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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报告

时间:2024-10-04 11:34:37 报告 我要投稿

农村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报告6篇(经典)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村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报告6篇(经典)

农村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报告1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和实施畅通工程活动为切入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事故预防工作机制,使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安全形势稳定。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全市交通事故稳中有降,人、车、路在道路交通中和谐、协调发展的目标,使道路交通安全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县(市)区政府职责

  1.积极构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安全生产会议范畴。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名义,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土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组织评价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研究全市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及时整改和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2.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机制。深入实施“保护生命、安全出行”宣传教育工程,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程,列为全民普法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户外阵地、教育阵地、媒体阵地和公安交警部门窗口阵地“四大阵地”的建设,广泛开展“交通安全企业”、“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创建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

  3.进一步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在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实行政府主管副职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强化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

  4.加强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政策研究。针对“村村通”工程需要,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型客车,方便农民群众、农村学生出行。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对校车的清理整顿,对不符合标准条件、不规范的校车立即停运,坚决取消其从业资格,做到“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

  5.集中整治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适时组织交通、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能部门对本市危险路段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动态排查和综合治理,并列出重点路段,向社会公布,挂牌整改。切实加大投入,加强对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的治理,增设一批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提高行车的安全性。

  6.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充实一线执勤队伍,改善一线公安交警工作、生活条件,配齐配强安全防护装备。

  7.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督查。完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并将交通安全工作的有关指标量化,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

  (二).乡镇政府职责

  1.建立健全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建立“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按照乡(镇)长负责制的工作要求,确定分管领导负责,建立健全管理网络,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掌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乡镇机动车及驾驶人台账,及时掌握本地无牌证、未检未审机动、电动车辆等信息,并上门督促办牌办证、办理强制报废及年度检验等,加强对交通参与者及现有从事交通运输的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宣传;积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对乡镇无牌证机动、电动车辆的整治力度。

  3.积极协助交通部门开展对乡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以及路障清除工作。

  (三)公安交警部门职责

  1.大力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适时开展货车超速、客车超员,假牌、套牌和黑车上路行驶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酒后驾驶、闯灯越线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加强对国省干道和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管控。充分利用测速仪、酒精检测仪、数码相机和电子监控等科技设备和管理手段,依法查纠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牵头抓好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及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反馈。

  3.配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责任倒查。加强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建议。

  4.严格对驾驶人培训工作监督检查。严把驾驶人考试发证关,严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关,杜绝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机动车辆进行审验和办理注册登记。

  5.按照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要求,建设和完善现有道路上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安全设施。

  (四)交通部门职责

  1.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大投入,完善“村村通"道路的养护,建成一批“示范路”、“样板路”,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2.消除重点路段、路口安全隐患。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国道、省道、县道的除雪防滑工作,重点路段优先安排,同时要加强道路两侧山体安全管护,发生山体滑坡、落石要及时清理,确保安全通车。对排查出的道路事故隐患,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整改。对所属客运企业、公路营运车辆驾驶人要认真履行安全运输监管和宣传.教育职责。及时清理侵占路面的堆积物,清理公路两侧的违法建筑,为社会提供良好、安全的行车环境。

  3.强化对营运车辆和驾驶人的监管。严格把关,对安全生产不达标的企业、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营运车辆、职业技能不过关的驾驶人,坚决不允许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经营性活动。把汽车客运站作为安全管理重点,防止危险品进站上车,严禁超员车辆出站上路。要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各种出租客车驾驶人实施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

  4.强化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会同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建立健全并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对客运秩序混乱、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运输企业,采取降低企业资质、停业整顿、取消营运线路等措施予以处罚。

  5.建立完善道路建设“三同时”制度。在新建、改建道路时,按照道路设计、施工规范,切实搞好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做到与道路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道路通行前,会同安全生产监管、公安交警等部门进行通行评价,并拟制评审报告;对无交通安全设施或者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标准的道路,不得验收、通车。对已建道路的安全隐患,会同建委、安全生产监管、公安等部门共同研究,并聘请相关专家参与,制定道路安全治理方案和验收标准,严格整改。

  (五)农机部门职责

  1.依照《辽宁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拖拉机的登记、检验、牌证管理,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培训、考试和教育,落实交强险制度等工作,积极研究制定变型拖拉机安全管理办法,努力提高管控率。

  2.组织农机监理人员定期深入乡村道路、农家场院、集贸市场,开展安全教育,加大对无牌证拖拉机和驾驶人整治力度,督促办证、上牌及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

  (六)城市建设和规划部门职责

  1.负责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道路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及新建、改建、扩建道路,要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研究,应将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以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同时设计、同时设置、同时验收。

  2.按照“畅通工程”的要求,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实施道路交通隔离和渠化,规划设置停车场,不断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要会同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城市公共汽车驾驶人实施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

  (七)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定期组织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查和清理,凡不具备条件的一律停运,要组织接送学生的学校建立校车和学校承租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度。

  2.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违法车、不违法乘车。结合中小学生行为特点,抓好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的普及,提高学生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1.依法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监督,负责检查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责任倒查,除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外,适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利用媒体和社会舆论进行监督。

  2.协调、督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对运输企业内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督促限期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严格处罚。

  (九)环保部门职责

  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化工产品、石油液化气等危险品、易污染品运输的企业、个人车辆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排除,采取督促限期整改、路检路查等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进行处罚。

  (十).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职责

  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义务,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公益性事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切实将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纳入社会公益宣传范畴,并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十一)监察部门职责

  依法对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国家公务人员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实施监察,并依法对负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和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或因职责和责任未能认真履行而导致事故后果的,根据不同情况追究政纪责任;对触犯刑律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工商部门职责

  加强对汽车经营企业、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各类集贸市场的监管工作,取缔、查处、纠正违法行为。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旧车拆解企业的监管工作,防止旧车各类配件流入社会。加强对户外经商和市场外溢的监管工作,及时清理道路两侧不符合规定的大型商业广告。

  (十三)财政部门职责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公安交警部门的编制、职能、装备等实际情况核定全部经费。将用于完善城市道路的交通信号、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资金纳入到城市道路建设配套资金中,并给以必要的保证。

  (十四)人事、编制部门职责

  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编制的规定配备交警队伍人员,保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

  (十五)运输企业职责

  1.认真落实企业法人(业主)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和责任落实。

  2.建立健全所有参与道路运输的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安全行车和驾驶人安全教育的长效管理机制,把好源头管理,做到违法车辆不上路,上路车辆不违法。

  (十六)气象部门职责

  要提高交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及时发布信息,与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及时通报情况,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恶劣气候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

  (十七)卫生部门职责

  组织相关医院建立重特大交通事故伤员的医疗救护体系,确保交通事故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十八)保险部门职责

  依照相关规定,建立方便、快捷的交通事故理赔机制,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建立全市理赔中心。

  (十九)其他相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认真履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职责。

  三、工作制度和要求

  (一)建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由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承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研究处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采取综合措施,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向市政府专题报告一次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和目标。

  (三)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公告制度。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通过新闻媒体,定期通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及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危险路段和重大道路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考核体系。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每年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组织定期督查活动,评价各地交通安全状况。对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交通死亡事故控制较好的县(市)区和乡镇政府,市政府将给予表彰。

  (五)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农村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报告2

  根据宁公管通知,关于印发《宁夏公路管理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从2月中旬开始, 我分局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治理机制,落实治理责任,保障治理资金,加强督导考核等有效措施,截止目前,治理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我分局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按照文件精神,分局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分局辖养道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集中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机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2个督导组:

  (一)安全隐患治理督导组

  组长:史自刚,副组长:唐永福、丁玉录,成员由相关科室人员及各养护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督查分局范围

  内道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情况。

  (二)责任追究组

  组长:李文平,成员由分局纪检、人事教育科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处理道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中个人失职渎职、科室、单位责任不明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唐永福兼任,负责组织实施、收集汇总、通报上报公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分局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机构,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二、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4日-2月18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2.11”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局2月14日召开部署工作会议,截止2月18日,全分局完成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项目的部署工作,并认真开展宣传教育。

  (二)排查阶段(2月18日-3月15日)

  2月18日-3月15日,分局严格按照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内容,对分局辖养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含危桥、大中修养护工程、春季路况恢复工程)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分类整理并提出解决方案和完成时限。对属于日常养护不到位的,要求各养

  护单位及时完善整改,属于大中修工程的',及时上报管理局进行核查立项。

  (三)实施整改阶段(3月15日-9月15日)

  经分局与吴忠交警队排查通报、管理局核实的自治区级道路安全隐患点段共10处,吴忠市级安全隐患点段共43处。对10处区级安全隐患,分局建立台账,逐项逐条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完成的工程量主要有:安装波形护栏3008延米、处治路面沉陷14.922km、拆除重建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0m/2道、开挖土沟3215m、植树634棵、清理塌方4300m,共计投资310.94万元。

  三、取得的成果

  通过6个月的公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分局辖养道路的安全隐患治理专项工程基本全面完成,行车通行条件得到显著改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也进一步健全完善,实现了预期的目标。

  四、专项整治的工作实施心得

  (一)认识提高。分局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认识到了当前日趋严重的公路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以对党和人民群众

  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针对今年以来我区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所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积极督促和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二)责任落实。分局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以身作则,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面对面地研究解决问题,面对面地指导工作,面对面地督促检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位、组织措施到位、协调指导到位,做到不消除隐患决不放过,不解决问题决不放过。

  (三)任务分解细化。分局自上而下都按照实施方案逐项落实到每个公路安全隐患处,落实到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落实到具体人员,建立责任制。每项任务是什么、谁来干、怎么干,都明确具体。

  (四)协作配合、狠抓落实。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统一指挥、整体联动、灵敏畅通、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凝成强大合力。主动和交警、安监等部门沟通情况,积极协作配合,形成严防、严管、严治、严惩的局部规模效应。

  五、存在问题

  (一)资金问题。近年来,分局辖养公路里程逐年加大,对比上一个五年规划阶段,分局辖养公路里程已经由当初的500多公里增加近1000公里。而分局的公路养护资金,确没有明显增加,资金缺口较大,致使分局的公路养护工作陷为较被动的局面。

  (二)日益增大的通行压力与公路管理的矛盾问题。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超出道路设计荷载的货车流量和载重量越来越大,致使道路不堪重负。道路治超工作和当地政府的经济发展理念以及货运司机的价值理念相冲突,而百姓的安全通行要求又日益增高。因此,如何协调解决这一矛盾,迫在眉睫。

  通过对分局辖养道路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的实施,分局20xx年道路安全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发展,人们对道路安全的要求会越来越高,新的安全隐患整治任务还会接连不断的出现。我们会未雨绸缪,及时组织实施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以巩固和提高分局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成果,不断提高分局辖养道路的安全通行条件。

农村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报告3

  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提升公路安全水平,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张掖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张交委办发〔20xx〕11号)要求和省、市领导讲话精神,我队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新修建道路、国省道、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路段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就我县辖区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情况及治理意见报告如下:

  一、通过实地排查,我县辖区共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2处。

  (一)高石公路黑泉镇定平村路段

  存在的安全隐患:该路段沿线虽架设闪光警告信号灯,但道路沿线农房较多,与高石公路形成的路口较多,村镇两端未设置限速标志、路面未施划减速震荡标线。

  (二)黎山路与天合公路“T”型路口

  存在的安全隐患:因黎山路与天合公路形成“T”型路口,该路口未架设相关警示标志,路口两侧拐角处树木茂盛,造成视线遮挡。

  二、治理措施及建议。

  (一)针对高石公路黑泉镇定平村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建议交通局在沿线路口处喷划震荡减速标线,并在村镇两端增设限速标志。

  治理结果:已协调交通局进行整改,现正在整改中。

  (二)治理建议:针对黎山路与天合公路“T”型路口存在的安全隐患,建议由交通局架设“T”型路口警示标志,路口架设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北侧架设防护栏;由林业部门砍伐该路口处遮挡视线的树木。

  治理结果:已协调交通局进行整改,预计9月底整改完成。

农村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报告4

  20xx年9月9日,xx市交通局稽查大队对我司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安全工作资料、车辆北斗动态监控系统(平台运行、在线率、违章情况等重点环节)、内保、消防、反恐防爆进行了全面检查。根据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我公司认真整改落实,现就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存在的问题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中未对安全责任设通知整改措施:现已对职责的分工作出了调整,责任也已划分明确。

  2、年度事故统计登记表不完整整改措施:要求安技人员尽快完善资料。

  3、驾驶员健康体检档案未健全整改措施:现已通知驾驶员尽快体检,已有部分驾驶员体检合格。

  4、新聘驾驶员资料未健全整改措施:现已对新聘的`驾驶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并进了试卷考试。

  5、未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整改措施:办公室及时制定具体的制度和操作规程。

  今后加强对驾驶员“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驾驶车辆时必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格做到“五不两确保”,杜绝各类违章行为的发生,同时也加强客运公司监管力度,确保北斗的正常监控,抓好源头管理,坚决杜绝一切事故隐患,把安全工作做好,做扎实。

农村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报告5

  为消减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辖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大队结合近期道路交通事故特点和事故预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对辖区G105线道路交通事故频发路段进行排查,排查情况如下:

  一、105国道913KM+50M处路段,此路段中间隔离墩缺口未安装任何安全警示设施,且由道路两侧路口出行的车辆、行人不易被过往车辆的驾驶员发现,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建议对此路段中央隔离墎进行封堵。

  二、宁老庄圣龙超市门前姜堂路口路段(105国道908公里处),该处路口位于圣龙超市门前路段,通往界首泉阳方向,交通流量相对较大,是事故的多发地段,建议在此路口及中央隔离墩缺口加装警示、限速及避让行人减速慢行标志。

  三、闻集大钱营路段(G105线898KM+300处),此路段中央隔离墎缺口较大,两边路口多,又处于弯道地段,机动车、非机动车在此路口可随意调头、横穿马路,建议将该中央隔离墩的缺口两端进行封堵,以减小缺口,并在此路段两端加装明显的警示、限速及避让行人减速慢行标志。

  为保证驾驶员、乘客及沿线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议区政府在现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汇同相关部门,实地考察,尽快对我大队排查中发现的道路交通事故频发路段进行整改,预防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特此报告!

农村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报告6

  根据(赣市府办电【20xx】47号)《关于立即开展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精神要求,我局于20xx年8月19日至22日对全县道路交通行业领域开展了全方位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现将检查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排查情况

  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根据通知精神要求,狠抓工作落实。于20xx年8月19日组织局有关职能股(站)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对公路建设施工、道路运输安全、公路路况安保等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通过排查对公路工程建设施工中存在的公路大由段、段及至公路改建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了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到位。

  对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64处,按照管理范围,目前正在进行整改。

  对交通运输企业(站场)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通过排查对运输公司(含公交公司)存在的三个方面隐患,中心汽车客运站存在的`二个方面的隐患,分别下达了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对交通行业的消防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排查,对运输公司(含公交公司)、驾驶员培训学校、教练车辆和维修企业存在的个别灭火器失效隐患,下达了安全整改通知书,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加强行业管理,落实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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