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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2-12-28 18:16:52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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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调研报告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险的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险的调研报告

保险的调研报告1

  一、现状

  **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于1997年4月。截止20xx年底,全县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共有234个,其中:党政机关46个,事业单位188个(乡镇转制事业单位74个),现有参保人员2335人(乡镇事业单位转制人员442人),退休人员425人,供养遗属20人。在职参保人员与供养退休人员比例5.5:1。历年累计征缴养老保险费5014 万元,历年累计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2868 万元,历年累计结余养老保险基金 2146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体制与州局及部分县(市)不统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能、资源整合、“五险合一,一票征收”等改革目标至今尚未实现。经办机构尚未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

  (二)业务管理机制不健全,特别是控制机制、反馈机制、导向机制不够完善,管理基础不牢,管理手段不新。

  (三)至今没有统一政策和法规,工作处于被动状态,与事业发展要求差距较大。

  (四)乡镇转制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现行政策不完善,特别是计发养老金待遇的有关规定不尽合理,如缴费满15年的人员,缴费每增加一年,计发比例提高1%,致使乡镇事业单位转制人员的退休待遇与企业养老保险的退休待遇差距越来越大,今年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计发的'待遇已高于人事部门核定的退休费标准。

  三、对策

  (一)创新管理机制,优化管理模式。计划经济体制是以单位为管理主体,表现在社会保险管理上,主要是通过单位管理 “单位人”;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保险管理的是“社会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从而减轻参保单位的事务性负担。在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如果不创新管理体制,管理就会遇到体制性障碍,而且难以提升。要遵循“机构职责明确、权限分配适度、制约配合平衡、控制调度及时”的原则。形成 “服务、管理、监督”三级管理模式框架,将纵向分工的管理体制调整为横向分工的管理体制。原来纵向分工的管理体制,明显存在工作协调难和业务经办权限过于集中两个弊端,这对提高服务质量和职工综合素质不利。而横向分工的管理体制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也能提高办事效率。因此,建议将县(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尽快进行整合,通过 “五险合一”使机构设置上下统一,同时加强服务大厅建设,形成 “一站式”办理业务的服务网络,实现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统一化、标准化、高效化。

  (二)强化管理手段,改善管理环境。依托计算机系统规范业务管理,健全三大机制,一是控制机制。主要是控制业务经办人员的具体操作情况;控制社保基金的资金流量。二是反馈机制。对一线操作和基层现场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采用全面反馈的方法快捷处理,形成经办业务网上运行,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实行阳光操作。三是导向机制。努力提高数据库质量,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通过内部局域网络对工作计划、规范管理进行及时高效引导。

  (三)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相关政策。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一直沿用的是**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鹤政发[1996]12号)。从现行的情况来看,有部分条款已不符合工作实际和新的政策规定,建议县人民政府对12号文件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

  (四)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应尽快将社保经办机构的参公管理落实到位,同时在队伍建设和素质建设上下功夫。

保险的调研报告2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我县工伤保险规模不断扩大,参保人数不断增加,待遇水平逐年提高,免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为我县企业和职工打好了“保护伞”,起到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一、我县工伤保险工作发展现状

  (一)统筹扩面,参保范围不断扩大

  随着国省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我县工伤保险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截至目前,我县按单位参加工伤保险861家,参保人数达18684人;

  按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145个,参保人数达19781人。参保对象覆盖事业单位、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另外重点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电工程、水利工程、其他道路工程、其他市政设施工程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目前我县企业按行业风险分为8类,按照市要求执行五折费率,分别为0.15%、0.2%、0.35%、0.45%、0.55%、0.65%、0.8%、0.95%。仅2019年全县征缴工伤保险费636.43万元;

  20xx年2月至12月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减免了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切实减轻了企业社保缴费压力。

  (二)规范管理,工伤认定效率不断提高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待遇的前提和保障,《省工伤保险条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工伤认定权限下放至我县,我局开始承担本县工伤认定工作。目前,我省工伤保险基金已实现省级统筹,全省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业务规程及文书格式等。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政策文件中关于工伤认定材料要求及程序受理、办理工伤认定案件,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工伤事故备案报告制,对于事实清楚、权力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依法快速作出决定,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复杂疑难案件,依法严格履行调查核实程序,坚决杜绝违规骗保行为。20xx年9月至今,我局共开展工伤认定工作36人次(予以认定35人次,不予认定1人次),在实际操作中不断提升工伤认定质效,切实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改善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省级统筹后,统一了待遇计发和调整办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涉及以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的,统一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统一全省工伤职工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按实际住院天数计算,每天30元。统一工伤职工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标准:城市间往返的交通费按长途公共汽车、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席、轮船三等舱标准,凭有效票据报销1次,超过规定标准的费用部分自理;

  途中伙食费包干标准为每天60元(与住院伙食补助不重复享受);

  住宿费在每天300元限额内据实报销。食宿费报销的最长天数不超过3天。

  20xx年9月1日至今,我县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共计支付49人次,金额达317441.28元;

  一次性待遇共计支付28人次,金额达1181266.26元;

  定期待遇共计支付1人次,金额达4334.87元/月。统一计发办法不断增强了工伤职工的获得感。

  二、我县工伤保险工作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伤保险参保扩面需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我县工伤保险参保率虽呈逐年上升趋势,但由于区域特点,我县以中小微企业居多,职工多为农民工,自身产业规模小、企业盈利低等因素造成参保积极性不高。个别企业出于成本考虑,甚至存在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更不用提缴纳社保费了。个别企业主和职工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发生工伤事故的可能性小,参保意愿很弱。特别是一些工程项目人员流动性大,管理存在难度,同时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安全管理很到位,工伤发生率不高,出了事故自己负责,缺乏申报参加工伤保险的主动性。另外鉴于我市实际,我县公务员、参公人员至今未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二)工伤认定调查取证需得到进一步支撑

  工伤认定可以由用人单位申请或受伤害职工申请,但都必须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工伤事故发生后,绝大多数用人单位能够按照政策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办理,但部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往往以职工违章操作等为由不为职工申报工伤认定,因为一旦认定了工伤,所有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个人申报工伤时,又提供不出有效证据,这就要靠认定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但企业基本上不愿意主动配合,不提供诸如劳动合同、工资表、上下班签到册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给调查取证带来重重困难。

  (三)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需进一步衔接

  工伤预防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是相辅相成的,强化工伤预防工作既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又能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减少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很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重工伤认定、待遇支付,轻工伤预防的.现象。工伤保险工作只是被动地受理工伤认定、支付伤亡待遇,没有很好都发挥工伤预防的作用。

  三、我县工伤保险工作发展对策思考

  鉴于以上问题和困难,我县工伤保险工作将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全力推进全县工伤保险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以取得新的突破。

  (一)广泛宣传,扎实推进参保扩面

  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渠道,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和《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深入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建筑工地,灵活运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让用人单位认识到参加工伤保险是其法定义务,让广大职工知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其法定权利,努力为工伤保险制度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强化协作,共同推进工伤预防工作

  为确保工伤预防工作有效开展,各相关部门应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协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推进工伤预防工作的开展。人社部门可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卫健部门、总工会共同研究分析我县工伤预防工作形势,积极开展重点行业工伤预防专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等相关知识培训,结合典型案例排查安全生产风险点,帮助用人单位制定防范措施,强化事前预防,切实为职工和企业打好“保护伞”。

  (三)加强执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人社部门要充分利用劳动监察、社保经办、工伤认定等职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同时以尘肺病重点行业专项扩面行动为契机,加强与卫健等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密切关注县域内尘肺病重点行业发展动态,多措并举指导其规范用工,持续推进项目参保,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保护意识,从而降低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从根本上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保险的调研报告3

  民生问题,是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缓慢,农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大大落后于城镇居民,这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中央政府从“三农”问题到推进新农村建设,再到十七大报告首次单列篇章阐述“民生”问题,这些无不表明中国的社会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新阶段,民生正成为我们党工作的重点,而在当代中国,积极构建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了。本文试图从农村社会保障的三个主要方面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出发,探寻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0%,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对加快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和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低、资金来源不足等问题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如何完善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成为政府相关部门当前一项急需解决的重要任务。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各项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优化办事环境,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强化宗旨观念,提升服务质量,有效做好各项社会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工作的影响力,着力提高广大农村的社会保障工作水平。

  一、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

  首先是传统的农村社会保障功能削弱。在以前的旧中国,农村的社会保障是完全依赖着个人家庭的。"百善孝为先"。就是靠着这个"孝"字,靠着孝道,我们家庭中的老年人才得以有一个比较安稳的晚年。随着社会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出现了一对中年夫妇将要承担双方父母四人的"生老病死"和一个或两个子女的抚养责任,这将使未来家庭不堪重负。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远离家乡,来到大城市里打工,造成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现象。

  其次是农村社会保障任务加重。农村人口老年化问题日益突出。有资料显示,截止20xx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14亿,占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 。目前,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较为突出。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增长速度快于预期,并且以年均3.2%速度持续增长。人口老龄化导致社会劳动人口减少、社会负担加重等一系列问题,客观上进一步加重了农村养老的压力。疾病问题

  依然是困扰农民的瓶颈。虽然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在农村实行起来,但那毕竟还只局限在某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方,还不能全面的实行。在经济落后的贫困地区依然数以亿计的农民处于医疗无保障的困难境。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亟需保障,与城市的人相比,受到种种歧视,不仅就业机会少,而且就业后待遇不公。而且在保险待遇上也与正式工存在很大的差别。

  最后是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有关社会保障水平的研究表明,社会保障支出占GNP的比重,1991年全国是6.2%,城市是10.3%,农村是1.5%;至1994年,全国是6.0%,城市是10.8%,农村是1.3%。占我国总人口80%的农村人口,只享有社会保障支出的10%左右,占总人口20%的城市人口却占有近90%的社会保障费用。从人均社会保障费用看,城市居民是农村居民的20倍以上。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实际水平远远低于适度水平,这种状况至今一直没有大的变化。

  二、现在农村社会保障的主要方式

  一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低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助制度。传统的社会救济方式一般不规范,不统一,实施中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救济方式以临时救济为主,定期救济以集体救济为主,而且只对五保户和困难人口提供救济。1995年国家民政部门在部分地区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改革了以往的农村社会救济工作,保障了真正困难的农村人口的生活。二十世纪末,全国农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县占全国总数的90%以上,覆盖农村人口近四个百分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由国家和集体筹集。但从目前来看,由于经费短缺,需要救济的人很多,因此,该制度只能按照最低标准提供待遇,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难以贯彻落实。

  二是农民养老保险。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生活水平的显着提高,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保障问题逐渐凸显出来。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以来,农村家庭子女逐渐减少,老年人的比例逐渐增大,家庭的养老功能相对弱化。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条件的改善,农村人口平均寿命也在延长,老龄化问题也比较突出。随着近年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青壮年远走他乡,留住人口中老年人占绝大多数,他们的生活保障问题逐渐呈现出来。依靠土地养老面临风险,农民基本上还是靠天吃饭,况且农民失去土地是近年来我国农村一个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近年来,在我调查的家乡及其周围,6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大约可以领取90元左右,这个政策对农村的老人来说可以解决最基本的生活问题。

  三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目前我国农村的医疗保险主要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统筹解决住院费及预防保健合同等多种形式,其中合作医疗是最普遍的形式。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险制度,从20xx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不断增加财政投入,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救助体系。但是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并没有多大的改善,特别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空白点仍然较多。其主要原因表现如下:经验不足、资金筹集十分困难、观念难转变、合作医疗管理操作难。

  三、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是范围小,保障性差。现有的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均采取农民自愿参加、政府和集体适当扶持的办法。源于农民自身对保障的认识差异、实际支付能力不足和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能力不同,以及地方公共财政缺乏对农民社会保障的现实支付能力,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形式、保障内容、保障水平等存在较大差异,总体表现为保障意识区域差异大、保障内容和形式缺乏规范、保障水平低和覆盖面小、保障功能差。另外一些地方的乡镇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片面强调GDP和吸引外资,不考虑农民利益,在对农村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上基本上是一片空白,这种情况,损害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也影响了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是保障水平低下。由于我国农村经济长期处于极低的发展水平,农民可自由支配的收入也极其有限,所以他们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消费,也只能是一种低水平的社会保障。自1992年开始在全国推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尽管民政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投入了相当大的精力,但距离农民最基本的养老需求的满足尚有相当距离。其次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也基本上处于同样的境地。农民很多情况下都陷入缺医少药、疗费昂贵、毫无医疗保障的窘境,农村集体卫生室基本承包给了赤脚医生,同时政府鼓励社会化办医,农村出现大量个体开业诊所,这为方便群众就医、缓解就医矛盾起了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也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已经从合作关系变成了竞争关系,县乡两级医院门诊量下降,设备利用率低,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人才大量外流,而非专业人员膨胀。卫生资源在市场配置中更多地倾向了城市,有些地区农村再度出现缺医少药的局面,医疗价格大幅上升,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医疗状况恶化。有调查显示,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社会保障的11%,可见保障水平之低。

  三是资金筹措困难。目前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主要由个人或集体负担,而由于国家长期对城市和工业的政策倾斜,导致农民收入水平低,多数农民没有参保能力。有些经费紧张的地方,农村社会救济工作处于停顿状态,这样不仅造成了资金来源的不足,降低了保障标准,而且也影响了农村参加养老和医疗等保障的积极性,加大了保障工作的难度。所以我国应尽快改变目前这种资金来源方式,寻找适合我国农村地区实际情况的多渠道的来源方式。

  四是社会保障管理混乱。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是城乡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从管理机构上看,部分地区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农村职工的社会保障统筹归劳动部门管理,医疗保障归卫生部门和劳动者所在单位或乡村集体共同管理,农村养老和优抚救济归民政部门管理,一些地方的乡村或乡镇企业也建立了社会保障办法。但由于这些部门所处地位和利益关系不同,在社会保障的管理和决策上经常发生矛盾。由于多家分割,政事不分,缺乏监督,使本来已经够乱的管理体制更加混乱。另外,农村社会保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发展缓慢,对国民收入再分配功能差等问题。

  五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尚未确立,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形成法律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约束,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大,无法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有的将社会保障基金借给企业周转使用,有的用来搞投资,炒股票,更有甚者利用职权贪污盗窃,致使基金大量流失,严重影响基金正常运转。

  总体看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实状况存在着保障水平低、社会化程度低、政府扶持力度小、覆盖范围窄、法律制度缺失等诸多问题。农村社会保障不仅滞后于城市,而且滞后于农村自身对社会保障的现实需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即使说农村目前尚未达到城市那样的燃眉之急的地步,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在农村也已经是当务之急。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和推进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关系到农村的社会稳定,也关系到国家的社会稳定。在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条件下,要一下子就实现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太可能,但我们国家和社会要正确认识农村的实际情况,在增强农业生产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乡融合和共同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努力!

保险的调研报告4

  20xx年以来,市局对社保费征收方式作出重大调整,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市直单位和区直单位按照其税收管理权限分别交由市直一、二、三、四、五分局负责征收。此举推行以来,社保费征收力度明显加大,社保收入高幅增长,社保费的征收工作呈现出了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通一年多的实践,仅从我们一分局的情况看,这种属地管理模式从很大程度上推进了我分局社保费征缴工作。但作为基层地税部门,我们在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实践中,仍然感到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以进一步提高社保费的征管效率和征管水平。一、目前基层地税部门社保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基层地税部门在征收实践过程中,深感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

  一是信息传递不够流畅。这是在当前社保费征收管理体制不做大的变革的前提下,对基层地税部门征收效率影响最大的一个因素。主要体现在:从部门之间看,劳动部门与地税部门之间没有联网,地税部门不能在第一时间取得当期缴费人应缴社保费的具体费额,在工作部署与安排方面不能取得完全主动;从部门内部看,市局与分局两级之间,仍需通过手工传递当期缴费人的核定费额,基层分局取得核定额时往往已经是每月上旬的中后期;再者,从整个地税信息化建设情况来看,内网在我市已全部开通,从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现代化办公,但有些功能有待进一步开发利用,比方说社保费的微机编码与正常税收的微机编码不相一致,社保费开票与税收开票不能采用同一程序;从全××市情况看,××市局、××市局、分局三级之间社保费征收网络尚未完全形成,资料管理、保费征缴等没有形成一定的模式,当期社保费的申报、征收、入库情况市局并不能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分局对社保费的征缴同税收一样同征同缴流于形式,对于基层分局按期开展社保费各项管理工作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二是责任界限不够明确。这是影响社保费征缴工作的根本因素。我省现行的社保费管理体制是劳动部门核定、地税部门征收。笔者认为,这一体制对社保费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十分不利,甚至于已经干扰和影响了社保费的正常征收管理工作,成为一个亟待解脱的羁绊和亟待冲破的桎梏。在我们基层分局的实践过程中,经常遇到缴费人对于劳动部门的核定的险种及数额持有异议的情况。劳动部门由于人力、精力的限制,在核定当期应缴费额时存在与缴费单位沟通不足的问题,造成在实际核定时往往凭借手头历史资料及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核定缴费人当期应缴数;同时,核定的应缴费额也只是劳动部门单方面认定的数字,缴费单位事前既不知晓,事后也未完全认可,但地税部门特别是基层地税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按照劳动部门的核定数上门催缴、征收,其中的难度可想而知。从我们分局的情况看,不论是当期的核定数还是劳动部门认定的以往欠缴数,相当数量的缴费人不同程度地存有异议;再者与劳动经办部门、银行等相关部门没有形成联合办公的雏形,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缴费人的抵触情绪。

  三是资金调度不够宽裕。从我分局社保费收入占全××市的近1/2,部分事业单位及企业缴费资金不宽裕,缴费人特别是困难企业在组织资金方面普遍存在困难,另一方面征缴费用为零,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保费征缴工作。据统计,目前该所85以上的欠费来自卫生系统、教育系统及湖北省风机厂等经营困难单位。这一部分困难企业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生产经营形势持续低迷,职工工资长期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再生产资金严重不足,可用资金十分匮乏,企业资金调度的确存在很大困难,这是影响社保费按期申报和征收入库以及形成欠费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原因。

  四是缴费态度不够主动。对于大多数缴费单位来说,缴纳社保费的态度并不十分积极主动。在缴费时间方面,相当数量的缴费人并不能够像对待正常税收一样在每月10号前到地税征收大厅履行缴费义务,往往经地税工作人员多次电话或上门催缴后才在中下旬缴费。在险种方面,也是区别对待,与职工当前利益密切相关的险种缴纳的积极一些,如医疗保险;与职工当前利益或大多数职工的共同利益关系不大的险种则能拖就拖、能磨就磨,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女工生育保险等。我分局90的欠费就反映在这四个险种上面。相比之下,失业保险更为突出,该辖区的绝大多数事业单位对于缴纳失业保险的抵触情绪极大,认为事业单位不会存在失业问题,因而态度十分消极。凡引种种,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解决,可以肯定,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不够理顺的局面将难以根本改观。

  二、解决社保费征收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社保费征管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是勿庸置疑的,而且必须尽快解决。笔者认为,从有利于社保费征收管理的大局出发,应加强对社保费征管工作的政策理论及操作实务多方面研究,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笔者建议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以进一步加强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提高社保费的征管效率与征管质量。

  (一)尽快改变社保费征收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是做好社保费征管工作的根本之策。日前,有关媒体报道,广东省通过地方法规,对社保费推行“全责管理”,其主要内容是变“劳动、地税两家共同对社保费负责”为“社保费的核定、管理、征收、稽查等方面工作均由地税部门负责”,变两方责任不明、相互掣肘为一方负完全责任,这一作法很值得我省借鉴。试想,20__年我省做出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社保费的决策,其主要出发点就是依靠地税部门的征管力量和征管手段,提高社保费的征管水平,但为何不把社保费征管工作全部职责都交给地税部门,由地税部门独家承担社保费征管的责任和义务,真正做到责任分明,工作便利。因此,呼吁各级人大、政府把这一问题列入议事日程,在加强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尽快通过地方法规,把社保费的全部工作职责移交给地税部门,以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缴费人。

  (二)提高社保费征管工作的信息共享程度、加快社保费信息传递速度是做好社保费征管工作的当务之急。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是提高社保费征收管理水平与效率的有效途径。根据上级提出的社保费征管与税收征管“四同”的要求,在社保费征管工作过程中,应充分发挥现有的市区城域网络和大型数据库征管软件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保费征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一方面,要尽快实现社保费相关信息的大集中,以分局为单位,将社保费的数据信息并入大型数据库集中管理。笔者认为,实现与税收征管的'“同征同管”目标,仅仅以分局为单位分布式集中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象税收一样,实现整个市区的大集中,这一目标既是大趋势,更是做好社保费征管工作的必然要求。为达此目的,必须从社保费的信息采集入手,逐户做好社保费的信息采集与录入,并做好前期各项初始化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整个市区范围内的信息共享。另一方面,要尽快统一设计社保费与税收的微机编码。从我们一分局的情况看,对于社保费与税收的征缴采用两套程序,而此次税费源普查要求缴纳税收与缴纳社保费的单位在微机编码上要一致,因此,建议在现用两个程序的基础上普遍采集数据,为实现社保数据信息与税收信息的大集中统筹考虑,把微机编码统一起来,方便缴费及分局、市局查询使用相关信息,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

  (三)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高缴费人的缴费意识,是做好社保费征管工作的必要保障。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再优良的征管机制、再先进的征管手段,也必须与缴费人形成共识、取得缴费人的支持与配合方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在这方面,一是要求我们各级地税部门必须从事关社会稳定与发展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真正从根本上重视,真正落实上级提出的“同征同管”要求,把社保费的征管工作做得更深入、更细致、更扎实。要加强与缴费人的联系与沟通,加强对社保费的宣传与鼓动,帮助缴费人提高对履行缴纳社保费义务的认识,促进其克服困难,及时足额地缴纳社保费。二是要加大强制执行的力度。要充分运用我们的政策与手段,对于那些缴费意识淡漠、长期恶意欠费的单位进行严厉处罚,惩一儆百,促其提高缴费意识,改变不良行为。三是要运用舆论监督的方法,对不能正常履行缴费义务或拖欠费额巨大的单位进行媒体曝光,让这些单位的负责人切身感受到舆论的压力,感受到未能履行缴费义务后对其单位形象、领导威信带来的损害,促进其发挥主观能动性。

保险的调研报告5

  横向联动、多管齐下切实维护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工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重要途径,其覆盖面广、涉及职工职业领域之大以及其社会保障功能,是其他社会保险险种所不能比拟和替代的。也正因为其社会保障功能的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原因,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前提下,对保障工伤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我国自20xx年1月1日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以来,形成了以《劳动法》为核心,以《工伤保险条例》为基础的工伤保险法律体系框架,行政法规所具有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为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别是20xx年6月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保护农民工伤职工这一特殊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政策依据。

  我县工伤保险工作现状

  我县截止20xx年3月底,全县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约850户,除去约170户停业户外,其余680户共有职工约38000人,其中各类参保单位约350户,参保职工约24500人,在参保单位总户数中破产停业户约200户,职工人数约11300人,未参保单位约330户,职工约13600人。在参保单位之中,基本能够正常营业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约60户,占参保营业单位户数的40%,占营业单位总户数的12。5%;职工人数约7000人,占参保营业单位职工人数的53%,占营业单位职工人数的26。2%。在全县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所有职工人数中,农民工约有19000人,占全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工总数的50%,而参保农民工仅约2700人,仅占农民工总数的14。2%;且约86%未参保的农民工主要集中在煤矿、铁矿、砖厂、石料场以及冶炼、制造等劳动密集型、工伤高风险的行业。从近年我县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看,农民工工伤事故发生人数约占到了工伤事故总人数的75%左右;且农民工在工伤认定、医疗救护、康复及待遇补偿方面颇费周折,因而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在我县发展县域经济,构建和谐安阳县的建设过程中成为政府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主要原因

  就我县农民工特别是农民工伤职工在维护其合法权益方面遇到的困难来看,造成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对工伤保险特别是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认识不到位。调查中发现,各类企业普遍存在工伤保险“不够本”和“不划算”的错误认识。有的企业认为,农民工素质低,人员流动性大,人员不容易管理,加上企业的“近视”行为,只顾眼前既得利益,只算眼前帐,认为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会增大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在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不愿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且在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许多企业不但不积极救治,反而百般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补偿、医疗救治等合法费用。

  2、农民工劳权保护存在制度上的漏洞。我国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强制力度小,对资方违法的处罚力度和对劳动者应予补偿方面的保护力度均较小,客观上起了保护资方利益,损害劳动者利益的作用。如在劳动合同的订立方面以及在对拖延、拒绝支付工伤职工补偿的处罚方面,强制措施和力度在资方面前显得苍白无奈。

  3、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淡薄,特别是对工伤保险政策缺乏足够认识。调查中发现,许多农民工对劳动法、对工伤保险知道的很少,把工伤保险混同为商业性保险,甚至认为工伤保险是“正式职工”的事,与自己这些“临时工”不沾边。

  切实维护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途径和措施

  鉴于安阳县农民工工伤保险状况和造成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具体情况,为了切实有效地维护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政府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大对农民工特别是农民工伤职工所享受合法权益的宣传力度。政府应利用各种媒介资源加大工伤保险普法宣传,使广大职工能够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广大企业能够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对待工伤保险工作,充分认识给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对农民工伤职工给予合法补偿和积极救治的重要性,为维护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2、加大对工伤保险工作的推进力度。政府通过调动各方面的社会资源和力量,加大工伤保险工作推进力度,例如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行政干预,引导和迫使企业参加工伤保险;通过对侵害农民工工伤保障案件的查处、制裁,使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应担负的法律义务,提高它们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为维护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在从总体上抓好以上两项工作的前提下,在当前维护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具体工作的各个环节上,要解放思想、拓展思路,解决好每一个环节上的具体问题。例如在工伤认定、待遇补偿方面,政府在积极为农民工伤职工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可协调劳动保障、工商行政、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公安司法、信访等行政部门以及社会名流,组成一个由政府负责组织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除依法行政外最有处理农民工伤职工工伤保险问题的权威机构,以便使在当前形势下最快、最好、最大限度的把切实维护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

  20xx年7月12日

保险的调研报告6

  1、我国保险业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市场“蛋糕”的做大,必然会为保险中介带来大量的业务机会。

  在保险发达市场,保险业与银行业的资产规模对比一般为1:3左右。中国银行业在20xx年的总资产规模约为三百万亿人民币,如果按此关系,则中国保险业资产规模应该达到一百万亿,如此的金融结构才称得上健康稳健。而现实的情况是,我国保险业当年资产规模只有二十万亿,相当于还有五倍增长空间。

  2、在发达保险市场,专业中介渠道(除专属代理外)实现的保费收入占比均超过50%,而该项数据在20xx年的中国只有2.4%,从2.4%到50%,也有至少20倍的发展空间。

  据我们的研究显示:就净资产收益率或者叫做投资效用而言,保险中介的投资回报率较高。以实际数据作为案例来看,20xx年全年,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实现保费3368.6亿元。按25.5%的手续费计算,收入为858.3亿元,除以所有专业中介公司当年净资产总额442亿元,相当于每元资本投入带来营收1.94元。

  而同年,国内所有保险公司的净资产总额约为1.88万亿元,保费收入是3.66万亿元,扣除大约20%的营销成本,其收入约为2.93万亿元,再除以净资产总额,结果相当于每元资本投入带来营收1.55元。

  再以大童保险销售服务公司为例,20xx年,其净资产是3.55亿元,年营收入是18.23亿元,净利润是2.1亿元。经计算得出,其每元资本带来的收入约为5.13元,净资产回报率约为59%。比中国平安高出一倍有余。

  从保险中介保费收入与保险公司总保费收入的变化趋势来看,两者均实现了收入的逐年上涨趋势,呈现较强的正相关性。保险中介在保险行业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近几年,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靠中介渠道实现的占比达到85%上下(包含个人代理和专业中介机构)。

  当下,社会对保险的需求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态势。保险中介的价值,在于站在客户的立场,以专业中立的态度货比三家,并为客户获得知情权、拥有选择权和促进公平交易权,这是以客户利益为主的保险中介的制胜法宝,也更贴合保险回归风险保障的本源。

  保险产销分离的大潮即将到来,保险中介将成为未来新的投资风口。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充分肯定保险中介在保险市场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提出建立多层次、多成分、多形式保险中介市场体系的`目标,对保险中介市场改革做出了具体部署。特别是对专业保险中介的发展更是有积极地引导。这为保险中介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一)趋势一:保险中介行业由粗放式逐步向精细化发展模式转变。

  整体上看,目前保险中介代理人队伍仍以女性为主,占比为73%,而男性只占27%。其学历则以大专为主,约占40%,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代理人从20xx年的22.76%,提升到20xx年的26.97%。

  当前,保险代理人的工作地域开始向省会城市集聚,达54.46%,比20xx年高出11个百分点。20xx年,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共吸纳了72%的从业人员。从年龄上看,25-45岁的营销员占据主体地位,近75%。

  20xx年,我国代理人数量同比下降7.6%,减少87.2万人。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上市险企代理人数量减少130万人,传统的“人海战术”已经明显地难以为继。

  在多方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庞大的营销员队伍将逐步精简优化,整个行业将通过优胜劣汰、清虚提质来进一步提升绩效产能。

  保险中介机构亦需要摈弃人海战术,注重打造精英团队,转向轻资产的高效发展模式。并借助线上化平台的工具,优化运营流程,实现轻资产、低成本、高效率的运营。

  在工作业绩方面,约40%的保险营销员年完成保单数为12-24件,占比最大。

  营销员月收入的主体区间则集中于3000-6000元,约占31%。月收入2万元以上的,占到12.22%。

  大部分保险营销员的年保单完成数相对较少,月收入水平仍然较低。

  (二)趋势二:科技和创新是未来保险中介发展的核心因素。

  1、科技赋能代理人和传统专业中介人员,提升效能与客户体验,展业和服务呈现线上化趋势。

  2、新型专业中介创新业务模式,从单纯的基础引流向定制化场景转变,以实现高转换率和精准营销。

  3、借助智能化的展业工具平台,实现展业与服务的线上化。

  通过移动端、物联网设备等多方终端数据采集,利用大数据与AI技术实现用户需求深度分析,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将改善这一问题。

  因全域数字化构建尚处于早期阶段,因此产品去同质化设计,目前也处落地早期,现阶段虽无法形成“千人千面”的保险产品;但可将产品的标的、条款责任、规则等信息等进行功能封装,结合用户需求进行组合配置,进一步实现产品组装与上线,可将上线周期由1个月缩短至2天,产品差异化配置时间可由1周缩短至数小时,并做到最大化满足用户需求。

  (三)趋势三:保险中介需要打造核心能力以驱动长期发展。

  1、标准化和碎片化的产品容易被客户理解和接受,销售环节所需的专业技能不高,容易导致去中介的状态,保险公司通过直接触达客户,减少中间环节和降低销售成本。

  当前,很多保险公司的网销渠道和互联网保险公司,都是在沿着这一路经在做减法。在这一规律下,中介机构必须具备核心价值,才能在价值链条中生存下来。

  2、综合解决方案能力将是保险中介的核心价值和发展驱动引擎。

  “产品+服务”的模式组建,将成为保险行业竞争的差异化策略。保险中介机构在传统产品销售的基础上,探索为保险公司提供产品改进和开发设计咨询服务,并集合多家保险公司产品,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3、场景化营销与服务,嵌入式渗透业务,构建保险生态圈。

保险的调研报告7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如何管好用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全国上下十分关注和十分突出的课题。然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不是一个简单的管理性工作,而是一个系统的管理工程,需要政府各级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需要全社会全方位地进行监督,才能奏效。为此,本人就如何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问题进行了调研。

  一、强化审计部门的监管

  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具有对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的职责。因此,审计部门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应该是一个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从近年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情况来看,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已成为审计监督的一项重点内容,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没有建立每年定审制度,各级审计机关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没有正常化、制度化;二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的深度、广度和力度不够,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中的问题查处还不能完全到位;三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结果公示力度不够,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等等。对此,审计机关必须转变观念,建章立制,着力强化审计部门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

  二、强化财政部门的监管

  财政部门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监管部门,具有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支付、投资、预算、决算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职责,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与效益,合规与真实,规范与提高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财政部门:一是要切实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严格抓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工作,及时检查分析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运行中的不足,促进增收节支,堵塞跑冒滴漏。二是要加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政专户核算管理;一切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地缴入国库,一切支出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收归收,支归支,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要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工作,及时下拨资金,不得截留;及时搞好跟踪监督,充分提高有限基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要加大社会保障投资力度。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对社保机构的管理经费支出,必须由财政预算单独安排,不得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提取列支。四是要严格管理社保积累基金。除按规定预留必要的支付费用外,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作进行严格的监管,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不得将结余基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三、强化主管部门的监管

  社会保险机构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管职能部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能否管好用好,直接取决于社保部门管理工作的好坏。因此,社保机构: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要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切实搞好扩面征缴工作,严格抓好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认真审核缴费单位的缴费基数,不得不核、少核、漏核,努力提高征缴率。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拒缴、瞒报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依法处理;对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大追缴力度,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对参保对象要建立缴费记录,建立个人保险帐户,并保证其完整、安全;对参保对象和离退休人员以及其工资基数增减变化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和核对,严格新增离退休人员的审批,加强动态核查,严防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二是要广泛深入地搞好调研工作,不断创新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三是要全面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加快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步伐,建立高效运转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把社会保险的政策落到实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技术标准,规范业务流程,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同时,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强化社会各方面的监管

  一是要加大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力度。缴费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的监督。二是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包括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三是要加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力度。对企业进行营业执照年度检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时,工商部门应当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对未履行义务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四是加大监察机关的监督力度。对国家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实施监察。

保险的调研报告8

  近几年来农村信用社代理保险发展较快,代理业务收入在总收入的占比逐年提高。经营理念、管理水平及人员素质等有待于提高,业务处理操作不熟练、取得从业资格证人员配备不均衡等问题日渐突出,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现根据银监会通知要求和我区联社代理保险业务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做如下汇报:

  一、目前代理保险业务的开展情况。

  1、截止4月底我区代理保险业务寿险保费53万元,手续费18万元。财险保费7万元,手续费0、8万元。

  2、目前与4家保险公司签订了代理保险协议:新华人寿保险公司、阳光财产保险公司、生命人寿保险公司、卧龙人寿保险公司。

  3、代理业务的考核和奖惩

  考核实行百分制,月累计考核。具体考核方法为:

  (一)中间业务收入100分,按完成比例得分,考核项目及计分方法如下:

  1、支付结算收费业务(40分)。最高得满分40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计算得分;

  2、银行卡收费业务(20分)。最高得满分20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计算得分;

  3、代理类收费业务(20分)。最高得满分20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计算得分;

  4、担保类收费业务(10分)。最高得满分10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计算得分;

  5、短信通收费业务(2分)。最高得满分2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计算得分;

  6、承诺、咨询收费业务(2分)。最高得满分2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计算得分;

  7、其他中间业务(6分)。最高得满分6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计算得分。

  (二)考核与奖惩

  联社根据各社任务完成比例,年终进行综合考评。任务完成排名前六位的社,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20xx元、1000元奖励。

  二、开展代理保险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1、取得代理保险从业资格人员配备不尽合理,“营业网点存在岗位轮换,一线人员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参差不齐。

  2、保险业务处理操作不熟练。网点在操作保险业务时,凭证要素不全。

  3、业绩考评;我们内部制定了业绩考评办法,在运作产品中,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比如借款人意外险,借款人意外死亡,所欠我社的贷款由保险公司偿还。

  4、保险公司根据我社所营销的产品制定出了相关的`营销方案和措施。

  三、做好代理保险业务的建议

  1、营业网点代理保险业务人员应有专业从业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使代理保险业务有一个更好更快的发展。

  2、加强代理业务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各类业务培训计划,突出对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代理保险业务经办人员须在了解业务特点、了解客户特点的前提下方可上岗从业。同时,在强化业务培训的基础上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种从业资格考试,积极培养高素质人才。

保险的调研报告9

  目前,“看病难、看病贵”,参加医疗保险已成为社区居民的头等大事和热门话题。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是改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城镇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启动和覆盖,我们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到社区居民当中,宣传医疗保险政策和参加医疗保险后带来的实惠,消除他们思想上的顾虑,就此问题我们对本社区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有关情况如下:

  基本情况

  xx社区总人口2767人,其中城镇人口1217人,截止到 XX年12月31日,全社区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 346人,其中低保人员274人,60岁以上人员 76人,(低保户39人,低收入10人,正常缴费的27人),残疾人 员 8人,未成年参保人员56人,一般居民72人。共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金 8674元,低保户占全社区参保率的80 %,低保户以外50岁以下 540 人,参保 35人,参保人是总人数 6 %。

保险的调研报告10

  我区目前共有家禽养殖规模场及散养户324户,共计存栏达到898966羽。今年我区虽然没有发生h7n9疫情,但是外地发生的人感染h7n9对我区家禽养殖业造成的影响却是非常明显的,主要表现在肉鸡、鸡苗滞销,价格下跌。我局工作人员走访各养殖户及市场发现,自从出现h7n9禽流感以后,我区活鸡的销量就减少许多,进货数量减少,存货也不多,鸡苗价格因h7n9禽流感影响销量下降70%左右。肉鸡价格比h7n9禽流感疫情影响前下降了40%左右。一位种禽养殖商表示,以前鸡苗2元/只,现在2角/只都没人买;原来肉鸡养殖成本价在7元/斤左右,目前销售价4元左右/斤,卖不出去的只能做无害化处理,养殖生意面临重大危机,各养殖商家表示再继续下去,将难以维持。

  在我局工作人员走访调查的过程中,各养殖户均表示由于养殖企业产品价格下跌,销售困难,生产企业几乎没有资金回笼,但还需要大量的饲料等成本投入,因此面临着流动资金严重短缺的巨大压力,目前有种鸡场已出现出手种鸡的情况。养殖企业均希望上级部门能够给予资金方面的补助。开展家禽养殖保险对家禽养殖企业有重大的积极意义,并表示虽然肉鸡的饲养周期比种鸡短,但是开展养殖保险同样意义重大。

  根据养殖企业反馈的'意见,希望家禽养殖保险的责任范围不仅仅限制在重大动物疫情,应该也包括各种自然灾害等意外造成的损失。

  由于家禽的体积相对牲畜小,而且数量大。保险承保及理赔的操作难度上比能繁母猪保险困难许多,建议对参保的家禽实行加挂脚牌等方式加以标记。在理赔的过程中,由兽医主管部门先提出意见是否属于理赔的责任范围。

  养殖企业表示,在刚刚经历h7n9的影响,他们负担保费的比例如果过高,会难以负担,希望由政府负担80%的保费,又养殖户负担20%。

保险的调研报告11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统筹城乡发展、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的惠民工程。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重心下移的方针,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力保证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稳步实施,使广大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一、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xxxx年7月,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级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近三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各级经办人员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xxxx3年,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应参保129054人,已参保128810人,参保率达99.8﹪。参保缴费人数98489人,保费收缴1244余万元,待遇享受人数30321人,全年累计发放养老金2305.07万元,做到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发放率达100﹪,基金结存4815万元,全面完成了市、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目标。

  二、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职责明确。自从我县试点工作启动后,成立了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个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上下对应、协调一致的领导机构,为城乡养老保险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细化分工,各个岗位严格按照岗位分工,环环相扣,确保工作有序运行。

  二是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印发宣传资料(每户一张)、挂横幅和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解释城乡养老保险政策,乡干部、村干部、城乡居保工作人员进村逐户解说政策,增强群众对政策的了解和认知,有效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同时,不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对本县所有经办工作人员和乡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对业务模糊的地方由县农保所工作人员提供业务咨询和政策解答,有效提高了业务水平。

  三是创新观念,大力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在外出务工人员缴纳保险费不方便的.情况下,将村干部的银行卡号通过手机信息发给外出务工者,督促其将养老保险费汇入其卡账号,代其缴纳保险费,待外出人员回家时,再将收费凭证交给其本人。

  四是确保导入系统的参保人员的保费与实际一致。根据各个行政村到邮局的缴费收据,计算出每个行政村的缴费金额,在把参保信息导入系统时候,注意信息上的总额是否与本行政村的缴费金额一致,做到不漏一人的信息,也决不多一人的信息。

  五是责任落实到位,信息数据采集及校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该所明确专人负责,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同时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把信息数据采集工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严格奖惩。

  三、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工作人员不足,办事效率不高。随着扩面工作的开展,新增参保的城乡居民会越来越多,面对参保登记、基金征收、待遇计算、档案管理、养老金资格认证等业务的办理,如此庞大的工作量,仅靠目前城乡居保工作人员及村级代办员去完成,已远远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求,这必将成为严重影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

  (二)办公设施不齐全,基层网络不健全,成为扩面的不利因素。目前,对参保人员信息录入所需的自动化办公电脑及各类表、单、帐、卡、册等的存放和以后参保人员的管理缺乏详细的考虑,显得相对滞后。加之系统设计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系统功能设置与实际操作应用不配套,有些功能设计本身存在缺陷,这一切已成为迅速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的不利因素。

  (三)是政策不完善,操作性不强。一是规定统一基础养老金缺乏激励机制,不符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不利于调动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不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二是是特困户、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保缴费有困难;三是在外打工的城乡居民买了保险的现还不能转回;由此应考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

  (四)对城乡养老保险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乡镇部门觉得平时工作千头万绪,没有能及时统筹协调城乡保险工作,部分乡镇没有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当作重点工作来抓。

  (五)与其它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有待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如何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是一个迫在眉睫需解决的问题,比如某人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因户籍、职业发生变动,又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则需要两个制度能很好进行衔接,但是按目前制度规定,其原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只能暂时封存,其原缴费还不能转移到新参保缴费的个人账户上,如此该类人员心有疑虑。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保障立体化、多样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面临着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比如说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社会优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如何实现与这些政策制度的有效衔接,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中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配套政策需迅速跟进。

  四、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事效率。随着扩面工作的全面开展,参保人数越来越多,推进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应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按照“工作场地、制度、人员、机构、经费”六个到位要求,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重心要下移,将社会保险工作平台延伸到乡镇,健全县、乡(镇)、社区城乡居民社保服务网络。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农保经办工作人员,乡镇应在劳动保障中心确定专职人员,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二)应加大经费投入,扩大办公场所,配备电脑、档案柜等必须的办公设备。完善城乡居民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增强其实用性和操作性,使其降低业务运行成本和风险,实现县乡联网,业务网上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实现城乡居民社保业务管理的规范化、网络化、系统化。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保队伍的业务培训,特别是要加强政策知识、微机操作应用、财务和基金管理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社保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起一支业务精、素质高,能适应城乡居民社保工作需要的专业队伍,为推进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一是加快推进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移民搬迁后期扶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社会优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在制度衔接方面,应确保衔接的方便、快捷和注意衔接的公平性,衔接中应避免出现转换保障不公平现象,尽可能地遵重参保人的意愿、满足参保人的要求。二是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信息系统的有效整合,即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纳入社会保障整体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通过网络系统化管理,使经办更方便快捷、准确率更高,从而有效避免重复参保、重复开户、重复领取待遇等问题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确保相关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四)加强基层机构建设。新政策能否落实好,关键在于基层对政策的落实情况,为此,必须加强基层落实能力建设。一是统筹县、乡、村保障工作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明确责任目标,按工作量尽量配齐县、乡(镇)、村(社区)的经办人员,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对基层工作人员多进行培训,提高基层经办人员的工作能力;三是增加基层机构经费投入,建议对基本保障经费作制度性安排落实,确保工作正常运行所需。四是解决社区、行政村协理员报酬低等问题,以保证业务有人经办、有钱经办、有条件经办。

保险的调研报告12

  办事处位于科右前旗西南部,总面积239.2平方公里,辖10个村,29个自然屯,4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现有4806户,其中农业户4554户,人口15946人,其中农业人口15115人,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现实有农业人口1.2万人。全办事处现有耕地面积151699.84亩,其中川地32826亩,占耕地比重的21.64%。气候特征干旱缺雨,年平均气温4摄氏度,最高气温37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420毫米,无霜期127天左右,日照充足,昼夜温差较大。主要农作物有玉米、高粱、马铃薯、葵花、大豆及杂粮杂豆。受所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及气候条件影响,自然灾害尤其是旱灾随时威胁着农业生产,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在十年九旱,年年春旱的情况下,为避免自然灾害后农民和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是比较可行的方式之一,农业保险可以分散风险,转移风险,使农民获得必要的补偿,有助于尽快恢复正常的农业生产。

  一、##办事处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以xx年为例,##办事处农户保险投保面积共计83401.78亩,保额共计170221.7元,其中:旱地玉米投保户2387户,面积59849.56亩,保额119699.12元;水浇地玉米投保户414户,面积7655.83亩,保额26795.4元;葵花投保户968户,面积10339.12亩,保额15715.46元;大豆投保户669户,面积5557.27亩,保额8001.72元。投保作物面积占耕地面积的95.14%。xx年保险公司共分两批对农户进行了理赔,第一批理赔各类农作物亩数为921.1亩,占投保面积的1.1%,赔付金额为69257.6元,占保额的40.67%,第二批赔付金额10万元,两批共赔付金额为169257.6元,占保额的99.43%。同时,保险公司将农户投保的170221.7元保金转到xx年,为农户继续参了保。

  二、存在的问题

  1、保险公司强行将农户上一年的保费转到下一年,在部分农户中产生不良影响,剥夺了农户自主投保的权力。

  2、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少,目前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在办事处开展种植业保险,无竞争,势必导致其服务质量上存在问题,与农民的需求存在差距。

  3、农业保险的理赔程序不透明,诸如:灾年农业年成是怎样界定的,理赔标准是什么等等,参保农户都不清楚,导致农民反响很大。

  4、保险公司理赔时间过长,与农业生产周期不相适应。

  5、理赔数额应严格按农业保险理赔标准实施,不能各乡平均分配。这样严重破坏了公平原则,也会使保险部门公众形象大打折扣,影响农业保险业务开展,制约保险业发展。

  三、几点建议

  1、强化政府引导。农业是高风险的产业,自然灾害往往给农业、农村、农民造成巨大损失,而个体农民自身抗灾能力极其有限,对于农民的损失以往主要靠财政补贴和社会救济这两种办法来解决。由于政府资金有限,往往“救急救不了穷”,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农业保险则是化解农业风险的一个重要途径。由于农业保险具有高风险、高成本、高价格、低收益的特点,一般商业性保险公司都不愿意经营农业保险,农民由于收入低,大多数人缺乏为其农产品投保的支付能力,要让他们自愿购买农业保险一时很难做到。因此,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必须加大政府引导,但也要走出政府包办的怪圈。

  2、加大政策扶持与财政补贴力度。农业保险的自身特点决定了它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单一依靠市场机制的配置会造成市场的失灵。纯商业化经营的路子也难走通,这就客观要求政府履行其宏观调控和公共管理的职责,对农业保险这个准公共性产品给予财政补贴。除对农户的保费补贴外,还要对农业保险机构的经营费用给予补贴,另外在税收、贷款利率、再保险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国家政策扶持是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保障。

  3、实行“三低”原则。“三低”即低保险、低保费、低保障。由于农业因灾受损经常发生,有时损失还较为严重,如果将各种自然灾害损失都纳入保险范围全部给予补偿,收取保费高,农民不愿也无力接受,因此,实行低保额的'初始成本保险,这样既帮助农民抵御农业风险,防止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又解决了农民和地方财政经济承受能力问题,将政府灾后补助资金前移为灾前保险费补贴。

  4、强化竞争意识。一个地区应形成多家保险公司参与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格局,引入竞争机制,给农民参加保险选择机会,才能使保险公司提高服务质量。

  5、公开保险程序,增加保险理赔透明度。参加保险后,一旦受灾,农民对农业灾年收成如何界定,怎样界定,保险公司如何理赔,理赔的比例数额多少,标准是什么,理赔的时限长短,农户都不是很清楚,容易打消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6、扩大风险保障范围。农业保险比较复杂,风险控制较难,应根据自然生态条件特

  办事处位于科右前旗西南部,总面积239.2平方公里,辖10个村,29个自然屯,4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现有4806户,其中农业户4554户,人口15946人,其中农业人口15115人,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现实有农业人口1.2万人。全办事处现有耕地面积151699.84亩,其中川地32826亩,占耕地比重的21.64%。气候特征干旱缺雨,年平均气温4摄氏度,最高气温37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420毫米,无霜期127天左右,日照充足,昼夜温差较大。主要农作物有玉米、高粱、马铃薯、葵花、大豆及杂粮杂豆。受所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及气候条件影响,自然灾害尤其是旱灾随时威胁着农业生产,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在十年九旱,年年春旱的情况下,为避免自然灾害后农民和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是比较可行的方式之一,农业保险可以分散风险,转移风险,使农民获得必要的补偿,有助于尽快恢复正常的农业生产。

保险的调研报告13

  随着农业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进程不断加快,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但农业受自然条件制约大、农业防灾抗灾能力脆弱,“多年致富,一灾返贫”现象日益突出。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省委、省政府针对农业发展现状作出的一项科学决策,对于减轻农业风险、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本情况

  自20xx年5月我县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局、农业局、财政局、人保公司等9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了由农业技术专家、人保公司人员组成的农险核损理赔专家小组。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进展情况,列入“三农”工作督查考核内容。同时,出台各种配套措施,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20xx年,在水稻、生猪、鸡、鸭、大棚蔬菜五个品种的参保项目上,全县共有85户种养大户参加保险,其中种植水稻18户,1644亩;养生猪28户,4445头;养鸡27户,21.3万只;养鸭10户,19.2万只;种植大棚蔬菜2户,18亩,累计保险金额1138.97万元,保费收入34.15万元。截止20xx年4月25日,共发生理赔案29起,赔款192373.68元,其中20xx年17起,赔款83945.68元;20xx年1至4月12起,赔款108428元,已有54214.65元发放到农户手中,剩余赔款将在年底全部赔付。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农村发展的“保护伞”、农业增效的“安全网”、农民增收的“护身符”,对于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户防灾抗灾能力、维护整个农村社会稳定以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这是一项新生事物,尚处于摸索阶段,推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一)保险险种范围较小。省里试点起步阶段规定保险产品目录为水稻、生猪、鸡、鸭、大棚蔬菜、西瓜、柑桔、林木、淡水养殖等9个品种,根据我县特色优势农业发展和抗风险需要,按省定1+4x模式,参保险种原则上不超过5个,我县只能从中选择确定水稻、生猪、鸡、鸭、蔬菜大棚等5个险种,其他如食用菌、蚕桑、茶叶等我县传统支柱产业却无法参保,群众对开设这些险种呼声很高。

  (二)保险条款不尽完善。一是参保对象条件偏高。现有保险条款倾向于规模化的种养大户设保,其设保“门槛”偏高,如要求水稻种植20亩以上、大棚蔬菜5亩以上、生猪50头以上、肉鸡鸭8000羽以上,使许多未达到一定规模的种养户失去参保机会。二是事故绝对免赔额偏高。如生猪,规定饲养1000头以下的绝对免赔额是5头,使得养殖规模在几百头的农户认为参保不合算。三是产量减少没有列入赔偿范围。根据保险条款,水稻只有在植株死亡绝收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赔偿,而对遭遇病虫害、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减产损失却不在赔偿之列,如去年我县水稻扬花期,突遇低温,致使621亩协优水稻减产5成以上,投保农户至今未能得到理赔。

  (三)农户参保积极性不高。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政策性农业保险尚处于试点阶段,有些乡镇、村对这项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政策宣传、动员力度不够,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了解不多,造成投保面较小。二是农户参保意识不强。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认识不足,加上近年来我县没有发生较大的自然灾害,对农业影响不大,造成的损失也不多,对农业灾害心存侥幸心理而不愿投保。三是农户收入普遍不高。虽然我县从财政拿出资金对保费给予一定补助,如水稻保费补助80%,其他50%,但对于一些收入不高的农户,仍认为保费过高,难以承受。

  (四)理赔定损难操作。一是责任划分确定难。政策性农业保险标的主要是农作物和牲畜产品,具有不匀称性特征,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责任的划分相当困难。二是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政策性农业保险要求工作人员既要懂保险的业务知识,又要懂农技的相关知识,给理赔带来许多困难。三是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难防范。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控制下,受被保险人的行为影响很大,农业损失中的主观道德因素难以分辨。

  三、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建议

  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上合中央的决策部署,下遂农民群众多年来的心愿,是一项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全局和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应针对xx实际,以加大“四个力度”为着力点,扎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一)加大领导力度,在理顺工作体制上下功夫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执政为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完善实施意见。结合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使其更符合我县实际,充分调动农户参保积极性。三是搞好协调配合。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的.模式,在推行过程中涉及财政、发改、农业、人保公司等多个部门,要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明确责任分工,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政策宣传、风险防范、现场勘查、定损理赔等工作。

  (二)加大扶持力度,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一是政策、资金扶持。按照中央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县里要对参保者在财政扶持、贷款等方面实行优惠、优先,积极争取上级对欠发达县(市、区)在资金扶持上给予更多的倾斜。加大各项支农资金的整合力度,适当提高保费补贴比例。及时出台政策,对多年参保但未发生灾害的农户给予奖励,或一旦发生灾害提高赔偿标准,进一步调动农户参保积极性。二是技术信息扶持。充分利用气象信息等资源,通过天气预报、灾害预测等服务,加强对各种自然灾害和疾病的防控,为保险公司和广大农户提供技术支持,防止和降低发生风险的机率。充分依靠乡镇基层的工作力量,动员广大农户积极参保,引导农户通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组织等形式整体参保。结合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定损理赔专家库,出险后随机从专家库中选定人员参加技术鉴定、损失评估工作。搞好技术培训,适应政策性农业保险定损理赔面广量大、技术要求高的特点,依托乡镇建立一支专业化农险理赔队伍,切实做好农险现场勘查、责任鉴定和定损理赔工作。三是其他配套措施扶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同行政事业单位车辆险、企业财产险等优质险种捆绑经营,以险养险,进一步增强共保体经营实力。给予政策性农业保险税收优惠,包括开展保险业务的营业税和盈利年份所得税等。建立农业大灾自助风险基金和再保险机制,由政府牵头,保险公司和发改局、农业局等部门共同管理,采取政府、集体、个人多渠道筹集风险基金,实行单独建帐、单项核算、滚动积累,形成足够的实力应对农业大灾。

  (三)加大探索力度,在完善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一是增加保险险种。从农业生产实际出发,根据农民的保险需求,将本地的支柱、特色产业,如食用菌、蚕桑、茶叶等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二是适当放宽参保条件。如水稻种植面积参保起点可从原来的20亩以上降到10亩以上,肉鸡肉鸭参保起点可从8000羽以上降到5000羽以上,种鸡种鸭参保起点可从20xx羽以上降到1000羽以上,生猪参保起点可从50头以上降到30头以上等等。三是适当降低事故绝对免赔额。可通过分段理赔方式,进一步细化受损绝对免赔标准,如饲养生猪,1000头—700头的,绝对免赔额为5头;700头—500头的,绝对免赔额为4头,500头—300头的,绝对免赔额为3头;300头以内的,绝对免赔额为2头。四是补助避险补救费用。对采取必要、合理的补救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疾病诊治费用、误工费等,在条款中明确给予必要的补偿,提高参保农户避险积极性。五是扩大赔付范围。根据保险条款规定,水稻只有在植株死亡绝收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赔偿,而据农户反映水稻遭受各种灾害导致植株死亡绝收的现象是很少见的,如台风过后,水稻往往并不会死亡绝收,但产量却大大减少。为此,宜将因自然灾害引起的水稻减产列入赔偿范围。

  (四)加大宣传力度,在营造良好氛围上下功夫

  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正处于起步阶段,参保面还不够宽,需要各有关部门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发动,进一步在全县上下营造“人人参保”的良好氛围。一是政府推动。县里要把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有关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进行督查。同时将宣传工作具体化,对宣传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县、乡、村三级职责,层层落实责任。二是政策促动。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正面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宣讲有关政策,讲透意义作用,讲清险种条款,讲明责任利益,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我参保意识,变“要我保”为“我要保”。三是舆论引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简报、文体活动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深广大农民群众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知识的了解,激发农户参保热情,调动参保积极性,提高参保率和覆盖率,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更好更快发展。

保险的调研报告14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城镇医疗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根据市政协20xx年工作安排,7月上旬,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由徐月凤副主席带队,对我市城镇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调研。张建华主席听取了市人社局的汇报座谈。调研组深入临渭区和澄城县,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及到医院、药店、社区、企业实地察看等方式,对我市城镇医疗保险工作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调研,大家一致认为,我市城镇医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已建立起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为主的城镇医疗保障体系,城镇基本医保覆盖面迅速扩大,筹资水平不断提高,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就医环境逐渐改善,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镇医保覆盖面稳步扩大,医保体系逐步健全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医疗保险工作,把城镇医保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城镇医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相继出台多项相关政策,将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在校大学生及职业院校学生、农民工及失地农民等纳入城镇医保范围,城镇医保体系逐步健全,医保覆盖面稳步扩大,目前已基本覆盖到城镇所有从业人员和居民。职工参保人数20xx年为17万人,20xx年底达到47.3万人,参保率94.4%。居民医保20xx年启动时登记参保25.4万人,20xx年底达到60万人,其中参保缴费37.7万人。全市城镇医保定点机构133家,定点零售药店246家,基本满足了参保人员看病购药的需要。

  二、医保基金运行整体良好,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0xx年实行城镇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后,医保基金规模迅速扩大,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稳步提高,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平均支付比例提高到76%,居民医保提高到60%。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断提高,职工医保从原来的10万元左右提高到2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封顶线10万元,大病互助基金10万元)。起付线逐步降低,其中职工起付线平均降低了30%,居民起付线平均降低了40%。门诊急诊抢救和职工15种门诊特殊慢性病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扩大到2196种。20xx年全市享受医保待遇的城镇职工35178人次,由基金支付医疗费用40328万元,居民16747人次,由基金支付4409万元。目前,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累计结余3.2亿元(含个人账户1.5亿元),居民医保基金结余1.2亿元(含中省市今年预拨财政配套资金6129万元)。

  三、医保管理逐步规范,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市人社部门先后制定并完善了《渭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办法》、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报销程序》等10多项制度性规定,使城镇医保管理和经办流程不断完善,医疗保险管理和经办工作基本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和完善了对定点单位的管理,建立了对定点单位的`培训、巡查、考核、奖惩机制。加强了医保基金管理,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和内部审计制度,没有发现基金流失问题。建立了信息网络平台,经办机构、定点医疗单位和零售药店初步实现了信息化管理。

  加强了经办队伍建设,规范了经办人员服务行为,有效提高了管理水平。报销程序不断简化,实行了住院报销“直通车”。全面推行便民服务,医保“一厅式”办公受到参保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四、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健全,群众就医环境明显改善

  与医保制度的建立健全相适应,我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全面加强了各级医疗卫生设施建设。特别是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已初步形成了以社区为平台,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以居民为中心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初步形成了“小病进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居民就医新模式,为城镇居民提供了较为价廉、便捷的医疗服务。同时,积极在韩城市、大荔县试点公立医院改革,县级医院与乡镇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基本实现了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品分开、营利与非营利分开的目标定位,群众就医更加方便,就医环境逐步改善。

  存在问题

  我市城镇医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城镇医保水平也有了一定提高,但是,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一是实现全员参保难度较大。城镇医保制度要求全覆盖,但目前我市全员参保还有空挡。困难企业无力缴纳医保基金使职工不能参保,下岗职工无收入无力参保,灵活就业人员有病参保、无病断保,致使少数职工未能参保。城镇居民医保启动仅两年多时间,由于居民对医保政策了解较少,认识不足,致使参保率偏低。加之乡镇所在地的农业居民与城镇居民有重复登记现象,致使登记人数多,实际缴费人数少,这些都影响了城镇医保的全覆盖。

  二是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一些县级医保经办机构责任管理意识淡化,审核把关不严,增加了基金的运行风险。城镇医保计算机管理系统还不完善,且县际、区域之间参差不齐,个别县住院报销还停留在手工结算阶段,对参保对象数据的录入也依赖手工操作完成,与定点医院、药店不能实现信息共享,给参保人员办理医保业务带来诸多不便。经办机构基层一线专业型工作人员不足,医管专业人才缺乏,经办队伍整体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基金使用管理仍需加强,基金支付比例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患者实际承担的医疗费用仍然偏高,存在普通人家因一人患病住院而使全家生活窘紧甚至因病致贫的现象。

  三是就医成本虚高。公立医院改革缓慢,以药养医问题没有根本改变,过度医疗问题依然突出。医疗扩张性消费状况比较严重,一些大型设备、贵重医用材料的使用率偏高,大处方、滥检查等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医疗机构的过渡医疗和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的不规范,不仅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也增加了医保的成本。

  四是社区卫生服务水平较低。大多数社区门诊存在着服务功能不全、人员素质不齐、设备配套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状况,不少软、硬件建设达不到上级规定的标准,患者首诊、康复没有有效分散在三级以下医院,还不能完全满足参保居民“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基本要求。

保险的调研报告15

  为全面掌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情况,近日,××劳动保障局组织了专题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运行平稳,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必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运行的现状

  ××自20xx年10月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试点,到20xx年5月31日止,全县共有54024人参保,参保者按类别分:学生25081人,一般居民28943人,参保者按地域分:澧阳镇(县城)49489人,其它乡镇4535人。共筹集保费874万元,其中征缴筹集677万元,中央转移支付97万元,省补贴53万元,市补贴3万元,县财政补贴44万元。实行首诊医院制度,确立首诊医院13家,其中澧阳镇4家,其它31个乡镇9家。已有1194人住院,其中927人报销了住院费,实际报销住院费96万元。共有10人因大病住院,支付大病住院费16万元。住院人员分布情况是:县人民医院604人,中医院68人,第三人民医院235人,澧州医院149 人,其它首诊医院138人。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此次调研,选取了澧阳镇澹阳社区、多安桥社区和××第三人民医院作为样本,其具体情况是:澹阳、多安桥两个社区共有居民8205户,20xx9人。其中参加职工医保的有7659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有1958人,参加居民医保的有2149人,享受二等乙级伤残和离休待遇的35人,未参保8278人,均应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尚未参保的对象占居民总人口的41%,应参加居民医保而参加农合的占居民总人数的10%。

  在两个社区中共入户调查参保住院人数43人,其中首诊医院选择第三人民医院15人,人民医院24人,澧州医院4人。3家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41%、31%、50%。

  同时,对第三人民医院实施首诊制度情况作了调查,结果显示,参保居民选择第三人民医院为首诊医院的有10514人,已住院150人,其中本院住院126人,住院总费用21。53万元,基金报销8。83万元,报销率为41%;转诊住院24人,报销比例为31%。而据调查,在第三人民医院住院的农合参保者911人,其医疗费报销比例为46%,高出居民参保人员报销比例5%,高出转诊人员回院报销比例15%。

  经对调查情况综合分析,认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居民医保待遇未达到设计目标,挫伤了居民参保积极性。

  在启动居民医疗保险时承诺:参保居民住院比农合多4500多条药品目录,一、二、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高10%、10%和5%,而实际结果是低了5%甚至更高,负面效应明显,导致一部分已参保的萌生退意,已住院的心生悔意。

  2、扩面工作欠力度。

  对澹阳、多安桥二个社区调查结果显示,居民参加农合和未参保比例为居民总数的51%,足以说明扩面工作不到位,潜力很大。一方面政策范围界定不清,以及低廉的缴费政策,使一部分居民选择参加农合;另一方面部分居民对医保政策还不很了解或不认同,继续徘徊观望。

  3、制度设计欠合理。

  一是享受待遇与参保时间缓冲期的设计,使扩面工作陷于停滞。办法规定,参保者缴费3个月后方可享本文来源: 受住院报销待遇。目前,居民医保已经运行8个月,也就是说,现在参保缴费的人在本年度内享受待遇的机率已经很小了,降低了参保者的心理预期和积极性。

  二是首诊医院制度与县情实际不符。

  首先是居民对首诊医院制度不十分理解,尤其是职工医保和农合都没有这样的制度设定。参保者往往认为,自己参保后需住院,只要选择方便对路的医院就可住院了,实际上,这样做会给住院费报销带来不便。澧州医院是××开展腹腔镜手术最早、价格相对低廉的医院,澹阳社区某参保居民胆结石发病后直接前往澧州医院就诊治疗,而该患者所选的首诊医院是县人民医院,按规定,其住院费应由县人民医院报销,当他治疗终结前往报帐时,却遭到县人民医院拒绝,理由是:“该病作为首诊医院能治疗,而你却转诊,更何况县人民医院是二级医院而澧州医院是一级医院,没有高级向低级转诊的道理,且报销比例不一样,难以操作”。其次首诊医院的主要特性是:“节约归医院”。这个原则,驱使医院增加参保病人的自负项目和选择自负比例高的药品进行检查治疗,导致参保居民住院费的自负率居高不下,损害了参保者利益。第三是首诊医院少,且多数乡镇未设首诊医院,乡镇参保者就诊很不方便。第四是首诊医院为了自身利益,对转诊转院的参保者回首诊医院报帐持从紧原则,而转诊医院又在提高自负比例,使参保者利益受损,限制了转诊转院的有序进行,侵害了参保者的权益。

  三是大病互助与基本医疗捆绑,抬高了居民参保的门槛。

  城镇居民除学生群体以外,由于受经济状况的制约,往往容易忽视自身健康状况,从而诱发大病。对于大病患者,仅靠基本医疗是无法解决的,必须开辟新的途径。基于为民办好事的考虑,经省市主管部门的同意,××政府在启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参照城镇职工大病互助办法,同时启动了城镇居民大病互助,即每人每年缴纳96元大病互助费,报销待遇最高可以达到10万元,从而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居民因病致贫的问题。虽然此想法和做法很具前瞻性,体现了民本思想,但由于一方面在做法上区别于其它县市,部分居民不认同;另一方面部分居民受到经济状况制约,无力承受。

  4、监督手段欠刚性。

  在医疗保险制度中,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主要依赖于经办机构与医院之间的合作协议及相关考核办法,作用是有限的`。一方面医疗行为是一个高技术含量的行为,医疗方案可塑性较大;另一方面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相比,技术力量和水平都较欠缺,考核难以深入。因而对医院提高自负费用等一些做法确是束手无策。

  三、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几点建议

  1、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应保尽保。

  一是要加强宣传。尤其是要把国家开展居民医保的指导思想,优惠补助政策等宣传到位,吸引居民参保。二是要强化工作责任。由县政府与各乡镇结帐,每月调度,确保进度。三是要优化服务。乡镇及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要逐家上门开展工作,办理手续;并加强对参保病人的跟踪服务,确保医疗费报销待遇落实。四是要界定范围。城镇居民不得参加农合,已参加的要转入居民医保。

  2、合理确定享受待遇限制时间,维护参保居民权益。

  试点期间,可以不设定限制,即自参保之日起,就可以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制度完善后,也宜将3个月限制期改为1个月。作为基本医疗,作为政府行为的社会保险,应该尽量让利于民,不宜商业味太浓。试想,如果一个人已经得了病,又急需住院,此时再来参保,他能挺一个月吗,应该是不可能。

  3、取消首诊医院制度,并轨定点医院制度。

  实现首诊医院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收支平衡。从××目前运行状况分析,一是整体运行情况,全县54024人参保,基本医疗已筹资611万元,大病互助筹资263万元。8个月共支出基本医疗费96万元,占基本医疗基金的16%;支出大病互助费16万元,占大病互助费的6%。如改为定点医疗制度,并按不低于50%报销率测算,需支出基本医疗费 136万元,只占基金收入的22%。二是以选择第三人民医院为首诊医院的10514人为例测算,年可筹集保费101万元,而实际8个月共支出医疗费8。83万元,报销比例为41%。如改为定点医院制度,并按不低于50%报销率,也只需要支出11万元。从测算情况分析,实行定点医院制度后,基金完全可以实现收支平衡。因此,取消首诊医院制度是可行的。

  4、合理确定大病互助缴费标准,造福广大城镇居民。

  据统计,20xx年度××职工医保大病互助参保43600人,年大病患者为80人,患大病率为0。2%,支出大病医疗费201万元,人均2。5万元。目前××居民医保参保人群中学生达到46%,而学生患大病比率相对较低,运行8个月来,没有学生因患大病住院。如学生患大病率按0。05%、一般居民按全县职工患大病率计算,则现有居民医保参保者中年患大病者约73人,按职工人均支出大病住院费水平80%计算,人均需支出2万元,也就是说全年需筹集大病互助费146万元。参保者人均需缴纳27元。因此,建议继续实行基本医疗与大病互助捆绑,但宜将大病互助缴费标准确定为学生每人每年30 元,一般居民每人每年48元,减轻居民缴费压力。同时,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可将报销封顶线降为8万元。

  5、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强化监管确保安全运行。

  一是要加强社区医疗机构建设。要充分体现社区医疗公益性质,要让居民医疗解决在社区,同时努力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二是要加快医疗体制改革,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确实把医疗负担降到合理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制度。一方面要提高医保经办机构人员业务水平,努力实施有效监管。另一方面要加强定点医疗制度建设,用制度约束医、患及经办机构的行为。同时,应逐步提高定点医疗制度的制度层次,最终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加以规范,使之更具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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