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

时间:2022-11-03 12:43:50 资产评估报告 我要投稿

资产评估报告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资产评估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

  第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出具价值分析报告或者其他专业意见,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地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可以根据评估对象的复杂程度、委托方要求,合理确定评估报告的详略程度。

  第八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评估程序受到限制且无法排除,经与委托方协商后仍需出具评估报告的,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评估程序受限情况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明确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九条 评估报告应当由两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盖章。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根据中评协[20xx]230号第九条修改为:“评估报告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首席评估师或者其他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可以授权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名义出具除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外的评估报告,加盖分支机构公章。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在以分支机构名义出具的评估报告上签字。”

  第十条 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报告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计量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的汇率。

  第十一条 评估报告应当明确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

  第三章 评估报告的内容

  第十二条 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标题及文号;

  (二)声明;

  (三)摘要;

  (四)正文;

  (五)附件。

  第十三条 评估报告的声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三)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

  第十四条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提供评估业务的主要信息及评估结论。

  第十五条 评估报告正文应当包括: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七)评估方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假设;

  (十)评估结论;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三)评估报告日;

  (十四)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签字。

  根据中评协[20xx]230号第十五条第(十四)项修改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或者经授权的分支机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合伙人签字。”

  第十六条 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委托方、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第十七条 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应当惟一,表述应当明确、清晰。

  第十八条 评估报告中应当载明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并具体描述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通常包括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

  第十九条 评估报告应当明确价值类型及其定义,并说明选择价值类型的理由。

  第二十条 评估报告应当载明评估基准日,并与业务约定书约定的评估基准日保持一致。评估报告应当说明选取评估基准日时重点考虑的因素。评估基准日可以是现在时点,也可以是过去或者将来的时点。

  第二十一条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遵循的法律依据、准则依据、权属依据及取价依据等。

  第二十二条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

  第二十三条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程序实施过程中现场调查、资料收集与分析、评定估算等主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 评估报告应当披露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第二十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以文字和数字形式清晰说明评估结论。

  通常评估结论应当是确定的数值。经与委托方沟通,评估结论可以使用区间值表达。

  第二十六条 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产权瑕疵;

  (二)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三)重大期后事项;

  (四)在不违背资产评估准则基本要求的情况下,采用的不同于资产评估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说明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并重点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第二十七条 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

  (五)因评估程序受限造成的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二十八条 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

  第二十九条 评估报告附件通常包括:

  (一)评估对象所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二)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三)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或资产汇总表。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准则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中评协[20xx]189号,20xx年11月28日)

资产评估报告2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需要改进的地方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的要求,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应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1、披露无形资产评估假设。

  评估结果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上的。在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评估师需要做一定的假设,该假设应在评估报告中进行充分披露。评估报告使用者可以根据评估师所做的假设,对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2、披露所选择的评估方法的依据和取值依据。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其中收益法较常用。评估师在评估报告中应充分披露选择该评估方法的理由,供评估报告使用者进行分析。

  在采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涉及许多重要的评估参数,其中折现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数。在评估报告中,评估师应详细说明折现率的计算模型,充分披露企业应用该项无形资产面临的`风险,说明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的确定方法和依据。只有充分披露各种参数的取值依据,才有利于评估报告使用者正确判断评估结果的可信度。

  3、加强无形资产评估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为评估师及时提供各种经济信息。

  通过技术市场等各种渠道积极收集各种专利、商标、科技成果的价格信息;通过证券市场收集每一个行业的资产收益率、风险报酬率等行业信息;通过国债市场、金融市场收集无风险收益率、利率变动趋势等信息。

  4、完善评估理论和评估制度。

  评估机构要加强无形资产的监控,完善评估的理论研究,探索无形资产评估操作实务,认真贯彻法律法规。不做超过自身业务能力的项目,保障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结果准确。改革评估收费管理制度,强化评估服务质量和透明度。应考虑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资格分为不动产评估师、机器设备评估师、企业价值评估帅和无形资产评估师。无形资产评估业务争门由具有无形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师来做。

资产评估报告3

  资产评估说明应按下顺序:

  (1)“资产评估说明封面及目标”的基本内容。应该载明该评估项目名称、该评估报告书的编号、评估机构名称、评估报告提出日期,若需分册装订的评估说明,应在封面上注明共几册的序号。

  (2)“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的基本内容。

  这部分应声明评估报告仅供资产管理部门、企业主管部门、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在审查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检查评估机构工作之用,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3)“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基本内容。

  ①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

  ②关于评估目的的说明;

  ③关于评估范围的说明;

  ④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⑤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⑥资产及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

  ⑦列示资产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评估资料清单。

  (4)“资产评估清查核实情况说明”的基本内容。

  (5)“评估依据说明”和基本内容。

  (6)“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技术说明”基本内容。

  (7)“整体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评估验证说明”基本内容。

  (8)“评估结论及其分析”的基本内容。

资产评估报告4

  在实习期间我对估价行业做了一定的了解,对基本的办公用品的使用有了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我做了近百份的报告,就一般的抵押评估报告,根据市场价值我已经能独立完成。

  一、实习内容

  在羊城评估实习期间中,我收获了很多,不仅对学校中学到的知识进行了实践中的升华,也在工作经历中取得了不少的实践心得,并且在同事的帮助下逐渐成长。现就学习能力、工作心得和同事相处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学习能力

  “在大学里学的不是知识,而是一种叫做学习的能力”。参加工作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除了英语和计算机操作外,课本上学的理论知识用到的很少很少。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更新太快,靠原有的一点知识肯定是不行的。我们必须在工作中勤于动手慢慢琢磨,不断学习不断积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设法解决,实在不行可以虚心请教他人,而没有学习能力的人迟早要被企业和社会所淘汰。

  (二)工作心得

  在20xx年11月,我跟部门的两个同事一起做市调。主要了解及熟悉广州市的路段、房地产市场价格、各区域房产局的工作流程和收集相关信息等。时间安排是上午由欧阳经理对我们实习生进行理论知识及撰写报告要求的一些课程培训,下午出去做市调。刚开始觉得很辛苦,很累,但是我慢慢的明白,做这些工作不仅能锻炼我与人沟通的技巧也对我以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所以一直坚持着,不断的积累经验。

  在之后的日子里,我撰写了大量的估价报告。现把20xx年11月至12月完成的报告做如下归类: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41份,片区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3份,土地报告:1份,继承(了解市场价值):5份;总计:50份。

  这些数据并不能代表什么,再往后的工作中,我会进一步提高自己各方面的水平和自身的价值,争取为公司拿到业务。

  (三)同事相处

  在这几个月的工作学习中,深刻的体会到了团队精神的重要性。羊城评估的家人们都很友好,很有亲和力,对我们实习生的到来也很欢迎和照顾。在这样一个友好的团队里工作学习,我感到非常荣幸。

  12月上旬,评估1部(我在评估2部)的同事传了3份业务资料过来来,要求我们协助出具报告。欧阳经理让我作为这个项目的负责人,主要由我来撰写报告,再跟评估1部的同事沟通这几分报告的出具流程。在这个过程中,我懂得了同事之间应该是最好的搭档,每个成员都是责任中的一体,只有互相帮助、耐心细心才能把这个团队搞好,只有互相学习、和谐共处才能使这个团队不断进步。

  二、实习体会

  房地产估价从表面上看,好像是估价人员在给房地产定价估价人员认为值多少钱就值多少钱。但实际上,房地产估价不应是估价人员的主观随意定价,而应是估价人员模拟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和过程,将客观存在的房地产价格或价值揭示、显示出来,是科学与艺术的有机结合。要做好房地产估价,不仅需要通晓房地产估价的理论、方法和技巧,还需要具备房地产制度政策、开发经营,以及经济、建筑、城市规划、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需要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管理和业务都较为合理、规范化,内部员工办事效率高,做事积极主动,高层管理人员对员工都很信任和支持,使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及经济效益。

  在实习期间,我对自己的专业知识及与专业相关的评估行业都有了深刻地认识,对社会的人际关系的复杂性也有了一定的感触。经过这半年的实习,让我开始为自己的将来深深的思考,为生活的不易感叹,更催生了我学习欲望以及坚定做个全面发展的工作者的决心。转眼间,自己就要走上工作岗位了,我知道,实习只是一个前奏,未来的路还需要我更加踏实的去行走。

  三、实习总结

  在短短半年的实习中,我能够做到端正工作态度,并认真及时完成了工作,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并能在前辈的耐心指导下掌握有关房地产评估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能运用办公软件以提高工作效率来应对工作。

  然而在此期间我也看到了自身的很多不足之处,如具备的专业知识还不够,理论知识欠缺、不扎实,关注房地产等有关讯息信息不够全面,经验不足不善于与客户进行沟通以达到有效合作意向,以及对于一些问题处理的不够沉着和果断。

  从这次实习中我更清楚认识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我决心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不断丰富自身的业务知识和素养,努力提升专业知识,掌握职业技能,做到在实践中不断发掘问题并总结经验。我会更加注意信息获取方式,以获得更多有效信息资源,随时了解市场行情及变化,争取能够更好更快地融入社会,在工作岗位上踏实稳步地前进,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追求。

资产评估报告5

  一、引言

  关于不确定性,Knight(1921)指人们缺乏对事件基本性质的知识,对事件可能的结果知之甚少,难以通过现有理论或经验进行预见和定量分析。不确定性根源于知识的不完全性,它表现为经济行为主体对经济事件的性质缺乏基本的认识和预见。Knigth不仅解释了不确定性的涵义,而且创造性地将其与风险进行了区分。Knight(1921)认为,风险是一种人们可知其客观概率分布的不确定,而不确定性则意味着人们不知道这一概率分布,甚至对未来将要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这些将来事件对决策者而言是全新的、唯一的、过去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因此,Bewley(20xx)总结出,人们不能(简单地)仅从与偏好相关的信息预测出应做什么样的选择。我国学者汪浩瀚(20xx)认为,不确定性是指经济行为人面临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经济活动的外生和内生因素,无法准确地加以观察、分析和预见。而且不确定性涉及的各种可能结果的频率分布是未知的,统计技术无法被运用于个体决策中。彭毅林(20xx)认为,不确定性是指对导致一系列可能结果的一种或多种被选方案的认识状态,但这些特定结果的可能性要么无法知道,要么无实际意义。从不确定性产生的原因分析,它可分为客观不确定性和主观不确定性或者外生性不确定性和内生性不确定性两种不同观点。这两种观点虽然称法不同,但分析其本质,两者实质上是一致的。客观不确定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来自于外部客观环境方面的因素所产生的不确定性。任何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特定的环境,环境的复杂多变,使事物的发展过程都充满了“变量”,甚至一些变化根本就无法预料,这种不确定性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现代产权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理论认为,只要人类从事经济活动,不确定性就必然存在于人们所面临的环境之中,所以客观不确定性也就是外生性不确定性。主观性不确定性是事物在被人们认知与反映的过程中,由于人们受主观因素、认知水平和能力等方面的影响,不可能对事物进行完全的认知和准确的反映而存在的不确定性,所以内生性不确定性又可称为主观性不确定性(彭毅林,20xx)。资产评估作为一项重要的市场经济中介服务,其活动的安排、执行和完成是基于一定的市场经济环境,那么市场经济环境中的不确定性自然会影响到资产评估活动。本文试图对资产评估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进行分析,揭示不确定性对评估结论准确度的影响,据此对资产评估的特点和性质做更进一步的探讨,以利于资产评估结论的合理使用。

  二、不确定性在资产评估中的体现及对评估结论准确度的影响

  (一)资产评估环境的不确定性 资产评估不确定性,根据其影响因素有以下类型。

  (1)评估客体的不确定性。作为资产评估对象的资产比会计学上所称的资产具有更广泛的含义,它(它们)必须是能够在未来为其控制主体带来经济利益,能以货币计量的具有排他性占有的经济资源。一方面资产评估的客体种类繁多,形式多样,不仅包括具有独立实体形态的有形资产,也包括不具有独立实体形态的无形资产;既包括各种单项资产,包括具有获利能力的整体资产。由于各种形式的资产都是处在不断运动和变化中的,资产的数量、结构、性能、技术水平、使用状态和市场价格等等也都处于动态之中,因此评估对象具有不确定性。如在评估机器设备时,同一评估客体在不同的评估目的、评估时点和交易市场下,机器设备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都是变化着的,而且评估对象是否存在经济性贬值,引起经济性贬值的外部因素有哪些,影响大小如何计量,都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类似地,在评估房地产价值时,由于影响房地产价值的因素复杂繁多,增加了资产评估的不确定性。此外,对于金融不良资产来说情况更为复杂。从金融不良资产的定义看,资产形态是很清晰的,但从处置和评估的角度看资产的形态则是多样和复杂的,有的还具有模糊性。具体来看,金融不良资产的基础形态是债权,是索偿权。但由于抵(质)押物和担保的存在,对金融不良资产(信贷资产)的评估就可能转化为对抵(质)押物和担保的评估,而抵(质)押物可能是实物(房屋、土地)也可能是实物资产以外的.任何资产形态,而担保又涉及对提供担保方相关资产的评估。就其最基础形态――信贷资产的评估,是站在银行角度对回收率的风险估计;在有抵押的贷款上,抵押品的变现价值可能是这笔不良贷款回收的最大值;对担保贷款,评估的对象就成为担保方用以承担关联责任的任何可能的资产形态,可能是实物资产,也可能是其他非实物类资产,甚至是企业价值。可见,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对象的资产形态有基本形态和一系列的变化形态,评估对象就成为在评估前首先需要考虑和加以确定的重要内容。评估对象形态的多样化和模糊性,增大了资产评估工作的不确定性,影响了资产评估结果的准确度。另一方面评估客体在运营中所发挥的作用各不相同,未来产生的效益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债权类资产的价值取决于债务方的短期偿债能力、信用水平、债权方的收账政策;无形资产、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估人员对其未来能以货币计量的预期收益、风险和使用寿命的合理分析和判断。这些评估判断中充满了不确定性,必然影响资产评估结论的准确度。

  (2)市场经济环境的不确定。市场经济环境是资产评估活动进行的现实空间范围,市场经济环境中存在着各个要素无时无刻不在变化,处在动态变化中的各个要素自然而然会影响到资产评估活动。从资产评估的性质来看,资产评估具有现实性和预测性,既要求以现实存在为基础客观地反映评估对象的状态,又强调以现实为基础来反映未来,用资产在未来时空的潜能说明现实。对未来的预测需根据过去和现实状况来考虑未来发展变化,以及引起变化的因素。资产评估工作的进行是假定资产被置于一定的交易市场中,以资产要素市场作为参照系,对资产的价格属性进行专业性描述,即在模拟市场中进行评估。然而,现实市场经济环境与模拟市场环境存在差距,现实市场经济环境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充满了不确定性,如产品市场、要素市场的竞争,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政策的变化,国际经济环境等等都隐藏着许多不确定性因素。这既给资产评估工作带来了难度。又影响了资产评估结论的准确度。

  (3)资产评估政策的不确定性。与我国评估行业的蓬勃发展相比,评估法制建设却明显滞后,大量有关评估的规定散见在不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中。而且,不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关于评估的规定存在不一致,有的规定过于原则,有的规定不符合评估行业的特点,有的规定已经过时,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还有的甚至相互矛盾。这不仅影响我国评估行业的发展,也影响国家对评估行业

  的管理。资产评估准则是从专业技术的角度对资产评估人员行为的规范,是评估工作执业质量的衡量标准。然而我国目前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尚不完善,一些具体准则还未制定或者处于正在制定之中。而且已经颁布、出台的准则中有许多规定只有原则性的概述和说明,缺乏可操作性。如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确定以及如何依据价值类型恰当选择评估方法,目前的资产评估准则很难指导实践评估工作。类似的情况还有无形资产的评估、企业价值的评估、机器设备成新率的确定、经济性贬值的确定等等。资产评估政策的抽象性和模糊性,增大了评估活动中资产评估人员主观分析、判断的比重,不确定成分增加影响资产评估结论的准确度。

  (4)资产评估方法的不确定性。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分别基于劳动价值论、均衡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等理论基础,从不同的途径评估资产的价值。从理论上讲,在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中,不同的评估方法评估同一资产,评估结论应趋于一致,即使存在差异,也一定是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但市场总是存在一定的缺陷,不可能严格达到每种方法使用的前提条件,所以现实的资产评估总是基于一定的假设。科学合理的资产评估假设是资产评估人员进行职业判断的基础,也是资产评估的理想状态。这种理论与现实的不一致,自然增加了资产评估工作的不确定性,降低了资产评估结论的准确度。另外,用任何方法进行评估都不是一个完全精确地过程。每一种方法都是探索资产价值的一种思路或者一种途径,它们所处的立场、分析问题的视角不同,很难简单的断定哪种方法更科学,哪种方法得出的结果更准确。而实践中由于评估对象的复杂性和多样化,往往需要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自身的状况和市场条件,选择恰当的价值类型和合理的评估方法。

  (5)评估过程的不确定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进行评估工作需要客户的配合,没有客户的配合,不可能出具高水平的评估报告。但在现实中有的客户除了要求评估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他们希望的结果出具评估报告外,在评估机构执业时故意不配合评估机构的工作,少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信息资料或其他证明文件,影响评估报告的质量。如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往往具有难以完成必要的评估程序的特点。其一,由于被处置资产的资产占有方与处置方处于对立的状态中,资产占有方极不情愿配合资产清查和提供资料等;或者所提供的资料可信度很低。在极端的情况下,甚至是进不了门、看不到东西,根本无法开展评估工作。其二,债权人与股东身份不同,小股东与大股东不同,求偿的债权人、小股权持有人很难要求资产占有单位配合评估工作。评估多半是“站在外面”的评估,很难完全履行评估程序和取得满意结果。在正常的评估程序难以完成,评估依据不充分时,评估人员过多的使用主观判断,从而影响了评估结论的准确度。

  (二)资产评估专业估计和判断引起的不确定性 可以说评估过程中充满了大量不确定因素,不确定性始终贯穿于整个评估程序中。面对这些不确定性因素,评估人员需要运用专业技能和评估经验进行分析和判断,从而得出科学合理的评估结论。实现科学合理的职业判断,要求评估主体(资产评估人员)具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严格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要求资产评估人员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评估经验,要求资产评估人员必须通晓资产评估、法律、工程、金融、建筑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具有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并通过多年评估实践工作积累了丰富的评估经验。专业胜任能办是衡量资产评估人员专业水平的核心指标,也是决定资产评估结论准确度的关键。严格的独立性是对资产评估人员职业道德方面的约束和规范,它要求资产评估人员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分析判断,始终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带任何偏见和私利,自觉地抵制来自外界的压力、干预与诱惑。对资产评估人员而言,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技能与良好的职业道德是资产评估人员规范执业的两大基石。然而,理论与现实存在差距,有时还会出现相悖的状态。一方面,在现实的资产评估活动中,从事评估实践工作的评估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不仅与准则要求有距离,而且他们彼此专业水平也存在着差距。有的评估人员从业时间很长,积累了丰富的评估经验,但或许缺乏评估理论前沿知识;有的青年评估人员掌握了扎实的评估理论,但缺少必要的评估经验;有评估人员擅长房地产的评估,有的评估人员擅长森林资源的评估等等。所以就单个评估人员而言,每个人的专业优势和不足存在差异,不同评估人员对同一评估对象的评估时,由于主观判断能力的差异。结果会出现差异,所以评估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不确定性。对于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而言,尽管基本准则有明确的行为规范,但实践中评估人员未必严格遵守,而且与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尚不完善,评估人员可能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迎合委托方的需求,高估或者低估评估对象,严重扭曲资产评估价值。因此,如果没有扎实的专业基础、高度的职业敏感和洞察力以及高尚的职业道德,就难以做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难以得出科学合理的评估结论。

  三、不确定性与评估结论准确性的理性思考

  (一)资产评估的咨询性 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下价值发现的间接的辅助性手段,是在市场实现交易行为之前,通过模拟市场、类比分析、假设判断,事前寻找资产的价值区间,为投资和交易的市场行为提供专业性的参考依据。由于资产评估发生在交易活动之前,实际交易发生在评估活动之后;而且资产评估总是基于一定的假设前提,而等到实际交易时,假设已经成为了某种现实的具体条件;评估时模拟市场是具有一般性的,而现实的交易是具有个别性和特殊性。评估的相关利益方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希望评估师评估出“公道的”的资产价值;但由于种种的不确定因素的存在,最称职的评估师所能做的也就是凭借信息和资料、技术和经验,排除其他的可能性,对最有可能的情况做出假设,经过分析、推理、预测、判断,“提炼”出的一个相对合理的估计值(区间)。资产评估结论的相对准确度决定了资产评估行业的职能是为委托方提供专业性估价意见,意见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效力,不具有法律效力。评估人员只对评估结论本身是否合乎职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资产交易活动中资产定价决策负责。因为资产评估为资产交易提供的估价往往只是资产交易双方要价和出价的参考,最终成交价格取决于双方的谈判结果。所以,资产评估具有咨询性,而不是鉴证性。

  (二)评估值的价值区间

  既然资产评估结论是一种评估值,那么评估结果以一个价值区间比单一数值表示更合理。量子力学中的“测不准”问题,模糊学中的“模糊比精确更准确”的说法,同样印证了资产评估结论“越精确越不准确”的问题。资产评估结论给出一个价值区间,意味着资产的价值是由一些可能的价值量组成的范围,而且其中的某些值比其他值的可能性更大。曾经一位学者在一篇关于道德规范的文章中提出,人类的需求(如市场)因人而异,对某个特定人也因时间而异,而且与许多主观因素有关。而且,商品的价值是由它对大多数人而不是对单个购买者的用途决定的。因此,评估价值应该是有弹性的,也就是说是一个范围。从评

  估参数来看,评估一项资产的价值,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必须使用相关的参数值。同一个参数值,可能由于各评估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掌握的信息资料不一样,不同的评估人员会得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结果,这就已经构成了一个区间。从评估人员的职业判断来看,评估人员执业时总要受其精力、心情、经验和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因此,同一资产由不同的评估人员评估,会得出不同的结果。即使同一资产由同一评估人员在不同的时间评估,结果也会不一样。这些情况都会使评出来的结果形成一个价值区间。此外,从资产评估的性质来看,资产评估在国际上国内均属于咨询范畴,因此评估应当为交易双方服务,而不是偏向于某一方。评估人员在确定评估值时应当分别站在当事人各方的立场上,兼顾各方的利益,把握全局,这一要求不可避免地促使评估值形成一个价值区间。

  (三)资产评估的科学性和艺术性 资产评估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最初是源于社会对资产评估的需求,市场经济对资产评估的需求越迫切,要求越高,市场推动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越快。从原始评估阶段开始,历经经验评估阶段,最后到科学评估阶段,资产评估无论是作为一种社会服务行业,还是作为一门学科,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不仅专业化的评估机构数量不断增加,评估业务的范围也极其广泛,而且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资产评估朝着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在资产评估过程中,科学性要求评估人员必须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选择恰当的评估价值类型和科学的评估方法,制订科学的评估方案,使资产评估结果准确可靠。资产评估不仅表现出科学性,资产评估还蕴藏着艺术性。资产评估中存在的大量不确定性要求评估人员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技能、经验,恪守职业道德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这个评定估算过程实际上是评估人员评估艺术的体现,如何把评估艺术演绎到位是衡量评估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的关键。其实,艺术有一部分是科学,但艺术还包括加到科学上的艺术家的技巧和经验。对资产评估来说,艺术性强调的评估人员运用其知识,以解决特定问题的那种创造性的技巧与能力。这里艺术家就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由于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存在,评估人员必须对经济事项的未来发展进行预测、推理、判断,从而做出选择。很显然,这一过程并不是唯一的。面临不同的环境,不同的评估人员可能依据自身的经验、知识、或者偏好做出自己的预期和选择,这样对同一评估对象会产生不同的评估结论。资产评估的科学性和艺术性同样印证了评估价值的区间合理性。

  四、结束语

  资产评估的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资产评估结论的准确度。针对资产评估的不确定性,一方面相关的利益方需要充分地理解资产评估的不确定性,客观地分析不确定性因素产生的原因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正确地判断评估结论的有效性,以便明确评估结论在资产交易中的利用程度。另一方面,应尽快地出台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地制定出具有操作性强的评估准则,细化评估步骤,减少其中的不确定性和主观判断,以便于评估人员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估结果,维护相关利益者的权益。

资产评估报告6

  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XX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投资”)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XX投资拟对外转让之目的而涉及的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定估算,对委估资产在X年X月X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简介及委估标的物概况

  委托方:XX投资有限公司

  资产占有方:XX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高科技项目投资、投资兴办实业**。

  XX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X年12月5日,是由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X实业有限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XX开发有限责任公司、XX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资产总额31938.66万元,负债总额1933.69万元,净资产30004.98万元。

  委估标的物概况:本次评估的无形资产是“CMOS可视电话非专利技术”。

  CMOS可视电话采用M30系列数字式彩色视觉芯片,基于ITU-TH.324框架协议,通过PSTN进行信号传输。CMOS视觉传感器作为视频输入,使图像传感器与信号处理电路同时在一个晶片上集成,实现了单片结构,且直接输出标准YUV格式的数字信号,简化了产品结构,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可靠性。

  二、评估目的

  XX投资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无形资产。本次评估目的是对该经济行为涉及的无形资产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范围与对象

  本次资产评估的无形资产是“CMOS可视电话非专利技术”。

  四、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二零零一年九月三十日。资产评估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考虑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本次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加快转让工作等因素,经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为X年9月30日,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能准确反映资产本身的价值。

  五、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评估人员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评估:

  (一)坚持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

  (二)坚持预期和公开市场的操作原则

  本次资产评估过程中,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要求,遵循以上基本原则,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以保证客观、公正地反映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市场价值。

  六、评估依据

  在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遵循的具体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取价依据和参考资料有:

  (一)法规依据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1年第91号令);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第36号);

  3、《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

  4、《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6年5月7日发布);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二)行为依据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三)产权依据

  1、XX投资法人营业执照;

  2、“出资(无形资产)确认书”。

  七、评估方法

  以被评估资产继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或假设前提,根据被评估资产状况和市场状况以及评估人员掌握的价格资料,针对本次评估的特定目的,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现简述如下:

  1、评估范围:

  CMOS可视电话非专利技术

  2、权属关系:

  根据XX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无形资产)确认书”,该无形资产为XX投资所有。

  3、无形资产的评估说明

  3.1国内外现状及技术发展趋势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信息交流量越来越大,同时,人们更加追求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希望能够以包含更多内容的方式来进行交流,传统的信息传递方式——电话、电报、书信等已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闻其声并且见其人”的信息交流方式虽然由于互联网的出现而得以解决,但对计算机的依赖,较大的使用成本等因素成了普及的障碍。在这种背景下,人们提出了可视电话解决方案。

  可视电话集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语音处理技术、电子系统设计技术于一体,可实现较低成本的远距离语音、图像传输,除用于日常交流外,还广泛地应用在远程教育、新闻采访、远端监控、公安等多种场合,代表了通信产业发展的方向。

  近些年来,欧美国家的可视电话技术有了很大的发展,国内也有一些厂商从国外进口散件进行组装。较为成熟的可视电话技术大体可分为三类:静态图像可视电话、N-ISDN可视电话、PSTN可视电话。

  上述技术中惟PSTN可视电话最具发展潜力。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PSTN多媒体可视电话系列标准即ITU-TH.324框架性标准,并不遗余力的推广,也证明了可视电话技术发展的大趋势。

  3.2CMOS可视电话项目研发已有的基础及进展概况

  XX投资是国内唯一一家从事CMOS视觉芯片研发和生产的厂商,近年来一直致力于CMOS可视芯片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技术上不断创新,开发生产的CMOS芯片居国际先进水平,现已拥有的M10、M20、M30、M60等规格的CMOS视觉芯片和EVC20、EVC30、EVC62U、EVC64U等系列电脑眼产品,在硬件、软件开发和人才培养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资产评估报告7

  一、绪言

  xx评估事务所接受太原市万柏林区财专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财专校园内的小树林进行了鉴定评估。本机构鉴定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委托鉴定评估园林进行了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并对其在20xx年10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车辆评估情况及鉴定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受托方与园林所有方简介

  受托方:

  三、评估目的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本项目评估目的:所有权转让

  四、评估对象

  财专南校区东南角小树林,包括所有乔木和灌木。受西风环流的控制及较高的太阳辐射的影响,气候干燥,降雨偏少,昼夜温差大,冬季干冷漫长,夏季湿热多雨,春季升温急剧,秋季降温迅速,春秋两季短暂多风,干湿季节分明,表现出较强的大陆性气候特点。年日照总时数为2360小时~2796小时。年平均降水量为420毫米~457毫米。

  五、鉴定评估基准日

  鉴定评估基准日20xx年10月31日。

  六、评估原则

  严格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

  七、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旧机动车评估委托书第2号。

  (二)法律、法规依据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的通知》(国资办发[1992]36号);

  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23号);

  4、林业部颁布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觇范(试行)》;

  5、林业主管部门的资产评估立项批文;

  6、待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的山林权属证、图、基本图、小班调查记录等森林资源资料;

  7、评估中收集到的森林采伐、木材销售、造林营林以及抚育管护等有关的经济技术指标;

  8、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评定及取价依据

  价目表;市场上现有的园林价目表

  其他资料:市场取价资料包括银行利率,通货膨胀系数,取价系数等;根据实际情况所取得的`各种林木的参数。

  八、评估方法

  依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拟转让林木资产属于成熟林的实际情况,采用市场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九、评估过程

  (一)接受委托,拟定评估方案

  20xx年10月25日星期二,与委托方签定了评估业务约定书,明确了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范围和评估基准日。针对本项目的特点,为了保证质量、统一评估方法和参数,在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并结合委估资产的特点,制定了评估方案。

  (二)清查核实

  清查时间为20xx年10月31日—11月1日。在委托方对评估对象先关资料如实申报并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评估人员对其重点核实。

  (三)评定估算

  评定估算时间为20xx年11月2日。评估人员在现场依据本项目特点制定的操作方案,结合委托方林木的具体情况,明确相关参数和价格标准,开始评定估算工作。

  (四)提交报告

  在经过上诉一系列工作后,全面汇总评估结果、进行评估结论分析、修改和完善评估说明与评估报告书。在报告提交委托方前,由公司负责人对报告进行了最终复核。11月5日将报告提交委托方。

  十、评估假设

  本报告系在以下评估假设条件下制作完成的:假设国家对该行业的政策环境保持不变。

资产评估报告8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xx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评估师提示特别关注:

  实践中上新三板的企业多为高新技术企业,很多企业存在国有创业引导基金前期投资的情况。

  所以要特别关注国有创投公司投资公司时是否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1、投资时,是否经有权部门履行了决策程序,是否需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增资扩股时,是否同比例增资,如未同比例增资,是否履行评估备案手续。

  3、退出时是否履行了评估备案,是否在产权交易所进行了交易。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评估师提示特别关注:

  实践中上新三板的企业多为高新技术企业,很多企业创立时存在股东以无形资产评估出资的情况。

  1、无形资产是否属于职务发明

  如属于职务发明,则涉嫌出资不实问题,需要用现金替换无形资产出资。

  2、无形资产出资是否与主营业务相关

  实践中,有些企业创始股东购买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无形资产通过评估出资至公司,但是主营业务从未使用过该无形资产,则该等行为涉嫌出资不实,需要通过现金替换无形资产出资。

  3、无形资产出资未过户至企业

  实践中,有些企业股东拿无形资产出资至公司,但是并未办理过户手续。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评估师提示特别关注:

  1、改制动用资本公积的问题

  大部分情况下的改制,公司注册资本都会有所提高,由于动用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需要缴纳所得税,公司通常更愿意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资本公积都可以转增股本,通常只有“资本溢价”可以转增股本,而像资产评估增值记入的“其他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以及“接收捐赠资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则不可以转增股本。

  2、改制时所得税缴纳问题

  改制时,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按以下情况区别纳税:

  (1)自然人股东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时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2)法人股东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虽然视同利润分配行为,但法人股东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法人股东适用的所得税率高于公司所适用的所得税率时,法人股东需要补缴所得税的`差额部分。

  二、主体资格问题

  设立程序合法合规:即拟申请挂牌企业在最初设立以及后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要注意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履行必要的验资、资产评估、审计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法定程序。

  特别提示:涉及国有股权或者国有资产的审批、资产评估等相关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是否履行了必要的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同时要求券商、律师出具批复的部门有权出具该类文件进行确认

  案例索引:光电高斯(430251)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重点问题之9。请公司确认公司设立及改制时,第二大股东光电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是否须履行相关国资备案程序,如需要,请补充提供相关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关于其程序完备、合法性,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国有股问题)

  律师对公司在设立及改制过程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就光电集团对上述程序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决议、书面文件进行了核查,并与《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逐一论证,证明其程序完备、合法有效。

  三、出资方式合法合规

  即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程序、比例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出资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无形资产出资上。企业历史上验资报告如果没有,则要提供银行进账单。

  (1)关于无形资产出资的规定:股东用于出资的资产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现金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2)关于无形资产出资的现状。

  高新技术企业以无形资产出资的情形大量存在,相当部分企业存在无形资产出资不实的情况。无形资产出资方式在科技型企业中非常常见,因为大多数科技型企业都由专业技术人员创办,设立时普遍会采用技术出资的方式。目前主要问题有:公司设立时,如股东使用在原单位任职期间形成的技术作为出资,而该项技术出资与原单位之间存在权属纠纷。公司设立后增资时使用公司享有权利的技术作为股东增资,属于出资不实。高估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出资的无形资产价值明显过高。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对公司经营没有任何价值。

  重点问题:

  1、20xx年8月有限公司成立时,股东于现军以非专利技术“高炉热风炉全自动化燃烧控制”出资,评估值为506万元。

  2、截至公司改制时,上述无形资产虽已摊销完毕,但若存在出资不实情形,相关摊销金额影响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而影响改制时点净资产的真实性和充实性。

  顾问律师详细说明了于现军以非专利技术“高炉热风炉全自动化燃烧控制”出资和隆优化有限时经过了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价值取得了公司届时全体股东的确认,并依法办理了财产转移登记手续,出资程序符合当时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时依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对如果公司股东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即使在出资后存在贬值的客观情况,只要该贬值是因为市场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的,也不应认定股东出资不实,股东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根据于现军向本所律师提供的说明,其用于出资的“高炉热风炉全自动化燃烧控制”未能实现预期的价值是由于市场变化等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并不存在出资时的出资评估价值过高的问题。

  四、无形资产出资问题的解决

  出资不实是企业上市过程中的硬伤,在挂牌和上市前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规范解决。对于挂牌新三板而言,解决出资不实的主要措施有:

  (1)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过高的问题。有些企业可能在设立当时或是增资过程中用无形资产出资的比例过高,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在实际处理时:无形资产的比例已经低于规定比例,则只需要出具书面材料向监管部门说明;有可能的情况下,还要由推荐挂牌的保荐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专业意见,说明该出资不实的情况对企业的资本无影响,不影响后续股东的利益,而且该无形资产对企业的发展贡献巨大。这样监管部门一般都会认可,不会成为挂牌障碍。

  (2)无形资产的权利瑕疵问题。如果企业在设立时用以出资的无形资产该股东并没有权利处分,但在企业设立以后,该股东拿到了其所有权或使用权,那么,只要在企业申请挂牌前,将该无形资产的权利转移给企业,且由有关验资机构出具补充验资报告,就不会对企业申请上新三板挂牌交易造成实质性影响。

  (3)无形资产评估问题。如果企业设立时对出资的无形资产未作评估,或评估价格不实,那么通常采用的做法是重新由专业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对于评估低于出资的部分,由责任股东以货币形式予以补足;评估高于出资的部分,则归公司所有。为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无责任股东还要同时出具免责说明书,表示不再追究出资瑕疵或出资不实的股东的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9

  【一、格式要求】

  1.页面设置

  基本页面为A4纸,纵向,页边距为默认值,即上下均为2.54cm,左右为3.17cm;如遇特殊图表可设页面为A4横向。

  2.正文

  正文内容采用四号宋体1.5倍行距;文中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及符号表示;文中数字能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阿拉伯数字均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

  3.图表

  文中图表及插图置于文中段落处,图表随文走,标明表序、表题、图序、图题。

  表格标题使用四号宋体,居中,表格部分为小四或五号楷体,表头使用1.5倍行距,表格内容使用单倍行距;表格标题与表格内容、表格与段落之间均采用0.5倍行距;表格注释采用五号或小五宋体;表格引用数据需注明引用年份;表中参数应标明量和单位的符号。

  4.体例样式

  封面式样、著录项首页样、次页样张分别见图1、图2、图3。

  5.打印装订

  节能评估文件应采用双面打印方式打印装订。

  【二、内容要求】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项目由来

  第二节评估依据

  第三节评估内容

  第四节评估重点

  第五节评估原则

  第六节评估目的

  第二章项目概况

  第一节项目地理位置

  第二节建设单位概况

  第三节项目基本情况

  第四节项目产品方案

  第五节项目原辅材料消耗与供应方案

  第六节项目工艺技术方案

  第七节辅助生产系统及附属设施配置方案

  第八节项目用能方案

  第九节总图布置

  第十节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

  第十一节项目实施计划

  第十二节项目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第三章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性评估

  第一节行业发展概况

  第二节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符合性评估

  第三节规划符合性评估

  第四章区域能源供应保障评估及能源消费预测

  第一节区域能源消费状况分析

  第二节区域能源供应保障程度评估

  第三节区域能源新增量与节能目标预测

  第五章建设单位现有项目能源利用分析评估(适用于改、扩建项目)

  第一节现有项目概况

  第二节现有项目生产情况

  第三节现有项目生产工艺技术评估

  第四节现有项目主要用能设备评估

  第五节现有项目的用能系统评估

  第六节现有项目能耗指标核算及能源利用效率评估

  第七节现有项目能源利用存在的.问题分析

  第六章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

  第一节项目总图布置评估

  第二节项目产品方案评估

  第三节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方案节能评估

  第四节主要用能工艺(工序)节能评估

  第五节生产系统主要用能设备节能评估

  第六节辅助生产系统节能评估

  第七节附属生产系统节能评估

  第七章项目能源利用及能效水平评估

  第一节项目能源消耗量核算

  第二节项目能源消费结构与成本分析

  第三节项目能源流向及能量平衡分析

  第四节项目能效指标核算与能效水平对标分析

  第五节项目改、扩建前后主要能效指标对比分析(适用于改、扩建项目)

  第六节项目能源消耗对当地能源消费增量和实现节能目标的影响分析

  第八章节能措施评估

  第一节节能技术措施及效果评估

  第二节单项节能工程评估

  第三节节能管理措施评估

  第九章评估结论及建议

  第一节项目评估结论

  第二节项目存在的风险及合理用能建议

  第三节综合评估结论

  【三、附件要求】

  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下列内容是编入报告正文还是作为附件编排:

  1.地理位置图

  2.厂(场)区总平面图

  3.车间工艺平面布置图

  4.主要耗能设备一览表

  5.主要能源和耗能工质品种及年需求量表

  6.能量平衡表及能流图

  7.评估报告中涉及到的相关计算依据及计算过程等附件

  8.使用专家判断法时,专家组成员的意见作为评估结论的附件

  9.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摘要表

  10.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资产评估报告10

  珠海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进行了评估。我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受托评估的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二零一*年十一月一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资产持有方及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

  1、委托方、资产持有方:A公司,A公司于5年前自行研发了该项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并获得了发明专利证书,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

  2、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企业专利技术转让相对应的机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使用方。

  二、评估目的

  根据评估委托协议的约定,A公司拟将其拥有的专有技术“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出售给B公司合作,本次评估目的为对上述专有技术于评估基准日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评估,以对A公司的出售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委托评估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在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委托方拟进行出售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预期收益价值,具体包含大功率电热转换体设计、制造、工艺方面的技术,以及生产产品销售的收入预测和收益预测。

  四、价值类型及定义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价值类型为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20xx年11月1日,这样与实际现场勘察、评估信息资料分析以及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期较为接近,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评估中所采用的价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持续经营价值标准。

  六、评估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 号(1991 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2]第36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 号令(20xx 年)《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4)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2、评估准则依据

  (1)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3)中评协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4)中注协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5)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3、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1)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有关财务凭证等;

  (4)企业提供的有关事项说明。

  七、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为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方法。

  八、评估过程

  评估时间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17日,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定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具体如下:

  1、接受委托:20xx年11月1日,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项目委托、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及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和拟定评估工作方案。

  2、资产清查:20xx年11月1日—17日,评估人员首先指导委托方收集准备资料,并与委托方工作人员一起清查核实委托评估的资产,验证有关资料。

  3、评定估算:本次专利技术评估采用收益法

  (1)、转让条件

  A公司是出售该专利技术,转让的是该专利技术的所有权。

  (2)、专利现状

  该项技术已申请专利权,其所具备的基本功能可以从相关的专家鉴定书中获悉。此外,A公司已经使用了该项专利技术5年时间,产品已进入市场,市场的潜力较大。因此,该项专利技术的获利能力预期较强。

  (3)、相关参数

  根据对该类专利技术的更新周期以及市场上产品更新周期的分析,确认该专利技术的剩余使用年限6年。根据对该类专利技术的交易实例的分析,以及该类专利技术对产品生产的贡献率的分析,确定销售收入分成率为5%,所得税的税率确定为30%。

  九、评估假设

  本项目的前提假设为:

  1、我们假设委估技术的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

  2、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市场情况,不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如经济危机、恶性通货膨胀等因素。

  3、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银行利率等政策,不考虑今后的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

  十、评估结果

  按收益法中的评估思路估算,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为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截止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专利技术预期收益评估价值为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本评估结论系对基于评估基准日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的反映。评估结论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以及委托方所提供的所有原始文件都是真实与合法的条件下成立。评估结果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有关法规政策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后,评估报告有效期以内,专利技术相关内容若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参数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值类型或价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有效期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 本次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的一年内有效,但如果本次评估前提发生变化,则可能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委托方应根据本次评估中使用的评估方法对资产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或重新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 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的公允价格,在评估中,我们没有考查委估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对其转让价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不可预测的变化以及遇有不可预测的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3. 各有关方面应该了解并意识到,我们的评估工作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在进行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依据评估有关规范意见的规定对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评估对象产权权属证明文件、资料进行关注和必要的查验,但我们不是法定的资产权属鉴证机构,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鉴证工作超出评估工作的范围,我们不能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

  4. 本次评估是建立在假设上述技术的转让和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的基础上的。

  5. 本次评估的专有技术所有人为A公司。

  6. 本次评估结果是为本次评估目的,根据公开市场原则和一些假设前提下对评估对象的公平市场价值的评估。本次评估所涉及的委估技术产品的未来销售预测是建立在委托方制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我们的评估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委估对象未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则会影响上述盈利预测的实现程度。我们愿意在此提醒委托方和其他有关方面,并不保证上述假设可以实现,也不承担实现或帮助实现上述假设的义务。并且,我们愿意提请有关方面注意,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很可能会出现,因此有关方面在使用我们的评估结论前应该明确设定的假设前提,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做出交易决策。

  7. 本次专利技术评估中,我们仅考虑上述专利技术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的价值,没有考虑由于上述专利技术转让、实施等可能使受让方以上述技术或上述技术中的某些部分为技术平台,进一步开发出其他技术所可能产生的附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没有考虑上述技术转让所可能促使受让方技术进步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8. 评估报告陈述的事项是真实和准确的,评估人员对评估所依据的信息来源进行了验证,并确信其是可靠和适当的;评估报告的分析和结论是在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仅在假设和限定条件下成立。

资产评估报告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司法涉案目的评估业务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所称司法涉案目的评估业务包括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的、由司法机关委托的司法涉案目的价值评估业务(以下简称“价值评估业务”)和司法涉案目的价值分析业务(以下简称“价值分析业务”)。

  价值评估业务是指评估机构接受司法机关委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司法案件涉及的资产价值、费用或损失等进行分析、估算并形成价值评估报告的行为和过程。

  价值分析业务是指评估机构接受司法机关委托,在司法机关有特定需求或者无法实施必要评估程序的情况下,对司法案件涉及的资产价值、费用或损失等进行核实、分析、估算并形成价值分析报告的行为和过程。

  第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司法涉案目的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指南。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执行司法涉案目的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应当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第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司法涉案目的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有服务意识,勤勉尽责,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不得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价值评估结论或价值分析结论。

  第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司法涉案目的评估业务,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鉴定程序,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适当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胜任所执行的司法涉案目的评估业务。

  第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承接司法涉案目的评估业务时,应当知晓价值评估业务和价值分析业务的区别,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评估目的、评估资料收集情况和评估程序受限制程度等因素,与委托方协商后明确执行价值评估业务或者价值分析业务。

  第八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司法涉案目的评估业务,应当获取充分信息,确保信息来源是可靠和适当的,并且合理使用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进行审慎分析。

  第九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与委托方协商执行司法涉案目

  的评估业务时,应当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一)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以及委托方的目的;

  (二)在约定时限内,是否能够充分获取评估对象的资料和信息;

  (三)对评估对象的现场调查是否受到限制,如由于相关当事方不配合或其他原因,注册资产评估师无法进入现场实施清查、勘察等必要评估程序;

  (四)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的查验是否受到限制;

  (五)是否存在注册资产评估师认为对形成合理价值评估结论或价值分析结论具有重要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司法涉案目的评估业务,在能够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并且委托方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应当执行价值评估业务。

  在受到限制、无法履行必要评估程序的情况下,或者根据委托方的有关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与委托方协商执行价值分析业务。

  第十一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对价值评估结论或价值分析结论进行明确说明,提醒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价值评估结论和价值分析结论的区别。

  第十二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司法涉案目的评估业务,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协助工作,但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专家

  工作的合理性。

  第十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司法涉案目的评估业务,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委托方的要求,对评估业务相关的任何未公开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提醒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提醒委托方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予以配合,不得干涉注册资产评估师正常执业。在资产占有方等当事人配合存在问题时,委托方应当予以必要协调。

  第三章 评估对象

  第十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司法涉案目的评估业务,应当与委托方进行充分沟通,并且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等程序明确评估对象。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和委托方的要求,评估对象既可能是涉案资产,也可能是各种费用损失等。

  第十七条 涉案资产是指在司法案件中受到损害或拟用于赔偿的资产,包括各种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

  涉案实物资产主要包括:建筑物及构筑物、机器设备、其他各类实物资产等。

  涉案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特

  许经营权、租赁权、土地使用权、矿产等资源勘探权与开采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等。

  涉案其它资产主要包括:企业整体资产、股权、债权等。 第十八条 涉案费用损失是指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的行为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各种费用损失,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侵权费用损失、实物资产损坏费用损失、合同纠纷费用损失、环境污染费用损失等。

  第十九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司法涉案目的评估业务,应当关注评估对象的具体形态,并且关注评估对象的物理、法律、经济、技术等具体特征,充分考虑评估对象的特点对评估业务的影响。

  第四章 操作要求

  第二十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司法涉案目的价值评估业务,应当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包括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接受委托、制定工作计划、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和提交报告、工作底稿归档等。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司法涉案目的价值分析业务,可以参照价值评估业务的基本程序,并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和评估业务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

资产评估报告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形象,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指导业务助理人员和专家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第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维护职业形象,不得从事与注册资产评估师身份不符或可能损害职业形象的活动。

  第八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独立进行分析、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不受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的影响,不得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

  第九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合理使用评估假设,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第十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出具含有虚假、不实、有偏见或具有误导性的分析或结论的评估报告。

  第十一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遵守保密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提供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

  第十二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采用欺诈、利诱、强迫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第十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利用执业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不得以个人名义执业,也不得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评估机构执业。

  第十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形成能够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底稿,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保存工作档案。

  第十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签署本人未参与项目的.评估报告,也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签署评估报告。

  第十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接受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管理,履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规定的义务。

  第三章 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八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经过专门教育和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评估业务。

  第十九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接受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二十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如实声明其具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经验,不得对其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经验进行夸张、虚假和误导性宣传。

  第二十一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可以聘请专家协助工作,但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信专家工作的合理性。

  第四章 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关系

  第二十二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与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之间存在可能影响注册资产评估师公正执业的利害关系时,应当予以回避。

  第二十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不得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进行误导和欺诈。

  第二十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履行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义务,竭诚为委托方服务。

  第二十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向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索取约定服务费之外的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与委托方进行必要沟通,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合理理解并恰当使用评估报告,并声明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

  第五章 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关系

  第二十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应当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第二十八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贬损或诋毁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

  第二十九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以恶意降低服务费等不正当的手段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争揽业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评估机构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可以根据本准则发布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具体准则。

  第三十二条 本准则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资产评估报告13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香港启利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股权之事宜,所涉及的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整体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范围和对象是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流动及长期负债。

  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

  本次评估遵照中国有关资产评估的法令、法规,遵循独立、客观、科学的工作原则和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公开市场原则等有关经济原则,依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有关市场交易资料和现行市场价格标准,并参考资产的历史成本记录,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各项资产进行评估并对各项负债进行核实、采用收益现值法对企业价值进行估算,最终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公开市场价值。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合计账面价值9,444.65万元,调整后账面值9,444.65万元,评估值11,8XX.53万元,评估增值2,361.88万元,增值率25.01%。

  负债合计账面值5,511.52万元,调整后账面值5,511.52万元,评估值5,511.52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净资产账面价值3,933.13万元,调整后账面值3,933.13万元,评估值6,295.01万元,评估增值2,361.88万元,增值率60.05%。

  各类资产评估情况见下表。

  表1、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项目

  A B C D=C-B E=D/B 100%流动资产1 4,922.09 4,922.09 5,286.78 364.69 7.41长期投资2 - - - -固定资产3 4,244.44 4,244.44 4,677.81 433.37 10.21其中:在建工程4 - - - -建筑物5 3,388.90 3,388.90 3,756.57 367.67 10.85设备6 855.54 855.54 921.24 65.70 7.68无形资产7 278.12 278.12 1,841.94 1,563.82 562.28其中:土地使用权8 278.12 278.12 1,841.94 1,563.82 562.28其他资产9 - - - -

  资产总计10 9,444.65 9,444.65 11,8XX.53 2,361.88 25.01流动负债11 5,511.52 5,511.52 5,511.52 - -长期负债12 - - - -

  负债总计13 5,511.52 5,511.52 5,511.52 - -

  净资产14 3,933.13 3,933.13 6,295.01 2,361.88 60.05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报告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有效。

  本报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上述评估目的使用,评估师的责任是就该项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量发表专业意见,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不代表对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的任何判断。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

  股权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评报字[20xx]第390号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20xx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公允价值作出了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简介

  本项目委托方为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占有方为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

  (一)委托方简介

  公司名称: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银湖路口北环大道1028号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晓民

  注册资本:玖亿柒仟捌百玖拾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11XX157

  1、公司简介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九医药)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于1999年3月2日经国家经济贸易管理委员会国经贸企改[1999] 134号文件批准,由三九药业、三九集团、深圳九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先达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惠州市壬星工贸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三九医药于1999年4月21日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三九医药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5,300万元。

  三九医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142号文批准,于1999年11月11日-12日在深交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8.4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9,000万元。20xx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三九医药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75,300万元。

  三九医药于20xx年6月11日实施20xx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的方案,股本增加22,590万股。截止20xx年8月31日,三九医药总股本97,890万股。

  三九企业集团占有8.45%股权,三九企业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占有62.717%股权。

  2、经营范围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开发、生产、销售;相关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医疗、保健服务。

  (二)资产占有方简介

  公司名称: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郴州市开发区科技工业园

  公司办公地址:郴州市开发区科技工业园

  邮政编码:215433

  法定代表人:胡宏发

  营业执照注册号:00XX26

  注册资本:939万元

  1、公司简介

  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于1970年8月建立,原名湖南郴州地区制药厂、湖南南开制药厂。公司1992年8月6日在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成立时公司注册资本9390000元。1998年8月在"郴交会"上,被三九集团实施承债式整体兼并,归于三九麾下。20xx年2月10日经郴体改发[20xx]004号批准成立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20xx年7月8日变为外商独资企业,其股东为三九企业集团公司下属企业香港启利投资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

  生产中成药、保健品及食品、销售自产产品(国家限制或禁止的品种除外)。

  3、主要经营业绩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表2、资产、财务状况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20xx年20xx年20xx年

  总资产10,089.77 10,515.07 9,444.66

  净资产2,794.49 3,764.41 3,933.13

  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6,008.81 5,804.83 4,958.36

  利润总额453.54 367.57 149.73

  净利润453.54 367.57 149.73

  以上数据中20xx年度的财务报表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xx年度财务报表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xx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均出具保留意见报告。

  二、评估目的

  根据三九企业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决议,三九企业集团拟将下属公司香港启利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于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用于抵偿债务,本次评估目的是反映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股权转让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所对应的评估范围是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评估前资产总额9,444.65万元、负债5,511.52万元、净资产3,933.13万元。具体包括流动资产账面值4,922.09万元;固定资产账面净值4,244.44万元;无形资产账面净值278.12万元;流动负债账面值5,511.12万元。。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上评估范围和对象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四、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xx年12月31日。资产评估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三九企业集团与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此项目拟订了时间表,为了加快整体工作的进程,同时考虑到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本次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的需要和完成评估工作的实际可能,经与各方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

  五、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规,我们遵循独立、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资产评估的职业标准,对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以保证资产评估工作的有效和评估结果的准确性。遵循的原则有:

  (一)独立、客观、科学的工作原则

  独立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行事,不受外界干扰和评估业务当事人的影响,确保资产评估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客观性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认真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研究,掌握翔实可靠的资料和依据,采取符合实际的计价标准和方法,得出合理、可信、客观、公正的评估结果。

  科学性原则:制定科学的操作方案,采用科学的评估程序和方法,严格按照国家资产评估有关规定,实施评估,科学、合理地进行资产价格的评定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和估算。

  (二)资产评估公允的专业原则

  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替代性原则:充分考虑被评估的每一项资产的选择性或有无替代性,以效能相同为前提,以市场公允价确定委估资产的价值。

  公开市场原则:资产评估选取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都可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

  六、评估依据

  (一)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xx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xx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

  4、《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20xx);

  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991年);

  6、《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20xx年12月31日);

  7、《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20xx年8月25日);

  8、《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

  产权[20xx]274号);

  9、《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财评字[1999]91号);

  10、《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 102号,20xx年);

  11、《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6年5月7日发布);

  12、《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xx);

  13、《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xx)20号);

  14、《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xx)20号);

  15、《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xx年12月30日);

  16、《房地产估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91-1999);

  17、《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8508-20xx)。

  (二)经济行为文件

  三九企业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三)产权证明文件

  1.资产权属证明文件(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

  2.设备购置合同;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凭证;

  3.有关资产权属方面的“说明”;

  4.其他产权证明文件。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取价标准依据

  1.国务院令[20xx]第2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2.国经贸[1997] 456号"汽车报废标准";

  3.国经贸贸资源[20xx] 1202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

  4.《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表》20xx年8月19日起执行;

  5.《中国统计年鉴》分行业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国家统计局);

资产评估报告14

  一、房屋产权人(单位):×××

  二、估价目的: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

  三、估价日期:

  20xx年四月八日到20xx年四月十五日

  四、估价时间:

  20xx年四月十五日(趋于拆迁日)

  五、估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

  3、评估委托书:

  4估价评估人员勘察了解的情况;

  5、房屋所有权证(新北全字00311100号);

  6、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新乡市城市拆迁赔偿标准》。

  六、估价原则:

  本评估报告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前提下,结合评估目的和评估物业具体情况,具体遵循估价时点原则、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替代原则。

  七、估价方法:

  根据估价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本报告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还原法对拆迁评估房地产进行整体性评估,至于部分无证构筑物、墙体及其占用的土地已包含在内,未单列其价值。另外虽然在本报告中未完全采用新乡市人民政府有关拆迁条例的补偿指导价,这是因为待拆迁房屋的装饰、装修及层高未在指导价中予以考虑完全。本报告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的精神进行评估。

  八、估价结果

  本评估以掌握的有关标的物的信息资料为依据,根据估价的目的,遵循评估程序,采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认真分析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的测算,并结合评估目的和评估经验,经计算拆迁评估对象在估价时点的拆迁补偿价格为:

  人民币小写:206247元

  大写:贰拾万陆仟贰佰肆拾柒元

  九、评估价格有效期

  本报告评估时效为半年,自20xx年四月十五日起生效。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地产市场状况和评估对象自身情况发生变化,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将发生相应的变化,评估结果也需做相应调整。

  十、评估价格应用范围

  该评估报告结果仅供拆迁部门补偿时参考,不做其它用途。

  十一、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1、估价假设条件

  我们评估的价值是现时价,及在估价时点对拆迁评估对象进行补偿的参考价格,假设:

  (1)有自愿销售的卖主和自愿购买的买主;

  (2)该物业可以在公开市场上自由转让;

  (3)有一个适当的期间完成交易,可以通盘考虑物业性质和市场情形进行议价;

  (4)不考虑特殊买家的额外出价。

  2、限制条件

  (1)对于房产的建筑面积等有关收据,均以委托方提供的房产证为法律依据,对于土地面积委托方未提供有关土地资料。

  (2)本报告中的拆迁补偿价,是指估价结果专供拆迁人与补拆迁人协商被拆迁房屋补偿价格的房地产估价,不包括搬迁补助费、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价格。

  (3)未经评估单位书面同意,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及任何相关资料均不允许在任何公开发表的文件、通告或声明中引用,本报告的解释权归评估单位所有。

  十二、特别声明

  1、本评估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人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2、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3、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4、我们已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并对标的'物现场勘察的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承担责任。但评估人员对评估标物的勘察限于标的物的外观和使用情况状况。除非另有协议,评估人员不承担对评估标的物建筑结构质量进行调查的责任,和其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于接触到的部分进行检视的责任。

  5、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了重要专业帮助。

  估价分析说明部分

  一、估价物概况

  本报告评估的标的物为一座位于新乡市胜利路XX号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属于XXX,该人持有新乡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新房权证字XXXXX号),评估的具体范围为房屋所有权证所载的建筑物及部分与之配套的构筑物及占用范围内的土地。

  2、位置座落及环境状况

  评估标的物座落于新乡市胜利路XX号(XX号与XX交叉口),该房屋南临XXX、北临XX商业铺面,门前为我市主干道胜利路,属新乡市二级区段(按原划分区域标准)该建筑后面(即东侧)为住宅房,监卫河河道。评估房地产属于正在出租的营业性用房,地处新乡市市级商业服务,房屋利用率极高,是理想的房地产投资、经商场所。

  3、建筑物基本状况描述

  评估标的物为一幢二层砖混结构建筑物。建筑时间为1981年,目前底层为出租商业经营场所,前墙粘贴古式仿砖瓷片,二层是前墙挂招牌,双开玻璃弹簧门,一层地面铺设花岗岩地板,墙壁贴纹布,顶层为轻钢龙骨吊顶,后为了经营方便设方格木棚,门框已经装饰修饰,并有磨砂单开门。二层目前为商业经营人的住所、属于出租,地面铺设普通地板砖,内墙888涂料抹平,部分粘贴壁纸,空间经磨砂玻璃隔开,予制过梁,现浇顶,二层设室外楼梯,由于该建筑物曾改造过,为经营和使用方便,楼梯靠南及二层东墙已经全封闭(含顶层临时)经评估人的现场勘测及调查了解,评估房产北墙长为8、35米,临街前墙为6、45米,建筑总面积(产权证)为78、90平方米于该幢建筑物经过二次装修使用及维护情况较好,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之规定,房屋成新率为九成新。

  二、估价程序

  1、专业人员组织评估小组,拟定评估工作方案。

资产评估报告15

  为逐步全面了解资产评估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参与和服务情况,客观反映资产评估规范和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作用,并为资产评估未来更加全面深入地服务于我国资本市场提供研究建议和参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研究小组,开展了20xx年度我国主板市场资产评估情况统计分析研究。

  由于20xx年11月起IPO暂停,截止20xx年底,主板无IPO上市公司。因此,研究小组按照研究方案,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信息,重点对20xx年度完成交易的并购重组资产评估相关数据进行了收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形成了《20xx年度我国主板市场资产评估情况统计分析报告》。120xx年度我国主板市场资产评估总体情况资产评估广泛服务于我国主板市场,为企业改制上市及并购重组等重大经济活动提供鉴证、定价、咨询专业服务,涵盖金融、制造、电力、文化、生态环保等各个领域,涉及企业上市、资产置换、股权转让、收购兼并、债务重组等各类经济行为。据对上市公告信息的统计,20xx年度,我国主板市场共有1518(含B股)家上市公司,完成并购重组交易的共755家,占上市公司总数量49.74%,其中,605家使用了资产评估服务,占完成并购重组交易公司的80.13%,经评估的公司总市值105,697,53亿元,占全部主板上市公司市场值的46.77%。资产评估专业服务有效发挥了价值发现、价值管理的重要功能,为上市公司筹集资金、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提供了专业服务和支撑,保护了投资人权益,保障了资本市场健康规范发展,资产评估越来越得到市场主体、报告使用方和监管部门的重视和认可。

  图1:上市公司各板块总家数、重组家数与评估家数对比图

  220xx年度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情况1基本情况013年度,我国主板上市公司共有755家完成并购重组交易,其中,经过评估的605家,占80.13%。经评估的资产总量为6,685,89亿元,净资产账面值3,106,90亿元、评估值6,403,15亿元、增值额3,296,25亿元、增值率106.09%。在1163份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报告中,1037份报告结果被作为重组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参考,占比89.17%。

  图2: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家数与评估比例图

  20xx年度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上市公司共70家,其中,经过评估的67家,占95.7%。经评估的资产总量1,694,39亿元,净资产账面值757,43亿元、评估值1,679,51亿元、增值额922,08亿元、增值率121.74%。131份重大重组资产评估报告中,除2份资产评估报告交易对象为上市公司直接以市场定价外,其余129份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均被作为交易定价基础,占比高达98.47%。资产评估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定价环节提供了专业依据和参考,促进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公平交易和规范运行。

  图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值与账面值对比、及增值率图2

  专题情况结合当前我国发展形势及经济热点情况,研究小组还围绕中央企业、金融企业、文化企业、轻资产企业和生态环保企业等五个专题领域对20xx年度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数据进行了分类统计,分析了资产评估在各领域服务的主要情况和积极作用。

  1、保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xx年度,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努力探索并推动央企之间、央企内部相近业务板块之间联合重组上市,推进央企上市公司的优化整合,共有134家进行了资产重组。在108份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报告中,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为77份,占比71.30 %。其中,7家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在7份报告中,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资产评估报告7份,占比高达100 %。资产评估已成为国资委监督管理央企改制及资产重组行为的主要手段,保证了央企战略性重大重组的顺利进行。

  2、促进金融企业重组改制。

  近年来,财政部分别出台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等文件,明确了金融企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种经济行为,并强调了资产评估结果是确定金融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国有金融企业并购重组需要借助评估机构的'专业判断。20xx年度,我国主板市场发生重组的金融企业共有17家。在19份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报告中,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16份,占比84.21 %。其中,重大资产重组2家,共出具资产评估报告2份,全部以评估结果作为交易定价,占比100%。在金融国有资产管理链条中,资产评估已经成为防止金融资产低价转让和流失的重要环节。

  3、加快文化企业上市重组进程。

  财政部20xx年5月7日下发《关于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通知》,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依法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按规定做好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等有关工作,并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作为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20xx年度,共有21家文化企业进行了资产重组,共出具评估报告37份,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32份,占比86.49%。其中,1家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共出具资产评估报告10份,全部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占比100%。资产评估有效推动了国有文化资产优化配置和结构调整,有助于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合并、重组、股改和上市的步伐。

  4、“轻资产”行业重组快速增长。

  随着经济转型,步入“新常态”,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代表的轻资产行业的重组明显增长,监管部门对于资产评估的监管更多关注程序合法和信息披露,对于估值的合理性交由市场去判断。20xx年度,上市公司中共有28家进行了资产重组,共出具资产评估报告27份,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19份,占比70.37%。资产评估发挥价值发现功能,有效地解决轻资产行业的知识产权定价问题,确定轻资产行业的公允价值。

  5、促进生态环保建设。

  生态环保企业及生态环保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评估,对生态环保资源的可持续经营具有重要意义。20xx年度,我国生态环保企业共有60家进行了资产重组,资产重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109份,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93份,占比85.32%。其中,2家上市公司发生了重大资产重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8份,全部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占比100%。资产评估为生态环保企业并购重组提供了合理的公允价值判断及专业咨询,促进了生态优化和环保建设。320xx年度参与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机构情况20xx年度共有155家资产评估机构参与了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评估。其中,70家具有证券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证券资格机构)全部都有参与。20xx年度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共出具的1163份评估报告中,证券资格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1060份,占比91.14%。

  从机构所在区域看,155家分布在24个省市,有7个省市没有机构参与并购重组项目。参与评估机构数量最多的前五位省市分别是:北京、广东、上海、江苏和浙江,这5个省市合计有98家机构参与并购重组,占全部参与机构的比例为63.23%,其中这五个省市有55家证券资格机构参与并购重组,占全部70家证券资格机构的78.57%。

  从出具报告数量的情况来看,与各省份的评估机构数量相关,排在前五位的省份是: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和浙江。其中北京市的评估机构出具报告数量为706份,占比60.71%,前五位的省份机构出具的报告数量为998份,比例为85.81%。

  注册地在北京的证券资格机构39家,出具报告655份,占全部报告比例56.32%,高出第二位上海44.02%。北京市的证券评估资格的机构在承做并购重组项目上优势明显。

  就机构承做项目的数量来看,有106家机构出具报告为5份以下,占出具报告机构数量的68.39%,出具报告份数为176份,比例仅占全部报告的15.13%。出具1份报告的家数达58家,其中证券资格机构21家。非证券资格机构出具报告数主要集中在5份以下,5份以上仅一家为非证券资格机构。出具30份以上报告的机构数量仅有9家,机构数量占比5.81%,但出具报告454份,占比为39.04%,其中证券资格机构出具报告的比例为42.83%。进一步分析证券资格机构承做情况,呈现并购重组业务向大机构集中的趋势,与财政部支持机构做强做大做优的政策密不可分。20xx年度综合评价排名前三位的机构承做比例高达17.37%,平均每家出具67份报告。

  结论及建议20xx年度我国主板市场资产评估情况统计分析结果表明:20xx年,国家着力于优化结构调整,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新兴产业。资产评估作为独立的专业服务行业,积极服务于资本市场,资产评估的价值发现、判断、管理的专业服务功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上市公司资产状况,已经成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价的核心环节和主要依据,对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正、公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国家经济建设方针、政策的有效施行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市场经济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资产评估的市场化定价创新了市场经济的定价制度,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资产评估价值发现、价值管理的功能也越来越被社会各界所重视和认可。

  为进一步发挥资产评估作用,更好地促进我国资本市场规范发展,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建议在证券立法中进一步明确资产评估在资本市场的功能和作用资产评估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定价环节提供了专业依据和参考,成为促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公平交易和规范运行的重大举措。在20xx年度重大重组资产评估报告中,除交易对象为上市公司直接以市场定价外,其余均被作为交易定价基础。资产评估作为定价的核心环节已获市场广泛认可,在证券法律制度层面进一步作出规定,更有利于充分发挥资产评估的作用,保护公众利益,维护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

  2、建议资产评估师深度参与上市公司发行定价环节,进一步完善IPO定价机制目前,上市公司发行定价主要采用券商询价方式确定,主要依据是发行主体过去几年实现的市盈率。而资产评估专长于企业价值评估,对发行主体的估值不仅依据账面和历史情况,同时更关注其市场价值、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资产评估深度参与发行定价环节,有利于更准确地对发行主体资本结构、未来获利能力等做出判断和估值,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3、努力适应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政策的调整,积极探索服务于证券资本市场服务的新方式中国证监会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xx]1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17号)精神,颁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其中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化定价机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支付工具等方面的规定,虽对资产评估传统的并购重组业务有所影响,但同时也对资产评估带来新机遇。评估行业要认真研究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举措为资产评估专业服务带来的新市场、新业务,为行业未来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资产评估报告】相关文章:

资产评估报告11-28

资产评估报告05-26

企业资产评估报告11-03

资产评估报告范本07-21

公司资产评估报告11-04

资产评估实习报告11-08

资产评估报告模板02-02

资产评估报告模板07-24

资产评估报告范本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