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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3-02-15 17:50:15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西安市XX区路号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房屋(场所)法定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 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使用。

  第四条 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按每 月的月初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直接汇入甲方帐户,开户银行:       ,帐号:    。

  第五条 定金(或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须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作为定金(或押金)。

  第六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网费、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但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上述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5、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6、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7、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电话费、网费、物业管理费);

  8、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

  9、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租赁期内,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的日常经营;

  11、其他约定: 。

  第八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如将本租赁场所作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保证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续租的权利。但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6、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

  8、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从事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10、乙方变更营业场所,应在迁出本房屋之前七日个工作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结住所(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手续;

  11、其它约定: 。

  第九条 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场所)进行正常的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如承租方有权对租赁房屋的内部进行装修、隔断等,但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租赁期满,租赁房屋内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归乙方,不可移动装修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2、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连续达 天或累计达 天以上的;

  3、因租赁房屋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4、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一条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场所便利条件的,甲方一旦发现或经有关部门通知,应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 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当支付占所欠租金 %的滞纳金。

  3、承租方因住所(营业场所)变更或终止经营活动需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向出租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终止合同。否则,视为续租,承租方必须按原约定的租金标准继续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4、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第十六条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 天内返还租赁的房屋(场所),租金应在租赁期限到期时由甲方一次性归还乙方(不计利息)。

  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租给乙方,租金参照当时周围同档次房屋的租金价格。如果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的房屋交接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 天内,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或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或在期满前 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

  2、定金(或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或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或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变更或注销登记约定: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住所变更登记的证明;如终止经营,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企业注销登记的证明。

  5、其他约定: 。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盖章、签字): 承租方(盖章、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苏州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上网费等一切由乙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代理缴费的,乙方在交资金时一起给付甲方。

  第五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苏州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正常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十里河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门面租赁期为 年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承租该门面,第一年年租金总额为 元整,年租金自第二年(即 年 月 日 )起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

  1、付款方式:押两月付半年。合同签订之日即付半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和二个月押金 (该押金同时也做保证金使用),自第二次起乙方须提前一个月,即租赁五个月后,在一周内(即 年 月 日前)将下次半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即刻将该门面收回,停止供电并采取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拖延交纳门面租金期间,甲方将收取乙方的租金及滞纳金(每日的滞纳金为年租金的千分之三,并且每日累计计算);如果乙方超过一个月仍未足额交付租金,或乙方单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即刻收回该门面,并按合同规定收取乙方的违约金及应缴租金。

  2、甲方不单独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乙方所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出资维护、保养并正常使用。

  3、乙方在承租使用该房屋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经营性费用(如水、电费等),乙方自行交纳。

  4、 年 月 日为合同生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装修期; 年 月 日始计租期。

  第三条:乙方在承租使用该门面期间,不得改变该房屋结构及设施,如确需改变或装修的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在不影响主体结构的情况下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动工。乙方付出的各种费用如装修费、增加设施费用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在任何时间及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第四条:在乙方承租期内,乙方必须保证不能把该店面挪作它用,该店面原有设备不准带出该房屋;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该店面设备交还甲方,在保证该店面的固定设施完好无损的同时,不得破坏已固定在墙体上的设备设施,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甲方不退还乙方交付的`保证金。

  第五条:在承租期内水、电、暖、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承租的店面设施使用及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有义务保证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六条: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但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续签事宜根据当时情况,双方另行协商。乙方不再继续承租,也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并在合同期满

  15日前无条件腾退,并将该房屋及设备交出甲方清点后接管,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如果乙方无法在15日内离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腾退,延期腾退的,每拖延一天甲方有权收取租金及滞纳金(每日的滞纳金为年租的千之三,并每日累计计算)。

  第七条:甲方应协助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应按双方共同协商约定的 经营,如要更改经营项目,必须与甲方进行协商。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得变更。在承租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或承包他人经营。乙方必须按合同方案经营,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八条:乙方在入场前必须到甲方(即物业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签订防火协议,并提交施工图纸,进行技术交底。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照图施工,并按国家标准施工,不得违规操作,保证安全使用。乙方在装修及经营过程中应保证无污染、无噪音、不扰民,协调好与周边居民的关系,办理相应的装修、经营手续及相关事宜,乙方在承租期内,应遵守法,特别注意防火、防盗及安全等,否则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要保证甲乙双方的利益,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禁止黄、赌,不得损坏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经营,造成被查封或不能正常经营,乙方应继续交纳租金及各项应付费用。乙方应及时缴纳相关税、费,乙方如有拖欠且在甲方或有关单位书面通知后15天内仍未缴纳,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的使用权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与国家政策、法规调整相抵触时,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国家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违约金为 元整(年租金的20%)。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其它问题,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如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于乙方签字、盖章、付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____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和《____省____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39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位置所租赁房屋位于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免租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赔损失: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或擅自调换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坏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两个月的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的噪音等污染超过出租方要求的。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可请公证机关协助封村承租方拒不搬出的财产,将该房屋另租他人,因此,造成的承租方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条:使用性质:经营性使用

  第四条:租金及交纳期限

  1、月租金元,另外,水、电、暖气费自理。

  2、承租人于签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清半年或________年租金,每逾期____日按租金千分之三交滞纳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所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自然损坏或其他属于出租方修缮范围的,出租人应负责修复。承租人发现房屋损坏,应及时报修,出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修复赔偿。

  2、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私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3、租赁房屋大修或改造时,承租人应当配合,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大修或者改造后原租赁关系不变。

  第六条:违约责任协议生效后,承租方擅自提前终止协议,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出租方如提前收回房屋,亦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协议到期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提前解除协议,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装修添附不予补偿。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条款或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年。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出租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苏州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苏州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日 月

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6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地址:市小区栋单元楼号,产权证号,使用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现为毛坯房。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2.乙方需按年交付租金,且需在每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交付租金。

  3.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租金后,需为乙方出具收据凭证。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煤气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2.房屋租赁税费及本合同中为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租房押金元,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向房主支付租房押金。租赁合同到期,如乙方不再继续承租,且该房屋水电煤气无欠费时,甲方将租房押金返还乙方。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

  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并移交房屋钥匙把,门卡个。

  第七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取得承租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3.如本合同租赁期满,乙方无意继续承租,需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约定交付房屋达1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甲方不承担相应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达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7.乙方在承租该门市房进行经营期间,需做到爱护房屋,保持室内卫生。

  第九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___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______承租方: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联系地址: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7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 》、《 辽宁省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及《 鞍山市城市房屋经营性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 区 路 号建筑面积 ㎡结构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 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期缴纳租金且延期超过三个月;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出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承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

  1. 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维修责任的;

  2. 出租方不按合同规定乱收租金的;

  3. 出租方无理要求或干扰,妨碍承租方正常经营活动的。

  第三条 租金或租金的交纳方式及税费

  1. 年租金 元,租金交纳方式:

  2. 按规定租赁交易手续费每年缴纳一次、换发《房屋租赁证》一次。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屋所有权转移时,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需在三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房屋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付承租人的合同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房屋的`,负责赔偿 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时,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 到当地房产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遇有国家动迁本合同自行终止,租赁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租赁双方各一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8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年____月。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元/,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上网费等一切由乙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代理缴费的,乙方在交资金时一起给付甲方。

  第五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苏州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日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正常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_承租人签章: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9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

  乙方(出租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1、及附属设施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乙方经现场看房并对房屋、设施完好进行确认。

  2、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第二条租金、押金及其他费用

  1、该房屋租金为:元整,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在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甲方定价必须以当时周边行情为准。

  2、租金支付方式为:租赁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年的租金。

  3、在租赁期内,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话、宽带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预支付给甲方电费押金贰佰元。

  第三条特别约定

  1、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装潢、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不得恶意将租赁房内的装潢及不动产拆除或损坏。

  2、乙方不得在租赁期间进行抵押、担保等,不得在租赁房内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让、转租或承包他人。

  第四条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房屋。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遵守相应条款,以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或仲裁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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