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的实施办法

来源:办法 时间:2017-06-29 编辑:陈小 阅读: 手机版

  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确保考生安全、顺利地填报志愿,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网上填报志愿模式,有效降低考生填报志愿风险和难度,降低高分考生落榜率和新生报到流失率,提高考生填报志愿时信息的对称性,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该项工作贯彻安全平稳、公开透明、公正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的全面工作,对基层网上填报志愿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并负责协调通信、电力、公安等相关部门为网上填报志愿工作提供保障。

  第四条 各盟市、旗县区应成立由教育、通信、电力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考生的网上填报志愿工作。

  第五条 各高级中等学校(包括普通高中、完全中学、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下同)是组织做好本校考生填报志愿的责任主体,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加强网络等硬件建设。严格落实报名时签订的《中学校长责任书》,无条件地为本校考生提供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场所,保证填报志愿时每人一台电脑,网络带宽达到100M以上。同时为考生家长陪同提供方便条件。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领导机构,校长负总责,下设联络组、指导教师组、技术指导组、后勤保障组。各组人员组成及职责是:

  1。联络组:由三名以上责任心强、精通业务、熟练使用手机且能24小时开机的教师组成。主要负责在填报志愿期间查看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上填报志愿公告、查看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的公众号填报志愿信息、接收网上填报志愿手机信息,并第一时间通知主管校长及各组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组:网上填报志愿期间,中学应对考生实行分组管理。每组有一至两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负责提前通知、联系本组所有考生,保证每一名考生及时参加网上填报志愿,并对考生填报志愿给予指导。

  3。技术指导组:负责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期间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维护和填报志愿的技术指导,登录“高考网报志愿”RTX群,填报志愿期间遇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

  4。后勤保障组:负责网上填报志愿期间为本校考生提供食宿、安全保卫等配套服务。

  (三)科学管理,分组实施。网上填报志愿期间,按批次、按分数段对考生实施分组管理,即按各录取批次的最低报考资格线对考生进行分组。一般情况下,各批次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的资格分数控制在该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以后每次网上填报志愿将根据实际情况实施降低资格分数征集志愿,降分幅度一般在批次线下80分以内。各中学特别是农村牧区寄宿制中学要提前一至两天将每批次符合条件的考生集中到学校,并提供食宿等配套服务。

  (四)严格遵守填报志愿工作纪律,做到“三严禁”。即:严禁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与考生签订自行在网吧或其它场所填报志愿的不合理协议,严禁向考生推销、推荐填报志愿外挂软件、志愿卡及中介公司。违反纪律的,将严肃追究中学校长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 各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本旗县区“招办报名”的考生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可与当地通信企业合作设立“考生服务中心”,为本旗县区“招办报名”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网上查询信息提供有偿服务。也可组织“招办报名”的考生到就近中学进行网上填报志愿。通信管理部门协调各承担相关网络服务的电信运营商,对中学和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上网提供技术支持和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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