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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

时间:2024-07-29 23:37:04 总结 我要投稿

2016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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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

  2016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一:

  为进一步增强管区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全社会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天王社区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百货大楼前设立了宣传点,充分利用宣传牌、黑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的活动,通过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张贴宣传挂图、标语等各种形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在社区内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据统计,散发“12.4”宣传材料56份,悬挂、张贴横幅、标语6条,展出宣传图版4块。聘请了法律服务所两名律师,开展了一次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针对《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宪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过路群众对宣传形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纷纷驻足观看,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此次活动的举办得到好评。在现场社区律师亲自还就相关法律的`方针政策进行了宣传讲解,对 12名群众的提问进行了耐心的回答,群众非常满意。我们将以这次法制宣传作为契机,在今后的法制宣传中积极的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法制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要长抓不懈。我社区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搞好普法工作,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2016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二:

  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我县司法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云南省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按方案要求,及时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为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云南省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我县司法局长及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副局长决定提前启动系列活动,11月初,制定实施方案,安排布置系列宣传活动。召集会议,明确参加系列宣传活动的人员、车辆,所要宣传的法律法规知识,购买和印制送法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的书籍及资料。

  二、围绕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今年是第十四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局在全局范围内以“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开展了声势浩大的“12.4”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弘扬法治精神,掀起了学法、普法的高潮。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突出主题,加强领导

  一是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认真贯彻实施

  11月23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201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由县司法局局长向绍炎亲自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章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梁恩雄等领导就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将怎样开展工作进行了汇报请示,得到了县领导的大力支持,决定成立法制宣传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梁恩雄同志任组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刘兴平、县政法委副书记费立功、县司法局局长向绍炎同志为副组长,由参加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向绍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丽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决定由县司法局联合县政法委、县政府办组织相关单位来开展本次活动,由政府办出面通知有关单位召开一次协调会议以便活动顺利开展。二是召开活动专题会议,精心组织。11月25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梁恩雄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专题会议,会议敲定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并提出宣传的步骤和具体要求。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对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县司法局、县疾病防控中心、县工商局、县消防中队、县水务局、县交警大队、县农业局、县科技局、县森林公安局、县财政收费局、县广播局、县环保局等相关单位于2014年12月4日上午(8点开始)派工作人员准时到县城中心街绿洲广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要求各乡镇司法所会后积极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方案,开展宣传活动。三是召开活动落实会议,布置宣传活动。11月26日,在县司法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参与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动员会议。12个参与单位分管法制宣传工作的负责人、各乡镇司法所长参加了会议。县司法局局长向绍炎在会上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进行了动员安排。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题,与会人员就如何开展好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与会人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整理并记录了档案。会议确定了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渠道、形式和内容。11月30日县司法局副局长刘丽华、党组成员杨焕礼带领依治办工作人员到各参加单位落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准备情况,确保活动扎实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活动,开展“12.4”宣传

  一是开展街头法制宣传。12月4日前后,相关单位、各乡镇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机关人员走上街头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12月4日当天,12家相关单位出动工作人员,集中到到县城中心街绿洲广场宣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16部近年新颁布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3万余份,设立大型宣传标牌48个,张贴“12·4”法制宣传挂图100余张,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900余人次。答复解决问题433个,受理法律援助21件,人民调解案件33起,公证12起,息访116人,梳理矛盾纠纷215起。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杨章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梁恩雄等领导同志亲临现场指导和慰问。二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各乡镇分别利用赶集日举行“12·4”法制宣传活动。各乡镇的普法宣传队的宣传内容,生动形象,丰富有趣。内容涉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计划生育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刑法、治安处罚法、务工权益保护、党的低保政策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广大基层群众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

  三是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活动开始以来,县司法局组织干部职工到县工业园区为佰龙板业及邵阳市绥宁县联合纸厂等企业讲授务工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管理人员依法治企意识、增强了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开展送法校园活动。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县司法局、县普法宣讲团成员先后在绥宁一中、民族中学等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让师生受到了法律知识的教育,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目前,在全县教育系统,“法律进校园活动”正在有声有色的开展下去。

  三、密切配合,形成声势

  各参加单位、各乡镇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下,加强配合,密切联系,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县广播局(电视台)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当天,及时报道了宣传活动的情况。

  总之,今年我县“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各参加单位领导重视,组织得好,行动得快,参与热情高,且宣传重点突出、形式多样,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为“五五”普法的深入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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