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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2-09-06 01:47:50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热】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热】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

  陈先生:我的房屋租给一外地的住客,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一年,他住了半年,现在已有三个月没交房租了,前几天去收房租,他已经搬掉了,我可否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房客赔偿我的损失?

  高梨琴: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房屋租赁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房屋租赁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你的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你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

  关于损失部分,因房屋租赁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房屋租赁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当然,新的规定对房屋租赁出租人享有的解除权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如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房屋,或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纠正或恢复原状的;另外,经营用房承租人累计六个月未支付租金,经房屋租赁出租人催告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支付的,房屋租赁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签订的《 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 ,房屋总面积 ,目前租赁期限届满,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原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解除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

  二、乙方应于 年月日前按照原状返还租赁房屋及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等。返还前,乙方会同甲方对租赁房屋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乙方承担返还租赁房屋之日前的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租赁房屋内原有的.基础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撤出租赁房屋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四、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违约金。逾期达五天,甲方有权强行收回租赁房屋并进行清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若乙方未能按期办理完退租手续或给甲方产生任何其他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乙方所欠费用或遭受的损失。

  六、原租赁合同终止后,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原租赁合同项下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同意就原租赁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1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3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如果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下面将对这些情况作出说明。

  对于租房者来说: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出现问题,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居住时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如果租赁物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不管承租人是不是窒息的,承租人都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对于房东来说:

  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另外,《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的过程中一般涉及到出租者与承租者两方,所以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也要从这两个方面来说,因为不管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都有可能出现特殊情况而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4

  原告: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性别),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汉族,__________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性别),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汉族,__________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

  2、

  3、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被告人_______________于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急需付购房款为由,向原告_____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原告_______________收到被告人_______________亲笔所写借条一份。被告人_______________又于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急需周转资金配货为由,向原告_____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原告_______________收到被告人_______________亲笔所写借条一份。被告人_______________又于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急需周转资金付会为由,向原告_____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原告_______________收到被告人_______________亲笔所写借条一份。因被告人_______________的丈夫_______________与原告_______________既是老亲、又是多年的朋友,所以原告_______________对于被告人_______________的借款行为和信誉深信不疑。三次累计借款给被告人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原告_______________与被告人_______________在借款时口头约定,当原告_______________急需要钱的时候,提前十五天告知被告人_______________,被告人_______________将按时归还所借的'钱款。原告_______________因经营资金紧张及归还他人借款的需要,于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被告人_______________提出归还所借的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原告_______________与被告人_______________双方约定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归还。到期后,原告_______________多次要求被告人_______________按时归还借款。被告人_______________均以过几天就还甚至说没钱为由,不予归还。严重违背了诚实守信的为人原则。原告_______________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支持为盼!证据和证据来源:_________________1、被告人_______________亲笔所写的借条三张。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5

  ________________(即出租人,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即承租人,下称乙方)

  兹因甲方基于邻居(其它所有权人)反对之原因,请求与乙方终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与甲方所签,标的物坐落于________县市________市镇乡区________里(村)________邻________路(街)________段________巷________弄________号楼楼顶或屋凸之空间之租赁契约。双方同意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

  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租赁关系。

  二、乙方应即将标的`物上之基地台设施拆除,并将标的物返还于甲方。

  三、甲方应于终止租约时起________日内,返还押金新台币(下同)________元整及租金________元整,共计________元整予乙方。

  四、原租约中若有其它优惠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兑换卷及回馈方案同意书)________,甲方同意抛弃。

  五、本协议书壹式贰份,当事人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印)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印)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6

  原告:,性别:,年 月出生,籍贯:,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被告:,,年 月出生,籍贯: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被告将承租的房产交还原告。

  2、判令被告按现有市场价向原告支付从 年 月至被告归还房产之日的拖欠租金;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 元。(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 元。)

  4、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原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被告承租原告所有的位于C小区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产证号 ),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月租金 元,年租金总 元整。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保证金 元。合同约定,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拆改变动房屋结构;(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非法活动;(3)预期缴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类费用;(4)下期房屋租金未提前一个月支付。可是在原告依约将房屋租赁给被告后,被告却屡次违反合同约定,拖欠房屋租金。年 月,被告拖欠一个月工资,经

  原告追讨后补交上。年 月,又拖欠两个月的租金,原告多次协调追讨都被被告以各种借口拒之门外,甚至还对原告态度粗暴。

  原告依照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5条第4款之约定,行使单方解约权,告知被告1个月后将收回该房产。但被告在接到通知1个月后,拒不搬出。时至今日,仍拒不将房产交还原告,租金自 年 月至今一直未缴纳。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现依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5条第4款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 致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7

  合同编号: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xxx市xxx区xxx路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xx月xx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20xx年xx月xx日提前终止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基于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实际返还房屋之日后的剩余租金,同时,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元的补偿,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给予的上述补偿,该补偿包括因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可能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前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交付给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补偿。

  三、乙方须于20xx年xx月xx日之前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在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煤气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同时结清包括上述补偿在内的相关费用。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内返还房屋,乙方自愿承担甲方就该房屋与第三人签订相关合同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四、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对各自民事行为负责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与对方无关。

  五、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不得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再主张任何权利。

  六、乙方自始放弃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赋予的对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8

  甲方(出租方):石林

  乙方(承租方):宁夏万维实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原于20xx年九月十七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与丽景街相交处南面7号楼和5号楼第四层,总面积约为:10200平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三、关于该租赁房屋的外装修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以该单位审定的结算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该租赁房屋期间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包括:房屋产权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内的'装修、装饰费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张;甲方支付的室内装修、装饰费用贰佰万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张。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就该部分费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应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时,将该房屋装修施工图纸以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图纸、资料等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就该房屋的隐蔽工程,在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时,负有说明和配合的义务。

  七、如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了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包括第五条及第六条的附随义务,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赁费。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年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2 日 月 月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9

  一、原合同租赁期计至年月日,从年月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二、自年月日起,甲方与第三方因房屋租赁发生的纠纷及由此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年月日前,应该缴纳的物业公司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缴讫。

  四、乙方已交纳的房屋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以多退少补方式结清。

  五、甲方自愿放弃因提前终止合同而引发的违约金索赔权利,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已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清点、验收,并且无任何异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因《房屋租赁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均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六、其他内容:

  1、关于租房押金:

  2、

  七、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双方会签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0

  甲方:_________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

  1、教育是立国之本,改善学校环境,美化学校场地,让村民的子女有个良好的学习场所是我们的愿望。

  2、乙方原租赁学校西侧地期限未满,但考虑到甲方的`实际需要,表示大力支持。

  3、经双方认真协商,同时考虑到乙方的损失情况,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用地合同解除是甲方根据发展需要提出来的。(乙方原租赁场地合同签订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一次性应补偿乙方基建投资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的六成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款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付清。

  第三条甲方应一次性补偿乙方生产设备投资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的三成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此款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付清。

  第四条乙方应按原合同规定缴交_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及一切规费,不得拖欠。

  第五条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原租赁场地上建筑物及其内外物品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处理,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原甲、乙双方签订租赁用地合同解除。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1

  王力平、刘淑娟、曹逢武、刘福生:

  20xx年8月20日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经我司多次催促,贵方一直未按合同约定为我司办理消防证、卫生许可证、特许行业经营证,导致三亚市公安局河东派出所向我司委托经营管理的三亚金家湾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家湾酒店)送达《责令停业整改的通知》,金家湾酒店无奈被迫于20xx年6月12日停业。后我司通过口头、人工直接送达、发送短信、报纸公告等方式向贵方送达《关于再次催促办理消防证、卫生许可证、特许行业经营证的紧急通知函》,但贵方仍未按通知函通知时间办理完毕上述证件。

  现我司正式通知贵方:

  一、《房屋租赁合同》自本通知书发出后立即解除,贵方需在20xx年8月10日之前与我司办理交接手续,否则视为我司完成交接,所租赁房屋及所有设施设备丢失、毁损等一切风险由贵方自行承担;

  二、贵方应在20xx年8月10日之前退还我司支付的'房屋租金人民币16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装修及设施使用费人民币190万(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

  三、贵方应在20xx年8月10日之前赔偿因自身违约给我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特此通知!

  海南时尚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2

  兹因甲方基于邻居(其它所有权人)反对之原因,请求与乙方终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甲方所签,标的物坐落于______县市______市镇乡区______里(村) ______邻______路(街) ______段______?______巷______弄______号楼楼顶或屋凸之空间之租赁契约,双方同意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

  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租赁关系。

  二、 乙方应即将标的物上之基地台设施拆除,并将标的'物返还于甲方

  三、 甲方应于终止租约时起______日内,返还押金新台币(下同)______元整及租金______元整,共计______元整予乙方。

  四、原租约中若有其它优惠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兑换卷及回馈方案同意书)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抛弃。

  五、 本协议书壹式贰份,当事人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印)___________ 乙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3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有成立就肯定有解除,而其解除的情形可以是法律规定的,也可以是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的。那么,在符合情况下当事人该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也就是说,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解除呢?下文会告诉您。

  一、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1、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对于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

  但在实际上,不论是哪种形式的解除合同,都往往会引起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面临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并不一定能达成一致,所以解除合同大多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解决。

  值的注意的是,在一当事人行使通知权时,被通知一方当事人如有导议则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才有可能否定合同解除的效力,除非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另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通知不生效的裁决,否则该合同已经解除。

  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没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而仍然行使原合同中的权利,就是其他独立法律关系中的侵权行为。例外的是,如果涉及诉讼或仲裁认定合同不解除,为了防止因恢复原状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应当规定在生效裁决作出前,合同不产生解除的效力。

  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两种方式,实践中,出租人为了防范风险,一般都会约定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当您准备租房时,一定要特别注意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约定。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认真分析,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街舞训练教室一间,面积75平方米,设为街舞训练区域,由乙方作为教学场地使用,由乙方负责管理:不得做为他用,不得转租。

  二:乙方的'照明用电和其他用电,由乙方另设其他电区.电表。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街舞教室内外卫生由乙方负责,每天保持清洁。

  四:乙方的营业时间不得超过晚上21:30。

  五: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和顾客都应遵守俱乐部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文明.安全.信誉.卫生.纪律的执行。

  六:乙方每月10号向甲方缴纳场地费,电费,场地费每月1000元。

  七:乙方向甲方缴纳物品保证押金1000元,如损坏俱乐部物品,乙方应照价赔偿。

  八:乙方独立经营,所有工商,税务,安全,消防等问题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合同有效期为半年,在同等条件下,第二期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乙方不再承租场地,至少提前30天通知甲方,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场地使用期间,如商厦拍卖等问题,乙方无条件搬出,甲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5

  合同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

  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

  (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

  包括: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实践中,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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