收入,实现双赢。
( 二) 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合同的效力
对于向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员出售小产权房的案例,在实践中普遍认定合同无效。如李玉兰诉马海涛一案中,法院判决双方所签订的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其中一个理由为: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组织对其成员的一种福利,具有身份利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3]笔者持合同无效论,原因如下:
第一,我国“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之原则的限制。若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该城镇居民同时也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就与我国禁止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规定相违背与冲突。我国《物权法》第146 条规定说明对房地产所有权进行转让时,房产下的土地所有权同时转让,当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也适用此项规定。但是,对于小产权房的转让,从法律角度来看,城市居民根本就无法获得完整的土地的所有权,这样就会形成房地分离的状态,比较容易产生法律纠纷。[4]
第二,《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禁止转让不具有完整权属证书进行转移登记的住房。由此可以看出,转让的房产必须是依法登记且具备相关权利证书。而小产权房由于产权的不完整性,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书,所以不能进行转让,故合同因为标的不能而无效。[5]小产权房无法登记、无法转让,合同的目的自始至终无法实现,自然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第三,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对小产权房作出明确规定,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应依据国家的政策和文件对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进行认定有无。为了保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有序管理,国务院相关政策规定不允许农村宅基地转让,由此可见,国家明令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因此,对于集体组织以外的城镇居民来说,其小产权买卖合同归于无效。20xx 年12 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布通知坚决遏制违法建售“小产权房”行为,这是对小产权管制的最新政策出台,也意味着国家对向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转让的小产权房加强了管制,虽没有具体的规定,我们可以预测未来小产权房的合法化之路困难重重。
四、小产权房转让合同之无效责任
实践中,关于小产权房的交易层出不穷,小产权房合同或被确定为无效,那么,此类合同一旦被确定为无效,双方的利益如何协调,法律后果如何承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何恢复到原有状态,都值得深入探讨。
( 一) 对现存财产的处理
《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合同发生的财产转移应恢复到原有之状态。基于双方合同而为之给付应当予以返还。但是这里必须考虑到产权房买卖的特殊性有可能在合同被确定无效之前,房屋的原有之状态就已经发生了改变。
1. 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仍然存在。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买受人归还房屋,出卖人返还买受人支付的价款。关于房屋改造附加的开支,双方协议决定,由出卖人给予特定的经济补偿或不影响使用价值的情况下由买受人拆除带走。
2. 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被拆除重建或添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灭物权的,自行为成就时生效。这就必然导致原来的房屋不存在,既合同标的灭失,而现行建造的房屋由于事实行为由现行物权人享有。那么,值得思考的是,现在合同在标的已灭失的情况下被确定为无效,买受人返还原有合同标的已经为不可能,若此时对出卖人进行补偿,是否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取得重建的房屋及房屋附着着的土地使用权? 但这种补偿的限额又是一个大难题,若买受人需要返还的是原有房屋的价款,但加上新建房屋的开支,就已经远远超过了返还财产的数额,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应当参照《合同法》规定的无权处分的合同经追认后有效,意思就是说,若卖方追认买方重建或新建行为的合法性,那么由卖方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权,并对买方给予合理补偿。这就有效协调了买卖双方的利益。
( 二) 损失赔偿
下面探讨损失赔偿的过错责任。合同法将过错分为双方均有过错及单方过错的情况。
1. 双方均有过错
合同法明确规定,双方都存在过错的情况,按照各自的过错责任向对方进行赔偿。在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中,一方明知不能买而买,另一方明知不能卖而卖,双方都存在过错。在实践中,对小产权房买卖双方的过错认定上一般认为卖方承担主要责任,买放承担次要责任。原因在于,卖方一般为开发商或者某组织,处于优势地位,在出卖前有义务熟知国家对小产权房的政策,明知政策不允许出卖但为了追求高额利益依然加以销售出卖,后又由于拆迁等赔偿款的利益驱动主张合同无效; 而买方虽也应知国家政策不允许买卖,但他毕竟支付了全额价款,财产利益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其处于弱势地位,所以认定其承担次要责任。
小产权买卖双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是缔约过失责任。其成立要件包括义务的违反、存在利益损失、因果关系等。其赔偿范围主要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买方的直接损失是筹房款的相关利息以及促使合同达成所支付的其他费用,间接损失主要是城市房价上涨的差额损失。而卖方的损失就远远低于买方的损失了,相对于卖方而言,由于房屋的自然属性,其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都远远低于买方。并且卖方之所以在之后主张合同无效通常是由于高额的拆迁款,因此,通常在实践中存在这样一种不公平现象: 买方利益受损大,卖方受损小,反而还会由于自己的不诚信而获利[6]。
买卖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双方均承担赔偿责任。确认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后,应采取的措施为: 恢复原状,即房款返还和房屋归还。但是实践中总是会出现难以真正恢复原状的情况。
2. 单方过错的情况
一方存在过错时一般是由于卖方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使得买房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房屋。根据相关规定在卖方提供虚假文件促进合同达成的情况下,可要求双倍赔偿。适用双倍赔偿的条件如下: 第一,卖方是不具有农村集体组织形式的性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其次,买买方不知合同标的之房屋是集体组织性质; 第三,卖方故意隐瞒未取得或虚假提供虚假预售许可证明。最后,对该条款,法院的适用以当事人提出申请为前提,不得主动适用。
五、结语
小产权房的存在目前难以得到法律认可,但却有很多合理之处,因此屡禁不止。目前小产权房在全国范围内大量出现。小产权房的出现有利有弊,一方面,它解决了一部分人的住房问题,并且使得农民从自己的土地上获得相应的权利。另一方面,它会造成我国土地资源更加紧张,扰乱房产市场的秩序。在法律上明确小产权房转让合同的效力与责任,有利于有效解决实践交易中的纷争。
转让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就坐落于天津市 装厂经营权转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现有正在运行经营的服装厂经营权转包给乙方经营,乙方同意接受承包该服装厂的`经营权。
二、服装厂厂房、设备:有厂房一座、服装厂内有平盘机17台,双针机4台,带刀2台,包缝机2台,打结机1台,订扣机3台,平眼机1台,幌针机1台,大烫机1台,共计32台,以上厂房、场地及上述设备全部转包给乙方王伟使用。乙方在经营期间使用设备时负责保养及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承包期满后乙方必须将上述设备完好无损如数交还给甲方,并保证所有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使用。乙方在承包期间的水、电、税、(给村委会贰仟元承包费)等各项费用归乙方负责缴纳。
三、承包期限叁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共计三年,每年承包费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交清当年承包费,余下承包费乙方于每年月日前交清当年承包费,乙方逾期不交清承包费,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将服装厂转包给他人使用。乙方在承包期间如需扩建厂房、建筑房屋、租赁或转让他人时必须先告之甲方,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扩建厂房、建筑房屋、租赁或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四、乙方承包期间如遇国家、集体征占该服装厂场地时,所得国家补偿款由 三人均分,与乙方无关。甲方不承担给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网吧转让事宜,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以人民币元(大写:肆拾捌万元整)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已付叁万元整订金)位于的网吧,网吧面积:工商批准号:
乙方享有全部产权。
第二条、甲方转让网吧内所有电脑、桌椅、上网设备、线路、空调、冰柜、风扇、场地及所有与经营网吧相关的物品(见后附物品清单)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房租款。
第三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网吧的所有证照及相关合同,包括《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吧特许经营证》、《网吧安全许可证》、《工商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房屋合同》、《卫生许可证》、《消防许可证》及《固定电话租赁合同》等。
与该网吧相关的任何手续都未过户、更名,虽不影响合同,但网吧所有权已转让乙方。甲方有义务用心配合乙方办理所有证件的变更、过户、注销等手续,在甲方所有网吧手续及相关执照未完全过户给乙方之前,甲方应用心同乙方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手续,公证处受理后,乙方将全部金额交付给甲方,此协议由双方互相商议而定。
第四条、在甲方将网吧转让给乙方之前,甲方务必将所有积欠一切的`税款、水费、电费、房屋租赁费、信息费用、电话费用、雇员工资等一律付清。(需乙方认真核实所有有关票据无误)
第五条、甲方现雇用的员工,除乙方同意留用外,其余均由甲方负责解散。若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申请。
第六条、甲方转让网吧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网吧物品,参与网吧经营,干涉网吧事务。
第七条、乙方承诺甲方不对转让后的网吧所发生的财务,经营问题、事件负任何职责,所有一切均由乙方承担(由于甲方以前造成的遗留问题除外)。
第八条、在本合同后附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网吧物品清单一份(网吧物品清单无误后需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第三方(房屋产权所有人)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捺印及
第三方(房屋产权所有人)需同意此协议签字捺印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此协议为最终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以附件形式补充解决。
甲方:________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第三方(房屋产权所有人):_________电话
转让合同 篇5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 (受让方): _______________,
个体工商户地址: 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个体工商户的转让
1.转让方同意将该个体工商户的资产价值人民币_______元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和印章转让给受让方。
2.作为受让该个体工商户资产和名称的对价,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3.转让方应尽快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及时向受让方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并在此后停止使用该个体工商户名称。
4.该个体工商户财产移交后,由转让方及时到工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5.转让方办理注销登记后,由受让方到工商机关办理开业登记,受让方应在办理开业登记后方以该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开展经营活动。
6.注销登记前使用该个体工商户的名称产生的债权债务由转让方负责。
7.个体工商户财产移交后新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受让方负责。因受让方迟延工商登记而导致被工商部门罚款或没收非法所得的`,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8.在转让方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受让方应在报刊上刊登公告,使广大消费者及其利害关系人知悉。
二.定金及付款安排
9.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受让方应将人民币_______元支付到转让方的指定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受让方履行协议的定金。
10.受让方向转让方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支付第一笔款项人民币_____元,否则转让方有权没收定金。此后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元,直至支付完毕总转让价款为止。
三、违约责任
11.如果受让方未按本协议第9或10条规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定金或转让价款,则每迟延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金额的1‰的滞纳金,逾期十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已收取的转让价款不予返还。
12.一方违约,经另一方发函催告并明确告知所将遭受的损失的,违约方仍拒不履行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该经济损失。
四、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14.协议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对方的商业资料予以保密,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5年内仍然有效。
15.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1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一辆一汽红塔货车湘F26105欲转让,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有关转让事宜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此车湘F26105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将车辆作价为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 元),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三、甲方原此车使用权、所有权交给乙方所有。
四、20____年 9月6日以前此车的维修费、债权、债务、违章罚款、交通事故全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自20____年 9 月 6 日以后此车的维修费、违章罚款、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本车因系甲方户头,乙方购车后必须自行转户,甲方有义务配合,费用由乙方自负。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双方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经营管理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所属土地位于 组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以下称租赁土地)。
1.2 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甲方只将其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乙方,乙方不得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一并转让、赠与、抵偿、抵押、出租(转租、分租)给
第三人。
第2条 租赁期限
2.1 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算。
2.2 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租赁期限期满前至少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的,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2.3 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3条
3.1 乙方每亩以 元亩承租
3.2 乙方不租的情况下,在当年提前2个月告知甲方
3.3 租金费用在当年的____月之前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8
甲方:(法人)
乙方:(法人)
为优势互补,共谋发展,甲方决定将昆明市金丛林公众电脑屋的相关证照整体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内容:
网吧相关证照所有权。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5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含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法人代表变更和乙方制定的网吧经营地址的相关变更手续。
三、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网吧其他证照法人代表变更等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 乙方负责网吧所要变更地址的租房协议。
五、 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同时付给甲方订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在乙方协助下,在甲方办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变更手续的'当天,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人民币35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七、在转让之前网吧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在转让之后网吧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在协议履行期间与第三方洽谈转让事宜。如在办理转让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此协议的,乙方付甲方的订金不予退回,办理手续中途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在办理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此协议的,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的订金,办理手续中途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所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且如果因为甲方单方面原因不能过户成功的,此合同作废,甲方退还乙方所交订金。
九、如遇不可抗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应。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 如需要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或终止此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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