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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时间:2024-08-16 10:46:05 维泽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精选10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精选10篇)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方代表乌苏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范围内的土地,乙方只有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资源、埋藏物等均不属于乙方使用范围。

  第二章、租赁的土地、期限,租赁金

  第三条、甲方将位于乌苏市 乡(镇) 处 亩国有土地租赁给乙方进行耕种经营,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土地租赁使用年限为30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乙方在租赁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免交租赁费, 年1月至年1月每年每亩上交租赁费 __元。 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每年每亩上交租赁费__ 元;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每年每亩上交租赁费__ 元。 租赁费在当年12月30日前交清一年的租赁金。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甲方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给乙方实地丈量、核实土地租赁位置和面积。

  第七条、甲方在乙方按期限、规划进行土地经营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甲方依法予以确权勘界,确定土地经营面积,注册登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八条、甲方有权按时如数向乙方收取租赁金,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害租赁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第十条、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租赁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租赁合同。因社会公益事业和国家、地方重点工程需占用土地的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0天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交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补偿,补偿标准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条、甲方有义务协调乙方因租赁土地界线而产生的矛盾纠纷,如因甲方的过错给乙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造成的直接损失。甲方无故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三条、甲方享有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二节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优先足量灌溉土地的用水,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乙方的土地灌溉用水权,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把电的线路架到打井的地方,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乙方如需用地下水时,甲方负责把打井的一切手续办齐,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灌溉土地。如造成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

  第十七条、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十八条、如乙方植树经甲方确认的植树面积不收土地租赁费,植树费用乙方自理,林木收益权归乙方所有。

  第十九条、乙方使用土地不得利用土地进行违法活动,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乙方可以将租赁的国家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转租、转让。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租赁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二条、乙方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在24小时内将灾害情况上报甲方,在3日内向甲方提交减免租赁费的书面申请报告,依据市人民政府确认的损失额度,按比例减免应缴的租赁费。

  第17条、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可依照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时须依法进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租赁期满后,乙方如不再继续租赁,其农田基础设施及地面附着物、构筑物设施,登记造册无偿归乙方所有,并办理注销登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赁该土地,须在到期前90日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租赁,并经双方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提出申请,视为不再继续租赁,甲方可直接另行租赁。

  第二十五条、租赁期满后,乙方返还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种植能力。

  第二十六条、本着节约水资源,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原则,乙方必须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农业新技术推广任务。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七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八条、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九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严重影响到了一方的.权益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直接损失。

  第三十二条、乙方自批准之日起连续两年未经营的视为乙方自愿解除租赁合同无偿向甲方交回土地使用权,由甲方另行发包,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由承担。

  第三十三条、乙方不能按期缴纳租赁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不交每月按应收总额3‰收取滞纳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可以改变土地用途将土地转租、转让。

  第三十五条、乙方如无故终止合同,其租赁土地上的一切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三十六条、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按《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合同所在地乡(场)镇根据《乌苏市国有土地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乌政办[20_]41号)行使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本行行政辖区内的农村国有土地租赁金的收缴工作。

  (二)严格执行市、乡(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本行政辖区内农村国有土地的路、林、渠、水、田以及居民点等规划建设情况。

  (三)保护土地租赁者的合法权益,与市国土资源局处理本行政辖区内村民与土地租赁者的土地纠纷。

  (四)督促落实本行政辖区内农村国有土地租赁者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植树造林、农业新技术推广等各项任务,并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原合同一律废止。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乡(镇)国土资源所一份。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__年__月__日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因乙方生产需要,占用甲方的承包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土地租赁合同:

  一、甲方愿将承包的位于唐河县城郊乡大张庄村大张庄张北组村东边段永怀土地南边土地(东西长 米,南北宽 米,共 亩)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二、土地每亩每年租赁价格 元。

  三、租期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用用用途:仅限于放置预制板。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上述土地上铺设石子、河沙、不得硬化土地表面,并且不得在上面修建临时或永久性建筑。

  五、甲方需自用时,可随时收回上述土地,乙方应无条件退还。

  六、甲方需要回收土地时,乙方应腾空土地上所有物品,保证乙方能够耕种土地。

  七、如甲方要求退还土地乙方拒不退还或收回土地时乙方不腾空土地上的`物品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数额为捌拾万元。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决不反悔。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人: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3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_企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_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_________号《_________》、国土资函_________号《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1.1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个省市,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称“租赁土地”)。对该租赁土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1.2 甲方保证其已通过授权经营方式取得上述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有合法出租的权利。甲方已获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关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文件号为国土资函_________号。该授权经营书以及与上述租赁土地有关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1.3 对于乙方的_________个加油站现已占用的_________平方米集体土地,甲方承诺自乙方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完征用手续,取得国家主管部门的授权,并租赁给乙方使用。在办理上述征地手续期间,乙方有权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_________号《_________》,合法无偿使用该等土地。

  1.4 甲方根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算。

  2.2 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___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3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通知后,应同意该等延长,并应同乙方在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应在租期后满前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可续租的一切有关的政府部门审批及手续。续租的租金标准依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或(在无该等标准时)依当时的市场价格执行。

  2.4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条第1款租赁期满前的任何时候终止租赁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但乙方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条 租赁用途

  3.1 乙方应在甲方与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所限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土地。

  3.2 在符合3.1条的前提下,租赁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该等改变。如同意,则甲方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在取得批准后,乙方方可按改变后的用途使用。

  第四条 租赁土地交付使用

  4.1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

  4.2 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授权经营书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

  第五条 租金及税费

  5.1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每年支付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的租金(“租赁土地年租金”)。对于本合同1.3条所述集体土地的租金,乙方每年应向甲方另行支付(但租金的计算和支付应以甲方按1.3条的规定将土地使用权租赁给乙方之后),租金的计算方法为:集体土地年租金=租赁土地年租金(人民币__元)/_________(平方米)集体土地面积(平方米)。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每_________年可以对前述租金协商调整。

  5.2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终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总租金数应依该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做相应减少。

  5.3 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的租金额应为该年度租金总额的_________分之一。每一笔租金应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述每个日期均为“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无论前款规定如何,第一笔租金额应按下述计算方法计算并在本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支付给甲方:年租金/_________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的实际天数。

  5.4 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土地有关的土地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该等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合理分担。双方应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算该等费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b)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c)本合同期满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d)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之土地使用权。

  (e)甲方应支持乙方在获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f)租赁期间,甲方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g)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无需作任何工程上的修补或经济上的补偿。

  (h)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i)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b)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c)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d)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e)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f)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该土地。

  (g)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间应对承租土地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7.1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歧义,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7.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满,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9.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a)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甲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d)甲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9.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乙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d)乙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l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0.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7.2(c)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十一条 其他规定

  11.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11.2 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11.3 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11.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11.5 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11.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十二条 通讯

  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_________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下:

  名称: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3.1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3.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14.2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计算,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租赁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1、出租土地位于___________,总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2、出租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需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5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如下补充条款。

  一、租赁地址:

  甲方将位于花都区慈溪镇吉一村“三十亩”社综合楼前的三角形位置剩余部分(详见原合同附图)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土地的用途和数量:

  土地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租赁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本补充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与原租赁期限一致)。

  四、租赁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先付后用,年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元)。租金为每年9月份,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的全年租金。

  五、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该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归乙方所有,在租赁期内,乙方可以在该土地上进行建设、生产等活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进行干涉。

  2.乙方应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的3%作为违约金。如果乙方超过六个月未支付到期租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租赁期内,乙方应对经营范围内的商户进行规范管理(如不占用道路、不在村道乱扔车辆、门前三包等。)

  4.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与村民的纠纷,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业务手续。

  5.租赁期内,乙方发生的.相关费用(如水费、税费、电费等)由乙方负责。)

  租赁期内,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的,土地补偿费始终归甲方所有,土地上建筑物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七、如果只征收一部分,按征收面积相应减免一部分租金。如果三角位置的建筑物被政府行为或相关部门拆除,本协议终止。如遇不可抗力,无法在三角位置运营,本协议自动终止。

  八、租赁权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九、租赁权终止后,乙方在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不得人为损坏,上述设施应在租赁期满后7日内交付甲方。

  十、协议纠纷,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十一、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协议,如违约方给无辜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国家政策,本协议可终止。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另行签订协议,与本协议及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后与原租赁合同同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和基尼镇会计中心各执一份,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同意该租赁计划的父母签名:___________

  甲方村委会(盖章)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位于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村民所有的,位于土地租赁给乙方作为

  二、经甲乙双方测量,乙方租赁的土地共计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期为__年 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

  四、租金计算办法:每亩每年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每两年付一次,作为土地租赁费;先付款后使用土地。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甲方租赁给乙方使用的土地,甲方应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租赁使用过程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因经营需要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如在租赁期内,遇有政府对该土地征收、征用行为时,土地附作物赔偿费由乙所有,土地赔偿由甲方享有。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应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对该土地的使用而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报宝庆乡人民政府、保和村两委备案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附:

  1、平面图一份;

  2、村(组)民自愿租赁承诺书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7

  出租方: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2、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3、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至__________年。每年租金为__________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4、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5、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6、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7、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8、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

  出租方:__________(签字)承租方: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由于甲方另有发展,无精力、人力经营管理养猪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____县____乡____养猪场(场地)出租给乙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1、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县____乡____养猪场出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同意;

  2、租赁期限为肆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平房(办公及宿舍),年租金总计____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____个月支付。合同签订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____%;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4、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兄弟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养殖生产所需的'水、电供乙方使用;租赁期内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配合乙方,努力争取养殖场母猪、肥猪、小猪等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给乙方(饲养方)。

  7、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双方出面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属于猪苗、生猪搬迁、养殖等补偿金应补偿给乙方;属于甲方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设施等赔偿应补偿给甲方。

  8、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10、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的____%。

  1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商定执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2、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所属村委会____份,主管部报存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签字)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甲方将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土地亩,租给乙方作为综合用地发展种养殖和综合使用。

  二、租赁年限租赁期限为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承包费为每亩________元,每年共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指定土地概况

  土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土地权属人为:_______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亩。

  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事项

  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居间费用事宜

  1.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过程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转让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等事项。

  2.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转让款为元/亩,合共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圆整)。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应履行的审批手续等各项事宜,由买卖双方各自完成,与乙方无关;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与乙方无关。

  3.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标准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有权按该标准及方式收取居间服务费。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间服务费标准为_____万元/亩,总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圆整)。

  5.支付方式: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将乙方应收取的上述居间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无条件划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银行帐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

  6.履行本协议所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和第5款的'约定,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第四条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否具备法定转让条件,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应由甲方自行评估、认定及承担,与乙方无关。

  2.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除货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事项外,与乙方无关,应由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若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不在乙方,应由有过错方承担相关责任。

  3.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属于对方、以及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4.若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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