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传染病报告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传染病报告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传染病报告制度 1
1、疫情通报覆盖种类:
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多达24种。
2、报告流程细则:
①在职的医疗、保健人员是责任疫情报告者,其他医护人员或患者家属则是义务报告人。
②门诊医生一旦发现传染病(包含疑似病例),必须在门诊日志详实记录,并在传染病登记簿上用传染卡认真填写,同时标注“已报疫情”、“留意疫报”字样于门诊日志和病历中。
③住院病人若确诊为疑似传染病,同样需填写传染卡,并且要及时更新“病情转归订正”信息。
④填写传染卡务必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严禁潦草马虎。
⑤对于甲类传染病,采取电话快报制度,在2小时内通过网络紧急上报,随后补交纸质传染病报告卡,未确诊前按疑似病例上报;乙类传染病则要求6小时内完成上报;丙类传染病须在24小时内提交报告。
⑥每天,各科室兼职疫情报告员会将传染病报告卡送至预防保健科专职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手中,再由其汇总整理,按时限规定迅速上报至区防疫站。
⑦如一人同时患上两种传染病,应分别填报两张传染病报告卡。迁延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未痊愈者,每年也需上报一次传染病报告卡。
⑧急性食物中毒同样列入报告范围之内,需立即电话通知疾控部门,并在填写完报告卡后及时上报。
⑨各科室对传染卡的登记与递送要有专人负责,而预防保健科接收时也应有专人签字确认记录。
传染病通报流程模板
1、每位医护人员都是法定传染病报告员。
2、在诊疗过程中,若发现甲类、乙类如艾滋病、肺炭疽(属炭疽类别)或非典等疾病时,医护人员需在两小时内,或以最快速通讯手段通知县级疾控中心,并准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若在看诊中遇到乙类传染病的携带者或者疑似病例,医护人员要在6小时内迅速提交传染病报告卡。
4、对于丙类传染病,医护人员必须确保在24小时之内完成报告卡的填报工作。
5、医院防疫人员须遵循《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按规定时限对甲、乙、丙类传染病进行网络实时直报。
6、填卡时务必项目齐全、字迹清晰,住址要精确到行政村层级。
7、在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一旦出现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瞒报、迟报、谎报的行为,一经查实,将面临教育和经济处罚,并要求立即补报。情节严重者,依照《传染病防治法》依法追究其行政乃至法律责任,绝不姑息!
传染病报告流程
1、门诊日志务必真实详尽记录,这是识别和追踪传染病的重要依据。对15岁以下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小患者,务必要记下家长信息、学校年级班级。
2、检验科、放射科一旦发现阳性检测结果,得迅速问明并登记患者的住址电话,并火速电话通报防保科及首诊医师。
3、首诊医生接到检验或放射科室报告后,要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报送给防保科。
4、疫情上报执行首诊责任制,任何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到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患者时,应第一时间填好新的传染病报告卡(星号必填),并报告给防保科。对于疑似病例,在短时间内需填写订正卡并再次上报防保科。
5、防保科根据规定,迅速进行网络实时直报或卡片报送至市疾控中心,并仔细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确保传染病报告卡至少保存3年。
6、遇到15岁以下急性弛缓性麻痹(AFP)患儿,必须立刻电话通知防保科,并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务必询问患儿家庭信息,包括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
7、报告时间限制:甲类和乙类甲管传染病须在2小时内报告,乙类传染病在6小时内完成报告,丙类传染病则需在12小时内上报。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在2小时内向医院办公室和卫生局紧急汇报。
9、住院部若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者,得快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通知防保科,同时(除肺外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转移至尘洁分院治疗。
10、日常诊疗中若察觉到传染病爆发的苗头,应立即电话告知防保科,防保科核实后会迅速报告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为了能够及时有序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校长陈运占为组长,业务主任陈德伟为付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本班有传染病疫情,应在1小时内向校长及主任报告。各班班主任应定期对各班卫生委员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及疫情报告程序进行培训。
3、针对不同季节的传染病,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各班班主任坚持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和午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为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各班应把本班的公共区、教室、寝室彻底打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并加强教室、寝室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制定相应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预案,确保涉及学校师生身心健康的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
三、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发现疫情,必须在2小时内报案。先报告乡卫生防疫站,同时报告教育局。
四、学校指定专人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负责学校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
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六、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督促检查。
七、加强自我检查,落实学校传染病预防措施。
八、重视当地卫生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改进学校卫生工作,消除有可能导致传染病的各种隐患。
传染病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8、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清洁与消毒管理。
9、一次性餐具、便器固定使用,保持清洁。
10、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1、传染性引流液、体液等标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12、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13、垃圾置塑料袋内,送定点站处理。
传染病报告制度 2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履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和管理制度。
一、报告范围和程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和所在科室应当立即电话报科主任、护士长、防保科,节假日报总值班。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或院内感染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防保科或总值班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控部门报告,同时通知院长和院内相关部门,保证应急工作中上下联络、人员疏散、消毒隔离、防护、现场保护和调查、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取样等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在院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我院行政领导的分级管理体系,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启动我院应急系统。
(二)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院、首诊医生负责制。
(三)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四)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五)在我院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专业及相关人员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六)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七)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八)各科室及相关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未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传染病报告制度 3
为加强实验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二、小学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学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小学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由班主任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报告到疾控中心。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3)有事由按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报告,无事由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平安。
传染病报告制度 4
一、临床医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认真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不得漏登、漏报。
二、临床医生认真填写性病门诊日志,做到字迹清楚,填写内容准确。
三、临床医生认真准确填写好患者的性病名称,使用规范化疾病名称。
四、临床医生认真准确做好初诊、复诊门诊日志的`登记记录。
五、临床医生必须履行性病患者的隐私权,做好保密工作。
六、临床医生认真做好性病门诊日志的保管工作,性病门诊日志必须放在有锁的文件柜中。
七、临床医生要收性病门诊日志至少保存三年。
传染病报告制度 5
一、咨询员对咨询活动的任何环节及交谈的内容、检测结果均要保密。
二、咨询资料(病历、登记表、化验单等)均应存放在加锁的柜子内,专人保管。
三、不得将求询者的姓名、检测结果、感染情况及所有相关信息透露给外界。
四、未经求询者同意,不得记录与求询者个人识别特征有关的信息。
五、对求询者的.陪同人员的任何信息也要保密。
传染病报告制度 6
1、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
2、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电话报告防保科和临床首诊医师。检验科专人负责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和痰检登记本,放射科专人负责填写肺结核病登记本和肺结核转诊三联单。
3、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或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报告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部分必填,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同时电话报告防保科。
4、责任疫情报告人对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订正后及时电话报告防保科。
5、传染病报告病种包括:法定传染病(甲类2种、乙类25种、丙类10种和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它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传染病和其它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6、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防保科在接到传染病信息报告后,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和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络直报(甲类、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其它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在2小时内,其它乙、丙类的.传染病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在24小时内)或电话报告或卡报市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7、发现15岁以下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疾病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询问患儿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8、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防保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9、防保科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及时做好订正报告。每日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删除。对定期督查中发现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传染病报告制度 7
一、本院为传染病职责报告单位,本院所有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职责报告人。
二、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三、报告病种:法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1、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7N9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
三、报告时限:职责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尽快通知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透过网络直报。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将报告卡报送预防保健科,由预防保健科进行网络直报。
传染病报告制度 8
一、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为职责疫情报告人。
二、严格疫情登记制度,校医室要建立门诊日志,一旦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务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体征、发病人数、波及范围、采取措施等),并及时(甲类2小时、乙类6小时、丙类24小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校园主管
部门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三、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预防校医室内感染和交叉感染疾病的发生,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校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四、理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校园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传染病报告制度 9
为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暴发疫情:在一个局部地区短期内突然发生多例同一传染病病人。通常是指一个单位、一个村庄因同一因素于某病的.平均潜伏期内,出现一定的病例数,达到相关传染病监测方案规定例数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相关信息例数。
一、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检验检疫机构、教育机构等。
2、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人员。
二、报告时限和程序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暴发疫情后,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上级疾控机构、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并通知相关科室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确认,及时采取措施,写出暴发疫情处理报告报告事态进展。
三、报告内容
经调查核实确认后的暴发疫情报告应包括事件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四、组织机构及人员
各级各类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相应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暴发疫情报告,并做好记录。
传染病报告制度 10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让咱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真正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报告质量,我们特此定制了这套严格的制度。
【第一条】压实责任链,各科室必须明确各自在疫情报告中的职责,每月开展全院自查,严查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住院病人记录及卡片,看是否信息对得上,有没有漏报、迟报的现象“潜伏”其中。
【第二条】严格要求登记本、日志和卡片的填写要完整、清晰且及时,一个都不能少。
【第三条】咱院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实行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严密管理制度,由分管院长亲自挂帅,负责全盘的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肩负重任,监督并检查疫情上报情况,每月进行总结小结。发现问题绝不姑息,必须责令限时整改,并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第五条】对于那些马虎导致的漏报、迟报行为(但未造成疫情扩散、爆发或流行),一旦发现,漏报一例罚50元,迟报一例也是50元,漏登则罚10元,情节严重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同样承担连带责任哦!
【第六条】累计漏报、迟报达三例以上的,除了执行第五条的规定外,还要扣除责任人当月奖金,并全院通报批评,科室主任依然难逃连带责任。全年累计漏报超过五例者,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将被追究责任。
【第七条】若是因为督导不力、检查滞后导致漏报未能及时发现,对相关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处以100元罚款。
【第八条】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若是工作不尽职,出现重大误报事故,直接扣除全年奖金,并全院通报批评;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后果,触犯法规者,依法严肃处理。
【第九条】当然啦,功过分明,对在传染病防治登记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每年我们都将进行表彰奖励。奖项设有:一等奖一名,奖金高达500大洋;二等奖两名,奖金200大洋;三等奖三名,奖金也有100大洋呢!
传染病报告制度 1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了做好全县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报告管理工作,确保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传染病报告率及各项疫情管理工作质量,使疫情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防病治病提供可靠的疫情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根据雅安市疾控中心度疫情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以及全国疾控中心工作规范要求,特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1、责任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必要时要做订正、死亡报告。
2、各级医疗保健科,每日定时负责收集各科室疫情报告卡,并在24小时内网络直报。各有关科室要设传染病登记簿,预防保健科设传染病报告总登记簿。
3、学校、厂矿、个体诊所等医疗保健机构发现法定传染病应填写疫情报告卡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也可向所在地镇卫生院预防保健科(组)报告。
4、村(居委会)卫生室发现法定传染病向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科报告。
5、乡(镇)卫生院保健科,建立传染病登记簿,指定专人收集、登记、核实本院就诊传染病和辖区内村(居委会)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报告的传染病,在24小时内网络报告。
6、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时,应于24小时内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网络直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此类疫情报告时,应立及上报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县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组织核实调查、疫点处理和进行核实情况报告。
7、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发现其它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4小时内网络报出。
8、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时,应按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与方式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执行。
二、卡片报告、审核、查重、订正制度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要每日(包括法定节假日)上午、下午及时、完整、准确报告传染病卡片,对直报系统内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以及重卡等检查,对有疑问的卡片应及时通知报卡单位核对;对核实无误后的个案信息通过网络确认上报。
2、审核过程中发现暴发疫情或异常疫情报告时,要立即通知报卡单位进一步核对;若信息属实,要通过网络尽快确认报告信息,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派出专业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3、在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或其他调查中发现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有误,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订正或删除,同时告知原填报单位;发现未报告传染病病例,要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调查人员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4、每天查重。各报告单位间重复报告的卡片和经订正报告或个案调查后否定的卡片。
5、鼠疫、霍乱、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和新发生的法定传染病按月订正统计,其它传染病在年报中订正统计。
三、自查奖惩制度
1、疫情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不得瞒报、缓报或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
2、对违反传染病报告制度的单位(科室)或个人,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及评职称待遇。造成后果的一切责任由当事单位或个人,接受上级部门的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的处罚。
3、对疫情报告有功单位或个人,根据相条款规定报告上级部门给予奖励。完整、准确登记门诊日志。要求字迹清楚。连续缺5天或不完整、准确的扣1分,每增加一天扣0.2分。未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扣2分。传染病报告率每下降1%,扣1分;全年零报告的,扣5分。对辖区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每月检查一次传染病报告情况,缺一次扣0.5分。不及时、完整、准确网络直报或报出传染病卡片的,扣5分。无重点疾病预案、物质准备的,扣5分。以上扣的总分将与年终卫生经费的发放挂钩,并全县通报批评。
4、疫情报人员至少每旬到各科室检查门诊日记及进出院登记薄,发现漏报或迟报的传染病应立即要求医生补填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做好记录,项目至少包括检查时间、检查范围,查出传染病例数、漏报数、漏报医生等。并及时上网补报。院领导应半年或一季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疫报工作检查,方法同上,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与年终考核结构。
四、培训、网络维护制度
1、管理领导小组应及时把各种有关疫报文件的精神或要求等进行传达贯彻,不定时组织培训、学习,并做好培训与学习记录。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培训工作。每年一次。
3、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随时指导培训。如出现网络故障,及时联系电信部门给予解决。如出现业务问题,随时指导培训。随时预防病毒发生。
4、开展对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督导、检查和评估,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每年二次。
5、对新参加工作或新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的人员要随时进行培训。
6、疾控中心每月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五、传染病网络监测查询制度
1、动态监视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势态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2、发现鼠疫、霍乱、肺炭疽和脊髓灰质炎输入野病毒病例,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严格管理病人的同时,以最快的方式向可能感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疫情。
3、对实行专病管理的传染病,应将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信息反馈给专病管理机构及时录入专病管理系统。
六、疫情资料管理、分析、应用制度
1、按照有关技术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对疫情报表、汇编、分析图表、文字材料和电子文件等载体资料进行归类、编目、集中保管。
2、《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疫情登记簿、旬报表和传染病漏报调查的原始资料要归类整理,保存3年。法定传染病月报表及其电子报表,保存5年。
3、《传染病报告卡》的电子文件,具有流行病学重要意义的原始调查资料,传染病年报表,月、年疫情动态分析,定期趋势分析,疫情管理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和传染病漏报调查结果通报等,及其电子文件),应永久保存。
4、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辖区的`疫情资料,每5年进行一次汇编,并永久保存。
5、定期疫情分析:按月作出动态分析简报。如遇有重大疫情时,随时作出专题报告,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反馈到各医疗机构。
6、年度疫情分析: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要对全年疫情进行分析,重点分析疾病的“三间”分布特征及流行趋势、防治对策和效果。分析应有文字材料和统计图、表。
7、疫情预测预报: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对常规疫情和专题监测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周期、发病季节等流行特征,以及掌握的可能引起流行的迹象和因素,对重点病种进行预测分析并在流行前期做出预报。
8、疫情交换:相邻地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交换疫情信息,遇有重要疫情时,应随时通报。
七、传染病检查制度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半月要对医院进行传染病疫情的主动搜索,对直报系统内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以及重卡等检查,对有疑问的卡片应及时通知报卡单位核对;对核实无误后的个案信息通过网络确认上报。
2、每季度对医院搞好传染病预检、分诊检查
3、每半年对县级医院搞好传染病报告管理检查。
4、每年对乡镇级医院搞好传染病报告管理检查。
八、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1、各医疗单位不得将网络直报的用户名、密码、地区编码上墙或放到明显位置。每月至少修改一次密码。严禁操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密码,发现密码泄漏,随时修改密码。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进入其他子系统或进入其他单位的用户。
3、传染病网络直报上出现问题,随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不私自找电脑高手处理。
4、网络直报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因工作原因需要变动,须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意后才变动。
5、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报告时限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染病防治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技术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理。
6、每输入一次传染病报告之后进行查询、查重,发现输入错误及时纠正,发现输入重卡及时删除。
九、评估制度
1、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行政区域内网络直报质量进行评价,对直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对所收集的疫情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存档;对相关科室定时进行传染病漏报调查,评价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
3、各乡镇卫生院对辖区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登记,并分析辖区传染病疫情态势;对辖区定时开展传染病漏报调查和督导。
4、专业防治机构调查核实后按旬、月、年汇总报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配备计算机和通讯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数据的收集、核实、录入、通讯上报、分析反馈和质量控制。
5、在自然灾害期间和灾后,通过对灾区(灾民或抗灾群体)及其有关地区进行与灾害相关传染病疫情的收集、专题汇总、分析与报告,供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在救灾防病决策时参考,也为评价灾区防治措施的效果提供科学依据。
十、备份制度
每月对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文件、卡片,文档文件进行备份。确保报告数据的安全。
传染病报告制度 12
1、各科室要加强对传染病的登记报告,指定专人负责。公共卫生科要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2、对传染病防治要认真做到及时发现疫情,及时分析、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及防疫部门报告。
3、按有关文件规定的传染病,认真负责准确填卡填报。
4、负责疫情报告人要严格按疫情报告的时限,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同时报出疫情报告卡。上级部门及医院检查,有漏报或迟报现象,承担相应责任及相关处理。
5、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和实施办法规定的科室和个人,根据违法情节给予扣款、行政处罚、触及刑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附传染病分类及疫情报告
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丙类。
甲类传染病指:鼠疫、霍乱。其中艾滋病、炭疽、非典型性肺炎按甲类传染病报告。
乙类传染病指: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性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新生儿破伤风。
丙类传染病指: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例、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十二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城镇于十二小时内,农村于二十四小时内向发病地卫生防疫站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责任疫情报告人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制度 13
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2、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3、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县CDC的按要求报告)。
4、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5、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1)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2)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3)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6、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7、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传染病报告制度 14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现将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制订如下:
一、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如果我校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②学校组织专门人员指导与督促对疫情的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饭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曰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①在区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的领导下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学生上学放学一律有家长接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学校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和卫生部门,在区教育局和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等疑似病例,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待批准后再停课。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和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好现场呕吐物和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认真细致地调查中毒原因,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二、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流程
(一)班主任老师晨检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上报校医。
(二)再由校医向校长汇报具体情况,校长再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疫情。
(三)疫情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标准:一个班一天出现3例或3天出现5例以上要上报区急控中心、区保健所及区体卫艺科,上报时限在24小时内。此项疫情上报人由校医担任,如果校医未在校,由校长临时指导定人员上报疫情。
(三)如遇突发重大情况需要在2小时内向区急控中心、区保健所、区教育局体卫艺科汇报。此项汇报由校医担任,如果校医当时未在校,由校长临时指导定人员上报疫情。
三、疫情上报电话:
区急控中心:
区保健所:
手机:
李放区公共卫生事件上报电话:
传染病报告制度 15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校园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职责人,副校长负责具体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校园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职责疫情报告人带给状况。
二、职责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4、严格病例登记,校园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务必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校园主管部门报告;
5、理解卫生部门对校园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三、校园传染病报告顺序:
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长→当地疾控中心领导→卫生行政部门。
四、疫情报告资料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校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校园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校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校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校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校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校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校园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务必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院报告
五、校园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六、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校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传染病报告制度】相关文章:
传染病报告制度05-30
(推荐)传染病报告制度07-28
传染病报告制度[精]08-30
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08-09
[热门]传染病报告制度07-28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05-13
传染病报告制度8例12-30
传染病报告制度(精选20篇)03-20
【优】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