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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承诺书
人事考试承诺书【1】
为进一步提高人事工作效率和公开服务水平,优化人事工作环境,我代表县人事局特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
对来我局办事的人员(含接听电话),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认真负责解答、办理或交经办股室或具体经办人进行办理。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负责指引。
二、实行限时办结
对日常工资审批业务,原则上当日办结,特殊情况一周内办结;对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登记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人才招聘、人事代理、毕业生报到事项,只要材料齐全,即时办结;对职称聘任,手续齐全的,即时办结;对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审查,在主管部门上报后一周内完成。
三、实行政务公开
把程序透明、公开公正作为做好人事工作的基本原则。通过网站、报刊等媒体及时、广泛向社会公开人事工作服务项目、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所需材料、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和物价部门核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目前,我局主要的非税收费项目有:事业单位变更登记费,每件150元;事业单位初始登记费,每件300元;专业技术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单纯保管人事档案,每人每月5元;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试,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每人80元。
四、实行廉洁从政
认真遵守廉政工作纪律,在考试录(聘)用、考核、干部调配、专家管理、职称评聘、军转安置、工资审批等工作中不以权谋利、不徇私作弊、不违规操作、不谋取私利。严格执行人事编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办事程序,认真履行人事管理职责,做到依法、清廉、务实。
五、严格责任追究
本局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举止不文明、态度不和蔼的,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损失或引起社会不良反映的,或发生应办不办、超出限办时限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
严格执行上级人事编制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管理规定,不断建立健全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机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电话号码:4036036),设置意见箱,广泛接受监督,确保各项服务承诺的落实和兑现。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
人事考试承诺书【2】
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20XX年下半年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并做出以下承诺:
1.保证符合《20XX年下半年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所列条件。
2.保证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符合本人实际情况,且报名后不做变更。
3.保证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附件《考场规则》规定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依据《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接受相应处理,后果自负。
承诺人(签名):
承诺人身份证号:
承诺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人事考试承诺书【3】
本人郑重承诺:
1、报名时我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所选考试科目、级别、职位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档案号正确唯一(指参加滚动考试的老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真实有效。
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使用,由本人负责。
2、考试时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12号)、《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四川省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和考场规则,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老师安排。
3、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学生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参加考试。
4、本人已周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认同并遵守试卷代码异常及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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