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养老保险基金自查报告

时间:2020-12-05 11:43:09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养老保险基金自查报告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指的是为兴办、维护和发展养老保险事业而储备的专项基金,主要用于退出社会劳动后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养老保险基金亦称为退休基金,是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实现手段。下面是YJBYS小编总结的养老保险基金自查报告,希望对你有用!

养老保险基金自查报告

  养老保险基金自查报告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渝人社保基治办发〔20xx〕2号文件的精神,按照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紧急召开基金专项治理会议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基金专项治理自查工作,安排落实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养老保险业务内部控制情况

  20xx年3月,我局制定了养老保险业务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对内部控制过程中的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的管理与监督内容分别做出了具体规定,共七章四十五条。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 对待遇审核、基金财务管理、数据信息管理与维护、稽核监督等部门的重点业务岗位不得使用非在编聘用人员。对缴费核定、待遇审核、稽核监督等工作岗位应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二) 建立了工作考核制度、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三) 业务部门严格审查参保申请人的进入资格,应按规定的标准核定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制定并向有关部门提交征收计划,并对参保单位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台帐管理。

  (四) 对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缴费月数、参保时间、

  参工时间等涉及退休待遇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维护业务,应由业务部门会同稽核部门(或岗位)对相关维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由社保局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按规定程序进行修改。

  (五) 各财务人员应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基金财务制度、基金会计制度和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 财务科建立基金支付审核权限和程序办理。对于大额异常资金的支付和涉及基金管理的重要事项,必须有相关部门或岗位人员会签和明确的文字记录或报告,主要负责人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七) 业务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登录密码的.保管和使用,对因保管不当遗失、泄露登陆密码的,应对造成的使用后果承担直接责任。

  (八) 加强对信息数据的管理和维护。制定并实施数据库备份方案,建立异地备份制度,硬件备源应急系统,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数据安全。

  (九) 建立健全档案资料保管和借阅制度,档案资料指定专职人员保管,并制定查、借阅办法。

  二、 基本养老保险稽核工作情况

  20xx年9月到10月,我局专门成立了养老保险费征缴审计稽核工作领导小组,对xx县xx户参保单位进行了20xx年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申报的书面和实地稽核(其中书面稽核x户,实地稽核xx户)。被稽核的xx户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人数为**人 ,占全部参保人数的比例为x%,稽核单位的参保缴费职工人数为xx人,无少报在职缴费人数现象;申报的缴费工资总额为**x万元,稽核认定的缴费基数为**x万元,绝大多数参保单位都是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只有**天然气公司少申报缴费基数**万元,主要存在于奖金方面的原因;申报全年应缴纳养老保险费为**万元,稽核认定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万元,由于**公司少报缴费基数需补缴养老保险费**万元,以上存在的问题,已经通过有关规定进行了业务处理,并通知该单位补缴入库。

  三、 我县退休人员及退休审批情况

  截止20xx年末,我县企业退休人数**人,当期新增x人(其中正常退休x人,特殊工种退休x人,病退休x人,军退x人),月增加基本养老金金额xx元;当期减少**人,全年共支付基本养老金金额xx万元。参保人员办理退休应由本人填写书面申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同时由相关单位或个人填写《xx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申报表》,将职工个人档案及其有关资料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报送社会保险局,再由社会保险局退管科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抽审后,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审批合格后,由社会保险局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四、退休人员资格核查情况

  20xx年,我局对我县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进行了核查。本地验证xx人,其中未来验证或因人举报而停发养老待遇人员xx人;从20xx年10月至20xx年底,异地验证共计x人。核查对象主要为高龄、重病等特殊群体,核查工作由我局与代发机构邮局共同完成,代发机构邮局对需要进行资格核查的退休人员进行宣传,并要求退休人员到我局退管科出具手续进行验证,对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我们采取上门核查服务,既方便了群众,又防止了基金的流失。

  五、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划转、代发情况

  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近两年来,我局加强了与财政、地税、银行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使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与代发工作更为方便和准确。 在征收方面,由我们协助地税部门征收以及邮局代收,邮局代收个人养老保险费每月定时划转到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专户(xx分户)。在支付方面,每月待养老金从财政专户拨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后,再由我局向邮政局提供相应的资金和发放数据盘,邮局于每月26日前将退休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的存折里。

  六、两次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纠正情况。

  20xx年至20xx年历次审计中,仅发现20xx年1—11月邮政代收的个人养老保险费存在延压现象,但20xx年12月末余额为零。问题发现后,我局已于20xx年底进行了及时纠正,现在邮局每月定期将代收的个人养老保险费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专户。我局无其他重大问题,不存在截留、挤占、欺诈、套取、骗取基金等问题。

  七、今后工作打算

  我们全局工作人员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做好这次迎检工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广泛宣传养老保险知识,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使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并渗透到日常的每一项工作当中;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专户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专帐核算,专人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总之,我局将会在市社保局的指导和县劳动保障局的领导下,在财政、地税等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和配合下,振奋精神

  养老保险基金自查报告二

  根据市人社局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检查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5]1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照了通知中的检查内容,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设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城乡居保基金监督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建立了基金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的内控制度,我局制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并对照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细则中建立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权责分明、互相监督的岗位责任制度,规范业务经办流程,提高业务经办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和切实加强岗位人员的纪律、法律观念,要求各个岗位严格履行经办程序,准确记录各类信息,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业务资料,维护参保人权益。

  二、参保缴费情况。截止12月,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为45152人,经核实,全部符合参保资格条件,2014年缴费人数为19947人,2795名参保人员按相关规定补缴,本年累计收缴保费共258.08万元,参保、缴费人数与实际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人数一致,不存在擅自提高或降低个人缴费标准的现象。保费收缴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和参保人员直接到银行现金缴款两种方式,确保了本单位经办人员或工作人员不直接接触到现金保费。工作人员核对银行反馈的扣款明细信息、资金凭证后,把打印好的发票送至村委,由村委交到参保人员的手中。每月月初将上月收取的保费通过合作金融机构从收入户划转到财政专户,并按要求管理,每月与农信社、财政局进行对账,确保保费收缴无误。经核查,不存在截留、侵占保费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基金管理情况。至2014年12月底,总共筹措资金1649.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划拨1010万元;自治区财政划拨82万元;市级财政划拨99.16万元;县级财政划拨81.21万元,集体补助收入1.24万元,原民办教师补助68.24万元;保费收入258.08万元;转移收入0.28万元;利息收入48.92万元)。城乡居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立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各级财政划拨的专项资金全部归集到财政专户,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自查,目前我区城乡居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按规定单独记账、单独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不存在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违规投资运营行为。

  四、支付发放情况。我局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在2014年发放待遇人数为13050人,累计发放1233.31万元。本年收支结余415.82万元,当前基金累计结余2304.28万元.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做好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的工作,指导乡镇社保所对本年度待遇领取资格人员进行认证后,及时将认证结果在村(社区)范围内公式,公示期不少于10天,并公布举报电话和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社会举报和群众监督, 防止多领、冒领、骗取养老金现象发生;健全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信息月报制度,确保领取养老金人员符合领取条件。待遇发放人员严格根据死亡信息报表,核实发放待遇领取人员和金额,按规定申报注销死亡人数。经自查,不存在虚列支出、转移资金、欺诈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经办服务情况。我区经办机构负责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实施完全积累,实帐管理。在保费收缴上实行银行“代扣代缴”三方协议,确保保险基金安全,在待遇发放和支付上严格做好与财政部门及金融机构之间的复核和对账工作,确保发放及时、准确。在社会化管理上,严格执行社会化管理制度,在档案管理上建立健全有关业务台帐,规范档案室,完善社保档案管理。

  此次自查,本单位没有发现套取、骗取社保资金以及隐匿、转移、侵占和挪用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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