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建设自查报告
乡镇建设自查报告 1
根据xx办发2011106号《xxx2011年行政效能考评工作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我xxx中心于8月16日对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开展自查基本情况
在自查工作中,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均认真结合窗口(单位)工作实际,即查存在问题是否理清、制度建设是否完善、行政管理是否到位、机制体制是否健全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确保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态度不够端正,没有正确对待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没有深刻认识到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2、宣传力度不够大,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参与率、知晓率不够高,没有对照“实施方案”及时安排,缺乏主动性、积极性。
3、xxx中心大厅的.场地设施还有待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整改措施
1、突出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建设的认识,从提高机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入手,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开展专题学习,积极提高干部的服务水平和办事效能。
2、完善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一是完善服务制度建设,确保服务承诺的实现;二是强化服务过程监督,建立以限时办结率、当事人满意率为主的考核体系;三是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等内容的服务体系。
3、强化监督机制,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照行政效能建设的各项要求,组织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并听取意见,切实找准存在的问题,推进行政效能建设。
乡镇建设自查报告 2
我镇辖9个行政村,96个自然屯。一个时期以来,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不到位,是群众农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导致农村村屯干部得不到群众认可的一个重要原因。去年以来,我镇按照全县统一部署,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坚持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服务经济的目的,扎实有序推进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现在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已经建成并正常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三资委托代理工作开民展情况
1、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我们从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入手,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和指导各村三资的清理、登记、公示、整改等工作。
2、积极宣传,发动群众。采取召开村屯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把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方法步骤和政策宣传到村屯,重点加强对村屯两级干部教育引导。
3、规范程序,严格操作。我们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6个程序进行,一个环节不缺,一个步骤不少,对村三资进行调查摸底。针对各村清理移交的帐务实行互审机制。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资产与实物相符、资源与面积相符;债权、债务、固定资产与总帐相互印证。
二、三资委托中心建设情况
1、镇政府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兴隆镇纪工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王树峰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建立了资金监管、资产资源监管两套工作流程;建立了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三种管理方式,并上墙公开。
3、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为服务中心解决了办公地点,并配齐了主任、副主任、专职总会计、总出纳员、资产管理员、资源协管员、记帐员各1名。
4、档案建设规范。统一签订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委托协议书;统一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文件档案和三资数据库档案(三资台帐);统一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处置呈报表、农村集体三资业务代理情况季报表和纠正违规处理农村集体三资情况统计表;统一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业务受理情况登记簿、农村集体三资查询情况登记簿、政策咨询情况登记簿和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登记簿。
5、制定了天增镇《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农村集体三资审计办法》、《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征用耕地补偿费使用监督办法》等制度。各种制度上墙公开,并设有群众意见簿和意见箱,确定了热线电话57580369。
6、制定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各岗位职责上墙公开,并有考勤管理和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7、建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网络监管平台,统一安装了谐农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软件管理系统,清查摸底和三资数据录入工作全部完成;三资管理工作经费列入了年度财政预算;统一开立了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银行账户。
8、为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配备了液晶电视。
9、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有中心主任办公室、中心综合办公室和专门的档案室,配置了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照相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等设备设施。
10、镇代理中心制做并悬挂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标牌。
三、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收到的成效
1、摸清了底数。截止目前,我镇已完成了9个村、96个自然屯的三资清理工作。对入帐现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资源进行了清理登记。清查的情况在村里显著的位置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已确认的资产、资源进行锁定,作为基数依据,严防资产资源流失,保持资产资源增值。
2、完善了工作机制。
按照边清理边完善的要求,我镇及时对村务公开、民主理财、资金审批、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了完善,不断健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为确保农村三资安全,我镇规定所有的`项目资金(包括农业项目资金、水利项目资金、减灾救灾资金等不在财政所帐户上的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经营性承包收入,必须先入三资监管中心帐户,再行分配使用。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必须有民主理财小组的人员到位认可盖章。在票据使用上,严禁私自购买使用规定以外的票据。违反者,一经发现,将作违纪处理。我镇还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规范了各类合同75份,标的额5.6万元,真正做到了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3、发挥了监管作用。
为切实搞好农村三资监管服务,在规范村级代管资金收支的同时,我镇加大对村级三资的监管力度。变被动为主动,将三资监管工作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事中监督为事前监管和预防,制定了《天增镇农村集体三资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转让、拍卖,房屋及道路等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管理。以此来规范农村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大宗产权的交易行为。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凡是村里购买在1000元以上的大宗物品,必须履行规定程序后进行申请,由三资监管中心进行审核评估后实行统一采购。招投标制度的阳光作业,堵塞了管理漏洞,消除了干部之间的隔阂和群众对村干部的猜疑,密切了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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