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整改报告(15篇)
在生活中,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绩效整改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绩效整改报告1
为贯彻落实《丰都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xx〕1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我镇以政府会计制度类级功能科目为项目基础,以项目重要性原则,对关塘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根据渝财农[20xx]18号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丰委组[20xx]36号下达20xx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江池关塘村)。市级资金安排50万元用于关塘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二)项目资金情况。
财政安排市级资金50万元,专项用于关塘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截至20xx年底,江池镇关塘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已全部完成,资金已全部支付,用于关塘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三)绩效目标。
配套设施:新建圈舍40平方米,用水设备20xx米,围栏1000米,边沟24米,养殖场圈舍便道240平方米。养鸡7000只,养鱼20000尾。种植马铃薯50亩。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20xx年3月7日,成立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于镇财政办,由蒙昌龙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xx年3月18日,考评工作组到江池镇财政办,对我镇20xx年预算资金使用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配套设施:新建圈舍40平方米,用水设备20xx米,围栏1000米,边沟24米,养殖场圈舍便道240平方米。养鸡7000只,养鱼20000尾。种植马铃薯50亩。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评价工作组通过资料收集分析、指标体系搭建等方式,根据产出、效益、满意度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对丰都县江池镇关塘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分。单个项目绩效指标分值为100分,其中产出35分,效益35分,满意度30分。
产出:养殖鸡7000只,养殖鱼20000尾,种植马铃薯50亩,项目收益中村集体分配6%,项目质量达标率95%以上,资金到位率100%,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预算执行率100%,资金拨付及时率100%,已完成部分验收合格率100%。产出指标得分35分。
效益:带动旅游业发展,增加村集体收入,入股分红带动农户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水平,推动我镇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助力生态文明建设;项目正常运营年限5年。效益指标得分35分。
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高。满意度指标得分30分。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分满为100分,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有所欠缺;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绩效指标细化量化但部分指标缺乏合理性,产出指标及效益指标有待优化。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大项目过程管理监督的力度,加强项目从立项、实施、项目到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工作。
(二)加强项目统筹管理。明确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加强执行中的过程管理和监督机制,保障工程进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按照相关约定和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对于无法按进度实施工作或无法按时完成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应落实项目绩效考核制度,坚持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奖励挂钩。
(三)完善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服务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绩效整改报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我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控制项目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宁夏公共卫生专项疾病控制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了流感监测、手足口病防治、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布鲁氏菌病防治、地方病防治、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癫痫防治管理、慢性病综合防控、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学生健康危险因素及常见病监测、青少年视力调查、饮用水卫生监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鼠疫防治等17个疾病控制项目,项目内容和目标已全面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依照《20xx年度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细则》,中心组织各项目管理科室从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组织管理、项目执行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评,同时进行了项目相关知识知晓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问卷调查,项目实施总体评价良好,评价平均得分为95.95分。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
1、决策依据
根据《20xx年中央补助宁夏公共卫生专项疾病控制项目相关管理方案》,制定了灵武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管理方案和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细化了资金使用,明确20xx年项目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项目工作。
2、资金分配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社)指标【2017】828号文件和《关于下达20xx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宁财(社)指标【20xx】581号文件,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级财政拨付灵武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控制项目补助专项资金163.7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疾病控制项目工作主要由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转款专用进行了列支;部分项目工作由市疾控中心、各基层医疗机构和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项目工作任务具体资金分配结果如下表:
(二)项目管理
1.资金管理情况
20xx年中央补助宁夏公共卫生专项疾病控制项目分配灵武市预算金额163.7万元,实际到位163.7万元,到位率100%;灵武市在接到自治区提前下达预算指标后,及时编入本级20xx年度部门预算,并在本级人大批准后60日内下达到我单位,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性100%;截止20xx年12月底各项目共计支出1663031.55元(其中利用2017年中央专专项结转资金支付1496681元,利用20xx年中央专项资金支付166350.55元),实际支出率达100%,20xx年度项目资金支出率为10.16%,支出合规率100%。
2.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根据《20xx年中央补助宁夏公共卫生专项疾病控制项目相关管理方案》,市卫计局制定了灵武市20xx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控制项目工作方案,市疾控中心组织开展了项目技能培训、技术指导和绩效考核、总结分析等工作。全年举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班xx期,累计培训专干、村医400余人次。市疾控中心按照项目要求,完成了项目督导和考核验收、总结分析等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
1、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
20xx年全市适龄儿童建证建卡率为100%,常规疫苗应种75634剂次,实种75492剂次,以乡镇为单位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报告接种率均保持在98%以上。脊灰、麻疹类疫苗目标人群查漏补种接种率为98.77%。报告急性迟缓性麻痹病例1例、麻疹监测病例2例、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23例。
2、不明原因肺炎项目
20xx年各医疗机构未监测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未发生SARS、人禽流感疫情。
3、手足口病防治项目
20xx年全市医疗机构报告手足口病病例54例、采样53份(未完成全年60份的采样任务),采样率为98.15%,任务完成率88.3%。53份标本及时送检,分离出EV71病毒2份,Cox16肠道病毒5份,其他肠道病毒6份,阴性40份;未出现重症及死亡病例,未发生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
4、流感监测项目
20xx年,灵武市人民医院内科、儿科、感染科门急诊就诊34704人次,监测到流感样病例295例,未监测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无发生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
5、艾滋病防治项目
按照《20xx年宁夏艾滋病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市政府与成员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强化了部门职责和任务,定期组织召开年度工作例会,了解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20xx年自愿咨询检测任务1000人次,完成1048人次,任务完成率100.48%;哨点监测任务400人,实际完成监测400人,任务完成率100%;解毒药物维持治疗:20xx年服药17人(较2017年服药20人减少3人);抗病毒治疗:截止20xx年12月31日,辖区内存活且可随访到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65人,其中54人在市医院接受抗病毒治疗,不服药者7人,失访4人,抗病毒治疗覆盖率83.07%;随访干预:全年CD4检测51人,感染者规范随访比例为82.25%。重点人群干预:20xx年6次进校园宣讲,向广大亲少年学生宣传艾滋病健康知识,覆盖8000人次。1次进工地,对流动人群进行健康宣教,覆盖100人次以上。高危行为干预报表及检测份数报表全部于每月10日前填报至艾滋病防治信息系统,各项工作均按时完成。
6、结核病防治项目
20xx年定点医院结核病门诊初诊病人351例,拍X线胸片340例,拍片率96.87%;门诊查痰338例,查痰率96.30%;报告疑似肺结核及肺结核150例,到位148例,总体到位率98.67%;全年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103例,其中病原学阳性病人49例、涂阴病人42例,单纯性结核性胸膜炎12例,肺结核患者病原性阳性率为53.85%;对24例病原学阳性患者家属的密切接触者进行了筛查,筛查率达48.97%(未达到目标95%的要求)。高危人群15人,耐药筛查10人,筛查率66.67%(未达到目标95%的要求)。全年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103例,治疗成功人数63人,治疗成功率为61.17%;已管理肺结核患者100例,规范管理率97.09%;规范服药肺结核患者94例,规范服药率91.26%;及时完成了灵武市一中、职教中心和英才中学3所学校入学新生结核病健康筛查工作。
7、慢性病综合防控项目
为进一步营造慢性病防控社会支持性环境,提升居民健康技能,改变不良生活方式,预防控制慢性病,20xx年截至12月底累计建立健康主题公园3个,健康步道3个,健康小屋5个,累计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69个。各项建设布局合理,规范,设备完整,顺利通过了自治区慢性病示范区复审。
8、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
自2010年我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项目实施以来,累计筛查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xx12例,确诊并建档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015人,在管患者987人,死亡患者72人,失访患者28人,检出率为4.19‰,管理率为97.24%。规范管理910人、规范管理率85.45%,服药856人、服药率86.12%,规律服药489人、规律服药率50%,精神分裂症服药人数382人,服药率85.84%,精神分裂症规律服药249人、规律服药率55.96%。
9、癫痫防治管理项目
20xx年新增管理病例32例,累计管理癫痫患者310例。任务完成率100%。
10、心血管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
心血管病高危人群初筛调查完成率102.2%,心血管病高危对象干预率98.23%,心血管病高危对象长期随访率85.46%。服务对象满意度96%。
11、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项目
任务完成情况:全年完成重点人群筛查5115人,完成率100%(5115/5000),阳性结果为0;家犬驱虫9136只,完成率61%(9136/15000),采集犬粪534份,犬粪抗原监测317份,监测完成率100%(317/300),阳性2份,感染率0.63%;累计监测猪572头(只),完成监测任务的100%(572/500)。
质量完成情况:已对确诊病例规范化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对服药病人每半年随访一次,病人规范管理率100%。
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已于20xx年12月底完成该项目。
12、布鲁氏菌病防治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年完成重点人群筛查1500人,完成率100%(1500/1500),确诊患者46名;病例治疗督导82例,完成率100%(82/80);职业人群干预1500人,完成监测任务的100%(1500/1500);服务对象满意度94.2%。
目标质量完成情:已对确诊病例登记管理,做到一人一档,病人规范管理率100%。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已于20xx年12月底完成该项目。
13、地方病防治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xx年已完成采集盐样300份、尿样300份,甲状腺B超检查200人;根据方案要求,按时完成了对永利村、沈家湖村、果园村的饮水型氟中毒监测及地方病十三五中期评估。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20xx年合格碘盐食用率92.67%、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175.25ug/L,孕妇尿碘中位数148.3ug/L,饮水型氟中毒病区改水率100%、工程运转率99.8%、水氟合格率99.8%,防治知识知晓率86%。除孕妇尿碘中位数、防治知识知晓率外,均已达到目标要求,并将总结报告抄送相关部门。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已于20xx年12月底完成该项目。
14、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基本情况调查表1份、监测点情况调查表20份、入户调查表100份、农村学校卫生情况调查表5份、土壤采集与监测结果报告40份。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根据《20xx年宁夏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完成了我市农村环境土壤采样监测工作,共采集土壤样本40份(其中20份送自治区CDC进行重金属检测、20份留中心实验室进行蛔虫卵检测),检测结果:重金属均未超标,蛔虫卵阳性样品4份,占20%,活卵未检出。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已于20xx年11月底完成该项目。
15、学生健康危险因素及常见病监测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xx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目标为1200人,实际完成监测人数为1203人,完成监测目标率100.25%;录入有效监测人数1150人,完成目标任务95.83%。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在每天的检测过程中,以随机方式按5%的.比例抽取复测对象进行左右眼*眼视力、龋齿检查、身高、体重、血压的复测,以质控检测误差。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已于20xx年12月底完成该项目。
16、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上半年完成枯水期采样47份的目标任务,下半年完成丰水期采样49份的目标任务。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上半年枯水期采样47份,其中氟化物超标26份;下半年丰水期采样49份,其中氟化物超标29份。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量。
17、青少年视力调查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xx年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共监测2554人,按监测要求完成目标任务数。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在每天的检测过程中,以随机方式按5%的比例抽取复测对象进行左右眼*眼视力、屈光检测的复测,以检验检测误差。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完成监测目标任务,并完成数据的录入上报及分析总结工作。
xx、鼠疫防治项目
严格按照《宁夏鼠疫监测方案》要求,超额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并能够及时上报和总结汇报,具体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1)动物病原学检测:全年应进行细菌学检验鼠300-500只,实际剖检鼠982只,完成率100%。经实验室培养分离,结果全部阴性。
(2)媒介病原学检测:全年应梳检鼠300-500只,实际梳捡鼠982只,完成率100%。其中染蚤鼠428只、获蚤1399匹,经实验室培养分离,结果全部阴性。
(3)动物血清学检测:全年应采集血清不少于100份,实际采集血清2xx份,完成率100%。所采集血清用间接血凝微量法进行检测,血清间接血凝试验结果滴度<1>
绩效整改报告1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机构设置和在职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与劳动关系科。
(三)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管科。
(四)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五)职称与事业单位管理科。
(六)工资福利科。
(七)劳动保障监察科。
(八)组织人事科。
(九)信访和调解仲裁科。
在职人员情况: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实有在职32人,具体为行政人员17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1人。
2.部门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牵头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体系。
(四)负责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拟订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制度,审核、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贯彻实施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监督县域的社会保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职业技能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并负责拟订相关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与泸西县教育体育局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泸西县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泸西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20xx年重点工作。
20xx年,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惠民生、聚人才、谋福利、促发展、助脱贫为主线,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主动克难、主动服务、主动拼搏,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就业创业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129人,完成州级下达计划数2483人的126.0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598人,完成州级下达计划数523人的114.3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538人完成州级下达计划数471人的114.2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二是人事人才工作得到较好落实。抓好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和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按照考核内容、标准和干管权限,完成2019年度729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行政机关(参公)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切实做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今年共审核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614名,其中:初级135名、中级267名、高级236名,涉及教育、建设、经济、农业、工程等专业技术人才,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重要人才保障。
三是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巩固扩面成果,以返乡农民工、农转城人员等城镇适龄居民为重点,大力宣传缴费档次、个人帐户记录政策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城镇居民早参保、勤续保和选择较高档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养老、工伤、失业三险险工作进展明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推进。按照《泸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办法的通知》精神,贯彻执行各项政策规定,有序推进审核认定工作,足额兑现参保补助资金。目前,全县共有1501户4189名被征地农民已享受到政策实惠。
四是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来访1100余人次,受理来访案件96起,共为1044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474.46万元;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4件,不予受理7件,结案43件。
(二)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xx年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一是自上而下的任务分解
通过自上而下的任务目标分解,将整体目标分解到各个部门科室或个人,明确要完成整体目标各个部门科室应该承担的职责。这是目前设定绩效目标比较通用的一种方法。可以保持我局自上而下目标方向统一,逐层分解到各个部门科室直至个人,并帮助指导完成目标。这是纵向任务分解,将局机关的整体目标划分为小的、独立的目标。
任务目标分解强调上下之间的目标关系和相互责任,实行统一行动达成整体目标。
二是个人发展需要制定的任务目标
除了完成任务目标,管理者要考虑局机关和个人的发展需求。基本的任务指标是一定必须要保证和完成的,如果各个部门科室或个人仍有余力,可以给予设定其他任务或更高调整目标,帮助其能力不断提升,这也体现出绩效管理的实际意义,帮助科室或个人提升业绩水平。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整体收支情况:本年度总收入169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0.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共计1423.75万元,卫生健康共计收入47.91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收入7万元,住房保障收入32.79万元,农林水收入180.26万元。本年度总支出205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0.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共计1761.81万元,卫生健康共计支出47.91万元,农林水支出208.76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支出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9万元。20xx年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448.66万元。主要资金为中央、省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公用经费支出6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用品购置等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均为国内接待费,金额为0.74万元,20xx年无会议、培训支出。年末结转结余22.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0.02万元,非财政拨款结转为22.16万元,主要为就业专项资金结转。
2.资产情况。20xx年资产总额合计529.32万元。包括流动资产114.4万元(货币资金114.4万元),非流动资产414.8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14.81万元)。
3.基本支出。基本支出609.8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工资福利、办公费、水电费、接待、差旅费等单位保障性支出。
4.项目支出。项目支出1448.66万元,主要用于就业专项资金支出,包括培训费、社保补贴、城镇及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外出务工奖补、建卡户培训期间补贴交通生活费等专项支出。贷免扶补及创业补贴专项工作经费。
二、部门绩效自评报告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了解20xx年度泸西县人社局整体支出情况、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完成情况、年度履职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效果。通过评价,在部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等方面总结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资金支出,提升预算配置的科学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为下一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逐步推开进行经验性积累奠定基础。
(二)绩效自评组织过程
(一)前期准备。准备自评资料并保证完整性、及时性、真实性、佐证材料的准备,材料质量等要求。
(二)组织实施。包括布置、审核、检查等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意见及建议。
(三)分析评价。按照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项目决策、准备、实施等进行了自我评价。
(三)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四)绩效自评结论
泸西县人社局年度工作任务已完成,目标责任的履职情况良好。具体为:
20xx年度实施项目4个,已完成的项目有4个,分别为:①中央就业专项资金;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培训补贴;③沪滇劳务协作专项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④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及湖北反向农民工求职补贴。
具体情况为:1.中央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根据红财社发〔20xx〕31号文件,非本级财政投入资金400万元;红财社发〔20xx〕74号文件,财政拨款收入360万元。两项资金7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外出务工奖补、建档立卡培训产生的交通生活补贴,截止20xx年12月31日,支付补贴资金760万元。
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培训补贴项目,根据泸开组办便笺〔20xx〕55号文件,上海对口帮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补贴资金60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支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补贴资金60万元。
3.沪滇劳务协作专项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根据红财农发〔20xx〕25号文件,安排沪滇劳务协作资金140万元,用于支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截止20xx年12月31日,支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140万元。
4.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及湖北反向农民工求职补贴。根据红财建发〔20xx〕27号,财政拨入困难职工生活补助3.9万元、湖北返乡农民工求职补贴3.1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支付补贴资金7万元。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泸西县人社局20xx年部门整体执行的绩效情况达到预期,20xx年泸西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惠民生、聚人才、谋福利、促发展、助脱贫为主线,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主动克难、主动服务、主动拼搏,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就业创业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129人,完成州级下达计划数2483人的126.0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598人,完成州级下达计划数523人的114.3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538人完成州级下达计划数471人的114.2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二是人事人才工作得到较好落实。 抓好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和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按照考核内容、标准和干管权限,完成2019年度729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行政机关(参公)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切实做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今年共审核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614名,其中:初级135名、中级267名、高级236名,涉及教育、建设、经济、农业、工程等专业技术人才,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重要人才保障。
根据泸西县人社局填报的20xx年整体绩效支出自评结果如下:略
扣分说明:投入指标(扣分项为在职人员控制率)、过程管理指标(扣分项为三公经费及年初预算调整率)、产出指标(扣分项为任务完成情况及重点工作办结率)三项指标分别扣2分,效果情况指标(扣分项为效益)扣3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上不够,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金跟踪问效管理、争取上级资金等方面存在差距。一是绩效评价意识不足,绩效管理制度弱化,对建立内部会计绩效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二是会计基础工作做得不够,单位会计人员是一岗多职,单位岗位之间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作用没有发挥很好效果;三是监督考核机制不到位,单位没能建立内审机构,涉及相关工作都依附于财务人员完成,形成完成工作后没有评价,无后续监督考核环节;四是绩效管理评价环境受其上级部门影响比较大。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自评,泸西县人社局部门整体绩效支出较为规范,并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建议财政部门根据评价情况安排次年预算资金。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梳理单位绩效基础工作进行评价。通过开展单位整体绩效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展一系列工作。发现单位现有绩效制度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单位如期完成绩效目标制定与实施工作。二是坚持重要性原则。在整体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扶贫领域和关键岗位。在建立实施绩效评价的基础上,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反应评价表和评价报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随着现代化进程及信息发展,绩效评价工作已显得十分必要,但该项工作的开展及推进需要单位上下共同学习及努力,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指导及参加专题讲解。
附件: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表
绩效整改报告14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督查的通知》(吉人社字[20xx]94号)文件精神,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四部门各抽一名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采取听、看、查、坐谈等方式,对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义务教育系统事业单位50个(其中:乡镇义务教育事业单位37个,县直义务教育事业单位13个),义务教育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为3869人,离退休人员为1103人,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绩效工资。目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年人均标准与行政公务员标准相同,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5600元,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4820元,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1700元。在职人员的绩效工资每月兑现月标准的70%,余下的30%奖励绩效工资按年终考核情况,分不同档次一次性兑现。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所需经费全由财政负担。
(二)全县卫生系统中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2个(其中:公共卫生事业单位4个,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18个),在编在职人员572人,离退休人员158人,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量比照义务教育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5600元,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为14820元,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1700元。绩效工资每月发放月标准的70%,奖励绩效工资待年终考核情况公布后,按规定一次性发放。
(三)全县其他事业单位381个,在编在职人员为3273人。离退休人员623人,依照《吉水县县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从20xx年10月1日起基本上实施绩效工资,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比照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标准。今年人均发放标准在职人员为15600元、离休人员生活补贴14820元、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为11700元,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6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年终工作目标考核结束后按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单位统一发放兑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单位绩效工资由财政负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由单位负担。
二、几点做法
(一)加强绩效工资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会议精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这方面的工作,一是及时向县里分管领导汇报,争取领导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争取工作的主动性,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当作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二是成立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组长,从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各抽一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另外从相关部门抽调具体办事人员任组员,日常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负责组织领导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的工作进度、工作任务和工作关系。三是积极做好绩效工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比如在教育局专门召开全县中、小学校长和学校具体从事绩效工资工作人员会议,会上就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执行时间、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和绩效工资的相关政策作了详细的讲解,使与会人员对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内涵和主要内容有了深刻的了解。在卫生局召开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座谈会,就绩效工资的方案参会人员积极发言、座谈,提出个人的看法和意见,使我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更加具体、更加科学。
(二)制定方案,认真实施
1、制定方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xx]79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印发吉安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吉人字[20xx]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水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吉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b核办法”以及“吉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吉安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府办发[20xx]7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吉水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吉安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府办发[20xx]74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吉水县县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以上意见、办法和方案,为我县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绩效工资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绩效工资工作有章可循。
2、认真实施。一是县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有关单位协调会,根据工作计划,分析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度,掌握工作动态,解决工作困难。二是明确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绩效工资政策层面的有关工作,制定方案,核定总量,解答绩效工资政策,答复群众来信来访等;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的筹集和拨付;县直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人员绩效工资计算、填表和按时发放。三是定时汇报制度,工作期间县直各事业单位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定时向县绩效工资领导小组汇报本部门本单位绩效工资开展情况和工作是度以及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总结汇报,提高了各单位的工作效率,加快了工作进度,增强了工作的责任心,促进了绩效工资工作健康、平稳发展。各单位严格执行绩效工资政策、工作分配方案公正、公平、公开,把比较敏感的工资收入分配问题“阳光”化,从而避免了突发事件与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我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的自查,认识到在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其他事业单位中个别单位还没有完全实施绩效工资,二是有些单位特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三是有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有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四、工作打算
绩效工资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社会敏感度高,在实施过程中一是把好政策关,严格按政策规定发放绩效工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查处各种违纪行为,违反政策规定,要严肃处理。三是要积极筹集资金,确保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按时发放。四是对绩效工资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上级业务部门要予以及时答复。五是继续做好县直各单位相关协调工作,举全县之力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
绩效整改报告15
XXX:
根据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xx]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xx]7号)部署要求,20xx年、20xx年累计追缴金额18480元。
按人社厅文件《关于开展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专项清理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xx]73号)要求,我单位再次进行细致排查后情况汇报如下:
自20xx年按人社厅相关文件整改后我中心不存在违规发放绩效评估奖金、挪用资金超发绩效工资、超范围发放未休年假补贴、绩效工资项目发放不合理、未按实际聘用的岗位发放绩效工资和基本工资等问题,情况属实。
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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