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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检查报告

时间:2024-07-20 09:07:07 报告 我要投稿

房屋安全检查报告

  在现实生活中,报告十分的重要,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安全检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安全检查报告

房屋安全检查报告1

  一、我国结构鉴定开展情况

  建设部1991年颁布的《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第五章第十三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和其他负有房屋修缮责任的人,应当定期勘察房屋,掌握房屋完损情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即房屋所有者应承担保证房屋结构安全、维修保养的责任;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对建筑物必须进行定期鉴定之规定,更未从立法角度进行相关法规建设。

  全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近几年发展较快,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大形势下,较好的支持了地方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这对既有房屋存在质量隐患的查勘、鉴别、治理,解决房屋突发事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鉴定行业的发展,在全国范围来说,不是很平衡。特别是房屋安全鉴定行业标准化管理更需要大力推行。

  二、我国建筑结构鉴定标准

  (一)标准

  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1999

  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 50144-2008

  3、《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4、《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5、《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二)鉴定与质量评定相关检测技术方法应用差别

  房屋鉴定的目的是找出建筑物的问题所在,所以其在现场查勘,检测时,尽量的检查那些有缺损及主要部位。其尽量采用对建筑物没有损伤的检测方法;质量评定是对整个建筑质量的评价。其所抽取的是随机的取具有代表性的部位,方法要尽量准确。由于检测抽样方法不同、评定标准不同、检测项目、检测切入点不同,有时会出现质量合格性与结构安全性不一致的情况。

  三、建筑结构安全鉴定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一)安全鉴定分三个层次进行:构件鉴定、子单元鉴定、鉴定单元鉴定;每个层次分为A、B、C、D四个等级。

  (二)构件鉴定评级

  1、构件鉴定从四个方面鉴定:

  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构造、位移(或变形)、承载能力、裂缝

  钢结构:构造、位移(或变形)、承载能力、锈蚀

  木结构:构造、位移(或变形)、承载能力、腐朽虫蛀

  2、构件评级的原则:

  (1)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按位移和裂缝两个检查项目进行评级;砌体结构构件应按位移、非受力裂缝和风化三个检查项目进行评级;钢结构构件应按位移和锈蚀两个检查项目进行评级;木结构构件应按位移、干缩裂缝和初期腐朽三个项目进行评级。以上各结构构件均按其检查项目分别评定每一受检构件等级,并取较低等级作为该构件使用等级。

  (2)一种构件的评级一般按该类构件的数量评级,该种构件只可以含低一级的构件;

  (三)子单元鉴定评级

  1、子单元含: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围护结构;

  2、当未发现基础沉降、房屋倾斜时地基基础可作结论;围护结构一般也可直接作结论;(幕墙等作单项鉴定)

  3、上部结构鉴定评级,根据其所含各种构件的安全性等级、结构的整体性等级,以及结构侧向位移等级进行确定。一般结构的整体性无问题,按构件的安全性和结构侧向位移二者等级低者为上部结构等级;

  (四)鉴定单元鉴定评级

  鉴定单元鉴定评级一般取地基基础、上部结构二者等级低者。还应考虑其他因素,例如周围的土体、危险建筑等。

  (五)结构鉴定的实用操作

  1、现场查勘

  (1)建筑物周围环境:有陡坡时、其稳定性、有无威胁其安全的建筑;

  (2)地基有无沉降的表现,结构有无倾斜(测量);

  (3)检查结构型式、主要结构布置;

  (4)详细检查结构构件(特别是主要构件)的裂缝、变形、损伤、腐蚀;

  查勘结果:

  清楚结构受力体系;

  结构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需要检测什么项目,用什么方法检测;

  大致需要多少时间和人力;

  查勘基本工具:测量仪器、裂缝检测仪器、测距仪、指南针、小锤等。

  2、编写切合实际的鉴定方案

  方案中要强调检测的关键项目、关键环节、关键数据。如有可能,在方案中给出关键数据的上、下限值,以便检测(试验)时关键数据超出限值,及时研究处理。

  3、结合方案进行现场检测

  4、对检测或试验数据的分析、处理

  数据是结论的依据,准确地说应是数据的规律是结论的依据。单个数据不存在绝对准确,只有数据的规律才可能是唯一的。要宏观分析数据,不能拘泥于个别数据的异常,要分析数据的规律,剔除不符合规律的数据。

  5、编写报告

  报告应图文并茂;

  报告每条结论都应引用相应的.规范、规程或既有的科学定义

  6、报告编写人要能够口头叙述项目的主要内容、结论和关键问题。

  四、对建筑结构安全鉴定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1、关于混凝土强度的检测问题

  (1)很多检测鉴定单位以对混凝土强度的检测作为鉴定目的,笔者认为要正确认识混凝土强度在混凝土结构鉴定中的位置,不能以评定混凝土强度为混凝土结构鉴定的中心;

  (2)在混凝土结构鉴定中混凝土强度准确性的控制,应考虑材料强度与时间的关系;

  (3)结构鉴定中混凝土强度尽量采用简单的无损检测(例如回弹法)

  下面根据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2006,结合一工程实例探讨一下回弹法对于龄期已超过1000d混凝土强度的检测。

  B.0.1本规定适用于龄期已超过1000d,且由于结构构造等原因无法采用取芯法对回弹检测结果进行修正的混凝土结构构件。

  B.0.2当采用本规定的龄期修正系数对回弹法检测得到的测区混凝土抗压强度换算值进行修正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龄期已超过1000d,但处于干燥状态的普通混凝土;

  2混凝土外观质量正常,未受环境介质作用的侵蚀;

  3经超声波或其他探测法检测结果表明,混凝土内部无明显的不密实区和蜂窝状局部缺陷;

  4混凝土抗压强度等级在C20级~C50级之间,且实测的碳化深度已大于6mm。

  B.0.3混凝土抗压强度换算值可乘以表B.0.3的修正系数αn予以修正。

房屋安全检查报告2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积极创新拆迁工作思路,理顺拆迁工作体制,完善拆迁政策措施。坚持“提高效能、统筹管理、以区为主、事权合一、责权一致”的原则,明确区政府房屋拆迁管理职能。

  二、各区政府房屋拆迁管理职能及办理程序

  (一)负责本区拆迁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对已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项目中出现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监督检查拆迁人执行国家、省、市拆迁有关法规政策情况;拆迁项目进展情况;拆除施工安全情况等。

  (二)负责审批本区范围内《房屋拆迁许可证》及拆迁延期许可申请,并拆迁公告。

  1.房屋拆迁许可。

  按照国务院《条例》第七条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对辖区内的拆迁项目审批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办理《拆迁批复》并报送市住建委、市拆迁办及市规划、国土资源、公安、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部门。

  2.拆迁延期许可。

  按照《条例》第九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的规定,对辖区内符合延长拆迁期限规定的项目办理拆迁延期许可。

  3.办理拆迁公告。

  按照《条例》第八条和《办法》第六条规定,对辖区内已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项目及时发放《拆迁公告》,公告应注明拆迁人名称、拆迁项目、批准文号、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并在拆迁现场张贴公布并拍照存档。《拆迁公告》由市拆迁办统一格式,各区政府印制。

  (三)负责本区拆迁行政裁决工作。

  按照《条例》第十六条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使用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可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区政府的拆迁管理部门应依照《条例》、《办法》和建设部《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受理辖区内的拆迁裁决工作。

  (四)负责本区行政强制拆迁和司法强制拆迁的申请工作。

  按照《条例》第十七条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被拆迁人和房屋使用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强制拆迁,或由区政府的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五)负责本区违法拆迁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按照《条例》第三十四条至三十七条和《办法》第三十九条至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辖区内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的拆迁单位应责令其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和处罚;对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拆迁、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单位应责令其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上报市拆迁办备案;对在拆迁中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违法、野蛮手段逼迫被拆迁人搬迁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报市拆迁办备案。

  (六)负责本区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辖区内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监管工作,杜绝和减少拆除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负责本区拆迁承办、拆迁评估的监督管理工作。

  在审批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时,须认真审查拆迁承办单位和拆迁评估机构的资质情况,只有具备市拆迁办核发的拆迁资质的单位和经市拆迁办认定的评估机构方可接受拆迁人的委托从事拆迁承办和拆迁评估事务;加强拆迁辖区内拆迁资质单位、拆迁评估机构和专业拆迁人员的监管,对在拆迁承办和拆迁评估事务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并上报市拆迁办备案。

  (八)负责宣传拆迁政策、政策咨询、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按照《条例》的规定,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热情、耐心给予解答,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跟踪;完善公示制度,将现行拆迁政策、法规、主要办事程序、程序等在办公场所公示,方便群众办事;建立登记制度,对每位上访群众的个人资料、联系方式和事项进行登记;对上级部门交办的拆迁件,要认真及时调查处理,作出书面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一)市住建委与各区政府须在年6月30日前完成有关交接工作,确保全市拆迁管理工作的平稳过渡和有序衔接。各区政府自年7月1日起受理辖区内的房屋拆迁许可和拆迁延期许可。

  (二)各区政府要尽快确立机构,安排人员,开展工作。并于年6月28日前将联系方式和人员名单报市住建委备案。

  (三)市住建委将年6月30日前已审批的拆迁项目汇总制表后,移交各区政府,由各区政府做好辖区内拆迁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四)各区政府应严格按照《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认真做好拆迁延期许可工作。对6月30日前经市住建委审批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但未办理拆迁公告的项目,应按照审批的拆迁期限办理拆迁公告;对6月30日前已办理了拆迁公告的项目,应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通知拆迁人办理拆迁延期手续。

  (五)年6月30日前已审批拆迁项目的协调、、裁决等管理工作一并由各区政府负责。

房屋安全检查报告3

  建设部:

  按照《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建住房[20xx]61号)要求,我厅及时转发部里文件,并对全区危旧房屋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近几个月以来,全区全面开展了房屋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取措施

  我厅接到建设部文件后,厅领导对这次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工作十分重视,在家主持工作的吴龙副厅长和分管副厅长余向东同志对此项工作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4月25日,我厅以内建房字[20xx]92号文转发了建设部的通知,并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必须在雨季来临之前,将检查发现的危险房屋整改完毕,以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大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首先由房屋产权人自查、自报、自改,然后在6月15日前,由各盟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最后在7月15日前由自治区建设厅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

  各盟市接到通知后,普遍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在产权人自查、自改基础上,采职逐片检查、分类进行的方式,重点对公共娱乐场所、校舍、居民普通住宅进行了检查。为了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一些旗县市突破常规管理模式,从工作出发,采取了一些积极高效的工作措施,如XX市在红城晚报上刊登自查申报公告,收到了良好效果。

  从7月上旬开始,在各盟市基本完成安全检查后,我厅由分管厅长挂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牵头,组织质量监督、房屋安全鉴定和物业管理等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前住XX市、XX市、巴彦淖尔盟、伊克昭盟等4个有代表性的盟市,对危旧房屋整治改造情况进行了抽查。

  二、检查结果

  通过房屋产权人自查、盟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和自治区建设厅抽查,全区共检查发现危险房屋建筑面积188.32万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10.57 万平方米,各类校舍56.17万平方米,居民住宅107.06万平方米,生产用房 8.89万平方米,其他类型房屋5.63万平方米。

  三、存在问题

  (一)由于我区大部分地区是抗震八度设防地区,因此近几年新建房屋基本没有发现安全隐患。但由于地区经济相对落后,旧房改造步伐缓慢,一些建成年代久远的土木结构、砖木结构平房仍在使用,有些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特别是使用人因房屋陈旧不愿购买的危旧直管公房,由于维修资金短缺,无力进行大面积改造。

  (二)旗县市的`中小学存在危旧校舍的现象十分普遍,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十分严重。

  (三)困难国有企业的生产厂房、职工住宅存在年久失修的问题,企业已无力解决维修资金。

  (四)个别单位对房屋安全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尚未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五)部分公共娱乐场所还存在着消防安全隐患。

  四、整改情况

  (一)各地根据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房屋鉴定结果,分别作出了观察使用、改变用途、责令限期加固、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等整改措施,并及时下达到房屋产权人。

  (二)根据检查、调查情况,各盟市对本行政区域内房屋进行了全面摸底,制定出了危旧房屋改造规划,分批分期进行整治改造。

  (三)各地以检查为契机。加快建立健全危旧房屋档案管理、安全责任制度、跟踪监管和住房回访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危旧房屋的日常管理。

  (四)加快发展廉租房建设,使其真正发挥解危解困作用。

  (五)向教育、消防等有关部门建议,争取维修资金,加快危旧房屋改造步伐。

  特此报告。

房屋安全检查报告4

  根据集团公司和煤电公司《关于开展房屋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领导班子在非常重视,立刻行动起来,成立专门的领导检查小组,对救护队所有房屋认真进行检查,一一落实,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雨季房屋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房屋安全自查报告。

  由于我单位的房子十分老旧,雨季易出现不安全现象,所以在自查中坚持“四员一站”查隐患的工作方针,认真组织排查落实,共查处安全隐患13处,其中队员房屋有10间漏雨情况严重,会议室、仓库、办公室存在个别地方渗水现象!

  漏雨的主要原因是:房屋年代久远,属棚户房,规划方案《房屋安全自查报告》。房顶瓦砾已风化,下面牛毛毡已腐蚀。

  整改措施

  根据我单位的房屋现状,依据通知要求。对所查处的13条隐患,在雨季到来之前,全部进行整改,措施如下:

  一, 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组织后勤人员进行房屋修缮,并对修缮的房屋进行密切注意观察。

  二, 坚持“四员一站”查问题、排隐患的`工作方针,领导干部划分责任区,查处的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责任到人,进行整改。

  三, 坚持雨季查隐患“日报制”。每天都要进行认真检查汇报,并填写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表,接到报告的领导必须于以及时处理 。

  四, 认真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尽快对我单位的职工宿舍,会议室,领导办公室等房屋进行重建改造,使我单位领导职工在安全、干净,、明亮的条件下办公值班。

房屋安全检查报告5

20xx年记载着一年来的一点一滴,在中心党总支的正确领导、支持和指导下,以及各部门间的相互配合下,完成了本职工作同时,带领全科人员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新的一年,继续努力工作,争创佳绩。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二、20xx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安全管理。直管公房及附属设施安全管理是中心和我科重点工作之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我中心承担市局防台防汛及应急抢险工作责任重大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和安全生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巡查和年度房屋维修工程检查并行制,坚持管安全必须严抓落实的原则,当安全与生产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严格查看各管房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合理科学安排,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一是严格控制项目的投入资金;二是做到安全和质量双安全。着重抓住事前、事中、事后检查的三个阶段,合理科学组织施工,坚持中心的利益高于一切,同时要求科室人员加强责任心,实时检查房屋维修开工项目,确保单位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20xx年直管公房及附属设施维修情况。直管公房维修和房屋安全问题是工程科每年的工作重点,房屋维修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直管公房及附属设施的`安全和人民福祉。20xx年,带领科室人员严格按照公有房屋管理办法考核大纲要求,检查大、中修项目1163项,转发和下发各级安全文件10份,组织安全会议3次,汇总报告安全和安全生产月报表180份,防台防汛值班12次,及时收听12121天气预报,认真做好登记,值班时通知到位,有情及报,很好地完成了年度防台防汛工作任务,组织巡查小组2次会同各管房单位对835栋老旧房屋进行巡查,完成房屋外立面墙皮脱落、老旧电气线路维修改造等160栋房屋专项工程维修,汛期抢险挡土墙1处,排险加固挡土墙7处,完成直管公房高层住宅消防维修改造主体工程59栋,完成春华山人才公寓项目设计、监理及施工招标和施工图审查工作。对每项工程都严格要求分管人员到施工现场拍摄实景图片资料,查看内业资料,从施工到施工结束分阶段检查,带领全科人员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

  (四)存在的不足。在总结20xx年工作的同时,静下心来思考这一年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反映在工作效率不是很高,缺少创新意识,需要进一步改善工作方式。

  三、20xx年工作计划

  1、全力配合市局完成春华山人才公寓项目施工;

  2、严格落实直管公房防台防汛巡查和值班任务及物资储备工作;

  3、加快推进直管公房高层住宅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配套设施安装工作;

  4、加强对直管公房及附属设施年度安全和安生生产监管工作和加大维修检查力度;

  5、加大直管公房老旧房屋和挡土墙安全巡查力度,排除安全隐患;

房屋安全检查报告6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好坏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 建成后的项目投入使用是否安全可靠, 直接关系到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而施工阶段是形成房屋建筑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 所以施工质量的管理与控制就显得至关重要。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 从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 都存在质量管理与控制问题。而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是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与监理的核心, 施工阶段质量监理的有效性, 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项目的最终质量能否达到国家规范和项目业主投资的要求, 直接决定着建设产品的使用功能、寿命和经济效益, 因此加强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监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特点

  1、复杂性

  房屋建筑中工程监理具有明显的复杂性的特点,因为工程质量监理涉及的环节比较复杂,而且引发工程质量问题的因素也比较复杂。就施工现场而言,参与施工的人员、机器设备、施工材料等都有可能引发工程质量问题,从而增加了工程质量处理和分析的复杂性。即便是对同一性质的施工质量问题,其工程质量监理也是比较复杂的,显然复杂性是当前房屋建筑中工程监理的一个重要特点。

  2、多发性

  房屋建筑工程的一些质量问题就像人们的多发病一样,经常发生,像常见的建筑构件材料裂缝、房屋漏水以及下水管道堵塞等质量问题都具有多发性的特点,而且这些质量问题还往往随着时间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3、 严重性

  房屋建筑工程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其后果势必会比较严重,不仅拖延工期,增加工程的成本费用,更重要的是往往会留下工程隐患,以至于施工的工程不能安全投入,一旦投入使用后发生事故的话将会给国家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同时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的损害。

  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内容

  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 对施工方案的监理

  为了保证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理部门要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所有因素都要进行充分的考虑,对具体的施工方案要进行审核,防止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对于一些隐性的`问题以及设计中存在的不足要进行重点的把关,保证工程的设计方案与现场施工的具体情况相一致,严格按照施工的程序来进行。在工程开工之前,对相关的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的督促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使得施工的各个环节包括人力、物力等方面都能为施工的顺利进行做出保证。

  (2)对原材料的监理

  原材料问题是造成施工质量问题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作为工程的监理部门一定要对这项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对进入施工场地的原材料要进行严格的把关,并进行相关的质量控制。对原材料的进购要进行严格的监督,对此过程中的记录要进行查验。为了进一步发挥监理的作用,对生产原材料的相关厂家的资质进行核查,必要时要进行取样测试,要充分保证所有建筑材料的质量。

  2 、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

  ( 1) 实行全天候旁监。监理人员要做到“五勤”。其一是眼勤,要多看施工图,经常到现场了解施工情况,熟悉哪些是设计的重要部位,哪些是施工质量难以控制的工序; 其二是手勤,在巡视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记录,如何处理的问题也要有记录; 其三是腿勤,常到现场转转,了解施工的进度,做到施工现场情况了然于胸; 其四是口勤,对施工中发现的出现质量隐患要常提醒,经常对施工队要交底,强化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 最后是脑勤,熟悉图纸,动脑筋想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在工作方式和深度上要求做到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坚持用实事求是的数据说话,认真细致的处理各项事情,着力解决实质性的技术难题。对于一些重要部位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部位,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须全天候的跟班旁监,发现问题在现场及时处理。

  ( 2) 抓好重点项目和临界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要求和工程特点,从实际需要出发,确定监理必须重点管理的项目。复核轴线及标高,测量构件、结构的尺寸,称计配合材料重等是常规的重点项目。另外,当施工现场绑扎第一道梁筋,浇筑第一根框架柱,砌筑、粉刷第一面墙体时,监理工程师要到现场旁站检查,一开始就严格要求。对于工程重点部位,要认真细致检查,严格按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验收。对临界项目,则要求施工队进行“三检制”,实行对工序交接检查,避免不同工序、工种交接时,将没有解决上道工序遗留的问题带入下一道工序中。

  ( 3) 实行工地例会制。工地例会是施工过程中参加建设项目各方彼此沟通,解决分歧,达成共识,做出决定的重要渠道,也是监理人员进行现场质量控制的重要场所。同时,还可以针对一些专门的质量问题组织专题会议,集中解决较重大或普遍存在的质量问题,以提高监理效率。

  ( 4) 定期检查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对重要的原材料、半成品配件,定期按相关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组织检验和试验。对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和各项隐蔽工程,组织旁站监理和检查验收。材料进场时,严格执行现场取样、实验和复验制定,审核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现场试验报告,审查确认并签认后方可使用。

  3、 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

  监理的本职工作项目。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档案和竣工报告;在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上签署监理意见;在竣工验收大会上,汇报监理工作;接受上级质检部门和省市监理协会、本监理公司领导对监理档案资料的审查;花各有关单位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书上签字。

  监理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项目。制订验收方案计划安排;协助建设单位通知质监部门来工地验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协助建设单位阅读或审阅有关工程档案资料;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现场工程质量审查;起草竣工验收意见,协助起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送有关验收文件。

  三、小结

  综上所述,对房屋建筑施工采取科学有效的监理措施能够确保工程质量,这就需要建筑施工单位从多个方面开展工作。不仅要在监理制度上进行完善,还需要在具体工作中采取相关的措施,从而维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建筑的使用性能。

房屋安全检查报告7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建设平安城市、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年5月,《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颁布以来,我区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和危房治理工作逐步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全区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如下问题:一是个别乡街和部门对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分工负责、协调共进的管理和运行体系还不健全,乡街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还未充分发挥;三是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现象依然不少,依靠突击检查整改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急需通过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完善机制,建立职责明确、运行有序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新体制。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落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按照“合理使用、定期检查、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职责,积极落实房屋使用安全防范措施,大力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检查,对房屋使用安全隐患实行有效地整治和监控,及时处理房屋使用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城市房屋使用安全工作由房屋所在乡街、园区管委会负总责,由房屋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具体负责。各乡街通过区分单位自管、物业管理和非单位及非物业管理房屋情况,落实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真正把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各乡街及相关单位实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2、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以社区为基础、以街道为依托,以区级各相关部门为指导,形成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三级网络,确保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无缝”衔接。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全面制定各级房屋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发生时能有序抢险救灾,减少损失。建立快速反应的房屋抢险救灾信息联系制度,形成区和乡街、园区及具体负责单位三级信息联络网,确保抢险救灾时信息联络、传递畅通。

  二、坚持条块结合、重心下移,强化各级各部门职责

  实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各部门、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要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有效地遏制和杜绝房屋使用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明确各部门职责

  区建住、安监、国土、规划、城管执法、公安、财政、教育、市容园林、文体广电、消防、供电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区建住局: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业务调研、协调、宣传、培训工作;起草关于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房屋使用安全应急预案;指导、检查各乡街、园区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检查各乡街、园区房屋使用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执行情况,下达各乡街、园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及考核工作;指导房屋改变用途及拆改结构(增加荷载)方案的危险房屋鉴定、检测业务、房屋使用安全事故档案管理;负责对违法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的装饰装修企业的查处工作;负责市政、园林设施安全管理,协助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受理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投诉;做好汛期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治理改造,排除险情;组织调查处理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事故,查处违法行为;监管辖区内房屋装饰装修方案、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以及可能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拆改工程项目;督促指导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抢险和治理;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区安监局:综合监督管理我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做好房屋管理中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国土分局:负责对拆改房屋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规划分局:负责对拆改房屋违反规划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拆改房屋构成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抗拒、阻碍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侦查和处理。

  区财政局: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应急资金纳入全区应急资金。

  区教育局:配合做好中小学校舍的房屋使用安全普查、抽查以及安全隐患的整改检查工作。

  区文体广电局:配合做好文化娱乐场所的房屋使用安全普查、抽查以及安全隐患的整改检查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的宣传工作。

  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供电分局:负责协调处理全区房屋供电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职责

  贯彻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要将房屋使用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推进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全覆盖。

  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职责:宣传有关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编制和执行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查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状况;组织开展本辖区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治理改造。

  (三)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具体责任落实到位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承担房屋使用安全的具体责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要自觉履行有关义务,配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的安全检查和维修,保证其安全使用。

  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自行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房屋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服务区域内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一是积极宣传房屋使用安全法规、政策和房屋使用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定期检查本服务区域内的房屋使用安全状况,并将检查结果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当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三是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等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四是在汛期来临之前,定期对本服务区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房屋安全的状况以及危旧房屋的处理措施报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五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成立志愿者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疏散演练活动,在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六是配合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做好结构安全鉴定工作;七是完成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档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检查、维修记录;积极配合区建住局及各乡街、园区管委会组织的房屋使用安全普查、房屋使用安全检查等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举报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反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或者反映人。

  三、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市区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同志、区建住局局长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建住、安监、国土、规划、城管执法、公安消防、财政、教育、市容园林、文体广电、供电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住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我区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本区域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掌握危房分布及治理进度,协调解决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建立和实行年度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下达年度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考核目标任务,将房屋使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坚持安全责任“一票否决”制,对因责任不落实而造成房屋使用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房屋安全检查报告8

  伴随着工业建筑、商业建筑以及民用建筑的增加,使国家与人民愈发关注安居工程与民用住房质量。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产生,其不仅能够从居民自身的角度出发,为了居民的合法权益,还能实现对居民安全财产的有效把控。对此,在城市建设、建筑规模逐渐扩大的基础上,应高度关注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意义,通过对其不断完善,确保居民切身利益。

  一、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特点

  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以房屋所属地县级以上政府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为确保居民居住安全所构成的行为活动。在此期间,安全鉴定工作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为准绳,通过调查、测试以及验算等方式的运用,对房屋完损度、抗震性、抗灾害能力以及使用状况进行全面分析并总结,从而构建科学、合理以及有效地鉴定鉴定结果,应将其以报告的形式展现,其中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具备法律效力、行政效力等特点。

  从本质上来讲,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属于较为严谨性工作,其中呈现的完套科学程序,应引起鉴定人员的高度关注。实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流程为:首先,房屋所属人以委托人身份,赋予鉴定机构相应的房屋鉴定权利;其次,鉴定机构委派相应的鉴定人员,对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如数据调查和房屋原始资料采集等;再次,结合采集与调查的数据,对其进行总结,并以公正、客观的角度,做出合理判断,给予房屋相应的安全鉴定等级,同时依据房屋实际使用状况,提出相应的房屋安全处理建议;最后,出具附有法律效力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上述鉴定环节,应做好无遗漏、完整顺序相接的原则,只有在此背景下,鉴定人员所出具的鉴定报告才具有权威性、有效性和真实性、完整性的特点。基于此,对于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应采取以下要求:良好地职业素养、丰富理论知识、充足地实践经验、具备自身读到的见解,不听取“片面之词”、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做好鉴定工作等。

  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常用方法

  为了保障建筑物可靠性、安全性以及稳定性特点,可采取具有法律效力的防区安全鉴定手段,根据实际调查结果显示,国内关于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方法分为直接检验法、实用鉴定法与概率法三种,其中前两种方法运用次数相对较多,而概率法由于未对其进行全面普及,致使其应用范围略小。

  (一)直接检验法

  直接检验法是指:鉴定人员依据自身的工作经验,结合房屋使用年限和原设计图纸、现场状况与建筑结构等原始条件,通过对房屋重点零部件校对、查验工作的开展,完成房屋安全鉴定评估工作。从整体上来看,直接检验法的优势在于:鉴定时间短、鉴定流程简便;劣势在于:缺乏检测依据和科学性价值,导致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具备随意性、主观性以及不真实性特点。

  (二)实用鉴定法

  鉴定人员利用全面分析与检查工作的优势,结合规范的检测项目、鉴定手法,判断房屋损坏程度、损坏制因等情况,该种房屋安全鉴定手法被人们称之为实用鉴定法。实用鉴定法主要依据现代化鉴定仪器完成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使其鉴定结构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以及精准性的优势。关于实用鉴定法的'实际利用流程为:掌握房屋实用年限、原始施工图纸、房屋周围地理环境等;对房屋地基和桩基、地下水与建筑材质、砖瓦以及混凝土等施工材料或组成结构进行安全质量验收;按照建筑结构材质、裂缝和抗震性等特点,结合鉴定仪器的使用,完成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之后对其鉴定数据结果进行盐酸,以此判断房屋安全鉴定等级。

  (三)概率法

  概率法主要利用概率、统计原理、统计规律等,使其房屋结构抗力、作用效应例呈现数量关系,通过对房屋失效概率的计算,即可判断房屋安全等级。由于概率法是在大量数据的基础上计算而来,而若在计算前,未完成相关数据资料的收集工作,则会引起概率法计算结果的失误。

  三、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作用

  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开展,主要在房屋安全管理和价值评估、安全排查以及延长居住年限等方面具有显著作用,同时在房屋改造工程中发挥着相应的优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角度:

  第一,定期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开展,可针对房屋内存在的过载部件、老化部件进行实时更换,加之房屋防堵、防渗、防漏等手段的使用,不仅可维持房屋安全状态,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延长房屋居住年限。

  第二,危旧房屋。完善的房屋安全鉴定流程,可针对危旧房屋内细微隐患进行排查,同时通过紧急措施的运用,确保人们居住安全;依据危旧房屋结构、分布状况与使用状态,为国家政府危旧房屋翻建与改造计划的实行增添良策。

  第三,在受到地震和水灾等自然灾害影响后,需加强对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作用,依据房屋受损程度,判断其是否需要拆除重建,并及时给予房屋加固和维护工作相关意见,在保障居民人身安全的同时,预防国家财政资金的损失。

  第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在结构上属于司法仲裁的角度,并在解决房建工程民事纠纷案件中,可为司法裁决结果的产生,提供相关房屋受损制因,确保人民的合法权益。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是将技术手段与国家政策相结合的产物,在实际工作中,应对众多因素进行综合考究,从而不断地提升安全鉴定工作的质量。本文分析的几种房屋安全鉴定方法,仅代表笔者的自身观点,其中存在的细微问题需要对其进行商榷,通过实际工作经验的积累,方可对其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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