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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范文
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比较健全,公正、权威的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已在全国普及,信用交易已成为其市场经济的主要交易手段,这样的国家通常被称为征信国家。在征信国家,信用管理行业的产品和服务深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意识强烈,注重维护信用,有着明确的信用市场需求。因此,征信国家的对外信誉较好,信用交易的范围和规模很大,可以获得更高的经济福利。
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范文一:
为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襄阳整体竞争力,我们抢抓社会信用建设有利时机,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序健康发展。
一、中央、省社会信用体系推进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编制完成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2014年6月,国务院发布实施了规划纲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原则,提出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领域34项具体任务。2014年12月,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对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指导意义。二是建立健全了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体系。2012年,国务院明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共同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部际联席会议共有36家成员单位。同时,国家发改委在财经司设立了信用处,专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工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是省发改委,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并于2014年将省信用办升级为常设机构,下设3个组,分别是信用信息管理组、信用建设综合组和信用环境建设组,每个组配备组长、副组长和成员。三是初步搭建了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20xx年6月,"信用中国"网站开通运行,网站将发布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地方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意见和规章制度和违法失信"黑名单"等不良信用信息,共收录1398万条信用记录。
目前,国家启动了"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先导工程"项目,加快建设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省信用办耗资1.5亿元,搭建全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将于年底前基本投入使用,并表示为了避免形成新的信息孤岛,各地市州不再单独设立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省信用办于11月30日,召开了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联络员第三次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信用信息汇集系统及信用信息归集等相关工作。四是建立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等,对诚实守信者予以激励和鼓励,对违法失信者予以惩戒和约束。省信用办及时将文件通知转发各地市州,组织开展信用建设工作。
二、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良好,进展顺利。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协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2014年3月,我市成立了襄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全市47个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我们设立了综合规划、信用法制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企业信用建设等10个专责小组,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合力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时,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正在筹备成立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常设机构,各地各部门也正在抓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重视、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组织编制专项规划。20xx年4月,《襄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襄政发[20xx]10号文件)印发实施,这是我市首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专项规划。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抓好规划落实,我们组织起草了《襄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襄政发[20xx]13号文件印发实施,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全市"三个一"改革范畴(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机构管监管、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组织开展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专题研究,为我市确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运行机制奠定了基础。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
建立联动监管机制。我们先后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对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联动监管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襄阳市诚信"红黑名单"制度》、《襄阳市诚信企业嘉许制度》、《襄阳市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襄阳市市场主体信用协同监管与约束实施意见》等相继出台,体现了部门联动惩戒的工作思路,对不同等级的失信行为实施分等级惩戒,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市场主体,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组织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等12家单位召开了全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研讨会,联合签署了《襄阳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采取限制高消费、市场准入、银行限贷等信用惩戒措施。以市信用办的名义转发了省信用办《关于印发<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明确了联合惩戒的范围、对象、惩戒措施、责任部门,有利于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市工商局制定的《襄阳市市场主体信用协同监管与约束实施意见》提出了中肯的意见,部分意见被采纳,建立了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对违法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组织开展信用信息"双公示"。以市信用办的名义,向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县(市)区政府转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建立了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联络员制度,将定期收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内容,在"诚信襄阳"网站公示。
三是梳理数据基础,"襄阳信用网"初步建成。
做实"诚信襄阳"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其中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公共服务平台是硬指标,由于省信用办明确表示地方不再单独建设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我们多次配合市文明办开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做实"诚信襄阳"网。我们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开辟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栏,聘请专人设计了"襄阳信用网",全面梳理数据基础,调整数据目录,开通了工作动态、信用公告、诚信红黑榜、金融征信、组织领导等栏目,坚持定期更新栏目内容,逐步完善企业信用查询和重点人群查询功能。并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向市直各部门发通知,请各部门将涉及的信用信息收集上报,在"诚信襄阳"网站公示。目前,"襄阳信用网"正在加大与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企业和个人失信黑名单信息及时公开和曝光,已成为我市信用信息发布的窗口和诚信襄阳的展示平台。加强与金融部门对接。我们在建设汉江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中积极作为,多次参加市金融办组织的金融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座谈会,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搭建与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桥梁。加强与人民银行金融征信库对接,及时掌握基础底数,对接上报个人公积金缴存信息等。为营造市场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组织市工商局、市广播电视台起草了《关于在全市开展评选诚信企业的活动通知》,拟联合发文后在全市举办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届时广播电视台将全程跟踪播报。
四是创新方式方法,襄阳高新区试点示范工作稳步推进。
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市积极争取襄阳高新区列入了全省信用体系建设区域综合性试点。根据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要求,我们突出襄阳特色,结合高新区学习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了襄阳高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统筹推进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征信系统建设,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重点探索信用建设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努力实现社会信用信息的联动综合运用,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示范。高新区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2014年12月,高新区启动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经过公开招投标,信用信息平台规划设计工作由北京航天世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实施,造价36.2万元。20xx年上半年,高新区对该公司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2次专家认证,并提交高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讨论,待该规划设计方案完成后,将根据方案对外公开招标平台建设单位。
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涵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府的重视和参与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前提,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抓好省信用办第三次联席会议精神落实。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省领导小组联络员第三次工作会议的精神,扎实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制定部门和行业的信用建设具体实施意见,加大诚信文化宣传力度,积极培育诚信道德,在全社会形成"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道德风尚。
二是充分发挥综合试点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高新区"三个一"改革经验,积极营造公开、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性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民生等需求,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引进和设立独立于市场交易双方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建立以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为对象的征信系统,根据市场需求对外提供专业化的征信服务。建立和完善失信惩戒和和守信激励机制,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对失信主体纳入行业"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三是加快探索对信用信息的应用。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探索和扩大信用档案和信用报告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等领域的运用,探索建立采信第三方信用产品和服务的制度安排,促进信用信息产品应用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实施绿色通道等便利措施,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约束。按照信用等级评价对企业在市场准入、货物通关、贸易管理、金融业务、资质评定和资源分配等方面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企业法人、自然人等市场主体可以通过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信用信息,了解交易对象信用状况,鼓励市场主体自觉提升自身信用。
四是培育壮大知名专业信用机构。第三方信用评价及信用监督工作能够有效遏制失信行为的发生,要进一步引入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参与信用评价,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资格预审、评标的重要依据。对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给予扶持指导,帮助其做大做强,推动其成为全国性和区域性的专业服务机构龙头企业,提升影响力。同时,鼓励成立全市信用信息协会,助推全市社会信用建设。
五是加紧申报筹备信用建设常设机构。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加紧筹备成立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常设机构,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明确一位政府领导和联络员,及时加强与省信用办联系沟通。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快建立相应的社会信用体系管理机构,落实经费保障,确保专职工作队伍,扎实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范文二:
诚信是立身之本,是立国之基,诚信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为了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徐州”,20xx年8月下旬,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公方泉副主席带领下,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重点围绕企业诚信)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经贸、工商、税务、质监、金融等部门的情况介绍,并实地考察了久隆集团、泉山区信用担保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委员们一致认为: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个人失信,害及他人;企业失信,经营衰败;社会失信,则人人自危。如果政府失信,则法制难行,权威不立。当前,我市在信用建设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不仅影响了我市的投资软环境,而且直接阻碍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徐州”势在必行、刻不容缓。针对存在的问题,委员们坦陈直言,献计献策,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市诚信体系建设的现状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市各级有关部门从改善徐州投资软环境入手,相继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为我市的信用体系建设做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诚信宣传逐步开展。全市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促进了公民诚信教育;税务部门开展了“诚信纳税,利国利民”的宣传活动;质监部门开展了“诚信建设看窗口”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金融部门在《徐州日报》刊发了诚信教育专版,举办了诚信有奖征文活动;我市1200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联合发出倡议,倡议我市企业塑造“重约守信”良好形象;宣传、经贸、工商、物价等部门也联合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以塑造我市商贸流通业新形象。这些活动的开展,都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信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为加强对企业信用的管理,工商部门成立了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围绕企业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誉状况、失信记录等情况开展工作;税务部门成立了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委员会,对企业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等信用情况进行征集、管理;金融、质监、法院、海关等职能部门也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了专门的收集与管理。20xx年7月,市工商局、经贸委等17家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徐州市共建企业信用工程管理体系的意见》的文件,初步建立了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的定期交流、信息共享制度。市质监部门不断加大对“制假售假、以假乱真”等失信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市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办公室加强了对失信企业的惩处力度,使全市逃废债余额比去年下降了82.7%;工商部门对市场中的失信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治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交易秩序,为企业创造了较为公平的竞争环境。
(三)信用服务更加广泛。工商部门坚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确认活动,建立了企业登记查询数据库,为社会公众提供企业信用信息。为了更好地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信用中介服务业稳步发展。目前,全市已成立了9家信用担保公司,为近100家企业担保贷款200多笔,累计贷款金额2.88亿元,没有出现代偿和追索现象。其中,泉山区私营个体担保公司已被国家经贸委确定为第三批国家级信用担保公司试点单位。
(四)政府诚信形象渐入人心。按照“规范、高效、廉洁、便民”的宗旨,20xx年10月市政府挂牌成立了行政审批中心,26个部门涉及365个行政审批项目进行集中审批,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市级机关各部门积极投身改善投资软环境建设,连续两年主动接受群众民主评议,征求群众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诚信形象。
二、制约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诚信失缺、道德失范的现象在某些行业和部门还表现得比较突出,信用不良仍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
(一)失信现象屡禁不止。主要表现为企业制假售假、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虚假合同、价格欺诈等,这些问题涉及到企业、个人,甚至少数政府部门。如20xx到20xx年全市共查缴偷逃地税税款9339万元;20xx年初,全市逃废金融债务企业有1248户,金额高达45亿元,占全省逃废债余额的20%以上,是全省的“重灾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单位先后两次致函市政府,要求立即纠正贾汪铜牛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等七家典型企业的逃废债行为,逃废债已给我市的投资融资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经济欺诈现象也较为严重, 20xx年至今,工商行政部门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863件,虚假广告909件,查处假冒伪劣案件2173件,涉案金额达3096万元,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投诉8000多件次。
(二) 缺乏统一的信用信息资料库。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分散在银行、工商、税务、质监、法院等职能部门,各部门都有各自的信用征集、管理办法,尚未达到互联互通、完全共享,在其中任何一个部门都不能得到企业或个人的全部信用信息,如果开展征信调查,势必重复征信,增加成本。
(三)信用评价标准不一。信用信息的管理部门都有各自的评价办法,如税务部门将纳税企业分为A、B、C、D四类信用等级;工商部门将企业分为绿牌、蓝牌、黄牌、黑牌四类。金融、质监等部门也有各自的评定办法,缺乏一个协调统一的评价机构和评定办法,往往一个部门认定为守信的.企业,用另外一个部门的标准评价,可能是失信企业,容易造成信用等级的评价冲突。
(四)信用管理不够完善。多数企业没有建立信用管理机制,没有专人收集交易伙伴的资信档案,对信用期限、客户风险缺少系统、科学的研究,政府部门也缺少对信用管理的指导性政策和措施。少数市场中介机构不能正常经营,有的是皮包公司、空壳企业;有些中介机构管理不规范,信用意识不强,履约有随意性;部分中介咨询机构甚至向客户提供虚假信息。
(五)信用产品需求不旺。市工商部门开展征信服务以来,每年到工商局查询企业信用情况的约三千多件,但其中绝大部分为行政、司法机关或律师事务所查询企业的注册登记、经营范围等身份情况,用于市场交易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只占很少部分。
当前诚信缺失的现象,表面上看是利益驱动的结果,但其背后却有深厚的文化、制度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公民诚信道德教育的弱化,市民整体素质不高;企业守信意识不强,内部缺少信用管理,缺乏信用风险防范意识;现行法律制度不完善且执法不力;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失信成本过低;社会信用管理体制混乱等等,从而导致道德行为失范,市场交易秩序混乱,影响了我市的诚信形象。
三、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以上海为代表的先进地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已率先迈出坚实的步伐,为我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我市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争做江北“两个率先”领头羊的战略目标,必须高度重视“诚信徐州”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全民诚信教育,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舆论氛围
加强诚信教育,强化信用意识,是加快我市“三个文明”建设、实现江北“两个率先”领头羊目标的有效措施和可靠保障。要结合全市的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市大张旗鼓地开展“诚信徐州”系列教育活动,并把它作为我市今年改善投资软环境建设的中心工作。要将诚信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把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诚信宣传活动加以整合,使社会的各个层面和不同部门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可以选定每年的9月为诚信宣传月,9月20日(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为“徐州诚信日”,各单位、部门集中声势,集中力量,全面、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倡导诚实守信、求真务实的思想和意识,增强人们的信用理念,说话守信、做人诚实、做事诚信,争做“诚信徐州人”。要重点加强对经济主体开展“诚信兴业”为内容的诚信教育,引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树立、实践诚信理念,使“不做假帐”、“不制假售假”、“不偷逃税款”、“不逃废债务”成为企业和个人的自觉行动。广大新闻媒体要运用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信用道德资源,深入、持久地在全体公民和企业中进行道德思想、道德信念、道德规范的教育,大力宣传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各级党政组织都要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长期任务,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整合信用资源,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体系
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体系,并按照建设主体的不同,建立起以政府相关部门为主体的电子政务信息披露系统;以行业协会或企业为主体的同业自律信用系统;以信用中介机构为主体的市场信用服务系统,最终形成以政府、行业、中介机构为基础,实现信用信息的联合征集、专业评估和信用公示的社会信用体系。
1、建立综合协调机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和不同部门,只有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规划下,才能构建全市统一、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议成立“徐州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或有关副市长任组长,经贸、工商、税务、银行、质监、司法等部门组成理事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部分市政府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各职能部门间信用监管、服务的协调事宜,制定信用制度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以及接受社会公众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投诉等。
2、加强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管理。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市工商局和市人民银行牵头,建立徐州市信用信息管理中心。由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具体运作,依托市政府网站或彭城视窗网,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立一个技术先进、功能完善、运作灵活的“徐州诚信网”,将工商、税务、质监、银行等部门各自的信用管理数据库与“徐州诚信网”相连,使工商部门采集的企业登记注册、重合同守信用情况,银行采集的贷款偿还、风险记录、抵押或担保情况,质监部门采集的质量检验、行政处罚记录等职能部门采集的信用信息定期向“徐州诚信网”报送,并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使“徐州诚信网”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市信息数据和信息权威机构。为保证信用信息的完整性,信用管理中心还应将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进行采集、整理、储存,搭建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的检索平台,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综合利用。
3、建立信用评估系统。信用资信评估系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市目前缺少权威性的信用资信评估机构,要用行政手段推动信用评估系统的创建和发展,采用市场化机制、企业化运作的方式成立徐州市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中介机构。信用管理中心要负责全市信用评估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将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的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加以整合,统一评估的标准和方法,按照统一的格式汇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资料。使评估运行实行统一指标体系、统一评估程度、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向社会公告评估结果,确保社会信用评估的完整性和评估结果的权威性。
4、开展信用查询服务,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各信用信息提供部门都要按照信用管理中心的要求,加快部门信息联网的步伐,避免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建设。对信用信息可区别不同情况,提供无偿或有偿查询服务,可将信用信息分为两类:一类为免费信息,如企业注册登记、经营范围、职工人数等身份情况以及社会公共信息记录等,社会公众可直接通过“徐州诚信网”免费查询;另一类为有偿信息,如企业及个人的商业信用记录、质量检验情况、工商行为纪录、涉及民事、行政、刑事重大诉讼行为等特别信用记录,此类信息由查询单位或个人向信用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实行有偿提供。
(三)激励约束并举,建立健全“诚信”监督体系
一是要启用守信激励机制。对信用状况好的企业和客户,金融部门可增加授信额度、提供信用贷款、开通绿色通道;工商系统可免于日常检查,年检免审;信用担保机构对诚信客户要积极提供信用担保,减少实物担保,降低担保费率;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定期表彰诚实守信的企业,形成制度,并通过新闻媒体广为宣传。
二是要建立失信警示及惩罚约束机制。凡被工商部门列为黄牌、黑牌的企业,被市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确定需要曝光的逃废债企业,被税务部门列为D级的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都要列入“黑名单”,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列入警示系统,加以警示,并通过“徐州诚信网”适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对纳入警示系统并予以警示的失信企业,行政执法机关要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信用欠佳者不得担任企业的领导,违信经营者在一定年限之内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建立被吊销执照企业的“死亡档案”,防止这些企业再次在社会上搞信用欺诈。
三是要培育和规范市场中介机构。工商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房产中介、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公司、信用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的培育、规范和监管工作,重视解决信用中介服务机构自身的信用问题,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虚假鉴证等不法行为,建立健全各类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同业商会的自律作用,促进信用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
四是要进一步整顿信用秩序。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核心是整治信用秩序。对影响恶劣的制假售假、信用欺诈等违法违规的失信行为,行政、司法机关要主动介入,密切配合,重拳出击,重点治理。协调金融、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关系,进一步规范企业改制行为,严厉打击借改制逃废银行债务现象;行政、司法机关要协助金融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尽力解决不良贷款,共同创建徐州金融安全区,创造良好的信用投资环境。
(四)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重要作用
金融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支柱和主体信用,在信用信息资料中,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信息资料是最重要的信用信息之一。我市人民银行已初步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企业信贷咨询系统和规范的企业资信评估系统,并实现了全国联网查询,目前还缺乏个人信用信息。在社会信用建设方面,我市人民银行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还应在政府的统一指导下,继续加强与市各职能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完善信贷信息的收集、储存、咨询系统。在此基础上,加快企业信用系统建设,扩容组建个人信用服务中心,搭建统一、规范的个人信贷信用信息数据库平台,评定个人的信贷信用价值。同时,要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监督、指导作用,协调各商业银行密切配合,逐步建立、完善企业及个人的信用信息系统,为我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
(五)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打造诚信政府
政府信用在社会中具有示范效应,要结合我市正在进行的“万人评议机关”活动,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促进政府部门加快转变职能,提高政府信用程度。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一是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进一步清理整顿政府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规范政府文件;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取消不合理的行政收费、罚款、摊派。二是政务公开。全面实行政府部门公共信息向社会公众开放,实行政府决策公示制、预告制和通报制,通过决策听证会、专家咨询会、电子政务网等途径,不断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三是廉洁高效。各级政府和公务员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取信于民;要清正廉明,高效务实,方便百姓,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着力解决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管办不分现象。四是强化行政责任。加大权力监督、司法监督及民主监督力度,加强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失信违约行为的查处工作,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
(六)加快信用立法进程,完善“诚信徐州”的法制保障体系
法制和诚信是市场经济的两大支柱。因此,要尽快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企业征信、个人征信的统一标准和方法;规定社会信用信息的采集方式、范围以及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处理;社会信用信息资料的分析、整理、披露和使用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承担;提供信用失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法律法规形式明确征信机构由哪一政府部门监管及如何监管等。在这方面可以
学习北京、上海等先进城市信用立法的经验,充分利用我市具有地方立法权的优势,建议市人大法工委或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尽快起草《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制定信用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市场准入、信用征集、信用记录与移交、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初步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框架,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诚信徐州”的法制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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