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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总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时间:2024-10-10 13:56:16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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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总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下面是关于张家口市总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欢迎阅读。

张家口市总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 “解放思想、担当实干”的总要求,紧紧围绕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各项决议,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尖锐等突出问题,全面贯彻依法理财,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切实加强收支管理,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据快报统计(下同),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1.83%,同比增长5.73%(可比增长9%),圆满完成了年初人代会确定的可比增长8%的目标任务,收入总量和增幅均排在全省第7位,与上年持平。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1.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83%,同比增长17.91%。 其中: 民生领域支出达316.95亿元,占全部支出的80.99%,较上年提高1.54个百分点。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61.7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9.99%,同比下降33.40%。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68.72亿元, 为调整预算的94.7%,同比下降25.77%。收支下降主要是受土地成交量持续低迷影响,土地出让金收入相应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3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22%。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3亿元, 为调整预算的93.81%(按《预算法》要求,我市于2015年首次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没有上年对比数据)。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5.41亿元,为预算的100.68%,同比增长5.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3.53亿元,为预算的105.01%,同比增长15.42%。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1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07%,同比下降0.57%。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2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9.27%,同比增长4.83%。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7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87%,同比下降75.8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3.5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6.89%,同比下降67.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1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8.11%。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8.31亿元,为预算的102.12%,同比增长3.3%。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7.55亿元,为预算的105.33%,同比增长13.41%。

  (三) 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情况及2015年预算执行成效

  一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认真执行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常委会各项决议,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严格预算执行,全面推进依法理财。认真落实《预算法》和《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本级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预算体系不断完善,政府收支更加完整。积极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确立了以“部门职责—工作活动—预算项目”为新型预算架构的绩效预算管理机制,首次在预算编制中引入绩效预算审核管理,实现了绩效与预算的有机融合,强化了预算资金绩效约束和绩效管理要求。加大预决算公开,全面公开了市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市直部门预决算公开率达到100%。

  ———坚持开源节支,确保经济运行平稳。强化收入征管,建立完善重点建设项目税收监控机制、综合治税联席工作机制、国地税联合办税管理机制等长效机制,联动管控能力得到加强,深入开展多行业税收专项治理, 清缴入库税款13.59亿元,较上年增长36.17%。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全年累计争取上级各类资金221.87亿元,同比增加27.87亿元;争取国家债券资金89.3亿元,年节约融资成本5.2亿元,有效缓解了县区财政困难。全面清理财政专户,认真盘活存量资金,切实减少暂付款规模,确保了资金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推进厉行节约。

  ———落实惠民政策,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以民生为重点,优先保障涉及民生的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积极筹措资金,全面落实工资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等政策;围绕提标扩面,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力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围绕强农惠农,积极落实支农政策,争取落实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资金3.03亿元,较上年增长13.45%,用于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整合涉农资金13.56亿元,实施产业扶贫,加快农业现代产业园区和项目建设,夯实农村农业发展基础;围绕教育提质,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筹措资金11.6亿元,主城区教育布局调整、高中教育振兴、“全面改薄”、“蛋奶工程”和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一批教育工程项目得以实施;围绕城市品质提升,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落实资金4.49亿元,支持“三馆”建设、地质博物馆建设、文物保护、农村文化建设等事业发展。

  ———加大投入力度,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围绕“三大机遇”,在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申办筹办冬奥会、建设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方面,加大政策争取和资金投入力度,统筹资金4亿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监控能力建设等项目;争取省级资金8亿元,支持京张联合申奥前期宣传、调水工程、廊道绿化、规划设计等项目建设;统筹资金32.16亿元,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和新能源交通项目建设。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筹集落实资金12.08亿元, 支持工业转型升级、传统产业技改扩模和商贸物流业、电子商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创新支持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围绕激发经济发展活力,积极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在全省创新推出 “政银保”融资模式,建立保险保费补贴及风险补偿机制,以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信用入保、保单抵押的方式,撬动发放贷款7000多万元,解决中小企业创业融资难、无抵押的困难。这项工作得到财政部的肯定,并在全省范围推广。支持大创园、高创园基地建设,为创新创业搭建平台;通过财政贴息,推动股权投资基金运作,引导产业集聚和园区建设; 大力推进PPP项目实施,加大与农发行、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力度,积极建立PPP项目引导基金,通过认真征集、筛选、推介,桥西区集中供热项目纳入财政部首批PPP示范项目并落地实施;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全市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达134项,购买内容涉及基本公共卫生、居家养老、河道清淤等11大类,资金规模达到3.87亿元。

  ———规范财政运行,不断深化财政改革。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债务管控、财政监督等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深入。积极落实《预算法》,出台了《关于深化财政改革总体实施方案》(“1+8”改革方案),市县财政改革有序推进;积极推进电子化支付改革试点,县区国库集中支付规范化改革稳步推进;完善出台了《张家口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意见》,集中开展了政府性债务筛选甄别,努力化解存量债务;规范政府债务举借渠道和方式,最大限度置换存量债务,有效地防范运行风险;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监督、财政绩效监督的力度和范围不断扩大。

  各位代表,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回顾过去的五年,面对国际、国内复杂的经济形势,遇到的困难前所未有,经受的考验前所未有,经过全市各级各部门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全市经济实现了持续健康发展,财政经济保持了平稳运行。五年来,财政综合实力大幅提升, 全市全部财政收入由2010年的144.8亿元提高到230.68亿元,年均增长9.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0年的62.4亿元提高到133亿元, 年均增长16.3%;全部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由2010年的14.99%提高到16.8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010年的181.7亿元提高到391.3亿元,年均增长16.5%。五年来,社会民生事业得到持续改善,全市用于民生事项的支出由2010年的130.83亿元提高到316.95亿元, 年均增长19.36%,养老保险、城乡低保、优抚解困、社会安全、就业再就业等投入快速增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五年来,争取资金力度不断加大,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由2010年的110.27亿元提高到221.87亿元,年均增长15.01%,其中争取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6.2亿元,并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市域全覆盖,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五年来,财政管理改革全面推进,支持方式不断创新,财政政策导向更加有力。财政体制、绩效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综合治税、债务管控等改革进一步深化,工资、养老保险制度等改革稳步实施,财政管理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十二五”时期财政经济扎实稳步推进,是市委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鼎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攻坚克难的结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经济运行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增速低位运行,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个别县区财政运转困难,偿债压力较大,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全面深化财政改革任务艰巨,特别是推进基层改革还面临不少困难;有的部门依法理财意识亟待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和监督仍需加强。这些问题既是各界关注的热点,也是财政工作的难点,我们将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创新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借力“三大机遇”加快发展的关键之年,编制执行好2016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改革管理工作,对推动全市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绿色崛起意义重大。

  根据今年形势和改革要求,2016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解放思想、担当实干”总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着力转方式、守底线、补短板、防风险,深入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积极转变财政支持方式,致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主动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为我市“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预算编制过程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协调衔接,在预算安排上突出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发展资金更多通过争取上级支持、用活财政政策、运用市场手段等方式解决。二是强化保障、厉行节约。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围绕全市工作重点,着力支持民生项目和重大政策的落实,保障各部门事业发展必需的合理支出。同时,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行政性支出。三是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用好用足国家各类预算管理改革政策,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严格控制结余结转,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最大限度缓解支出压力。四是改革创新、绩效导向。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加大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评估后补助、财政贴息、PPP、竞争性分配等模式,重点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效应。改进预算控制方式,编制三年中期规划,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2016年全市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38.23亿元,可比增长8%。这个目标是与全市经济发展预期增幅相适应的,既考虑了2016年经济下行压力和国家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影响,也考虑了“三大机遇”带来利好效应的逐步释放,同时兼顾保障落实各类民生政策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全市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 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调入资金等235.2亿元,收入总计373.43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70.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4.57%,再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63亿元, 支出总计373.43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安排108.31亿元,增长5.18 %。支出预算安排103.34亿元,增长0.36 %;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97亿元,支出总计108.31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收入安排1515万元,下降71.55 %,主要是县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减少。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支出安排1515万元。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收入安排179.94亿元,增长43.23%;加上动用上年结余1.56亿元,收入总计181.5亿元。支出安排164.65亿元,增长30.16%(增支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提标、基本医疗保险提标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加上年终新增结余16.85亿元, 支出总计181.5亿元。

  以上收支计划安排是预期性的,待各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我们将及时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2016年市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收入预算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49.33亿元,主要包括:

  ①市本级收入预算安排54.45亿元。

  ②税收返还收入8.25亿元。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上年预算执行情况,中央、省税收返还收入预计8.25亿元。

  ③上级提前下达市级转移支付收入71.72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7.1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4.54亿元。

  ④县区上解收入2.73亿元。

  ⑤调入资金3.23亿元。 (全部为2013—2014年存量资金)

  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75亿元。

  ⑦地方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2亿元。

  (2)一般公共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49.33亿元,主要包括:

  ①市本级安排支出93.25亿元。 其中:市级财力安排支出71.8亿元,上级提前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0.4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0.97亿元。

  ②上解省支出2.71亿元。

  ③对县区税收返还支出1.94亿元。

  ④对县区转移支付支出51.43亿元(已提前下达县区,列县区支出)。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6.0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5.3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32亿元。主要包括:车辆通行费10.5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65亿元,城市公用附加等其他各类基金收入1.17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32亿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6.37亿元,主要用于土地收储、保障房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支出。交通运输支出10.5亿元,主要用于高速公路养护、运营、还贷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55万元,主要用于散装水泥、墙体材料专项支出。其他支出3783万元,包括社会福利、体育事业等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5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1500万元,全部用于市公交公司交通运输设施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共六项保险基金预算。2016年,市级六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11.11亿元,当年支出99.4亿元,结余11.71亿元。

  (三)市本级重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市级支出预算,在保障人员和基本运转支出的基础上,重点安排支持以下五个方面:

  1.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方面坚守民生底线,突出保障政策落实。安排资金18.44亿元,重点落实国家关于社保、就业、医疗、住房等相关政策,实施基础养老金、医疗保险提标扩面,健全低保优抚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完善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及养老体系,推进公租房及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另一方面,夯实公共服务基础,促进民生改善。一是安排资金9.08亿元,重点改善办学条件,继续推进教育布局调整和振兴高中教育工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二是安排资金2.54亿元,支持疾病预防控制和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三是安排资金1.91亿元,通过金融租赁、三年滚动预算等方式,支持电视台高清频道及转播车购置、“三馆”等文化项目建设;四是安排资金2.82亿元,继续推进“平安城市”建设,积极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和国家安全城市。

  2.突出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农村加快发展。统筹资金9.54亿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落实各项脱贫惠农政策。其中:安排资金0.65亿元,通过搭建融资平台,引入金融和社会资本,拓展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渠道;安排资金0.5亿元,建立现代农业园区资金平台,撬动金融资金投入;整合现代农业发展资金3.82亿元,扶持农业龙头项目和新型农业主体,引导发展特色产业,进一步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整合扶贫专项资金2.12亿元,投入我市确定的扶贫重点工程,带动贫困人口稳定增收,确保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安排惠农措施资金2.45亿元,支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落实农村综合改革、综合开发、财政奖补、粮食补贴、农畜技术推广等各项惠农政策。

  3.着力推动生态治理,突出绿色发展优势。围绕“生态经济”发展战略,加快绿色、低碳张家口建设,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共安排资金25168万元。一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安排资金416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960万元),用于加强黄标车淘汰治理,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淘汰污染锅炉,落实洁净型煤补贴政策,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新能源替代升级战略。二是加强水源保护及绿化造林,安排资金13406万元,用于开展清水河、洋河治理,开展水源地保护及地下水超采治理,推动林场建设及防火保护,实施气象服务及退化林分改造项目,继续推进增绿添彩工程。三是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及保护修复,安排资金760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1000万元),用于地方煤矿关闭补贴、尾矿库整改、地质灾害防治、农村环境治理等,推进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4.着力促进民生改善,落实各类改革政策。坚持民生优先,按照各类民生政策要求,加大财政资金倾斜力度,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红利”,共安排资金137756万元。一是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安排20910万元,推进社保扩面提质,实现城镇和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提高城镇医保及新农合补助标准,努力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安排8302万元,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继续完善对各类困难群体的救助政策,不断提高救助水平和城乡居民收入。二是推进重大民生工程。安排659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500万元),完善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和残疾人康复保障,重点支持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伍军人就业创业、残疾人康复及就业等问题。安排2862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8329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工程建设。安排资金2967万元,用于社区基层建设及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等支出。三是落实国家计生政策。安排1153万元,实施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开展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等。四是落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安排资金69200万元,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公车改革。

  5.着力落实惠农政策,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坚持财政支出向“三农”倾斜,支持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现代农业更快发展,共安排资金21605万元。一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安排4124万元,促进奶业、葡萄、蔬菜、张杂谷等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支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和集约化。二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安排6050万元(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持重点片区农村环境面貌改造提升,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中心村改造。安排616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安排545万元),大力推进以水利建设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业节水灌溉、农村饮水安全等水利工程。三是助力扶贫攻坚及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安排5269万元,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粮食补贴、蔬菜等产品补贴政策,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开展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落实蔬菜补贴、动物防疫等政策。

  6.着力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局面。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各类社会事业发展,共安排资金82255万元。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安排资金40965万元,推进教育布局调整及振兴高中教育工程,加强主城区教育标准化建设,实现教育均衡化发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以及国家各项奖、助学金等政策,为创新发展提供软环境支撑。二是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875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935万元),努力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完善社区、乡村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三是加大文化体育领域投入。安排12568万元,支持“三馆”建设,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扶持,继续推动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和文化项目建设,加快建成覆盖城乡、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保障各类体育赛事,发展群众体育,助力申奥。四是提高公共安全水平。安排1794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1400万元),继续推进基层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重点支持城市智能管理系统工程、消防战勤保障工程等项目,实施“护城河”工程,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平安城市建设。五是促进市场监管建设。安排资金2026万元,加强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促进食品药品安全市县创建,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三、认真做好2015年预算管理工作

  2015年新《预算法》正式实施,对预算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将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努力完成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

  (一)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促进财政稳健运行。认真分析研究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财政运行的新趋势、新特征、新动力,大力促进创新驱动,优化经济结构, 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收入可持续性。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税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研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推进三年财政滚动规划和部门滚动规划管理改革,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盘活各领域财政存量资金,提高使用效益,缓解财政收支困难,使积极财政政策更好发力。清理规范各类税收优惠政策,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控机制,有效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二)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全面推进依法理财。严格落实《预算法》,以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将财政运行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挂钩的机制,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根据需要可以优先保障。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一些必须出台的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规范预算变更,部门预算严格按照科目执行,切实减少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项目间预算资金调剂。定期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对结转两年以上的政府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投向民生改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三)完善透明预算制度,切实规范理财行为。按照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府预算管理制度要求,对现行预算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和完善。深化绩效预算改革,加快推进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评价结果作为制定财政政策、安排年度预算、编制三年滚动规划、调整支出结构的重要依据。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严格公开时限,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使政府理财行为和资源配置结果晒在阳光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政府管理效能提升。

  (四)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激发增长新动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财政资金杠杆调节作用,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大力推进股权投资、政府购买服务、PPP、“保险+信贷”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评估后补助等投入模式,支持重点产业、创新驱动、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等领域加快发展,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改革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式,引入竞争机制,将财政资金分配从单项定向审批安排转向多项选拔性审批安排,并结合拨改投、拨改保、拨改补、拨改奖、拨引贷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使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好地改善民生、保障重点、促进发展。

  (五)强化落实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大力推进财政源头预防腐坏治理,把厉行节约的各项制度和要求体现到财政工作具体环节,扎紧制度笼子。严格执行全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及市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积极推进公车改革,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责任。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开拓创新、锐意改革,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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