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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自评抽查报告

时间:2022-12-16 19:35:40 报告 我要投稿

预算绩效自评抽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预算绩效自评抽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预算绩效自评抽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

预算绩效自评抽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1

  根据《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攀财绩〔20xx〕4号)要求,现将20xx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草原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组织起草全市“三农”有关政策。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组织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草原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市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制定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级、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编制全市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市级烟草扶持项目。

  17.负责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本级的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负责全市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9.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组成。

  我局属行政机构,会计核算也是采用行政会计制度。有一个二级部门—攀西无公害中心,无公害中心采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独立预算单位)。除农办秘书科外,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农村改革科(行政审批科)、乡村建设和治理指导科、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科、种业种植业和农药肥料科、特色产业和农业园区科、畜牧兽医和饲料兽药科、渔业渔政科、市场开发和经济合作科、农产品质量和科技教育科、职业农民和新经济组织科、计划投资财务科、行政执法监督科(攀枝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支队)、人事科(中共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委员会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10个:攀西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中心、攀枝花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攀枝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攀枝花市中心分校、攀枝花市农机监理所、攀枝花市植物检疫站、攀枝花市动物检疫所、攀枝花市水产站、攀枝花市农村经营指导站、攀枝花市畜牧站。

  编制部门核定我局及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编制160人,20xx年在职人员总数148人,其中:行政人员(含参公人员)68人,机关工勤人员7人;编内临聘人员3人;事业人员76人;退休人员95人。

  20xx年底,固定资产为1339.4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20xx年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343.21万元,均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34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2.21万元,项目支出331万元。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xx年年初安排基本支出预算3343.21万元,具体安排工资福利支出2427.5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14.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0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xx年年初安排项目支出预算331万元,具体安排业务运行支出10万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321万元。

  (二)追加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20xx年追加预算总额为337.7万元,安排基本支出追加13.3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追加33.78万元,公用支出追减20.40万元;安排项目支出追加681.57万元。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xx年年初安排专项资金331万元,市级追加专项681.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74万元,总收入880.24万元。总支出809.99万元,主要项目使用情况:一是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4.00万元,主要用于农牧及水产新品种引进示范和农村实用技术与人才培训;二是病虫害防治52.0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重大疫病防控;三是农产品加工与促销4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化发展;四是其他农业支出588.38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宣传及信息化建设及台创园发展等。

  (四)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20xx年年初结余270.53万元,年末结余172.50万元,主要是省级专项资金结余,当年使用上年结转结余270.53万元。

  20xx年支出总额为3865.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31.37万元,占总支出68.07%;商品和服务支出1234.30万元,占总支出的31.93%(其中含项目支出840.07万元,占总支出的21.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3.12万元,占总支出10.17%;其他资本性支出11.58万元,占总支出的0.30%。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农林水支出3110.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专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灾救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和其他农业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医疗保险及离退休人员支出等。

  住房保障支出213.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聘请专家及引进人才的专项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86.74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实验设备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8.04万元。主要用于晚熟芒果品质提高关键技术提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农业农村厅的关心支持下,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构建特色产业体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培育新型农业主体、严防猪瘟保障生产”等重点工作,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挂图作战,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市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年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148.85亿元左右,同比增长5.6%;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1%,增速达到近10年来最高水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38元,位居全省第2,增幅在全省排位第15、上升5位。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都达到预期要求。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服务对象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

  2.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市非洲猪瘟进行了有效防控,攀枝花没有出现非洲猪瘟疫情;开展芒果有机肥应用及提质增效田间试验,通过比较不同种类生物有机肥及用量在芒果生产上的生物效应,验证其在芒果上的应用效果,完成各种试验布置。全市完成小春粮食种植面积11.22万亩、产量2.06万吨,大春种植粮食面积56.79万亩、产量23.77万吨;早春蔬菜面积14.8万亩、产量52.6万吨、产值21.57亿元,外销率达72.72%;枇杷1.3万吨、产值3.2亿元,桑葚13万亩、产量7.6万吨、产值1.9亿元,芒果种植面积达70万亩,产量29万吨,烤烟种植7.5万亩,预计收购烟叶19万担,产值2.16亿元(不含烟叶税返还),全市生猪出栏52.38万头。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都达到预期要求。非洲猪瘟防控经费促进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农民养殖收入稳定,保供稳价,确保猪肉市场有序供应,促进全市农业种养平衡,促进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芒果有机肥试种提高了芒果品质、增加芒果产值,逐步形成施肥标准或规范,提高土壤有机质、减少化肥污染,耕地质量逐年提升、丰产稳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二)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降低全市非洲猪瘟疫情发生风险,促进生猪生产正常有序发展;全年中心兽医实验室通过荧光定量PCR检测非洲猪瘟全血、环境样品共计1400余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开展奶油果技术培训,奶油果基地区域栽培管理技术示范效果明显提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病死畜禽100%实现无害化处理;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都达到预期要求。促进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农民养殖收入稳定,保供稳价,确保猪肉市场有序供应;开展处置农业执法收缴农药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97%;奶油果基地区域栽培管理技术示范效果明显提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情保持平稳;完善了管理制度,实现了集体经济的管理、运行、发展与股东的利益直接挂钩,增强股东对集体经济管理的参与度和关注度。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三)自评结论。

  根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20xx年整体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整体支出对保障全市农业工作的正常运行、项目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挥了重要作用,强化部门的责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按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9分,主要是节能降耗做的不够,扣1分。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及其原因。

  20xx年度,我局部分项目预算存在偏离绩效目标情况,其组要原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年初部门预算编制细化程度不够,导致在执行总体绩效目标是部分存在偏差,致使项目预算存在年中、年末追加追减的现象。

  2.部分项目实施进度较慢,惯性思维严重,报账不及时,造成年底因未及时报账造成绩效目标偏差。

  3.“五险一金”因年初部门预算所采用的基础数据与社保、医保、公积金中心的缴费基数不一致,单位缴费数额大大高于部门预算核定数,垫付资金负担沉重,造成绩效目标偏差。

  4.行政机关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很难确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难以量化,绩效目标的设定和执行之间难免出现偏差。

  (二)改进措施。

  1.加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预算的合理性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精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进一步重视部门预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增强预算业务控制,充分发挥预算控制在内部控制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按市本级部门预算编报程序进行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单位的基础信息和核定的标准编制,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预算根据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财政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科学细化项目。

  2.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预算编制环节通过事前评价的方式,发现并去除评价不高的项目,避免财政资金的浪费。在财政支出过程中,及时根据资金使用进度,考核阶段性目标的完成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在每个项目结束后进行严格自查,根据事前设定的绩效目标科学评判支出的效率效果,并将评价结果合理运用于来年的预算编制中。做到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3.加强部门协调。一是与“五险一金”管理部门协调,尽力让缴费基数与财政部门的基础数据一致。二是多与财政部门沟通,采取措施消化挂账。三是厉行节约,确保职工的保障利益。

  4.合理确定评价指标。根据行政机关的职能职责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行政机关本身不会创造财富,根本无法评价其经济效益等,因此,指标设定应重效果、轻效益,重服务、轻权力,重宏观、轻微观。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通过这次自评,进一步提高了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更加认识到了绩效管理对部门综合管理提升的重要性,自评结果将用于20xx年及以后年度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参考和日常管理的标靶,吸取经验,改进工作,让工作与绩效目标匹配,让成果与工作推进互动。下一步,我们将适时公开公示我局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成果,以经得起上级、服务对象及社会大众的肯定和满意为准绳,继续开展财政部门预算的绩效评价工作。

预算绩效自评抽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2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赫政发〔20xx〕12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赫财绩〔20xx〕8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上年结余953.02万元。(主要结余资金为确权颁证证工程项目未支付款)

  2、收入。本年总收入793.74万元。其中,预算内收入730.24万元,其他收入63.50万元。

  3、支出。本年总支出1329.22万元。工资和福利支出216.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等开支;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17.06万元,其中,用于日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寄费、公务用车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基本支出的金额为50.78万元,用于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金额为966.28万元(主要用于确权颁证项目、产权制度改革项目、家庭农场扶持项目、事务所业务费及村级财务管理、减负经费及土地流转仲裁等项目的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72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和医疗费用等支出。

  4、累计结余417.54万元。(主要结余资金为家庭农场项目、产权制度改革项目、确权颁证项目未支付款)

  20xx年度,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政拨付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土地确权颁证推进工作、开展村级财务清查公开工作、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和维护农民利益工作、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工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切实搞好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监管工作,贯彻落实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等。

  20xx年12月,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预决算要求,全面公开了20xx年度资金预算和整体执行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根据职能部门工作需要,本单位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全面搞好各项业务工作,力争有工作成绩,有实际效果,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履行好岗位职责,20xx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资金、小型专项预算资金、职工基本支出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财政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资金管理等情况符合上级管理要求。切实搞好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按照财政主管局的`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本单位每季度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严格执行年初财政预算,特别是小型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严把财政资金出入关,实行季度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开展效果明显。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经济性分析。由于本单位工作主要是开展农村经营服务,财政预算资金流量小,没有部门经营性收入。

  (二)效率性分析。本单位的村级财务管理和清理审计工作,农民负担减负维权监管工作,土地流转管理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管理、发展壮大村集体工作、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工作等方面的年度业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工作效率明细提高,在年度考核中成绩优良。

  (三)效益性分析。本单位狠抓减负维权工作,积极推进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认真培养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加强村级财务清理工作,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维护一方稳定,发展地方农村经济做出了重大贡献,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影响力。

  四、存在的问题

  1、小型专项经费预算额度偏低。

  2、业务编制量少,人均业务量大,工作积极性有待加强。

  五、有关建议

  1、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保证部门业务工作专项经费,充分调动业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2、建立部门集体财产管理制度,规范部门职责履职行为,逐步实施专项工作绩效考评制度。

预算绩效自评抽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3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职能。

  (1)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绿化和造林工作。拟订全区绿化和造林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检查各项造林绿化项目、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编制我区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和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规划、方案的实施,统筹规划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负责全区种苗管理。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和区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林地和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及权限范围内的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批工作;加强对林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承担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林地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

  (5)宣传贯彻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初审工作。

  (6)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区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推进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7)监督检查全区各产业对森林、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区林业综合开发。

  (8)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协调森林公安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补偿制度。提出区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国家、省、市、区级林业专项资金,负责全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区财政资金的安排意见,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11)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概况。

  根据“三定”方案及编办文件核定我局内设机构3个,即:综合股、资源股、防火股。行政编制5名,参公编制5名。事业编制14名。实有下属事业单位2个,即:东区绿化工作服务中心(股级)、东区林业执法稽查队(股级)。

  20xx年年末在职人员17人(公务员4人、参公人员5人、事业人员13人),退休人员8人。

  (三)固定资产情况。

  东区林业局20xx年年末固定资产总额513.6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80平方米,金额为21.5万元,执法执勤用车1辆,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下属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辆,金额为214.23万元,其他通用及专用设备金额为277.92万元。

  二、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和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xx年总收入2630.46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3.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8476万元,,其他收入0.549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36.1359万)。

  20xx年总支出20xx.2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102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13.65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3.4514万元),项目支出1614.596万元。

  20xx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数15.56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

  20xx年“三公”经费总支出13.20xx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387万元,公务接待费0.6415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xx年城市绿化管护经费预算收入339.38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89.1万元,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剩余资150.28金已财返在20xx年支付。

  20xx年全民义务植树经费预算收入13.5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5.3万元。

  20xx年森林防火期季节性用工人员经费预算收入12.28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2.16万元。

  20xx年森林防灭火宣传预算收入1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9.75万元。

  20xx年护林防火设施设备经费预算收入1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3.16万元。

  20xx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经费预算收入4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2.55万元。

  20xx年东区公益林数据库更新调查设计经费预算收入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5万元。

  20xx年办理林业行政案件鉴定等经费预算收入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49万元。

  20xx年林政资源管理经费预算收入19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5.34万元。

  20xx年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枯死树木处理经费预算收入3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0.81万元。

  20xx年东区年度林地变更调查设计经费预算收入8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未支付,由于财政资金紧张,该资金在20xx年支付。

  20xx年街道绩效考核费(绿地管护)预算收入53.6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未支付。

  20xx年四川省第一次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区预算经费128.27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25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保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等日常公用经费;防火资金资金专项用于森林防火宣传、扑灭火队伍慰问、森林防火督查检查;林业生态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林地状况监测更新,林地状况监测更新,更新后形成一套数据库;绿化管护经费主要用于管护炳二、三区面积约103521平方米,含人才公寓前集中绿地内公厕及附属设施管护,马侃森林管护等。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认真编制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相关管理规定合理使用资金,提高林业职工生态文明意识、保护好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及时高效完成林业重点工作,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为林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我单位对服务对象问卷调查满意度达到年初预定绩效目标,调查结果达到满意及以上。

  (二)上级专项(目标)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下发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费5.5万元,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28.66万元,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58.35万元,退耕还生态林抚育金9.74万。到位资金合计102.2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经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将所有资金兑现到个人账户。

  (2)20xx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资金。该资金用于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不低于1000亩。到位资金400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未支付。

  (3)20xx年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防火/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装备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购买用于为两支队伍采购8辆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其中指挥车1辆,运兵车3辆,工具车3台、水罐车1台。到位资金172.44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70.76万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四)自评结论。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按照预算批复规范和从严控制预算执行,不随意调整和变更。严格财务资金审批程序,原则上无预算不追加,无预算不采购。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区林业局20xx年度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主要因为财政资金紧张,存在一些资金未审核,财返在20xx年进行支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本单位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将根据区财政局依据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在本周内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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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巢政办【20xx】6号文件、《巢湖市预算绩效管理考核问责暂行办法》(巢政办【20xx】4号)及《巢湖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巢财【20xx】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办根据市预算考核要求,就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法“讲求绩效”的基本原则和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我办20xx年度全面推行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努力提升绩效自评管理成效,进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的质量。

  1.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

  2.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

  3.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以此为基础,形成自评报告。

  4.强化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5.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的工作水平

  二、自评情况

  (一)基础工作管理。我办公室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注重基础工作,关注财政下发的'预算。

  (二)绩效目标管理。我办严格按照财政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绩效目标,如每月的人员工资发放,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的汇缴等,都能按时准确的办理到位,无拖拉现象。

  (三)绩效监控管理。我办按要求对预算绩效跟踪监控,全年有计划的执行目标预算。

  (四)绩效评价管理。我办20xx年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按预算的目标完成。财政收入有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工作标准发放给职工。公用经费全部用于添置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比如购置复印机、打印机、电脑等。公用经费用到实处,提高办公效率和办公环境。三公经费主要是公务用车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本年度有所减少。

  (五)结果运用管理。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我办20xx年出色的完成了绩效管理工作,为下年奠定了夯实的基础。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办在工作中还存在些不足,尤其是资金的使用上,还需要更好的与财政部门沟通,杜些不合理的开支。

  四、下阶段工作计划

  新年将始,我办会继续做好预算绩效的管理工作,认真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保证预算的准确性。

预算绩效自评抽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5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xx﹞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2号)等相关规定,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红河州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2.机构设置情况:红河州公安局下辖警令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审计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法制支队、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州看守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卫支队、反恐支队、特警支队、红河工业园区治安分局、森林警察支队、边境管理支队共27个部门。其中,边境管理支队单独管理,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经费单列,但警察训练支队和森林警察支队的部门预决算由州局汇总编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目标。20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具体重点目标是:一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三是持续推进红河州禁毒人民战争;四是继续保持对打击刑事犯罪、处置治安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五是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建设和预案演练,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六是强化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公安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七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筑牢政治忠诚,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八是强化全州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及实战技能训练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水平;九是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十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十一是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十二是确保公安机关运行。

  2.项目绩效总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3号)的安排部署要求,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业务资金相融合设定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编制前期认真征求局直各部门的需求,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确定20xx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确保设定绩效目标实现业务工作和资金需求相融合。

  2.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及指标。在20xx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xx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修正指标。根据《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xx〕7号)要求,于7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xx年1—6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于10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xx年1—9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4.资料汇集组织开展绩效工作自评。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负责对资金拨付文件和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了相关会计凭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地了解情况等相关基础资料收集,于20xx年2月28前,组织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5.强化自评结果应用提高资金效益。按照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完善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其中:红财预发〔20xx〕15号批复年初预算210,982,000元;上年结转资金41,366,218.04元;其他收入983,826.65元;红财预发〔20xx〕9、149号,红财预指〔20xx〕5、87、88、104号,红财政法发﹝20xx﹞7号、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xx〕24、30号,红财社发〔20xx〕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xx〕3号等批复预算69,320,743.8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20xx年全年收入决算数322,652,788.58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39,820,628.26元,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1)基本支出决算总收入143,787,920.37元,其中:20xx年结转资金10,589,044.69元(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0,589,044.69元),20xx年当年收入133,198,875.68元(国库决算收入126,611,021.08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其他收入684,999.39元)。基本支出决算总支出137,847,919.94元(财政拨款137,200,065.77元,其他资金647,854.17元)。20xx年年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37,145.22元)。

  (2)项目支出决算总收入178,864,868.21元,其中:20xx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财政拨款结转30,691,195.79元,其他资金85,977.56元),20xx年当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项目支出决算总支出101,972,708.32元(财政拨款91,082,308.32元,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0,604,400元,其他资金286,000元)。20xx年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167,630.22元)。

  (3)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其中: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基本支出结转5,902,855.21元,项目支出结转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基本支出结转37,145.22元,项目支出结转167,630.22元)。

  3.预算执行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实际支出239,820,628.26元,预算执行率74.33%,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二、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新的贡献。年初设定的32项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其中:社会效益指标3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产出指标27个(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20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2个)的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具体情况见附件:红河州公安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8号)的.要求,结合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各项指标项基本达到指标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得分88.88分,自评等级为“良级”。

  三、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合理。一是红河州公安局制定的20xx年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科学。一是预算编制科学,20xx年部门预算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人员优先,确保重点的基本原则编制。二是基本支出足额保障,20xx年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32,513,876.29元,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37,200,065.77元。三是确保重点支出安排,20xx年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47,788,867.6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01,686,708.32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预算执行,本年预算执行率为82.24%。二是严控结转结余,本年结转结余率100.25%。三是严控“三公经费”节支增效,“三公经费”变动率-24.14%,“三公经费”控制率91.61%。四是强化采购预算执行,本年度政府采购执行率66.3%。五是严格收支管理,20xx年取得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20xx年发生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绩效管理合规。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质量要求、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三是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四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固定资产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良好,年初设定的产出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一是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办结率100%。二是年初设定的27项产出绩效指标,除3项产出绩效指标未全部达到预期值外,其他24项产出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值,绩效指标完成率88.89%。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效果明显。社会效益指标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3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预期值指标值-有效提升,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维护,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三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保障,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四、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1.项目基础信息。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为保障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常态化、强边固防、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完成,共有支出项目21个,项目执行部门为州公安局局直各部门,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局领导和局直各部门负责人。项目总体目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因涉密,具体项目绩效目标略。

  2.项目资金基本情况。20xx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经费项目21个,项目资金178,864,868.21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本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01,972,708.32元。

  3.项目管理。一是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在红河州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项目实施主体明确;由局直各部门(警种)按照州局细化预算项目支出方案组织实施。二是保障措施规范有力,保障措施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完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项目工作计划,确保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三是资金安排程序依法依规有序,资金安排程序是:根据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及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内容,按照经州公安局党委批准的内部细化预算方案,由各项目实施部门按职责组织项目实施,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落实项目预算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有计划执行。四是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合理充分,资金安排依据是:红财预发〔20xx〕9、149号,红财预指〔20xx〕5号,红财政法指〔20xx〕15、20-21、26-27号,红财政法发〔20xx〕7、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xx〕24、30号,红财社发〔20xx〕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xx〕3号等预算批复和专项资金指标文件。五是财务管理规范,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

  4.项目绩效指标执行。一是预计完成支出项目预算金额达95%以上,实际执行率为57.01%。二是各项目数量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各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分别是:州委、州政府对州公安局队伍建设、执行各项任务战斗力、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社会治理管理服务能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建设,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公安民警对信息化系统及装备设备使用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5.项目成本性分析。一是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执行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厉行节约规章制度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会议费标准、培训费标准、差旅费标准等经费支出标准及内外部项目立项审批、政府采购等业务办理程序开展相关业务,严把项目经费使用关;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核定,从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确保经费使用依法依规,项目资金节支增效。二是项目有规范的内控机制,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关于做好全州公安机关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内控管理制度。三是项目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项目质量管理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6.项目效率性分析。一是完成的及时性,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本级)的21个明细预算项目基本能够有效及时完成指标任务。二是验收的有效性,项目执行完成后按相关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为有效。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对项目成本、项目效率、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各项指标项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共计开展自评项目20个,未开展自评项目1个,其中:自评90分以上项目17个项目,自评80分以上90分以下项目3个(主要是资金使用率低)。综上所述项目综合自评分92.9分,自评为“优级”。

  五、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20xx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推进项目进度。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绩效,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政办发〔20xx〕171号)和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

  (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针对内控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州公安局将认真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存在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固化内控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各项目执行力度,提升州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当家理财能力和超前谋划意识能力。

  (三)加强督导,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

  州公安局认真履行财务管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一是每年认真组织1-2次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每月认真梳理内控管理工作进度,强化业务指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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