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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0-09-09 13:44:28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规范涉农负担行为,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进一步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下面YJBYS小编为你送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政策,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依法保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XX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专题会议,并作了周密的安排和布置,在县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的组织下,纪委、政府办、农业局、财政局、发改局、教育局、国土局、城建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自查考核组,从成员单位抽16人组成2个检查组赴各个乡镇开展工作。考核组在各乡镇、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了检查考核。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走访座谈、入村入户调查等方式,了解掌握了减轻农民负担情况。现将自查考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减负机构及日常工作监管落实情况

  1、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构健全。我县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纪委、政府办、农业局、财政局、发改局、教育局、国土局、城建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设在县经管站,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年初拨付3万元工作经费。

  2、强化检查、着力整改。2009年10月根据《XX市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农民负担检查的通知》(昭政减负办[2009]2号)精神,县领导组织成员单位在乡镇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县的涉农负担开展检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生涉农负担方面的问题。

  3、建立农民负担监测点、信访举报处。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规范涉农负担行为,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全县各乡镇设立农民负担举报处,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举报电话 08706620070。2009年在滩头、普洱和盐井建立3个农民负担监测点。每个点选择具有代表性的5户农户作为监测户,每个季度向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报农民负担情况,我县已遂步形成了乡镇、村、户的农民负担监督网络体系,重点涉农负担方面的收费情况和“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的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二、减轻农民负担“五项制度”落实情况

  1、凡是对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都必须经过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不符合政策和违规收费的文件一律不准出台,每半年组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农民负担收费文件进行清理,规范向农民收费的范围、项目、标准。各收费单位都能严格按照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等现象。

  2、统一制作涉农收费项目公示牌,对所有涉农收费项目、收费的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在收费现场进行公示,并随时进行更新。各乡镇、村委会都制作了公示栏,对农村财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惠农政策补贴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乡镇、村级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自愿订阅的原则。公费报刊订阅由各自的按要求和实用性确定了必须订阅报刊种类、分数,而且只能在划拨的公经费中支出,不存在强行或变象摊派行为,也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订阅报刊的现象。

  4、农民负担“监督卡制”的落实情。农村税费改革后,我县凡向农民收取的一事一议筹、筹劳和以资代劳金等各种费用大部分填写进了农民负担监督卡,有少数地方的人没有找到农民负担卡就没有及时填写。县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对农民负担卡每年抽查一次,对农民负担卡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5、减负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负责制。实行涉及农民负担 “谁分管、谁负责;谁违反、查处谁”的原则。每年初,县政府与乡镇和涉农部门、乡镇与村签订了减负工作责任状,为切实加强对农民负担问题的源头控制。对群众举报反映的农民负担问题,要求逐件发出限期查处通知书和信访处理通知,并通报有关涉农部门共同督促整改。凡发生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努力化解矛盾,控制事态发展,重大群体性事件要及时上报省减负办。由于工作到位、监督有力,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因负担问题引发的事件。

  三、开展专项治理情况

  1、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切实减轻家长、学生经济负担,确保国家惠农强农政策贯彻执行,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强有力的措施,要求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遏制学校的乱收费行为。目前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实现了零收费制,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收费政策,在开学期间,对需收费的项目上报相关部门审批把关、学校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家长的监督,在自查中没有发现代收保险、统一教辅材料、向家长集资和其他乱收费的情况。

  2、农民建房收费情况。农村居民建房用地,严格依法执行政策,依照程序审批每户建房户只收取土地证书费20元(工本费),其余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乱收费现象。

  3、生产、生活用水收费情况。农村生产、生活用水严格按照《关于对农业灌溉用水及农村人畜饮水价格的批复》(盐计价格〔2005〕11号)文件标准执行。小(一)型灌溉工程每立方收取水费0.06元;小(二)型及其以下灌溉工程每立方收取水费0.04~0.08元。其中田坝子水库今年计收标准为 15.00元/亩。

  4、开展涉农价格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治理。2009年10月我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了对全县的涉农价格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农资价格、计划生育、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办证、农村义务教育等领域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全县没有存在一起乱收费的现象发生,也没有发生违反制定取费标准的行为。对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严格按照公开、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

  四、支农惠农政策落实

  1、村委会、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情况。2009年,财政部门根据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规定,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学、计划生育、优抚、乡村道路修建、村组干部补助、五保户供养、村组办公经费等支出。结合我县实际,县组织部、县财政局专门组成调查组,深入乡村调查研究,合理安排转移支付资金,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今年共安排税费转移支付资金6131万元。其中安排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4834万元,村委会1297万元(农村五保供养290万元,村组办公经费88万元,村级干部补助580万元、专项经费339万元)。目前已按有关审批程序下达预算文件至各乡镇和部门。

  2、各种补贴全部落实到位,通过“一卡通”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其中:良种补贴资金413.95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896.56万元;农机购机补贴资金100万元,家电下乡补贴310万元;汽车下乡补贴134万元。 低保679万元。

  3、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执行情况。2009年,我县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实行零收费制度,共免收学杂费和课本费650万元,对贫困住校学生发放生活补助1087万元。

  4、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09年所涉农村劳动力培训项目资金20万元,培训农民工2700人。由于资金属上级拨款,全部用于对农民工进行劳动技能培训,没有取农民工一分钱,且农民工直接受益。该项目资金没有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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