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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带吊租赁合同

时间:2023-03-13 16:50:04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履带吊租赁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履带吊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履带吊租赁合同

履带吊租赁合同1

  合同编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__

  1、吊车主要用于甲方施工地点的吊装工作。

  2、租赁期内的吊车改变工况、吊装准备、在合同作业地内的段距离行走、因气候和待料等原因造成的闲置,经甲方安排的节假日休息日等均视同正常使用计费。

  五、使用日期和工作时间:

  1、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暂计月。(以工地实际签单为准,车辆进场后三天不开工开始算租金)

  2、租赁期满甲方需继续租用,提前3日另行签订吊车租赁合同。

  六、使用方法:

  1、甲方提供试用期间符合吊车要求的国际燃油(柴油)。

  2、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吊车在甲方工地的安装、拆卸、移位、吊装的名号作业所需的机械、路基板及辅助材料和行走场地。

  3、吊车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积极进行抢修,甲方配合抢修。每月修理和保养为贰天,超出按天扣除租赁费。

  4、在使用过程中如需转移到合同约定用车地以外的场地使用,双方另行协商,费用另计。

  5、甲方提供吊车机组人员的住宿、伙食并解决用车当地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6、甲方提供随车配件及工具的存放场所,并负责保管工作,因保管不善发生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进退场

  1、甲方负责提供在用车所在地的运输路线,并负责办理乙方设备、人员的进出场手续。

  2、乙方应及时组织吊车的卸车、组装和出场前的拆除、装车。由于甲方场地、辅助车辆等原因造成的乙方吊车不能按期出场,造成的损失有甲方负责。

  3、进出场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费用及单价:

  1、进出场费:元(人民币大写)

  2、租赁费用:元/月(人民币大写)

  3、日单价:月租金/30此价格为不开票价格

  4、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法:

  ⑴、乙方设备进场时,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进出场费。设备完工做好结算,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

  ⑵、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付款,不得以业主未付款或本公司手续繁忙为借口延期付款,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吊车作业。

  ⑶、实际使用少于一个月且吊装结束,租金费用按一个月结束不变,甲方应允许乙方吊车提前出场。

  九、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应在吊车的额定能力范围内精心设计、严格审批吊装方案和技术措施,吊装方案应提供给乙方,保证吊车有足够的安全余量,因提供的构件重量不准或吊装方法不当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的起重工指挥,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施工所需吊具均由甲方提供,由于吊具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免费提供所需的安全工作场所、道路、设备堆放场地和其它的吃药设施(如照明、电源灯),并根据乙方的需要免费提供配合和帮助。对因地下不明的沟、坑、洞、穴等原因造成的事故和一切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5、施工现场的总体防盗、防火、防灾害性等安全保卫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由于安全保卫等原因造成吊车损坏或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6、甲方在安排吊车作业时,应保证乙方作业人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以保证安全操作。

  7、甲方负责吊车的'运输协调配合工作,提供准确的进场路线,特别是做好在吊车作业地进出厂区、装置区与外界阿赫业主的联系工作。

  8、甲方应提供其主管公司的营业执照附本或主管公司的相关证明,并提供受托人的有关证件(身份证和公司证明)。受托人为甲方的保证人,保证期限为甲方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9、甲方有义务督促施工人员将带电的电焊线挪离钢丝绳,带电的电焊线和电线与钢丝绳至少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二)乙方职责

  1、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如因乙方机组人员操作失误造成机械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听从指挥员的指挥,并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或不利于安全的指挥。

  3、乙方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应遵守现场管理条例,做到文明施工。

  4、乙方作业人员应向甲方提供有效操作证件。

  5、设备施工若强度较高,钢丝绳等耗件耗损较大时,乙方应提前备好,避免影响甲方施工。

  十、安全

  1、吊车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纳入甲方安全管理和考核范围,乙方人员要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2、在吊车使用期间,若发生人员或财产事故,双方应共同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必要时可聘公安或生产安全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评判。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下(绳索、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和履带以下(道路、地基)由甲方负责;吊钩以上和履带以上由乙方负责。

  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按照公平原则,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4、因吊车使用现场甲乙双方外的第三方发生事故涉及导致吊车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有权向第三方追债。

  十一、双方联系人及负责人

  1、甲方指定为用车负责人,其签认的所有有关结算等文件甲方认可。

  2、乙方指定为现场负责人,其负责现场工作协调及工作量签认。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2、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起诉方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履带吊租赁合同2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租赁乙方1台履带吊机,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①吊机类型及数量:50吨履带吊1台

  ②吊车型号:QUY50A

  ③吊车生产厂家:抚挖

  ④作业内容:乙方履带吊服务于甲方工地吊装使用。

  ⑤工程项目:

  ⑥工作地点:。

  二、租赁期限(暂定):___________年7月23日至___________年9月22日(其中开始使用10天为试用期),具体进场时间待甲方项目部通知,租赁费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以甲方项目部结算核定单为准。合同期满后,若承租方需要可以续租。

  三、租赁费和付款方式:

  1、租金:

  履带吊租金___________元/台/月(包括吊车租费、进出场费、检测费、保险费、税金、2名起重工工资、劳保用品等一切费用在内),如超出或不足1个月,按每天1266元增加或减少计算。乙方结算时提供租赁发票给甲方。

  2、付款方式:甲方租赁乙方吊车使用完毕,自乙方吊车退场之日起满3个月后支付总租费的30%,待吊车退场之日起满6个月后再支付总租费的30%,余款在乙方吊车退场之日起满12个月后一次性付清。

  四、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起重机械“十不吊”。

  2、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后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如有违反按甲方规章制度处理。

  3、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地上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操作失误,而造成吊机损坏或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时整改。

  7、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正确使用履带吊。

  2、按合同条款及时支付款项。

  3、甲方提供乙方操作人员住宿。

  4、甲方提供履带吊为甲方工作时使用的柴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5、在租赁期内,甲方具有乙方吊车使用的支配权。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地领导的指令,并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或给予3000元/次的罚款;如乙方不服从甲方指令,强制施工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机械设备能进行正常施工。如果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每月维修不得超过一次),若维修时间超过3小时,乙方须即刻提供相同设备投入施工,以保证工作正常进行,若因机械故障影响甲方施工工期,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费1500元/小时(该罚款无需乙方确认,甲方可直接从租赁费中扣除)。

  3、乙方应每日24小时不间断的服务于甲方施工或现场待工状态。

  4、租赁期间乙方每辆履带吊车必须至少配备2名具备起重作业上岗操作证、身体健康、思想纯正、安全意识强、勤劳刻苦的起重驾驶员。乙方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执行“十不吊”规定,如由乙方责任所造成的事故,事故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设备在施工期间耗用设备的安全、保养、更换及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等均由乙方负责。

  6、租用期间,乙方吊车及辅助设备的保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保管。

  7、乙方操作人员膳食由乙方自己负责。

  8、乙方必须确保吊车进场时吊钩保险扣、钢丝绳、履带等设备的使用性能完好,并定期检查更换,确保使用安全,否则造成的一切事故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如乙方不守信用,提供的履带吊不是正宗50吨履带吊,达不到国家规定的50吨履带吊起重标准,甲方将扣除乙方所有租费,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0、乙方提供的履带吊必须在使用前到上海市规定的检测站进行检测,并出具履带吊检测合格报告,确保该履带吊使用安全,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如乙方方违约,需向甲方赔偿伍万元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果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乙方所在地或出租物使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

  经营部代表: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工程部代表:___________

  驻工地现场代表: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甲方签字: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

履带吊租赁合同3

  履带吊租赁合同(出租方版)

  合同编号:

  甲方:

  单位地址:

  乙方:

  单位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关系,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机械名称、工作地点、使用期限、机械数量

  1.机械名称:履带式起重机

  2.设备工况:。

  3.设备数量:。

  4.项目工作地点:。

  5.吊车预计进场时间:年月日,具体进场时间以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6.使用期限:个月,不足个月按个月计算并收取费用。

  第二条工作内容

  甲方使用乙方设备用于:甲方对于乙方履带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表示认可。

  第三条费用的确定及结算方式

  1.包月使用价为元/月(人民币大写:整),非乙方原因月使用费不变。

  (1)该包月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如甲方需要开具发票,单价需按要求税点上浮,即甲方需要另行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税金。

  2.本次吊装技术服务的机械进场费为元(人民币大写:整)。吊装技术服务的进场费及出场费均由甲方承担。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进场费元(人民币大写:整);款到帐后,乙方发车。出场费元(人民币大写:整),由乙方于向甲方支付。

  (2)工程款按月结算,每月付款时间不超过当月7日,如超过7日未支付上月工程款,乙方有权停车,停车期间费用正常收取。工程结束后7日内款项一次性结清,如甲方延迟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每天千分之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其应当继续支付已发生的吊车使用费;

  (3)付款方式为。

  (4)付款确认,乙方收款指定为乙方合法联系人,电话:,其余人员均为无效。

  4.吊车主机及全部附件到场组装完毕,做完负荷试验具备使用条件后开始计费(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吊车无法组装,则从乙方吊车全部配件运输完毕后第三天开始计算使用费),至吊车作业完毕甲方书面通知停机时,停止计时计费,否则视为设备仍处于工作状态,正常计时收取费用。

  5.机械使用超出约定使用期限后,甲方不再继续使用时,乙方设备退场当月按天计算机械使用费,使用费计算方法按日使用费×实际超出天数计算,其中日使用费=月使用费÷30(无论吊机是否工作)。

  6.对机械工作时间的约定,每天工作时间小时,每月不超过个小时,超出时间按加班累计计算,每小时为一个台班,每台班元整(人民币大写:整)。

  7.合同期间按照日历自然月计费使用费用,工地阻工、待料窝工等非乙方吊车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经甲方安排的节假日休息等状况,均视同正常使用计费收取。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办理现场业主方要求的各种证件、施工手续并承担费用。

  2.负责协调现场业主或其他单位,为乙方施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吊车进退场的必要通道,有第三方阻拦时负责协调排除阻拦,如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负责施工中的技术交底、吊装指挥、提供吊装方案。

  4.负责按乙方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垫实、清理,负责对地下设施(如地下管道、地下电缆)、空中障碍(如高压线等)向乙方进行详细的交底并负责处理。

  5.负责提供起重机到达施工现场后卸车组对、工况改变、现场移位、离开施工现场时拆解装车所需的吊机、一切工具及辅助人员并承担费用,并对中间转场时运输过程中乙方的设备财产安全负责。使用期间起重机现场移位时的拆、装、运输时间计入工作时间,月使用费照计。

  6.使用期间,甲方负责车辆的保管、使用、管理、调度。

  7.负责起重机施工开工单、任务单、停用单、结算单的签证工作。甲方人员为手续经办人,负责乙方一切工作手续。如甲方无故拖延乙方手续办理,超过三天,并甲乙双方无法协调的,则视为甲方按照乙方出具结算金额进行结算,乙方出具的结算金额即为双方最后的结算金额,甲方需按照乙方出具的结算金额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结算可书面、扫描或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办理。

  8.人员食宿和车辆燃油由甲方提供。

  9.合同履行到约定期限,甲方确认不再继续使用,需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明确具体退场日期。如甲方继续使用,提前7天签订补充协议。施工完毕后,由甲方协助乙方设备尽快出场并办理出场手续。

  10.合同期间因外界的干涉及自然灾害(刮风、下雨雪等)因素造成的停工、停机等待的,使用费(台班费)正常计算。

  11.在施工现场甲方不得故意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如有损坏,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提供的起重机须手续完整,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要求,各种证件齐全有效(含车辆正常保险)。

  2.乙方的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3.乙方组织实施设备的进出场,负责提供起重机到达施工现场后卸车组对、离开施工现场时拆解装车相应的司机人员并提供技术指导。

  4.负责提供起重机技术参数。

  5.负责起重机的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转,安全装置齐全、准确、灵敏、可靠。

  6.起重机出现故障时乙方应及时排除故障,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7.机械维修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每月2天维护保养时间(每月维修两天内不扣台班费),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超过2天以上部分天数,按平均月使用费(每月按30天计)标准从当月使用费中扣除。

  8.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和厂里的各项管理规定、操作规程,保障施工安全。

  9.施工中应主动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10.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结算付款,乙方有权随时停止吊装作业,停车期间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安全生产

  1.施工中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施工中双方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于违章作业,指挥人员应立即制止,对于违章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坚持实施起重机械“十不吊”。

  3.甲乙双方应根据甲方施工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操作人员疲劳作业。

  4.为确保起重机、设备安全,双方对工作区域的障碍物都有看护责任。

  5.吊装作业前,甲方将施工现场地面、地下设施情况、吊装物品重量向乙方操作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因甲方的申报不清、指挥失误或安全措施未落实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6.两台或两台以上吊车配合吊装设备时,因指挥失误造成的吊车机械损坏和操作人员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7.安全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即起重机操作)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技术方案、平衡梁、吊耳、捆扎、索具、吊装指挥、吊件结构、地耐力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8.如发生人身或机械事故,由双方共同调查处理,事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9.遇有大风(大于8米/秒),大雨、大雾等影响安全作业的恶劣天气时,起重机必须停止作业。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机械在施工现场受损、被盗,甲方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乙方因此无法从事其他业务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等。

  2.如甲方延迟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第3款第(2)项的规定,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其应当继续支付已发生的吊车使用费。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交通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当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1.起重机使用期间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转租、抵押和变卖等任何形式的处分。

  2.在机械使用期间,甲方应承担非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乙方机械损坏、停置损失(如乙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结算付款,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4.吊车续用与退场:甲方确定吊车到期后仍需使用的,需提前7天以上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继续使用乙方吊车,若甲方未提前10天以上书面通知乙方,则乙方视为到期退场。乙方在预计使用期满时将吊车调离,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费用付清后自动失效。

  6.本合同内容的一切修正、补充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或

  法人授权代表:

  法人授权代表: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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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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