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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10-08 11:09:03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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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xx年,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1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依托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结合各类专项整治和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合理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科学制定消防监督抽查方案,认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和做法

  20xx年全年,大队共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74家(次)、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875家(次),发现火灾隐患1193处,责令改正664处,对85家单位进行了消防行政处罚,罚款1103700元,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和停止施工28家,行政拘留4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3家。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20xx年,大队始终推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的落实,成立了以分管消防工作副县长为组长,39个部门分管领导和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以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安吉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责任规定》,和《综治委成员单位消防宣传工作意见》,通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夯实了火灾防控的基础。根据本地区的火灾规律特点,于年初调整了本辖区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253家),制定了科学细致的消防监督抽查方案,对抽查的范围、分工和数量、时间、步骤及有关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并充分利用当地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公告,还提请党委、政府领导带领公安、经贸、安监、工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在重点节日重要时段检查消防安全工作。

  (二)注重结合,认真检查。在确定方案的基础上,大队结合重点保卫、专项治理、日常监督等各项工作,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是做好了与重要时期、重大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结合。在春节、国庆、五一等重大节日,采取错时检查、预约检查方式,对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监督抽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二是做好了与专项治理工作的结合。大队结合实际,将抽查工作贯穿到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消防产品等专项治理活动中。三是做好了与日常监督工作的结合,将监督抽查融入日常的开业前检查、举报投诉查处等工作中。

  (三)联合执法,加强指导。20xx年,大队进一步加强与县有关部门消防监督管理协同配合和信息互通机制,加大对社会面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全面实行消防工作函告制度,及时相互通报信息,共同开展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综合治理。大队与文广新局、住建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以全面抓好社会单位消防监督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典型就是年初对新天地装修材料市场的联合整治及范潭工业园区区域火灾隐患整治。大队针对一些乡镇、村(社区)对消防工作责任不清晰,存在工作不明确,不知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为彻底扭转这一现状,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大火灾危害,大队继续巩固去年在孝丰镇召开的“网格化”工作现场会成果,通过消防安全工作站、派出所消防工作办公室、村(社区)工作办公室运行机制,落实“网格化”工作人员,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无死角、无盲区。同时,明确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消防工作属地管理的责任体系、消防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突出抓好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工作站建设和推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责任要求,统一了消防工作文书格式,打破了长期以来以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贯彻文件的固有定式,“网格化”消防管理机制已经建立。

  (四)多警联动,督促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大队均严格督促指导单位落实措施积极整改,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于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难以整改的,及时按照程序书面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县公安局将消防工作纳入了派出所“打防控”责任考核体系,县督查大队将消防工作作为派出所日常工作督导范围,实行全方位、全时段管理。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县公安局专门出台了《安吉县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和《安吉县公安派出所消防业务工作考核标准》,对派出所消防业务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定期将派出所消防工作进展情况在网上公布。为加强派出所民警的消防监督管理水平,在县公安局的领导下,大队对派出所民警采取了会议培训、跟班作业、面对面指导和工作考核等形式加强对民警的业务辅导。20xx年,县公安局继续消防工作“两个一”机制(即每月确定一个专项行动的主题全警动员全面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督促社会单位抓好“四个能力”建设,每一个月开展一次消防工作例会,分别到各派出所辖区开展共同检查,并进行面对面的业务指导),各派出所成立了消防安全办公室,落实了专(兼)职消防民警,并配备了相应的基本消防监督检查器材。

  二、存在问题

  从20xx年的监督抽查情况看,消防安全状况总体呈现良好态势,但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一是部分单位未能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制定或未能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导致内部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管理混乱;二是一些单位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在消防安全上不舍得投入,火灾隐患整改不积极,固定消防设施失效、安全出口擅自上锁、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者值班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严重;三是一些单位没有按规定制定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安全灭火演练,导致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四是城市近郊、城乡接合部、乡镇农村的消防基础薄弱,“三合一”企业、出租房火灾隐患虽然经过大力整治有所好转,但流动性、季节性特点突出,容易反复回潮,整治难度大;五是多产权多业主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归属复杂,往往存在单位与单位之间、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相互推诿的现象,易造成失控漏管。六是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缓慢,特别是一些行业性单位如学校、养老院、政府机构等网上录入不全、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未有效落实。

  三、下一步措施

  针对上述情况,下一年,大队在消防监督抽查工作中,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突出抓好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继续结合“劳动密集企业”专项治理继续加强单位消防监督力度,以“三合一”、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控制室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的各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保持高压态势,制定长效机制。二是深化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提高重点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一企一档案”、“一户一档”的模式逐一登记造册,做到有责任书、有基本情况登记表、有单位平面疏散图、有日常检查记录的“四有”要求,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户籍化”管理档案,将本单位基本情况、每幢建筑消防安全基本信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录入互联网“户籍化”管理系统。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单位消防安全意识。在消防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对《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增强单位的消防法制意识,切实把“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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