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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报告

时间:2024-10-20 16:24:54 报告 我要投稿

专项审计报告(集锦15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专项审计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专项审计报告(集锦15篇)

专项审计报告1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规模不断壮大,经营活动呈现出越来越多的复杂性,所以为确保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及准确性,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本文将从两个方面展开,分别是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的定义以及区别。

  一、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的定义

  1.1 专项审计

  专项审计是对企业某一个特定项目或某些特定严重问题的审计。专项审计往往根据企业内部审计或者外部投诉等情况下进行,目的在于确认企业在某一项目或某些特定环节的财务数据是否准确,完整,以及是否存在违规情况等问题。

  1.2 年度审计

  年度审计是对企业整体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等,整个审计过程旨在确认企业的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年度审计是在企业每一年结束之后进行。

  二、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的区别

  2.1 审计内容

  专项审计侧重于企业某一特定环节或项目的财务状况。审计对象可能是企业某项或某些特定的资产或取得资产的方式,某项或某些特定的支出等。年度审计则审计整个企业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利润,而且是全面的。

  2.2 审计目的

  专项审计是为了确认企业在某一特定环节的财务状况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规情况,以及进行及时的纠正和改善。年度审计则是为了确认企业整体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2.3 审计频率

  专项审计的目标往往是在一定时间段内清晰的界定,而且进行后即可结束。年度审计的频率是在每一年结束后进行,给了企业一定的'时间去准备和规划。

  2.4 审计方式

  专项审计一般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审计人员针对某个特定项目进行审计。年度审计则对整个企业公司进行审计,通常由会计事务所等审核机构进行。

  2.5 审计意义

  专项审计可以发现企业业务活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缺陷,提醒企业进行改进,并可以为企业提供有益的建议。年度审计则可以确认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提升投资者及社会公众对企业财务状况的信心。

  三、总结

  在企业整个生命周期中,会存在不同的审核类型和方式,但无论是专项审计还是年度审计都是为了保障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提供足够的信息来供用户进行信息决策。两种审计方式有所不同,但都是企业日常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进行审计前需要对两种不同类型的审计方式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且在审核机构的帮助下,精准地进行财务管理和决策。

专项审计报告2

  来账项审计主要包括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的审计。在审计中经常会遇到往来账的问题,因为往来账既与收入、成本有关,又与潜盈、潜亏相连,同时往来账中也隐藏有各类管理问题。因此,搞好往来账审计对于厘清债权债务,摸清企业家底,保护企业资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往来账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一)收入、成本挂账

  1、利用“应收账款”账户虚列收入。一些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领导为了表现政绩,就通过虚开发票、虚假工程结算等手段虚增利润,以完成经营考核指标。

  2、利用“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账户隐藏收入。效益较好的企业,为了少交税,或平衡收支,或为下一年度留“口袋",把收入挂在“预收账款”或“应付账款”里,不做收入处理,人为调减利润。

  3、利用“预付账款”、“待摊费用"等账户将成本费用挂账。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在完不成经营指标时,将生产成本不进行账务处理,而挂入“预付账款"、“待摊费用”等账户,人为调增利润,为上级考核、提拔、任用等捞取政绩。

  4、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利用“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账户虚列费用,加大成本,人为调减利润。

  5、以上各种情况的组合。如为了调增利润同时调增收入、调减成本,或为了调减利润同时调减收入、调增成本等。

  (二)潜盈、潜亏挂账

  1、有的单位应付款项挂账多年,且明细科目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款项付不出去,形成潜盈。如其他应付款—教育培训费、借聘费或劳务费等。

  2、有的单位提供商品、劳务等形成的债权,在已明知债务人破产、撤销等情况下,不对账务进行处理,形成潜亏挂账。

  3、有的单位的预付工程款、材料款等,现实情况已经证明收回的可能性很小,也不进行账务处理,形成潜亏挂账。

  4、一些经济效益好的单位,利用应付款项账户来回冲账、调账,且调账依据不充分,其目的是人为调节利润。

  (三)核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1、单方调增或调减往来账项,使横向单位之间(兄弟单位)或纵向单位之间(上下级单位)往来对不上账,形成债权或债务不实。

  2、将罚没款、捐赠、其他额外收入截留,挂入往来账户,形成账内“小金库”。

  3、在没有购销合同或结算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下,盲目付款,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

  4、通常情况下,应收款项余额应在借方,应付款项余额应在贷方,但有些被审单位往来账借贷方余额与正常规律有悖,不能真实反映资产负债。

  5、有些单位将上级拨款或上级拨入资金挂入其他应付款,不能真实反映权益。

  二、往来账的审计查证方法

  (一)收入、成本挂账常见问题的查证方法

  1、“逆查法”。充分利用会计报表,通过对报表、总账与明细账及相关资料的核对,发现问题。我们在某实业公司审计时,通过对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应付项目年初与年末余额的对比,发现预收账款数额变化较大。据此,我们对基层单位报表进行了汇总分析,发现产生变化的原因在其下属的工程公司。又通过对投资计划、工程合同及已完工部分的资料计算分析,查出预收工程款3000万元,按完工百分比法应在当年确认收入,而该单位却在预收账款中核算。

  2、从往来账当年发生情况入手。重点查阅金额大且具有代表性的凭证,发现疑点再查阅核算内容,追查预收或应付款中收入挂账的问题。在某工业公司审计时发现, 20xx年转20xx年“预收账款—氧气票”贷方余额94万元。带着疑问我们审查了该明细账中金额较大的几笔凭证,发现该单位收到用户购货款时,发给用户氧气票,账务处理为借“货币资金”贷“预收账款”,待用户拿氧气票来领货时才确认收入。预收账款年末余额为收款尚未付货金额,即未确认的收入。20xx年该单位改变了核算方法,即收到购货款不论是否发货均确认收入。这样,20xx年转至20xx年的预收账款余额应确认为收入。

  3、对相互之间提供商品或劳务的单位,通过往来挂账的横向比较,可以发现少计收入、少计成本或虚增收入的问题。如某供暖单位20xx年末“应收账款”挂应收某多种经营单位供热费290万元。通过核对,多种经营单位没有挂账。经分析,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多种经营单位少计成本,一是供暖单位虚增收入。为落实清楚,我们认真核对了供暖单位的损益,发现该单位效益较好,赊销情况不多,没有必要虚增收入。依此判断,应该是多种经营单位少进成本。

  (二)潜盈、潜亏挂账常见问题的查证方法

  1、应收、应付款项当年挂账金额较大的,应结合明细账摘要,认真分析,发现疑点,确定问题。在某公司审计时发现,该单位往来账金额很大,其应收、应付都在亿元以上。翻阅往来明细账时,对年末新挂账的“应收账款—某建材公司"1776万元产生了疑问,经调阅凭证,详细分析,并找会计人员了解情况,得知该工程核减额较大,预付款已超过工程审定造价,收回相当困难。所以,年末该公司只好将多付的工程款挂账。

  2、应收款项在企业流动资产中的比例过大,说明与其相关的企业大量占用该企业流动资金。这既不利于企业资金周转,也不利于企业正常生产,尤其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不能得到及时签认,坏账的可能性就很大。这样就应该对金额大、账龄长的应收款项详查、细查。如有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为了扩大销售盲目采用赊销策略去挤占市场,只注重账面收入,忽视了大量被客户拖欠占用的流动资金能否收回的问题,而且大量赊销收入直接列入经营成果,企业为此需缴纳增值税,使企业动用有限的流动资金垫付未实现的利税。这种既不考虑赊账资金的时间价值,也不估计应收账款可能带来的机会成本,不加选择地扩大商业信用,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和潜在的经营风险。

  3、认真分析往来账户与有关科目之间的大额结转,对结转依据不充分的,应查阅当年发生业务,查清事实。某公司是某集团的盈利大户,在查看某公司往来明细账时,发现“其他应付款—上交利润”科目20xx年末余额为284万元。为了理清形成原因,我们仔细核查了 20xx年以前年度的有关科目的结转,发现该余额是由20xx年末利润分配余额转入,通过核实,该单位承认为利润挂账。

  (三)核算、管理等常见问题的查证方法

  1、通过上下级单位之间的往来账余额核对,尤其是连续几年都相差相同数额且金额较

  大的,一定要在两家分别认真核实,找到突破口。我们在某公司审计时,通过对该公司与其下属化工厂应收、应付款项的核对发现,20xx年、20xx年的余额都相差1403万元,经向会计人员了解后才知道,化工厂在20xx年以前,将欠该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中的1403万元单方转做实收资本处理,致使化工厂债务不实。

  2、往来账审计中,对以前年度挂账,当年大额支付货币资金的情况,应予特别关注。首先看挂账依据是否充分,再看付款凭证附件中,核算资料是否齐全,从中发现问题。我们在某多种经营单位审计中发现,20xx—20xx年对外付款金额较大,且多为以前年度挂账,所以查账时把重点放在付款上,查出两年无合同付款金额共计3479.91万元。合同是购销活动发生质量问题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无合同付款存在极大的经营风险。

  3、往来账审计中,如果发现有关科目余额与正常情况不一样,应仔细核对当年的业务,如果当年借贷方发生额并没有导致负数金额产生,就应仔细审计上一年的经济业务,从往来疑点入手,追根朔源,一查到底,就会发现问题的症结。在某公司审计时,查其20xx年的往来明细账,发现“其他应付款—某单位”年末为借方余额330.50元,有悖常规。因此,我们调阅档案资料,一直查到1996年,发现1996年末余额与1997年初余额对不上。通过了解得知,1996年还有一套账并过来,两套账合并后,该科目为借方余额330.50元。到此,查出该单位1996年以前存在两套账的问题。

  总之,往来账审计的方法技巧很多,只要勤于动脑,善于总结,就会摸索并掌握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专项审计报告3

  关于深圳市××××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字[20xx]×××

  深圳市××××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市建筑节能资金管理办法》(深建字[20xx]64号)、《深圳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程》(深建字[20xx]239号)的要求,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投资情况进行审计。

  ××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按照《深圳市建筑节能资金管理办法》(深建字[20xx]64号)、《深圳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程》(深建字[20xx]239号)的要求,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XXXXXXX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专项审计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专项审计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现将××项目投资情况报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说明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单位名称、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地址、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说明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性质、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完

专项审计报告4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的电脑零部件及整机生产项目,截止 年 月 日项目资金补贴及投入情况进行了审计。

  提供与其相关的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电脑零部件及整机生产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及对财务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一、企业概况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经 批准注册登记,取得:企独钦总副字第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注册资本 美元,实收资本 美元。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计算机准系统及周边零部件、数字影音播放设备及部件、计算机数字图像信号驱动器及零部件。

  号传输器,工模具制造,计算机周边部件之集成电路封装与测试,承接电子产品的开发、设计与生产加工,自有厂房租赁(限制和禁止类或涉证产品除外)。

  二、项目基本情况

  (二)审计结果

  1、项目资金补贴收入情况

  年 月 日,收 拨入生产项目资金 万元,此 万资金已于 年 月用于购买机器设备( )。

  2、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截止 年 月 日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脑零部件及整机生产项目的资金投入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截止日货币资金余额) 万元,完成项目投资计划的 %。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 %。

  具体如下:

  (1)、项目生产机器设备投入金额: 万元

  (2)、项目生产电子设备投入金额: 万元;

  (3)、项目生产交通工具投入金额: 万元;

  (4)、项目生产土建装修工程投入金额: 万元;

  (5)、其它费用支出: 万元

  (6)、流动资金余额: 万元

  附件:

  (一)、项目资金收入及投资情况表;

  (二)、部分大额发票及收据等

专项审计报告5

  1审计目标

  财政预算资金效益主要定位于提供公共产品和弥补市场失灵,其现阶段效益审计主要是揭露反映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影响经济活动效益、效果和效率的体制性、机制性和管理性问题。从长期经济发展战略角度来看,财政预算资金效益审计应围绕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对公共支出的效益进行评价,包括政策评估、预算安排、资金管理、使用效果等,重点审查与评价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进各部门正确决策,依法理财,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一是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要促进问责制的建立,重点揭露和反映由于行政权力失控或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公共资源配置不当、管理不善、利用率低等问题。二是在行政效能方面,重点披露由于体制不顺、职责不清,不能依法行政造成的行政成本过高、资源浪费大、行政效益低的问题。三是在科学发展方面,分析和评价由于机制缺陷、管理缺位所导致的影响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并深入分析其产生发展的根本原因,从体制、机制和管理的层面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这些问题的重视和关注,从根本上达到促进规范部门单位内部管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提高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2审计范围

  当前对预算资金进行效益审计,重点应放在支出效益和资金的安全上,具体有三个方面内容:

  1.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效益审计。行政事业单位是财政预算的主要执行部门,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体现最终要落实到这些单位履行职责的好坏上。因此,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是财政预算资金效益审计的重点。在效益审计中,一是要抓好对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真实性的审查和评价,看有无编制虚假预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二是要抓好对部门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经济性的审查和评价,重点检查和分析各项支出是否适当,有无铺张浪费、扩大行政成本、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三是要抓好对部门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在管理控制方面情况的检查和评价,重点检查有无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与规范建设执行情况。

  2.财政专项资金(基金)审计。财政管理的专项资金(基金)较多,当前要围绕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围绕与各类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各类专项资金(基金),如社保基金、农村开发资金、环保资金、扶贫救灾资金等开展效益审计。在方式上可按资金类型采用专项审计调查的方式,关注资金使用、管理是否合规以及资金的使用效果,注意跟踪和应用财政绩效评估的成果;也可按项目类型在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上,确定项目的决策、管理和绩效。

  3.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目前财政预算安排投资建设资金比重较大,这也是效益审计最直接、最有效的突破口。随着财政体制、政府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转变和国库集中支付、项目直达、部门预算等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对财政预算安排的投资建设资金,审计应重点审查建设主管部门上报的部门预算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建设性预算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建设性预算,看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资金的分配和审批是否合理、合法,项目建设招、投标是否规范,有无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违规问题。在具体项目审计中,应着重抓住投资决策、资金使用、建设管理和投资效益四个环节开展审计。

  投资决策环节主要审查立项是否规范、科学,重点审查项目审批严格遵守程序、记证依据是否科学、充分,可行性研究是否确实可行,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决策责任制。资金使用环节主要审查建设资金安排和管理情况,看建设资金筹集、使用是否合规;各职能部门对建设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各环节的监管是否到位、有效。建设管理环节主要是审查各种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通过对国家建设资金投资活动取得有用效果的审核和评价,重点揭示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评价项目。

  3审计内容

  任何经济活动,都存在以较少的资源消耗和占用,获取更多的符合社会公共需要的有用成果,都存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因此也都需要进行效益审计。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审计技术手段以及开展效益审计的经验等条件,目前对财政预算资金可侧重以下内容:

  (一)预算内、外经费收支效益审计财政资金经过合理分配后,部门经济活动效益的高低就取决于经费如何管理和使用,管理得体,使用得当,资金使用效益就高;反之,效益就低。部门预算内、外经费的`使用效益审计的主要内容有:审查预算供给和满足单位行使职能运作需要之间是否综合平衡;审查单位的经费使用的是否合理,开支是否按预算执行;审计预算外经费收入是否合规及纳入预算,是否按照收支两条线执行;审计单位各项经费使用节约程度。需要考察的指标及计算公式如下:

  1.预算经费使用和管理效益指标①预算收支平衡率。

  公式为:年终决算预算收支平衡单位部门数/年初预算单位部门总数×100%②经费按标准供给率。

  公式为:年终实际预算拨款数/年初预算安排数×100%③预算执行程度。

  公式为:按预算合理开支数/部门预算编制数×100%2.预算外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益指标①预算外收入合规率。

  公式为:1-收入不合规数/收入总额×100%②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率。

  公式为:纳入预算预算外总额/安排预算外支出数×100%③收支两条线上缴费。

  公式为:实际上缴预算收入数/按规定应上缴预算外收入数×100%

  (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益审计专项资金(基金)主要审计是否专款专用及其资金的安全性,审查资金合规使用率和专项经费节约率。其考察指标及计算公式如下:

  ①专项资金专项使用率公式为:报告期专项资金专项支出数/报告期专项资金拨入数×100%②专项资金节约率。

  公式为:计划开支数—实际开支数/计划开支数×100%

  (三)政府投资建设效益审计政府投资建设活动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经济生产活动,其管理水平的高低、效益的大小,对于提高国民生产总值,增强宏观调控能力都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在进行政府投资建设效益审计时,应从项目立项、调研、概算、建设过程、竣工决算、环境保护、社会综合保障能力等诸多方面依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价。一般来说,政府投资建设效益审计需要考察和计算以下几项指标:

  1.工作效益指标建设投资工作效益可以从建设的工作效率、建设速度和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来分析研究,它所包括的指标有: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率、竣工交付使用率、未完工程设施占用率、平均建设工期等。计算公式为:

  ①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率。

  公式为:报告期交付使用项目个数/报告期施工项目个数×100%②竣工交付使用率。

  公式为:报告期竣工交付使用的项目个数/报告期竣工的项目个数×100%③未完工程设施占用率。

  公式为:报告期未完工程设施投资额/报告期实际完成投资额×100%④平均建设工期。

  公式为:报告期投资项目建设工期总和/报告期投资项目个数(年)

  2.质量效益指标政府投资建设质量效益主要是通过工程质量优质品率和合格率来反映的。计算公式为:

  ①工程质量优质品率。

  公式为:报告期评定的优质项目工程个数/报告期验收鉴定项目工程个数×100%②工程质量合格品率。

  公式为:报告期评定的合格工程项目个数/报告期验收鉴定工程项目个数×100%

  (四)费用效益指标审查政府投资建设费用效益主要考察单位面积(工程)水平和工程成本降低率。计算公式为:

  ①单位面积(工程)成本水平。

  公式为:报告期完成的单位工程实际成本/报告期完成的单位工程面积×100%②工程成本降低率。

  公式为:报告期工程成本实际发生额/报告期工程成本预算安排×100%

  4审计评价

  效益审计是一个不断收集审计证据,并对这些证据进行分析、评价和得出审计结论的过程。因此效益审计的技术方法可以分为审计证据收集技术和分析评价技术两大类。对财政预算资金效益审计与其他效益审计的技术方法大致都一样,除了一些传统审计方法,如审阅法、核对法、函询法、观察法、盘点法、抽样法等,它还有自身独特的方法,如利用座谈会、问卷调查、聘请专家等方法来收集审计证据。具体有以下几种:

  1.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方法是指将被审计单位项目(资金)的实际情况与部门绩效预算指标或财政预算资金支出效益指标进行对比,其标准可以是计划、预算、标准、历史、同行业等,以发现其差异,并分析判断这种差异形成的原因的一种分析方法。

  2.因素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是指对影响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各个因素及其影响程序进行测算的一种定量分析方法。它的工作方法是:把影响效益指标变动的几个因素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形成计算公式,然后把各个因素的标准数列为第一算式,再根据算式所列的顺序逐次用每项因素的实际数去替换标准数,并分别计算出因该项因素增减变动影响所得出的结果,将每次替换的结果与上次替换的结果相比较,两者的差额就是这次替换的因素变动影响的结果。最后计算各个因素增减变动的总结果,即是各项指标实际与标准化差异数额。通过这种方法,可以衡量各项因素影响程序的大小,以便判断影响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及影响值,为确定审计的重点目标、评价被审计单位使用财政资金效益及工作情况提供有效的分析性数量证据。

  3.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是一种简明实用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多准则决策分析法。它充分利用了人的经验和判断能力,将决策者的经验判断进行量化,适用于目标结构复杂且缺乏必要数据的评价,为评价资金预算决策效益提供了依据。

  4.成本效益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是利用数学模型在“盈亏”平衡点分析的基础上对各技术方案的所费与所得,即投入成本和取得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从而选出成本最低而效益最高的方案的一种方法。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是一个多投入多产出的过程。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的基本原理,在预算资金效益审计中,可对使用者工作进行不同的分析,例如:投入经费总额、公共产品占用、人力资源开发、国有资产使用率等等,计算出投入之后,产生的表明各种活动的某些量,例如:依法理财能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工作目标完成质量好坏、给社会带来的效益等。在效益审计评价时应把握以下原则:

  1.目标原则:效益审计主要评价被审计单位对目标的实现情况。

  2.沟通原则:效益评价最好能由被审计单位依照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自行评价,然后再由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从而使审计组不会忽略或抹煞被审计单位的贡献,并及时发现疏漏,同时有助于被审计单位查摆整改。

  3.客观原则:效益评价依赖于审计人员超然独立的立场和精湛熟练的业务能力来完成。

  4.比较原则:数字是评定效益的最佳衡量工具,但通常要选择项目预算等可比较的基准数字资料。

  5.责任原则:评价时应首先确定责任的归属,辨明责任是否再被审计单位权责范围之内,是否为当事人可控制事项,剔除主管部门无法改变的外在影响。

  6.谨慎原则:对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事项不作评价。

专项审计报告6

XXX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清产核资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核实,贵公司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资料和清产核资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我们的责任是在贵公司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及申报待销净损失的处理预案的真实性、合理性发表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各项资产损失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评价各项资产损失的整体反映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核查了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现将清查核实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清产核资工作范围

  按照XX公司的决算报表统计口径以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要求,本次清产核资的范围为XX公司及所属全部的子公司(含下属事业单位、分支机构、境外子公司等)的全部资产,其中:资产总额XXXX元,负债总额XXXX元,所有者权益XXXX元(含实收资产XXXX元,资本公积XXXX元,盈余公积XXXX元,未分配利润XXXX元),少数股东权益为XXXX元,具体单位如下单位名称投资比例控制关系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

  二、清产核资的依据

  (一)法规依据

  1、《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2、20xx年9月9日国资委令第1号《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3、20xx年9月13日国资评价〔20xx〕7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4、20xx年9月13日国资评价〔20xx〕7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5、20xx年9月13日国资评价〔20xx〕7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6、20xx年9月18日国资评价〔20xx〕7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7、20xx年7月26日财政部财企〔20xx〕310号文件《关于国有企业执行有关财务政策问题的通知》;8、20xx年9月3日财企〔20xx〕233号《企业财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9、《企业会计制度》

  (二)行为依据

  1、20xx年8月19日国资评价〔20xx〕45号文件《关于做好执行工作的通知》;2、20xx年9月2日国资评价〔20xx〕58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3、XXXX年XX月XX日XX部门XXX号文件《关于同意XX公司XXX子公司以账面数作为清产核资工作的结果函》;4、XX公司函〔20xx〕23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5、清产核资中咨询服务、经济鉴证和专项财务审计的业务约定书。

  三、清产核资过程及实施情况

  1、工作基准日:20xx年12月31日。

  2、工作起止日期:XXX年XX月XX日。

  3、具体实施情况:(1)协助贵公司根据国资委、财政部相关文件编制此次清产核资的《工作手册》;(2)培训参加专项审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协助贵公司做清产核资基础工作;(3)对贵公司企业清产核资基准日的原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保证贵公司清产核资基准日账面数的准确;(4)核对、询证、查实贵公司债权、债务,监盘贵公司现金和抽查存货;(5)勘察、抽查贵公司固定资产并验证其产权;(6)协助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清产核资的要求调整有关账项,计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所带来的损失;(7)按照根据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贵公司清理出的有关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进行核实、鉴证;(8)协助贵公司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资金核实批复文件、以及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调整账务。(9)协助贵公司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表。

  四、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情况

  1、申报处理资产损失情况在此次清产核资过程中,贵公司共计清理出资产损失总额(盈亏相抵后)为XXXX元。其中按原制度清查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按《企业会计制度》清查预计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

  2、经我所审核确认的资产损失经我所审核确认符合清产核资申报条件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其中按原制度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按《企业会计制度》清查预计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

  五、清产核资处理意见

  1、申报待核销净损失的处理

  预案经我们审核确认贵公司清查的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净额为金额XXXX元,其中XXXX损失挂账净额XXX元自列损益,其余XXXX元申报核减所有者权益,具体处理方法如下:(1)核减未分配利润XXXX元;(2)核减盈余公积-公益金XXXX元;(3)核减盈余公积-公积金XXXX元;(4)核减资本公积XXXX元;(5)核减实收资本XXXX元;经我们审核确认贵公司按《企业会计制度》确定的预计损失合计XXXX元。拟建议转入企业20xx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XXXX元,并作为各项资产减值的期初数,其中:(1)应收帐款预计损失XXXX元;(2)短期投资预计损失XXXX元;(3)存货预计损失XXXX元;(4)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损失XXXX元;(5)固定资产预计损失XXXX元;(6)在建工程预计损失XXXX元;(7)无形资产预计损失XXXX元;(8)长期债权投资预计损失XXXX元;(9)其他资产预计损失XXXX元。

  2、审计意见批复后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情况上述申报资产损失如得到批复后,XXXX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将为XXXX元,其中实收资本XXXX元、资本公积XXXX元、盈余公积XXXX元、未分配利润XXX元。

  我们认为,贵公司的清产核资工作是依据国资委及财政部相关文件执行的,申报的报表及相关资料真实可信,各报表数据间勾稽关系正确,可以作为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依据。

  六、申报处理资产损失原因分析

  1、按原制度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的情况简要分析2、盘盈资产类型及形成原因的简要分析

  七、重大事项说明

  1、XXX公司所属子公司根据清产核资政策可以不列入参加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直接以XXX公司账面数作为XXX公司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需要进行特别说明;

  2、XXX公司所属子公司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直接以XXX公司账面数作为XXXX公司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需要进行特别说明;

  3、在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有可能对XXX公司损失及挂账的认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4、在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挂账中发现的XXX公司重大资产和财务问题以及向XXX公司提出的有关改进建议;

  5、在清产核资工程中对XXX公司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重新估价;

  6、注册会计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内部控制的审核情况

  xx

  九、报告使用范围

  以上清产核资审计报告仅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XXX公司主管部门审查清产核资结果和检测清产核资中介机构之用,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附件:

  1、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

  2、损失挂账申报核销项目审核说明;

  3、损失挂账的证明材料;

  4、主审会计师的资质证明和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其他有关材料。

xx

  xx年xx月xx日

专项审计报告7

山东华波泵业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山东华波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申报企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4)恰当界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已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在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

  四、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

  我们注意到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第三条所述,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专项审计报告8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的电脑零部件及整机生产项目,截止XX年XX月XX日项目资金补贴及投入情况进行了审计。

  提供与其相关的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电脑零部件及整机生产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及对财务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一、企业概况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XX日,经批准注册登记,取得:企独钦总副字第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注册资本美元,实收资本美元。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计算机准系统及周边零部件、数字影音播放设备及部件、计算机数字图像信号驱动器及零部件。

  号传输器,工模具制造,计算机周边部件之集成电路封装与测试,承接电子产品的开发、设计与生产加工,自有厂房租赁(限制和禁止类或涉证产品除外)。

  二、项目基本情况

  (二)审计结果

  1、项目资金补贴收入情况

  XX年XX月XX日,收拨入生产项目资金万元,此万资金已于年月用于购买机器设备( )。

  2、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截止XX年XX月XX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脑零部件及整机生产项目的资金投入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截止日货币资金余额)万元,完成项目投资计划的%。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

  具体如下:

  (1)、项目生产机器设备投入金额:万元

  (2)、项目生产电子设备投入金额:万元; (3)、项目生产交通工具投入金额:万元; (4)、项目生产土建装修工程投入金额:万元; (5)、其它费用支出:万元

  (6)、流动资金余额:万元

  附件:

  (一)、项目资金收入及投资情况表;

  (二)、部分大额发票及收据等

  专项审计报告5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南通新玮镍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玮公司)xx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新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

  (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4)恰当界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南通新玮镍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xx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已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南通新玮镍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xx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

  四、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

  我们注意到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第二项所述,南通新玮镍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xx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

  本报告仅供南通新玮镍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专项审计报告9

  几年来,我们发现许多行政事业往来账款很混乱,在往来账簿打主意做动作的为数不少。虽然对“三角债”做了清理,但仍有事业单位乃至部分行政机关把“挂账”当作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而“挂账”往往又大都挂在往来账欠账户头,由此往来账户面目全非,违背了往来账户核算的原则和要求。现就对往来账户形成原因、常见的问题、检查内容、方法及解决对策进行探讨。

  一、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的形成原因

  往来账款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管理意识淡,监督失控。特别是往来账款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造成往来账款管理失控。随着账龄的增长,行政事业不能有效地回笼资金,使资金流量处于非正常状态,甚至发生坏账,造成资金严重损失;或者只满足在资金收回未丢失的程度上,而不考虑由于时间的推移,流动资金被长期占用所丧失的时间价值。二是财务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财务人员习惯上重视资金和成本核算的管理,往往忽视对往来账款的跟踪管理。即使进行监督管理,也因力度不够或者管理方法落后,影响往来账款催收工作的开展。三是行政事业单位中普遍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也会造成往来账款管理的混乱。再者,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也是造成往来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之一。

  二、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财会人员不按财会制度和法规处理账务,擅自改变账务处理方法,造成会计核算不实,会计信息失真。主要表现在:1.一债双挂,虚增债权债务,歪曲财务状况。2.应列收入却挂往来,隐瞒收入,虚增债务,为单位滥开支提供方便。一些单位将上级单位拨入的专款、相关单位捐赠款、利息收入、出售房产、车辆等固定资产变卖收入、下属单位上缴的利润或管

  理费、计提的基金等应记入“拨入经费”或“其他收入”等科目的款项,以及应划入预算外资金管理专户,接受财政监管的款项,却均记作“其他应付款”或“暂存款”。3.已开支的款项却不冲减支出,虚增债务,虚增支出。如代职工交的水电费、电视信号费、物业管理费、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和医保金等,有的单位先已列支出,那么扣回后应直接冲减支出却挂应付款

  (二)借用往来账转移资金。有的单位将本单位不方便支出的费用通过往来账转入本单位职工食堂或下属单位列支;有的单位通过“暂付款”科目将单位公款出借给个人,作为成立私企公司的注册资本,还有的单位将本单位的账户出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通过往来账的形式为对方结算收支业务。

  (三)利用往来账虚列支出,强行平衡超预算专项事业收支,调整结余,从而给外部造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收支完全平衡的假象,以达到平衡预算或调节收支结余等目的。如:有些单位年终为了平衡预算,虚列预算支出转入“暂存款”科目挂账,使当年会计报表体现收支平衡;有的单位虚列支出,将经费转入“暂存款”科目挂账,使单位上报主管部门的会计报表中体现当年年末经费余额减少或赤字的现象,于次年年初再按原路转回,还有的单位将应付给其他单位的款项,虚列支出计入“暂存款”科目挂账,长期占用应付款项。

  (四)长期不对往来账款进行清理和核实。有些名存实亡的往来账款长期挂账,如坏账不及时报损、处理,不需付债务不及时报批销账等,造成往来账款账目混乱。有些款项,债权单位已不存在或长期无人追索,确属不需支付和不需退还的,也不报请有关领导批示,及时转入收入账内。

  三、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检查的内容

  (一)查往来账款的真实性。主要检查有无故意弄虚作假.采取虚设明细账户或在实有户头上记假账的手法,隐瞒真实的财务状况。

  (二)查往来账款的合理、合法性。主要检查债项形成的原因是否合理,是否在其业务活动范围以内,检查有无利用往来账户违反国家规定,进行不合理或不合法活动。

  (三)查往来账款的效益性。主要检查往来账户中资金占用结构是否合理,呆滞资金占用比例,计算坏账损失金额,计算多支付的银行利息,来确定影响效益的程度。

  (四)查往来账款收入。支出业务往来账户可能存在、隐匿收入、成

  本虚增的问题。

  四、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检查的方法

  (一)余额核对法。这个方法有两层含义,一是总账余额与明细账总余额核对,二是各户上年结转额与上年年未余额核对。通过核对,验证有无隐匿漏记问题,有无将有关账户合并、转销和改户名等方面问题。

  (二)户名分析法。按合计制度规定,进行对照鉴别。往来账应以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为户名,进行分户明细核算。不按规定设立户名的账户,出现问题较大,应重点审查。

  (三)经济内容分析法。对往来账户中发生的实际经济内容进行分析,主要是分析经济业务是否应该在往来账户中核算。凡是有专用账户核算的经济业务,拿到往来账户中核算,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四)账龄分析法。这种方法就是通过往来账款进行账龄分析,对那些账龄大、额度大的重点检查,从中发现问题。

  五、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的解决对策

  (一)定期清理往来账款,促进往来账款管理工作规范化。根据单位往来账款的特点,按单位、部门列出清单,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催收。

  1、个人借款中,限期向借款人追讨,逾期没有追回的,由相关责任人代为偿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有纠纷的',通过调解或诉讼予以解决。

  2、属于个人负担的应扣未扣款项限期从工资中扣回销账。3、未结转的已完工程属已办理竣工决算审计但施工方已领工程款却未完税的,限期完税和提供发票并办理工程结转会计处理,并由建设单位扣收税款滞纳金;已完工程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审计的,限期办理工程决算审计予以结转。逾期不办理的,应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的相关责任。同时,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使往来账款的管理工作成为制度化和规范化合为一体的、具有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以增强所有涉及人员对往来账款工作的认识。

  (二)坚持依法理财, 要求领导干部要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和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增强领导干部的财经法纪意识,做到责权明晰。主要措施是: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借出的现无法收回的公款,要追究批准人和经办人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如借出公款经商办实体现难以收回,应依据法律条款,动用法律手段予以追偿销账;属渎职洗钱,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2.往来账款实行领导负责制。根据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往来账款应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那么在任领导须对任期内的往来账款做到欠款能还,借款能收;离任的领导对未清理完的往来款要有移

  交清单和详情说明,保证不留坏账。

  (三)规范会计科目的使用,严禁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加强单位财务内控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债权债务追究制度等。

  (四)加强外部监督。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部门等要加强对各单位往来款项的监督检查。对一些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督促其及时清理,对利用往来账户隐瞒、截留收入,偷逃税金,转移、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

专项审计报告10

  第一条为加强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摸清企业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完善企业基础管理,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和《山东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根据国家和省、市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

  第三条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是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章清产核资的范围

  第四条市国资委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企业进行清产核资:

  (一)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益,或者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的;

  (二)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严重资产损失的;

  (三)企业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四)其他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形。

  第五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进行清产核资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市国资委批准:

  (一)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

  (二)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

  (三)国家和省、市规定企业特定经济行为必须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

  第三章清产核资的内容

  第六条企业清产核资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和制度完善等内容。

  第七条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第八条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要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企业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帐等损失按照清产核资要求进行分类排队,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第九条价值重估是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企业在近三年清产核资中已经进行资产价值重估或者近三年因特定经济行为需要已经进行资产评估的,可以不再进行价值重估。

  第十条损溢认定是指国资监管机构依据国家和省、市清产核资政策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

  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处理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和省、市国资监管机构的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资金核实是指国资监管机构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和省、市清产核资政策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资金核实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和省、市国资监管机构的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制度完善是指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的财务会计及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资产与财务管理办法。

  第四章清产核资的程序

  第十三条企业清产核资除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提出立项申请。立项申请包括企业简介、开展清产核资的原因、工作基准日、工作范围、工作组织方式和步骤等;

  (二)审核批复。对企业提出的清产核资立项申请,市国资委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批复同意立项;不同意立项的,在1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告知企业;

  (三)经审核批复同意清产核资的,企业须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具体工作;

  (四)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和对有关损溢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五)企业上报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及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清产核资工作报告,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六)市国资委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和资产损溢进行审核和认定,并出具资金核实批复文件;

  (七)企业根据资金核实批复文件要求调账,并将账务处理结果报市国资委备案;

  (八)企业根据资金核实批复文件,在30个工作日内,到市国资委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涉及企业注册资本变动的,按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企业完善规章制度。企业完成清产核资后,须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定,巩固清产核资工作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第十四条企业实施清产核资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和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二)制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三)按市国资委要求聘用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

  (四)按照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五)向市国资委报送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

  第十五条由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统一部署清产核资的,企业依据有关工作通知或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以及所聘社会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须报市国资委备案。

  第十七条企业自收到清产核资立项批复文件起,应在6个月内向市国资委上报工作报告。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的,须提前报市国资委同意。

  第十八条在资金核实中,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的证据不够充分,无法认定核准的,经市国资委同意,企业可继续收集证据,在不超过半年的时间内另行补报。

  第十九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主要反映本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情况,包括:清产核资的工作基准日、范围、内容、结果,以及基准日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按规定表式和软件填报的.清产核资报表及相关材料;

  (三)需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等情况。相关材料应单独汇编成册,并附有关原始凭证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四)子企业是多元投资企业的,还应附送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对清产核资损溢进行处理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社会中介机构根据企业清产核资的结果,出具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并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表;

  (六)其他需提供的备查材料。

  第二十条企业及子企业进行分立、合并、重组、改制等经济行为以及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重大产权变动,需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专项财务审计按国资监管机构有关规定执行。对有关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的处理,按规定程序申报批准。

  第二十一条企业清产核资中产权归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可以在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向市国资委另行申报产权界定。

  第五章清产核资的组织

  第二十二条按照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由市国资委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市国资委在企业清产核资中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制定市属企业清产核资的制度和办法;

  (二)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并对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金进行核实;

  (四)向市政府和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十四条企业清产核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向市国资委报送相关资料,根据市国资委的批复组织企业及子企业进行调账。

  第二十五条企业投资设立的各类多元投资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由实际控股或协议主管的上级企业负责组织,并将有关清产核资结果通知其他有关各方。

  第六章清产核资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应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通过核实“家底”,找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便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第二十七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清查出的问题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企业清产核资申报处理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八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认真清理各项长期积压的存货,以及各种未使用、剩余、闲置或因技术落后淘汰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并组织力量进行处置,积极变现或者收回残值。

  第二十九条企业对经批复同意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应当加强管理,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进行清理和追索;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重大产权变动,要将批复核销的不良债权等资产损失移交市国资委指定的资产处置机构,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十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认真清理各项账外资产、负债,对经批准同意入账的资产、负债,及时纳入企业日常资产及财务管理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须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企业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的正常执业行为。

  第三十二条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认真核实企业的各项清产核资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对企业资产损溢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损溢确定标准,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合规评判,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第三十三条企业及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根据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有关清产核资各项工作的底稿,以备检查。

  第三十四条市国资委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清产核资有关规定,监督企业清产核资情况及相关社会中介机构清产核资审计情况,检查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认真把关,严肃工作纪律。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违反本办法所规定程序的,由市国资委责令其限期改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市国资委责令其重新开展清产核资。

  第三十六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有意瞒报情况,或者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市国资委责令改正,并对企业负责人、财务主管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企业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在清产核资中,采取隐瞒不报、低价变卖、虚报损失等手段侵占、隐匿、转移国有资产的,由市国资委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企业负责人对申报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

专项审计报告11

尊敬的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

  自20xx年06月28日导入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以来,并于20xx年9月27日实施了第一次内部审核,在整个审核过程中,得到了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确保了本次审核工作的顺利完成,在此表示感谢。下面将具体审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审目的:

  依据ISO9001:20xx标准要求,对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认清优势,找出不足,必要时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以确保本公司ISO9001:20xx之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和改进,顺利通过认证本公司的现场审核,顺利获取ISO9001:20xx证书。

  二.内审范围:

  本公司质量手册覆盖的涉及质量管理体系运作之相关部门及要素(5.6条款除外)

  三.内审依据:

  ISO9001:20xx标准;本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客户要求和法律法规;客户订单

  四.内审方式:

  以抽样的方式,现场交谈、询问、观察、审阅文件和质量记录等,获取客观证据。

  五.内审日期:

  20xx年10月7日。

  六.审核结果:

  1、文件审核结果:在现场审核前,审核组集中对本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审核,基本上没发现大的问题(严重不符合),说明本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基本上符合ISO9001:20xx标准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2、现场审核结果:(见下表)

  七.审核综合评价:

  1、对体系文件的评价:

  1)体系文件基本上符合ISO9001:20xx标准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整套体系文件基本适应本公司产品、过程特点和本公司实际,但是一些控制,如具体操作的指导文件还需完善,建议专门进行研究,以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对体系运作的评价:

  1)本公司领导具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竞争意识,工作思路清晰。各部门负责人普遍对本公司实施ISO9001:20xx标准有正确的认识态度,但基层员工对体系文件的熟悉程度还有待提高。

  2)质量方针得到大力宣传和贯彻,质量观念已深入人心,本公司各项质量目标基本达成。

  3)体系自20xx年6月28日正式实施以来,各部门均进行了文件培训,对体系推行起到积极作用。20xx年10月5日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各部门配合,完成了对各部门的审核,找出了不足,提出了纠正改善措施,为体系有效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体系符合性评价:从各部门的`查核情况来看,还有这些存在着这些问题:

  a)产品标识及检验标识方面应加强;

  b)对相关记录填写的及时性应加强。

  5)体系有效性评价:从20xx年10月份起,生产的不良品及客户投诉有明显的减少。员工的精

  神面貌和按要求办事的自觉性有较大的提高。这些方面都反映出体系的实施较为有效,但尚存在以下问题和需进一步改进的内容:

  a)各种品质记录应及时填写,特别是生产安排、各环节检验、监控的表单;

  b)对供应商的品质及交期的监督跟进的有效性需加强;

  c)文件执行的力度方面应加强落实(各部门要加强文件的培训工作与贯彻)。

  八.审核结论:

  质量管理体系基本有效。

  九.纠正措施:

  对于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由管理者代表要求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其它各部门应“举一反三”地实施系统性的纠正措施,以消除不合格;并且应识别潜在的不合格,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完成日期为一周,一周后由管理者安排审核员进行跟踪验证,对于确有困难的,应至少完成纠正措施计划的编制,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十.记录整理及报告:

  由文控负责协助管理者代表对内审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并上报总经理,并由管理者代表上报管理评审。

  附件:审核计划、首末次会议记录、内审检查表、内审总结报告、纠正措施单等。

专项审计报告12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企业基础管理,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子企业或分支机构的清产核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企业清产核资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内容。

  第五条企业清产核资清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章清产核资的范围

  第七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企业进行清产核资:

  (一)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益,或者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的;

  (二)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严重资产损失的;

  (三)企业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四)其他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形。

  第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进行清产核资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

  (二)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

  (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特定经济行为必须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

  第三章清产核资的内容

  第九条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第十条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企业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清产核资要求进行分类排队,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价值重估是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企业在以前清产核资中已经进行资产价值重估或者因特定经济行为需要已经进行资产评估的,可以不再进行价值重估。

  第十二条损溢认定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企业资产损失认定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资金核实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第十四条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经重新核定后,应当作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评价企业经营绩效及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数。

  第四章清产核资的程序

  第十五条企业清产核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提出申请;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同意立项;

  (三)企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

  (四)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对有关损溢提出鉴证证明;

  (五)企业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及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

  (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对资金核实结果进行批复;

  (七)企业根据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结果批复调账;

  (八)企业办理相关产权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

  (九)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所出资企业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等产权重大变动需要开展清产核资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并负责委托社会中介机构。

  第十七条子企业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等重大产权变动的,可以由所出资企业自行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有关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的处理,按规定程序申报批准。

  第十八条企业清产核资申请报告应当说明清产核资的原因、范围、组织和步骤及工作基准日。

  对企业提出的清产核资申请,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经同意后批复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第十九条企业实施清产核资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指定内设的财务管理机构、资产管理机构或者多个部门组成的清产核资临时办事机构,统称为清产核资机构,负责具体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二)制定本企业的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三)聘请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

  (四)按照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五)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

  第二十条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以及所聘社会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一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主要反映本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清产核资的工作基准日、范围、内容、结果,以及基准日资产及财务状况;

  (二)按规定表式和软件填报的清产核资报表及相关材料;

  (三)需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等情况,相关材料应当单独汇编成册,并附有关原始凭证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四)子企业是股份制企业的,还应当附送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对清产核资损溢进行处理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社会中介机构根据企业清产核资的结果,出具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并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表;

  (六)其他需提供的备查材料。

  第二十二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企业报送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实,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的批复文件。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清产核资批复文件,对企业进行账务处理,并将账务处理结果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企业在接到清产核资的批复30个工作日内,应当到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涉及企业注册资本变动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清产核资的组织

  第二十五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或者交办的企业清产核资组织工作。

  第二十七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企业清产核资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全国企业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和办法;

  (二)负责所出资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所出资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并对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进行核实;

  (四)指导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第二十八条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企业清产核资中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依据国家有关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的工作程序,负责本级人民政府所出资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出资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并对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进行核实;

  (三)指导下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四)向上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十九条企业清产核资机构负责组织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相关资料,根据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清产核资批复组织企业本部及子企业进行调账。

  第三十条企业投资设立的各类多元投资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由实际控股或协议主管的上级企业负责组织,并将有关清产核资结果及时通知其他有关各方。

  第六章清产核资的要求

  第三十一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企业清产核资的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的审核和资产损失的认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清产核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把关,依法办事,严肃工作纪律。

  第三十二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企业清产核资情况及相关社会中介机构清产核资审计情况进行监督,对社会中介机构所出具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检查。

  第三十三条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应当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通过核实“家底”,找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便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第三十四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清查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

  企业清产核资申报处理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第三十五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应当认真清理各项长期积压的存货,以及各种未使用、剩余、闲置或因技术落后淘汰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并组织力量进行处置,积极变现或者收回残值。

  第三十六条企业在完成清产核资后,应当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强化内部财务控制,建立相关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进一步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企业清产核资中产权归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可以在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行申报产权界定。

  第三十八条企业对经批复同意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应当加强管理,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积极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当在清产核资中认真清理各项账外资产、负债,对经批准同意入账的各项盘盈资产及同意账务处理的有关负债,应当及时纳入企业日常资产及财务管理的范围。

  第四十条企业对清产核资中反映出的各项管理问题应当认真总结经验,分清工作责任,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应当建立健全不良资产管理机制,巩固清产核资成果。

  第四十一条除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企业以外,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须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认真核实企业的各项清产核资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对企业资产损溢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损溢确定标准,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合规评判,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鉴证证明。

  第四十三条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企业和个人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的正常执业行为。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工作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力,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企业及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根据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有关清产核资各项工作的底稿,以备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违反本办法所规定程序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重新开展清产核资。

  第四十六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有意瞒报情况,或者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

  第四十七条企业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在清产核资中,采取隐瞒不报、低价变卖、虚报损失等手段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企业负责人对申报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

  第四十九条社会中介机构及有关当事人在清产核资中与企业相互串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鉴证材料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进行审核过程中,造成重大工作过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二条各中央部门管理的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实施前的有关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规章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专项审计报告13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是指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推进我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围绕我市“一个中心、四大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坚持择优支持、突出重点、效率优先、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资金支持方向和安排方式

  第四条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主要支持:

  (一)节约降耗、清洁生产方面。重点支持技术先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节能、节水、节材、减污方面的技术、产品研发及推广项目,重点支持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确定的燃煤锅炉和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中的重大项目和示范项目;

  (二)环保产业方面。重点支持环境保护产品、洁净产品生产及环境保护服务重大项目;

  (三)资源综合利用方面。重点支持具有示范意义的废渣、废气、废水等资源化利用、木材节约代用、海水淡化、中水回用、电子废弃物处理以及提高专业化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重大项目;

  (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重点支持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和氢能等开发利用项目;

  (五)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方面。重点支持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机构开展能源服务,开展发展前景广阔、推广价值较高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支持企业采用节能自愿协议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

  (六)获得国家、省政府支持需要地方配套的项目;

  (七)循环经济法律法规宣传、技术知识培训、学术研讨、交流、相关展览等;

  (八)开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相关经费;

  (九)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五条对企业节能、节水、节材、清洁生产、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推广和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实际投资总额给予不超过6%的.专项补助,重点项目和重大示范项目按照实际投资总额给予不超过10%的专项补助,单项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第六条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的相关项目,按照其项目达产后2年的实际节能效益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5%,单项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其中补助资金的80%补助给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的20%补助给服务接受单位,第七条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本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一般不再予以安排。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八条申请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能源管理制度完善;

  (三)企业重视循环经济工作,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按时实施;

  (四)项目投产后社会示范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

  (五)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第九条申请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的资质,其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

  (三)具备实施相关项目的技术实力和保障;

  (四)熟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国家(行业)标准;

  (五)对所实施的项目有相关的培训能力;

  (六)在合同能源管理方面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章申报和审批程序

  第十条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申报和审批应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十一条申请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所在区、市、县(先导区)主管部门审核后,与当地财政部门联合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经委,同时抄报市财政局,市直企业可直接上报。

  第十二条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原则上每半年申报一次。

  第十三条申请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书;

  (二)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三)企业基本情况表,包括经营范围、主要产品、生产技术、职工人数等;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落实或已投入项目的资金有效凭证(包括贷款合同及银行资金到账凭证等);

  (六)节能篇(章)评估报告;

  (七)项目产品(技术)鉴定书;

  (八)项目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九)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申请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机构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书;

  (二)机构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

  (三)机构基本情况表;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五)项目基本情况表;

  (六)项目产品(技术)鉴定书;

  (七)项目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八)与接受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

  (九)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五条市经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专家对所申报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企业实施项目的能力等进行综合论证,根据评审鉴定结果最终确定支持的项目及支持额度,提出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报请分管市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资金计划由市经委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市财政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资金。

  第五章职责分工

  第十七条市经委承担以下职责:

  (一)提出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年度预算;

  (二)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查和认证;

  (三)会同市财政局提出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安排意见;

  (四)监督检查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五)编制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年度决算;

  (六)会同市财政局对循环经济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八条市财政局承担以下职责:

  (一)核批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年度预算;

  (二)会同市经委组织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查和认证;

  (三)会同市经委审核并拨付循环经济专项资金;

  (四)监督检查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五)审批年度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决算;

  (六)会同市经委对循环经济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应单独设账、单独核算,保证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单位每月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经委、市财政局上报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竣工投产后,提供经相关机构审计的决算报告。

  第二十条市经委、市财政局将不定期对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收回部分或全部资金、取消申报资格等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将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专项审计报告14

  1引言

  近一个时期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工作的政策法规,特别是20xx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4号)下发后,地质勘查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20xx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由国土资源部等四部委制定的《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xx―20xx年),我省国土资源厅等四部门随后制定和下发了《黑龙江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先后建立了国家和省级的地质勘查基金、国家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及其他多种形式的投融资渠道。全国每年地质勘查投资均在1200亿元左右,其中财政资金约120亿元。随着国家对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需求量的增加,各级政府还将不断加大对地质找矿项目和地质科研项目的资金投入。本文通过对国家出资地质勘查项目(以下简称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化的初步研究,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以期对加强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制定相关监管政策提供有益参考。

  2加强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性

  国家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是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各地勘查行业主管部门,是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管理的执行部门,分别对地质勘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尤其是随着国家对地质勘查项目投入的不断增加,地质行业涉及的资金数量也越来越多,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资金管理的难度在不断加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加强地质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相关部门只有对地质项目的资金管理给予足够重视,增强地质勘查单位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才能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避免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的浪费和流失,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更好地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促进我国地质找矿工作的顺利开展。

  3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31资金来源分散,多头管理

  就目前而言,地质勘查项目投资渠道有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资金、国家级矿产资源补偿费、各省级地质勘查基金、省级矿产资源补偿费及财源专项资金等。另外还有部分基础性地质研究项目,可以利用各级发改、科技部门的技改、创新和科研等资金渠道立项。还有部分地勘行业主管部门自主设立的公益性项目投资渠道。

  32预算编制标准不统一

  黑龙江省20xx年制定的《黑龙江省地质勘查预算定额》,现在仍在使用。这些预算标准,采用的预算参数、取费额度和预算方法均有所不同。针对相同的项目,采用不同预算标准作出的预算,额度相差多少不等,没有统一的评价依据和可信度。地勘单位在编制项目预算时,要根据所申报的资金渠道选择不同的标准。如果某一个渠道没能被受理,申报其他渠道时就要重新编制预算。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往往一无所获。

  另外,预算编制参数的选择不科学,以《黑龙江省地质勘查预算定额》为例,定额选择过细,定额数据来源无从考核,不能实行动态化更新,使预算编制增大了工作量,预算结果的.可信度不高。

  33项目资金管理混乱

  地质勘查项目经费大都是由政府无偿拨款,管理方式采用项目实施单位自主负责制。这虽然有利于项目实施单位合理地进行项目运作,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机制,项目资金很难管理。一方面,地质勘查项目由于探矿工程施工受季节和施工条件影响,具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另一方面,各地勘单位对项目野外施工多实行承包制,其内部财务管理与野外施工管理工作脱节,无法辨别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再加上各单位经费管理的行政化倾向,项目资金与工程质量和实际找矿效果不相匹配,无法从项目管理角度对资金管理进行监督。

  34项目实施效果普遍不好

  地勘单位在申请项目时,重创收轻成果。很多是为了通过项目增加创收,项目申报前的调研和野外现场踏勘工作严重不足,对以往资料的分析研究工作也是浮皮潦草。很多项目虽提出了立项依据,但预期的可靠性和针对性很差,往往实施后一无所落。项目资金监管效能的不完善,使国家资金大量被浪费,而地质找矿效果却不好。

  35缺乏项目竣工决算与审计

  项目竣工决算与审计,是项目监督管理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对资金使效果进行评价的最重要的环节。而目前的项目竣工资金管理方式,大多采用结算汇报的形式,缺少竣工决算和审计过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资金预(结)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项目工作结束或终止,项目单位应编制项目结算,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结算汇报的内容为结算编制说明与结算表。没有要求项目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告,也没有规定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黑龙江省国土资源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土资源项目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完工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并按规定提交项目资金审计报告。这一规定十分笼统,决算和审计报告均要求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供,无监督的可操作性。没有制定详细的竣工决算编制、评审和审计等制度。目前国内只有内蒙古和新疆等少数地方,制定了地质勘查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和审查制度,大多数国家资金渠道均没有决算和审计程序,对项目资金的最终使用效果缺少结论性评价。

  4地质勘查项目资金规范化管理的对策

  41统一预算标准,规范预算编制

  制定国家统一的地质勘查项目预算标准,制定强制性的地质勘查项目预算编制规范,使预算编制具有可操作性。预算标准中所采用的参数和定额,应在全国范围内适用。不同地区不同矿种可根据地区和矿种调整系数进行调整,且随着市场物价指数的变化按年度进行更新。所有地勘单位应采用相同的标准编制项目预算,不同项目类别所侧重的工作手段,可以在标准中根据实际情况取舍。这既能保证项目预算的可操作性,又能提高预算的可信度。

  42实行过程监控,提高使用效率

  建立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的跟踪管理制度。项目主管部门应负责管理和协调各类地质勘查项目的资金使用。条件具备时,对各类地质勘查项目均可实行监理制度。项目的日常质量监督和野外工作验收应与资金使用情况同步,实行统一管理。项目野外验收的专家应尽可能参与成果报告和资金决算的审计工作。项目成果报告的评审应与项目资金决算审计同步进行。

  43规范竣工决算,加强项目审计

  建立健全统一的地质勘查项目竣工决算与审计制度,制度项目决算报告编制、评审和审计规定。组建专业的项目决算评审审计专家队伍。地质勘查项目完工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制竣工决算报告。没有按要求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的地质勘查项目,主管部门不予组织竣工验收,对下一步项目申报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竣工决算报告应当依据经批准的设计、预算、完工结算、财务会计核算、工程质量评级报告、野外验收报告、项目成果报告及有关政策文件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应与项目会计核算基础资料相一致,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决算报告应由翔实的编制说明和专业的决算报表组成。决算报告应首先进行审计,审计情况经确认后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组织由各专业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经审计的决算报告进行评审,连同项目成果报告评审通过后,项目方可进行最终验收汇交。项目原始资料、成果报告和决算报告应统一汇交。

  项目决算环节的审计和评审,是核实和评价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浪费给国家造成损失的必要程序。

专项审计报告15

  一、前言

  根据相关法规和制度规定,对于使用专项资金的情况进行审计是必要的,这也是保障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避免浪费和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本文旨在提供一份审计报告模板,以供审计机构或相关机构参考使用。

  二、审计对象

  本审计报告模板适用于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或项目。

  三、审计内容

  1. 专项资金来源和用途情况的审计

  对于专项资金的来源和用途情况的审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资金来源及拨付情况:审计对象要求提供所有来源于政府、企业、机构等渠道的资金流向情况,并对专项资金的拨付情况进行核对。

  (2) 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对象要求提供所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对使用资金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核实,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浪费等情况。

  (3) 资金管理情况:审计对象要求提供所有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并对资金管理制度是否规范、是否有完整的纪录管理制度、是否存在风险等情况进行核查。

  2. 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审计

  对于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审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目标的达成情况:审计对象要求提供所有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目标及目标达成情况,以此评估专项资金的效果、合规性等情况。

  (2) 项目经济效益的评估:对于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应当评估其经济效益,包括对于当地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贡献,以此评估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

  (3) 相关风险评估与管理:评估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时,还需要考虑相关风险的评估与控制,了解风险管理是否得当、是否需要提出建议等。

  四、审计结论

  基于以上审计内容的检查和评估,我们得出针对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或项目的审计结论:

  (1) 如果审计结果表明效果良好、合规性高,那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给予肯定。

  (2) 如果审计结果表明存在问题、使用不当,那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相应问题,并给予建议改进。

  (3) 对于严重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五、结语

  上述审计报告模板旨在提供一个基础框架,以供审核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参考。实际审计工作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可靠,最大限度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供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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