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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标准
资产评估报告是接受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项目后,向委托方出具的关于项目评估过程及其结果等基本情况的具有公证性的工作报告,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的成果,也是评估机构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下面小编整理了一篇关于房地产估价报告的评审标准,供大家参阅。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提高房地产估价报告质量,统一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要求和方法,保障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客观、合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鉴证性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
本标准所称鉴证性房地产估价报告(以下简称估价报告),是指房地产估价机构为委托人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或者进行内部管理、接受外部监管而出具的起着价值证明作用的房地产估价报告。
延伸阅读:房地产估价还有咨询性估价,也称参考性估价,是委托人自己使用的报告,如投资价值估价。
第三条(评审方式) 估价报告评审采取定量评审和定性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定量评审内容) 估价报告定量评审,分为一般项目评审和特殊项目评审。
一般项目是指估价报告基本组成要素和外在质量,分为4大项:(1)封面(或扉页)、致估价委托人函、目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2)估价结果报告;(3)估价技术报告;(4)附件及外在质量。具体分为27个评审项目(见附件)。
特殊项目是指特定估价目的的估价报告应当具有的独特要素或者应当进行分析的独特内容。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的特殊项目包括:估价对象变现能力分析、风险提示,以及对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估价原则、估价结果披露和附件的特殊要求。
第五条(定量评审得分) 估价报告定量评审的满分为100分。在赋予每个评审项目标准分的基础上,列举估价报告可能存在的质量缺陷并分别赋予一定的扣分值。
估价报告存在本标准列举的质量缺陷的,从相应评审项目标准分中减去该质量缺陷对应的扣分值,但该评审项目减去的扣分值之和不应超过其标准分。各个评审项目的评审得分为该评审项目的标准分减去扣分值之和。
不具有特殊项目的估价报告评审得分,为各个一般项目评审得分之和。具有特殊项目的估价报告评审得分,为一般项目评审得分与特殊项目评审得分累加后按照100分制换算而成。
第六条(测算过程评审) 一般项目评审中,估价测算过程的评审得分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只能采用一种估价方法估价的,该估价方法的评审得分为估价测算过程的评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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