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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对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拟向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赠与持有的青岛广顺房地产有限公司83%股权所涉及的相关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我们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人员遵照公认的评估原则,依据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价格信息,针对评估范围内的具体资产类别选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核查、市场调查与询证等必要的评估程序。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人员对委估资产评估结果采用了加和法,对具体评估对象采用的评估方法主要是成本法和市场法。
本次评估所涉及的资产范围是青岛广顺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的具体范围以青岛广顺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的各类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基础,凡列入申报表内并经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核实的资产及负债均在本次评估范围之内。
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人员对委估资产和负债于2007年9月 30 日的结论是: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账面值 2,079.02 万元,调整后账面值2,079.02万元,评估价值11,674.87万元,增值9,595.85万元,增值率为461.56%;
负债账面值1,115.59万元,调整后账面值1,115.59万元,评估价值1,115.59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值963.44万元,调整后账面值963.44万元,评估价值10,559.29万元,增值9,595.85万元,增值率为996.00%。
评估结果汇总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 2,062.17 2,062.17 11,657.71 9,595.54 465.31
非流动资产 2 16.85 16.85 17.16 0.31 1.84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
持有至到期投资 4 ----
长期股权投资 5 ----
投资性房地产 6 ----
固定资产 7 16.85 16.85 17.16 0.31 1.84
在建工程 8 ----
无形资产 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 ----
资产总计 11 2,079.02 2,079.02 11,674.87 9,595.85 461.56
流动负债 12 1,115.59 1,115.59 1,115.59 - -
非流动负债 13 ----
负债总计 14 1,115.59 1,115.59 1,115.59 - -
净资产 15 963.44 963.44 10,559.29 9,595.85 996.00
具体评估结果及详细评价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2008年9月30日前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如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及资产评估结果成立的各种假设和前提、正确评价资产评估结果,请您在征得评估报告书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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