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直补自查报告样本
篇一:粮食直补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榆财发〔2012〕54号]的文件精神,我乡于3月10日开始全面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 加强领导
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来紫堡乡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副乡长和财经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财务人员和包村干部为成员的来紫堡乡农资综合补贴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文件精神,并结合本乡实际制订了具体的自查工作方案,以确保我乡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规范程序 工作到位
根据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在2011年度农户粮食种植面积调查前,乡里专门召开各村书记、主任、会计工作会议,进行祥细布置,根据县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工作考核内容,做好农资综合直补工作,保证农户播种面积、人口等数据真实准确。
1、在调查统计时严禁虚报、按人口或耕地平均分摊,调查统计结束上报乡里后进行复审,复审后,已由乡政府统一打印调查统计表在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以上,公示期内有反映的进行核查,无意见的再由村里正式行文上报公示结果报告。
2、县财政局补贴标准下达后,我乡已及时将补贴标准(每亩37.38元)张贴到每一行政村进行公示,使农户知道今年的粮食种植综合补贴价格,做到家喻户晓。
3、经到银行核实,我乡补贴资金目前已全部发放完毕。
4、做好粮食直补档案,我乡每年都将粮食直补资料在年度结束后单一装订归档,做到有据可查。
5、在自中重点核查了是否按人口、承包耕地平均分摊面积,是否存在将油料、百合等经济作物面积作为粮食补贴面积,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瞒报、漏报、谎报等现象。经调查核实,未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瞒报现象。
三、自查结果
经依照各项程序自查,我乡2011年度的各项数据准确、程序规范、工作到位,未有弄虚作假现象,未有信访现象发生。下步我乡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农民种粮综合直补各项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〇xx年三月二十八日
篇二:粮食直补自查报告
XXX区
关于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兑付
自查工作汇报
XXX:
XXXXXXXXXXX区共有行政村XXX个,总人口为XXXXXX万人,共有耕地XXXX万亩。
小麦直补政策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对于调动农民种小麦积极性,扩大小麦生产总量,促进农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将会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XXXXXX区对该政策高度重视,针对这项工作专门成立了以XXXXXXX牵头,以XXXXXX与XXXXXXXX为主的工作小组,层层落实责任。由XXXXX进行前期逐村核定补贴面积,每户进行签字确认并进行两级张榜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上报补贴面积;XXXXXX严格按照上级专款专用制度核对好每户账号并通过惠农“一卡通”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农户手中。在资金发放过程中遇到账号与实际申报人姓名不符或帐号已挂失打不进款的,我们将再次统计帐号重新核对,并仔细查找原因,核对无误后将资金拨付到位。
20xx年XXXXXX区共有小麦种植面积为XXXXX万亩,补贴标准为XXX元/亩,共计补贴资金XXXXX万元。
现已全部、及时、准确、足额兑付到户。补贴档案已建立完毕,不存在虚报农户、夸大补贴面积等行为。
XXXXXXXXXXXX
XXX年XX月XX日
篇三:关于20xx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20xx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和
良种补贴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农业局:
根据《长治市20xx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面积核实及资金补贴办法》(长农发 [20xx]31号文件)和长财商 [20xx]7号文件精神以及《山西省20xx年国家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为及时准确地搞好全年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以及良种补贴等工作,确保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我们严格政策、广泛宣传、规范操作、扎实工作,按时全面完成了20xx年对农民种粮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和良种补贴等任务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现就我县20xx年粮食直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直补工作完成情况
我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地丘陵县,同时也是一个农牧县。全县总面积2556平方公里,总人口1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6万人,耕地面积27.3万亩,农村标准劳动力3.89万人。为认真搞好20xx年粮食直补工作,我们县农业局和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在狠抓组织动员、政策宣传、措施办法制定的基础上,于4月下旬及时依据2008年农民种粮直补核实面积拔付了20xx年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直
补资金,认真细致地核实统计了20xx年全县农民种植粮食作物的品种、面积,核实、登记并汇总了全县玉米良种种植面积落实情况,测算下达了玉米良种补贴资金和玉米差价补贴资金。使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和玉米良种补贴、玉米差价补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20xx年共核实登记种粮直补面积176208.41亩,其中玉米133098.01亩、谷子15157.27亩、其他杂粮27953.13亩。按2008年种粮直补核实面积和标准测算预拔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867448.15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6071890.05元。8月10日按照市财政局长财农[20xx]14号文件精神,依据2008年直补面积拔付发放玉米保护性差价补贴资金1198031元。使党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到了实处,有效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是党和政府重视“三农”工作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做好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等工作,我们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认真宣传政策,确保各项直补政策规定贯彻落实到户。为了认真、全面、准确地搞好我县种粮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和玉米良种补贴工作,保证各项直补惠农政策宣传到户,使具体直补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财政局、农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面积核实及资金补贴工作的通知》(沁农种字[20xx]14号),并行文印发了《山西省20xx年国家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于4月20日召开了由
各乡(镇)副乡(镇)长和农科站长、财政所长参加的种粮直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今年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与此同时,我们还通过覆盖全县85%的有线电视网制作播放了有关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具体规定。各村还利用村务公开栏和高音喇叭宣传了直补相关政策,广大农民及时、准确地了解到党和政府重视粮食生产,鼓励农民多种粮、种好粮的惠农政策,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
(二)严格操作程序,使核实种粮面积、发放补助资金做到了“两公示”、“两发放”、“五到户”。在核实登记种粮面积上,我们严格要求各行政村必须指定专人上门入户,按面积核实规定要求逐户核定登记各种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并对农户种植各种粮食作物品种的种植面积以及测算核实的直补资金以村在村务公开栏内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相互监督,从而杜绝了核实面积过程中的虚报和品种混杂现象的发生。在补贴资金发放上,我们要求逐户发放《种粮直补通知书》,按开通的种粮农户“一卡通”或“一折通”如数发放补贴资金,以村现场公示农户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发放情况,严禁任何抵扣、冒领、代领问题的发生。同时,要求在面积核实清册和资金发放表上由农户、村级、乡级和县级负责人签字做到了四级把关签字。由于各乡(镇)村严把政策,规范操作,从而使我县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真正做到了“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登记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通
知书到户、资金兑现到户。”
(三)强化监督检查,保证了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为避免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县监委、财政、农业联合组成了督导组,分成四小组于6月30日至7月3日下乡对全县种粮直补资金发放和面积核实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种粮直补工作中我们严格做到了“五不准”,即:不准虚报、谎报种粮面积;不准混杂粮食作物品种,多领直补资金;不准截留挪用、挤占、抵扣直补资金;不准无故拖延直补资金发放时间和冒领农户直补资金;不准因直补工作不到位引发不稳定矛盾的发生。为此,县农业局和财政局还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监督检查直补工作,保证了直补工作的严肃性。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总结近年来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我们认为突出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种粮直补品种补贴标准和地区补贴标准差异性大,不利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小麦与玉米和其它杂粮补贴标准均存在较大差异,如2008年小麦直补比玉米和其它杂粮多5元,农资综合直补多16元。玉米比其它杂粮多良种补贴10元和差价补贴9元。作为杂粮生产大省的山西这不利于推动优势农产品的区域化生产。另外,同属一个市,屯留、沁县等县区玉米丰产方农民种植玉米比沁源就多领取30元补贴。虽然这是项目开发性补贴,
但极容易引起农民的误解,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的调动。
2、种粮直补政策变动性大,宣传贯彻不到位,影响了种粮直补工作的正常开展。近年来农民种粮直补的品类、补贴标准和面积核实规定每年都有变化,但由于组织贯彻力度小,政策宣传不到位,使农民难以及时了解相关规定。加之,市里连续多年未召开直补专题会议,仅以下达文件执行,加大了具体承办人员上下协调工作的难度。如果县级也不开会加以部署,很难在规定时间内把政策宣传到位,按规定要求完成任务。
3、种粮直补工作经费短缺,设备落实,缺乏专门的协调办事机构,造成直补指导工作不到位。目前县农业局对种粮直补工作没有一个具体承办股室,许多地方的分管领导也是具体承办人,形成工作相互推诿,监管责任不明确,指导检查难以到位,数据汇总、资料收集、工作协调等工作机制不健全,必然会产生工作的脱节和问题的出现。加之,没有必要的电脑、打印设备和档案柜以及交通工具和工作经费,制约了直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不断规范直补工作,有效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我们认为应不断创新和规范今后的直补政策。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1、应逐步提高直补标准,切实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今年的直补虽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直补标准和粮价涨幅仍然赶不上农资价格上涨和劳动力成本升高的幅度,应加大直补力度,提高直补标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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