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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科技发展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
导语: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应当按本基本内容与格式的要求撰写评估说明,其目的在于通过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描述其评估程序、方法、依据、参数选取与计算过程,通过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充分揭示对资产评估行为和结果构成重大影响的事项等,说明评估操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证实评估结果的公允性,保护评估行为相关各方的合法利益。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
能源科技发展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天津兆华领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1页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及项目组成员具备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
评估经验,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
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评估申报表、历史年度经营成果、盈利预测数据及
相关法律权属等资料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
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及项目组成员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
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
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但我们对评估对
象的法律权属不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我们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
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本报告未考虑
申报评估资产抵押、担保等限制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
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
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七、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
行为实现的参考依据,不应视为评估目的实现的价格保证,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
评估师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本报告及其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限于评
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仅在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
后果与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关。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天津兆华领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2页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天兴评报字(2016)第 0740 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接受福建龙洲运输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洲股份”)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资产评估公认原则,对龙洲股份拟收购天津兆华领先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兆华领先”或简称“被评估单位”)股权而涉及兆华领先的股东全部权
益,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执行评估业务,对其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作
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报告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根据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63),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天津
兆华领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需要对兆华领先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为该经
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兆华领先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三、评估范围:兆华领先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和相关负债,具体评估范
围以被评估单位根据审计后会计报告填写的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准。
四、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2016 年 4 月 30 日。
六、评估方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七、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评估人员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评估对象分别进行了评估,
经分析,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经收益法评估,兆华领先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24,650.26 万元,较账面
净资产 23,588.80 万元,增值 101,061.46 万元,增值率为 428.43%。
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报告的评估结论时,请注意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
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及前提条件。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天津兆华领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3页
对于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中有如下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
论,但非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重大事项,提醒报告使
用者特别关注以下几项 :
(一)产权瑕疵事项
被评估单位的子公司—天津领先正华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入本次评估范
围的增压泵房及其占用的土地,截止到出具评估报告日尚未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
用权证,增压泵房建筑面积 270.9 平米,增压泵房占用的土地面积为 570.40 平米。
本次评估未考虑办理产权证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无法取得产权证而产生的损
失对评估值的影响;兆华领先的股东承诺承担办理产权证的相关费用或无法取得
产权证而发生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二)经营许可资质瑕疵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被评估单位的子公司—北京金兆路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名下“Mai 沥青”网站,截止到出具评估报告日尚未取得 ICP 经营许可,目前申请
已经被有关部门受理,正在审批过程中。如最终未能获得 ICP 经营许可,将对盈
利预测结果产生一定影响。
(三)评估范围完整性瑕疵
被评估单位的子公司—天津领先正华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土地上,有两
处房产,分别为锅炉房(建筑面积 156 平方米)和值班室(建筑面积 27 平方米),
天津领先正华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确认上述两处房产对日常生产经营不造成不
利影响,由于资产完整性(拥有土地使用权但无法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天津领
先正华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决定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我们特别强调:本评估意见仅作为龙洲股份进行股权收购的价值参考依据,
而不能取代龙洲股份进行股权收购交易价格的决定。
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设定的评估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使用的有效期限为 1 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17 年 4 月 29 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天津兆华领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4页
结论,请报告使用者在征得评估报告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并
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部分的内容。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天津兆华领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5页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天津兆华领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16)第 0740 号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接受贵公司的委
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
础法,对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洲股份”)拟收购天津兆华
领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华领先”或简称“被评估单位”)股权而涉及
兆华领先的股东全部权益,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执行评估业务,对其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概况
企业名称: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 112 号
法定代表人:王跃荣
注册资本:26,859.3228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3 年 8 月 29 日
经营范围: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
省际(旅游)包车客运、客运站经营;出租汽车客运;普通货运;一类汽车维修(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保险兼业代理:车险、货运险、意外险;房屋租赁;汽车租
赁;对旅游业、广告业、道路运输业、专业技术服务业、教育业、住宿和餐饮业
的投资;汽车、汽车零配件、润滑油、日用百货、矿产品、工艺品、服装、五金、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天津兆华领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6页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材的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
布国内各类广告。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天津兆华领先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
区 1-1-1105-7
法定代表人:毋一兵
注册资本:20,305.93 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20,305.93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 年 01 月 17 日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危化品除外、港区内除外);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
输(集装箱);搬运装卸服务(港区内除外);国内、国际货运代理(海、陆、
空运);承办展览展示;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咨询;技术咨询;市场调研;
机械设备(不含小轿车)、电子产品、沥青、化工产品(危化品及易制毒品除外)
批发兼零售;集装箱销售、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限从事国
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简单加工。
2.历史沿革
2012 年 1 月 10 日,天津兆华物流有限公司设立,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由兆
华投资出资 1,000 万元,认缴股权比例为 100%,法定代表人为毋一兵。经营范围
为“仓储服务(危化品除外、港区内除外);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搬运装卸服务(港区内除外);国内、国际货运代理(海、陆、空运);承办展
览展示;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咨询;技术咨询;市场调研;机械设备(不含
小轿车)、电子产品、沥青、化工产品(危化品及易制毒品除外)批发兼零售;
集装箱销售、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限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
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简单加工。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天津兆华领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7页
至 2015 年 7 月,经过 4 次增加注册资本后,注册资本增至 18,275.34 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 7,000 万元,变更后股东和股权结构为:北京兆华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兆华投资”)货币出资 8,404.99 万元,认缴股权比例 45.99%;兆华投资
股权出资 8,870.35 万元,认缴股权比例 48.54%;兆华创富货币出资 1,000 万元,
认缴股权比例 5.47%。
2016 年 2 月 22 日,兆华领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起设立天津兆华领先
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2016 年 3 月 3 日,取得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
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 18,275.34 万元,其中兆华投资认缴股权比例 94.53%,天津兆华创富管理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兆华创富”)认缴股权比例 5.47%。2016 年 3
月,完成第 5 次增资,此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由 18,275.34 万元增加至 20,305.93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兆华投资持股比例为 85.08%,兆华创富持股比例为 4.92%,
西藏达孜和聚百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6.67%、苏州金茂赢联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1.67%、新疆丝绸南道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1.67%。
经过历次股权变更,截至评估基准日,兆华领先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新疆丝绸南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8.43 1.67%
2 天津兆华创富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000 4.92%
3 苏州金茂赢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8.43 1.67%
4 西藏达孜和聚百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353.73 6.67%
5 北京兆华投资有限公司 17,275.34 85.07%
合计 20,305.93 100%
3.下属公司情况
兆华领先下属共 6 家子公司 1 家孙公司,子公司分别为北京中物振华贸易有
限公司、山西兆华沥青有限公司、天津领先正华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新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天津兆华领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8页
美仑实业有限公司、嘉华创富有限公司、北京金兆路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其中
北京金兆路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尚未成为兆华领先的子公司,
2016 年 5 月,已经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北京金兆路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
为了兆华领先的全资子公司。根据龙洲股份收购兆华领先协议安排,本次评估模
拟为兆华领先子公司进行了评估测算。
孙公司为湖南中物振华沥青科技有限公司。
各子公司情况分别如下:
(1)北京中物振华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中物振华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1 月,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半步桥 13 号甲 602 室,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周文。经营范围:销售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道路沥青、装饰材料、
金属材料、通讯设备、机电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技术开发、转让及培训;
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为商品展览提供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仓
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品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北京中物振华贸易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项目 账面净值
货币资金 2,463.38
应收账款 11,168.49
其他应收款 4,526.70
存货 5,858.83
合计 24,017.40
上述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79.06%
北京中物振华贸易有限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如下: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天津兆华领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9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1-4 月 备注
营业收入 124,403.60 11,061.19
营业成本 113,485.05 11,283.60
毛利率 8.78% -2.01%
净利润 568.65 -520.88
净利润率 0.46% -4.71%
(2)山西兆华沥青有限公司
山西兆华沥青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4 月,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位于山西省平遥县中都路 16 号,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毋一兵。经
营范围:道路石油沥青、建筑材料(不含木材)的仓储和销售。道路改性沥青、
乳化沥青等深加工沥青的加工、生产、仓储、销售。
山西兆华沥青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项目 账面净值
应收账款 951.40
预付账款 162.50
其他应收款 25.14
存货 22.21
固定资产 601.15
合计 1,762.40
上述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96%
山西兆华沥青有限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1-4 月 备注
营业收入 10,813.88 9.02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天津兆华领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10 页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1-4 月 备注
营业成本 10,467.87 85.95
毛利率 3.20% -852.88%
净利润 147.84 -109.13
净利润率 1.37% -1209.87%
(3)天津领先正华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领先正华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位于天津滨海新区
南三路 285 号,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毋一兵。经营范围:新能源、
石化产品技术开发;仓储服务(危险品、煤炭及有污染性质物除外);建筑材料
销售;对外贸易经营;集装箱维修;SBS 改性沥青(含:石油沥青 93%-96%、SBS
(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4%-7%)、橡胶粉改性沥青(含:石油沥青
50%-80%、橡胶粉 20%-50%)加工;沥青销售;橡胶制品、化工产品销售;乳化沥
青(含:水 30%-70%、沥青(石油沥青)28%-68%、乳化剂(十二烷基苯磺酸钠)
2%)生产。
天津领先正华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项目 账面净值
应收账款 491.15
预付账款 94.81
其他应收款 953.42
存货 169.71
固定资产 950.27
合计 2,659.36
上述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45.70%
天津领先正华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如下: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天津兆华领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11 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1-4 月 备注
营业收入 4,415.45 232.02
营业成本 3,429.42 310.09
毛利率 22.33% -33.65%
净利润 641.12 -202.21
净利润率 14.52% -87.15%
(4)湖南中物振华沥青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中物振华沥青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6 月,湖南中物振华沥青科技
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北京中物振华贸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75%,湖南中物振华沥
青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 73 号商住楼,注册资本 1,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念。经营范围:沥青附属材料的研发;沥青及其制品销售;工程技
术咨询服务。
湖南中物振华沥青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项目 账面净值
货币资金 108.64
应收账款 1,646.86
其他付账款 25.60
存货 249.82
固定资产 12.97
合计 2,043.88
上述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98.35%
湖南中物振华沥青科技有限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如下: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天津兆华领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12 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1-4 月 备注
营业收入 4,346.54 1,999.48
营业成本 4,051.47 1,804.90
毛利率 6.79% 9.73%
净利润 16.40 53.13
净利润率 0.38% 2.66%
(5)重庆新美仑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新美仑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 月,位于重庆市南岸区亚太路 1 号
第 5 幢 25-16 号,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孙迅。经营范围:沥青销售;
改性沥青研发,加工及销售;机械设备的制造、销售、租赁及技术服务;销售:
化工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均不含化学危险品)、机电设备、金属材
料(不含稀贵金属)、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及发射设备)、电子产品(不
含电子出版物);仓储服务(不含危禁品仓储);道路货运(须取得相应许可证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货运代理;集装箱销售、租赁;人力搬运装卸服务;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
重庆新美仑实业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项目 账面净值
货币资金 236.98
应收账款 38.20
预付款项 19.40
存货 702.46
合计 997.03
上述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90.99%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天津兆华领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13 页
重庆新美仑实业有限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 年 1-4 月 备注
营业收入 543.18
营业成本 546.02
毛利率 -0.52%
净利润 -19.23
净利润率 3.50%
(6)嘉华创富有限公司
嘉华创富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公司类别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位
于香港九龙弥顿道 727 号南新大厦 14 楼,股本 100 万港元,主要从事业务为基质
沥青的进口。
嘉华创富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项目 账面净值
货币资金 1,168.90
应收账款 6,716.95
其他应收款 0.41
合计 7,886.26
上述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100%
嘉华创富有限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1-4 月 备注
营业收入 72,612.19 5,895.52
营业成本 69,318.34 5,631.08
毛利率 4.54% 4.49%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天津兆华领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14 页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1-4 月 备注
净利润 2,400.32 424.35
净利润率 3.31% 7.20%
(7)北京金兆路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北京金兆路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 月,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
司(法人独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7 层 B702 室,注册
资本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于英。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沥青(不含危
险化学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通讯器材、机电设备、橡胶制品、化学产品
(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贸易咨询;
货运代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
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租赁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北京金兆路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项目 账面净值
货币资金 358.37
预付款项 83.72
存货 65.64
固定资产 17.64
合计 525.37
上述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97.45%
北京金兆路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1-4 月 备注
营业收入 1,753.82 1,460.82
营业成本 1,724.30 1,433.56
毛利率 1.68% 1.87%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天津兆华领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15 页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1-4 月 备注
净利润 -404.02 -221.88
净利润率 -23.04% -15.19%
4.公司主要资产概况
兆华领先主要资产为沥青集装箱、沥青储罐和沥青改性加工生产线,主要资
产概况如下:
沥青集装箱 1312 个,用于沥青运输;沥青储罐 30 余个,用于基质沥青存储、
改性沥青加工及改性沥青存储,主要分布在母公司和子公司天津领先正华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库区及沥青生产线。
5.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1)主营产品或服务
兆华领先是一家以沥青特种集装箱的物贸服务、改性沥青的加工、基质沥青
的仓储销售三者相互促进结合为主要发展方向的企业。
公司主营产品是沥青,及与之相关的改性加工业务、仓储业务及物流业务。
(2)经营模式
。
6.公司组织结构及人力资源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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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财务状况表(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16.4.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37,098.41 44,243.55 40,177.99 11,926.26
非流动资产 16,207.16 16,717.31 13,970.46 3,673.58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12,583.62 12,979.50 10,240.99 3,274.04
在建工程 - - - -
无形资产 3,102.10 3,136.70 3,240.50
土地使用权 - - - -
其他 521.45 601.12 488.97 399.54
资产总计 53,305.57 60,960.87 54,148.45 55,444.52
流动负债 29,053.00 39,741.01 39,217.55 39,194.62
非流动负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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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16.4.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负债总计 29,053.00 39,741.01 39,217.55 39,194.62
净资产 24,252.57 21,219.86 14,930.91 16,249.90
经营成果表(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一、营业收入 10,573.79 140,323.99 109,913.02 129,526.48
减:营业成本 10,364.65 121,848.11 102,626.96 116,936.42
营业税金及附加 6.23 137.57 72.31 228.01
销售费用 1,130.04 6,631.88 5,687.98 6,750.73
管理费用 604.83 2,076.94 1,072.15 1,187.63
财务费用 -107.11 3,772.94 495.35 -718.52
资产减值损失 -185.57 236.44 61.51 838.00
加: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1,239.29 5,620.11 -103.23 4,304.22
加:营业外收入 36.25 43.50 207.85 53.52
减:营业外支出 21.40 54.97 392.56 0.64
三、利润总额 -1,224.44 5,608.64 -287.94 4,357.09
减:所得税费用 234.02 495.56 312.29 1,137.63
四、净利润 -1,458.47 5,113.08 -600.22 3,219.46
财务状况表(母公司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16.4.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6,988.61 6,223.90 9,394.63 6,763.33
非流动资产 27,766.87 27,960.67 13,714.27 8,306.02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6,753.93 16,519.43 5,000.00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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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16.4.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10,997.57 11,426.95 8,491.73 3,254.00
在建工程 - - -
无形资产 - - - -
土地使用权 - - - -
其他 15.37 14.29 80.47 52.02
资产总计 34,755.47 34,184.58 23,108.90 15,069.35
流动负债 11,166.68 15,260.52 15,077.97 7,238.01
非流动负债 - - - -
负债总计 11,166.68 15,260.52 15,077.97 7,238.01
净资产 23,588.80 18,924.06 8,030.93 7,831.34
经营成果表(母公司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一、营业收入 4,680.07 35,023.93 42,170.31 10,370.78
减:营业成本 5,073.93 31,134.49 40,065.81 8,30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02 1.21 7.64
销售费用 124.02 1,118.31 1,021.85 483.24
管理费用 176.36 1,038.76 398.08 287.41
财务费用 76.16 355.71 355.13 42.58
资产减值损失 4.31 -264.70 113.81 164.27
加:投资收益 1,300.00 300.00
二、营业利润 525.28 1,940.33 214.42 1,081.61
加:营业外收入 36.14 16.97 135.13 3.48
减:营业外支出 - 0.01 0.14 0.43
三、利润总额 561.43 1,957.30 349.41 1,084.66
减:所得税费用 131.11 357.96 84.50 3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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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16 年 1-4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四、净利润 430.32 1,599.34 264.91 753.28
上表中列示的财务数据,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
(三)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评估报告使用者为龙洲股份,本报告无其
他报告使用者。
(四)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在评估基准日,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无股权关系。
二、评估目的
评估目的:根据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63),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天津兆华
领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需要对兆华领先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
为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兆华领先的股东全部权益。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兆华领先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其中总资产账面价值
34,755.48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 11,166.68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23,588.80 万元。
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见下表:
资产评估申报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6,988.61
非流动资产 27,76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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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6,753.93
固定资产 10,997.57
其他 15.37
资产总计 34,755.48
流动负债 11,166.68
负债总计 11,166.68
净资产 23,588.80
(一)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已承诺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
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且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
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对企业价值影响较大的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的情况
对企业价值影响较大的单项资产为沥青集装箱。
(三)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情况
企业主要的无形资产为专利,清单如下:
序号 专利类型 专利号 证书号 发明名称 申请日 有效期
1 实用新型 2015204566418 4765263 一种倒装装置 2015/6/29 10 年
一种具有防撞结构的
2 实用新型 2014205920852 4305881 2014/10/14 10 年
集装箱
一种加热装置外置式
3 实用新型 2014205927387 4308847 2014/10/14 10 年
集装箱
一种沥青箱组合式搅
4 实用新型 2014205934624 4119298 2014/10/14 10 年
拌站
5 实用新型 2014205934639 4304948 一种真空保温集装箱 2014/10/14 10 年
一种具有内加热套管
6 实用新型 2014205941810 4115150 2014/10/14 10 年
的容器
一种用于沥青集装箱
7 实用新型 201420396209X 4111317 2014/7/17 10 年
的观察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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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类型 专利号 证书号 发明名称 申请日 有效期
一种具有备用卸料口
8 实用新型 2014203966048 3927103 2014/7/17 10 年
的罐式集装箱
9 实用新型 2014203966052 3926237 全保温集装箱 2014/7/17 10 年
一种罐式集装箱用防
10 实用新型 2014203978721 3977499 2014/7/17 10 年
溅装置
一种具有加热管道的
11 实用新型 201420382310X 3911825 2014/7/11 10 年
集装箱
12 外观设计 2014302333170 3104314 集装箱 2014/7/11 10 年
一种燃烧器系统及其
13 发明专利 2012104991343 1545080 2012/11/29 20 年
使用的连接紧固装置
14 实用新型 2012206292175 2926117 快速接口 2012/11/23 10 年
一种空管式分层快速
15 发明专利 2012102295662 1638249 卸料装置及其快速卸 2012/7/4 20 年
料方法
分层快速卸料容器及
16 发明专利 2012102311148 1485171 热通道式分层快速卸 2012/7/4 20 年
料装置
一种带底部辅助加热
17 发明专利 2012102311260 1536801 装置的容器及辅助加 2012/7/4 20 年
热方法
一种直燃式分散加热
18 发明专利 2012102312013 1425179 系统及设置该加热系 2012/7/4 20 年
统的容器
可加热式带保温组合
19 发明专利 2012102312530 1425481 2012/7/4 20 年
存储系统及使用方法
一种可加热带保温的
20 发明专利 2012102312545 1582095 2012/7/4 20 年
容器
一种空管式分层快速
21 实用新型 2012203207912 2677431 2012/7/4 10 年
卸料装置
一种带底部辅助加热
22 实用新型 2012203229451 2677611 2012/7/4 10 年
装置的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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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类型 专利号 证书号 发明名称 申请日 有效期
一种直燃式分散加热
23 实用新型 2012203231112 2719910 系统及设置该加热系 2012/7/4 10 年
统的容器
一种卸料机构和具有
24 实用新型 2012203232204 2677132 2012/7/4 10 年
该卸料机构的容器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报告书所称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
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
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是 2016 年 4 月 30 日。
评估基准日是由委托方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
权属依据和评估取价依据为:
(一)经济行为依据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5.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5 号——上市公司股权交易资产评估》;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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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2. 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三)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3.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4.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07]189 号);
5.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6.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07]189 号);
7.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 号);
8.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 号);
9.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10.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 号);
11.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 号);
12.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08]218 号);
13.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 号);
14.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15.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 号);
16.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9]211 号);
17. 《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指引》(中评协[2010]121 号);
18. 《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中
评协[2012]246 号);
19.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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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房地产估价规范》(GB /T50291-2015)。
(四)资产权属依据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2. 土地使用权证;
3.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 房屋所有权证;
6. 机动车行驶证及登记证;
7. 主要设备购置合同、发票,以及有关协议、合同等资料;
8. 其他权属文件。
(五)评估取价依据
1.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收益预测表》;
2. 《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财建〔2002〕394
号);
3.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
4.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
格 [2002]1980 号);
5.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
价格[1999]1283);
6. 《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
的通知 》(计价格[2002]125 号);
7.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
令 2012 年第 12 号);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2013 年);
9. 评估基准日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及外汇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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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房屋完损等级及评定标准》(城住字[1984]第 678 号);
11. 房屋建筑物所在地建筑工程定额及费用定额;
12. 房屋建筑物所在地有关政府收取的前期和其他费用标准;
13. 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建设前期和其他费用标准;
14. 行业及地方工程造价信息;
15. 《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16. 企业提供的相关工程预决算资料;
17. 企业提供的在建工程付款进度统计资料及相关付款凭证;
18. 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相关财务资料;
19. 企业提供的未来年度经营计划、盈利预测等资料;
20. 企业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原材料购买合同;
21.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22. 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23.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原始会计报表、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以及有关
协议、合同书、发票等财务资料;
24. 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及价格信息资料,以及我
公司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取价参数资料等。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简介
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
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
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
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收益
法是从企业获利能力的角度衡量企业的价值,建立在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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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
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
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被评估单位可以提供、评估师也可以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
可以对被评估单位资产及负债展开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因此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
础法;
由于企业具有独立的获利能力且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了未来年度的盈利预
测数据,根据企业历史经营数据、内外部经营环境能够合理预计企业未来的盈利
水平,并且未来收益的风险可以合理量化,因此本次评估适用收益法。
因此,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三)具体评估方法介绍
1. 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
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
法。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过程说明如下:
(1)流动资产及负债的评估
被评估单位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
应收款、存货;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
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
①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通过现金盘点、核
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其他货币资金凭证等,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② 应收票据:应收票据指企业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纳入评估范围的应收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或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
汇票)。对于应收票据,评估人员核对了账面记录,查阅了应收票据登记簿,并
对票据进行了盘点核对,对于部分金额较大的应收票据,还检查了相应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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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出库单(发货单)等原始记录。经核实确认无误的情况下,以核实后的账面值
确认评估值。
③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
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
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
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
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参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
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对于有确凿根据表明无
法收回的,按零值计算;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④ 预付款项: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对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或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于那些有确
凿证据表明收不回相应货物,也不能形成相应资产或权益的预付账款,其评估值
为零。预付款项中的待摊费用,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后还享有的资产和权利
价值作为评估值,对于基准日后已无对应权利、价值或已经在其他资产中考虑的
项目直接评估为零。对基准日后尚存对应权利或价值的待摊费用项目,按原始发
生额和尚存受益期限与总摊销期限的比例确定。
⑤ 存货
外购存货:主要包括产成品(库存产品)等,对于库存时间短、流动性强、
市场价格变化不大的外购存货,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库存时间
长、流动性差、市场价格变化大的外购存货按基准日有效的公开市场价格加上正
常的进货费用确定评估值。
⑥ 负债:各类负债在查阅核实的基础上,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被评估企业
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对于负债中并非实际需要承担的负
债项目,按零值计算。
(3) 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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