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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2-12-23 10:41:52 惠嘉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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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通用18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通用18篇)

  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篇1

  根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公开如下。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1月19日,海阳市中医医院收到海阳市卫健局拨付0.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11月13日、14日、15日进行培训,经费中800元用于支付场地费、4200元用于支付9位专家劳务费并发放到个人。资金执行率100%,无截留、挪用独保费资金行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能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资金管理都能做到严格审批手续,公开透明。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3天共24个学时的培训,参加培训人数200人,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通过开展此次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提高中医药在基层的.可及性和可得性。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培训学员200人。

  (2)质量指标。支付场地费800元。劳务费4200元。

  (3)时效指标。我院20xx年12月底,已将场地费、劳务费发放完毕,资金发放及时。

  (4)成本指标。场地费800元。劳务费42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无

  (2)社会效益。通过开展此次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

  (3)生态效益。无

  (4)可持续影响。通过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提高中医药在基层的可及性和可得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二、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

  无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无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拟在医院官网公开模块进行公开,并按要求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篇2

  为做好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xx县财政局关于做好县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暨宜财绩20xx-46号文件精神,我院认真开展了20xx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xx县中医医院始建于xx年,历经几代中医人的艰苦创业,现已发展成为全县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现有在职在岗职工473人,编制床位220张,实际开放病300张。内设临床专科17个、医技科室7个、辅助科室4个、职能管理科室19个。

  医院拥有1.5T核磁共振、西门子16排螺旋CT、彩超、CR、DR及全自动生化检测仪等各种高精尖诊疗设备120余台,年末资产总值0.57亿元。为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口支援医院、郴州市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单位,广东省中医院联系单位,是郴州市市辖区职工医保、xx县职工医保、xx县城乡居民医保、工伤保险定点救治医院、xx县人寿保险公司定点医疗单位。

  主要职能:为全县人民提供医疗、护理、预防保健、科研、教学、康复等服务;完成县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xx年我院基本总支出为1140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772.3万元、卫生材料支出万元3018.1万元、药品支出2038万元、固定资产折旧369.4万元、提取医疗基金29.1万元和其他费用604.1万元、其他支出472.8万元、专项支出101.7万元。

  1、20xx年度预算基本情况

  我院属于差额拨款单位,20xx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有人员经费104.7696万元,财政已全额拨付到位。

  2、20xx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xx年度以支定收确认的总收入为104.7696万元,年度总支出为104.7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696万元,用于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经费支出使用比例为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xx年,我单位收到县财政拨款共388.298万元,其中:20xx年初预算基本支出104.7696万元、公立医院改革拨款(对取消药品加成专项补助)84.108万元、基本公卫项目4万元、省补中医药项目3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信息化及医疗保障经费、全员核酸检测经费、设备款等)63.56万元、20xx年下半年产筛补助0.324万元、20xx年人员基本预算补助105.4704万元,20xx年中医文化建设资金20万元、20xx年中药人才培养3万元、乡医本土化培训实习0.066万元等。

  我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做到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不截留、挤占、挪用、不虚列支出财政专款补助资金,发挥了资金的最大效益。未使用完的专项资金,按规定进行结转,按上级工作安排,按进度用于次年的工作开展。以下是各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一)新冠疫情救治与防控工作常态化

  常态化开展新冠核酸检测。核酸实验室的建成及核酸检测配套设备的投入,由原先的须送上级检测,到现在在本院检测,并可以常态化开展发热门诊、新入院患者及陪护、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人员、医院中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新冠核酸检测。截至12月10日,累计发热门诊核酸检测8663人次,住院患者核酸检测9904人次,陪人核酸检测7013人次,医院高风险岗位核酸检测3887人次,中风险岗位核酸检测5719人次。

  (二)强化提升中医药知识宣传能力和人才培养

  一是加强医院中医药知识宣传建设。落实门诊大厅中医药氛围的改造,加强中医药知识上墙宣传普及,发放宣传单8000份明显提升了中医药在群众中的接受度、推广度,中医诊疗的'开展、中药的使用逐步增长。

  二是狠抓卫生人才建设。20xx年专人外出培训学习中药知识5次后,组织全院药剂人员举行业务培训学习2次,临床医生培训学习2次。通过学、传、帮、带,全院药剂人员的中药管理能力得到了加强,提升整体中药人员认识中药、辨识中药能力,对临床医生用药的指导、监督作用效果很大;对临床医生的培训促进了中药的应用推广。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年初预算的编制未细化到每个科室,医院属于业务型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采购、临时维修、培训学习等项目较多,因此对于追加的预算资金,没有进行预算分解,涉及追加预算资金的预算管理仅从总额进行控制。

  2、人员经费补助年初预算未逐年增长。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科学执行绩效预算管理制度

  一是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

  二是推动相关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编制模式,把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

  2、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财务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3、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地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我单位逐步建立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结果应用机制,采取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预算编制的应用,实行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2.我单位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自评的相关信息,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篇3

  受永兴县财政局的委托,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永兴县20xx年基层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基本原则,26个基层卫生院坚持全面配备基本药物、网上采购、零差率销售,在保证药品质量、降低群众医药负担、引导合理用药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是中央和省级财政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xx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8号)、卫生部等9部委局《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xx〕78号)《关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湘卫办发〔20xx〕21号)等通知文件精神,实施单位卫计局于20xx年7月31日在全县推广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该项目绩效总目标为巩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医改成果,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改革和要按照保障机构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保障医务人员合理待遇的原则同步落实补偿政策,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现阶段的目标为弥补20xx年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零利率销售损失的药品利润,降低老百姓的就医成本。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有效利用资金和使用资金,分配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了解总体情况,协调各项目单位做好评价准备和配合工作,拟定具体评价方案,做好工作计划和收集资料清单等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收集相关基础资料,依据永兴县20xx年度基层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年终考核细则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分析,对会计核算资料进行必要抽查,并与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所有与评价工作相关的信息。

  3.分析评价。评价工作小组依据收集的基础资料和现场评价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从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项评价指标进行量化和具体分析,在此基础上起草本项目绩效评价初稿,并征询项目承担单位意见,达成共识,作出必要修改后形成绩效评价正式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xx年度该项目总到位资金1149.2万,其中中央配套专项390.6万元,省级配套专项255.6万元,县级配套503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全年总资金1149.2万元,总支出1149.2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专项补助资金采用“当年预拨、次年考核结算”的方式下达。县卫健、财政部门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与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挂钩。为了加强和规范村基层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卫计局制定并下达了分配文件《关于分配20xx年度乡村两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金的通知》(永卫发〔20xx〕4号),共分配基层卫生院基药专项资金1149.2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卫生健康局药政股牵头对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一年两次。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基层卫生院实施药品零利润以后,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目录药物品种,全部药品都在省采购平台采购,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没有使用目录外抗菌药物,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全县26个卫生院全部实施药品零利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使率100%。

  (2)项目完成质量:

  1、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项目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我局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制度执行。

  3、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弥补药品零销售损失的利润取得了积极的反响,对基药政策的持续长久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通过项目实施,卫生院均能做到“零差价”销售药物,基本实现药品价格公开,减轻村民医疗负担,较好实现政策目标。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层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在当前基药制度全面覆盖实施的背景下,永兴县全县所有行政村均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基本做到公开透明,村民能够购买“零差价”药品。为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卫健局领导高度重视,设立了专门业务股室,全面负责全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基本药物制度顺利施行。

  一是简政放权,基层事基层定。卫健局将资金分配具体实施方案权力下放至镇卫生院,由镇卫生院统筹管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分配项目资金。二是强化管理,定期培训考核。三是建立集中核算中心,加强资金监管。卫健局设集中核算中心,卫生院专项资金均由集中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七、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使用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三)基层卫生院经营存在缺口,队伍建设难保障;

  (四)部分卫生院硬件设施落后。

  相关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规范资金使用;

  (二)适当调整基药目录,增加药品可选性;

  (三)改善医生职业环境,提高卫生院服务能力;

  (四)加强人才培养,储备后备力量。

  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篇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海南省平山医院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实施地点:海南省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海南省平山医院;项目内容: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财政统筹资金扶持十二个重点产业发展方案的通知》(琼府[20xx]67号)、《海南省平山医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省平医字[20xx]8号)、《海南省省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琼财预[20xx]1606号)的要求,改善医院医疗条件,执行医院各类改造工程、医疗设备的购置以及各类维护等,其中包括:

  1.海南省平山医院康复病区热水系统改造项目,

  2.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3.医院文化建设项目,

  4.海南省平山医院精神康复模拟社区第二期项目(设备采购),

  5.海南省平山医院精神康复模拟社区第二期项目(装修装饰),

  6.医院农疗基地扩建修缮工程

  7.(精神分裂症)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20xx年海南省平山医院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11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精神卫生日益增长的需求,适应海南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的建设发展平山医院,不断提高医院的服务能力,确保海南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实现以下目标:

  一、完成固定资产增加10%;

  二、医院改造工程完工率达到90%;

  三、收治病人能力增长10%;

  四、医院患者满意度达到95%。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2月12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批复20xx年省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琼卫财务函[20xx]20号)》并随后安排下达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共计1110万元。省级财政预算资金已实际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为财政预算内资金,海南省平山医院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使用资金,使用于

  1、海南省平山医院铁栏修补翻新项目;

  2、海南省平山医院办公大楼消防工程系统改造项目;

  3、海南省平山医院综合楼周围停车场及医院主干道路面改造工程项目;

  4、海南省平山医院UPS不间断稳压电源系统项目;

  5、海南省平山医院食堂综合楼工程项目等5个翻新改造项目,5个项目合同金额合计1,002.39万元,财政预算资金1,110.00万元,节约107.61万元;截至20xx年6月30日,已实际支付670.97万元,剩余未付合同金额439.03万元已由财政先行收回。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海南省平山医院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认真落实各项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各项规定,以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到收款单位为基准,实行完全彻底的国库集中支付,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使用。项目的实施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相关管理制度,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实施,项目完成后实行验收制度,项目资金付款前严格通过验收小组的验收,并且经过院领导班子讨论后,按照合同规定付款。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该项目主要使用于:

  1、海南省平山医院铁栏修补翻新项目;

  2、海南省平山医院办公大楼消防工程系统改造项目;

  3、海南省平山医院综合楼周围停车场及医院主干道路面改造工程项目;

  4、海南省平山医院UPS不间断稳压电源系统项目;

  5、海南省平山医院食堂综合楼工程项目等5个翻新改造项目,其中主要项目为海南省平山医院食堂综合楼工程项目,该工程项目预算金额为757.59万元,达到公开招标的限额,于20xx年5月10日委托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其他四个项目预算金额未达公开招标限额,均采用了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执行政府采购。截至20xx年6月30日,上述5个工程项目中,已经完工验收项目为:

  1、海南省平山医院铁栏修补翻新项目;

  2、海南省平山医院办公大楼消防工程系统改造项目;

  3、海南省平山医院UPS不间断稳压电源系统项目等3个项目。

  另外两个项目:海南省平山医院食堂综合楼工程项目于20xx年9月10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划竣工时间为20xx年7月10日,截至绩效评价日(20xx年8月25日),尚未竣工验收;海南省平山医院综合楼周围停车场及医院主干道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截至绩效评价日(20xx年8月25日),已经完成了综合楼周围停车场的改造,主干道沥青路面摊铺及画交通标线未完成。

  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实施管理中,海南省平山医院制定了《海南省平山医院基建、维修管理规定》、《海南省平山医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海南省平山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基建项目内控制度》等项目管理制度,为各科室更好地运用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执行程序规范化,提供了有力保障。制度建设为项目顺利实施完成奠定良好基础。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本项目财政预算资金安排1,110.00万元,海南省平山医院按照年初项目工作计划,控制项目成本,20xx年项目计划执行合同总金额为1,002.39万元,未超财政资金预算。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海南省省平山医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项目支出,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保证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进行支付,不存在重复支付。

  2. 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项目执行的5个工程项目中,已经完工3个项目,分别为

  1、海南省平山医院铁栏修补翻新项目;

  2、海南省平山医院办公大楼消防工程系统改造项目;

  3、海南省平山医院UPS不间断稳压电源系统项目。其中:海南省平山医院铁栏修补翻新项目于20xx年7月29日完成竣工结算,结算金额为22.89万元; 海南省平山医院办公大楼消防工程系统改造项目于20xx年9月17日完成竣工结算,结算金额36.07万元;海南省平山医院UPS不间断稳压电源系统项目于20xx年8月27日完成竣工结算,结算金额为79.92万元。另外两个项目根据监理公司出具的进度情况说明:截至20xx年8月25日,海南省平山医院食堂综合楼工程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已经基本完成、海南省平山医院综合楼周围停车场及医院主干道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已经完成了停车场及主干道维修工程。已完工及已支付项目进度款合计金额677.91万元,占合同总金额67.63%。

  (2)项目完成质量

  已经完成的3个项目均已通过验收,并按照项目合同条款支付工程进度款,预留5%的工程质保金。未完成的项目计划于20xx年底完成,并支付完项目款项。

  3. 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xx年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由年初的11,698.80万元增加到12,110.82万元,固定资产实际增加3.52%、;医院改造工程完工率达67.63%、;入院人数由20xx年的1706人增加到2170人,收治病人能力增长27.20%、;评价期间发出50份调查问卷,收回调查问卷50份,其中调查结果为满意的有49份,医院患者满意度达到98%。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资金投入,加强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医院救治和康复工作,进一步提升医院的整体医疗水平。

  4.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为海南省平山医院经常性项目,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财政统筹资金扶持十二个重点产业发展方案的通知》(琼府[20xx]67号)所设置的项目,海南省平山医院将该项目列入《海南省平山医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省平医字[20xx]8号),使该项目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执行,助力建设发展海南省平山医院建设,不断提高医院的服务能力,确保海南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促进海南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精神医疗卫生服务保障。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截至20xx年8月25日,项目计划中,尚有两个工程项目尚未完工,分别为:

  海南省平山医院食堂综合楼工程项目,该项目于20xx年9月10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划竣工时间为20xx年7月10日,截至绩效评价日(20xx年8月25日),尚未竣工验收;未按时完成20xx年度目标的原因在于该项目工程项目立项及批复周期较长,导致工程开工时间延迟至20xx年9月10日。

  海南省平山医院综合楼周围停车场及医院主干道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截至绩效评价日(20xx年8月25日),已经完成了综合楼周围停车场的'改造,主干道沥青路面摊铺及画交通标线未完成。由于兼顾食堂综合楼道路通行需求,道路面改造尚未完工。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基本信息表》之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设置,项目评分情况如下:

  (一)项目决策

  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目标明确,通过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投入进一步提高整体医疗水平,提升人才队伍的技术和水平,使病人有更好的医疗救治和更舒适的康复环境,病人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因此项目目标评分为4分。

  对精神病人进行救治和康复工作属海南省平山医院的主要工作职责,属于长期性项目,因此决策过程评分为8分。

  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将年初预算安排与实际项目工作开展进度相结合,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按需分配资金,因此资金分配评分为8分。

  综上所述,项目决策指标评分20分。

  (二)项目管理

  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是海南省平山医院财政预算项目,由省财政厅根据预算批复下达,但由于工程进度原因,实际支付率较低,因此资金到位评分为4分。

  该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也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情况。海南省平山医院属于国库集中支付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支付流程合法合规,因此资金管理评分为10分。

  该项目由海南省平山医院总务科负责按工作计划以及相关的制度组织开展项目工作,但未设置专门的项目实施领导机构。因此组织实施评分为6分。

  综上所述,项目管理指标评分为20分。

  (三)项目绩效

  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以后,海南省平山医院固定资产由年初的11,698.80万元增加到12,110.82万元,实际增加3.52%,改造工程完工率实际为67.63%,入院人数由20xx年的1706人增加到2170人,收治病人能力增长27.20%。因此项目产出评分为13分。

  海南省平山医院为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的精神病专科医院,为海南省精神卫生工作主要执行单位,精神卫生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对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50人患者进行满意度抽查的结果,有49人给出满意的意见,患者满意度达到98.00%。在项目制度化管理以及患者满意度等方面尚有不足和需要努力之处,因此项目效益评分为39分。

  综上所述,项目绩效评分为52分。

  执法办案项目绩效评价总分为92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资金使用经验及做法

  1、由相关的分管领导对资金使用全过程实行监管。

  海南省平山医院由相关的分管领导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指出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落实整改计划和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合法使用。

  2、规范资金拨付流程

  在拨付依据上按照先有预算指标再有用款计划,按时间进度或项目进度进行拨付;在拨付审批权限上要求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局领导、主管会计依次审核,从严把关。

  (二)资金使用过程存在的问题

  1、资金使用制度不完善

  海南省省平山医院虽然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对日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尤其是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形成系统的项目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制度。

  2、未制定项目相关实施方案。

  海南省平山医院未制定项目相关实施方案,未明确相关科室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分工。

  (三)资金使用改进措施和建议

  1、建章立制,强化专项资金的监督。要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督促项目实施部门加强管理,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增加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同时,要建立长期有效的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新体系,确保专项资金用到实处,实现效益最大化。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相关科室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分工,建立项目申报、招投标、实施、采购、验收,评价等一系列实施流程,并严格执行。所有项目资金从分配到使用都要明确,做到资金、项目、文号对应,归档备查,以明确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防止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篇5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确保医院可持续发展,满足广大患者的诊治需求,加快诊治效率,提高诊疗准确性,开展新医疗项目,医院购置部分医疗设备显得势在必行。在此基础上,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市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99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51号)以及《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155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171号)文件精神,核定我院20xx年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资金467.90万元。四笔款项用款额度分别于20xx年10月、11月下达我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20xx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10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20xx年市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资金305.40万元(保财社﹝20xx﹞99号);20xx年11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0万元(保财社﹝20xx﹞51号);20xx年11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保财社﹝20xx﹞155号);20xx年11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结算补助资金37.50万元(保财社﹝20xx﹞171号)。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医疗设备是建设现代化研究型医院的物质基础,我院为充分发挥现有大型仪器、设备作用,提高检测准确率及检测速度,减少患者等候时间,实行设备专管共用,加强维修和管理。根据需要和可能,更新和添置必要的检测治疗仪器设备等,20xx年我院使用项目资金467.90万元全部用于购置设备,已全部使用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医院财务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30分。其中,①数量指标,得分10分。20xx年为充分发挥现有大型仪器、设备作用,提高检测准确率及检测速度,减少患者等候时间,购置设备467.90万元,对原有部分设备进行维护得分10分。②时效指标,得分10分。新购医疗设备,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降低药占比。③成本指标,得分10分。项目预算控制数467.90万元,项目实施467.9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8分。①经济效益指标,得分15分。医疗设备更新,医疗技术提高,使20xx年固定资产增长率29.42%。②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13分。提高医疗技术,更新医疗设备,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救治。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体系得分18分。医院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底,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使用467.90万元,医院按预算购置和更新医疗设备,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检查手段以及更为精准的检查数据。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状况,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这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需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医院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我院将充分发挥现有大型仪器、设备作用,提高检测准确率及检测速度,减少患者等候时间,实行设备专管共用,加强维修和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使就医秩序得到改善,更好的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使用绩效自评得分96分,扣4分,原因为

  1、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状况,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这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需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故在本次绩效自评中可持续影响指标处扣2分。

  2、医院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故在本次绩效自评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处扣2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次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由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为公开。

  应用打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医院各部门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这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部门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存在的问题:1、项目绩效考核依据不够充分,量化指标细化不够,不能充分反映项目开展的过程及成效。2.制度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尚未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项目资金绩效的跟踪管理还没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根据要求及需要,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建议:希望能多开展绩效评价培训,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使以后的项目绩效评价更能充分的反应项目成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篇6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效能,保证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使预算资金达到产出的效果,现将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项目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沭政办发(20xx)12号)文件要求,乡镇卫生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财政补助。

  (二)项目具体资金安排

  项目预算:自20xx年起每年固定补助1600万元,20xx年增长到1900万元,上级补助无固定标准,县级补差,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年度增长机制,增幅保持与我县财政增长速度同步。20xx年预算190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1250万元,上级资金650万元;20xx年县财政局足额、及时拨付县级资金1250万元,上级资金702.3万元(本年度上级资金补助多),我局按照各镇街所辖服务人数足额、及时拨付到各镇街卫生院。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一)总体绩效目标

  积极构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全民健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20xx年度绩效目标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年度增长机制,增幅保持与我县财政增长速度同步,按照每年10%的速率递增,切实减轻乡镇卫生院经济负担,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全民健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县卫健局尹昌明局长主持召开了分管领导、参加绩效评价人员的会议,传达了绩效评价的总体要求、评价过程。采取了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审阅资金使用情况,随机调查就诊患者等方式进行。结束后,汇总相关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四、项目效果情况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药物补助服务人数预期指标值62.68万人,实际完成指标值62.68万人,分值15分,得分15分。

  2.质量指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预期指标值提升,实际完成指标值提升,分值15分,得分15分。

  3.时效指标:是否及时完成拨付计划,预期指标值是,实际完成指标值是,分值10分,得分10分。

  4.成本指标:与预算成本是否一致,预期指标值一致,实际完成指标值高于预算成本,分值10分,得分9分。

  (二)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明显减轻乡镇卫生院的负担,预期指标值明显,实际完成指标值明显,分值10分,得分10分。

  2.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全民健康率提升,预期指标值提升,实际完成指标值提升,分值10分,得分10分。

  3.可持续影响指标: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预期指标值是,实际完成指标值是,分值10分,得分10分。

  (三)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满意度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指标值100%,分值10分,得分10分。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评价结论

  评价得分99分.资金拨付足额、及时;由于本年度上级补助资金比往年多,所以高于预算成本;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明显提升;明显减轻了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负担;保障了群众就地就医;受益人满意度100%,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

  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篇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资金项目)

  项目资金:59.88万元

  项目执行时间:20xx年1月--20xx年12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巩固艾滋病防治成效,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院广泛深入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加强特殊人群艾滋病预防管理,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项目财政拨款收入59.88万元,其中保财社〔20xx〕1号到账资金58.00万元,保财社〔20xx〕55号拨款1.20万元,保财社〔20xx〕55号拨款0.6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xx年12月已使用59.88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0.21万元、印刷费支出2.55万元、培训费支出1、74万元、专用材料费支出46.80万元、劳务费支出3.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9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27万元。根据国发〔20xx〕5号文件要求,州市级、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不再有财政项目补助结转结余资金,已支定收。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运用中医药治疗人数1366人,远远超过既定目标110人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党政干部艾滋病防治政策知识培训率完成目标值,医务人员反歧视宣传教育培训率完成目标值,安全套摆放率完成目标值;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多次组织医生、护士及行政人员培训防艾知识,并通过发宣传单、开讲座等形式,向群众宣传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广泛深入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加强特殊人群艾滋病预防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艾滋病防治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六、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根据国发〔20xx〕5号文件要求,州市级、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不再有财政项目补助结转结余资金,已支定收。自评为优。

  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篇8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按照《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xx]25号)文件精神,通过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等项目,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等项目,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改善中医诊疗环境,将中医药科室集中设置,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重点加强针刺类、炙类、刮痧类、拔罐类、中医微创类、推拿类等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开展与规范化操作;配置中医诊疗设备,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为10家乡镇卫生院配备中医适宜技术诊疗设备;加强县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县级中医医院能够规范开展45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并遴选不少于10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向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

  按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的总体要求,通过前期召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启动会,医院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实地核实等方式,充分了解乡镇卫生院中医适宜技术的需求,配置中医适宜技术设备,加强县级中医医院管理、人才培训等方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2.组织实施。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统筹协调,财务部门牵头,相关科室配合,提高工作质量。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3.分析评价。

  按照我院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实施方案,由专人负责项目执行和具体的实施工作,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加快项目执行进度,确保在规定建设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有效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平衡、顺利达标。从而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3月16日,根据红财社〔20xx〕25号文件泸西县财政局拨付中央资金20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建设项目,使用明细如下:共使用1,679,703.66元。完成率83.98%,其中:全县中医适宜技术十二项培训及医务人员到玉溪市中医医院进修培训费用35,170.03元、中医药健康文化名老中医走基层惠民义诊活动39,583元,中医服务医疗设备购买1,225,886元,已支付款项1,164,591.70元,中医药文化建设(中医馆)440,358.93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全部支出使用合法票据,无虚列项目成本,所有支出均通过转账结算,均按规定标准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从改善中医诊疗环境、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配置中医诊疗设备等方面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将中医药科室集中设置,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突出传统文化特色,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重点加强针刺类、推拿类、炙类等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开展与规范化操作;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配备必要和中医诊疗设备,为乡、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中医药服务。整个项目有序有效的进行。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按照绩效指标该项目200万元,成本指标完成83.98%,预计成本控制100%达标。

  2.项目完成质量。

  按照绩效指标中医能力县域医共体、中医服务能力区域设置1个、我院培训人次113人次,人才培养合格率95%,指标达标。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按照绩效指标该项目完成率83.98%,预计20xx年年底项目完成率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按照绩效指标该项目通过中医技术培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素质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服务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了8%。据统计医院服务对象满意度≥90%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无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无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篇9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F0305地块),该项目按装配式结构建设,总建筑面积:88529平米,其中新建总建筑面积82712.91平米,改造总建筑面积5816.6平米。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建设,新建床位500张。工程概算总投资95300.54万元

  (二)实施主体:儋州市妇幼保健院

  (三)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儋州市妇幼保健院位于那大镇东风路162号中心地带,创建于1957年。全员共有职工228人,其中在编人员99人,专业技术人员占80%以上。主要为妇女、儿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对妇女病、婴幼儿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在各级政府和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支持与领导下,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经过几代妇幼卫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今天的儋州市妇幼保健院已成为一所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环境优美、服务一流,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集医疗、保健、科研、预防、社区卫生服务于一体的'妇幼保健院。

  (四)项目绩效目标

  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总体方案实施方案》落实,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改善西部区域医疗妇幼保健环境。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建设,新建床位500张,包含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100张,三级甲等儿童医院200张,三级甲等妇产医院200张和儿童及孕产妇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中心四位一体。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性质为财政资金,来源于儋州市妇女儿童医院项目资金。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第一批资金1.5亿元,第二批资金3000万元,总投资1.8亿元。20xx年已支出78989755.97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情况

  项目决策由院班子成员集体讨论资金合理分配使用,根据实际工程进度量支付工程进度款,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提前为建设完成后购买需要医疗设备设施。按照单位有关开支标准,结合项目工程进度量,对资金开支进行规范化、工作制度规范化。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本项目于20xx年9月13日开工建设,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完成地下部分:地下结构完成,肥槽回填土完成,地下室二次结构砌筑完成,正在进行机电安装。地上部分:妇产保健住院楼主体结构完成,砌筑已完成100%、抹灰已完成70%、条板已完成60%、轻钢龙骨已完成70%;儿童住院楼主体结构完成,砌筑已完成95%,抹灰已完成95%,条板已完成70%;行政楼主体结构完成,砌筑已完成100%、抹灰完成已完成100%、条板已完成95%、轻钢龙骨75%、石膏板已完成50%;门急诊医技楼主体结构完成、砌筑已完成100%、抹灰已完成95%、条板已完成50%。项目整体进度为55%。预计20xx年12月30日前建设完成所有建设任务。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

  安排直接负责人进行管理、监管层层把关,层层担责。资金申请要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由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拟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预算数1.8亿元,执行数78989755.97元,执行率:43.88%。权重10分,得分:4.39分。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

  (1)时效指标:项目按计划开工率≧100%。项目于20xx年9月13日开工,满足指标要求 7分

  (2)成本指标:超概算项目比率≦10% 5分

  (3)质量指标:竣工验收合格率。资金未能全部支出,当年的竣工率43.88% 4.4分

  (4)数量指标:建设(改造、修缮)工程数量2个。满足指标要求 10分

  (5)时效指标:项目按计划完工率43.88%,4.4分

  (6)数量指标:建设(改造、修缮)工程量88529.51平米,实际完成88529.51平米,8分

  (7)时效指标:项目按计划完工率≧90%,实际完成43.88%,4.4分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受益人数300万人,满足要求 11分

  (2)社会效益指标建筑(工程)利用率≧85%满足指标 14分

  (3)社会效益指标设施正常运转率≧89%,满足指标,5分

  3.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95% 10分

  总得分91.19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继续安排直接负责人进行管理、监管层层把关,层层担责。资金申请要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由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拟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招标、监理等单位做到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流程。

  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篇10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基药补助总资金为843.1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转移支付407.54万元,省级补助247.35万元,市级财政配套37.63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50.84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我县安排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843.17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卫生院基药补助346.30万元、村卫生室基药补助496.87万元。含上年结转数资金执行率为94%,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行政村覆盖率100%,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1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有效控制药占比,提高了医疗服务收入,基本上实现了从“以药补医”到“以技补医”的转变。二是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占比日趋下降,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三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步推进。我县所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单位均将药品双信封和联合体议价采购腾出的空间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纳入医保报销。按照改革方案,取消药品加成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比例实际补偿也全部到位。四是继续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我县12所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开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了联合体购销合同、廉洁购销合同及“两票制”承诺书,并按“两票制”要求索取授权书及相关票据。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合理规划,科学论证。2021年,我县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各基层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基本药物考核补助资金实施方案。二是强化管理,注重实效。加强了对补助资金分配、使用过程管理,规范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责任,保障补助资金安全、高效的使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严格按照资金性质专款专用。三是绩效评价,量效挂钩。强化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管理,并建立绩效评价情况与资金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自查,昌宁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优势没有得到体现。当前的医保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没有形成有效衔接,群众使用基本药物无政策优惠,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无政策倾斜。基本药物目录与医保目录没有有序对接,医疗机构执行的仍然是医保目录。

  二是基本药物的补助没有与时俱进。现行的补助水平仍是2009年启动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的标准,而其他的医改补助均有明显增长,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来多次价格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已由原来的人均15元提升到人均79元。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城区或县城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在不断发展,新增的机构未获得基本药物补助,但如属公立又必须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药政政策文件的深入学习。明确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具体工作布置。

  二是积极完善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按规定配备基本药物,优化使用基本药物,优化基本药物补助考核工作。

  三是加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基药的监管,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制度配套政策。

  四是按照上级要求,巩固完善药品采购“两票制”,加强药品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建设。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认真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政策,并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如期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最终,自评得分为99分,自评结果为“优”。针对绩效自评结果,拟通过以下措施强化绩效自评结果的运用:一是利用绩效自评成果改进下一年度绩效自评指标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从而完善项目自评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确保项目按要求完成,及时发挥财政资金效能;二是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结合,本次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对于合理安排下一年度预算起到关键作用。

  本次评价结果将在县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项目单位评价结果将做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重要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篇11

  一、财政政策基本情况

  (一)政策概况

  全县有基层卫生机构12所(含磨西镇、燕子沟镇),乡镇卫生院10所,中心卫生院2所。已经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居民都享受了药品零差率销售。2021年度我县上级财政补助124.81万元,县级配套44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

  (二)政策绩效总目标

  12个卫生院基药实行零差率。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患者的需求。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三)评价步骤及方法

  我局局2022年自行组织政策自评工作组,科学运用比较法、绩效逻辑分析法、因素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评价方法,开展2021年基本药物补助政策自评工作。评价组收集政策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设计调查问卷,抽选政策实施地点实地查勘和开展受益群体问卷调查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结合单位政策实施方案,了解政策资金的基本情况,听取政策实施情况介绍;

  2、现场调查,现场查看政策实施情况,核查政策资金收、支账目及会计凭证,检查政策决议、制度建设、公示等相关文件资料,抽查典型案件,为整个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收集基础数据,填制政策基础数据表;

  3、引用政府绩效管理原理,对政策从决策、管理、绩效等方面,结合该政策的具体情况,建立符合政策实际情况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该政策受益群众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

  5、对资金使用效益评分,分析、检验政策资金的使用是否实现绩效目标;

  6、经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项目实施地点为泸定县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由泸定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选择其中5个作为本次评价点位。

  (二)政策总体评价

  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深化医药卫生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意义深远。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不仅有利于优化医药资源配置、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所需,也有利于克服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促进社会健康公平;不仅有利于整顿治理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促进医药市场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降低患者医药费用。

  三、政策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

  该政策的制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和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54号)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与我局的职能职责、部门规划密切相关,各项补助标准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制定,与上级文件无冲突。

  (二)效率性

  我局及时的提交了关于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的议题,及时召开会议通过党组会进行了集体决议,并制定了《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所耗时间较少,管理效率高效,资金的下达后,及时的完成了资金的拨付。研究结果表明,在制度全面实施后,每张处方的平均药品种数下降;抗菌药物使用率降低,其中注射剂型和联合使用比例均下降;注射剂和激素使用率亦呈下降趋势;处方通用名使用率升高,不规范处方使用率下降。政策实施后,不合理用药情况明显改善,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合理用药水平明显提高。

  (三)效益性

  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实施后,优化了医药资源配置、保障了群众基本用药所需,克服了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促进了社会健康公平;整顿了治理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促进了医药市场健康发展,引导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降低了患者医药费用。通过对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综合满意度为96%。

  (四)公平性

  通过对抽查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各医疗机构在保证药效前提下优先使用了基本药物,最大程度减少了患者药费支出,增强了群众获得感。

  (五)可持续性

  2021年度我县基本药物制度上级财政补助124.81万元,县级配套44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各乡镇卫生院补助按照2020年度基药销售比例分配,其中海管局按照人口数拨付。村卫生室补助分配由所属乡镇卫生院依据村卫生室基药销售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泸定县卫生健康局下发《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的文件要求执行,单位还建立了财务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报销管理制度、项目明细账等制度,对该政策的执行进行监控,能够充分的对该政策的.持续运行起到保障作用。政策颁布至今,与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同步一致;无其他影响政策效果的客观条件存在。受益对象对该政策具有持续需求。

  (六)政策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政策的实施进度:全县1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用率100%。

  (2)政策完成质量:政策资金按照政策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政策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政策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2、政策的效益性完成情况分析

  (1)政策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政策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四、政策绩效评价结论

  2021年,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良好。综合评分89.90分。

  五、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部分药品网上采购困难。药品采购平台显示中标,但配送企业无货可供。

  2、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3、乡镇卫生院药剂人员和乡村医生老龄化严重。

  (二)工作建议

  1、加大对药品中标生产企业及药品配送企业监管力度,确保国家基本药物能及时按量配送到位,保证乡镇卫生院基本用药需求。

  2、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政策性亏损补偿力度。

  3、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鼓励医学人才进入乡村医生队伍。

  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篇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区卫健局监督管理村卫生室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的情况,执行落实村卫生室人员补助,为基本药物制度持续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15]106号)的要求管理资金,未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全区村卫生室均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单位,全部纳入各级村卫生室补助范围。

  二、评价项目开展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补助分别按照1792元、4500元、2500元每个卫生室落实补助,对覆盖有农业人口的按1.5元/人落实补助,收到各级补助共计453.2744万元,其中财返资金为224.8047万元。

  为支持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资金发放安全、规范,以上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齐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保障村卫生室卫生防疫“网底”功能提供了稳定的.经济基础。

  三、综合评价结论

  村卫生室实施基药补助经费严格参照《四川省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符合各级财政规划,按照规定标准分配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资金使用符合预期。有效确保了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15]106号)要求:中央补助资金按照全省农业人口数和村卫生室个数两个因素进行计算分配:50%资金按全省农业人口数平均分配,人均水平1.5元;50%资金按全省村卫生室个数平均分配,每个村卫生室1792元。

  2、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631号)要求: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乡村医生一系列补偿政策,各地必须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另根据省财政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根据省财政厅精神,从2012年起,省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从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4500元,并按各地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县(市区)补助从2000提高到2500元,也按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15]106号)及《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631号)的要求管理资金,未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以上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齐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效益情况。

  村卫生室补助及时发放,有效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巩固了我区农村卫生基层网底,确保为农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我局2020年村卫生室项目各级补助及时到位和发放、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和会计核算规范,取得了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巩固了我区农村卫生基层网底的预期目标。

  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篇13

  一、项目概况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节约医疗成本,提高运行效率,维护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公益性,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县财政每年安排药品零差率补偿资金给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

  二、工作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情况

  总目标:医院收入结构趋向合理,患者负担减轻,次均费用下降,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职工薪酬水平提高。

  年度目标:基层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规范支付

  三、工作活动(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及取得成绩

  6家基层卫生院及322个村卫生室全部实行了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极大的满足了辖区内群众的医疗需求,合理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项目按照每季度需求及时拨付资金,为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项目资金均做到按实际支付,做到专款专用,项目没有出现超支情况。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添动力、资金保障可持续、医药发展有后劲。

  项目资金均按照每季度实际进度足额拨付,20xx全年拨付了补助资金288.51万元。

  四、工作活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基本满足需要。在群众到村卫生室看病中所有国家基本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主要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保证零利润。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使村卫生室用药逐步规范化,大大降低了村卫生室药品金额,降低群众看病的`医药负担。

  县卫健局按照《清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县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填写自评表,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自评小组,依据各项评价指标的完成情况,综合打分为98分,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

  五、工作活动(项目)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网上采购点击药品时供货公司不能及时确认,及时配送,导致缺药的情况出现。配送药品不全,需要的少部分药品不能及时配送。

  整改措施: 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沟通,督促其及时确认,及时配送,有部分药品缺货不能及时配送的,另选择药品齐全的供应商进行配送。在此次自查行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将严格按照要求,积极进行业务学习及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网上采购工作的各项细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篇14

  根据《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雅财绩〔2022〕2号)文件要求,经过认真总结分析,现将自评报告总结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我县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总额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级资金170.25万元。

  (一)《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卫生健康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171号)下达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资金138.85万元。

  (二)《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209号)下达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261.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1.35万元。

  (三)《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54号33.5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9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7.6万元。

  (四)县级财政配套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70.25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是中央和省级财政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乡村医生收入补助以及非政府办医疗机构由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少的合理收入补助。

  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总额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级资金170.25万元。资金采用预拨和考核结算分两次下达,下达率100%。下拨资金其中乡镇卫生院基药补助392.86万元,村卫生室村医补助118.3万元、卫生室基药补助92.82万元。

  我部门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按照合理规划,科学论证;统筹分配,保障重点;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绩效评价,量效挂钩的原则进行分配,实行半年、年终、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保证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卫生院按照服务机构服务人口和绩效考核结果各占50%比例结算下拨,并根据全年考核综合得分及排名情况进行奖惩,适当向艰苦边远地区进行倾斜;卫生室按照定额卫生室补助和机构服务人口下拨。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该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19〕31号)、《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13号)、《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4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76号)、《汉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1年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汉卫健办〔2021〕13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我县下达实施基本制度补助资金共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70.25万元。全县共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169家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给予补助603.98万元,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我局严格目标、任务、指标,采取上半年预拨部分资金,年终按实施方案和考核结果结算资金的方式拨付项目经费到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2021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全部拨付到位。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质量指标分析

  (1)我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

  (2)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

  (3)2020年我县22家乡镇卫生院完成门诊人次265554人,出院人次3259人,销售基药1074万元。乡村医生的收入保持稳定。

  (4)基本药物目录合格率100%。

  (5)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完成率100%。

  (6)基本药物阳光采购积分大于90分。

  (7)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100%。

  2.效益指标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2021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下达及时性为100%,项目资金均能在规定时间到位,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基本药物药品零差率销售100%,资金执行率大于9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村卫生室医生收入稳定,对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对国家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使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控制,保证广大群众用药安全,降低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满意度大于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项目绩效指标要求,项目全面完成,未偏离预期目标,资金使用规范。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财政资金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资金对应安排项目形成工作量情况、项目推进及管理情况,跟踪掌握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已经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结果暂未公开,我单位将按文件要求在2022年4月15日之前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篇15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规范财政资金运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2021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湘卫药政发[2021]6号),赫山区卫生健康局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筹措、安排部署,对赫山区卫健系统2021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赫山区卫生健康局下辖12个乡镇卫生院,5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卫生室170个,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利率销售。

  (二)项目的总体目标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是了解我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在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的前提下节约成本,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项目目标为,到2022年,全面巩固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基药使用占比和使用品规占比将分别达到50%、80%。切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同时,区药品监测与预警中心全面做好全区的`药品监测预警工作,确保药品的短缺供应。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21年,赫山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及省级拨付基层医院补助资金527.2万元,补助村卫生室246.0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2.02万元,本级配套资金1200万元,基层医院基药补助资金共计1749.22万元、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共计246.0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未发现资金挤占挪用情况,基本达到预定目标。各项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三、项目管理情况及绩效自评结论

  一是健全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管理领导体系,健全了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制度。二是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组织了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基本药物临床使用培训、合理用药的培训,明确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严格按照《益阳市赫山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版)》执行。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纳入目标任务进行考核。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督查,不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补偿资金挂钩,严格按《益阳市赫山区行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经费补偿方案》执行,确保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价格均实行零差率销售。四是加强药品配送公司管理。对药品配送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考核,签订配送协议和廉洁承诺书。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使得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医生用药日趋合理,群众用药更加安全,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同比上升、次均医疗费用同比下降的预期目标,降低了群众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存在的问题

  1、基层卫生院药学人员不足。

  2、采购平台某些中标基药价格偏高。

  3、少数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用药欠合理。

  五、相关建议

  1、改善职业环境,稳定人才队伍建设。

  2、建议相关部门统一、规范价格。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

  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篇16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情况。2018年度,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26552.9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8167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4882.98万元,涉及全省21个市(州)的183个县(区、市)。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均采取因素分配法,按照常驻人口数和村卫生室个数进行资金分配并下达。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资金,按《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经费补偿方案的通知》(川财社〔2010〕15号),中央财政以“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助。地方财政按省、市、县三级负担,省级按常住总人口平均每人每年2元标准补助,市级按常住总人口每人每年1-3元标准补助,县级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3元标准补助。二是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资金,按财政厅、省医改办、卫生厅《关于下达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2〕178号)规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全省农业人口数和村卫生室个数各占50%的比例进行计算。省级财政对村卫生室的补助政策,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室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川财社〔2012〕170号)精神,从2012年起,省级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从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4500元(高海拔地区仍执行1万元标准),并按各地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资金。市县补助标准从2000元提高到2500元,按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资金。

  (二)绩效目标情况。

  一是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成果。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全覆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二是规范药品集中采购与供应。加强药品供应监管,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时、足量供应药品,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药需求。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械采购积分考核管理,坚持通报约谈制度,支持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严格执行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制度和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依法规范药械采购行为。

  三是加强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监管。将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综合督查范围,强化政策落实到位。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的监管作用,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现场检查指引》要求,将基本药物监管纳入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日常检查中,全年检查覆盖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18年底,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已全部在规定时间内下达到市(州)及扩权县。具体下拨情况见下表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至2018年底,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到市(州)及扩权县。从实施情况看,该项目对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减收部分进行了合理补偿,保证医务人员和村医的合理收入不降低,确保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基本满足基层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截至2019年3月底,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支出78195.66万元,执行率为95.7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各地均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7〕5号)要求进行资金管理,财务管理严格、核算规范、支出合理、制度健全,能很好地拨付、使用好各级基本药物补助专项资金,未发现违规违法行为

  (二)绩效目标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绩效目标完成任务量。

  我省自2009年开始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用药行为,基本药物使用率不断提升,医药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一是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全省183个县(市、区)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到2018年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二级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比例达52.34%,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达到35%。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目标基本实现。

  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床位数和诊疗人次逐年增加。到2018年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3.94万张,较去年增加0.74万张;平均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9.28张,较去年增加1.61张。乡镇卫生院总诊疗9710.86万人次,较去年增加3.5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616.12万人次,较去年增加10.89%。

  (2)绩效目标完成质量。

  2018年,全省各地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进一步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覆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果。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照规定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执行零差率销售,药品采购货款执行以县为单位的集中支付。

  (3)绩效目标完成进度。

  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全省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截至2018年底,基本药物制度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要求均落实到位,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总体正常。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费用下降。

  2018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86.60元,与上年相比,增幅有所下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药费占门诊费用的52.66%,与上年相比下降5.05个百分点。

  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54.77元,与上年相比,可比价格上涨1.15%;乡镇卫生院门诊药费占门诊费用的.49.06%,较去年下降0.8个百分点,住院药费占住院费用的43.31%,较去年相比下降1.39个百分点。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能力提升。

  2018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疗量同比增长3.46%;出院人数同比增长9.9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网底”功能得到一定强化。村级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减少,应进一步加强引导和管理。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随着分级诊疗等医改重大政策的持续推进,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等级医院在规模、功能、业务量等方面差异较大,导致等级医院用药选择目录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差异明显,上下级目录还不能充分、有效衔接。加之,群众普遍存在追随优质医疗资源、趋高就医、高预期就诊的观念,患者用药习惯受上级医院影响很大,基层用药目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病人下转和下沉,尤其是集中表现在高血压、糖尿病等最常见慢病患者身上。

  改进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监测,督促其落实基本药物采购使用最低占比,强化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意识,提高基层安全用药水平,切实发挥基层在卫生健康体系中的网底作用。

  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篇17

  我县对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就项目开展和项目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概况

  2021年,县卫健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了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各地卫生计生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局机关实际在职人员96人,长期聘用人员6人,临时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82人。机关设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人事股、爱国卫生工作股、财务股、体制改革和药物政策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职业健康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科技教育股、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老龄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无偿献血管理股、系统分工委办、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归口县卫生健康局管理。2021年在新冠肺炎依然严重形势下,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项目实施依据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等文件,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工作进行安排。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我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基本药物实施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遵循以下评价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使绩效评价能反映资金使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2、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省卫健委对项目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的管理和效果评价,我县对项目资金工作开展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所取得的效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收集政策范围内发放对象相关信息,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方法,形成客观有效的自我评价。

  三、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1、2021年财政安排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及综合补助6769.26万元,其中中央、省资金到949.7万元,县本级5500万元,其中药物配套资金1200万元。

  2、2021年财政到位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19.56万元,其中中央305.2万元,县本级14.36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乡镇卫生院日常基本运转使用上级药物补助资金及本级综合补助资金6449.7万元。

  2、2020年实际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19.56万元,共357个行政村卫生室。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定了资金支出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

  四、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情况

  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由财政按进度安排经费,全年分3次安排拨付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和本级财政综合补助资金。对卫生室药物补助资金,通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后,县财政给予安排,卫生院通过报账方式,由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转账支付到各卫生室乡村医生手中。全年没有发现截留、挪用、挤占、虚列资金等现象。

  具体执行:

  1、为有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县卫健局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纳入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并组织了专项考核。加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印发了《桂阳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桂卫发[2018]62号),要求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导和考核。2021年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年度进购3450万元,全年销售3330万元。

  2、集中举办了全县乡村医生培训班,对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尤其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布暑和动员,

  3、制订并下发绩效考核文件。制定和下发了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2项绩效考核办法和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医疗服务等3个绩效考核细则与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行为。

  4、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全年卫健局实行上、下半年各一次的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卫生院实行对卫生室每季度一次的督导考核。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相关补助经费,经费的补助,保障了乡镇卫生院的基本支出正常运转,充分调动了乡村医生积极性。

  绩效效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五、项目绩效评价及结论

  评价:2021年卫生院、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结论: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各项指标综合自评得分92分,项目绩效支出为“优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基药配送到位率偏低,群众用药较困难。

  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篇18

  我县对2019年度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就项目开展和项目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概况

  2019年,县卫健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了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各地卫生计生工作开展。卫生计生局机关实际在岗职工101人,共设23个股室(直属机构),具体是:办公室、党办、人事股、财务股、宣传科教股、行政审批股、规划信息股、医政医管股、疾妇股、爱卫办、献血办、中医管理股、基本药物管理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综合监督股、监察室、“120”指挥调度中心、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农村卫生协会办公室、卫生计生人员培训中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2019年卫生计生工作再上台阶,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项目实施依据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等文件,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工作进行安排。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我县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基本药物实施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遵循以下评价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使绩效评价能反映资金使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2、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对项目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的管理和效果评价,我县对项目资金工作开展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所取得的效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收集政策范围内发放对象相关信息,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方法,形成客观有效的自我评价。

  三、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到位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04.8106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2019年实际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04.8106万元,共342个行政村卫生室。

  (三)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定了资金支出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

  四、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情况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后,县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卫生院通过报账方式,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转账支付到各卫生室乡村医生手中。全年没有发现截留、挪用、挤占、虚列资金等现象。

  具体执行:

  1、集中举办了全县乡村医生培训班,对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尤其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布暑和动员,

  2、制订并下发绩效考核文件。制定和下发了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2项绩效考核办法和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医疗服务等3个绩效考核细则与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行为。

  3、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全年卫健局实行上、下半年各一次的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卫生院实行对卫生室每季度一次的督导考核。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相关补助经费,充分调动了乡村医生积极性。

  截至2019年12月30日止,我县共有342个行政村卫生室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上半年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149.4742万元,年终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155.3364万元,全年共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304.8106万元。

  绩效效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五、项目绩效评价及结论

  评价:2019年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结论: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各项指标综合自评得分90分,项目绩效支出为“优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基药配送到位率偏低,群众用药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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