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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现状调研报告

时间:2024-06-17 12:41:20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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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现状调研报告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失地农民现状调研报告 ,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失地农民现状调研报告

失地农民现状调研报告 1

  为进一步摸清失地农民的有关情况,切实做好失地农民的安置及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近期,开发区组织土地管理办公室、安置办公室及相关分管领导等人员,对开发区范围内失地农民的现状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和失地农民基本情况

  (一)xx经济技术开发区自200年启动建设以,在城市规划区内,经依法批准,已统一征收了土地127917亩,涉及失地农民1661户2426人。开发区失地农民失地后就业的或有其他固定收入的约占总人数的0%,大部分没有正式工作,但因征地、地上附着物、拆迁款补偿到位及时,人均都在10万元以上,暂时没有生活水平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

  二、失地农民安置情况

  一是规划建设移民小区8处,总占地面积2492亩,已完成建筑面积214万平方米,现已安置767户。二是为新区1个社共办理社保1008人,其中整体加入社保且以年度交纳社保金的49人,一次性交款后到达法定年龄且已领社保工资的26人,一次性交款后现未到达法定年龄未领社保工资的29人。三是为新区内10多名失地农民办理了园林环卫工人临时聘用申请登记手续,已分批安排20余名失地农民从事园林环卫工作。四是低保暂没人申请。五是商业用地安置已规划选址,正在积极进行设计工作,争取明年年初开工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

  开发区成立以,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直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开发建设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通过三年多的努力,一座交通便利、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备的现代化新区已基本建成。但随着建设速度的加快和建成项目的增多,失地农民人数也越越多,由于安置相对落后,且建成移民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本次舆情调研,主要表现为以下问题:

  (一)各方面认识不足。一是农民认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对社会保障不不甚了解。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后心里较虚,担心以后没有退路。有些农民尽管目前住上了小二楼,生活比较好,但由于没有正式工作,收入不稳定,担心以后的生活问题,希望有比较稳定的工作维持生活。二是有的失地农民没有认识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生怕出资有去无回。

  (二)失地农民就业非常困难。农民整体素质较低,很多没有长远打算,且近年得到政府补偿较多,近期生活无忧,又爱好喝酒不愿意吃苦,所以很多都是整天坐吃空,令人担忧。有的想找工作的失地农民,由于化程度低,掌握新技术难度较大,就业困难重重。目前大多数失地农民主要从事重体力劳动的行业,如装卸工、建筑业等。

  (三)医疗、教育没有保障。医疗、教育支出大,部分农民不堪重负。调查农户中大多数家庭上有老,下有小,医疗占有很大的开支;有的两个小孩同时在上学,读中专、大专、大学的开支更大,农民靠本身的.收入很难维持,更没有资金为自己参加技术培训。

  四、有关建议

  随着城市化建设力度的加大,土地征用仍然不可避免,失地农民队伍将越越大,问题也会越越多,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关注失地农民问题。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兼顾,既要有利于开发建设,又要从保障农民的生活需要出发,还要从保障农民长远利益出发,探索制定深化体制改革的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出路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

  (一)尽快建立完善医疗、养老社会保障机制。在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尚未立法,而且制度建设基本空白的情况下,应当尽快把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与城镇社会保障的对接。建立失地农民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其资金筹措应按国家、集体、个人及市场征地主体“四个一点”的思路解决,明确各类征地主体无论作何种用途的土地征用,均应在土地收益中留出一块作为农民失地后的社会保障金,并专户储存、专门机构管理。引导农民从土地补偿资金中拿出一点,有条的集体经济组织补贴一点,政府从经营土地收益中拿出一点,购买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除此之外,还应在补偿和分配上予以保障,一是退休年龄段农民因其已基本丧失劳动力,安置补偿标准应适当提高。二是应考虑土地增值部分农民也有权享受,要探索新路子,逐步实现让失地农民以多种方式比较持久地参与被征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

  (二)建立教育培训保障机制。重视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一是加大以职业技术、岗位技能为重点的就业培训,提高失地青壮年农民转岗就业能力,建立健全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的、多层面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体系。二是对失地农民进行现代市场经济知识和转岗再就业技能培训;四是把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纳入城镇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体系。

  (三)建立再就业创新机制。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前提是农民就业社会化、非农化和充分化。顺利实现就业是解决失地农民生活,加快其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的重要保证。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制定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平等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引导和教育失地农民转变观念,破除等、靠、要思想,提高自谋职业、竞争就业的自觉性和能力,积极主动地参加市场化就业。对吸纳失地农民达到一定数量的二、三产业应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对失地农民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对消化失地农民、促进失地农民就业为主而兴办的二、三产业,政府应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商业用地安置有关事宜,力争实现失地不失业、农业转商业、农民当老板的既定目标,彻底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xx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xx年十二月八日

失地农民现状调研报告 2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的数量日益增多。如何解决失地农民今后的生存、发展问题,已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详细了解我区失地农民的现状,近日,区政府办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到全区失地农民比较集中的城北办、城南办、袁河办、仙来办、通洲办及罗坊镇、良山镇、下村镇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整理如下:

  一、我区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

  (一)失地农民工作开展情况。全区征地的主要用途是建设重点工程、工业园区用地、商业用地和公共事业用地,还有部分折迁还建用地。目前,已在五个办事处开展了失地农民认定安置工作,被征地人数35977人,已认定失地农民身份人数为34078人,参保23958人,其中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12234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199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5458人,参加村干部养老保险67人。

  (二)已认定的失地农民生产生活情况。已认定的失地农民主要集中在五个办事处。城南办:20xx年集体土地已全部征用完毕,目前失地农民已基本适应城市生活,主要收入多来至房屋的出租和就近择业。城北办:失地农民对失地后的生产生活已有心理准备,现收入来源多为自主择业。袁河办、仙来办、通州办:失地农民对失地后的生活缺乏心理准备,主要收入来自房屋出租,部分人员在外打工,50岁以上人员基本处于无业状态。以上五个办事处因地处城区,原有人均耕地不多,征地补偿人均收入较少,失地农民保险保费缴纳存在压力;就业待遇期望值较高,50岁以上人群就业困难,有相当部分人群处于就业不充分状态,加之生活成本提高幅度较大,部分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止步不前,对失地农民保险养老金的补偿标准提高的愿望较强烈。

  (三)未认定的失地农民生产生活情况。未认定的失地农民主要集中在有关乡镇。罗坊镇:因逐年进行的集镇建设征地时间最早的始于70年代,征地时间幅度大,每次征地的规模都不大,还存在极少土地。失地农民只能在年满60周岁后每月领取镇政府补贴的55元养老金,50岁以上人员因外出就业困难,较多人依靠养老金和低保及子女部分收入来保障基本生活,生活水平一直较低。下村镇:主要是为下村工业基地发展而征收了部分集体土地,现只涉及一个杭桥村委大江背村小组,由于该村小组人均耕地面积相对较大,人均补偿较多,目前失地农民的生活能够得到保障,但因突然失地大部分农民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特别是中老年人因无技术或者体力较弱,就近和出外务工都比较困难。良山镇:失地农民主要集中在周宇村委,目前主要是通过民政部门补贴的方式给与每月100元的最低生活补助,因就近就业机会少,失地农民生活普遍困难。以上乡镇因不属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失地农民至今未被认定身份,因此不能参加失地农民保险,失地农民强烈要求进入失地农民保险保障范围。

  二、影响失地农民生产生活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补偿偏低,标准不统一。我国现行土地征用补偿是按征地用途对农民进行补偿。按现有补偿标准,同一地区、不同时间、不同用途征地而补偿标准却不统一,造成同样是失地农民,得到的补偿却不一样。如罗坊镇70年代的土地补偿标准与现有补偿标准存在较大差别,因征地分批次且跨年代久远,加上以前未出台失地农民保障相关政策,原有补偿款目前基本已被失地农民日常花销开支掉了。通洲办事处因靠近中心城区人均耕地较少,人均征地补偿款少,造成群众参保能力不高。各街道办和良山镇失地农民反映,一些失

  地农民以前因征地安排进厂做“土地工”,但因企业破产、职工下岗等原因未能参加城镇社保的人员生计无以为继,而且又因已转换为城镇居民,不能参加失地农民保险。在调研中,许多失地农民都有这样一种感受:原先有地种,有房住,基本能够自给自足;现在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迁,觉得生活无着落。

  (二)就业困难,生活堪忧。据调查,失地农民大多数只有初、高中文化,部分年级大的只有小学文化,思想相对保守,而且基本上没有技术专长,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竞争需要,失去土地后,受文化程度、职业要求、择业观念、年龄、身体等因素影响,很难找到合适的岗位,只能闲赋在家,靠补偿费度日。而且失地后,生活成本提高,生产生活开支增加,一旦补偿费花完了,就陷入生活困难的境地。少数失地农民因无事可做,游手好闲,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

  (三)保障标准不高,覆盖范围不广。由于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对失地农民的保障尽管已启动,但还远没有达到城市居民待遇。一是个人缴纳部分较大,保障水平也很低,农民难以接受;以城北办为例,一个三口之家按缴纳保费15年计算,需缴纳5至6万元的保费;09年6月份以前参保的农民领取养老金,最高的每月有310.28元,而09年6月以后参保的人员缴费相对更多,但领取养老金反而更少,最高每月只有261.28元。二是失地农民的养老金发放不能与城镇社保同步提高,保障标准逐年拉开差距,参保农民的续保积极性也受到影响。三是对50岁以上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没有覆盖,而这部分人员因未达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家里经济负担较重,又很难找到合适的务工机会,生活非常困难。四是参保人员结构不合理,大部分已参保人员岁数偏大,基本已接近60周岁,而二三十岁的青壮年因距退休年限较长,怕政策有变动,参保人数偏低。五是一些“农转非”的无

  职业失地农民,既不能享受城镇居民的各项待遇如城镇低保等,又不能享受农村的各项优惠政策,他们处于政策的盲点,无任何待遇,生活极其困难。

  (四)信访问题较多,影响社会稳定。据不完全统计,仅20xx年1-7月份,我区因征地引发失地农民赴市、区上访70批240人次,占上访总量的19%。主要集中在征地补偿标准过低,征地程序不合法,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公开、不透明、不合理,就业难、生活得不到保障等问题上。

  三、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对策思考

  解决失地农民出路问题,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兼顾,逐步建立起一套“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实现“一次性补偿”向“长期性保障”的战略性转变。

  (一)适当提高补偿标准。根据农民普遍反映的征地补偿费偏低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在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补偿的基础上,坚持市场运作机制,合理划分土地地段、类型,实行统一的补偿标准。此外,应建立合理科学的利益分配机制,将土地出让、新增建设用地费用等土地收益,进一步向农村、农业倾斜,争取让城区周边人均征地面积和补偿款较少的失地农民能够用征地款缴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即使按现行补偿内容进行补偿,也应参照当前物价水平、消费总体水平等因素,结合农民意愿,提高补偿标准,以确保农民在失去土地后有能力再创业、再就业,以确保农民失去土地后生活水平、生存环境能不断提高和改善。

  (二)探索完善安置模式。实践证明,一次性的货币补偿安置并不能解决失地农民的根本问题。因此,要做好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今后应该从补偿、保障、发展几个方面综合考虑,因地制宜,可采取股份合作、发展园区经济等多种

  安置模式,引领失地农民走城镇化道路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前,有几种模式值得借鉴:第一种模式:“东风”模式。发展商贸,推行股份合作制。城区具有利用良好的区位优势的村组,可以参照城南办东风管理处的模式把地处闹市区的农民和集体的少量土地盘活起来,推行股份合作制,建商厦和公司,发展商贸。第二种模式:园区模式。一是优先安排失地农民进入园区生产企业就业,或者安排从事保洁、绿化、保安等工作。二是根据园区的功能需要,鼓励和扶持有一技之长的'失地农民围绕工业园区特色产业,自主创业,从事加工、修理或商业、服务业等行业;三是按照规划用途,征地时按比例返还一定土地给被征地的失地农民开发经营,其所需的启动资金,可以由征地补偿费、政府补贴和农民(农户)按比例自筹,以保障其后续发展和生活来源。

  (三)规范补偿安置行为。应建立土地征用过程中的宣传、预告、公示、听证等制度,规范行政人员行为,规范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严禁截留挪用,确保失地农民的权益不受侵害,有效减少失地农民信访事件。

  (四)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增收。一要构筑失地农民就业的政策平台,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就丧失生产资料的这一层面而言,失地农民与下岗职工的性质是相同的,要把失地农民就业纳入下岗工人再就业工程范畴,制定和实施失地农民的扶持性就业政策。二要积极帮助失地农民实现转岗就业。通过实施村级项目集中建设,盘活区域内就业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失地农民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增强社区就业承载力。三要有针对性的启动失地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就业技能和自主创业的能力。支持民间组织和个人创办各类培训机构。四要引导失地农民转变就业观念。改变农民“大钱赚不到,小钱不愿赚”的观念,使其积极主动适应市场化就业方式,鼓励失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

  业、竞争择业。五要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基本情况信息库。构建劳动信息服务网络,开展失地农民求职意向调查,畅通劳务供求信息渠道,加强推荐就业和劳务输出力度,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防止失地农民陷入“种地无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窘境。六是解决新农村建设资金短缺问题。要把信贷支持“失地农民”创业作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商业银行信贷支农的新平台和切入点。

  (五)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巩固完善好失地农民保险制度,降低个人缴费比例,取消以户为单位参保模式,降低门槛限制,提高补助标准,有效提高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失地农民参保率;扩大失地农民保险参保面,在保障城区失地农民参保的前提下,争取把各乡镇失地农民纳入失地农民保险参保范畴;同时积极探索失地农民低保制度,制定合理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失地农民子女上学、就业出台一定的优惠政策,帮扶失地农民下一代的成长,避免出现“二代失地农民”。

失地农民现状调研报告 3

  为进一步摸清失地农民的有关情况,切实做好失地农民的安置及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近期,开发区组织土地管理办公室、安置办公室及相关分管领导等人员,对开发区范围内失地农民的现状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和失地农民基本情况

  (一)##经济技术开发区自20xx年启动建设以来,在城市规划区内,经依法批准,已统一征收了土地13279.157亩,涉及失地农民1661户2426人。开发区失地农民失地后就业的或有其他固定收入的约占总人数的30%,大部分没有正式工作,但因征地、地上附着物、拆迁款补偿到位及时,人均都在10万元以上,暂时没有生活水平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

  二、失地农民安置情况

  一是规划建设移民小区8处,总占地面积2459.2亩,已完成建筑面积21.4万平方米,现已安置767户。二是为新区15个社共办理社保1008人,其中整体加入社保且以交纳社保金的493人,一次性交款后到达法定年龄且已领社保工资的256人,一次性交款后现未到达法定年龄未领社保工资的259人。三是为新区内150多名失地农民办理了园林环卫工人临时聘用申请登记手续,已分批安排20余名失地农民从事园林环卫工作。四是低保暂没人申请。五是商业用地安置已规划选址,正在积极进行设计工作,争取明年年初开工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

  开发区成立以来,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直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开发建设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通过三年多的努力,一座交通便利、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备的现代化新区已基本建成。但随着建设速度的加快和建成项目的增多,失地农民人数也越来越多,由于安置相对落后,且建成移民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本次舆情调研,主要表现为以下问题:

  (一)各方面认识不足。一是农民认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对社会保障不不甚了解。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后心里较虚,担心以后没有退路。有些农民尽管目前住上了小二楼,生活比较好,但由于没有正式工作,收入不稳定,担心以后的生活问题,希望有比较稳定的`工作维持生活。二是有的失地农民没有认识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生怕出资有去无回。

  (二)失地农民就业非常困难。农民整体素质较低,很多没有长远打算,且近年得到政府补偿较多,近期生活无忧,又爱好喝酒不愿意吃苦,所以很多都是整天坐吃山空,令人担忧。有的想找工作的失地农民,由于文化程度低,掌握新技术难度较大,就业困难重重。目前大多数失地农民主要从事重体力劳动的行业,如装卸工、建筑业等。

  (三)医疗、教育没有保障。医疗、教育支出大,部分农民不堪重负。调查农户中大多数家庭上有老,下有小,医疗占有很大的开支;有的两个小孩同时在上学,读中专、大专、大学的开支更大,农民靠本身的收入很难维持,更没有资金为自己参加技术培训。

  四、有关建议

  随着城市化建设力度的加大,土地征用仍然不可避免,失地农民队伍将越来越大,问题也会越来越多,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关注失地农民问题。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兼顾,既要有利于开发建设,又要从保障农民的生活需要出发,还要从保障农民长远利益出发,探索制定深化体制改革的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出路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

  (一)尽快建立完善医疗、养老社会保障机制。在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尚未立法,而且制度建设基本空白的情况下,应当尽快把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与城镇社会保障的对接。建立失地农民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其资金筹措应按国家、集体、个人及市场征地主体“四个一点”的思路解决,明确各类征地主体无论作何种用途的土地征用,均应在土地收益中留出一块作为农民失地后的社会保障金,并专户储存、专门机构管理。引导农民从土地补偿资金中拿出一点,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补贴一点,政府从经营土地收益中拿出一点,购买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除此之外,还应在补偿和分配上予以保障,一是退休年龄段农民因其已基本丧失劳动力,安置补偿标准应适当提高。二是应考虑土地增值部分农民也有权享受,要探索新路子,逐步实现让失地农民以多种方式比较持久地参与被征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

  (二)建立教育培训保障机制。重视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一是加大以职业技术、岗位技能为重点的就业培训,提高失地青壮年农民转岗就业能力,建立健全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的、多层面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体系。二是对失地农民进行现代市场经济知识和转岗再就业技能培训;四是把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纳入城镇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体系。

  (三)建立再就业创新机制。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前提是农民就业社会化、非农化和充分化。顺利实现就业是解决失地农民生活来源,加快其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的重要保证。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制定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平等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引导和教育失地农民转变观念,破除等、靠、要思想,提高自谋职业、竞争就业的自觉性和能力,积极主动地参加市场化就业。对吸纳失地农民达到一定数量的二、三产业应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对失地农民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对消化失地农民、促进失地农民就业为主而兴办的二、三产业,政府应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商业用地安置有关事宜,力争实现失地不失业、农业转商业、农民当老板的既定目标,彻底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失地农民现状调研报告 4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的数量日益增多。如何解决失地农民今后的生存、发展问题,已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详细了解抚州市本级失地农民的现状,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工作要求安排,我局派员对抚州市本级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整理如下:

  一、市本级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抚州市本级征收土地面积为8793.26亩,被征地人数9658人,已认定失地农民身份人数为7744人,参保6971人。据调查,失地农民主要生产生活来源为外出务工、领取养老保险两种方式,领取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人数为1435人,占参保人数的20.59%。

  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情况

  1、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参照其他兄弟市的做法,我市出台了《抚州市市本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操作办法》,为市本级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的稳妥推进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2、被征用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以货币形式(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偿和办理失地农民社保。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的村小组村民,可按照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1策参加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就办理社保个人应缴纳的社保金,由政府补助15年个人应缴纳的60%,个人缴纳40%。

  三、各个单位在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中的职责

  按照标准明确、村民自决、政府审核、阳光运作的原则,坚持以户为单位认定,以村小组为单位申报,规范执行“三审核二公示”的程序,即:先由被征地农民个人申请,经村小组全体户主会议初审,初审后把名册报村民委员会讨论二度审核,二审后在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册报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公安、土管、财政、农业部门共同三度审核,三审无异议后,将名单在村组再公示,公示后名单送交国土部门,由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国土、财政、人社和农业等部门联合会审,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国土部门颁发失地农民证,并报政府备案。

  四、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情况

  我市严格按照省政府[20xx]81号文件要求,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8%以及单独预留每亩6000元用于养老保险费补贴,仍不足的通过争取上级奖励资金、当地财政补贴或其他渠道解决。

  五、当地在保障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市本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到位。成立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和会审制度,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和被征地农民身份最终确认、参保等工作。

  二是保障起点高。按照与省级统筹接轨的原则进行制度设计,而未采取地方统筹的办法,大大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三是补贴政策激励性强。核定了财政补贴年限,建立动态补助机制,有助于提高中青年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四是选择适应性强。提供了养老补助和基本养老保险两种保障模式供选择,较好地适应了参保人员的差异性需求。

  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个性问题众多,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难

  认定被征地农民身份,明确保障对象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开展的基础。由于涉及征地项目的时间跨度很长,历史遗留问题很多,相关基础材料不全,文件难以覆盖众多个性化问题较多,导致被征地农民的认定工作面临诸多矛盾,首先是保障人数和口径难认定。国土、农业和统计等部门对土地面积的认定界定标准和数量不一致,使得人均土地难以确定,另外,各村组在征地和安置办法上差异较大,很多村组在征地后实行剩余土地的再调整,因而究竟是以户为单位还是以村组为单位来认定保障人数难以确定。再次是被征地农民身份难认定。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涉及征地项目跨度时间长,被征地农民在征地前后的户籍身份变动频繁复杂,大量由于婚嫁、参军、上学等发生的户籍迁移变动,有些出现了以村为单位整体农转非的情况;另外,很多地方的征地项目是分步推进,在多次征地后才达到“人均0.3亩以下”的标准,所以,在认定失地农民参保对象方面有许多不确定因素。

  2、工作机制运行不畅,部门协调尚需磨合

  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工作涉及财政、国土、人保、农业、城建规划、房管(拆迁)和公安等部门和县、乡(镇)、村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务必要有一套科学分工、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工作机制的运行顺畅程度是影响当前此项工作进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从当前此项工作推进情况来看,部分县(区)不同程度地存在部门之间衔接不顺、配合不力等问题,特别是被征地农民身份确认的职责分工存在意见分歧,致使问题难以得到及时解决,客观上形成了对参保工作的制约,造成有些县(区)参保工作进展迟缓,难以实质性启动。

  3、配套补贴资金需求大,财政筹资有压力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启动涵盖1999年以来的被征地的农民,人员基数庞大,特别对于市本级、临川、南丰等参保人数较多地区,如按照市本级由财政补助60%的应缴养老保险费,连续补助15年的模式,不仅启动时一次性补贴资金需求庞大,而且后续资金需求量也很大,仅靠从国有土地有偿收入中提取8%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很难满足参保人员的补助需求,各级财政均面临较大的压力,成为影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启动的瓶颈之一。

  4、参保年龄结构偏老化、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

  农村的社会保障基础比较薄弱,被征地农民群体的社会保险意识还较淡薄,特别是距离退休年龄较长的人员,自我保障的意识不强,从目前已启动的地方来看,距离退休年龄15年之内的占已参保人员的绝大多数,特别是已达退休年龄的人数众多。与此同时,很多年轻的被征地农民还在等待观望,导致被征地农民群体的参保年龄结构偏老,可持续发展能力亟待增强。

  七、下一步工作建议

  1、强化领导,增强意识,提高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自觉性。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是一项考量社会管理智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部门的密切配合、群众的积极参与,只有真正做到上下齐心、部门齐力,此项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2、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准确性。

  作为一项涉及部门众多、具体情况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一个职责明确、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是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推进必要条件,应尽快形成一套国土部门认定身份、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财政筹集和拨付补贴资金”的顺畅的运行流程,在各个环节认真把关,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全面推进打下坚实的基础。

  3、科学设计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适应性。

  由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复杂性,并且尚未有全国或全省统一的具体实施方案可以参照执行,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应充分汲取兄弟市县的已有经验、审慎调研、科学设计制度,合理界定保障对象,科学确定保障形式,努力实现保障水平、群众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的有机统一。

  4、拓宽渠道,科学预算,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保障性。

  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落实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得以实现的重要条件,一定要坚持以被征地农民自筹为主体,政府财政补助为辅,村集体经济为补充的基本原则,努力拓宽筹资渠道、合理利用资金,确保资金的足额到位。

  5、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被征地农民参保的公平性。

失地农民现状调研报告 5

  黎家坪镇是湖南省祁阳县北部的一个大镇,也是一个工业重镇。近年来,该镇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地方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城镇面积大幅增加。全镇现有年产值5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108个,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6个,年产值过亿的企业3个,城区面积由1995年的1.9平方公里拉大到现在的4.5平方公里。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城镇周边的部分农村土地在建设潮中被征用成为了城区、工厂或学校,通过调查,截止20xx年底该镇共有1880余名村民因土地被征用成为了无地农民或少地农民。失地农民过去那种以种田为生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他们的生活现状如何?在组工干部下基层活动中,笔者深入到黎家坪镇的黎家坪村、石子岭村及江边湾三个村,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和入户走访等方式进行了调研。

  一、失地农民基本情况

  为了解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调研组在黎家坪村、石子岭村和江边湾村各抽取20户共60户失地农民代表从失地情况、人员结构、就业情况、家庭收支及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统计分折如下:

  1、失地率较高。调查的60户失地农民中,有19户现为完全无地户,占总数的31.67%。被调查人员中失地前人均拥有耕地0.66亩,失地后人均拥有耕地0.27亩,人均失地0.39亩,失地率为59.1%。

  2、失地农民年龄结构偏大,失地农民中的劳动力文化水平偏低。被调查的60户失地农民中,共有人员232人,其中劳动力176人,占人员总数的75.86%。人员年龄结构情况为20岁以下的有56人,占总数的24.14%;20-30岁的有36人,占总数的15.52%;30-40岁的有36人,占总数的15.52%;40岁以上的有104人,占总数的44.83%。劳动力的文化结构为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的108人,占总数的61.36%;具有高中文化的52人,占总数的29.5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有16人,占总数的9.1%。

  3、在家闲赋的劳动力较多。被调查的176名劳动力中,从事农业生产的有32人,占总数的18.18%;经商的有36人,占总数的20.45%;务工的有64人,占总数的36.36%;闲赋在家的有44人,占总数的25%。

  4、失地农民家庭收支情况

  收入情况: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及物价水平的提高,失地农民现在的收入水平较征地前有了大幅提高,收入来源主要靠务工或经商收入,种、养殖业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很小。调查的60户失地农民中,征地前年收入户均12066.7元,20xx年年收入户均22666.67元(不含征地补偿款),较征地前年收入户均增加10599.97元。20xx年的收入来源结构为种植业收入户均812.33元,占总数的3.59%;养殖业收入户均506.67元,占总数的2.24%;务工收入户均7880元,占总数的34.76%;经商收入户均7400元,占总数的32.65%;房屋土地出租收入户均3600元,占总数的15.88%;其它收入户均2466.7元,占总数的10.88%。

  开支情况:失地农民用于生活性消费(含学费)开支占总开支的比重较征地前增加了12.28%。失地农户征地前年支出额户均9866.7元,其中生活性消费支出5733.3元,占总数的58.11%;生产性消费(含学费)支出4133.3元,占总数的41.89%。20xx年年支出额户均17000元,其中生活性消费(含学费)支出11967元,占总数的70.39%;生产性消费支出5033元,占总数的29.61%。

  5、除农村合作医疗外,失地农民的其它社会保障参保率较低。被调查的232人中,购买了养老保险的有20人,占总数的8.62%;享受农村低保的8人,占总数的3.45%;购买了失业保险的4人,占总数的1.72%;加入农村合作医疗的有224人,占总数的96.55%。

  二、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

  调研组以召开座谈会和入户走访的方式调查失地农民的家庭生活状况,调查发现,因人员从业情况不同及家庭因素原因失地农民的家庭生活状况存在较大差异,大致可归纳为家庭经济富裕型、家庭经济一般型和家庭经济贫困型三类情况。

  1、家庭经济富裕型。这部分失地农民主要经商,通过经商发家致富。他们有一定的经营头脑和原始资本,以城镇化建设为机遇弃耕从商,在城区从事开商店、搞餐饮、跑运输等生意活动实现了生产生活的转型,有些失地农民甚至在未失地前就已经涉足经商行业,他们每年都能赚到一笔较为丰厚的经营收入,家庭经济较为富裕,这部分农户约占失地农户总数的20%。

  2、家庭经济一般型。这部分失地农民主要依靠务工和从事小买小卖之类来获取收益。失地后部分有知识、有技术、有闯劲的年轻人走上务工之路,他们在本地或沿海城市的工矿企业务工,年龄稍大的人则在城镇从事卖蔬菜、水果,开办小作坊之类的'小本生意,虽然收入不是很高,但每月也有一份较为固定的收入,基本能确保全家每月生活所需,日子过得比较安稳,这部分人员约占失地农民总数的57%。

  3、家庭经济贫困型。这部分人员往往是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的失地农民,由于再就业困难他们大多主要在家耕种剩余的田地或无所事事,收入来源不稳定且收入水平较低,加之部分家庭里有上学的和生病的,经济负担重,家庭经济比较贫困,这部分人员约占失地农民总数的23%。

  三、失地农民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通过调查走访,发现失地农民群体目前的生产生活较为平静安稳,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应当引起重视和关注。

  1、就业难,失业现象严重。调查发现失地农民就业难问题较为突出,失地农民闲赋率高达25%。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方面因失地农民普遍文化水平低,年龄结构偏大,加之过去以种地为生,无技能或技能单一,就业缺乏竞争力,在招工用工市场化的情况下,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另一方面部分年轻失地农民对就业期望较高,希望找份轻闲干净、工资待遇高的工作,面对现实生活中的粗活、重活往往怕吃苦、嫌工资低而不愿干,处于金融危机特殊时期工作更难找,他们索性在家当起了“啃老族”;再一方面因失地农民缺乏经营管理能力和原始资本,加之信息闭塞怕担风险,创业之路困难从从,自主就业难实现。

  2、生活成本提高,部分失地农民生活困难。调查发现失地农民的家庭经济支出中用于生活性消费(含学费)开支占总开支的比重较征地前增加了12.28%。失地前,农民依靠自己种田种地搞养殖,为家庭提供了日常生活基本所需的粮食、蔬菜和部分肉食,失地后生活城市化了,这些本属自给自足部分,得全部花钱到市场购买,这就直接造成了失地农民家庭生活费开支的硬性增加。另一方面,部分失地农民的小孩在上高中、大学,加之失地失房后还得重新建房装修,需花费一大笔资金,导致失地农民家庭经济压力骤然大增。那些失业或就业不充分的失地农民,由于经济收入低或不稳定,以至于入不敷出,失地后家庭生活水平大幅下降甚至变得非常困难。

  3、安置措施单一,社会保障力度小。调查发现,所有失地农民在征地时均属于货币补偿安置,一次性领取了征地安置补偿费而无其他社会保障措施。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具有承载功能、养育功能和资源功能,为农民的就业、生活和养老提供保障。而现行的这种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只考虑了失地农民眼前的经济利益而没有考虑失地农民的就业、生活和养老等长远社会保障问题。失地农民领取安置补偿费后,由于对安置补偿费的使用缺乏长远规划,很少有人将这笔钱用于购买养老保险,而是基本上都用在家庭生活花费上,不出几年也就用完了,加之就业困难,导致部分失地农民成为了务农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生活在城市边缘的弱势群体,他们对往后的生活深感忧虑,成为了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不稳定因素隐患。

  2、生活成本提高,部分失地农民生活困难。调查发现失地农民的家庭经济支出中用于生活性消费(含学费)开支占总开支的比重较征地前增加了12.28%。失地前,农民依靠自己种田种地搞养殖,为家庭提供了日常生活基本所需的粮食、蔬菜和部分肉食,失地后生活城市化了,这些本属自给自足部分,得全部花钱到市场购买,这就直接造成了失地农民家庭生活费开支的硬性增加。另一方面,部分失地农民的小孩在上高中、大学,加之失地失房后还得重新建房装修,需花费一大笔资金,导致失地农民家庭经济压力骤然大增。那些失业或就业不充分的失地农民,由于经济收入低或不稳定,以至于入不敷出,失地后家庭生活水平大幅下降甚至变得非常困难。

  3、安置措施单一,社会保障力度小。调查发现,所有失地农民在征地时均属于货币补偿安置,一次性领取了征地安置补偿费而无其他社会保障措施。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具有承载功能、养育功能和资源功能,为农民的就业、生活和养老提供保障。而现行的这种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只考虑了失地农民眼前的经济利益而没有考虑失地农民的就业、生活和养老等长远社会保障问题。失地农民领取安置补偿费后,由于对安置补偿费的使用缺乏长远规划,很少有人将这笔钱用于购买养老保险,而是基本上都用在家庭生活花费上,不出几年也就用完了,加之就业困难,导致部分失地农民成为了务农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生活在城市边缘的弱势群体,他们对往后的生活深感忧虑,成为了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不稳定因素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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