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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五项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为确保全县校园安全稳定,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重庆市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渝教督〔2015〕12号)要求,开县教育委员会、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开教督〔2015〕17号)文件,于 3月16日至4月10日,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现将督导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学校校点多、面广量大,涉及公民办高中、初中、小学(含村校)、特殊教育学校、中职学校、幼儿园(含附设园)共714所。县教工委、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全县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及时部署工作,责任落实到人。采取“四级督查”(学校自查、片区督导中心检查、片区交叉督查、五大专职责任督学组随机抽取督导)、重点督查和随机督导等方式,紧紧围绕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日常安全管理、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五大重点领域进行了认真细致地专项督导,促进了全县学校在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基础建设方面不断完善,安全工作稳中求进、规范运作、深入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措施
(一)充分发挥“三级网络”作用。落实校级督导室、十三个片区督导中心和五大专职督学责任区的“三级网络”督查机制,充分发挥“三级网络”作用。一是学校自查。3月20日前,各校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开展自查整改,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二是片区排查。3月20日至3月26日,各片区均衡发展(督导)中心在开学检查的同时,重点对安全督导的五项内容(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情况、日常安全管理情况、交通安全情况、食品卫生安全情况、消防安全情况)全面开展专项排查,并于3月31日前,以片区均衡发展(督导)中心为单位,将辖区内校(园)的自查整改报告和均衡中心的排查报告统一报送到县教委安稳科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综合科。三是县级专项督导。3月28日至4月10日,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片区交叉督导组以全覆盖方式和五大专职督学责任组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同时展开对学校的县级专项督导。督导结束后,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向被督导学校反馈督导意见,公布督导报告。
(二)实现全县学校、校点全覆盖。本次督导,一是要求13个片区均衡发展(督导)中心加强对辖区内独立完小、村校(教学点)、各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的重点排查;二是要求五大专职督学责任组在随机抽取时,规定不少于20所学校(含中职、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不同类型学段的学校,其中农村学校(含教学点)不得少于6所,民办中小学不得少于3所、民办幼儿园不得少于3所),以实现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大排查的“全覆盖”。
(三)采取片区督导中心“交叉督查”。全县13个片区督导中心,分成13个片区交叉督导组,各组3人(片区督导中心主要负责人带队,1名片区安全专干,1名素质高、熟悉业务、作风过硬的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或安稳办主任),通过现场抽签,分赴被督导片区的学校认真进行督导,各片区被督导学校积极配合交叉督导组开展好交叉专项督导工作。
(四)严格“四不两直接”工作纪律。县级安全专项督导,采取“四不两直接”(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的检查方式,直接到相关学校开展督查,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不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三、工作成效
(一)责任到人,打造校园安全管理新局面
1.树立“一个观念”,做到“四个同步”。全县教育系统牢固树立“一丝不苟保平安”的观念,严格落实“一岗三责”(管事管人管平安),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抓细抓实抓常,做到校园安全与教育管理“四个同步”,即: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问责。
2.构建“一张网络”,确保“三个覆盖”。一是实施“三纵、四横、五立交”安全管理网络。“三纵”指教委-片区-学校的纵向管理。教委实行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它领导“一岗三责”和“分片包干督查工作”的工作机制;片区实施教育均衡(督导)中心与辖区学校安全“捆绑考核”的管理机制;学校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制度。“四横”指学校安稳办153人、法制副校长153人、校警150人和校园保安812人的安全工作横向管理。“五立交”指班级学生安全委员和寝室信息员1万余人、护校队1500余人、护学岗2000余人、调解委员会1100人、校外安全义务监督员200余人的交叉立体的安全管理网络。二是做到“三个覆盖”。即全岗位覆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地方谁负责,谁的工作谁负责”的要求,全员抓、抓全员。县教委与各级各类学校签订《安全教育管理目标责任书》606份,学校与班主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5948份,班主任与学生签订安全承诺书20余万份。全方位覆盖,让安全管理覆盖学校所有部位和环节,实现校园安全无缝管理。全时段覆盖,实行全时段抓安全,让安全贯穿在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时段,全方位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
(二)以人为本,构建校园安全教育新常态
1.坚持安全教育“四结合”。一是坚持安全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强化师生法制观念,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二是坚持安全教育同课堂教学相结合,在各科教学中结合实际渗透安全教育;三是坚持安全教育同德育活动相结合,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更好地遵守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四是坚持安全教育同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利用心理健康教育课和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调节学生的情绪,稳定他们的思想。
2.坚持安全教育“四化”。一是安全教育课程化。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计划,每周开设0.5-1节安全法制教育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五落实,坚持每节课的最后1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二是安全教育常态化。坚持每节课安全铃音和每天安全短信,实施“学校安稳干部、校园保安、锅炉工人、校车驾驶员、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各类教育培训100余次;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教育日”、“法制宣传日”等开展主题教育活动700余次;与亚洲伤害预防基金会联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建立项目学校37所,建成校园交通模拟角37块;统一展出法制宣传展板300余套;举办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500多期次,展出安全展板700余块,悬挂安全标语900多幅等,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教育氛围,使学生时时刻刻都能潜移默化地接受安全教育。三是安全教育社会化。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小手牵大手”、“万名教师进家庭”等方式,发放安全宣传手册20000余份,签订《家校公约》20万份,提高了家长的安全意识,明确了家长的监管责任,逐步建立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及防范工作机制。四是安全演练实战化。健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每期至少开展一至两次应急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季节气候特点等,开展“消防、交通、食品卫生、反恐防暴和寄宿生夜间疏散”等安全应急演练1000余场次,做到练为战用,切实提高师生应急疏散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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